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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毛概名著读后感字(四篇)

时间:2023-03-23 12:00:04 来源:佳谦文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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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毛概名著读后感字(四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 毛概名著读后感字篇一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解决我内心许多关于中国问题的疑惑,也使我看待中国的一些现存问题有了一种新的视野。我出生于一个小小的村庄,在那里面每个人都是熟识的,个人的品行都是了解的,以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也没有什么疑问,但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我们村子的景象竟然可以说是中国广大乡村的缩影,或者说是悠久历史的缩影。以前我对中国的人情总是疼恨的,我一直以为人情社会是中国社会前进的阻碍,在社会上人们不管干什么都要托关系,走人情,总是把法律置于身后。我觉得应该向西方学习彻底的抛弃这种人情,但我在书中发现这种人情在中国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在乡村。而我对待乡村中的人情和社会的人情总是不同的态度,在我看来向村里的人情是一种温馨的互助,而社会的人情是一种恶心的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方式,但我以前没有意识到其实乡村的人情正是社会上那种人情的根源,而这种人情也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可恶,反而这是中国乡土社会所孕育出的一种特性。

其次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对于中国法律方面的一些论述。书中提到了无讼这一古代重要的法律特征,古代人追求无讼其实便是乡土性的影响,在乡土社会一切都是稳定的,人们是熟识的,打官司似乎是一件很丢脸的事,因此人们更多的是追求调解,找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劝解,双方各退一步相互理解,事情解决了大家不伤和气,这便是人们的追求。如果打起官司非要争个是非对错,那么日后是没法再在一起活动的了。因此,中国人讲求和解,现在也是如此,打官司(民事案件)前法官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庭审。这在西方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他们追求的是对自己权利的保障,不管你是谁因为什么侵犯了我的权利,你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思想的不同其实就源于东西方社会性质的差异,中国是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而西方则恰恰相反,他们是陌生人的世界。而法律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契约,而契约则是用来约束陌生人的,对于熟人使用契约是不信任的表现,因此中国的法律的发展是远远比不上西方的。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中国现存的问题有一种全新的视角,也许看书的价值也正是如此吧。

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 毛概名著读后感字篇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论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著作。由1957年2月2 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贯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文章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阶级对抗社会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不具有对抗性,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这篇讲话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明确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了出来,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正确方针的继续和发展。讲话公开发表前,反右派斗争已经开始,由于当时对右派分子向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在讲话稿的整理过程中加进了强调阶级斗争很激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这些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

下面我想针对文中介绍的少数民族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国少数民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居住地区广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文中指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时有少数民族地区发生暴动,证明我们的民族问题还没有解决好。而且我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大多都在我国的西部,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西部地区仍然比较贫穷落后,较东部和中部确实有很大的差距。从东中西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水平来看,1978年东部地区人均生产总值是西部地区的1.86倍、中部地区的1.56倍,到2007年分别扩大到2.39倍和2.05倍。东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1978年的50.31%、29.06%和20.63%变为59.27%、23.36%和17.37%,东部地区比重不断上升,中西部地区相对下降。这种区域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必然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试想如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如我国东部地区那样发达,人民生活富足安康,我想那样他们一定会感谢党,感谢祖国,又怎么会起来暴动呢,所有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还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的根本大计。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思路,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能完全照搬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必须要有针对性,充分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和地域特征,才能全面贯彻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

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 毛概名著读后感字篇三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深红色的封面上赫然写着:“要说,我就把一生的话都说出来。让我儿子知道,爸爸是被贪权、贪钱、贪色毁掉的„„”。一霎那,“权、钱、色”三个字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于是乎,我就带着这样沉重的心情开始了我的阅读之旅,跟着作者一起去解读和发现那个与我完全没有交集的世界的人的生活。

书的开篇写的关于李真的介绍,千篇一律地和其他关于写贪污受贿的贪官的生平介绍一样。所以,我只记住了他被“双规“前最后的职位:1997年5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所以,我想用我自己作为一个“平民百姓“的角度去想象这样的一个职位的可以拥有多大的实权去贪污受贿,与此同时,他又应该怎样在这样一个金光闪闪的世界里守护他的情感。人就像是蒲公英的种子,吹到哪里,就会长成那里的样子。虽然这句话不是绝对的,可是也很明白地强调了环境给人带来的变化有多大。在书中,李真说过他曾经也做过普通的职员,也在学校交过书,甚至也像现在许多年轻人一样在北京“北漂“过。可是,就是因为做了秘书,那个看似”无权无利“的职位,却成了他跨进”天堂“的起点,当然也是跨进”地狱“的起点,更加是他进入这个大染缸的起点。一个小小的秘书的经历的所见所闻让李真深深地闻到了权力的味道,贪欲之心开始增长。是的,这颗被风吹到官场的种子,开始发芽破土而出了!

权的作用是什么?是钱,没错!因为权力越大你可以经过“合法途径”快速地弄到很多钱。做为一个学生,我也大概了解身边的亲戚家人的基本工资,虽说现在大家都很热衷的国考——考公务员,这个也仅仅是个福利比普通老百姓好一些的岗位。可是,当我看到书中李真仅仅利用国家财政部拨的50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依靠转手按市场价倒卖,就可以净赚差价2000万元时,我还是深深地被震撼到了。对我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人就是这样的,得到一个好处就会胃口变得更大。通过2500万支持吴下海经商后,李真就开始了在官场上滚雪球的游戏。之后,他就和张铁梦与吴庆五合作得到了不少美金和在北京的房子。是的,似乎一夜之间,李真变得阔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或许,他曾经也有梦想;或许,他也想过自己可以努力奋斗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是,一切都不重要了。此刻的他不用像普通打工者一样奋斗十几二十几年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了。这一切都是这个大染缸给他带来的好处。于是乎,他的作风就更大胆了。

随着阅读的深入,让我觉得好痛心。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是个拼关系的时代。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有关系,你就可以进入你想进去的公司理想的职位,司空见惯的事。在书中赤裸裸地阐述了李真利用自己的“造势”,并且插足人事调动,你会发现,越来在他们的世界,能力的力量显得那么的薄弱。因为只要“领导”的一句话就可以把你带到“天堂”。“牵线、搭桥、找人、托人,更多的是给领导吹“耳边风”,关键时来那么几句,当然有时也请客送礼。“这是李真自己说的原话。不得不感慨这就是中国的官场!但是,想想他们的后果那么地悲催,也更加感慨官场真心也不是那么好混的。

毛概名著读后感1500 毛概名著读后感字篇四《社会契约论》这本书一直听很多老师提起,以前从未看过,这次正好借此机会读了一下这本书。读之前并不明白,社会为什么会有契约的关系在。看过的玄幻小说里有时会提到契约关系,大多是人与强大的魔兽签订契约关系,有的是主仆关系,有的是同伴的关系。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社会契约大概是什么意思。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主要是讲契约论,第二卷主要讲的是主权论。

第一卷,主要谈到约定和契约。在第一卷的开头部分,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就是说,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也要受到约束。在第一卷中,卢梭主要是为这种约束寻找一种依据。卢梭的观点就是,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所以,卢梭首先谈到了约定。

首先,他从家庭的角度来谈约定。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当孩子依赖父亲养育时,才依附于父亲。当这种需要停止,双方都恢复到独立状态。这时候,如果他们继续在一起,就需要靠约定来维系。卢梭进而将家庭放大到政治社会,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大到首领和人民的关系。

之后谈到,社会秩序也不可能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至此,卢梭为这种约束找到了依据——约定。同时,卢梭指出,在约定的情况下,并不能规定一方的绝对权威,另一方无限的服从,否者,这是无效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在约定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约定是社会契约的基础。卢梭提出一种假设,当人类达到这样一种境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使得依靠个人的力量难以生存的时候,如果人们不改变生存方式,就会消灭。就“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亦即那种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的结合形式,而且在这种结合体中,每个人在与所有其他的人相互结合的时候仍服从他的意志,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订立契约产生国家,并将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即共同体。

按照社会契约,所有人同等地将自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集体。既“每个结合者以及他所有的一切权利都已全都转让给了整个集体”。这种转让是把自己奉献给全体而不是某一个个人,因此每个人都能从其他的结合者那里得到与他转让的权利相同的权利,所以每个人都得到了他失去东西的等价物,并获得了更多保护其所有物的力量。其本质可概括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为了使其他约定有效,必须约定谁不服从公意,整个共同体就要强迫他服从公意,迫使他自由。只有这样,才能是整个政治机器有力的运转,使社会约定成为合法的。此外,还应当包括少数服从多数的约定,这是政治体形成之后“公意”确定的准则。

社会契约不能有一丁点改变,且在他坐在的所有的地方都为人所默认和公认。一旦契约被破坏,每个人便可恢复原来的权利,收回其放弃的天然的自由。按社会契约联合起来的政治体,即可称为国家,也可称为政权或主权者;至于结合者,总起来就是“人民”;主权的参与者称为“公民”;法律的服从者称为“臣民”。

这样一个政治体的建立,就是人类从自然状态到合法社会状态的转变。人类因为社会契约而损失了天然的自由和能够取得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得到了社会的自由和能够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还有得自社会状态的道德的自由。

第二卷这一部分主要谈到主权、公意、立法三个问题。首先,卢梭指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主权的不可转让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依据。首先,主权是意志的体现,意志是无法转让的,转让意志意味着出卖人的本质属性——自由。其次,所谓主权,实质上是全体公民公意的体现,不同于狭隘的个别意志,是一种集体生命,只能在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中表现出来,因而无法转让。关于不可分割,如果将主权进行分割,只是体现部分人民的意志,而不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那么,这只能是一种个别意志或者一种行政行为,无法称之为主权。

其次,关于公意,卢梭认为公意是公正的,绝对不会犯错的。但是,也不能得出结论说人民的意见也永远是公正的。人民可能由于知识或能力的限制或者受到少数人欺骗,不能发表公正的意见来达成公意。公意不等同于众意,公意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众意着眼于私人的利益。

社会公约使政治体对自己的成员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这种权利,受到公意的指导时,便成为主权。那么,政治体如何行使这种权利,则需要依靠法律的帮助。”由于社会公约,我们就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现在就需要由立法来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了”(p44)这里,就需要有立法者。立法者只是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才有权设立法律。

说起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总绕不开“天赋人权”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等字句,这是契约论的起点和基础。卢梭尤其强调人的自由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