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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9篇

时间:2022-11-19 08:15:05 来源:佳谦文档网

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9篇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23年最新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23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  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9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9篇

篇一: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23年最新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23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

  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

  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

  

  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篇二: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XX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篇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扣围绕“七五普法”宣传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

  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篇二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xxxx年初,因长期禁采,

  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xxxx年x月xx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xxxx年x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18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

  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xx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x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年度实施方案已获批复。xxxx年x月x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x月x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x月x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

  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

  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四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

  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三: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活动总结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工作总结〕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

  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

  行霸市霸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

  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责任,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与市场开

  办方分别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完善市场涉黑涉恶涉乱线

  索排查信息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情况。

  二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

  行,我局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文

  件精神,详细讲解了各项工作要求,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不定

  

  期到辖区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督导检查,主动开展排查工作。

  各市场监管所在会后分别组织召开市场开办方会议,传达了

  会议精神,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义务和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狠抓落实。我局共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标

  语海报800份、横幅300条,派发给各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市

  场内张贴及悬挂,并要求市场开办方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播

  放宣传用语,向经营户派发公开信,在场内明显位置设置投

  诉意见箱、张贴投诉电话,积极收集线索,全方面营造扫黑

  除恶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举报涉黑涉恶行为。

  22

  

篇四: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根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根底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二、任务分工(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效劳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效劳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标准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标准,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标准,维护广阔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

  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抗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根底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

  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装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平安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篇五: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协作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峻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誉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究"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誉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扬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依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觉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准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主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协作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亲密协作,加大打击力度,严峻打击传销行为;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

  

  测、早干预、准时发觉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当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扬报道力度,实行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抗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协作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主动会同协作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爱护伞'、"关系网',发觉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到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剧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殊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殊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觉的涉黑涉恶可疑线

  

篇六: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市场监管扫黑除恶_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

  摘要: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

  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X月X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

  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

  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一)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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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二)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

  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三)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

  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

  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四)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五)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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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X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X﹞X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三、整治安排。(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X月X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X年X月X日至X月X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二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X年X月X日至X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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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X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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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情况报告

  〔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

  作情况汇报〕

  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打击黑恶势力,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股所层级齐动,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该局组织学习和传达省局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先后印发《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郁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部门协作

  工作制度》《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工作方案》等,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各所成立所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扫黑除恶有健全的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宣传工作计划,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入户宣传、设摊咨询、宣传栏、黑板报、等方式,利用微信、QQ及商户、超市LED屏等媒体平台进行深入宣传,悬挂横幅32幅,制作46个“举报信箱”悬挂于各集贸市场、酒店、超市,发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848份,派发调查问卷101份。同时利用市场监管系统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的扫黑除恶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线索摸排,健全工作台账。该局制定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各所配备一名联络员,定期查看通过邮箱、举报信箱等渠道举报市场经营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结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核对市场经营户名册,深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

  场所摸排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行为,建立线索登记台账,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四、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县镇政府、综治办、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肉菜、砂石、农资、建材等行业专项整治,严查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各类市场主体查询、服务等工作,及时报送和移交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案件线索。

  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共出动人员386人次,车辆80多车次,开展摸排行动8次,摸排市场41个,发现涉黑涉恶等线索11条。

  

篇八: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22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

  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利用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

  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

  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索“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传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

  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根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

  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

  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积极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

  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配合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行为;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测、早干预、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依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配合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

  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积极会同配合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发现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及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别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2﹞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同级或上级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监管所,信用监督管理股)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宣传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科学谋划,根据县局工作方案。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突出民生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市场整治乱象行动。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监管,把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虚假广告、黄赌毒、保健品、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有比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深化部署,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

  目标。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握相关工作重点,抓好落实,突出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成效。县局挂钩领导坚持每季度一次对挂钩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提质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结合职能,采用分工负责,依法打击,信息共享,分享总结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同时要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及时移交政法机关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当地扫黑办。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继续强化宣传推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全面开展宣传。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与新闻媒体建立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正面报道,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县局责任股室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各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市局对应处室和县局扫黑办。在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各监管所要注重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局责任股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责任股室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对应科室和县局扫黑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开展丰泽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市霸、传销、非法集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美容美发服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不断挤压黑恶乱的生存空间,推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整治项目和任务分工

  (一)“欺行霸市”等“市霸”行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下“市霸”行为:商贸集市、果蔬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建材

  家居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暴力垄断经营、殴打谩骂市场管理人员或从业者等“市霸”行为;拍卖等领域存在的采取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合法拍卖活动的欺行霸市行为;阻碍或干扰他人正常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积极宣传打击“市霸”相关政策规定,拓宽畅通举报通道,广泛动员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进行摸排核查,收集、整理各类“市霸”线索。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预防和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各类传销行为,尤其网络新型传销行为。发挥网格化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有效预防、及时发现、依法查处取缔传销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监测分析,梳理筛查涉嫌传销倾向行为和案源线索,及时有效干预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可能发生涉传群体性事件的研判处置,做好风险防控和维稳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反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非法集资广告违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金融、招商、投资类的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从业机构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取得相关业务资质但广告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业务许可内容不符合的行为;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完善广告监测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及时发现处置金

  融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集资广告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大要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曝光一批违法金融广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美容美发服务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美容美发服务行业领域的经营主体资质违法、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使用违规化妆品、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制消费、价格违法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摸排建立辖区美容美发服务主体清单。对消费投诉多发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梳理,列为整治打击重点,开展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发布美容美发消费警示,公示美容美发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整治中发现涉及需要许可审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抄告相关部门处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将美容美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归集和公示。督促美容美发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进销货台账以及过期化妆品处置台账。结合实际推广总局《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范本。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权益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市场领域利用房地产和汽车租赁买卖合同中典型不公平条款,以及建筑装饰、物业服务行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中涉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往年以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中已经规范过的重点行

  业,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回头看”,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对已处罚的,加强案后回访。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等,切实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11月30日)。有效组织安排人员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排查和宣传阶段发现的存在较大违法嫌疑的经营者要重点实施定向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应当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上报区局。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区局并根据要求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到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

  按照省局、市局及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行动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治合力。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办案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局报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加强与外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要通过约谈企业、信用惩戒等方式,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共识。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宣传报道行动的目的和成果,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上传下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月报制度。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注意收集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区局相关牵头股室,牵头股室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篇九:市场监管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整体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从2018年4月份以来,按计划全面清查了全县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大力宣传、营造高压态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在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旅行社所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及街区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同时,文化中队号召各经营单位业主检举揭发文化市场行业内部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强化监管、目标定位准确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日常巡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黑网吧、黑歌舞娱乐场所、黑印刷厂、黑旅行社”等重点行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派专人跟进处理举报线索。三、组织得力、严查重点区域针对重点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在做好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时,同时跟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自2018年4月以来,文化中队定期通过日常例行检查、错时检查、周末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城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校园周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不按规定进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同时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相关线索,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一年多来,共查处网吧类违规经营案件26起,取缔黑网吧1家,无证旅行社1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6家。四、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黑恶线索在镇街开发区排查方面,文化中队通过每月对乡镇文化市场拉网排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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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均把排查各乡镇文化市场涉黑涉恶线索作为排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2018年第三季度卞桥中队上报一条线索,检查中发现卞桥镇资邱村有一家无证网吧存在,卞桥中队立即移交文化中队查处。文化中队及时处置,中队中队长亲自带队,立即对现场进行查封,当时查扣主机服务器、收费机三台,后期根据《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不留死角的排查信息,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信息保障。

  当前我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良好,负责领导及文化中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对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早发现、早查处,让涉黑涉恶案件消失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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