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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人才引进措施19篇

时间:2022-12-06 14:55:08 来源:佳谦文档网

海外人才引进措施19篇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挄照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择优推荐的幵上报市与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外人才引进措施19篇,供大家参考。

海外人才引进措施19篇

篇一: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挄照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幵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择优推荐的幵上报市与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具体审核用人单位注册信息法人资格股权机构社保及纳税情况行业资质遵纪守法情况等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资质背景信息出入境记录知识产权情况社保及个税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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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

  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0号)、《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服务我市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提供海外人才和智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345计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市“345计划”专项办公室(下称“市专项办”)设在市人社局,负责“345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市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本细则所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由我市用人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外国专家、海外高端创新团队以及以柔性方式引进的外国人才。第四条“345计划”包括3个子计划,分别是急需紧缺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又称“3计划”),海外高端创新团队集聚计划(又称“4计划”),以及海外专家工作室柔性引才计划(又称“5计划”)。第五条我市用人单位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服务和管理的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二)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条件;(三)“3计划”和“5计划”的用人单位是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以及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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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纳税的,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及各类企业;

  (四)“4计划”的用人单位应为我市企业,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属中方控股(占股51%以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2.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中明确的“4+4+1”主导产业;

  3.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或高新技术企业或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4.企业为创新团队配套的项目经费应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第六条急需紧缺外国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二)外国国籍,并取得博士学位;(三)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期为计算依据,特别优秀的,如身体健康能胜任其所从事的岗位,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四)申报前在我市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能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且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五)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C类人才的认定标准。2.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优先支持引进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的外国专家。4.创业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国(境)外海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5.其他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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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海外高端创新团队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二)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3—5人,其中,带头人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核心成员中至少1人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三)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期为计算依据。特别优秀的,如身体健康能胜任其所从事的岗位,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四)应为我市企业新近引进,申报时已到岗并与企业签订不少于项目实施周期的正式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均不少于6个月;(五)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或互补性,项目应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并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基本相符。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六)团队成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且精通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第八条海外专家工作室除符合本文第五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主要引进在科研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能为工作室做出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外国人才。每年引才不低于10人次,每年引进的外国人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二)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人才工作,关心外国人才工作生活,工作室建立规范,外国人才满意度高,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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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承担的项目应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

  第三章评审流程第九条市专项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申报和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市专项办负责制定“345计划”年度申报公告,明确申报具体要求,向社会公布。(二)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部门初审。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择优推荐的名单并上报市专项办。(三)资格认定。市专项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具体审核用人单位注册信息、法人资格、股权机构、社保及纳税情况、行业资质、遵纪守法情况等,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资质、背景信息、出入境记录、知识产权情况、社保及个税情况等。(四)专家评审。市专项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才、团队及项目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进入实地考察的用人单位名单。(五)实地考察。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六)审定公示。市专项办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拟定推荐入选“345计划”的名单,报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入选;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专项办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入选名单确定后,由市专项办正式发布入选通知。(七)“4计划”入选企业及创新团队,应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入选后1—3年中,向市专项办提请中期评估,在入选后的1—5年中,向市专项办提请结题验收,市专项办根据企业申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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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评估验收结果报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第十条“345计划”实施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用人单位按申报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专项办,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按属地原则报江北新区、所在区(园区)人才主管部门,经江北新区、所在区(园区)人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专项办。

  第四章政策扶持第十一条经费资助。(一)根据外国专家服务时间、项目执行进度及绩效,据实对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专家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长3年,每年每人最高60万元的引才补贴,用于支付外国专家的工薪(不超过实际支付的60%)、绩效奖金及用人单位为外国专家购买的商业保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排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凡引进海外高端创新团队的用人单位,按项目进度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项目资助,按到岗资助、中期评估、结题验收4:4:2的比例分期拨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三)对挂牌成立的海外专家工作室,根据研究方向、产业性质、实际投入和交流规模,择优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启动经费。对工作室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参照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支持政策,据实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用人单位每年最高30万元的柔性引才经费,用于外国人才生活津贴、国际旅费补贴等经费,经费补贴时限最高可达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四)上述相关经费,用人单位涉及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用人单位涉及企业的,由市财政与享受资助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财政按1:1负担,江北新区由其财政全额承担经费。市级财政负担的部分按规定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相关区(园区)。遇有现行政策与本规定的类同事项,按资金从高原则,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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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优先推荐。优先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及省市“友谊奖”等。(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第十三条住房保障。将入选“345计划”的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扶持范围,享受D类以上人才安居政策。“5计划”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应人才安居政策。上述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住房政策获得期前,用人单位应结合项目开展实际,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住房和人才公寓保障。(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

  第十四条蓝卡服务。为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办理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提供生活服务保障,在户籍、住房、就医、参保、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海外专家工作室应为柔性引进的外国人才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社保中心)

  第十五条居留与出入境。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开辟来我市管理服务“绿色通道”,办理人才(R字)签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入境后可办理最长5年居留许可,符合条件的,凭居留许可或护照申领南京市民卡(A卡),享受市民权益。对需在本市永久居留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由市公安局逐级报请公安部审批,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社保中心)

  第五章管理第十六条“345计划”纳入我市人才工作考核体系,由市人社局制定目标,分解任务,报市人才办。组织对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运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第十七条做好“345计划”政策内容、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等的宣传推广。(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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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建立“345计划”诚信档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有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或违规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做以下处理:(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

  (一)终止资助资格和相关政策兑现服务;(二)追回部分或全部市、江北新区、区(园区)财政已拨款项;(三)通报省市相关部门,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我市人才、科技、产业等相关项目;(四)其诚信情况记录在案,并以适当方式向海内外公告。第十九条资助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江北新区管委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由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商市专项办及相关部门承担。第二十一条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市各部门承担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入选“345计划”的用人单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追踪问效工作。并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共同做好“345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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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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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评审流程图

  政策办理信息

  一、提交材料清单(1)申报公函(2)用人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企业资质证书等。(3)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学位或职称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意向书、项目计划书、社保或税收缴纳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以上材料应提交原件至初审部门验看,复印件一式五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签名二、办理地点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三、办理部门“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151772、83151773四、办理时限资格认定1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实地考察20个工作日、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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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加强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姿态,大力吸引海外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进一步改善我区人才队伍结构,强化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的人才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着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注重引进青年人才。

  (二)市场配置,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进海外人才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公共服务和营造引才环境等作用。

  (三)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制定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着力完善和落实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管理、永久居留、合理流动、服务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形成具有区域乃至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四)拓宽渠道,创设载体。赋予我区驻外机构引才引智职责,统筹推进区外海外引智站点建设。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招聘制度,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以各类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和产业化基地等为载体,广泛吸引和集聚海外人才。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培养我区所需专门人才。

  (五)统筹兼顾,刚柔并举。把海外人才引进纳入我区人才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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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各类人才引进工作统筹实施。统筹人才的引进和自主培养。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理念,坚持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并重,鼓励和支持引进的人才智力在区内共享共用。

  第二章海外人才的范围与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海外人才,指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愿到广西工作的各类人才。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具有外国国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

  第二类:具有中国国籍,并拥有台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

  第三类:具有中国国籍,非公派赴国(境)外学习,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

  第四条上述三类海外人才中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并获认定的,为自治区级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章待遇和服务保障

  第五条海外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便利待遇:

  (一)持非工作签证入境或从区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类的海外人才,如用人单位确认引进,根据需要可直接在工作地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二)我区急需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类的海外人才,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推荐,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优先办理“”字(人才)签证。

  (三)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类的海外人才及其家属,如需办理区内落户手续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办理。

  (四)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类的海外人才引进至我区国家机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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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如因私返回永居国地区,在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无需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手续。如返回永居国地区执行公务,在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可持普通护照出入境,并凭本单位有关批件、出国证件及出入境记录报销执行公务相关费用。

  (五)各地中小学校应积极接收学区内单位引进的或常住的各类海外人才的随行子女入学就读,并按当地政府规定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海外引进人才的随行子女可在就读初中所在地参加统一的高中升学考试,当地高中按同等条件录取;其外国籍子女报考广西高等学校的,学校按照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六)用人单位应按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为引进的各类海外人才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暂时尚未能够办理社会保险或原已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暂不具备转移接续条件的,经双方协调一致,由用人单位筹措资金为海外人才购买相关商业保险或给予相应的补助;其无业配偶子女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七)我区各地海关对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各类海外人才进境工作和生活所需的科研、教学物品及合理数量的生活物品,除机动车辆和国家规定的应当征税的品种外,均予免税验放。

  (八)持有我区签发的有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人才如需办理信用卡、贷款等金融业务,凡符合金融机构申办要求的,原则上可按国内居民同等条件办理。

  第六条为支持海外引进人才在桂工作,我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的原则,积极主动为海外人才提供能够发挥其专长的事业平台和工作条件。

  (一)除国家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海外人才和国内人才同样具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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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担任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进行调整;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海外人才及其团队所聘体制外人员可采取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制,所聘的体制内人员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政策规定的,也可采取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现有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二)除国家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海外人才在申报我国我区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参与我区重大规划、科研项目、重点工程等咨询论证和国家、地方标准制定以及参加国家和地方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等,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三)引进的海外人才,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用人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引进的海外人才为我区急需紧缺的,一般通过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允许其自带或自聘科研助手,不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等条件限制;也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其需求,支持配备相应的科研团队。

  

篇三: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

  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

  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

  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

  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5)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

  (6)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平

  (7)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

  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2)帮助参评政府奖励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

  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政府奖励评选。

  (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4)知识产权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篇四: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

  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

  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海外人才名录”建立,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

  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5)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6)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平(7)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

  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2)帮助参评政府奖励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政府奖励评选。(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

  (4)知识产权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篇五: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利用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青年渴望出国深造的心理通过设立各种奖学金发放留学签证放宽招生条件简化入学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改进考试制度允许学余打工等手段积极吸引外国优秀学生前去留学并允许他们学成之后在当地就业以此留住人才

  国外人才引进政策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借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切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资源的竞争。人才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宝贵的财富,人又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因素,因此,对人才资源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21世纪,世界各国的竞争即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资源,谁就将把握机遇取得成功。面对日益严重的人才危机,不少国家已经或正在采取“短、平、快”的人才争夺战略。引进国外人才,发展本国科技是经过各国、各地区实践证明的一种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风险小的有效方法,普遍为国际社会所采用,并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一、发达国家引进人才的主要做法(一)职业移民政策吸引各类海外人才移民是发达国家争夺发展中国家人才的最常用、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在全球人才资源短缺和人才资本激烈争夺的形势下,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纷纷修改移民法规,放宽移民政策,大力吸引海外优秀人才。为吸引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美国政府通过职业移民政策吸引美国需要的高科技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向具有特殊专业才能的人才提供便利,大开绿灯,增加一般性职业移民签证的配额数量。①。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移民方式进入美国的总配额为14万个。这些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其中前三类职业移民均对提高美国的科技、文化、经济竞争实力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二)签发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提供便利条件1.欧盟:“蓝卡”计划2009年5月25日,欧盟成员国代表正式通过了旨在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蓝卡”计划,实施“蓝卡”计划为的是填补欧盟国家专业人才不足,提升欧洲的竞争力,特别是相对于美国的竞争力。欧盟“蓝卡”实际是一种工作和居留许可证,欧盟的“蓝卡”将与美国的“绿卡”形成竞争,而且“蓝卡”相当于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蓝卡”的有效期先是两年,包含一些附加条件。持“蓝卡”的移民的工资必须明显高于欧盟各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几年后,“蓝卡”持有者可以得到整个欧盟地区通用的无限期居留许可。在欧盟国家上学的留学生毕业后留在欧盟工作,也可以申请“蓝卡”。2.日本: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和“在留卡”积极引进外国高级人才和专业人才是日本的首要目标,2005年,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公布《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主要措施有:增设居留资格,增加研究活动、特定研究事业活动、特定信息处理活动、外国人教授教育活动等居留资格;延长签证滞留期限,将海外高级研究人才和外国教授的一次签证期限延长至5年;对专业技术人才发放特设的“长期出差签证”;推进日本与国外信息技术领域技术资格和考试成绩相互认证制度;简化办理居留资格发放手续、缩短审查时间、放宽多次有效短期签证的发放条件、为研究人员发放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等。2009年通过的新居民基本台帐法规定在日逗留期间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可与日本人一样向地方政府申请获得居民证,日本将向其发行居民基本卡,即“在留卡”。②(三)吸引和留住外国留学生,作为本国人才的后备力量近年来,国际教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招收外国留学生既为教育国增加了可观的收入,又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储备。据统计,从1985年到1995年,世界发达国家接受留学生的平均增长率超过每年10%的就有日本(15.5%)、美国(13.9%)和澳大利亚(11.5%)。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利用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青年渴望出国深造的心理,通过设立各种奖学金、发放留学签证、放宽招生条件、简化入学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改进考试制度、允许学余打工等手段,积极吸引外国优秀学生前去留学,并允许他们学成之后在当地就业,以此留住人才。③(四)以优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聘请外国人才发达国家凭借优越的经济条件和先进的科研设备,通过高薪聘用等优厚的待遇引进外国人才到本国从事研究工作。1.美国:高薪和股票期权美国经济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很高,美国科学家的中等收入即可达到15000美元以上,美国很多高技术公司除了给予高薪外,还视高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

  程度额外配给股票期权。由于高科技产品附加值看涨,许多公司的股票成倍甚至几十倍地涨,每天都有专家、工程师成为百万富翁。美国的企业是国外专家最多的地方,电子行业聘用的外籍科技人才占企业科技人员的16%,在59%的高技术公司里,外籍专家占了90%,计算机产业领域的博士中50%以上是外国人,在硅谷企业工作的外籍高级工程师占1/3以上。2.英国:国家科技发展白皮书和高级人才招聘计划政府通过发布国家科技发展白皮书,制定调整吸引人才策略。对8的规范化、提高管理者水平,又有利于公众办理有关手续,也是对法律规定中的公众知情权的最好体现。(二)移民部门主导,多部门分工协作发达国家吸引外国人才一般以移民局为核心部门,涉及移民、外交、劳工、安全等多个部门。如:美国成立国土安全部以前,主要有移民局、劳工部和国务院。加拿大有移民部、人力资源部和皇家骑警。移民部和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能与美国移民局、劳工部类似。显著区别是,在加拿大,签证的发放工作由移民部负责,入境后的监管由皇家骑警负责,但整个管理机制也是以移民部门为核心的。澳大利亚涉及外国人才工作的部门有移民部、社会保障部、劳工部、教育科学培训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移民部。(三)引进高技术、紧缺人才,限制一般劳务人员发达国家移民管理的基本目的就是对人才进行甄别,只有急需的专业人员才可以申请移民,国家限制一般性的劳务人员入境。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对外国人才进行了详细、科学的分类,并建立量化评估体系。通过对人才的科学分类和有效评估,强化了对不同人员资格的审查和管理力度,确保国家只引进需要的人才。同时通过对不同类别人员实行不同的审批标准,为国家调控人力资源的引进结构,吸引高技9术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手段。如加拿大技术移民甄选标准为100分评分机制,从教育、语言、工作经验、年龄、适应能力等方面对申请人打分,达到75分的即可申请移民。另一方面,一般劳务人员要进入发达国家,难度很大。如在澳大利亚,虽然可以通过雇主提名移民的途径,但申请条件相当苛刻,要通过严格的劳动力市场测试,由权威机构认定该空缺职位确有需要到国外招聘人员,还要在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报纸上同时刊登招聘广告,无人应聘后才可以提出申请。(四)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用人单位有效配合发达国家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在引进外国人才工作中的分工非常明确,同时互相之间配合也很有效。以澳大利亚为例:移民部独家负责移民审核,垂直管理、职责明晰。同时,移民部经常主动与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而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提供依据。中介机构分为两类,一是政府认定的各类行业协会,在为政府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每年3月份各行业协会负责向移民部提供所需外国专业人才的条件、数量,作为移民部确定年度技术移民优先职业、配额和评分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也就是猎头公司,除了在为技术移民介绍工作之外,也是移民部调查国内人才供求情况,了解对外国人才需求的重要渠道。10(五)市场调节人才资源,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发达国家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对引进的外国人才依法管理,享受“国民待遇”,在管理上与本地居民没有任何区别,政府一般不给予特殊照顾。如在澳洲,国家对外国人才的需求几乎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仅从总体上把握技术移民的数量和优先顺序,规定申请移民的办法和程序,而数量和优先顺序也是根据用人单位、行业协会提供需求而汇总出来的。外国技术人才引进后,政府不提供特殊的优惠政策,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所有在澳人员均依据法律工作和生活,享受何种待遇,如工资水平,由雇主和雇员协商决定,所有人员必须照章纳税。(六)流动人口采用身份证管理发达国家大都采用数码化的方法管理流动人口,靠身份证登记。由于发达国家的服务已经实现了均等化的水平,所以他们可以采用单一的身份证来管理流动人口,而不需要用户籍、暂住证或居住证等来限制人口流动。除了身份证外,美国政府了解公民信息的另一个渠道就是居民的社会保障记录。在美国的所有

  合法居民都有一个社会保障卡,号码是唯一的,一个人就业、开工资、缴纳保险、缴税和获得所有的社会保障都依据这个号码,这是美国人福利保障的依据。而美国人每到一个新地方,也都要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住所变更手续,以便11社会保障部门与自己的联系不中断。

  

  

篇六: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国外人才引进政策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借鉴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切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资源的竞争。人才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宝贵的财富,人又是生产力诸因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因素,因此,对人才资源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21世纪,世界各国的竞争即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资源,谁就将把握机遇取得成功。面对日益严重的人才危机,不少国家已经或正在采取“短、平、快”的人才争夺战略。引进国外人才,发展本国科技是经过各国、各地区实践证明的一种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风险小的有效方法,普遍为国际社会所采用,并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一、发达国家引进人才的主要做法(一)职业移民政策吸引各类海外人才移民是发达国家争夺发展中国家人才的最常用、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在全球人才资源短缺和人才资本激烈争夺的形势下,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纷纷修改移民法规,放宽移民政策,大力吸引海外优秀人才。为吸引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美国政府通过职业移民政策吸引美国需要的高科技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向具有特殊专业才能的人才提供便利,大开绿灯,增加一般性职业移民签证的配额数量。①。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移民方式进入美国的总配额为14万个。这些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其中前三类职业移民均对提高美国的科技、文化、经济竞争实力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二)签发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提供便利条件1.欧盟:“蓝卡”计划2009年5月25日,欧盟成员国代表正式通过了旨在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的“蓝卡”计划,实施“蓝卡”计划为的是填补欧盟国家专业人才不足,提升欧洲的竞争力,特别是相对于美国的竞争力。欧盟“蓝卡”实际是一种工作和居留许可证,欧盟的“蓝卡”将与美国的“绿卡”形成竞争,而且“蓝卡”相当于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蓝卡”的有效期先是两年,包含一些附加条件。持“蓝卡”的移民的工资必须明显高于欧盟各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几年后,“蓝卡”持有者可以得到整个欧盟地区通用的无限期居留许可。在欧盟国家上学的留学生毕业后留在欧盟工作,也可以申请“蓝卡”。2.日本: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和“在留卡”积极引进外国高级人才和专业人才是日本的首要目标,2005年,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公布《第三次出入境管理基本计划》,主要措施有:增设居留资格,增加研究活动、特定研究事业活动、特定信息处理活动、外国人

  教授教育活动等居留资格;延长签证滞留期限,将海外高级研究人才和外国教授的一次签证期限延长至5年;对专业技术人才发放特设的“长期出差签证”;推进日本与国外信息技术领域技术资格和考试成绩相互认证制度;简化办理居留资格发放手续、缩短审查时间、放宽多次有效短期签证的发放条件、为研究人员发放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等。2009年通过的新居民基本台帐法规定在日逗留期间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可与日本人一样向地方政府申请获得居民证,日本将向其发行居民基本卡,即“在留卡”。②(三)吸引和留住外国留学生,作为本国人才的后备力量近年来,国际教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招收外国留学生既为教育国增加了可观的收入,又给他们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储备。据统计,从1985年到1995年,世界发达国家接受留学生的平均增长率超过每年10%的就有日本(15.5%)、美国(13.9%)和澳大利亚(11.5%)。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利用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青年渴望出国深造的心理,通过设立各种奖学金、发放留学签证、放宽招生条件、简化入学手续、降低收费标准、改进考试制度、允许学余打工等手段,积极吸引外国优秀学生前去留学,并允许他们学成之后在当地就业,以此留住人才。③(四)以优厚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聘请外国人才发达国家凭借优越的经济条件和先进的科研设备,通过高薪聘用等优厚的待遇引进外国人才到本国从事研究工作。1.美国:高薪和股票期权美国经济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很高,美国科学家的中等收入即可达到15000美元以上,美国很多高技术公司除了给予高薪外,还视高技术人才工作的重要

  程度额外配给股票期权。由于高科技产品附加值看涨,许多公司的股票成倍甚至几十倍地涨,每天都有专家、工程师成为百万富翁。美国的企业是国外专家最多的地方,电子行业聘用的外籍科技人才占企业科技人员的16%,在59%的高技术公司里,外籍专家占了90%,计算机产业领域的博士中50%以上是外国人,在硅谷企业工作的外籍高级工程师占1/3以上。2.英国:国家科技发展白皮书和高级人才招聘计划政府通过发布国家科技发展白皮书,制定调整吸引人才策略。对

  8的规范化、提高管理者水平,又有利于公众办理有关手续,也是对法律规定中的公众知情权的最好体现。(二)移民部门主导,多部门分工协作发达国家吸引外

  国人才一般以移民局为核心部门,涉及移民、外交、劳工、安全等多个部门。如:美国成立国土安全部以前,主要有移民局、劳工部和国务院。加拿大有移民部、人力资源部和皇家骑警。移民部和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能与美国移民局、劳工部类似。显著区别是,在加拿大,签证的发放工作由移民部负责,入境后的监管由皇家骑警负责,但整个管理机制也是以移民部门为核心的。澳大利亚涉及外国人才工作的部门有移民部、社会保障部、劳工部、教育科学培训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移民部。(三)引进高技术、紧缺人才,限制一般劳务人员发达国家移民管理的基本目的就是对人才进行甄别,只有急需的专业人员才可以申请移民,国家限制一般性的劳务人员入境。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对外国人才进行了详细、科学的分类,并建立量化评估体系。通过对人才的科学分类和有效评估,强化了对不同人员资格的审查和管理力度,确保国家只引进需要的人才。同时通过对不同类别人员实行不同的审批标准,为国家调控人力资源的引进结构,吸引高技

  9术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手段。如加拿大技术移民甄选标准为100分评分机制,从教育、语言、工作经验、年龄、适应能力等方面对申请人打分,达到75分的即可申请移民。另一方面,一般劳务人员要进入发达国家,难度很大。如在澳大利亚,虽然可以通过雇主提名移民的途径,但申请条件相当苛刻,要通过严格的劳动力市场测试,由权威机构认定该空缺职位确有需要到国外招聘人员,还要在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报纸上同时刊登招聘广告,无人应聘后才可以提出申请。(四)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用人单位有效配合发达国家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在引进外国人才工作中的分工非常明确,同时互相之间配合也很有效。以澳大利亚为例:移民部独家负责移民审核,垂直管理、职责明晰。同时,移民部经常主动与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而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及时提供依据。中介机构分为两类,一是政府认定的各类行业协会,在为政府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每年3月份各行业协会负责向移民部提供所需外国专业人才的条件、数量,作为移民部确定年度技术移民优先职业、配额和评分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二是职业介绍机构,也就是猎头公司,除了在为技术移民介绍工作之外,也是移民部调查国内人才供求情况,了解对外国人才需求的重要渠道。

  

篇七: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配套政策脱节服务保障丌到位高校提供给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正逐年接近戒部分超过国际水平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问卷调查报告调查海外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发展第一考虑的丌是薪资报酬而是社会环境发展机会及人际关系同时也徆关注社会保障住房补贴和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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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策略分析

  作者:成芳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29期

  摘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提升高校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站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者视角,分析了目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对策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对提升高校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汲取世界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1.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界定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于2005年4月联合发布《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5]25号),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作出了明确界定。《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一般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江苏省于2011年6月发布《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1]87号),对居住证发放对象界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在国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层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各高校在国家界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师资水平、科研平台等现有情况,对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也有各自的定义。

  2.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性

  为了吸引大批留学人才,我国不断完善引才政策,拓展引才渠道,加大引才力度。截至2010年底,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达63.2万人。近年来,江苏省积极实施人才引进国际化战略,从2003年开始至今,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500多人。2010年至2020年,江苏计划拟引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3万名,其中相关领域拔尖人才3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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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留学回国人员作为我国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在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77%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84%的中国科学院院士、75%的中国工程院院士、80%的国家863计划首席科学家、62%的博士生导师和71%的国家级教学研究基地(中心)主任,都有过出国留学或海外工作经历。江苏省高校纳入国家、省级各类人才奖励或培养体系的高层次专家中50%以上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海外人才在高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优化了师资队伍结构,加强了学科建设力度,提升了教学科研水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加快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高校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3.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高度重视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提供丰厚待遇,吸引高层次人才,引才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降低了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3.1引进渠道单一,形式简单

  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只在国内进行招聘宣传,采用学校主页上发布需求信息、参加国内现场招聘会等做法。通过以上途径,海外人才很难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招聘效果不理想。在海外人才的聘任形式上,也会存在思维不开阔、聘用形式简单不灵活的情况,基本上采取全职聘任形式,柔性引进政策缺乏。

  3.2拔尖人才少,层次有待提高

  近几年,高校引进的海外人才大幅增加,人才储备上有了一定的积累,但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等拔尖人才缺乏,人才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海外拔尖人才为稀缺资源,历来是各方竞争的焦点,引进代价大,难度高,高校成功引进数量很少,拔尖人才少已是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

  3.3配套政策脱节,服务保障不到位

  高校提供给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正逐年接近或部分超过国际水平,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问卷调查报告》调查,海外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发展第一考虑的不是“薪资报酬”,而是“社会环境、发展机会及人际关系”,同时也很关注“社会保障、住房补贴和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社会环境陌生,政策不熟悉,在职称评审、项目申请、办理落户、小孩入学入托、租房购房等工作生活方面,都会遇到一些困难。而高校花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引进人才,但经常因为相关配套政策脱节,服务不到位,导致人才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即使引进来,也可能出现留不住的现象。

  4.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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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要结合本校发展目标和特色,借鉴国内外经验,广泛深入调研。制定并不断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吸引国际创新型人才资源的新模式、新举措,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和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4.1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引进渠道

  在国家和地方大力支持和鼓励人才引进尤其是海外人才引进的大好形势下,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宣讲学校引进人才政策,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宣传报导,扩大声势,形成影响;积极拓宽渠道,通过学校主页、招聘网站、校内外教师推荐、同窗同事引荐、海外人才招聘会、出国招聘等形式进行全球招聘。

  4.2创新人才引进形式,实现国际优质人力资源共享

  建立和完善灵活快捷的用人机制。对于海外不能全职到校工作的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通过双聘院士、兼职院长、兼职系主任、特聘教授、兼职教授、海外导师等短期外聘形式柔性引进,进行科研项目合作和学术交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提升高校科研能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国际优质人才资源共享。

  4.3开辟绿色通道,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为了使高层次人才尽快融入、适应工作生活环境,专心致志地进行教学科研研究,高校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完整的保障体系。开辟高效快捷绿色通道,负责为人才的科研经费、实验条件、户口迁入、过渡房、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提供积极主动服务,为人才排忧解难。成立专门机构如高层次人才联络办公室,重点负责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协调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学科带头人配备行政秘书和教学秘书,减少事务性工作干扰,为人才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4形成长效联系沟通机制

  高校引进人才时,相关部门尤其是人事部门、学院与人才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形式,联系较多,沟通较充分。但人才来校工作后,沟通明显减少,对人才尽快融入高校、发挥人才重要作用非常不利。高校要形成长效联系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不同主题的座谈会,可组织校领导参加的与海外人才座谈会,海外人才通过校领导介绍可以充分深入了解学校的政策、发展目标,校领导可以近距离倾听海外人才来校的感受、对学校发展的建议、了解人才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困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主要协调解决海外人才来校后的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组织海外人才专场座谈会,通过来自不同国度、不同单位专家的交流,找到合作契机,进行跨学科领域、跨学院的合作。

  4.5建立引才效果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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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的人才引进政策是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果政策制定有疏漏,会直接影响学校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高校在制定引才政策时,要建立政策的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调整引才政策。一是建立政策方案预评估体系。在政策制定前,要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高校做法,在校内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二是建立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人事处、学院等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政策进行检验;三是建立引才效果评估体系。通过分析引进人才的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职称职务、教学科研成就等引进前基本情况,以及人才来校后在科研产出、教学任务、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评估人才引进的效果和效益。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要围绕发展方向和学科需要,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调动学校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以人才优势构筑竞争优势,为高校发展建设奠定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海南.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思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09,5(4):6669.

  [2]彭帮国,宣阁.试论高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9(5):43-45.

  [3]周密,陆佳炜.新形势下高校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思考.高教与经济,2009,22(2):56-60.

  [4]刘蕾,江国.我国高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工作探究.文教资料,2010(26):192-193.

  [5]陆道坤,白勇,朱民.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与对策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3):53-57.

  [6]刘璐璐,苟军平.高校做好海外高级人才引进工作的对策研究.中国电力教育,2009(24):29-31.

  作者简介:

  成芳(1972-),女,汉族,内蒙古人,本科,助理研究员,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高层次专家联络办主任、人事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

  

  

篇八: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

  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

  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

  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

  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5)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

  (6)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平

  (7)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

  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2)帮助参评政府奖励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

  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政府奖励评选。

  (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

  (4)知识产权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篇九: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人才引进办法和措施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兴企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中期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引进原则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坚持按需引进;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3。坚持企业自主引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第二条引进对象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条引进程序用人部门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处申报计划,由人力资源管理员报分管领导批准并逐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研究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第四条引进方式集团内部进行内部招聘;与本地人才大市场合作,通过其人才资源引进对应人才;互联网、公司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才;由大专以上院校推荐,引进人才;到各名校招聘会招聘专业人才;灵活地通过项目合作“挖"成熟人才;公司员工推荐介绍并通过测评引进人才;行业内知名企业推荐介绍,招聘人才。

  第五条引进人才的待遇1.对引进应届专科生、本科毕业生月工资按1600元和2300元标准执行,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一律享受中干副职待遇。2.职称评聘。引进的人才,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可以不受单位原有数额和本人原有任职资格限制,采用优先破格评聘3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住房补贴工作。公司为引进的高端人租赁房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特种人才到公司工作后,公司一次性发放8000元的租房补贴费用。引进的研究生,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司一次性发放租房补贴费用20000元.4.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公司综合办公室积极协助其办理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落户手续,对其购房、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提供相关公司手续及建议。第六条公司为引进人才提供研修培训、考察等服务工作。第七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建立引进人才台帐,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各种动态信息.第八条引进人才的各种手续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由人力资源管理员填写《引进人才备案表》。第九条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一一年九月

  

  

篇十: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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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法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部署,大力吸引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留学人才及外籍优秀人才来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具体实施中要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一〕突出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开展、重点工程和工程建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引进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面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二〕重在使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和气氛,有效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立中的积极作用。〔三〕特事特办。针对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因人设岗"、"一人一策"。〔四〕统筹兼顾。统一规划和管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既重视做好引进人才工作,也重视对现有已引进人才的管理和效劳。第三条实施"5211方案",即:从2009年开场,用5年左右时间,引进符合中央"千人方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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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我省"百人方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开展目标,以"五大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效劳业、文化产业,以及航空航天、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管理、法律等领域引进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左右〔以下简称"市级引进人才"〕。第二章工作体制第四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二〕发布人才引进目录;〔三〕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四〕协调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负责"5211方案"有关日常工作。第五条成立"5211方案"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共10个单位。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式,定期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中的问题。第六条市委组织部是"5211方案"牵头抓总部门,具体职责是:〔一〕人才引进需求的收集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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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有关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催促检查;〔三〕引进人才评估、宣传、待遇落实及表彰奖励;〔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五〕与中央和省委衔接"千人方案"和"百人方案"有关工作。第七条各重点领域的人才引进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属重点创新工程、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属院校和教育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国资委牵头;"五区一港两基地"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系统人才引进目录和工作方案,组织对推荐申报"5211方案"人选进展评审遴选,提出初步意见;〔二〕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用人单位落实引进人才工作生活待遇;〔三〕联系对口部委和省上对口厅局,及时了解本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动态信息,争取工程、人才、经费和政策支持;〔四〕建立健全符合本系统特点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机构和引进渠道,优化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五〕突出行业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人才招聘、重大工程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等活动,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效劳和管理,积极支持引进人才的团队建立。第八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政策保障措施落实、人才信息库建立、跟踪方案实施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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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局重点负责人才引进网上窗口、办事窗口建立,引进人才人事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医疗、子女入学等待遇的落实,市委统战部、市科协等单位要积极发挥联系海外社团和学术团体的作用,为引进人才牵线搭桥。第九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所涉及的公安、工商、税务、侨务等有关市级部门,须按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妥善落实引进人才户籍、出入境管理、工商登记、税收等待遇。第十条用人单位〔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应在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按照"5211方案"要求,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立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才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5211方案"中,"千人方案"人选按中组部等十八部委?关于印发〈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方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8号〕规定标准确定;"百人方案"人选按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方法〉的通知?〔陕办发〔2009〕12号〕规定标准确定。"市级引进人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工作原那么上不少于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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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掌握先进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历,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那么的创业人才;〔二〕在海外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工程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有较为丰富的工程规划、工程管理、资本运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四〕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五〕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六〕我市急需和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第十二条"5211方案"中的"千人方案"和"百人方案"人选,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市级引进人才"按以下程序推荐审批:〔一〕用人单位根据需求,物色拟引进人选,进展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二〕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完成人才引进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填写,报牵头单位。〔三〕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展评审,10个工作日提出综合评审意见,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办。〔四〕市委人才办对推荐人选进展汇总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15个工作日完成有关审批手续,批复申报单位。

  

篇十一: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

  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

  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

  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

  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5)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

  (6)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平

  (7)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

  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2)帮助参评政府奖励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

  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政府奖励评选。

  (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4)知识产权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篇十二: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2.23•【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已经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情况下,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是用较短时间拥有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国留学人员不断增多,目前已达121万余人。据有关方

  面统计,我国在主要发达国家约有20多万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其中45岁以下、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约6.7万人;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约1.5万人。这些留学人员虽然长期在海外工作、生活,但其中许多人始终心系祖国,有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愿望。近年来,一大批在海外学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回到祖国,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为以留学人员为主体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当前面临的难得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围绕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更宽广的眼界、更宽广的思路和更宽广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分层次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要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在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分层次、有计划进行。中央层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千人计划”),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40—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

  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做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引进项目。同时,要制定实施专项计划,重点引进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实施本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推出一批特色项目,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支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三、坚持重在使用,切实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破除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热情关怀、放手使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积极营造尊重、关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努力做到待遇招人、事业留人、情谊感人、服务到人,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进行创新创业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智慧、做出成绩。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商业金融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将海外高层次人才吸纳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担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商业金融机构的领导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

  划和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等。大力推动科研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科研和管理机制。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性质,实行弹性考核制度,避免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专门服务窗口,解除他们回国(来华)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

  对千人计划中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专项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为他们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千人计划标准的,经有关部门评审后,可纳入千人计划.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体制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抓紧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有利时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和有关主管部门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中央组织部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千人计划的具体实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要将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联系专家的范围,完善联系办法,建立服务机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和表彰。要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增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

  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的有效渠道,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加强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为他们回国服务、来华工作牵线搭桥。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篇十三: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LT

  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

  同,办理引进手续。(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

  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

  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

  终考核。

  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

  按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篇十四: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人才引进措施

  人才引进办法和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兴企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中期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引进原则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坚持按需引进,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3.坚持企业自主引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第二条引进对象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第三条引进程序用人部门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处申报计划~由人力资源管理员报分管领导批准并逐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研究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第四条引进方式集团内部进行内部招聘,与本地人才大市场合作~通过其人才资源引进对应人才,互联网、公司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人才,由大专以上院校推荐~引进人才,到各名校招聘会招聘专业人才,灵活地通过项目合作“挖”成熟人才,公司员工推荐介绍并通过测评引进人才,行业内知名企业推荐介绍~招聘人才。第五条引进人才的待遇1.对引进应届专科生、本科毕业生月工资按1600元和2300元标准执行~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一律享受中干副职待遇。

  2.职称评聘。引进的人才~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可以不受单位原有数额和本人原有任职资格限制~采用优先破格评聘

  3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住房补贴工作。公司为引进的高端人租赁房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特种人才到公司工作后~公司一次性发放8000元的租房补贴费用。引进的研究生~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司一次性发放租房补贴费用20000元。4.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公司综合办公室积极协助其办理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落户手续~对其购房、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等提供相关公司手续及建议。第六条公司为引进人才提供研修培训、考察等服务工作。第七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建立引进人才台帐~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引进人才的各种动态信息。第八条引进人才的各种手续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及时办理。由人力资源管理员填写《引进人才备案表》。第九条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二?一一年九月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一、_________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元人民币。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七、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b、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b、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聘方(签章)_________受聘方(签章)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鉴证方:鉴证机关:地址:邮编:电话:法人代表:代表:经办人: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十五: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部署,大力吸引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留学人才及外籍优秀人才来西安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具体实施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重点引进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二)重在使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有效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特事特办。针对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因人设岗"、"一人一策"。(四)统筹兼顾。统一规划和管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既重视做好引进人才工作,也重视对现有已引进人才的管理和服务。第三条实施"5211计划",即: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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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引进符合中央"千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0名左右;引进符合我省"百人计划"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左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五大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以及航空航天、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管理、法律等领域引进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左右(以下简称"市级引进人才")。

  第二章工作体制第四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二)发布人才引进目录;(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四)协调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负责"5211计划"有关日常工作。第五条成立"5211计划"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共10个单位。联席会议采取例会方式,定期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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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是"5211计划"牵头抓总部门,具体职责是:(一)人才引进需求的收集和汇总;(二)各有关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三)引进人才评估、宣传、待遇落实及表彰奖励;(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五)与中央和省委衔接"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有关工作。第七条各重点领域的人才引进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属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属院校和教育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国资委牵头;"五区一港两基地"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各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本系统人才引进目录和工作计划,组织对推荐申报"5211计划"人选进行评审遴选,提出初步意见;(二)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用人单位落实引进人才工作生活待遇;(三)联系国家对口部委和省上对口厅局,及时了解本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动态信息,争取项目、人才、经费和政策支持;(四)建立健全符合本系统特点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机构和引进渠道,优化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五)突出行业和专业特点,组织开展人才招聘、重大项目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等活动,加强对引进人才的服务和管理,积极支持引进人才的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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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政策保障措施落实、人才信息库建设、跟踪计划实施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负责人才引进网上窗口、办事窗口建设,引进人才人事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引进人才的医疗、子女入学等待遇的落实,市委统战部、市科协等单位要积极发挥联系海外社团和学术团体的作用,为引进人才牵线搭桥。第九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所涉及的公安、工商、税务、侨务等有关市级部门,须按要求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妥善落实引进人才户籍、出入境管理、工商登记、税收等待遇。第十条用人单位(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西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应在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按照"5211计划"要求,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才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5211计划"中,"千人计划"人选按中组部等十八部委《关于印发〈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8号)规定标准确定;"百人计划"人选按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办发〔2009〕12号)规定标准确定。"市级引进人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

  '.

  学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西安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掌握先进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二)在海外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四)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五)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六)我市急需和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第十二条"5211计划"中的"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人选,按照中央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市级引进人才"按下列程序推荐审批:(一)用人单位根据需求,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二)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才引进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填写,报牵头单位。(三)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提出综合评审意见,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办。

  

篇十六: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旳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旳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原则1、领军型人才引进原则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措施》,引进人才基本原则为: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出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称于专家职务旳专家学者;在国际出名公司担任高档职务旳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有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旳创业人才;急需紧缺旳其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步还应具有下列条件:1、掌握有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当过与公司所需技术有关旳重大项目,具有较强旳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可以增进公司自主创新、技术升级旳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刊登过具有重要影响旳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出名公司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有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旳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公司基本业务,可以带动和增进本专业领域发展6、具有开阔旳战略视野、较强旳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旳管理理念和较强旳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当重大科技

  任务,组织、推动和实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原则

  一般应在海外获得研究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出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称于副专家及以上职务旳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公司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旳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有关领域,可以解决核心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当过与公司业务领域有关旳重大项目;5.在公司有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6.具有较强旳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刊登过与公司业务领域有关旳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出名或同类公司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有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旳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旳其她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状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公司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旳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旳桥梁纽带,增进互相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

  关系、合伙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办海外高层次人才旳重要载体。3、运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旳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旳产物。某些专业旳猎头公司掌握大量旳人才资源,有规范旳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达国家,90%以上旳大公司是运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档人才旳,公司中70%以上旳高档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节工作旳。猎头公司是以获利为目旳旳,既挖走国内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觉得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运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旳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协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品位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足运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旳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旳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征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旳沟通交流,理解她们旳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本。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旳状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伙旳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可以发挥跟踪理解对手动态、吸取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旳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旳联系渠道,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旳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旳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旳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筹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到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旳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告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1)对符合国家“千人筹划”条件旳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旳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引进旳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筹划”条件旳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筹划”以外、符合本地引进海外人才原则旳,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有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旳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旳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她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旳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解决。

  四、哺育

  1、入职教育

  海外高层次人才旳入职教育旳重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可以迅速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篇十七: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3.09.26•【文号】•【施行日期】1983.09.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1983年9月26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为了做好引进人才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的范围和重点(一)引进人才是指聘请国外专家来华短期或长期参加我国的各项建设,以及安排来华定居的华侨或外籍专家参加我国建设。我国各生产、建设、科学、教育、文化、商业、金融、外贸、政法等部门都可以引进人才,当前最迫切需要引进的,则是有助于尽快提高我国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各种专家和高级技工。他们可以是在职的人员,也可以是已经退休,但精力尚好,富有学识和经验的人员,重点是华侨和外籍华人,也要引进其他外籍人。对急需的人才要主动邀聘;对学有专长,自愿来华工作的人员,也应热忱欢迎。但所有引进的人才,都必须保证质量,并要求身体健康,对我友好。(二)引进人才要从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出发,当前应当集中力量,围绕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

  目和某些缺门学科以及急待开发的新兴科技领域,分批进行。(三)来华定居的专家,不论是华侨、外籍华人还是其他外籍人,均应尊重他

  们的意愿,一律来去自由。对来华定居专家的审批、工作安排、生活接待、经费开支、对外联系等各项工作,仍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四)引进人才的单位,应是领导班子较强,知识分子政策落实较好,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能够发挥人才作用的单位。

  各主管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经常对引进人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国家科委、国务院办公厅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国专家局)、劳动人事部负责对归口范围内的引进人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组织交流经验。

  二、计划管理(五)属于国家重点项目的引进人才计划,由国务院各综合部委组织编制,经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协调后,报中央引进国外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国家计委负责提出;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掌握消化重大引进技术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国家经委负责提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国家科委和国家经委共同提出;缺门学科和新兴科技领域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国家科委会向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提出;国防科技项目需要引进的人才,由国防科工委负责提出。(六)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主管的项目,需要引进人才的,其计划由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编制、审批。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要求引进的其他人才,由各单位提出计划,报国务院主管部或省、市、自治区政府审批。

  (七)引进人才计划经批准后,应统一通知我有关使领馆。其中,属于科技、管理方面的人才,由国家科委统一汇总协调后通知,属于文化、语言、金融、贸易、政法等方面的人才,由外国专家局统一汇总协调后通知;属于定居的,由劳动人事部汇总后通知。

  三、对外联系(八)对外联系渠道应当统一协调,防止多头联系。其中,需要我驻外使领馆去物色、邀聘的,统一由国家科委或外国专家局通知有关使领馆进行;引进人才的方式,可以是直接聘请,也可以采取双方认为方便的其他方式。聘请敏感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由国家科委协调对外联系渠道和方式。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九)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十)我驻外使领馆应将引进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负责调研驻在国家和地区管理人才的政策、办法和可供我引进的人才资源,疏通引进人才的各种渠道,注意发挥友好华人团体的作用,加强个别接触,根据我国引进人才的政策和具体计划,积极做好物色、推荐、争取和引进人才的工作。(十一)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协和其他有关群众团体,各省、市、自治区,都应通过对外考察、访问、科技交流、科技合作、商务谈判和国际会议等活动,以及与国外有交往的人士,收集本行业、本系统国外专门人才的资料,特别是我国计划引进的那部分专门人才的线索,了解他们是否有来华工作的意愿等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但不要为此专门组团出国调查。(十二)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交流中心”和外国专家局要建立国家一级的国外人才资源总库,集中保管国外可引进人才的资料,向各用人单位开展咨询服务、推荐人选工作。各驻外使领馆、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应将收集到的有关可引进

  人才的资料和线索,及时抄送中国科技交流中心和外国专家局。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委、外国专家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确定人选工作程序(十三)用人单位根据批准的引进计划,负责物色人选。对每个聘请对象,用人单位都要通过对外联系渠道和知情的同行专家,确切了解其专长、水平、经历、能否胜任将担任的任务、愿否来华工作、索取待遇报酬和健康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然后将聘请专家的名单、聘期、拟任职务和工资待遇等报请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政府审批。(十四)经批准聘请的专家,凡引进计划已告我驻外使领馆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政府直接通知有关使领馆办理签证。属于计划外追加项目的人选,仍需由国家科委或外国专家局通知驻外使领馆。同时,由用人单位向专家本人发出聘书。对方接受后即可办理各项来华手续。待工作一段时间,双方满意,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专家到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国务院各主管部或省、市、自治区政府报送到职通知书,同时抄送国家科委、外国专家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五、经费(十五)为了给引进人才创造必要的条件,由国家财政逐年拨出一笔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主要用作人才引进工作的活动经费、重点资助费、突出贡献奖励费和特殊性开支等。这项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十六)聘请人才所需的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项目需要聘请的人才,从有关项目费用中开支。其他人才,企业单位聘请的,从企业管理费中开支;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的,有外事费的,在外事费中开支,无外事费的,在行政、事业费中开支。需要使用外汇的,可按现行办法编报用汇计划。

  (十七)各驻外使领馆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所需的正常费用,在使领馆经费中开支。特殊用途的经费,可提出申请,从引进人才专项费用中予以资助。

  六、充分发挥来华专家的作用(十八)对引进来华的专家,各用人单位要同他们积极合作,认真发挥他们的专长。对应聘来华定期工作的,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对担任实职工作的,要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担任顾问工作的,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咨询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让他们参加有关问题的决策。应尊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凡合理的,都应采纳;能办到的,及时办理;不合理的或暂时办不到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取得他们谅解。对能够解决而不予解决,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应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十九)虚心向来华专家学习,注意团结友好。用人单位要有目的地组织有才干的专业人员学习和钻研专家的技术专长或管理方法。对专家传授的知识,要注意组织好消化吸收工作。科技成果应及时整理、应用和推广、扩大受益面。各用人单位要组织和专家一起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专家的具体情况,宣传解释我国有关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正确地了解中国。但要贯彻自愿的原则,不要强加于人;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二十)各用人单位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引进国外人才的重要意义,以主人翁态度,热情欢迎专家来华参加四化建设,不允许排斥、歧视他们。对那些不顾大局、不考虑影响,刁难、排斥、打击来华专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处理。七、生活待遇(二十一)对应聘来华工作的专家和高级技工的生活待遇,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原则上使他们的实际收入不低于其本人在国外的水平,并要按照他们来

  华后的实际贡献进行必要调整。对起关键作用的急用人才,可用重金聘请。关于生活待遇和礼遇的具体办法,由外国专家局商同有关部门拟订,报请国务院审批。

  对应聘回国定居的专家,根据其实际业务水平,参考学历和职称,评定工资级别。并可参照其国外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给予适当的生活津贴。具体办法,由劳动人事部修订。

  对聘请国外退休的专家和高级技工,在华期间的食、住、医疗、交通和国际往返旅费,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担,并按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补助。他们的家属要求自费随同来华的,要给予方便,也可酌情给予补助。

  (二十二)努力改善来华专家的住房条件,认真做好专家的生活接待工作。他们的住房,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可以利用现有条件较好的房舍加以改建和修缮。也可以利用条件较好的宾馆、饭店接待来华的专家。

  (二十三)对来华专家请保姆、幼儿入托、子女入学,其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劳动人事部门要优先照顾,妥善解决。

  八、保密和安全(二十四)从国外引进人才,注意不要违反所在国的法律,尽量采用合法的形式。工作要踏踏实实,不可张扬,更不要公开宣传。他们在华工作期间,不要让他们在公开场合陈述自己的重要建议,尽量采取有利于他们安全的方式征询他们的意见,切勿使他们由于为我积极工作而在国外的权益蒙受伤害和损失。(二十五)对聘请来华工作的专家,不要因保密问题影响对他们的使用。在他们工作范围内,除国家核心机密和技术诀窍外,其他保密范围均应放宽,同时要求他们对外为我方保守机密。具体办法由国家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审批。(二十六)引进国外人才的计划、工作部署、引进渠道和各类人才的资料,属于内部机密,不得对外泄露。

  九、出入境手续(二十七)对引进来华的国外专家,主管部门应事先通知海关,以便在他们进出海关时给予方便。他们携带的行李物品,经申报清楚的,一般不要开箱查验。对于来华定居和工作一年以上的专家,携带的安家物品,包括家具、家用电器以及自用小轿车一辆,均可免税放行。具体办法,由海关部署制定。(二十八)对引进来华专家的出入境签证和旅行管理,应予放宽条件,简化手续。对在华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籍专家,国内居留证的一次有效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有些人可以给予永久居留权。对经常来华的专家,可以办理长期有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为他们出入我国提供方便。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制定。十、其他(二十九)关于国防、军工项目引进人才的一些特殊要求问题,由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防科工委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篇十八: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一、引进对象

  符合公司专业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科技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作为公司重点技术项目的负责人、研究团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技术带头人等。

  二、引进标准

  1、领军型人才引进标准

  根据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引进人才基本标准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掌握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或承担过与公司所需技术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3、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4、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卓越的经营管理能力。5、熟悉电网企业基本业务,能够带动和促进本专业领域发展6、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在相应学科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7、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2、技术骨干引进标准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同类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3.在电力技术及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难题;4。承担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5.在公司相关业务领域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研成果或掌握关键技术;6.具有较强的研究水平,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7。曾在国际知名或同类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8.公司急需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渠道

  1、依托海外人脉关系引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

  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依托企业中海外人脉资源,建立“海外人才名录”,发挥公司广大职工的自身优势,架起与海外留学组织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情感交流,建立长期、稳固联系,并通过师生关系、同乡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组织海外人士开展荐才引才活动。2、搭建创新平台引才

  搭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把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作为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3、利用国际猎头公司引才

  西方国家的猎头公司是适应世界人才流动应运而生的产物.一些专业的猎头公司掌握大量的人才资源,有规范的运作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西方发

  达国家,90%以上的大企业是利用猎头公司来择取高级人才的,企业中70%以上的高级人才是通过猎头公司来调整工作的.猎头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既挖走我国内人才,又可向同内输送人才,只要我们掌握得好,可以为我所用。我们要解放思想,敢于利用国际猎头公司作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渠道。4、优化政策环境引才

  帮助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工作、医疗保健和住房等实际问题,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5、以高端国际会议为平台,直接引才

  公司可充分利用国际会议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通过国际会议公司一方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展示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观咨询,另一方面,加大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进展,为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打下基础。6、以海外技术研发机构为平台,跟踪锁定核心技术人才

  公司在有条件和实力的情况下设立海外研究中心,以此建立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国外为公司服务提供平台。海外研究中心能够发挥跟踪了解对手动态、吸收行业前沿技术、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通过研究中心,还可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密切的联系渠道,了解和掌握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动态信息,增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进程序

  1、专项办综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汇总形成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发布执行。

  2、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选,进行接洽并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向牵头组织单位申报.

  3、牵头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4、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5、用人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1)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与拟引进人选签署意向性工作协议,在5个工作日内准备人才引进申报书,报上级人才引进机构,按规定程序办理。

  (2)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骨干人才,由公司引才工作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报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办理引进手续。

  (3)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领军型人才,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对国家“千人计划”以外、符合当地引进海外人才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向地方申请相关政策支持。

  (4)符合条件的海外优秀人均可以自荐的方式直接向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申报。通过自荐、其他渠道推荐或需要以特殊方式引进的人才,由公司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协商有关单位按既定程序个案处理。

  四、培育

  1、入职教育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入职教育的主要形式: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领导集中授

  课、与有关领导直接访谈和交流研讨。通过教育培训,海外人才能够迅速了解法定职责、熟悉机关办公方式、办公程序、办公流程、行为守则等。2、研修培训

  结合每位引进人才的培训需求,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参加国际研讨会,定期参加高级研修班,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使海归人才熟悉工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尽快进入角色。3、项目制培育

  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注重吸收引进人才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订、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在科研经费、工作条件、科研仪器设备、科研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项目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研发热情,并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及加强对相关行业知识的了解。4、组建科研团队

  由海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科研团队,自行选择科研方向,并全权负责科研

  项目的进展及科研费用的支配,提高其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5、契约式管理

  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订契约合同,在合同中规定要达到的工作结果,及形成成果的时间,但并不注重科研的过程,即不限定人才工作的方式、地点,消除规章制度对人才的限制。6、职业生涯规划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担任公司中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实际需要,也可聘请引进人才担任重大专项课题、子课题技术负责人等,参与重大专项的管理工作,或根据需要为引进人才组建专门的研究机构。

  五、评价

  1、考核组织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评估组织由公司领导、技术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2、考核方法

  对引进人才的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即在聘期内每年年底的常规性考核。对引进人才的常规性考核纳入职工年度考核体系,按照考核程序,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在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进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形成

  意见,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聘期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终考核。

  3、考核指标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按照公司科技领军人才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技术骨干按

  照技术专家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续聘或解聘、奖励、职位晋升、培育等的依据

  六、激励

  1、物质激励

  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同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等因素,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标准。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补贴、配偶生活费补贴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住房问题,可提供一套120平米左右、便于生活和工作的住房,或给予相应水平的租房补贴。对购买住房的,可按150平米的面积标准,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平均房价,提供总房款50%的贷款,根据工作年限可相应减免贷款,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免除还款。(2)配偶一同回国(来华)并愿意在国内就业的,尽可能安排配偶的工作;暂无法安排或不愿工作的,按2倍于当地人均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3)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参照当地国际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子女教育补贴。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司按单位人均工资的3-5倍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4)对不参加国内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可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标准为引进人才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对搬家的,报销搬迁费。对未搬家的,每年报销2次往返探亲机票。

  (5)属于国家“千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公司协助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特定生活待遇。

  (6)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不低于引进人才在国外的收入水平

  (7)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自主确定研究方向,组建团队,并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2、事业激励

  (1)职位晋升充分利用公司重大科研项目,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按岗位职责要求,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优先聘任到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正高级科技人员予以长期聘任,为引进人才打造

  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2)帮助参评政府奖励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可推荐其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中国科学

  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各类政府奖励评选.

  (3)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所有的引进人才必须充当学科带头人组建团队,或作为学术骨干加入团队。引进领军人才同时,将现有同研究方向的,尚未形成技术优势的青年技术人员通过引导的方式纳入团队中,采取建设研究中心或者实验室的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创新团队。引进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根据需要,在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等方面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对项目研究内容或技术路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选用团队成员。

  (4)知识产权引进人才在公司工作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确定其权益归属,引进人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遵守竟业限制等法律规定的义务

  3、精神激励

  (1)颁发特聘专家证书(2)对科技创新工作由突出贡献的颁发荣誉证书(3)提供培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参观交流的机会

  

  

篇十九:海外人才引进措施

 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自荐或第三方推荐的方式直接向引才专项办申报由引才工作协调凹竿廓披包纺掖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玫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鄂办发200935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文件精神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鄂办发[2009]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为保证“百人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百人计划”的基本目标:

  用5—10年左右时间,重点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引进200名左右我省紧缺的高层次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创业人才不低于50%),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从2009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先期重点引进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第三条实施“百人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百人计划”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我省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对于湖北省所急需的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二)以人为本,发挥作用。依托我省重点发展领域,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搭建事业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帮助引进的海外人才干成事、干大事,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业内认同的评价作用和政府的推动作用,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引才工作合力。

  第四条“百人计划”要与我省目前实施的“湖北省重点产业创新团

  队”、“长江学者”计划、“楚天学者”计划、“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等人才工程项目相结合,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作为湖北省特聘专家,享受为其提供的相应工作条件、特殊生活待遇和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引才标准第六条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引进后每年在湖北省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或所在国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在湖北省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符合湖北省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实施产业化的创业人才;

  (四)湖北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引才程序第七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设置岗位、制定计划。用人单位要设置引才岗位,明确岗位要求,相关部门征集汇总人才需求信息,制定年度引才计划,编制引才目录。

  (二)物色人选、洽谈对接。用人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海外人才的联系,面向海外自主招聘人才。要千方百计拓宽引才渠道。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加强与境外人力市场、猎头机构和驻外机构的联系,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引才提供公共服务。湖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要加强与海外留学社团的联系,创造条件建立海外引才联络机构,建立湖北省海外引才专用网站。根据需要可以组团到海外招聘人才。

  (三)推荐申报、组织评审。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引才申请,由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专业评审认定,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湖北省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审定,由湖北省海外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向用人单位下达同意引进通知书,并将引进人才纳入“百人计划”管理服务。

  (四)办理手续、落实待遇。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和工作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提供相应工作条件。湖北省人才中心设立引进海外人才综合服务窗口,为办理引才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第八条鼓励通过师承关系、同学同事关系、合作伙伴关系,以才引才。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自荐或第三方推荐的方式,直接向引才专项办申报,由引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用人单位自主引进的人才,经过申报评审后,也可纳入“百人计划”人选,作为湖北省特聘专家。

  第四章服务和管理第九条搭建工作平台。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施以项目引才和以岗位引才相结合,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工作平台。要制定特殊政策,为海外引进人才在担任单位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科技资金、创新创业、决策咨询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

  第十条落实相应经济待遇。设立湖北省引进海外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人才给予资助。研究制定引进人才科研项目和创业活动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创新、扶持创业、支持发展。

  第十一条特定生活待遇。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居留、出入境、落户、薪酬、税收、保险、医疗、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协调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级有关部门要优先推荐其享受国家、省相关荣誉称号,协助推荐其申报两院院士人选;对做出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的海外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

  选“湖北省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奖”。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由主管部门向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可超编引进,逐步自然减员消化解决超编问题;专业技术岗位已满的,可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特聘岗位,聘任后享受相同岗位人员待遇。

  第十四条建立引进人才专门档案,制定日常联系和服务办法,建立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

  第十五条对引进人才的绩效考评工作,按国际惯例进行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引进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园区(开发区)提出意见,经相关程序,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外侨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并设立专项办公室(设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百人计划”,协调解决引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事部门要重点负责协调有关政策待遇的研究制定,办理相关手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引进人才单位要负责提供有关工作条件、落实相关待遇和做好日常服务。

  第十八条各重点领域的人才引进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重点创新项目人才引进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工作分别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大中型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牵头;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引进创业人才的工作由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海外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规定,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人才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