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代建流程13篇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代建流程1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使用单位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工程招标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组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2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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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
协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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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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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
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
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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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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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
篇二: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一工作总体流程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与审核工程规划报建工程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规划放线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计划财务科使用单位项目管理科接下页承上页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协助办理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使用单位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组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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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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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
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
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4、图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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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设计单位。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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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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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
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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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
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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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③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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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规划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安全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9、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应按有关规范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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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初验合格后,项目组报项目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项目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③项目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项目管理科,同时向项目管理科提交《建设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④项目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⑤项目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⑥工程备案项目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项目管理科,由项目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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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
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项目组;③项目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④计划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⑥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计划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③计划财务科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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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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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工程工作程序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方单案招位工标与作规选代编划取建制地、办与勘方〔报案、代批设建,计部主与〕要报监签是批理订?单建代位立建工合同办理消防专、项人审防查、防办程工发雷理实程出等施施进中工方度标施发许初案方通工出可工步案知?图开程、设书??工设工规以工计,计令程划及与程签与,招报?资概订工图工标建金算施程纸程审使工招审开批用合标查工规方同方施划案案工放??图、线?预算与审核
〔接下规页划〕、消防施、工人阶防段、工防程雷管理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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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报位建组造价合同组
工程管理组
工工程程竣结竣工算工备与验案决收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1、工程立项
〔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助办理。
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立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
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立用地
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
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立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
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
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方案财务科
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展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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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工程组〔1〕方案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假设材料不齐全,方案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假设材料齐全,方案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2〕签订代建合同后,方案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工程具体实施的工程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工程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工程是否督办;〔3〕方案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工程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工程组与工程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3、工程方案编制与审核〔1〕工程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工程资金使用方案?、?工程进度方案?及?工程招标方案?,编制好后报方案财务科审核;〔2〕方案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工程资金使用方案?、?工程进度方案?及?工程招标方案?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假设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方案进展督办。4、图纸设计〔1〕确定设计单位。①工程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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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财务科审核;②方案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工程管理科、工程组及有关
单位与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展评审;③工程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
〔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工程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工程组报方案财务科,方案财
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方案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
室公章,分发给工程组与使用单位,由工程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工程组报方案财务科,方案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工程组组织方案财务科、工程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展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展完善;②工程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方案财务科,方案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工程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③工程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方案财务科,由方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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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方案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
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工程组将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方案财务科,由方案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方案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工程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方案财务科与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工程组组织方案财务科、工程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展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3〕工程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方案财务科,由方案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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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方案财务科报住建局造
价站进展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完毕后,方案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
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
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
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
工程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
流程〕。
工程招标完毕后,方案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
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
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
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
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
〔1〕办理质量平安监视
工程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平安监视的材料报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科
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
建局质安站办理。
办理成果:?质量平安监视登记表?。
〔2〕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对
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
局建工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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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假设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到达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工程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工程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工程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工程管理科应协调方案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与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工程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工程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工程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工程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5〕设计、质量、平安交底①工程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局部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工程组,工程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工程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平安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平安监视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工程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展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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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明确局部进展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④质量、平安交底:质量平安监视站根据工程特点,进展质量、平安交底。
⑤工程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
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与加盖公章,报工程组;③工程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
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工程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与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平安监视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④规划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平安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9、施工阶段工程管理施工阶段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由工程组负责,工程组应按有关标准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平安、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工程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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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工程组、工程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标准与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展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工程组、工程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工程进展初验;③初验合格后,工程组报工程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工程组、工程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工程进展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工程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③工程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工程管理科,同时向工程管理科提交?建立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④工程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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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⑤工程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
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
⑥工程备案工程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工程管理科,由工程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工程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验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展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工程组;③工程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与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方案财务科;④方案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展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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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结算定案后,方案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决算报表经方案财务科与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
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方案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
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方案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方案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③方案财务科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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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1受理代建工作
2
组建项目部
3
项
区局办理报装
目
4
设计招标工作
前
5
期
设计中标单位
代建实施流程图
9
市局办理报装
6
初步设计及概算
7
施工招标工作
8
施工中标单位
10设计施工派单
负荷书批出
11
施工图设计
项
12
目
图纸批复
后
期
13
施工实施
14
工程结算/市局报竣工
15
区局报竣工/装表送电
16
收取质保金/项目结算
1、接收代建工程委托函,签订代建合同。2、组建代建工程项目部:3、根据工点用电容量区供电局办理用电报装;组织区局客户服务部现场勘察,
区局制定初步供电方案。4、设计费高于50万:组织招标代理编制设计单位招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部
分业主需要在工程交易中心)平台,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标。5、经过开标、评标,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如设计费不足50万,可直接委托。)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招标图纸;审核概算,
确定招标限价(设计单位编制的预算作为标底价,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公司、
业主的审计单位编制的最高控制价)。7、组织招标代理编制施工单位招标文件,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8、经过开标、评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9、市局业扩工程配套项目可研调查。(四县区流程只需区局办理)业主单位与
广州市供电局(四县区局)签订《供用电方案协议》,设计施工派单。10、设计单位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图纸。11、施工图纸送供电部门审批。12、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图施工。13、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资料;到市局报竣工。14、施工单位到区局报竣工,区局装表送电。15、督促监理单位移交竣工资料,办理工程项目结算。
代建分部组建方案:
一、各个节点配一人。
人员需求:协调(1-2)人,施工管理(2-3)人,造价工程师1个,资料员1个。
二、按工程配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从头到尾完成代建工程项目。
人员需求:总协调1人,项目经理(3-4)人,造价工程师1个,资料员1个。
何凯恩:地铁13号线临电工程、广河高速、增从高速高压接入工程、贵广铁路电缆迁改工程代建工作负责人,对代建工作流程熟悉,得到业主单位的高度评价。
周志峰: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与各区供电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关系良好,促进供电手续办理流程。
梁亮: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颜小拉: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对工程施工流程熟悉。李玉柱: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对工程施工流程、工艺、设计、图纸熟悉。
篇五: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四、项目前期管理(一)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目标
1、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效率,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整个项目的进度。
2、做好与项目参建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与时掌控项目前期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内容
1、组织编写制定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与其各项规章制度,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委托人决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任务,按照工程标准与其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目标。
3、审核施工单位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负责完善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与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
5、应协助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的招投标工作。
6、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与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环保等。
7、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材料堆放地X围、进入现场方法以与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与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做好积极的防X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开工申请手续。
五、项目监理、勘查、设计管理
(一)勘查单位的选定
勘探和设计单位选定:本项目地处红谷滩中心区,从以往项目地勘成果来看,本区地质构造较为稳定。地勘设计单位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考察实力较强并在红谷滩有业绩的单位后,择优选定。本项目属公共建筑,又处核心地段,设计单位最好选择省内外有实力的单位,通过方案竞赛,请市艺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评定后确定。
(二)监理单位的确定
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由委托方选择确定,并于项目开工建设前,由监理单位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共同签订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由受委托方对监理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
(三)设计管理
1、设计单位的确定,协助委托方先从同济XX、XX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XX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清华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瑞林、东华XX、XX省设计总院等知名XX中甄选3-5家XX,再通过方案比选和类似业绩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设
计单位(方案比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设计单位承担)。
2、设计方面的质量控制
设计质量具有直接效用质量和间接效用质量的双重属性。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说明书)应满足的质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X、是否满足委托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各专业设计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安装的实际要求。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以设计文件所体现的最终建筑产品质量:通过设计和施工的共同努力,使项目建设成为使用合理、功能齐全、结构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协调,具有高水平的项目。设计质量控制中,项目管理各专业工程人员应在透彻掌握委托人要求的基础上,花大量时间详细地阅读图纸,分析图纸,
以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重要的细节问题和关键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设计阶段质量控制主要任务是:
2.1确定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准,参与分析和评估项目使用功能、面积分配、建筑设计标准等问题;
2.2研究设计图纸,发现图纸中的问题,与时向设计单位提出;
2.3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X、有关设计规定要求和标准,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2.4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审核设计是否符合委托人对设计上的特殊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2.5若有必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结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以确定施工的可行性,结构的可靠性、合理性,降低成木,提高功能;
2.6对设备各系统的技术经济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优化意见;
2.7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与有关市政公用、消防工程规X的规定与与地块条件是否相符合;
2.8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有足够的深度,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2.9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报批工作。
3、设计优化措施
3.1根据委托人编制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做好后续服务;
3.2对设计单位进行管理,包括设计文件质量、设计进度等多方面的管理;
3.3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价值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优化决策;
3.4提交优化后的各专业设计图纸与重要材料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由委托人审定实施;
3.5组织各阶段设计评审和报批工作,直至内外部审批通过。
六、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管理
(一)项目进度管理
1、根据项目实际与委托人要求,提交本工程从目前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
3、按照经委托人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4、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委托人;
5、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时向委托人上报工程进度计划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与时查明原因上报委托人,并与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6、具体工期控制如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争取将总工期控制在20个月以内。(1)前期工期①项目筹备至项目方案内部确认30天②项目方案报批完成至主施工图设计完成60天③工程报建和基础预先开工批文取得(详见“相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应交规费”有关内容)30天合计:120天(2)后期工期①开工准备15天②基础桩基工程50天③地下室结构65天④主体结构封顶130天⑤二次结构、室内外装修与景观工程150天⑥各专项验收30天⑦竣工备案30天合计:470天(二)项目质量管理
1、政府与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2、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与工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现场监管,制定严格规X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3、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工程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与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投资管理
1、根据各专业施工设计图,在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X围内,提出施工阶段各项费用的预算控制价,报委托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2、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季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委托人审定;
3、每月根据实际工程进度编制财务用款计划,经委托人审核后作为月底用款计划的依据;
4、审核参建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复核后作为委托人应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索赔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审,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重大变更需经委托人审定可实施;
6、如因参建单位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尽力履行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启动索赔程序,追究责任。
(四)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按照政府与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
2、负责督促指导本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措施与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应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4、负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X化、标准化,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6、工程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七、项目后期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1、施工单位验收,包括施工单位预验收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联合试运转。施工单位预验收,指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在项目部、使用人参加下,由施工单位组织的模拟验收。上述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向项目代建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申报验收诉意见。
2、项目代建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组建委托人、使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项目的验收组,并制定验收移交方案。
3、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与验收组通知质监站。
4、项目代建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查验工程质量,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
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验收意见。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现场验收合格后,项目代建部应组织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经委托人审查签字同意后,向建委质监站备案,负责该工程的建委质监站负责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竣工验收后,项目代建部还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整理竣工档案资料,绘制竣工图,并请城建档案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
6、项目代建部资料的移交。在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完成全面竣工结算后,项目代建部将项目的管理资料完整移交给委托人。
(二)项目信息与档案管理
1、信息资料管理
根据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X围和内容,将建立以项目部为处理核心的信息资料管理中心,协调项目委托人、项目部、承建商、监理之间的信息流通,收集来自外部环境各类信息,全面、系统处理后,供参建各方处理造价、进度、质量事务时使用,为整个项目建设服务。
信息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负责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收集信息,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信息资料检索和传递,实现监理工作本身的自动化、标准化、规X化、系统化的管理,并推动整个项目信息资料收集、处理效率。
2、档案管理
将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城建档案规X要求,建立项目筹划、建设等各环节的档案。在向委托人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与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
八、诚信服务承诺
1、我集团是XX本土唯一一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XX建筑行业的派头兵,如我集团有幸中标,承担该项目代建和施工,我们力争为贵行压缩4个月的工期(委托方计划工期24个月,我集团将在20个月完成任务)。
2、确保工程获省优工程,力争获XX省建筑工程最高奖“杜鹃花”。
3、如委托方出现短暂的资金困难,我集团确保正常施工不停工,适当垫资施工。
4、为做好该项目管理工作,我集团将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从集团与所属相关企业抽调有丰富工程代建、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项目管理班子。
5、作为负责任的本土国企,我集团将全力打造成业主放心的交钥匙工程,委托方只须负责专项方案和造价审定,以与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6、执行委托人对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
6.1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
6.2项目管理人员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费用。
6.3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4项目管理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与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方便。
6.5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揽等经济活动。四、项目前期管理
(一)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目标
1、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效率,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整个项目的进度。
2、做好与项目参建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与时掌控项目前期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内容
1、组织编写制定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与其各项规章制度,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委托人决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任务,按照工程标准与其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目标。
3、审核施工单位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负责完善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与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
5、应协助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的招投标工作。6、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与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环保等。
7、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材料堆放地X围、进入现场方法以与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与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做好积极的防X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开工申请手续。五、项目监理、勘查、设计管理
(一)勘查单位的选定
勘探和设计单位选定:本项目地处红谷滩中心区,从以往项目地勘成果来看,本区地质构造较为稳定。地勘设计单位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考察实力较强并在红谷滩有业绩的单位后,择优选定。本项目属公共建筑,又处核心地段,设计单位最好选择省内外有实力的单位,通过方案竞赛,请市艺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评定后确定。
(二)监理单位的确定
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由委托方选择确定,并于项目开工建设前,
由监理单位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共同签订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由受委托方对监理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
(三)设计管理
1、设计单位的确定,协助委托方先从同济XX、XX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XX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清华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瑞林、东华XX、XX省设计总院等知名XX中甄选3-5家XX,再通过方案比选和类似业绩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设计单位(方案比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设计单位承担)。
2、设计方面的质量控制
设计质量具有直接效用质量和间接效用质量的双重属性。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说明书)应满足的质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X、是否满足委托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各专业设计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安装的实际要求。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以设计文件所体现的最终建筑产品质量:通过设计和施工的共同努力,使项目建设成为使用合理、功能齐全、结构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协调,具有高水平的项目。设计质量控制中,项目管理各专业工程人员应在透彻掌握委托人要求的基础上,花大量时间详细地阅读图纸,分析图纸,
以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重要的细节问题和关键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设计阶段质量控制主要任务是:
2.1确定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准,参与分析和评估项目使用功能、面积分配、建筑设计标准等问题;
2.2研究设计图纸,发现图纸中的问题,与时向设计单位提出;
2.3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X、有关设计规定要求和标准,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2.4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审核设计是否符合委托人对设计上的特殊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2.5若有必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结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以确定施工的可行性,结构的可靠性、合理性,降低成木,提高功能;
2.6对设备各系统的技术经济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优化意见;
2.7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与有关市政公用、消防工程规X的规定与与地块条件是否相符合;
2.8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有足够的深度,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2.9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报批工作。
3、设计优化措施
3.1根据委托人编制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做好后续服务;
3.2对设计单位进行管理,包括设计文件质量、设计进度等多方面的管理;
3.3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价值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优化决策;
3.4提交优化后的各专业设计图纸与重要材料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由委托人审定实施;
3.5组织各阶段设计评审和报批工作,直至内外部审批通过。六、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管理
(一)项目进度管理
1、根据项目实际与委托人要求,提交本工程从目前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
3、按照经委托人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4、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委托人;
5、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时向委托人上报工程进度计划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与时查明原因上报委托人,并与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6、具体工期控制如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争取将总工期控制在20个月以内。(1)前期工期①项目筹备至项目方案内部确认30天②项目方案报批完成至主施工图设计完成60天③工程报建和基础预先开工批文取得(详见“相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应交规费”有关内容)30天合计:120天(2)后期工期①开工准备15天②基础桩基工程50天③地下室结构65天④主体结构封顶130天⑤二次结构、室内外装修与景观工程150天⑥各专项验收30天⑦竣工备案30天合计:470天(二)项目质量管理
1、政府与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2、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与工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现场监管,
制定严格规X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3、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工程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与时组织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投资管理
1、根据各专业施工设计图,在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X围内,提出施工阶段各项费用的预算控制价,报委托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2、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季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委托人审定;
3、每月根据实际工程进度编制财务用款计划,经委托人审核后作为月底用款计划的依据;
4、审核参建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复核后作为委托人应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索赔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审,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重大变更需经委托人审定可实施;
6、如因参建单位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尽力履行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启动索赔程序,追究责任。
(四)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按照政府与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批等有关手续;
2、负责督促指导本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措施与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应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4、负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X化、标准化,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6、工程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七、项目后期管理
(一)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1、施工单位验收,包括施工单位预验收和设备安装工程的联合试运转。施工单位预验收,指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在项目部、使用人参加下,由施工单位组织的模拟验收。上述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向项目代建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申报验收诉意见。
2、项目代建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组建委托人、使用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项目的验收组,并制定验收移交方案。
3、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与验收组通知
质监站。
4、项目代建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查验工程质量,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验收意见。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现场验收合格后,项目代建部应组织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经委托人审查签字同意后,向建委质监站备案,负责该工程的建委质监站负责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竣工验收后,项目代建部还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整理竣工档案资料,绘制竣工图,并请城建档案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
6、项目代建部资料的移交。在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完成全面竣工结算后,项目代建部将项目的管理资料完整移交给委托人。
(二)项目信息与档案管理
1、信息资料管理
根据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X围和内容,将建立以项目部为处理核心的信息资料管理中心,协调项目委托人、项目部、承建商、监理之间的信息流通,收集来自外部环境各类信息,全面、系统处理后,供参建各方处理造价、进度、质量事务时使用,为整个项目建设服务。
信息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负责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收集信息,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信息资料检索和传递,实现监理工作本身的自动化、标准化、规X化、系统化的管理,并推动整个项目信息资料收集、处理效率。
2、档案管理
将按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城建档案规X要求,建立项目筹划、建设等各环节的档案。在向委托人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与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
八、诚信服务承诺
1、我集团是XX本土唯一一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XX建筑行业的派头兵,如我集团有幸中标,承担该项目代建和施工,我们力争为贵行压缩4个月的工期(委托方计划工期24个月,我集团将在20个月完成任务)。
2、确保工程获省优工程,力争获XX省建筑工程最高奖“杜鹃花”。
3、如委托方出现短暂的资金困难,我集团确保正常施工不停工,适当垫资施工。
4、为做好该项目管理工作,我集团将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从集团与所属相关企业抽调有丰富工程代建、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项目管理班子。
5、作为负责任的本土国企,我集团将全力打造成业主放心的交钥匙工程,委托方只须负责专项方案和造价审定,以与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6、执行委托人对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
6.1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好处费。
6.2项目管理人员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费用。
6.3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6.4项目管理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与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方便。
6.5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揽等经济活动。
篇六: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四、项目前期管理〔一〕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目标
1、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效率,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整个项目的进度.2、做好与项目参建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与时掌控项目前期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工程实施的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内容
1、组织编写制定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与其各项规章制度,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委托人决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任务,按照工程标准与其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目标.3、审核施工单位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4、负责完善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以与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5、应协助委托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的招投标工作.6、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与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环保等.7、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材料堆放地范围、进入现场方法以与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与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8、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报建、开工申请手续.五、项目监理、勘查、设计管理
〔一〕勘查单位的选定
勘探和设计单位选定:本项目地处红谷滩中心区,从以往项目地勘成果来看,本区地质构造较为稳定.地勘设计单位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考察实力较强并在红谷滩有业绩的单位后,择优选定.本项目属公共建筑,又处核心地段,设计单位最好选择省内外有实力的单位,通过方案竞赛,请市艺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评定后确定.〔二〕监理单位的确定
负责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由委托方选择确定,并于项目开工建设前,由监理单位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共同签订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由受委托方对监理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三〕设计管理
1、设计单位的确定,协助委托方先从同济##、##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清华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瑞林、东华##、##省设计总院等知名##中甄选3-5家##,再通过方案比选和类似业绩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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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比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设计单位承担〕.2、设计方面的质量控制设计质量具有直接效用质量和间接效用质量的双重属性.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说明书〕应满足的质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是否满足委托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各专业设计内容是否符合施工安装的实际要求.间接效用质量目标是指以设计文件所体现的最终建筑产品质量:通过设计和施工的共同努力,使项目建设成为使用合理、功能齐全、结构可靠、经济合理、环境协调,具有高水平的项目.设计质量控制中,项目管理各专业工程人员应在透彻掌握委托人要求的基础上,花大量时间详细地阅读图纸,分析图纸,以便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重要的细节问题和关键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设计阶段质量控制主要任务是:
2.1确定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准,参与分析和评估项目使用功能、面积分配、建筑设计标准等问题;
2.2研究设计图纸,发现图纸中的问题,与时向设计单位提出;2.3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含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计规定要求和标准,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2.4在设计进展过程中,审核设计是否符合委托人对设计上的特殊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2.5若有必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结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以确定施工的可行性,结构的可靠性、合理性,降低成木,提高功能;2.6对设备各系统的技术经济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优化意见;2.7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与有关市政公用、消防工程规范的规定与与地块条件是否相符合;
2.8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有足够的深度,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
2.9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报批工作.3、设计优化措施3.1根据委托人编制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做好后续服务;3.2对设计单位进行管理,包括设计文件质量、设计进度等多方面的管理;3.3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价值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委托人优化决策;
3.4提交优化后的各专业设计图纸与重要材料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等,由委托人审定实施;
3.5组织各阶段设计评审和报批工作,直至内外部审批通过.六、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管理
〔一〕项目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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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项目实际与委托人要求,提交本工程从目前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上报委托人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委托人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
3、按照经委托人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4、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事先上报委托人;
5、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时向委托人上报工程进度计划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与工程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与时查明原因上报委托人,并与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6、具体工期控制如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争取将总工期控制在20个月以内.〔1〕前期工期①项目筹备至项目方案内部确认30天②项目方案报批完成至主施工图设计完成60天③工程报建和基础预先开工批文取得〔详见"相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应交规费"有关内容〕30天合计:120天〔2〕后期工期①开工准备15天②基础桩基工程50天③地下室结构65天④主体结构封顶130天⑤二次结构、室内外装修与景观工程150天⑥各专项验收30天⑦竣工备案30天合计:470天〔二〕项目质量管理
篇七: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使用单位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组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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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
2
定.(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移
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
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4、图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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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设计单位。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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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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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
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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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
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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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③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④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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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安全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9、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应按有关规范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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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初验合格后,项目组报项目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项目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③项目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项目管理科,同时向项目管理科提交《建设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④项目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⑤项目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⑥工程备案项目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项目管理科,由项目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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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
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项目组;③项目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④计划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⑥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计划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③计划财务科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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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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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代建实施流程图1、接收代建工程委托函,签订代建合同。2、组建代建工程项目部:3、根据工点用电容量区供电局办理用电报装;组织区局客户服务部现场勘察,区局
制定初步供电方案。4、设计费高于50万:组织招标代理编制设计单位招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部分
业主需要在工程交易中心)平台,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标。5、经过开标、评标,确定设计中标单位。(如设计费不足50万,可直接委托。)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招标图纸;审核概算,
确定招标限价(设计单位编制的预算作为标底价,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公司、
业主的审计单位编制的最高控制价)O7、组织招标代理编制施工单位招标文件,对施工单位进行招标。8、经过开标、评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9、市局业扩工程配套项目可研调查。(四县区流程只需区局办理)业主单位与广州
市供电局(四县区局)签订《供用电方案协议》,设计施工派单。10、设计单位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图纸。11、施工图纸送供电部门审批。12、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图施工。13、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资料;到市局报竣工。14、施工单位到区局报竣工,区局装表送电。15、督促监理单位移交竣工资料,办理工程项目结算。
代建分部组建方案:
一、各个节点配一人。
人员需求:协调(1-2)人,施工管理(2-3)人,造价工程师1个,资料员1
个。
二、按工程配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从头到尾完成代建工程项目。
人员需求:总协调1人,项目经理(3-4)人,造价工程师1个,资料员1个。何凯恩:地铁13号线临电工程、广河高速、增从高速高压接入工程、贵广铁路电缆迁改工程代建工作负责人,对代建工作流程熟悉,得到业主单位的高度评价。周志峰: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与各区供电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关系良好,促进供电手续办理流程。梁亮: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颜小拉: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对工程施工流程熟悉。李玉柱:从事配网工程监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对工程施工流程、工艺、设计、图纸熟悉。
篇九: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word某某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使用单位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与《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工程招标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工程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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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与合同金额进展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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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假如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假如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与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与《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与《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假如涉与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展督办。4、图纸设计〔1〕确定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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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与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
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与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展评审;
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
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与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与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与某某对施工图纸进展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某某对图纸进展完善;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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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与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
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
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与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与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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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与监理单位对预算进展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展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展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完毕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篇十: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使用单位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工程管理组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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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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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4、图纸设计(1)确定设计单位.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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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
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
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
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
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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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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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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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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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
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
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
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
(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③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
给予审批办理.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
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④规划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安全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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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应按有关规范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③初验合格后,项目组报项目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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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
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项目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③项目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项目管理科,同时向项目管理科提交《建设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
④项目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
⑤项目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
⑥工程备案项目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项目管理科,由项目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验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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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项目组;③项目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④计划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⑥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计划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③计划财务科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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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优质文档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工程工作程序
一、工作总体流程
运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政府批准
运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运用单位
打算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立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资金运用打算》、《工程进度打算》以及《工程招标打算》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组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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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运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详细流程和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运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帮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立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探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看法书〕;⑤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看法;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状况表;⑩其他建立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探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须要和询问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运用单位在和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打算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展
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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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
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
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详细实施的工程组
〔1〕打算财务科审核运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假设材料不
齐全,打算财务科负责具函运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假设
材料齐全,打算财务科负责和运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打算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工
程详细实施的工程组和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详细实施的工程
组和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工程是否督办;
〔3〕打算财务科依据局领导的批示看法,将工程的有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详细实施的工程组和工程管理科,
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打算编制和审核
〔1〕工程组依据立项文件、可行性探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
关运用单位文件编制《工程资金运用打算》、《工程进度打算》及
《工程招标打算》,编制好后报打算财务科审核;
〔2〕打算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工程资金运用打算》、
《工程进度打算》及《工程招标打算》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
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假设涉
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打算
进展督办。
4、图纸设计
〔1〕确定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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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程组依据有关文件及运用单位的运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
书,报打算财务科审核;
②打算财务科召集运用单位、局总工室、工程管理科、工程
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展评审;
③工程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
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
④工程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
〔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和审批。
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工程组报打算财务科,
打算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
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打算财务科在方案图纸
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工程组和运用单位,由工程组按审批的
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
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
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
以及概算,概算由工程组报打算财务科,打算财务科按规定将概
算报发改局审核。
〔4〕施工图纸设计和设计备案。
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工程组组织打算财务科、工程
管理科、总工室、运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展会审,提出
修改看法由设计院对图纸进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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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打算财务科,打算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工程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③工程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打算财务科,由打算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打算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和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工程组将办理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打算财务科,由打算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打算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和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看法;③防雷审查看法;④人防审查看法;⑤其它专项审查看法〕6、预算编制、审核和备案。〔1〕工程组填写《造价询问单位选择审批表》,报打算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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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询问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工程组组织打算财务科、工程管理科、
总工室、运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询问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展会审,造价询问单位遵照会审看法修改预算书;
〔3〕工程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打算财务科,由打算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展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打算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展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完毕后,打算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和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询问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看法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工程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完毕后,打算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和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托付书;②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8、施工打算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平安监视工程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平安监视的材料报工程管理科,工
篇十二: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湘潭市体校代建工程项目工作程序一、工作总体流程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使用单位与代建办(代建部)签订代建合同
报建组造价合同组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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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造价合同组工程管理组
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办(代建部)报建组协
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
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代建办(代建部)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
审定。(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办(代建部)(附
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
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
(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
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4、图纸设计
(1)确定设计单位。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
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
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
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
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
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
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
(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
(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
(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
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
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
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
(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③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
④规划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安全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
9、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应按有关规范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
③初验合格后,项目组报项目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项目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③项目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项目管理科,同时向项目管理科提交《建设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④项目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⑤项目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⑥工程备案项目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项目管理科,由项目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
验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
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项目组;③项目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④计划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⑥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计划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篇十三:工程项目代建流程
一工程代建流程图一工程代建流程图一工程代建流程图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项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办理消防人防办理消防人防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防雷等专项审查防雷等专项审查工程规划工程规划工程规划施工图预施工图预施工图预算与审核算与审核算与审核工程招标工程招标工程招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施工许可规划放线规划放线规划放线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竣工备案竣工备案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工程立项工程立项工程立项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协助办理--
一、工程代建流程图
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
使用单位与代建局签订代建合同
计划工作编制与报批,主要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以及《项目招标计划》
招标选取地勘、设计与监理单位
规划、方案设计与报批
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
办理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
工程规划报建
施工图预算与审核
工程招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办理施工许可
规划放线
发出开工令,工程开工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
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备案
工程结算与决算
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工程档案移交给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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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1、工程立项(1)工程立项由使用单位办理,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协助办理.办理立项的主要材料包括①同意工程建设实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②申请立项的函;③可行性研究报告;④国土证(选址意见书);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经住建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⑦环评意见;⑧资金到位证明;⑨招标情况表;⑩其他建设单位资料(如法人证书)。说明:在办理工程立项的材料中,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评估三项需要与咨询或设计单位发生合同关系,使用单位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须将合同报市代建局计划财务科审核,计划财务科主要对合同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进行审定。(2)使用单位完成工程立项后,具函代建局(附移交材料清单),要求工程代建同时移交有关材料。2、签订代建合同并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1)计划财务科审核使用单位移交的有关材料,若材料不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具函使用单位,要求补齐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计划财务科负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2)签订代建合同后,计划财务科具文请示局领导,确定项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局领导明确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现场责任人,同时明确项目是否督办;(3)计划财务科根据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将项目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科室公章)移交给具体实施的项目组与项目管理科,同时将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3、工程计划编制与审核(1)项目组根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建合同及有关使用单位文件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好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核;(2)计划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完成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及《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审核后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和项目组,原件报档案馆存档;若涉及到督办事项的,还应移交一份给办公室,办公室按核准的计划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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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纸设计(1)确定设计单位.①项目组根据有关文件及使用单位的使用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报计划财务科审核;②计划财务科召集使用单位、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项目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③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勘探、设计、监理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④项目组办理勘探、设计、监理合同(详见合同办理流程)。(2)规划、建筑方案设计与审批.①设计单位完成规划、建筑方案后,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报住建局总工室审批;②规划、建筑方案经住建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在方案图纸中加盖科室公章,分发给项目组与使用单位,由项目组按审批的规划、建筑方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设计单位至少应按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要求完成各建筑单体、市政道路、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绿化、弱电智能化、设备,以及概算,概算由项目组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将概算报发改局审核。(4)施工图纸设计与设计备案。①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纸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及设计院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完善;②项目组将优化后的施工图纸报计划财务科,计划财务科审核并加盖科室公章后,由项目组将施工图纸送图纸审查机构审查;③项目组将审查合格后的图纸及审图合格证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设计招投标科,完成图纸备案工作.说明:设计备案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设计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或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勘探、设计、监理招标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④设计任务书;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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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⑥初步设计图纸;⑦施工图纸;⑧经审批的概算;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证;⑩设计备案书)5、工程申报与审批工程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审查。(1)项目组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消防、人防、防雷专项审查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按规定统一办理。(2)工程申报办理完成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申报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消防部门审查意见;③防雷审查意见;④人防审查意见;⑤其它专项审查意见)6、预算编制、审核与备案。(1)项目组填写《造价咨询单位选择审批表》,报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确定造价咨询单位;(2)预算编制好后,项目组组织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总工室、使用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预算进行会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会审意见修改预算书;(3)项目组将修改后的预算书报计划财务科,由计划财务科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预算进行审核;(4)预算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计划财务科报住建局造价站进行预算备案;(5)预算备案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将预算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造价咨询合同;②工程预算书;③预算审核意见书;④预算备案书).7、工程招标项目组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施工单位(详见招标工作流程)。工程招标结束后,计划财务科应将工程招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招标代理委托书;②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③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含中标工程量清单)④中标通知书;⑤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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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施工准备阶段流程(1)办理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站办理。办理成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2)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组收集齐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材料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按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办理。办理成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①根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若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未达到可以提供施工的要求,项目组将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全,书面向项目管理科提出“三通一平”的要求;②项目管理科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施工用水、用电报装申请;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管理科应协调计划财务科及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临时道路或场地平整的工程量作为增加工程纳入土建工程,或采用邀请招标及其他形式完成施工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4)规划放线①项目组将规划放线所需的材料收集齐全后书面报项目管理科,要求办理规划放线;②项目管理科与规划测绘院联系,签订规划放线合同;③规划测绘院到实地放线,并向项目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桩。(5)设计、质量、安全交底①项目组将施工图纸、工程地质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设计图纸中不明确部分在交底前三天内书面报项目组,项目组将材料转交设计单位;②项目组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设计、质量、安全交底会,参加单位主要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使用单位以及局总工室、项目管理科;③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中不明确部分进行解答,会后以书面形式(应附设计变更)报代建局、使用单位、质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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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④质量、安全交底: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质量、安全交底。⑤项目组根据会议内容编写该次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参会单位.(6)开工审批①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②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项目组;③项目组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给予审批办理.说明:开工审批完成完成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有关材料加盖科室公章后移交给项目管理科与项目组,原件报局档案室存档。(移交与存档材料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施工用水、用电报装材料;④规划放线合同;⑤规划放线记录;⑥图纸会审意见(含变更说明与图纸);⑦质量、安全交底材料;⑧开工审批相关材料)9、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组负责,项目组应按有关规范及规定做好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进度控制工作。工程中涉及的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按《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程序》办理。10、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或中间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通知质安站、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设计单位及其他单位;③经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有关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24小时后,相关人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2)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指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防雷、信息、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专项工程验收。①专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③初验合格后,项目组报项目管理科组织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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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连同竣工资料交监理单位初验;②监理单位组织代建局项目组、项目管理科、施工、设计、使用或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各参建单位向项目组提交评估报告,其中: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③项目组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给项目管理科,同时向项目管理科提交《建设工程报告书》,并书面提出竣工验收;④项目管理科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报送质安站;⑤项目管理科确定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邀请函,组织工程验收工作。邀请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括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质安站、使用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⑥工程备案:项目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后提交给项目管理科,由项目管理科到住建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说明:当工程竣工验收并备案后,项目管理科应将施工管理阶段与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存档的资料至少包括①施工技术资料;②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③工程验收记录;④监理单位相关资料;⑤签证及设计变更资料;⑥竣工验收资料;⑦备案资料;⑧各种报表及工程联系单等文件资料)11、工程结算与决算①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好工程结算报监理单位审核;②监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工程量审核意见书提交给项目组;③项目组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竣工结算材料和施工实际情况核查竣工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计划财务科;④计划财务科在30个工作日内,对结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局领导审批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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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有关规定对结算进行审核;⑥结算定案后,计划财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决算,决算报表经计划财务科和局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定案。说明:工程结算与决算后,计划财务科应将该阶段的有关材料报局档案室存档.12、工程移交与工程档案移交①工程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批后,计划财务科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②计划财务科填写《工程移交书》,组织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③计划财务科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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