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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篇

时间:2022-12-06 16:10:09 来源:佳谦文档网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  2021年,XX街道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主线,以提升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篇,供大家参考。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篇

篇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

  2021年,XX街道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为主线,以提升辖区环境质量、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为目标,通过“建制度、提硬件、强治理、抓常效”四项举措,坚决从快、从严维护环保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全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现将XX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一)建立完善机制,全面夯实主体责任。一是

  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XX街道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XX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XX街道全面落实小流域“河长制”工作方案》,确保全年环保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序推进;

  二是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制定《XX街道秸秆禁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度XX河流域XX段水质达标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落实、能见效,整改到位;

  三是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XX街道环保工作巡查制度》《环境监管综合目标考核方案》等机制,确保推进环保工作有激励、有奖

  惩,提升成效。(二)提升硬件设施,不断加大环保力度。一是

  引进设备,提升治污成效。在XX河段设置垃圾拦截点2处,引进履带式垃圾打捞设备,无残留打捞清理河道垃圾,将人工成本从原来的8人降至4人,比人力打捞更省时、更干净。创新采用“竹竿拦截+机械化打捞”方法,被市河长办全市推广。二是绿色种植,修复河道生态。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河道沿岸15-30米范围内种植水生植物、优化沿岸树种组成、保护沿岸原生林木,推进河湖水系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力。三是改水改厕,严防生活污水。以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收集处理为抓手,深入开展改水改厕工作。全面完成河道两岸154户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有效避免沿河农户生活污水直排。

  (三)强化依法治理,纵深推进防治举措。一是排查再深入,确保整治精准化。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清污水排放点位94个,“发点球”责令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立行立改。二是整治“散乱污”,确保工业污染为零。以强劲措施严防新污染源发生增加、老污染源死灰复燃,已建“一企一档”资料24个,关闭“散乱污”企业5家、小作坊36个。三是严控养殖,确保畜禽“零污染”。坚决取缔沿线畜禽养殖行为,对零星散养农户,

  要求立即进行入户圈养,粪污无害化处理。巡查发现的3个养殖场所已全部搬离。四是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水域生态平衡。要求街道综合执法队及各村(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天然水域电鱼、毒鱼、生产性捕捞行为,保护水域生态平衡。

  (四)抓实常态治理措施,确保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巡河责任再压紧。为确保辖区水体水质保持达标,整合街道11名班子成员、5个村(社区)工作人员共计71人,实行按职务分段包干负责的“三级”巡查、管控、治理机制。二是督导责任再压紧。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责令相关村(社区)书记做书面检讨,对多次出现问题的属地村(社区)书记依法依规惩处。三是宣传工作再加强。全年累计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00多台次。组织村(居)民签订禁烧承诺书3000余份,全年夏秋季重点禁烧时段禁烧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投诉处理再加强。设立24小时街道环保投诉电话,落实专人负责环保问题投诉件处理、回复工作,确保投诉人满意率从2019年的90%提高到了95%以上。

  二、存在问题一是隐蔽之处的隐患新增几率较大。个别隐蔽之处

  的企业、作坊、问题点位,容易被忽略导致巡查不到位,可能出现新增的“散乱污”企业,隐患较大。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工作推进有难度。个别群众、部分企业业主对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意识不强,存在环保设施配置、运行不到位,污染物处理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工作经费有限,工作推进吃力。随着环保工作强度、力度的不断增加,现有资金投入已不能满足工作必要需求,导致整治工作推进吃力。

  三、下一步打算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通过专题会议、机关例会等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确保人员安排到位,及时传达各时期工作重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增强巡查力度。尤其增强隐蔽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产业规划、环境污染大的企业、作坊设厂生产,将风险化解在初期阶段。三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使用环保工作经费,把钱花在最需要的地方,统筹安排开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整治质量提高。

  综上,XX街道将以清晰明确的思路,坚守生态红线的政治站位,对标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审视XX街道自身的整改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点位,特别是对个别顽性问题以雷霆之势予以妥善解决。并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加强宣传引导

  力度,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实施方案

  为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环保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多方共治、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基本原则,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凝聚各方力量,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城市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二、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一)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委对全省环境治理负总责,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市县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二)明确省级与市县财政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关于承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支出责任,省级财政资金重点向解决全省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等生态环境问题倾斜,市县财政承担本地主要环境治理支出责任。

  (三)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在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中加强生态文明指标考核,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

  (四)深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反对、严肃查处“一刀切”。

  三、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五)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六)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车用成品油、家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持续对用能用水产品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

  (七)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探索建立省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统筹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行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落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八)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九)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整合现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探索运用大数据平台及时掌握涉生态环境问题投诉,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健全环保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十)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探索设立生态环保公益小额资助项目,支持鼓励环保组织在宣传教育、公众参与、调研实践等方面实施公益项目。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十一)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培训体系,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教材,丰富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研究制定省公众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方案。

  (十二)弘扬美丽城市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创作生态文学、公益广告等生态文化产品,挖掘、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公园等,规划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生态产品、公共场所和设施。

  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十三)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评预审制度,按规定对重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制定省重点行业环评技术规范。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建立健全土壤、

  大气污染防治和草原资源管护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

  (十四)加强司法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强化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在省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基层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等。

  (十五)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测监控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立大数据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

  六、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十六)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能由市场提供的,都可以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

  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

  (十七)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环保技术装备水平智能化、高端化。引导环保装备企业向具有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转型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

  (十八)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推进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争取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环保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研究高寒高海拔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

  (十九)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完善并落实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健全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机制,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

  七、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二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城市”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失信追责问责制度,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二十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完善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和工作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白名单”制度,实行差别化监管。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的重要参考。

  八、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二十二)完善和落实法规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研究。支持鼓励设区的市针对生态环境治理特定问题开展精细化立法。深化成渝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和联动执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省生态环境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二十三)完善环境保护标准。探索建立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制定程序,加强大气、水、土壤等领

  域环境保护标准研究与制定。探索在重点领域联合制定或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推动成渝地区环境保护标准统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二十四)加强财税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扩大流域横向补偿实施范围。推动发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专项债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十五)完善金融扶持。探索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集团,依法研究设立城市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实施碳资产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依法依规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绿色投资,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

  九、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二十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危险废物、

  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二十七)完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各地潜在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强化环境应急演练。推进环境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专业化配置,构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十、强化组织领导(二十八)加强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央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细化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具体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生态环境厅要牵头推进相关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篇三: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约谈暨工作推进会上讲话材料稿

  今天会议,既是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集体约谈会,又是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就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升温、再推进。刚才,x同志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与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号入座,进一步对标中央、省环保督察要求,加快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下面,按“双约谈制”工作规则,我就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全市上下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深刻领会落实整改任务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推进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今年全省环保工作大会确定八项重点工作,前两项就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可以说中央、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政策越来越明晰,要求越来越严格,问责将越来越严厉,做好生态环境环保工作,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仅仅是认识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不折不扣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到位。x书记在市委x届x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x市长在全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上强调,要全面压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战役。年前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要全力以赴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清醒的认识到,全力抓好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的整改,既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份重要的政

  治责任。整改是不是彻底,从根本上反映出大家是否真正履行政治责任,是否真正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各相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务必力戒作风不实、举措不力、效果不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要敢于正视不足,有的放矢狠抓重点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x个问题,实际整改完成x个,整改完成率70%;涉及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x个问题中实际整改完成x个,整改完成率80%;涉及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x个,已上报整改完成x个,正在履行销号程序。但从x同志通报的情况和全市日常工作调度情况来看,当前我市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面临的形势依旧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环保的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整改未形成合力。涉及到的整改问题基本都是由牵头单位在落实,配合部门主动介入不到位、主动整改意识不强,沟通协调不够。二是部分整改问题严重滞后,有县市存在部分问题整改到期未完成、未到期工作滞后等情况。截止3月x日,全市xx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度滞后,未按时序完成整治任务。三是部分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各县市都存在部分问题整改办结工作标准不高,整改措施不到位,存在反弹的现象。四是部分单位对整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健全、机构未成立、责任未落实,方案未制定,整改工作进度仍有差距。今年,中央或省里还将以“回头看”的工作模式对原来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回头看”检查未过关的,将面临严厉的问责追责,大家一定要算好这笔政治账。过来,我们完成了大量的整改工作,可以说容易整改的问题基本上都整改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我们要围绕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念,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工作。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一项民生工程,大家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攻坚克难,用务实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创新的办法来推进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篇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某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教训,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以正确面对、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原则,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严格落实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认识与实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原则”,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力争到xxxx年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的阶段性目标。

  (二)进一步优化区域生态功能。力争到xxxx年,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xx%,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明显增强,绿化水平稳步

  提升,新增国土绿化面积由xx.xx万亩提升到xx.xx万亩,森林覆盖率由xx.xx%提升到xx.x%以上。

  (三)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率。力争到xxxx年,全区单位GDP能耗较xxxx年下降xx%,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xxxx年下降xx%。

  (四)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力争到xxxx年,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x.xx亿立方米以内;湟水河xx段水质国考断面稳定达标,优良比例保持在xxx%;x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和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均达到xxx%;x个地下水国测点水质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可吸入颗粒物(PMxx)浓度,细颗粒物(PMx.x)浓度控制在市列目标之内。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开展污染地块土壤风险评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五)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力争到xxxx年,环境监管队伍实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监管力量配置优化,推动环境监管延伸至重点镇街和工业园区。落实环境监管网络化管理机制和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响应机制,督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把不损害生态环

  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加快实施重大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

  (二)坚持挂账督办,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级督察反馈的x大类xx个方面共计xx项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把手”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始终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靠实工作责任,上下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责任制度落实。

  四、任务与措施

  (一)全面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区委党校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参与经济宏观决策长效机制。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实践成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类生态环境纪念

  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二)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委、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单位:区委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严格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依据《xx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区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从生态环境具体工作责任角度全面

  落实“三管三必须”的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严格落实绿色发展指标。按照《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到各镇街、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把好政策关、投资关和环境保护关,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xx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涉及的编制单位、各镇街)

  

篇五: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工作总结

  按照《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2020年质量提升方案》要求,现对我镇贯彻落实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总结总结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2020年质量提升方案》文件要求,我镇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落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一是明确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职责。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文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确保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三是加强检查,对工作滞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环保督察问题被省级以上部门通报或批评的,和逾期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进展情况(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镇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发现问题有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2.制定了镇党委、政府领导2018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镇党委、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3.将中央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任务。4.根据县绩效考核方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大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权重。强化生态环境约束,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2、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一是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本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环保方面工作,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形成常态化机制。镇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站办所和村屯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建立督办制度,对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敢抓敢管,切实解决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5、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1.镇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彻底打赢农村垃圾攻坚战。2.镇党委、政府制定了镇农村垃圾整治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各行政村积极行动,基本能够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3.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垃圾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责任,层层落实。4.目前镇8个行政村共配备河道保洁员14名,由县财政开资,村保洁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15、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1.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2.制定了《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并逐户发放一封信,每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每天广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3.村民以组为单位设置一个至两个秸秆堆放点,对不能打捆或没有破碎的秸秆进行集中堆放,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由镇集中腐化和处置,杜绝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现象。4.在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的过程中,重在落实严管必管,不打折扣,盯住重点,抓关键,全力解决秸秆禁烧工作突出的问题。5.贯彻落实好党的会议精神,坚决构筑生态功能保障线、环境质量安

  

  全线,要忍住刮骨疗毒的痛楚,坚决下决心抓好问题整改。(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单镇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单发现

  问题有

  5、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

  整改工作取得的效果:以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为导向,积极引导全镇上下压实责任、持续发力。开拓建设思路,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环保理念得到新的提升,坚定不移发展生态文明的信念更加坚定,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已得到全面整改。

  

篇六: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迎接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方案一、工程概况春节前主要施工部位为围墙基础,重点控制现场扬尘、非移动机械环保标等方面。二、组织领导我项目成立了某某工程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开展。组长:副组长:组员:(负责现场排查、整改、复查、具体工作落实)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总结交流;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迎检工作安排;各组员分别负责现场排查、整改、复查、具体工作落实。三、污染防治内容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1)现场周边围挡高度2.2米,确保100%围挡。(2)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及时清洗车辆上的泥土,防止泥土外带。(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开启雾炮等措施,做到100%

  湿法作业。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确保100%具备环保标。(5)现场裸露地面100%苫盖,苫盖密目网在1500目及以上。(6)重污染天气严格响应应急措施,按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2、水污染防治方面确保现场污水处理后再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3、固体废弃物防治方面施工现场垃圾临时堆放进行100%苫盖处理,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垃圾清运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及时清运施工垃圾,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四、排查安排及方式通过日巡,周检以及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污染防治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全,按时完成污染防治工作任务。2、全面督促检查。项目部落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污染防治的落实责任,限期有效整改。

  3、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对污染防治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篇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四、下一步工作安排1、按时限完成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2、“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3、按时限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篇八: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共性问题

  1.序号1:市县政府约谈不少,但表态多,落实少。2020年以来,市政府对16个县(市、区)公开约谈53次,多数县(市、区)既没有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部署,也没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约谈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约谈会议精神与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议程常提、常议。及时针对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全力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整改情况: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上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部署调度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多次就环境保护工作及当前环境形势进行研究,统筹协调,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形成长期坚持、长抓不懈的工作态势,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进行。

  2.序号2:沧州市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严重不足,市县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安排部署不到位、宣传发动不深入等问题,全市着火点数量始终居全省前例;处罚力度不够,各县(市、区)2020年1-9月应缴纳秸秆禁烧惩罚款4969万元,实际缴纳到位仅1364万元,占比27.5%。

  整改目标:加大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火点数量稳中有降。

  整改措施:提高重视程度,强化安排部署,加大宣传力度,以人防加技防的方式严防死守,持续开展禁烧巡查工作,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按年度扣缴财政资金。

  整改情况:我市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属地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引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焚烧秸秆人员处罚到位。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缴纳了秸秆禁烧惩罚款。

  3.序号4:沧州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于2018年建成了169座乡镇空气站和20座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站,由于空气站设备和运维单位均由县里和开发区自行采购,导致仪器品牌多达11个,运维单位多达13家,设备质量和运维能力参差不齐,数据失真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目标:严格督促第三方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整改措施:加强与沧州市监控中心的沟通,不断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对发现问题及时上

  报,与沧州市监控中心积极配合做好空气站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整改情况: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沧州市乡镇空气站运维管理保障工作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43号,乡镇空气自动站运维由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下旬统一招标,对运维公司统一监管。目前黄骅市10个乡镇空气站和1个开发区空气自动站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由河北环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运维。2021年5月20日前已完成全部自动站交接。空档期,经与沧州市监控中心沟通,对乡镇自动站运维记录进行抽查,并整理归档。

  4.序号25:地下水压采任务艰巨,到2020年底前,尚有1.58亿立方米的压采缺口;自备井关停不到位,河间市94眼无证自备井,仅关停3眼;献县应于6月30日前关停的20眼自备井,有14眼仍在使用、5眼关停情况不掌握。

  整改目标:对非法采压地下水自备井予以关停取缔。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下达地下水压采任务,制定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根据自备井关停实施方案,明确关停任务。加强日常监管,适时组织对已关停的自备井进行回头看,确保关停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了《黄骅市取水井关停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年度任务目标,工作人员对已关停的自备井加强日常监督并进行回头看,自备井已全部关停到位。

  5.序号30:环保所在乡镇机构改革后,职能划归到新成立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存在人员力量弱化、业务不熟、素质偏低的问题,不能聚焦主责主业。

  整改目标: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确保基层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整改措施:加强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及职责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加强人员力量。

  整改情况:市编办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人员进行扩充,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分局对新扩充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水平。

  6.序号31:随着社会化分工精细化,诸如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水处理厂、空气监测站等许多环保工作由第三方负责运行管理,督察发现,沧州市及有关部门对第三方监管存在盲区,还没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①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水处理厂(城镇)问题。②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空气监测站问题。

  ①垃圾收集与污水处理厂(城镇)问题。

  整改目标:对第三方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规范运行。

  整改措施:按照考核准则,加大对第三方监管力度,定期组织考核,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公司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与工作制度,确保生活垃

  圾日产日清,污水处理厂运营规范。

  整改情况:城管部门已对滕庄子污水处理厂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三方公司制定了考核准则,并对滕庄子污水处理厂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三方公司进行了考核。生态环境部门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达标排放。开发区管委会派工作人员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驻场监管。

  ②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空气监测站问题。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第三方监管体系,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对空气站及第三方运维公司的管理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由第三方运维的污水处理厂和空气自动站加强质控和比对监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第三方检查管理力度,对第三方运维服务进行有效考核。

  整改情况:我市共有2座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吕桥镇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部门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吕桥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加大巡查频次,确保达标排放。开发区管委会派工作人员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期驻场监管。乡镇空气自动站运维由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下旬统一招标,对运维公司统一监管。目前黄骅市10个乡镇空气站和1个开发区空气自动站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由河北环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运维。2021年5月20日前已完成全部自动站交接。

  7.序号32:地热井违规开发问题整改推进不力,仍存在地热井底数不清、关停取缔不彻底的问题。督察发现,一些县(市、区)地热井关停取缔不坚决,热源替代工作开展不积极,等待观望、消极应付,全市已关停取缔的地热井中,仍有部分冬季供暖的地热井存在复采的可能性。

  整改目标:关停取缔违规地热井。

  整改措施:对辖区内地热井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政策要求和关停取缔标准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已关停取缔非法地热井出现复采可能性。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由我市自然资源部门督导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存量地热井彻底摸排,逐一排查、核实,依据政策要求关停取缔并建立整改台账。全市92眼违规地热井中,8眼地热井(4眼采水井4眼回灌井)实现合法开采,其余84眼地热井已经全部取缔,已通过沧州市和省级现场验收。同时,开展地热井关停工作回头看,目前未发现反弹情况。

  8.序号37:沧州市在河流治理中推行一河一县一工程项目,但有14个县(市、区)未落实工程项目。

  整改目标:重点河流全部纳入一河一县一工程,推进重点河流实施全流域生态修复治理。

  整改措施:全市重点河流全部纳入一河一县一工程。聘请第三方公司,科学施策,实施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有效改善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整改情况:2020年,全市12条重点河流治理,全部纳入一河一县一工程,实施全流域生态修复和水质达标治理工程。聘请第三方公司逐条制定了河流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对重点河流进行治理。

  9.序号44:沧州市河流缺水断流现象普遍存在,漳卫新河、南运河常年断流,南排河、北排河、黑龙港河部分河段断流,水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沧州市水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督察发现,沧州市引水指标相对缺乏,年省定引黄指标仅0.89亿立方米,其它外调水源均为相机引水,固定引水机制尚未形成。河流引水严重不足,2019年农业、生态引水6.13亿立方米,2020年1-8月农业、生态引水仅3.43亿立方米。

  整改目标:加大引调水力度,确保引水量逐年递增。

  整改措施:积极与沧州市水务局沟通联系,协调调水量。加大财政调水资金扶持力度,积极申报争取上级引水补贴资金。

  整改情况:2020年共计调水9000万平方米,通过大浪淀排水渠调水600万立方米,通过南排河调水1000万立方米,通过捷地咸河调水3400万立方米,通过北排河调水4000万立方米。

  10.序号46: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思想不重视。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虽多次召开会议,制定排查整治方案,但没有真正落地落实。

  整改目标:按照既定方案,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排查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扎实开展,加强研究调度,高效高质量的落实工作方案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整改情况:加强危废排查工作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对平台登录产废单位、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坚决整改到位。全力构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涉危企业排查检查工作,对前期发现涉危废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

  11.序号47:石化企业较为集中的几个县(市),对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多为批示或圈阅,很少直接检查、现场督导,严肃追责,造成压力传导层层衰减。

  整改目标:将发现的问题事项纳入议事日程,进行研究调度,并针对问题进行督导。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整改措施:完善石化企业动态管理清单,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现场督导检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督导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情节

  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加强石化企业排查工作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对石化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坚决整改到位。积极开展涉危石化企业排查检查工作,对前期发现涉危废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

  12序号48:督察发现,沧州市部分县(市、区)对危险废物的排查不深不细不全,流于形式。

  整改目标:完善危险废物排查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整改措施:加强危废排查工作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对平台登录产废单位、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台账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坚决整改到位。全力构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建立了回头看日报表。加强了对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的监管,对平台登录产废单位、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台账。印发了《黄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13.序号52: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过期失效和不合格药品,以及有关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废液的收集、处置、监管等工作存在空白,处于失管失控状态。

  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医疗废物监管机制。

  整改措施: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台账,摸清台账底数,加强宣传教育,发放相关资料、签订承诺书,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督促有条件的农药企业回收,待公布资源化利用单位,指导监督各相关单位、个人通过合规途径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生产、经营过期失效和不合格药品的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通过召开会议、摆放宣传条幅、微信工作群分享经验的方式加强了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培训与宣传,并督促其妥善储存。执法人员加大对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并签订承诺书。二是与涉及医疗废弃物各单位签订承诺书,对第三方畜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明确回收底数。

  14.序号53: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超48小时贮存问题在部分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有的在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情况下自行转运医疗废物。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不规范,医废暂存间未设置警示标识,医废与杂物混放、转运台账不全。

  整改目标:实现全市医疗废物全部由有资质的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整改措施:强化医护人员责任意识,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和废水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做好规范登记。强化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管理违规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医护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落实了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登记。进行督导检查并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整治表。

  15.序号55:部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缺少维护,加药不及时,运行不正常,且没有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健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机制。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沧州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推进方案》,定期开展设备维护管理及水质检测,及时加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违规行为。

  整改情况:我市对10家已经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卫生院加强监管,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定期巡查,建立台账,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16.序号56:河间市、吴桥县、沧县等大多数县(市)20张床位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基本未按要求建设医疗废水处置设施,医疗废水直接排放。

  整改目标:20张床位以上乡镇卫生院全部建设医疗废水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水达标处置。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全部按要求建成。加强医疗废水处置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我市20张床位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置设施已建设完毕,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17.序号71: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工作推进不快,全市只有14个县(市、区)编制并上报了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计划,且部分符合替代要求的企业未纳入计划。沧州恒昌花纸印务有限公司使用溶剂型油墨作为原料,但未按照要求纳入替代计划。

  整改目标:按要求将符合替代要求的企业纳入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计划,并完成替代工作。

  整改措施:对已完成源头替代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其按要求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料。进一步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督促需要进行原辅料替代的企业尽快推进完成替代工作。

  整改情况:按照《沧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要求,我市2020年源头替代任务1家,现已完成。

  (二)个性问题

  1.序号8:黄骅市水务局、青县城管局、南皮县寨子镇、泊头市农业农村局等县(市)多个乡镇及部门没有对市县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认真研究,依然套用往年方案,导致应急响应预警等级出现错误。

  整改目标:合理科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整改措施:立即组织学习,认真研究上级文件,深入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科学、详实、可操作。

  整改情况:黄骅市水务局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黄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重新修订完善《黄骅市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与上级要求保持一致,根据实际使之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已整改完成。

  2.序号2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质有差距,2020年1-8月,沧州市13个国省考断面中,仍有北排河齐家务断面未消劣,个别断面虽均值已消劣,但仍不能稳定达标。

  整改目标: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质,确保断面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重点河流治理工程,督导第三方治理公司,对我市重点河流加大科学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确保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常态化监管,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封堵、沿河垃圾清理、网箱养殖和畜禽养殖取缔,彻底消除外源影响。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河流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沧州市生态环境局黄骅市分局制定《黄骅市北排河齐家务断面水质达标保障方案》,聘请第三方公司河北碧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治理修复。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制,定期对分包河流进行巡查,现北排河齐家务断面已完成消劣,稳定达标。

  3.序号35:黄骅市个别镇级河长在空白巡河记录上签名。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完善乡级河长巡河体制,强化督导检查。

  整改措施:对个别镇级河长在空白巡河记录上签名问题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规范、督导相关乡级河长巡河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使用河长云APP软件巡河履职,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南排河镇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二是按照省、市要求,镇级河长已使用了河长云APP软件巡河履职。

  4.序号45:黄骅市南排河镇污水处理站未建立巡查台账及问题记录。

  整改目标: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巡查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污水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治理台账及督导正面清单,专人定期巡查整改并纳入绩效考核,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整改情况:建立了污水日常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建立了巡查台账及巡查问题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聘请了第三方监管公司对分布式污水处理站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各分布式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营、台账齐全、出水达标。

  5.序号75:部分企业即使采用了复合式的治理工艺,但也存在运行不规范、维护不及时等问题。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不平衡,全市只有12个县(市、区)上报了企业清单,任丘市59家、黄骅市13家企业仍未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目标:完成13家企业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加强涉VOCs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对13家企业进行排查,督促企业更换复合式治理工艺,按要求升级改造,并加强治理设施的检修及保养维护,建立维护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

  整改情况:13家企业其中取缔4家,剩余9家企业VOCs治理设施已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了印刷行业VOCs排放污染源清单,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加强治理设施的检修及保养维护,建立维护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省委省政府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1.问题3:沧州市2016年2018年没有安排河道清淤工作,个别河流底泥污染严重。2019年,沧州市利用中央资金1.25亿元和省、市配套资金,对黑龙港河西支河间段,新黄南排干、新石碑河的黄骅和中捷产业园区段实施清淤,截至2019年8月底,完成中央投资0.37亿元,完成率仅为29%。

  整改目标:年底前按计划全部完成清淤。

  整改措施:对列入2019年计划的沧浪渠、廖家洼河、新石碑河、新黄南排干四条河流清淤工程加大施工力度,倒排工期、科学施策,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整改情况:利用中央资金7680万元和市县配套资金,对列入2019年计划的新黄南排干、新石碑河和增补列入的沧浪渠、廖家洼排水渠4条河道进行清淤。新黄南排干和新石碑河两个治理工程于2020年5月完工;沧浪渠治理工程于2020年6月完工;廖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于2020年9月底完工。四个治理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100%,完成中央投资7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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