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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9篇)

时间:2022-12-06 16:00:08 来源:佳谦文档网

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9篇)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发展顺  利进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9篇),供大家参考。

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9篇)

篇一: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农村改革发展顺

  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多,同

  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

  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

  应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推动反腐

  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

  题当前,各级基层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

  部署方面,各项卓有成效,地方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势头

  总体是比较好。

  但是,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清醒

  地看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基层

  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

  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因此一些乡镇把责任制没有被摆上应有位置,只

  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

  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有些乡镇的决策民主化、政务公开

  化程度不高。决策程序不够到位,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没有

  必要保证;政务公开不规范、不经常,没有为推进民主管理发挥应有

  的作用。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各项改革

  中促进作用不够,尤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认为只要村级财务双

  代管落实到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算做到位了。四是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对三农投入不断加大,

  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主动思考

  的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联系还不够密切,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五是基层少数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够强,作风简单粗暴。还有一些农村党员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往往由于乡镇千头万绪,易产生监管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在干群之间引发矛盾,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影响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二、产生的问题的主要原因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完全到位。平时由于各项基层任务繁重,再加之乡镇搞宣传教育的软硬件设施不够,许多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不能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故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主动抓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也不力,导致农村党员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还有就是一些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形式单一,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2、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由于基层群众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参事议事决事能力,再加上少数村干部专制搞家长制,决策的民主程度不够,在村级财务处置、扶贫款物、土地转让款,以及上级各种惠农政策性补贴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的既使建立有制度也不能从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套,制度、规章定了不少,真正能够实际管用的却很少,更谈不上实施责任追究。3、乡镇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这一级领导干部配备相对紧张,导致乡镇纪委书记分管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上,而配备的纪检干事基本

  上都是兼职,力量显得薄弱,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任务不相适

  应。4、党内监督不能有效开展。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

  干部主动监督少,有些党员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不敢监督,不愿

  监督,也不会监督。加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一

  般干部对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便监督。

  有的在民主生活会上讲究一团和气,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

  别人批评自己。

  在村干部使用上,有的乡镇重使用轻管理,认

  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任务,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往往对村干

  部出现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政策。造成惩治不严,

  监管乏力,使问题越积越多,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引发农村社会不稳

  定因素。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1、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

  展党风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

  防线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

  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开展廉洁

  从政,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活动;一方面以生动的案例为教材,多角

  度解剖,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明确行为规范,

  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做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由此强

  化廉洁自律行为。其次要结合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

  力加强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

  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互

  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再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

  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制

  度化,经常化。同时要认真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讲党风廉政课、

  作反腐败形势报告等制度,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

  法,注重加强农村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

  水平和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一是要健全村村

  两委换届选举制度。

  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领导,严格

  按标准选人,把党性强觉悟高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理财能人、治

  乱能人推上村干部岗位。二是要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村务、

  政务、党务公开制度。

  要着力加大政务公开、村务、党务公开

  力度,纠正在推行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关心、

  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中央对三农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情况的监督,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和社会主义优

  越性。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

  设,重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要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党风廉

  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一起部署、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和谐社会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

  指标。从而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有人管,具体有人抓,

  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明显的局面。3、加强党内监督,完

  善监管机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建立教

  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建

  立和完善与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民主评议党政部门等相配套的机制

  制度,畅通党员群众参与党的监督渠道,形成党员和群众便于监督、

  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格局。4、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抓住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

  各类信件,及时处理。

  尤其是要严肃查处那些严重影响改革、

  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制定和完善规

  范的责任追究具体办法,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审制。

  同时,做

  到宽严相济,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还要善于运用诫勉谈话、

  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督促党员

  领导干部切实按分工履行职责。要注意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

  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充分运用纪律的各种

  手段维护党风的纯正性。

  

  

篇二: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在组织法中对村民白治的目的原则和内容规定得比较详细省市区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又对这些目的原则和内容加以细化和强调但对于如何达到这一目的如何贯彻好这些原则落实好有关内容在操作程序上相对被忽视程序性的规定比较缺乏在执法中产生大量的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了民主参与的各种成本和风险落实组织法的诸多走形变样多与程序性的规定不完善有直接关系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原因及其对策研究

  摘要:对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实践的深入的调查研究表明,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村民从个人经济理性出发,权衡成本收益后,与内部自治途径相比,他们宁愿通过上访、特别是越级上访甚至制度外途径来解决自身利益诉求问题,制度变迁和行为选择都出现明显的“路径依赖”。村民的民主参与成本过高是基层民主建设一个最根本的制约因素,村民内在参与不足,必然引起权力失衡,产生“村官自治”现象。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最根本的办法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降低村民民主参与成本和风险,达到村治权力平衡。

  关键词:基层民主权力失衡村民经济理性参与成本降低

  广东1998年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重点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我们于2005年组成调查组走村串户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06年3月份制定改革方案开始在试点村推行。现结合二年多来的工作实践谈谈自己的思考与认识。

  一、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云浮市总人口264万人,辖三县一区代管一市,有847个村委会(村委成员4198人),8197个自然村,12513个村民小组。从1998年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后,按照选举程序,组建村委会,村两委交叉任职比例达83%。通过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形式,实现了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为加强村财务管理,大部分的村都成立有4-5人组成的理财小组,村开支一般由两委干部两人以上签名报账,月报(季报或半年报)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查后签名后再报镇的会计代理中心,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由于这样的制度安排,村财务接受一定的监督,不合理开支受到控制,日常开支比以前相对减少。普遍开辟了村务公开栏。推行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目前是第三届,从实际情况看,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还处非常初级的阶段上,在实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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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走形变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村民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高。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基本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难,决策和执行不分,且权力过分集中于村委或“两委”,甚至集中于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村民利益诉求的表达机构不畅。《组织法》和《实施办法》规定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村民会议一般没有召开,有的村在换届选举中分片(小组)开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般也不能正常召开,由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要求召开的会议更是无法启动。有的村开会给代表一次性误工补贴较多,一年开过3或4次会议,基本上都能到会;有的村没有补贴,也没有开过代表会议;有的村每次补贴较少,仅能开1次或2次,且到会不齐。因此,基本上是村委会提出要召开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才能召开,议题也是村委会提出,多为村民的一般性共同利益问题(如按人头分配一些村集体收入或用于为村民买医保等),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很难成为议题。在这种情况下,村务的决策和执行基本上都由村委会(支部)行使,许多应该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都由村委会决定,存在明显的“村官自治”问题。村委会倾向于回避矛盾,村民利益诉求难以表达,有意见和建议不知如何反映,甚至也不知向谁反映,从而容易引发、积累各种矛盾。此外,我们还发现,在正式文件中普遍出现“某某村委会村规民约”,“某某村委会面积多少,人口多少”等说法,这反映人们已经有意无意地以村委会代村,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村委会高度集权的特点。

  2、村务村财公开监督不力,存在大量的不规范现象。在选举方面,采用流动票箱的比较多,有的是一个人管票箱,或者暗示村民投谁的票,不投谁的票,村民一般为了省事就按“要求”来投票。有些村没有村务监督小组;有的村务监督小组不经过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只由村委指定,甚至由村干部兼任,均不符合规定。民主决策方面,决策过程基本由村“两委”干部提出和决定,然后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实用文档

  只是让村代表知道这件事,并要求村民执行。特别是招设标、村干部或其他成员的待遇等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表决,村民意见比较多;或者以村民小组长会议、骨干党员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决策权。村务公开方面,随意性仍比较大,往往决定于村委会的自觉,或者是依靠政府部门的督促检查,缺乏内部有效的约束机制。常常是领导要来检查时才搞一下公开,而且公开的内容很粗,形式不规范,村民难以从中了解真实情况,容易引起猜疑。一是村务公开栏设置不够规范。有的村公开栏只设置在村委会,村小组及群众集中的地方几乎没有延伸,知悉的群众并不多;有的村仍没有达到公开栏橱窗化的要求,没有避雨、避风、防晒措施;有的村随意在墙上张贴公开内容,甚至有的村只有一张红纸,且残缺不全。二是村务公开不够彻底。如收支情况不够详细。三是村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大多数是以财务为主,涉及政务方面的内容极其有限,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村两委”报酬的公开透明度不高。四村务公开监督不力。缺乏独立性强的专门的机构、专职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以致公开栏形同虚设,上面部署的很多很细,可是具体指导监督的却很少。财务开支的原始凭证均没有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或共同签字,也不符合要求;有的村存在理财小组成员拒绝签定而账仍然报的现象。

  3、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形成以村委或村两委为中心的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与社会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村本来是一个社区单位,强调的应该是一定空间范围内密切的交往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共同的文化和心理,其管理应该是以全体村民的共同需要和利益为根本目标而开展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也就是村民自治。这种管理在性质、方式上与行政管理是有明显不同的。但从调查到的实际情况看,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大环节上,村民的主体参与性不强,缺乏具体的、规范的操作程序,村民和村代表都难以有序、有效地参与到整个村务管理过程中进来。不论是镇对村的管理,还是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村对组的管理,都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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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形成以村委会或村两委为中心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利于现代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作用,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4、村经济社会发展乏力,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村民信心不足。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境,一是人才不足,村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见识不多,积极性也不高。有的村官当了几十年,基本上都是日常“执政”,搞发展即无思路也无创劲,依赖政府,在村民中的威信不高,影响力不大;村民选举干部的最初的标准是比较公道正派,对才干上的要求不一定突出,有的是老好人型,能干的人往往缺点也比较显眼,就不一定选得上;再说,客观上,农村外出经商务工的多,村中能人大多外出或者留在当地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加之村干部待遇低,不愿当村干部。二是对经济发展、项目投资等缺乏科学决策,没有内部机构来把关,村务管理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长此以往,村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发展很困难,村民发挥不了作用,也越来越对村务管理不感兴趣,对民主管理公务缺乏信心,缺乏参与的积极性,村民社会日益缺乏整合,社会凝聚力下降。

  二、原因分析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难以推进,贯彻落实《组织法》和其他配套法规中容易出现变形走样,究其原因,还需要我们透过社会学、政治学层面进一步从经济学层面去把握。现阶段,村民本质上仍然是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受个人经济理性支配,由于民主管理参与成本和风险太高,村民仍理性地保留传统行为习惯。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传统体制和文化的影响还很深,村民沿袭旧行为模式本身就是一种低成本选择,形成强烈的“路径依赖”,社会的现代化转型非常艰难。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和家长制,老百姓总是将领导、干部看作“父母官”,一方面是老百姓比较顺从,能忍耐,但另一方面,也养成了依赖心理。他们依赖“父母官”,不想花心思、花精力自己解决问题,采取观望态度,或希望别人出面解决而自己能免费“搭便车”。况且,目前广大农村的生产方式普遍还是各家一小块土地,或者一个家庭小作坊,缺乏自由合作精神,组实用文档

  织化程度仍然不高,要解决村子里的公共问题实为不易,这就更强化了村民对拥有组织资源的政府的依赖。实际上,我们基本上还是将村当作一级行政单位来看待,设置的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自然成为村级权力中心,而领导机构是村党支部,村党支部的介于并没有改善村民自治权力不合理的结构,而是通过包办村务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不平衡。至于与村直接联系的镇一级党委政府,在接受大量来自上级党委政府的任务后,除了自己亲自来完成的之外,它也只能将其分派到各村,自然地倾向于将村当作下级来管理。村一级自治了,镇干部对村的管理就显得不那么直接和方便,因此,不少镇干部对搞村民自治有抵触情绪,或者对搞好村民自治不放心、也不敢放手,甚至为了某些利益过多干预村务运作和村财管理。因此,他们仍倾向于通过村党支部来直接包办村务,由此加剧了自治权力失衡,不利于村民自治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对政府的依赖,使村民对基层民主感到心里不踏实,一方面,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够尊重、不够负责任,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放任态度,干部怎么说就怎么做,实际上是对民主的麻木,仍希望干部为民作主;另一方面,则可能走向反面,完全不相信干部,不相信制度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村干部对着干,或者组织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企图以暴力来解决问题,这实际上是对民主的破坏和践踏。

  总的来看,农村基层发生的问题比较多而自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弱,问题往往上交到政府层面,而基层政府过多干预又会使问题复杂化、政治化,导致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党委、政府往往因此被直接推到社会冲突的前台而陷入被动局面。这就形成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个困局:党委政府干预不行,不干预也不行。基层民主制度的变迁容易产生“路径依赖”,被锁定在原有的制度框架中,村民沿袭旧有行为模式作为一种低成本的理性选择同样被锁定,如果出现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新选择,他们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基层民主建设就在这样困局中艰难而行,形成难以突破的僵局。

  (二)现行法律法规对村治权力的配置还达不到科学性的要求,以及程序性规定的缺失,或可操作性不强,仍然不能有效降低村民民主参与成本,容易发生权力结构失衡实用文档

  的“村官自治”现象。《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名称就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的立法基础和理念:以村委会为中心,便于村委会的统一管理,而对科学配置权力和形成合理的结构重视不够。虽然各省(市、区)还有《实施办法》与其相配套,可以补充《组织法》的一些细节和不足。但是,这些法规同样受现实体制和立法思想的局限,并没有很好解决《组织法》中存在的问题。这说明,体制和文化的传统也深刻地影响到我们的法律法规和立法思想。综合起来看,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1、村民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对村干部的罢免均缺乏独立的启动机制,产生很高的参与门槛。民主决策中有一个“会议双重召集制度”:《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当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会议”;村干部的罢免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提出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些法律规定,确实考虑到了社会发展和转型中村民自治权力结构的合理配置和相互制衡的要求,对于保障选举权的完整性,对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对分离有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和约束和激励村干部管好村务、积极工作的制度基础。但是,从多年来的村民自治实践看,这种“会议双重召集制度”和罢免权在实际操作中极难落实。主要原因:一是目前农村中农民一般居住分散,经济活动也分散,有较强议事能力的主要劳力又多外出打工,在农村召开村民会议的难度极大、成本极高,要求有“十分之一的村民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会议和本村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提出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更是难以实现。二是村民提出召集村民会议,有关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向谁提出,村委会也就成了实际上的唯一召集者。因此,村民会议虽有决策权和会议决定权和罢免权,但因应村民意愿的会议决策程序难以依法独立启动。在这种情况下,召开村民会议的门槛是村委会定的,能否召开还是村委会说了算,实际存在的最多就是“对村委会有利就召集,不利就不召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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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将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更多地授权给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大大降低会议的成本,提高效率,解决第一个问题。但第二个问题仍没有解决。广东省《实施办法》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应召开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并规定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开会”,“村民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联名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但是,如果村民代表提议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的议题与村委会主任的利益发生冲突怎么办?村委会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自行决策怎么办?有关法律法规均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条文。因此,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问题仍未解决,在村务实际运作中极易出现各种权力集中于村民委员会一身的失衡现象,村干部随时可能滥用权力,或者引起村民的误会而产生矛盾。

  2、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不强,缺乏对村务过程的监督,信息成本过高。《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但未规定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也没有具体的监督程序。事实上就只能由村民根据个人意愿来监督村委会,几乎不可能有人愿为此付出人个成本而让全村人受益,因而是非常不现实的。我省在配套出台的《实施办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设置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如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后来,《中办发[2004]17号文》也提出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财小组则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产生。但是,根据规定,监督组所能进行的监督基本上只能是事后监督和对结果的监督,要对结果的性质作出正确判断,需要相关信息,这是监督者难以支付的成本,因而容易出现无效监督。加之对村委会在村务公开和接受监督过程中应承担何种义务和责任仍规定得不具体,如何实施监督的可操作性不强,监督机构只能是被动工作,甚至是无从下手。这就影响到监督的独立性和实际效果。同时,对监督人员的监督权和责任、利益也缺乏具体规定,同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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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其监督积极性。从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监督机构的成员由村委会指定的情况相当多,甚至由村委会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变成一种形式。

  3、程序性的规定比较缺失,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了管理运作成本和风险。在《组织法》中,对村民自治的目的、原则和内容规定得比较详细,省(市、区)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又对这些目的、原则和内容加以细化和强调,但对于如何达到这一目的,如何贯彻好这些原则,落实好有关内容,在操作程序上相对被忽视,程序性的规定比较缺乏,在执法中产生大量的不确定性,大大提高了民主参与的各种成本和风险,落实《组织法》的诸多走形变样,多与程序性的规定不完善有直接关系。

  如村务管理实践中容易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高,成功率也不高,使村民对发展村集体经济逐渐失去信心。就在于没有没有设立参谋机构和具体的项目决策程序,将村中能人的智慧集中起来,为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为村的重大投资项目具体把关。

  如部门立法,互不协调的问题。有的部门从当前村务村财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村财镇管”,这种有问题就上交的简单化做法很容易引发政府的过度干预,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损害村民自治权利,也影响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对推进基层民主起阻碍作用。还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重叠问题。按照中办发17号文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践,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共同履行监督职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亦即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实际情况上,不监督村务过程,就很难判断财务活动结果的性质,因此,对村务和财务的监督很难分开,也不宜分开由两组人员来分别行使监督职能。规定两个起监督作用的小组,分别对村务、村财监督,职能重叠,不确定性增加,实际上只会对监督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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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党的领导方式方法问题,也是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不确定性非常突出,只能是各村根据有关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去磨合。在镇一级看来,如果能够以命令的形式来管理村(所谓听话)就体现了党的领导。而到村里,就倾向于党支部直接管理村务,甚至是单一地依赖于村支书兼任村委主任来具体操作。如果村支书不兼任村主任,则简单地将村支书看作“一把手”,村主任是“二把手”。这不仅使党发挥作用的途径非常狭隘,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基层自治权力的失衡,其结果是权力过分集中于村委主任(支书)一人手中,容易发生权力被滥用的情况。

  (三)自下而上的行政操作模式下,社会管理费用分配不合理,导致村务管理成本支付困难。在实践中,各级干部不支持推行基层民主管理的一个最大的正当理由是认为会增加村务管理成本开支,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村支付不起。我认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原因并不是村级民主管理增加了成本,而是社会管理成本分配不合理。我们知道,目前自上而下的行政操作方式下,村委会很大程度上仍然被当作一级行政机构,政府的行政任务相当部分最终被分解到各村,使村承担过多的行政任务,但财政并没有拨付相应的行政管理经费。相反,乡镇以上政府机构在财政的养护下则容易出现膨胀,成了基层管理成本的主体。目前,我市的乡镇一级供养人员一般在60-100人以上,相当于每个村分摊6人左右。目前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中,提供的公共服务很少,而主要是没有多大效果的招商引资以及迎来送往的各项接待活动,并已积累了较重的债务。推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实际上是应该、也是可以大大精减乡镇机构的。假如精减三分之一,则相当于每村减少2名乡镇人员,仅工资一项就超过3万元。而这3万元用到村务运作中发挥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为村务运作成本比乡镇运作成本低得多!即村务人员没有固定工资(领取误工补贴),其他福利也不多,日常开支也简单得多。如一般村的村民代表20人左右,开一次会(按半天计)通常只需400元左右,经济不发达的村更低,如果一年4次会议也不超过2000元。村民会议本来是不需要误工补贴的,但现在村民已经把基层民主建设看作政府的事,没有一定的物质刺激很难到实用文档

  会。如果以户代表形式召开村民会议,以400户计,每人10-20元,则一次会议需支付4000-8000,每年二次,共计8000-16000元。无论是从基层民主还是从农村社区建设来讲,让更多的村民定期聚会一下也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支付一点成本是必要的。所以,开村民会议不妨与村里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花费反倒更节省。所以,正常情况下,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主要成本会议开支总共不会超过20000元,再加上其他村务人员在村务监督、村务管理中的费用,30000元基本上是可以满足基本需要的。

  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村子里,范围比较小,大家又比较熟悉,信息比较对称,产生了矛盾和问题,不仅处理成本低,而且可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处理得比较妥当,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制衡机制,村民支付较小的参与成本,就可通过这个制衡机制发挥作用。

  因此,整个社会的管理需要统筹,在不增加社会管理总成本的条件下,通过精减乡镇机构,为村民自治管理增加财政支出,解决村务运作经费问题。

  总之,村民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的态度和行为也是符合成本最小化原则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的。只要不出现具有明显低成本优势的参与条件,他们就会沿袭传统的行为模式。即首先是希望“搭便车”,搭不上便车就尽可能克制忍耐。随着利益越来越大,或者矛盾越来越大时,村民当然愿意付出更高成本或承担更大风险来寻求解决之道。一般来说,越级上访是一个具有比较优势的选择,因为政府级别越高与村民的关系越远,情况也越不熟悉,往往会指示进行调查和解决。此外,村民还会选择群访,以加大压力和分散风险(所谓罚不责众)。如果越级上访仍达不到目的,他们会采取制度外手段,即所谓非理性行为,实际上仍符合村民的有限理性,因为他们采取这种行为前是经过权衡的。如聚众闹事,村民会寻找一个难以否定或令人同情的理由借题发挥,以造成有利影响而又分散风险。但所有这些,偏离了村民自治的本意,也不利于提高村民社会的自治能力和实现长治久安与内在和谐。

  三、健全自治机构,科学配置自治权力,降低村民民主管理参与成本实用文档

  要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但从上面的分析看,核心是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提高权力制衡机制的敏感度,切实降低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成本和不确定性风险,同时适当增加财政对村务管理费用的支出,保证民主制度运行的基本需要。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层次来考虑:第一个层次是要完整的建立村民自治机构,仅村民委员会一个实在机构必然导致权力失衡,失衡的系统必然不敏感,参与成本高;第二个层次是在机构设置上规范村党组织和各自治机构的职责、权力,严格运作程序,降低参与的不确定性风险;第三个层次是转变政府(镇)管理模式,适应管理重心下移的变化,加大对村级民主管理的财政支持;第四个层次是立法配合。下面主要简单谈谈作为基础的第一个层次。

  第一,建立一个对村民参与行为反应敏感、能大大降低村民参与成本的权力运行系统。党的十六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基层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得以发生,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权力结构不合理、权力配置不科学、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内部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出现权力的失衡和滥用。因此,要建立合理的权力运行机制,不同性质的权力就要作适当分解,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要相对独立行使,使各种权力有不同部门(机构或单位)行使,在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根据分工和各自的职权来设计权力运行的程序,使各种权力部门(机构)既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互相制约、互相把关,保证权力依法运行,从而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为此,要更多更有效地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要在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下设立独立于村委会的主席团或若干行使具体职能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有效支持会村民(代表)会议运作,使决策权和监督权“由虚变实”,与村委会的执行权取得平衡。特别是会议召集机构和监督机构,应该相对独立于村委会,这样才能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召开会议或要求署名村委会成员并达到法定人数时,会议能够独立启动,从而保证村民的民主决策实用文档

  权、罢免权和民主监督权,真正有完整的选举权。由此建立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产生内在的自动平衡,不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第二,消除参与管理的不确定性风险。这就是要明确各种村民自治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并规范各种决策和管理行为,增强可操作性,如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委会的选举程序、村委会成员的罢免程序、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的授权程序、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村务监督程序等等,还要明确各类村务人员的激励制度和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第四个层次则根据上面两个层次的需要进行适应性改革和调整,从而促使基层民主沿着一条低成本线路发生整体性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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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党务公开整改措施(共7篇)

  党务公开整改措施(共7篇)

  5.监督检查有待强化。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检查力度不够。个别单位有制度.无落实,没有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工作无从谈起,有的即便是聘请了监督员也只是流于形式。

  二.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2.细化内容,规范化公开。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明确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将党务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即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等5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制定的公开目录,做到细化.量化.不留死角,全面打造阳光党务。3.创新形式,多样化公开。本着“简便.实用.有特色”的原则,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即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采取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公开电话.明白纸.报纸等形式进行发布。一些村(社区)应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些黑板进行即时公开,发布党务公开信息。4.完善内业,程序化公开严格公开程序审核备案,按照党务工作拟公开事项申请登记表,设置拟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

  

  式.公开范围.发布时间.处理结果.审核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意见等规范事项,建立翔实的党务公开工作登记台账,各项事宜逐项登记,安排专人负责意见人建议的收集.反馈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台账,并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不断完善内业,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

  5.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开一是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充分发挥镇街.区直各部门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检查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为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整改目标通过以上整改措施,使我区的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达到“内容规范.形式多样.内业完善.程序严谨”的常态化公开。

  2.公开内容不够。部分支部党务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有的虽然设置了公开栏,但内容未及时更新。

  3.公开形式缺乏创新性。有些支部没有正规的公开栏,直接将纸质公开材料贴至小黑板。

  4.材料归档整理较乱,部分内容缺失。5.监督检查有待强化。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检查力度不够。个别支部有制度.无落实,没有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工作无从谈起,有的即便是聘请了监督员也只是流于形式。二.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2.细化内容,规范化公开。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明确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进行公开,根据工作实际将党务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即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等5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制定的公开目录,做到细化.量化.不留死角,全面打造阳光党务。3.创新形式,多样化公开。本着“简便.实用.有特色”的原则,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即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

  

  党员通报,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采取公开栏..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发布。一些村(社乡)应

  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些黑板进行即时公开,发布党务公开信息。

  4.完善内业,程序化公开严格公开程序审核备案,按照党务工作拟公开事项申请登记表,设置拟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发布时间.处理结果.审核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意见等规范事项,建立翔实的党务公开工作登记台账,各项事宜逐项登记,安排专人负责意见人建议的收集.反馈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台账,并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不断完善内业,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

  5.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开一是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充分发挥镇街.乡直各部门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检查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为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整改目标通过以上整改措施,使我乡的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达到“内容规范.形式多样.内业完善.程序严谨”的常态化公开。年5月20日第3篇党务公开整改方案古勒阿瓦提乡党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乡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篇四: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对策与建议目录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现状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形成浓厚氛围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走上规范运作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载体不断创新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存在问题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影响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二农村民主法制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运作机制过于程式化一突破难点二抓住重点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规范和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为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的纵向责任落实机制三关注热点四突出亮点从改革创新载体着力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五消除盲点从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抓起夯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正文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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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作者:雷淑妹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2年第10期

  摘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漳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文章在分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状和问题基础上,提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若干浅见。关键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基层组织中图分类号:D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0-0010-02农村基层组织处于基层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村务公开是人民群众反映农村党风政风好坏的风向标,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现状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使村务公开不断由点向面,由少到多,由浅至深推进,并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发展,既加强了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意识,又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促进了党风、政风和党群干群关系的明显好转。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已形成浓厚氛围市、乡、村各级都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级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规划,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村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数村对村务公开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监督到位,村干部抓好村务公开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怕失权而不想公开,嫌麻烦而不愿公开等模糊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澄清,广大群众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走上规范运作就芦芝乡而言,从面上来看,全乡7个行政村,规范公开的村占90%以上,一般公开的村占10%左右,各村都按“一栏四簿四制度”的要求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公开栏都按照政务类、事务类、财务类和回音壁进行规范,全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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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载体不断创新近几年来,芦芝乡积极探索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载体,以增强工作实效。2004年开始试行村务公开工作“听证会”,2006年全乡开展村务公开民主听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积极创新村务公开方式,采取拓展外延、创新方式、改变模式等手段,村务公开主管理由单纯的上墙公布,转变为多样化、多形式,促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具真实性与规范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得到落实。(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龙头,公开的范围向校务、医务、厂务、站(所)务、组务延伸,内容向党务、事务全面拓展。凡是可以公开、能民主讨论的事都民主决策,拓展的民主渠道,推进了茂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存在问题(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影响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其重点是围绕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的。村集体经济的薄弱导致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被动,一方面村干部认为村集体一没经济,二没权力,没什么可公开的;另一方面群众认为现在村集体已经是“空壳子”了没什么好公开的。(二)农村民主法制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当前农村群众素质不高,民主法制意识较为淡薄,群众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运作机制过于程式化现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操作基本按“一栏四簿四制度”的要求程式化进行,过于繁锁及不切实际的程序带来操作的不便,以至村干部怕公开、不公开。再加上公开也较注重于上墙公布,并且多为事后公开,引导群众参与决策、讨论的较少,导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效果不佳,同样制约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对策及建议针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注意抓好以下五方面的重点。(一)突破难点,从营造浓厚民主管理氛围切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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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如何把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群众的参与热情调动起来是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标语、会议、宣传材料等多形式、多载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时把中央、省、市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当中。如,编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手册》发到每家每户,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基层干部克服经济发展是硬指标,公开工作是软任务的思想,树立“两手抓”的职责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甚至假公开的问题,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和群众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目标要求。另一方面要畅通监督渠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来。必须把公开后倾听群众的反映作为一个重要环节给予应有的重视。要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回音壁的作用,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实,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抓住重点,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规范和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为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的纵向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市、乡、村三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体系,把村务公开纳入对乡镇及村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与经济工作挂钩,同步考核,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对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一般的进行戒勉谈话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工作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在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一定要明确公开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明确乡镇领导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层层抓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部门齐抓共管的横向责任落实机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纪委、民政、财政、农业等其它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配合抓落实。但在具体工作中容易产生相互依赖或推诿现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造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监督不力,成效不明显。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既履行好自身职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组建和发挥好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协调小组的作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能分工负责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挂钩责任制,规定各成员单位分别挂钩一个乡镇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扎实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关注热点,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拓展延伸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范围在农村,群众普遍认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就是村财收支公开。这是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知误差。随着形势的发展,群众关注的热点逐渐从财务公开转移到事关群众发展的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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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面,例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经济发展思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土地审批、救灾救济、计划生育等等。这些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是农村易产生矛盾纠纷的主要集中点,存在着诸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建设的不利因素。因此,要把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当前,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农村的要求,从解决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问题出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内容上进行深化,在范围上进行拓展延伸,不断扩大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群众关注问题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真正使村务公开民管理工作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四)突出亮点,从改革创新载体着力,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近年来,各地在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式,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形成了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许多亮点。当前,要把推行村务民主听证这一亮点作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为了能真正体现群众民主决策,在推行村务民主听证过程中,要结合乡镇、村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听证模式,即:一会一议式、一会两议式、一会多议式,表决式和非表决式,会场听证式、现场听证式、现场与会场听证相结合式、质询答辩式、征求意见式等,让听证代表根据听证项目充分表达意愿,使听证会成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成为村民充分表达自己意愿,与村干部平等协商村务的沟通平台。(五)消除盲点,从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抓起,夯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改变单抓公开而公开的工作方式,着重从源头、从根本抓起,全面消除工作的盲区。一是在管理上推行村账乡管。在不改变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前提下,由专职会计人员代为村集体建设账户,进行记账、核算,每个行政村只设出纳员兼报账员,会计档案由乡设立专柜进行保管,积极稳妥地推行“村账乡管”。在实行“村账乡管”的基础上,开展“村账民管”试点工作,把村集体的账务交给村民管理,不断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方式,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效。二是在措施上加强监督。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党员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党员带头参与村务民主管理,积极参与村务民主决策。各村可根据实际需要专门成立村务民主监督党小组、村务民主监督协会等群众性督组织,增强监督效果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效。三是在业务上加强培训。由乡镇对换届后的村两委干部进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针对农村会计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开展村级财务人员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实行村级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高村干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夯实工作基础。参考文献[1]张世俊.领导科学.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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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刘凯丰.新长征.2011,(20).[3]高小科.乡镇论坛.2011,(18).作者简介:雷淑妹(1970-),女(畲族),福建漳平人,中共漳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篇五: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开展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事务和重要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给党员和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党内工作真实情况的窗口而且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在党组织和群众之间建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参政的积极性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形成了团结和谐的工作局面

  党务公开自查报告

  党务公开自查报告冯村乡党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我乡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了清理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是深化党内监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乡党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宣任组长,党务副书记、乡长谷超锋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部门人员为党务公开领导组,认真抓好党务工作的落实,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过问,副书记主抓,支部书记密切配合的党务公开宣传、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机制。2、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公开制度。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1、合理确定内容。乡党委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乡党务公开领导组确定了全乡党务公开6方面重点内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工作。2、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根据“规范、

  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农廉网、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3、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

  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每季度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等情况。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换届选举情况、群众关注事项落实情况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考核乡党委认真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乡党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各村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将村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与年底绩效工资挂钓,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乡党委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党支部对党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村务轻党务公开;二是有的党支部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在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在下步工作中,乡党委将对照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中共冯村乡委员会2011年10月10日党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2016-09-2010:44|#2楼我院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为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医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成立了由党支书记李丽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浮山县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进行了深入动员,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同时明确了职责分工,党办负责医院所有党务方面公开内容、院办负责院务相关内容的公开,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方面工作内容的公开,同时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强调院总支、各支部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通过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整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我院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医院网站等形式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宣传,向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

  的、意义和方法,提高了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舆-论和参与氛围。同时,通过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院周会、支部会议等对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强化宣传和动员。各支部和各职能科室消除了模糊认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呈现出高度重视、注重实效、认真探索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精选公开内容,注重统筹兼顾。在公开内容上,我院把凡属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原则上都如实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和随时公开内容3大块15个方面进行了确定,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党务公开工作注重统筹兼顾,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相结合;二是公开与办理相结合;三是公开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和群众的监督权,促进党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满意的服务。(四)创新公开形式,全面组织实施。在公开形式上,我院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具体形式,坚持力所能及,方便群众,注重实效,发挥作用。对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传达等形式进行有序公开;对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采取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专题网页、设立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全面公开。一是在门诊大厅、办公楼前、西大门建立了专门的党务公开宣传橱窗,对院领导成员及分工职责、信访举报及申诉途径、受理和处理程序、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党员发展公示、院领导工作一周工作等内容在公开橱窗内进行了公示。二是设立了征求意见箱,我们在门诊大厅设置了党务公开意见箱、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医院干部职工和广大患者百姓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接受、整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党员活动室,我们紧密结合当前党建工作新形势,对党员活动室进行了布置,对党员联系和服

  务群众、结对共建、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定期分析等系统的涵盖了支部日常工作方方面面的10项制度进行了加强和完善,并将部分制度在党员活动室内上墙。四是建立了院务党务公开公示栏,将各支部党费收缴、党员发展、中层干部职务任免、人员招聘录用、职工职称评聘等情况及时实行全方位公开。五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充分利用电子滚动屏幕向社会公布了医院医疗质量、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单病种付费情况等信息。六是在医院网站上制作了党务工作专题网页,集中宣传报道医院党建活动动态和

  先进典型。(五)重视资料收集,及时整理归档。在党总支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于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我们都及时进行了拍摄,整理成照片档案,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对有关党务公开工作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材料等文字资料进行了分类存放,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我们对照科室职责,将党务公开目录逐项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根据活动开展以来党务公开情况,列出了资料提交清单。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档案筹建工作,统一了档案用具,实现了流程清晰,分类明确,归档及时,整齐划一,方便查阅。二、取得的成效(一)创新了工作思路。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课题,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党员群众比较关注,工作刚起步。政务公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运行机制,这次开展的党务公开工作,我们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已建立起来的有效载体,充实党务公开的内容,使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完善,达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二)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我院党务公开强力抓好工作落实,注重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重从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入手,加强监督检查,上下保持密切配合,

  互动互促,整体推进,形成了“党委统一负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开展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事务和重要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给党员和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党内工作真实情况的窗口,而且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在党组织和群众之间建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参政的积极性,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形成了团结和谐的工作局面。(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紧紧围绕医院发展的大局,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与去年同比增长,实现了病人数量和业务收入同步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总之,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我院虽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推动了当前工作。但是,由于运作的时间短,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需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扣医院中心工作目标和科学发展主题,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1.党务公开自查报告2016-09-2013:53|#3楼双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务公开自查报告按照区委印发《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滦办字[2011]40号)文件精神,区工信局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闫忠军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证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

  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党员、职工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通过领导接待日制度,使党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公开实效性(一)合理确定内容。区工信局党支部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公开。根据《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局党支部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局党务公开8方面重点内容:组织建设情况、思想建设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干部管理情况、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及其他应公开的事项。(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设置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工信局实际,利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二是采取会议、

  文件形式公开。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三是利用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三)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业务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充分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逐段公开,比如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等情况等;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区工信局的实践来看,总结出这样几项经验。一是预公开

  制度。党组和支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

  意见。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注重结合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不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五是坚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做到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使党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政务公开中重大决策事项在党务公开中必须体现;注意防止党务公开大包大揽,削弱政务公开应有的作用;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目的,但与区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表现在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今后,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规律、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不断推进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制度化、公开工作责任化,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持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协党务公开工作。具体来说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思想上抓巩固,坚持不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工作上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出发,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三是制度上抓完善,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既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又要不断吸收来自其他兄弟单位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抓好与建立健全教

  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党务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及运行机制,建立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双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1年8月26日xx-x党务公开自查报告2016-09-209:11|#4楼xx-x党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我单位严格按照xx-x有关党务公开的各个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为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组织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各项工作。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成立了由机关xx-x任组长,组织委员xx-x、纪检委员xx-x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在713室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根据《x党公开办20121号》、《x党公开办20122号》文件,研究制定了《xxx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了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价、特邀监督员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通过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为整个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开展。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及时召开机关组织生活会会议进行了深入动员,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加强了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党建网、党建手机报等形式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宣传,向全体工作人员大力—1—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提高了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舆-论和参与氛围。同时,通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部例会、支部会议等对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强化宣

  传和动员。各科室消除了模糊认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呈现出高度重视、注重实效、认真探索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坚持力所能及,做到重实效显作用。一是对适宜党内公开的,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传达等形式进行有序公开;对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采取专题网页、组织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公开。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党建工作新形势,对党员活动室进行了布置,将部分制度在党员活动室内上墙。开展了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珍惜荣誉,乘势争先”等有效活动。三是在办公室建立了党务公开公示栏,将各支部党费收缴、党员发展、中层干部职务任免等情况及时实行全方位公开,做到了公开透明。发挥业务优势,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xx-x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由xx-x牵头,紧紧围绕组织机构坚强有力、公开制度健全配套、公开载体灵活多样、公开成效突出明显、公开档案真实完整等创建标准,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建立示范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发挥—2—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面上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注重统筹兼顾,做到三结合两满意。一是党务公开与部机关工作相结合;二是公开与办理相结合;三是公开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和群众的监督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党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使党员满意,群众满意。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为做到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加强,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活动。根据《党务公开“六查六看”具体内容和标准》对部机关的党务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在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上进一步完善,规范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通过党务公开“回头看”活动,消除薄弱环节,探索建立部机关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实现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五、取得的成效

  开辟了组织工作新思路。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课题,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党员群众比较关注,工作刚起步。这次开展的党务公开工作,我们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已建立起来的有效载体,充实党务公开的内容,使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完善,达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

  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抓好工作落实,注重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重从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入手,加强监督检—3—

  查,上下保持密切配合,互动互促,整体推进,形成了“机关支部统一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机关干部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提高了组织工作满意度。开展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事务和重要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证了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给党员和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党内工作真实情况的窗口,而且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在党组织和群众之间建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联系的纽带,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参政的积极性,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提高了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总之,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虽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推动了当前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需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扣组织工作中心点,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4—【党务公开自查报告】

  

  

篇六: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论村务公开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张正炎【摘要】村务公开制度是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而形成的,它是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可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确保村民对农村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实行树务公开有助于促进农村管理工作民主合法地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区由于村务公开工作不完善,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一些甚至演变成恶性的暴力抗法事件.因此,如何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当前的农村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期刊名称】《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4(000)001【总页数】5页(P100-104)【关键词】村务公开;知情权;不足;完善【作者】张正炎【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

  一、村务公开制度概述(一)村务公开制度的含义

  村务公开制度是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创造的,是指在一个村民委员会的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特定的方式和途径将村务信息告知全体村民,村民可以通过所获取的村务信息参与到农村管理过程中来,并对农村管理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二)村务公开制度的内容为了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以保障村务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而在众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中,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以及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1998〕9号、中办发〔2004〕17号两份政府发文中。其中,中办发〔2004〕17号发文在结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新时期农村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挑战的基础上对村务公开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与补充。1.村务公开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务公开制度是我国农村村委会在实施农村管理过程中应当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时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作了具体的细化: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其他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针对新时期农村管理工作所呈现出的新特点,国务院在中发办〔2004〕17号发文中明确要求各村委会要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加以公布,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并要求各村委会针对当前农村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村务公开的范围,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实际要求。发文中针对当前一些日益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进一步要求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机动地

  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1]。2.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务公开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村务公开的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往来较多的集体财务,应当每月公布一次,并且应当随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此基础之上,中发办〔2004〕17号发文对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又作了详尽的规定:在村务公开的形式上,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除应当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以方便村民了解村务信息,同时还应该发扬创新精神进一步丰富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应对日益发展的实际的要求。要推进村务事项从结果的公开,向事件的全过程公开延伸。在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上,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形成程序,完善村务公开的程序设计,使村务公开制度依照合法程序有效的运行。3.村务公开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各村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同时,国务院在政府发文中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履职以及监督小组成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村务公开的理论依据和意义(一)村务公开的理论依据村务公开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时代背景,而且村务公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理念。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来的。一般来说,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2]。

  根据人民主权理论,政府有义务向民众公开政府信息。而农村村务作为政府信息形式的一种,也应当在公开之列。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政府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的同意及授权,政府应当在人民的授权权限范围内活动,不享有任何不是来自于人民委托的权力。为了保障人民自由权利,保证人民作为主权者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必须获得足够的信息才能形成理性的判断。因此,人民只有获得足够的信息才能对政府的行为是否符合委托形成正确的判断。同时,作为“受托人”一方的政府也有义务向作为“委托人”的公众公布信息。二、为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政府应当限制公权对人民生活的肆意干预,而人民的监督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信息公开就成为了人民监督政府的主要途径之一。如果信息不公开,人民便无发获悉政府的各项活动,监督也成为空谈[3]。行政公开原则是20世纪中叶以后迅速发展和推广开的一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机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导和评论[4]。行政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应有的题中之义,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实现公民对行政的参与和监督,以达到强化民主政治,防止行政腐败之功效。在农村实施村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也能够对农村工作进行监督,预防腐败,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权利。(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义村务公开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的重要性还在于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农村管理工作的规范。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能够保障农民所应当享有的知情权。知情权是农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的前提条件。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更有

  利于农民参与到农村管理中来,行使自己作为农村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有利于加强农民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监督。由于我国农村管理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仅仅依靠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尚不能覆盖到农村管理的方方面面,必然会在农村管理的某些方面存在漏洞与不足,这就要广大农民依法对农村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管理人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村务公开制度实施现状与不足(一)村务公开制度实施现状村务公开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推广。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实施村务公开制度保障了广大农民的知情权,使农民能够切实地参与到农村自治管理过程中来,对农村管理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在“十一五”期间,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实现了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1998年8月省委、省政府在五河县召开了全省村务公开会议,目前全省村务公开已成规模,共建立村务公开栏60000多块,有90%的村达到“四有”,既有一个比较规范的村务公开栏;一个健全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一套严格的村务公开运作程序;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有80%以上的村村务公开达到了“五规范一满意”的要求。有90%以上的乡镇实现了政务公开,2000年5月,全国村务公开现场会在合肥郊区召开[5]。(二)村务公开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不足村务公开要求涉及村民利益的大小事项都公开,而且必须是真正的公开,内容真实,不能弄虚作假。目前,村务公开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公开时间不统一,公开地点不固定,公开程序不科学,公开的内容和过程没有

  受到应有的审核和监督,公开内容不全面,有些敏感的政务如计划生育指标、农民负担等,未能做到充分公开[6]。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突出的方面。1.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村务公开制度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农村基本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农村管理工作中,许多农村干部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许多农村干部认为村务公开制度只不过是走走形式,对于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中对村务公开制度的各项规定也没有依法执行和实施;同时过多的暴露村务信息反而使农民发现村委会在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引起农民的争议为自己以后再管理过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许多农村干部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意识认为村务信息应当有农村管理者收集并加以保存,而将这些信息公布于众也不会对农民的生活带来实际的影响,反而更加重了自己的工作负担。2.村务公开内容重点不明确中办发〔2004〕17号文件中指出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外,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村务公开内容的不断丰富,为农民更加全面地了解农村管理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村务公开的实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由于农村管理人员有限加之村务公开栏篇幅有限不可能将每一件农村管理事项都公之于众,这也成了某些农村地区管理工作人员在实施村务公开工作中投机取巧常用的伎俩。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农村地区在村务公开内容中有意地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如:对集体经济的收益、债务、投资,干部的酬劳和招待费、差旅费等老百姓关注的敏感性问题做手脚,在实际作帐过程中,笼统公开总帐,但不公开母项、明细帐及子项。有的村务公开的内容侧重于一些统计数据,缺乏具体的、实质性的内容。农民通过以上的内容并不能够真正的实现对农村管理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3.村务公开监督渠道不畅通中办发〔2004〕17号文件中指出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但是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并没有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产生,履行职责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使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农村管理中的作用明显削弱。加之宣传不到位,有些农民根本就不知道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存在。一些农村地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信息处理不及时,暴露的问题不能尽快解决,严重地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同时这也堵塞了解决农村矛盾的渠道,激化了农村矛盾。四、村务公开制度完善的举措针对村务公开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不足,怎样从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吸取教训从而去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是我们当前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应当解决的难题之一。(一)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村务公开制度存在种种的不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导致许多行为无法可依,许多行为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因此,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前提。在笔者看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当前主要体现为对现有的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现行行政法律规范对村务公开制度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1998〕9号、中办发〔2004〕17号两份政府发文中。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因此,通过对这条法律的理解,我们可以认为农村村务信息的公开同样也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村务信息的公开并未能够像其他政府信息那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公众公开。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基础条件和工作人员的精力有限;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并未能够与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导致法律法规之间的“各自为政”,从而导致人们在选择适用法律法规产生歧义。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当着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融会贯通,确保法制的统一与稳定。

  (二)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学习村务公开之所以在一些农村流于形式,不被大家重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到位,广大干部和群众认识不足。民主意识欠缺,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难题。加强在农村地区对村务公开制度的宣传,不仅是要宣传法律法规关于村务公开制度的相应规定,而且还要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村务公开的实施关系到公民本人的切身利益,提升公民的权利观念和维权意识。加强村务公开的宣传,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通过宣传丰富农村管理人员关于村务公开的知识,提升农村管理人员对村务公开的认识。明确农村管理人员在实施村务公开过程的责任,树立农村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农村管理人员的认识,不仅可以提升农村管理人员的村务公开的业务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还可以使农村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使他们能够认识到村务公开的重要性,促使他们更加积极的开展村务公开工作。(三)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权建设我国在农村政权建设中采用建立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形式,通过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来进行自治管理。农村村委会独特的组织形式决定了它与设有专门监督机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不同,农村基层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7]。但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却已普遍建立起专门从事监督的村务监督小组,在有些地方,考虑到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及其管理,便建立起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成员一般是5至7人,有的则是3至5人。村务监督小组的成员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小组组长。村务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对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工作不满意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原推选方式予以更换。虽然我国各地制定的村民委员组织法实施办法都对村务监督小组的回避制度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如村委会成员和其他负责人及其直系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

  成员[8]。但是,以上种种宽泛的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在执行职务上的廉洁性。尤其是农村这个社会组织,其本身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就是这种人与人相互联系的人情,人情维系着农村社会,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因此,想要保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执行职务时的廉洁性就必须制定更加严格的组织条列,而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所施行的组织条列远远达不到我们所要求的。如目前的农村村委会组织法并未对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候选人的提名权做出相应的规定;其次,在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权力的同时更应该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职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的职责不明确是当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四)完善村务公开司法救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了解的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过程中的错误与过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有关村委会依法公布村务信息;并对有关违法人员追究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村委会组织法》并没有村务公开的司法救济途径作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审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也应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因此,公民对村委会所提供的村务信息不服理应能够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农村村委会在我国行政体系中特殊地位,导致村务公开关系既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也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法律关系更不是刑事法律关系,属于村民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政治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实体权利明确但救济权利缺失的状况

  导致农民投诉无门,法院受理这类案件也无法可依。我国目前并没有审理宪法权利、政治权利的专门法院。但将政治权利纳入司法审理领域已经有很好的实践。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选民资格案件”并详细规定了法院在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是所应该遵循的程序[9]。从我现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来看,将村务公开案件纳入行政诉讼中不仅不会与我国现有的法律向冲突,反而能够很好的相衔接,有利于实现我国的法制统一,避免政出多门,实现法律法规之间的和谐。同时,将村务公开案件纳入行政诉讼程序,还可以相应地完善涉及村务公开案件的行政赔偿事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如果村务公开案件的司法救济途径得以完善,那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村务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不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停止侵权行为,还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其相应的损失。相应的行政赔偿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还可以对受侵害的村民给予相应经济赔偿,尽量弥补他们的损失。五、结语村务公开制度是实现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同时也是我国农民实现村民自治管理的一项有效的手段。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有利于推进农村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实现村务公开制度还有助于保证广大农民真正地实现对农村事务的自治管理。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实际的限制和种种的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在某些方面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农村制度建设中,我国政府应当着力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为广大农民实现村民自治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但是,农村的治理光依赖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广大群众应当树立权利意识,运用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参与到农村自治管理过程中去,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廉政的阳光洒满整个中国大地,温暖每个人的心田。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Z].[2]王世杰,钱瑞升.比较宪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7:42.[3]山文岑.试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262-263.[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73-74.[5]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安徽省情(1996-2000)[M]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10:23.[6]鞠福根.村务公开须规范[N].人民日报,1998-11-18.[7]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70.[8]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86.[9]刘利君.村务公开纠纷的司法救济制度建设[J].民政部干部管理学院,2008,(4):37.

  

  

篇七: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当前村务公开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汪恭礼

  村务公开目的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于防止干部黑箱操作,缓解农村干群关系,起了一些作用。时下,各地农村都推行了村务公开,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把村里的重大事项定期向村民们公布,这无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大进步。1998年正式颁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用很大篇幅对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作了规定。笔者在乡村工作十几年,并作为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在十几年的农村工作中发现,村务公开的效果与预期的目的仍有很大差距,没有真正起到村务公开的作用,主要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有些地方的村务公开工作不够深入和规范,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公开时间间隔太长;有的随心所欲,啥时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有的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平时无人问津。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地点不适中。当前农村村务公开的形式仅限于公开栏的形式出现,有的制作太简单,流于形式,形式单一,不便于让大多数村民群众了解知悉村务。有的把公开栏建在不便于群众光顾的地方,群众难以观看监督;有的村对公开栏缺乏管护,风吹日晒雨淋及人为损坏严重,难以使用;有的还没有公开栏,把村务公开当作捎带事,只是在开会或干其它事时对有关情况作以顺便公布。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公布数额较小的费用,不公布大额开支,个别村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重点”等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有的公开程序太简单,只公布了办事结果,缺少法定的程序。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乡镇和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查,使

  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五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有的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与本村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制度上墙后成了摆设。

  2、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形同虚设。一是有的村,“一会两组”(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中村组干部太多,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群众监督力度,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意义。二是有的“一会两组”中的群众代表不合法,不经群众选举,而由干部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三是对群众代表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不通知其参与,不和群众代表商量,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随心所欲,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不执行,使“一会两组”的决议和意见难以落实,“一会两组”机构形同虚设,监督作用流于形式。同时,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管理不到位。围绕村务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都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组织部、纪委、民政、农委等多家单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抓工作,职能相互交叉,有时使得基层无所适从,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干部和村集体的有关问题,监督的主体是广大村民,在当前二者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从我所在的水东镇各村来看,村务公开工作没有一个具体部门来抓,如财务公开就是每季度结束后,由农经站根据村报账员报送的发票汇总后,填制汇总表,再由村报账员带回后张贴。

  4、轻视公开后的反馈。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视公开的形式,而轻视公开后的情况收集和处理,有公开无落实,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

  见,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尤其是个别乡镇和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能拖则拖,有的还冷言相讥,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大局。

  村里的情况村民仍然不清楚,黑箱操作仍然存在,村级财务仍然混乱。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村务公开的内容比较笼统,村民们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村民最关心的财务公开,一般只公布花了多少钱,却未公布为什么要花这些钱,“其他支出”数目也很大,这就导致村民们对公开有疑问、有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没有把村务公开变成自觉行动,而是被动性大于主动性。从我所在的水东镇来看,村民对村里的事情大致了解,与村干部相互间都很熟悉,村里的事情一公开,村民心里就有了底,村民心中的正义与村干部的作为之间就划出了对与不对的界线。有的村干部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被公开出来,有的村干部知道村务公开会让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和证据被村民知道,从而让自己的日子不好过,因而村干部对村务不敢公开,怕暴露问题、怕失权、怕揭短、怕群众提意见、怕引发矛盾,导致群众上访,怕挨上级批评,从而不想或不愿公开;有的避重就轻,对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回避态度;有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对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认识浅薄,对村务公开这一民主管理制度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因而导致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力度不大,行动上步伐迟缓,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数字较粗糙笼统等。有的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法了解掌握不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无从下手,不尽如人意,并且制度约束不严格,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使村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目的。有的村干部受利

  益驱动,怕公开会损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敷衍应付,支吾差事。也有不少村怕麻烦,不按时公开。

  2、一些规章制度让村务无法公开。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村级财务实行零招待,而实际工作中根本做不到。村干部在本村开展工作时,可以回家吃饭,但外出办事时又怎么办?如我下派任职村与一个村民组发生了山林权纠纷,官司由中院打到了高院。在省城开庭时,我们参加开庭的村干部、证人、林业部门有关同志、区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以及律师的吃住费用均由村里开支。同时,根据安徽省有关规定,报刊征订视各村经济条件而定,条件好的村最多不得超过800元,条件不好的村最多不得超过500元。从我镇各村情况来看,多得3000多元,最少的也有1200多元。这些与规章制度相违背的开支怎么公开?

  3、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意识不强。一是一些群众在思想上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担心公开工作能否真的行得通、落得实、有成效,是否会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思想上缺乏信心,参与监督意识不强。二是一些群众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村干部搞好了,他们得到了实惠,而村务公开工作是软任务,只是个形式问题,由此对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认真参与。三是在平常的日子里,群众也都不愿意与村干部搞得太僵,得罪村干部对自己有啥好处?尽管群众的对村务感到困惑和听到传言,但缺乏实在的证据。就是证据清楚,村民也不会得罪村干部,公开跳出来要求清理村组财务。四是一些村有选择地公开一些事情,所谓“该公开的不公开,不需要公开的都公开”,群众到村务公开栏看到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村务公开栏上找不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因此对村务公开的兴趣降低,信心骤减,村干部不久也以村民无兴趣而减少村务公开的次数与项目,村务公开有名无实,最后形式也都不做了。

  4、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中央颁布了村务公开的政策,各省也出台了村务公开实施办法,市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到了乡镇却“雷声大雨声小”。一是一些乡镇为创造“政绩”,争时间、抢速度,只顾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注重质量和实效,以为发个文件、开个会议或者建个公开栏,就万事大吉,对于进一步抓好财务清理、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置之不理。二是一些乡镇干部到村里吃喝、拿要,得到过村里的好处,这些好处不能说。三是村组干部即使有些问题,乡镇一般都知道,只是睁一只眼闭一眼。如有些村组干部经济上有些问题,也不能让村民查帐查出来。因为乡镇有时就是有意让村组干部在正当收入之外有些贪占挪用来调动他们为乡镇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经济上有一点问题,乡镇就组织起来查处,打击了所有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乡镇如何可以依托村组干部这条腿呢?根据《干部任用条例》,乡镇干部的提拨离不村组干部的推荐,同时,村组干部一般都镇人大(党)代表,乡镇领导的选举也离不开村组干部,乡镇干部考虑自己的仕途而不敢得罪村组干部。即使村组干部有些小问题,乡镇干部也会主动帮他们掩饰。因此,村民要求查帐也就是要求村组财务公开,在这个方面会被乡镇和村干部百般阻挠,很少有认真去查村组帐目的情况。即使查帐,乡镇也会将查帐的人安排为自己的人,真正熟悉村里情况的本村村民反而不安排进来,这样查帐只是为了走走过场而已。有了乡镇的保护,村组干部的胆子就会更大一些,村务公开当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有坚持把村务公开作为事关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有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形成更加良好的村务公开氛围,才能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1、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让乡村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和群众、法制观念,做到勤政廉政,切实解决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

  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不参与、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公开等问题,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使乡村干部全面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掌握指导开展村务公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自觉养成尊重农民意愿、办事透明公开的工作方法。

  2、整合部门力量,加强指导督办。县、乡(镇)、村三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确定具体的办公地点,强化各单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到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促使村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要着力在规范化公开和真公开上下功夫,实现村务公开更加真实、及时、全面。民政部门要全方位搞好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从政策上引导其走向规范;经管部门要重点清理审计村民反映强烈,历年财务管理混乱村的财务,还老百姓一个明白,保障老百姓对村级财务状况的知情权;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控制滋生乡村干部腐败的源头,教育和引导乡村干部自觉保持廉洁反对腐败的自律性,从源头遏制腐败蔓延;组织部门要重点协调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真正使两套班子协调运行,同心协力搞好村级经济发展,加快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同时,县乡(镇)应按照村务公开的具体要求,设立村务公开专项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帐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固定的公开墙和公开栏,夯实村务公开的硬件载体,并将村务公开纳入县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预算必要的业务经费,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指导、监督到位。

  3、坚持标准,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一要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集体“财务收支,农民承担的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各项补偿收入,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和捐赠财物的发放使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有关人员的补贴,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都应逐项公开,让村民群众明白。二要规范公开程序。先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根据公开内容性质,凡需要村民知悉的事宜,按照事物发展先后顺序,都应一一让村民看清、看懂,心里亮堂。如村财务收支帐目,既要让村民看收支票据、所记帐目,又要让村民看收支数额和用途,让集体有一本实事求是的文字帐,让村民有一本心里亮堂的明白帐。三要规范公开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凡需要村民明白的村财务收支等十一项内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事项,可每月公开一次,让大多数群众知道。四要规范公开形式。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决定。以达到行之有效为目的。要重视和加强阵地建设,因事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凡需村民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通知村民,定时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结果。对于到户到人的事项,可采用广播的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向村民宣传性的事项和经常性需要村民知道的内容和事项,可采用书面张贴的形式在公开栏内公开。为了提高公开质量,保证公开效果,还可因村制宜,确定“公开日”,及时通知村民,以便于监督。

  4、完善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实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议案制度。由村民代表对涉及村民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议案),

  村委会对村民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办法和答复。对其中合理的议案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可行性方案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不搞村党委、村委会说了算。二是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等的作用,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监督小组进行投诉。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切不可拖着不办,顶着不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每年年初要将监督情况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乡镇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务公开工作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对村干部的工作实行任期考核和离任审计。开展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每年开展一次,评议结果与干部的奖惩挂钩。对为村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干部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做组织分配工作、班子内闹不团结、生活作风不检点、失职造成决策失误致使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的村干部要追究责任。对村务公开做得不好而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影响等问题要认真追究乡(镇)村两级有关人员责任,使村务公开真正达到目。

  总之,村务公开就是要增加村务透明度,把事后监督变成事前监督,把依靠少数人的监督变成多数人的监督,做到村里的事由村民作主,让村民从村务公开中理解村干部,支持村干部,调动村民民主管理积极性,让村民对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篇八: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1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某某村认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严

  格执行农村民主管理“148”制度和“五步法”等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召开会议民主商讨,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较好地实现了村民自治的目标。现就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充分保障村民自治权。“148”制度和“五步法”程序是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尚方宝剑”,是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指导和依据。为有效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我村专门设立了党务公开栏、村务工作栏及科普宣传栏,将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村里的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于村内的重大事务,村委会严格遵循“五步法”程序,先请示后开会,重大决策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落实民主管理,阳光行使权力。为规范公章使用,促进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我村于某年制定《南口镇村公章使用办法》,就公章使用、公章管理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两委会成员严格遵守《公章使用办法》,按程序办事,一视同仁。此外,我村不断规范和完善宣传栏公示内容,及时公开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例如:财务收支、粮食补贴、占地补偿款发放等。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能够有效地促进村两委成员阳光行使权力。几年来,我村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就村级财政的具体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主动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和审查。三、注重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某年某月,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有效促进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进行监督,积极参加村里财务收支、报账审议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进行认真审议,确保我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资金安全使用,不断督促村“两委”在财务收支工作上趋于合理化、规范化。

  

  以上是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报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示内容有待完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一定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争取再创佳绩。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自查报告2为更好的发扬民主,规范政务、村务制度,使政务村务公开走上良性化发展,便于广大群众更好地行驶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按照文件精神,某某某党委政府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为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各村都相应成立了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和理财小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意见,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二、健全公开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一)完善村务公开墙面。全镇14行政村全部能做到“村务、财务、政务”三公开,全镇除一个村因村委会修建暂时没有公开栏外,其他13个行政村都有公开栏。(二)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都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和国家有关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国家关于解决的“三农”问题,如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具购置医疗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扶贫、救灾款物等各种补贴的公开和发放情况、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逐项逐笔予以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

  

  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同时,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积极予以公开。

  (三)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我们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集体财务每半年公布一次。同时,不断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对公开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多方面收集和听取群众提出或反馈的意见,对不足之处进行了整改。

  三、明确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决策权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和管理。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负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明确村级决策和管理的形式,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和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四、加强对村务公开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在实行村务公开过程中,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据政策和法律,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并全部公开上墙,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救灾救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五、推行民主评议、强化管理监督,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结合年终考核,我们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作为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民主评议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一

  

篇九:党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

  为此2003年初成立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国的村务公开工作并于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公开发表了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阐明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具体政策要求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摘要:村务公开制度是村级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促进村干部廉洁务实,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权益平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字:村务公开制度重要性对策建议

  村务公开制度是村级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促进村干部廉洁务实,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权益平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村务公开制度的确立1、村务公开的提出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它是农村村务管理的重大改革,适应了家庭承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它一诞生便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推广。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加快小康建设的新时期要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为此,2003年初成立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国的村务公开工作,并于9月召开了全国村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指示。200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公开发表了《关于健全

  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阐明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具体政策要求。2004年10月14日,为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制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事务、政务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2、村务公开的内容《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求公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3、村务公开制度的确立在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作出规定。中,2010年10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二、当前村务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村务公开制度确立总的势头很好,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从当前来看,村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健全,还缺乏必要的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1、法律法规规定不够具体。目前,我国在村务公开制度的规范方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地出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对村务公开制度做了规定,但对公开的程序、形式及具体要求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公布时间也没有作出规定。法律法规不够具体,导致在现实运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当前,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财务审计、村务定期公开等村级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和村民自治的科学、完整、效能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未能从制度上明确支部、村委和村干部的责、权、利。2、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当前,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组”为主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很多地方都不够完善,一些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的,由于缺乏相对独立的组织保证,受制与村民委员会,有些甚至听命于村两委会主要领导,很难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同时,村民对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村务公开知识了解的不够及时、到位,缺乏有效地、针对性的监督;对村民监督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

  缺少保障机制,造成村民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对村务公开的程序、方式及内容没有建立很好的规范机制,造成村务公开的监督乏力。3、领导执行落实不够有力。村务公开制度要想良好运行,除了制度本身科学合理的设计外,还需要执行制度的领导认真落实,才能发挥制度的制约作用。但目前,由于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导致制度约束力不足。比如,个别上级对村务公开工作缺乏针对性,对村委会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支持帮助不够有力,没有为村委会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而个别村干部更是对村务公开没有正确的认识,只认为是一种形式,不认真公开,尤其对关键问题和敏感事务,不愿公开。再者,当前还未建立有效的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没有认真听取,对群众的疑问说明解释也不够,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4、考核奖罚措施不够强硬。《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件)对未依法进行村务公开行为所规定的处罚,只是党内纪律处分,缺乏对法律责任的追究,因此,由于一些与村务公开相关的制度没有配套完善,建立和落实上的缺位导致了考核与奖罚的不到位,即便是制定考核制度了,由于考核措施不强硬,对考核结果的使用不明确,致使考核成了过场,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三、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思考和建议村务公开是一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广大农村得到普及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当前应着重制定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财务审计、村务定期公开等村级规章制度,形成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和村民自治的科学、完整、效能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明确支部、村委和村干部的责、权、利。以制度形成相互制衡、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形成

  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效应,做到有章可循,实行依法治村。2、加强村务委员会的监督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让监委会参与各类事项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建议供村“两委”班子采纳。同时,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进行矛盾排查,组织监督。一是注重发挥在村务决策中的监督作用。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通过走访群众、座谈等途径,广泛收集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视情向乡镇反映。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二是注重发挥在村务财务公开中的监督作用。负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的全过程。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并签署意见或盖章。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认真处理村民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三是注重发挥在“三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使用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签署意见的票据,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不得入账。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异议,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向乡镇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四是注重发挥在村级工程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严格监管村级工程建设中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

  问题的,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3、细化执行制度办法村务活动要依法办事,必须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制度的保障是村民自治能否实现的关键,必须通过制度的完善、创新来落实民主的实现。建立和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民主理财与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从具体操作来讲,首先要强化基层干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法的了解掌握,利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进一步抓好清理财务、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的规范和制度约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奖罚制度,用制度管理在村务公开中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意识和责任心;加大对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的监管,促使村务公开能达到预期的目的。4、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要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责、操作程序、预决算编制、资金审批权限、收支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奖惩措施等作出规定。要实行财务人员考核上岗,由乡镇统一对村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上岗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逐步推行村级财务人员“乡选村聘”,努力改变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老化、责任低、效率低,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模和管理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要推行财务检查、年度审计和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公示公开制度,对任期内村领导班子、村干部执行财务情况、理财用财情况、对集体经济利益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专题的财务检查和审计,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公开,督促村班子和村干部对村务、财务既做到依法依章办事,又依法依章公开。

  5、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首先是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把村班子和个人的考责、考勤、考廉、考绩作为平时组织的考评和换届任用的重要依据。尤其要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村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不履行责任,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以及因此而造成失职失察、发生重大群众上访和恶劣影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参考资料1、《中央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意见》2、在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3、2010年10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4、2004年10月14日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5、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健全和完善新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6、《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党政干部论坛陈庆立来源: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