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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中存在的问题16篇

时间:2022-11-15 13:15:08 来源:佳谦文档网

信访中存在的问题16篇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中存在的问题16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中存在的问题16篇

篇一: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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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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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

  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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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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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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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篇一:《新新街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新新街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整改报告

  2012年10月25日区信访局对我办事处进行信访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我处信访工作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得力等问题。按照平新信领督[2012]103号督办通知单的要求,我处举一反三,认真查摆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的问题

  1、街道领导做好接访工作,每天至少有一名科级领导在一楼信访接待室值班,并做好每天的接待记录,如逢节假日或法定假日,则由当天值班领导值班接待。在接待中,及时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反映问题分文别类的反馈到相应的部门,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答复给来访的群众,认真做到不推诿扯皮。

  2、信访档案方面,按照区信访局的指导,我处信访办加大档案整理力度,按照“四个一”的标准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做到一档、一案、一卷,卷宗清晰明了。

  3、对于重点人员翟留军案件,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与包案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手段对其做好稳控,办事处包案领导何峰菊副书记定期不定期的与翟留军谈话,了解家庭情况,因为生活困苦还帮助申请了低保,现在翟留军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恢复公职并得到因法院误判给予的国家赔偿资金。办事处领导多次与平煤六矿主要领导协商翟留军恢复公职一事无果,在此期间翟留

  军没有发生再次上访事件。

  4、谢庄村占地补偿一事,办事处宋继刚副书记多次与县级包案领导统战部王新晓部长和信访局张东方部长协调此事,具反馈回来的信息明旺矿的占地赔付资金已走法律渠道,谢庄村民的赔付资金属于第二批,最快2012年底到位。包案领导宋继刚副书记与谢庄村两委会深入到涉及占地赔付村民家中,解释占地赔付的工作流程,村民们也比较理解,思想稳定。

  二、下步打算

  1、各分包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共同努力做好信访工作。严格履行“四包”职责,做到包掌握情况、包控制防范、包教育转化、包解决困难。为创建信访工作新局面打下基础。

  2、认真热情的做好信访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职能,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稳定。采取多

  种形式加大信访法制宣传力度,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信访诉求。

  3、信访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工作中做好超前防控、措施到位、处置果断。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整体优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信访案件。

  新新街街道党工委

  2012年10月31日

  篇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篇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欠缺对学习认识的高度。由于平时较多的工作加以延误,产生了“学不学不是很重要,做到工作才重要”的以干代学的思想,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

  2、欠缺学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平时的学习中,只注重看些时世新闻之类书籍,对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涉猎较少;只注重基本的材料整理方面的知识,对有一定深度的业务知识涉猎较少。学习的知识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

  3、做为一名基层领导,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开创进取的精神,总是用老眼光分析问题,没有开拓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只注重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

  4、创新意识不够强。看待具体工作习惯使用书本,不善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倾向,做事缩手缩脚,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

  5、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甚至自以为是,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个人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较差,在处理问题上特别是紧急突发事件的问题上优柔寡断不够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6、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听不进不同的批评和意见,自认为自己什么都对,对什么都懂,其实都是一知半解,没有竭力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自我要求不够严,严以待人,宽以待己。

  二、今后的整改的措施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主线,通过学习使自己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上有较大的改变,使之更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在身体力行上不断有新进步,在推动工作上不断有新进展。政治理论学习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定期与同事学习讨论敞开思想,联系工作,结合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严肃的、真诚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自己能够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分管部门专业理论知识,并向有经验的前辈们学习,翻阅杂志,学习关于农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多下基层深入段斗实际调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把农业工作搞好。同时,认真学习多方面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其他同志,搞好业务工作,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是学习和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常地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同时,团结同志,和大家搞好关系,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是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深入进行自纠自查,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理清整改思路,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5、是结合当前的工作,抓好自己主管的农业工作,开拓思路,大胆进取,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搞好。

  我将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自觉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整改,格守本分,洁身自爱,严于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洁身自好,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各项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为能尽快的适应各项其他工作而不断提高进步。

  

篇三: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信访工作难点问题的思考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各种经济利益分配多元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导向呈现出新变化,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是一个地方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一、当前群众来信来访的现状及主要特点(一)信访总量多。从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看,2010年以来群众镇以上来信来访总量比2009年同比上升30%,总量高位徘徊的态势没有得到改变。(二)反映问题较为集中。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人身伤害、城镇建设征地、边界纠纷、涉法涉诉、社会救助、矿群纠纷、企业污染、邻里纠纷以及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等热点难点问题。(三)越级访居高不下。部分群众认为把事态扩大、用上级来压下级更为有效,加上交通便利,信息通畅,因而往往越过基层,直接到县、市赴省上访,甚至出现到京非正常上访。2010年以来,到镇以上访35余人次,越级接访压力较大。(四)组织化倾向明显.在涉及矿群纠纷、边界纠纷、城镇建设征地、企业污染等问题中,由于牵涉面大,极易导致群

  众集体上访.2010年群众到镇集体访5起35人次.(五)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逐年增加。2010年以来,全

  镇共排查出重点不稳定因素29起,其中涉法涉诉类占到2起,协调难度大。如化处村袁家寨组庞永珍对县交警队处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问题。

  (六)重信重访、无理上访时有发生。一些群众为了个人利益,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不透,断章取义,抓住政策或法律法规中的谋一句,来证实自己的诉求,虽然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过,有的甚至已经结案,但是仍然经常重信重访,甚至无理上访,置法律尊严于不顾,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多。

  (七)稳控工作难度大。一些难以处理的信访问题,在政治敏感时期必须对重点对象实施稳控措施,但是一些信访人在夜间出门到各级上访,或采取家人或者亲戚代替上访的方法赴省上京上访。

  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造成群众上访的因素很多,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

  先闹再说,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定式。三是信“访"不信“法”。受当前司法大环境影响,许多群众认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费时费力,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二)相关部门对无理上访、缠信缠访查处不力.因多数信访件都是经过处理解决过的,但由于群众对有关部门按政策法律法规解决的结果,距自己诉求期望值有一定差距,故重信重访,甚至对无理上访、缠信缠访,相关部门只能劝访接访,害怕上级追究责任,对无理上访、缠信缠访查处不力,导致一些群众无休无止无理上访、缠信缠访。

  (三)国家诸多惠农政策享受标准理论化程度深,统计理论问题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距。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群众了解混淆,导致群众认为别得到的,自己也应该得到,从而导致上访不断增多.

  (四)少数单位认识不到位。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重视不够,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未及时报送信息,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二是工作环节上缺位。在抓信访工作上,有些单位只停留在简单的布置上,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去抓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总想一拖了之,在宣传教育、办事程序、联系沟通

  等多个环节上缺位。一旦群众上访,又认为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自己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是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与分管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

  三、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主要途径(一)建立分工协作体系.搞好分工协作是信访工作的前提保证。要做到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一要落实党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的信访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亲自部署信访工作、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包案解决老大难案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二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老信访户、缠访户和重要信访件坚持实行“五定”(即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期限),及时做好息访工作,从而消除信访积案,有效减少越级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数。(二)完善排查调处体系。排查调处是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在工作中,要实施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抓实、抓细、抓到底,使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一要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排查调处

  工作制度。规范信访案件的排查、报送、提报、交办、督办、调处、纪要等制度,为信访案件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要建立高效灵敏的全方位排查网络。在全镇村(居委会)以上单位落实信访隐患排查人员,形成一支庞大的信访排查队伍,实现信访隐患的无缝排查。二要建立起滚动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制度,做到信访隐患底数清、责任明。三要建立潜在不安定因素的台帐管理制度。运用台帐对不安定因素进行动态管理,注重登记、化解、消号三个环节,使更多信访案件得到超前化解和处理。

  (三)建立监督约束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措施。一要建立完善的信访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评比先进、提拔使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实行量化动态管理。同时,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实行单位重点调度管理,限期整改。二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原因引发的重大信访问题,视情节轻重对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党委、政府做出检查,实行诫免谈话,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三要建立信访听证会制度。对于上访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听证会制度,这样既可突出以当事人为主体,以面对面的形式,为信访群众和责任部门双方搭建一个平等

  对话的平台,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解决问题,又可变信访部门唱独角戏为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大信访的格局。

  (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从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来看,很多上访事件是由于群众对有关责任单位和领导不信任。因此,基层部门单位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要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增加透明度,采取民主管理模式,多让群众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取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要坚持科学决策。在出台政策或采取措施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政策评估体系,实现政策与群众利益动态调节,防止出现因部门决策失误而使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群众上访.三要坚持自警自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为民意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克服官僚主义和主观随意性。严禁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拖拉等现象的发生,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

  (五)规范群众信访行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法信访。一要宣教结合。要认真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及省市有关信访政策法规,教育群众要依法有序上访,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二要虚实结合。既要做好思想工作,

  又要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仔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按受合理解决办法.三要疏堵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妨碍公共交通、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报请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篇四: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工业企业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的开展迫使我们在做好信访工作的同时,必须要用新的思维方式去认真研究群众信访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多一些思考,多一些分析,真正使信访工作在改革发展中,起到参谋和助手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

  对改制后的工业企业来说,信访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稳定和构建和谐企业的进程。本文就以工业企业改制后近年发生的信访事件的特点、原因、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予以探索。

  一、当前改制工业企业发生信访事件的主要原因及特点

  随着工业企业的改制和发展,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发生信访事件是在所难免的,也是正常的,关键是在于积极应对,采取正确的解决办法,将矛盾及时化解,解决信访群众的根本问题。近年,发生在改制工业企业的信访件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原因和特点。

  (一)历史遗留问题而上访。这一问题在改制的工业企业大多存在,解决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离退休人员因待遇问题重复上访。针对这类信访件的处理,因发生时间较长,调查取证牵扯面广,给信访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劳动关系问题。随着企业规范化管理,一些企业职工因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而不能在企业继续工作,自行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在解除劳动关系中,因这样那样的问题,引起上访。三是部分企业职工受策动而上访。个别企业职工领取失业金后因钱花完,受别人的煽动、诱惑而上访,要求恢复工作或再给予补助的无理上访。

  (二)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信访隐患增多。主要体现在1、企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够;2、职工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时的手续不规范,使职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3、企业经营者依法、依改制协议办事的意识淡薄;4、对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做得不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大。

  (三)缺乏沟通造成的信访或举报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在管理中,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对于工作中的一些事项不能及时与其他领导沟通,没有充分公开一些大家关注的问题,造成职工对其误解而引起的举报或信访。

  (四)个别退休人员及职工遗属因家庭生活困难而上访,要求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二、解决信访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清,缺乏足够的重视。一些领导干部对信访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缺乏政治敏锐感、稳定观念,认为信访事件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

  效益,是信访人的个人行为,影响不了全局,因此,对存在的一些信访苗头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及时解决,而造成上访,以至于影响社会稳定。

  (二)工作方法简单,信访知识欠缺。一是单位信访干部对信访知识学习不够,导致对信访政策不是很理解。二是政策落实不彻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落实,使信访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三是业务不精,工作经验欠缺,责任心又不是很强,对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不够明确。四是遇到问题时,分析不够全面,分析不到位,不能够找准问题的要害、抓住要点,而是从表面泛泛解决,没有解决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信访人员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而多次上访甚至越级上访。

  (三)信息不通,缺乏必要的沟通。一是企业内部沟通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使本应该公开的东西没有及时公开。二是与上级或政府部门沟通不够,没有形成灵敏、有效的情报信息网。基层单位对发现的信访苗头和排查出的信访矛盾不能够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信访人越级上访,给解决工作带来被动和困难。

  三、解決信访问题的对策

  做好信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解决信访群众的根本利益,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一)提高认识,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议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实行领导负责监督制。为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在手上,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应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承办信访日常工作。同时,完善《领导分包重点信访案件制度》、《调解工作流程制度》、《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度》、《接访劝返工作制度》、《信访稳定预案》、《矛盾纠纷排调活动的实施方案》、《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工作经费报销和车辆保障制度》,二是依据《信访条例》规范信访事件处置程序。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依据《信访条例》,结合工业企业信访事件中企业改制、就业安置、劳动争议等问题突出,政策性强的特点,规范信访事件处置程序。即接访程序:属于单人信访事件的,要求信访人填写《信访接待登记表》,由接访人员依据信访人诉求,向信访人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之内的信访事件,按规定填写《信访事件双向责任书》,同时,按要求做好《询问笔录》。属于多人信访事件的,首先要求来访所有人推举代表填写《信访事件首次议定书》,推选信访代表人,接访人员依据信访人诉求,向信访人代表人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属于管辖范围之内的信访事件,要求信访推举代表人代表信访所有人填《信访接待登记表》,同时,按规定填写《信访事件双向责任书》和《信访代表人承诺书》,并按要求做好《询问笔录》。接访后按《信访条例》规定处理,上报《双向责任书》。若信访事件不属于管辖范围,由接访人对信访人进行说明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受理程序:按规定受理的,出具《信访事件受理告知书》,主要内容是告知信访人下一步需办理的事项和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按规定不予以受理的,出具《信访事件不予受理告知书》,主要内容是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和法律、法规依据。调查程序:对于信访

  人的调查按照《受理告知书》内容要求进行办理。对于信访案件涉及的企业,按规定填写《调查通知书》,《信访事件转办卡》,交办调查内容及信访人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做好《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并要求企业书面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处理程序:依据信访人和涉及企业提供材料,寻找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同时,及时与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或咨询,重大信访案件召开小组会议,对信访事件进行分析,并填写《会议记录》。答复、回访、上报程序:信访案件办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按会议议定要求,编制《信访答复意见书》,经研究批准后,进入回访程序,征求信访人意见,并按要求整理材料归档、上报,备信访人复议(复查)。

  

篇五: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

  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罗芙蓉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信访事项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是《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动,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人深感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办理程序看,办理机关层级过高。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多数能由直接有权处理的一级机关办理,但也有不少的信访事项初次办理的层级过高,如信访人直接向上级机关提出诉求,或上级机关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往往由直接有权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甚至上二级机关办理,既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也给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增加了困难。

  2、从办理质量看,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我市市级受理的答复、查核信访事项看,部分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实认定不清,有的回避问题,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对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一推了之;二是处理的政策依据不明确,常用“不符合相关政策”等言辞敷衍了事;三是答复问题答非所问,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不正面回答,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越级重复上访。

  3、从答复材料看,行文不规范。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

  4、从办理时效看,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查核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在信访事项的实际办理工作中,仍有少数事项久拖不决,尤其是在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复核阶段,由于受理、呈报、转送等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多数信访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人不满意。

  5、从三级终结效果看,对信访老户强制手段缺失。应当说,凡已三级答复终结的信访事项,均能够做到依据事实,对照政策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此类信访事项已属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不再受理范围,但仍有极少数信访人,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缠访闹访,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出现“事已决、访不息”的现象。从现行政策和法规看,对此类信访人员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基层在处理时,感到十分棘手,工作难度大。

  二、对策与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带有普遍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主观上看,一是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具体承办人员依法办信访意识不强,缺乏时效观念,不能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二是信访机构对基层指导、督促,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少数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予认真解决;四是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纠正了以前的做法,得罪领导和同事;二怕连锁反应,引发新的矛盾;三怕累,给自己增加麻烦。从客观上看,信访法规和其它法规不配套,给无理纠缠的老上访户创造了生存的空间。

  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要在解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保证措施落实。因此,各级领导和广大信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从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在《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各级领导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事项的意识,提高基层依据《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三是要在制度落实尤其是在落实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基层信访业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及相关要求、信访事项办理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及法律政策依据、答复材料的规范要求等等,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指导工作要有实效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腿勤、手勤、嘴勤”,不仅要经常动口、动手,还要深入办案第一线,帮助解决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更多的信访事项得以首办终结,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的信访量。

  2、科学确定首办单位,降低办理层级。按照多数信访事项在本地终结的工作目标和“属人”、“属事”两个原则,确定办理单位和复查、复核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可以参与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但原则上不应作为首办单位答复信访人,由下一级出具答复意见,使三级终结层级更加合理清晰。

  对少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事项实行联合办访,一次终结。有的信访事项,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有的跨部门、跨地区,有的涉及上下级政府,既有执行上政策问题,也有解决实际困难的问题,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靠单一的承办部门难以解决。诸如此类,可以采取协调会、联合调查等多种形式联合办理。对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由于其办理、复查、复核的部门均参与处理,其结果应视同具有“三级终结”的法定效力,不再进入复查、复核程序,实行一次性终结。

  3、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审理工作。对超时办理、久拖不决的事项,要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已经办理或已复查答复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要求,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政策法规是否准确”等方面,认真审理,对明显存在问题的办理、复查意见,责令办理、复查机关重新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和复查工作的质量。

  4、完善政策法规,努力解决“事已决,访不息”问题。

  “事已决,访不息”,是普遍存在和十分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形:有的是信访人无理缠访,有的是有政策但现实无渠道解决(如企业困难),有的信访事项符合情理,但无政策依据。

  解决上述问题,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无理缠访的,建议制定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强制处置提供法律依据。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机关的联系,呼吁和敦促各级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因受条件限制政策难以执行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不引发新的矛盾的前提下,应予解决,对涉及面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信访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力争早日妥善解决。

  作者单位:铜陵市信访局

  

  

篇六: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中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林丹华08级行政管理(电子政务)1班

  浅谈中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摘要:我国的信访制度由来悠久,建国以来,信访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中。但仍存在许多问题

  以及不足之处.国家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制度与国家其他制度以及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信访制度本身存在的机构庞杂,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以及信访程序缺失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现实社会生产条件下对信访制度重新进行必要的反思和重构,不断规范信访制度。通过对现有信访制度的浅究及分析,发现其存在问题,并进行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信访,制度,问题

  一、中国信访制度的浅究

  我国的信访制度由来悠久,从古代就有类似于现在信访的诉讼以及上奏等制度,在建国之后,才正式确立了信访制度,信访机构也在慢慢地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并于1996年1月1日实施。该条例规定,信访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信访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也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可以说,信访制度是与中国各级政府施政过程相伴随、富有中国特色的一个制度。国外政治学界对中国的信访制度也非常重视。但是,目前我国的信访制度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完善地方以及制度本身的漏洞。

  二、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信访渠道不通畅.我国的信访是中国政治中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环节,成为一种有效的意见表达机制和政府修错机制。从建国初到八十年代,信访制度始终被视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和纽带。可是在这个纽带上,却是出现了许多的漏洞与不足。信访渠道不通畅,信访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信访资源被大量浪费闲置,有时还常常出现多重受理或互相推诿的情况。而且,由于信访条例的规定比较原则化和粗线条,使得大部分信访案件得不到立案和具体的落实。群众投诉的大量的案件在没有任何监督措施和处理意见的情况下层层转办,难免会被不明不白地“消化”掉。

  第二,信访缺少法治.现行的信访制度存在着太多的人为因素,缺少法治精神。由于信访工作的流程以及规范不明确不统一,导致信访机构的地位也降低,信访制度的可操作性也不强.信访工作中掺杂了太多的人为因素,导致很多信访的最终结果不尽信访人的满意,缺乏了法制化。也导致了复访率的升高,造成中央政府的工作负担。

  第三,信访机构多而繁杂,体制不明确。信访工作人员未积极履行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信访干部本身的素质问题导致信访事件的频发生。造成各种矛盾的凸显,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一种特殊的权利救济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人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由于信访机构的混乱以及办事结果的不明朗和公开化,间接影响到了我们中央政府的权威.

  第四,信访程序的缺失。在现行信访制度中,缺少可操作化的、具体而严密的工作规程。这样就出现了许多信访人遇到不同的信访工作人员,处理情况以及处理结果就不同的现象。现行的信访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信访机构的责任.于是,在处理信访工作中,便是依据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来处理工作。也造成了复访工作量的加大以及中央政府的压力和上面所提到的人治色彩浓厚.

  三、中国信访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思考

  在上述问题中,归根到底,其存在原因一个是信访本身制度以及运作体制的不完善,一个是信访机构与国家其他机构存在的责任矛盾以及其本身的法律地位和职权不明确问题。信访制度是我党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它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路线是一致的。“从群众中来”就是发现问题,“到群众中去"是为了解决问题.信访就是这一路线的具体实践形式。“从群众中来"就是通过信访了解社情民意,“到群众中去”就是根据信访采集的信息完成决策,服务社会。但是,现在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而贯彻我们党基本路线的信访制度却与法治没有进行很好的衔接。甚至与法治格格不入。当中存在的人为因素严重影响了信访的结果。许多信息的不明朗化,再加上程序运作的不完善,也就造成了更多信访问题的出现。信访机构是作为处理信访工作的重要机构,如果不加以认真对待进行重整和扁平化,完善与其他机构的层级关系,并明确信访工作人员的权责问题,信访人的权利与义务,信访程序的规范化以及信访渠道的通畅,才能保证中国信访制度可以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完善。

  信访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它贯彻了我党联系群众,不断保持先进性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信访,党和国家可以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以及社会存在的问题,通过信访,群众也可以及时向上级相关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以及需求。目前我国信访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是导致我国信访工作一直存在许多矛盾的原因。但是我们不可能取消信访制度,只能不断完善和强化,而不能弱化.人治色彩浓厚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如果做不到程序化,做不到规范化,那么信访工作只会漏洞百出,只会不断造成基层群众与上层领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所以,加强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以及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信访,有利于政治的稳定,但如果处理得不好,同样会爆发政治问题。

  所以,要想完善信访制度,不能只是单纯地停留在制度层面的建设中,更应当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转变.要通过信访制度法制化的方式,完善信访制度,贯彻行政法律的相关原则,推动信访制度的进步.只有使信访制度与国家其他各种制度有效衔接并且都发挥作用,国家制度才会发挥整体功效,社会才能有更好的效益,才能最终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最大可能地实现社会和谐。信访制度是我国各级政府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是政府进行社会调控、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协调机制。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信息是一种资源,也是政府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有了客观全面的信息作为参考,决策才能保证它的准确性和及时应变性。信访信息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例如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设信访门户网站,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就应当在网上公布来信人的姓名、来信内容要点、受理机关、处理结果。让信息公开化和明朗化,真正解决信访人的信访问题。各级组织也应积极与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使一些本来细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也应该创新行政运作方式,把协商、沟通作为一件经常化的工作来做,要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广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的制度。要积极地探索多样化的领导者与一般群众的沟通机制和沟通方式。

  四、对中国信访制度存在问题的建议

  第一,我们应该对信访信件畅通我们的信访渠道,,充分利用新的科技成果和新的沟通方式,不断拓展新的表达渠道,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意见表达方式。对信访这一意见表达方式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使之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应当建立信访机构与国家的其他司法机构以及立法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使上下级的渠道畅通明朗,也加快了信访信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访人在地方信访机构中由于程序不规范而导致的信访案件被层层转让或不明不白“消化”掉的现象。也可建立信访信息系统,充

  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促进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的畅通。

  第二,建立信访信息公开化的相关途径,可开通各地方的信访网站,将所有信访的结果在不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国家机密的情况下进行公告,不仅让信访人了解结果,也让群众了解了政府的工作情况以及处理结果,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也方便群众对政府事务的监督与参与。

  第三,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断减少信访工作中出现的人为影响.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因此,便要完善信访制度中的法律问题。

  第四,要制定严密以及可操作的工作程序以及工作流程。信访机构为了避免复访率的升高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应当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程序,不再依靠“人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案件,并及时将信息公开化。

  第五,将信访制度与法治建设结合,减少人治色彩。我国信访制度的地位确立,信访制度功能的发挥,信访制度在实践上规范化的意义和价值,是我国为了追求信访制度的法制统一、秩序井然所进行的探索和努力.信访制度的确立正是信访制度存在的实践价值之所在.我们要通过信访制度法制化的方式,完善信访制度,贯彻行政法律的相关原则,推动信访制度的进步。只有使信访制度与国家其他各种制度有效衔接并且都发挥作用,国家制度才会发挥整体功效,社会才能有更好的效益,才能最终促进全社会的共同进步,最大可能地实现社会和谐。

  五、结语

  中国的信访制度尚处在不断完善与进步中。它是我们党坚持“从群众中来,从群众中去”的基本路线的一个很好途径。我们应该在不断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对富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本身做出一个科学的设计,剔除现行信访制度中存在的人治色彩,强化信访的制度化建设以及法治化建设,切实提高信访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赫广义.当代中国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7(4):71—75.

  [2]陈晋胜.和谐社会构建视野下的中国信访制度分析[J]。法学论坛。2008(5):83—88.[3]刘鸿斌。试论我国信访制度现状、问题及改革建议[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

  年:86—87[4]王亚美,陈晋胜.中国信访制度的回顾与展望[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6年.[5]王亚美。中国信访制度研究[D]。山西大学[6]人民网。2009年11月28日.[7]中国政府网。2009年11月28日。[8]中国宪法.信访制度条例.

  

  

篇七: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新常态下关于网络信访问题的思考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许多部门建立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许多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信访平台足不出户地把烦心事不公事困难事等投诉给政府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化解

  新常态下关于网络信访问题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许多部门建立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许多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信访平台,足不出户地把烦心事、不公事、困难事等投诉给政府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化解。然而,网上信访在开展中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网上信访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近年来,信访部门逐步开通了信访信息系统。然而,当前不少的基层信访工作者依然受到“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传统模式的制约,对网上信访认识滞后,甚至还存在误区:有的把网上信访仅仅当作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有的简单地把网上信访等同于“政府上网”;更有甚者认为网上信访只是做文字游戏而已。因此,思想上没有重视。

  二是工作保障,存在问题。首先是信访干部属兼职型。网上信访工作量大,必须要有专职的人员方可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然而,当前乡镇和县直部门从事网上信访的人员都是属于兼职型。平时,工作繁杂,身心疲惫,精力分散,顾此失彼,导致信件办理难以达到“及时办理不拖延、认真答复不敷衍、限期回复不失信、严格审核不草办”的工作要求。其次是信访干部能力不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了解掌握不够全面、准确,处理基层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经验缺乏,能力不足,工作难以到位,导致部分信访人由上网变上访。再次是信访干部业务不熟。据调查,当前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在选配网上信访干部时,根本不考虑其是否掌握信息技术等情况,随意安排。这些干部虽善于做群众工作,对信访工作有一定的经验,但对电脑操作、系统应用等业务不够熟悉,因此,难以适应甚至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网上信访工作。最后是岗位调换随意性大。造成了部分单位或部门,网上信访设置只成摆设,系统开而不通。

  三是事项办理,存在不足。首先是办理不及时。《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在信访事项的实际办理中,也有部门因为不作为或慢作为,致使信访人投诉的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然后是回复不认真。对于网络信访投诉,有部分部门和单位因为怕担责任,怕答复错而采取轻描淡写、敷衍塞责的方式应付信访人。

  四是访民上网,存在困难。由于受到地理条件、经济收入、文化程度等限制,目前,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还是较低的。从农村网民的构成来看,青年农民是农村网民的主流。中老年农民不懂互联网知识和应用技术,他们很少会上网甚至根本不会上网,而当前上访反映诉求的主要人物就是来自农村这些中老年人群中。因此,怎样解决访民网上信访问题也是当前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二、开展网上信访的几点对策思考

  一是树立正确理念。一要树立与时俱进观念。各级部门要改变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转换工作模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二要树立开拓创新意识。推行网上信访,绝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工作,在开展中会遇到麻烦和困难,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在破解难题上“着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活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一要注重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设立网上信访工作机构,择优选用工作人员,将善于做群众工作,信访业务能力强,且熟悉电脑操作,精通网络技术的中青年干部选调到网上信访特殊岗位上来。二要强化业务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县、乡镇、村(社区)网上信访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要推行村(社区)代访制度,破解城乡访民不会上网瓶颈。

  三是强化事项办理。对待群众网上信访像对待来访一样,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依照“急事快办、特事先办、易事即办”的工作原则,规范办理程序,一要认真调查,做到把信访人反映诉求的具体情况了解清楚,分析透彻,决不能不能想当然,断章取义,草率处理。二要把准政策,因案施策,能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一时还不能解决的就要给信访人解释清楚,并采取措施将其疏导教育到位。三要开展督查督办。信访部门要采取网上督办、电话督办、上门督办等多种形式,确保群众网上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感到“网上信访”解决问题更方便更实惠。此外,网上信访工作者,还要对已经处理回复的信访案件,要做到跟踪回头走访当事人,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他们重复投诉或重复越级上访。

  四是抓好责任落实。全面推行网上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方案,把网上信访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综合考核体系,与政府其他中心工作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强化督查考核及结果运用。

  

  

篇八: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得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得不断加快,各类复杂得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得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得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得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得工作,特别就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与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得距离,化解了大量得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与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得信访工作,就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得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得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得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得思想认识与服务意识不到位。一就是思想认识与工作方法不到位。有得单位与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得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得利益与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得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得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得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得处理过程中也就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与目得放在彻底化

  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与越级上访。二就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得单位与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得连续性、权衡性与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得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就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与部门得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得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得“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就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得宣传教育工作就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得重要手段。有得单位与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得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得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得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得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就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得不就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与具体部门,而就是片面得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与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与大领导批了字,下面得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就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与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得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得得到解决、三就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与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得目得。四就是群众得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

  访来解决。(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就是信访服务网络得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与部门虽然

  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得领导与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得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与部门之间得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就是上下级部门得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与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得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就是责任追究制度得建设与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得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得责任人在责任上得认定与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得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得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与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得责任意识,在今后得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就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得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得问题、二就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得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就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

  回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得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与信访当事人得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与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就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得社会系统工程,就是从源头上与根本上减少与防止信访行为得发生得重要措施与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就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得持续性与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得宣传融入信访活动得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就是加大法律法规得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得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就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得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与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得健全完善工作。一就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得实际,发挥接访律师得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就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得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得现场处理。三就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得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得,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得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得跟踪督办工作。一就是加快办理信访

  问题得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得信访问题于接访得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就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得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得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得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得认定与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就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得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与信访人得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得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篇九: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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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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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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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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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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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篇十: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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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信访案件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人民法院对涉法涉诉的案件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级人民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部门,区高级人法院也下发了对信访案件包括“四定一包”等在内的许多文件,但从办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各法院对信访案件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领导重视,法院就重视,领导不重视,法院、干警也就不重视。多数法官都有重审判轻信访的观念,加之现在的审判案件压力过大,许多办案的法官都有:“正经的审判工作都干不好,哪还有时间管那些闲事”,再者很多法官都认为信访人都是告法院的、告法官的一些“赖人“,专门损害法院、法官的形象,对这些人法院不应管,一接到信访件,就有抵触情绪。

  2、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实。大部分在案件处理时就已经对审判人员反映过了而且办案的法官已经解释过了。在信访案件中,有的信访人为了引起领导的重视,反映问题不负责,随意扩大问题,或者有的信访件无中生有,损坏法官、法院的形象,使被反映的法院、法官很反感。这样就直接导致在接待来访人或办理信访案件时,有拖、推的现象,有的案件法官有:“我办的案件没有问题,你想告就告。”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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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愿意接触当事人。

  3、涉及执行方面的信访案件数量上升。我院XX年、XX年上级机关及本院信访接待反映的信访案件90%以上都是反映执行方面的。执行方面的涉诉信访案件主要反映几个方面:第一执行不力,认为法院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导致执行不力。第二提供执行线索。认为法院以对方没有财产为由推拖执行,给执行人员提供了执行线索,但执行人员却没有采取措施,只能通过信访渠道,以便引起领导重视。第三执行人员因办人情案,有推、拖不执行的情况。第四反映案外人反映执行错误的,这种信访案件比较少见,多数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第五反映一些长期不能执行的案件,这类案件法院主要是执行积案或正在中止的案件。信访人以信访的形式希望领导重视,能够将案件执行。执行方面的信访案件,基本都是随着案件执结信访案件也就结了,有的一天不结,信访案一天不止,造成了重信重访。

  4、信访接待人员或者不同的部门之间答复不一致导致当事人信访不断。因我们是基层法院面对的大部分是文化素质不高的人群。我们在给他们作辩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时上级机关不顾及下级法院及案件的具体情况,随意答复,有时一句“法院他们应该管”一句话,就使本来已经在基层法院解决的信访案件前功尽气。还有一些不属于法院主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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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辖的案件,但政府相关部门又不能解决,就直接一句“你们找法院去!”但到法院后法院答复不属法院管辖的,信访人就认为法院推、拖不愿管,导致到政法委等机关信访。县机关、部门及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认为,法院就是解决事情的最后一道防线,解决不了的事就找法院,他们把法院看成是一个大箩筐,只要他们认为解决不了的或者是棘手的都往法院推,导致一部分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或管辖案件的当事人信访、缠诉不断。

  5、原审判法官或执行人员态度恶劣、答复不准确,造成当事人针对某个人信访不断。

  通过接触这些信访案件有些案件是由于我们的审判、执行人员在答复当事人时对案件处理的过程及执行的进展情况没有向当事人公开,造成当事人存在一些合理的怀疑,对审判、执行人员不信任,认为审判、执行人员偏袒一方,怀疑审判执行人员有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针对某个主办法官或执行人员进行告状信访。

  6、个别信访人员属于无理缠诉、缠访。法院处理的案件是公正的,程序合法,但信访人认为只有通过信访渠道才能有领导重视,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如果判决或执行的情况他们满意,他们还行,如果判决书执行的结果稍不顺意,他们就会到处写材料上访、告状。我院有一案件谷某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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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审判到执行几乎每一个环节,他都要信访,写材料到上级机关信访,结果审判、执行人员谁一见他们都头痛,不愿审理、执行他们的案件。这样的人抓住了上级机关和法院对信访案件的重视程度,上级机关只要一有信访案件,内容是关于法院的就一级一级批转下来,法院一接到批件,就准备着汇报材料逐级上报。但这样的信访人很难被安抚,只要案件一天不结或者说他的目的一天达不到他就会不断上访缠诉。例如常到我院信访的余某某,其在1996年被人故意伤害致成重伤,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调解被告人赔偿其损失7万余元,后余某又经二次手术,经审理也全部予以赔偿,但余某某的妈妈常年到我院信访、缠诉,认为赔偿数额过低,但答复其如果再为余某某治病有花费的可另行起诉,余某某却没有看病的票据也不起诉。隔一段时间就用轮椅推着余某某到我院来,丢在院门口走了。没办法我院出于到残疾人的考虑还给买点吃的,再用车送回家去。不得已我院与其所在的乡、镇联系给其解决了社会救济的事情。今年余某某死亡,崔某某还来我院信访,缠诉不断。

  7、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的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确有压案、拖案、推案的情况。有的案件信访人不反映案件没有结果,执行也执行不下去,一旦作为信访案件为领导督办,下一番大力气,这些案件就很快的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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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的办法:

  一、加强对信访案件的重视,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

  丰富信访案件的来源渠道:1、上级机关批转的书面信访案件;2、信访专人接访中信访人反映的信访案件;3、院领导在院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中发现的信访案件。信访人无论是口头反映还是书面反映,都应统一由立案庭进行登记,填写信访案件流转单,并由院长根据反映的问题将信访案件分为三类:第一类反映审判的确定主管领导为包案领导,主办法官为责任人,实行案件责任包干制;第二类反映执行的,确定执行局长为包案领导,执行人员为责任人;第三类反映审判、执行作风方面问题的交院纪检组查办。立案庭根据批示将这些信访案件确定一个办理的期限转交责任人的手中,这件信访案件就作为一件案件开始进行流转。立案庭对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信访案件超过办理期限的按超审限案件对待,进行处罚。

  

篇十一: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在我国现实的司法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让利益受损的群众感到不平不公而且司法诉讼或救济由于时间漫长费用高昂再加上涉及当地政府的诉讼法院不愿立案等都使民众不得不另觅门槛较低程序简单的信访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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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作者:闫锋来源:《中州学刊》2014年第09期

  摘要:由于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信访走访化、至高化、群体化、极端化问题日益凸显。加上信访机构庞杂,重叠交错,权力有限而效能不足,各级信访依然量大势猛,公私成本居高不下。信访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调解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亟待改进和提高。只有不断深化信访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新治理理念,提升信访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强化权力制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才能解决我国当前信访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以实现防范利益失衡、化信访于未然的目的。

  关键词:信访诉求;信访问题;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9-0087-05

  “社会中的敌对情绪并不是只能以冲突的手段发泄到冲突的对立面上,它还可以发泄到某个替代目标上或是通过某种替代的手段、方法来发泄。”①当司法诉讼、行政诉讼等公力救济渠道不畅或门槛过高时,民意诉求大量涌入门槛较低的信访渠道。然而,在强化信访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压力状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和信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打击报复上访群众,导致大量问题的产生。近年来,信访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界在这方面也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主要集中在信访制度和信访功能方面,且更多地指向治人而不是治理问题本身。本文试图在总结当前我国信访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其原因进行比较系统的归纳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当前我国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1.信访走访化,上访至高化

  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极易导致部分群众利益受损。在信访制度设立之初,大部分群众通过书信访、电话访等形式来寻求自身利益的救济,结果往往是石沉大海,音信全无。此时,群众不得不牺牲大量的时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到相关机构上访,出现了信访走访化的趋势。但是,当地方政府和信访机构不能公正地解决相关问题时,上访者抱着“崇上”“尚清”的心理,相信总有主持公道说理的地方,便不辞劳苦地越级上访以维护自身权益。可见,复杂的信访生态使信访“当地发生、当地解决、当下解决”的原则常常被破坏,导致信函反映萎缩,走访来访激增,普通信访常常生成越级上访,衍变成高级的“省访”乃至最高的“京访”。对于普通群众而言,走法律途径成本太高,走行政诉讼途径门槛又太高,访民在初访再访数度无果后,必然继续向上反映诉求,不断推高信访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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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访群体化,表达极端化

  目前,信访诉求中零散信访与群体信访并存,而且群体集体上访表达诉求渐成趋势,影响越来越大。在信访实践中,上访者认为人数越多,规模越大,影响越大;领导越重视,问题越好解决,产生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定势。当个体信访者无法实现其利益救济时,往往纠集更多的人进行群体上访,通过制造强大的声势和影响以引起社会、媒体和上级政府的关注。群体访在各类信访问题中占据多数,呈现出日益高发的严峻态势,上访群体化已成为信访的一个显著特征。实际上,信访大多是群众利益受损自救失败后的无奈行为,问题若能在当地解决,没有人愿意上访,“省访”能解决问题的话,决不会舍近求远去“京访”。显然,上访背后有太多不可言说的无奈。由于国家推行信访考核制和信访问责制,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在信访上积极作为而是胡乱作为,尤其是对访民的变相管制和起居监控,诱发了访民宣泄愤怒的极端行为,以至于开始通过自虐自残的方式表达诉求。如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残疾人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和相关赔偿。为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7月20日晚18时,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炸药,以极端方式表达其诉求。②

  3.信访量大势猛,公私成本递增

  每当群众利益受损时,一旦维护其正当权益的司法诉讼、行政诉讼等公力救济渠道不通畅,他们就会大规模地转向门槛较低的信访渠道,导致信访数量庞大,并呈逐年递增趋势。据统计,近年来河南省每年信访总量都在60多万件人次,仅河南省信访局就受理10万件人次左右。③尽管全国各省的信访数量不尽相同,差别较大,但以河南省为基础进行大致推算,全国每年的信访总量也相当惊人,信访状况不容乐观。随着信访数量的激增,信访诉求和信访治理的成本十分惊人且常年居高不下。上访者进行走访不但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耽误自身的学习和工作,而且要支付吃住行等费用,这都使得信访成本上升,无形中加重了上访者的负担。信访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主要由信访私人成本、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三部分组成,这些高昂的成本不仅会给上访者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4.信访形式重叠交错,复杂程度增大

  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冲突的加剧形成了不同利益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诉求和利益矛盾,导致了信访数量的激增,也造成信访内容和形式的多样交错。近几年来,信访的内容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书信访、走访、网上、热线和邮政等新形式信访日益普遍,一次性信访、重信重访、个人访和群体访频繁上演,求决访、涉法涉诉访、当地信访和异地信访时常发生,逐级访、越级访、缠访、闹访和串访屡次出现。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上访者并不只是采取单一的形式,而是尽可能地运用多种信访形式,这很容易导致信访的交织和重叠。同一信访事项可以同时采用书信访、网络访和上访,可能是个体访和群体访相互结合,也可能是逐级上访和越级上访同时进行。不同形式的信访重叠交错在一起,无疑增加了信访的复杂程度,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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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访机构庞杂,权力弱效能低

  当前我国信访机构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信访机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党委信访机构、人大信访机构、司法信访机构、政协信访机构、企事业单位信访机构等,形成了以行政信访机构为核心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网络。但是,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名称杂乱,规格不同,归口不一,职能混乱,职责交叉,人浮于事,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处理问题效能低下,容易诱导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同时,信访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具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救济权益的重要功能,但是,法律并没有赋予信访机构相应的实际监督权、处置权和执行权,使其处于责重权轻乃至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

  6.信访疏解能力弱,疏导手段粗暴

  面对当前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和腐败等造成的社会矛盾,信访本应该及时疏导社会中存在的怨恨情绪,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调和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和信访机构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社会安全阀”的功能,而是采取强制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处理、打击上访者,这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造成更加尖锐、对立的社会冲突。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不是及时地从源头上化解信访问题,而是采取截访、压访、销号、打击报复访民、变相管制上访群众等措施来追求“零信访”的政绩,结果埋下了仇怨与失序的隐患和风险。

  二、当前我国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主要原因

  1.信访制度机制不完善

  一是信访机构整体庞大,各级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和国有企业等都普遍设立了人员或多或少的信访机构,体制松散,隶属不一,多头接待,多头管理,各行其是,推诿扯皮,效率不高。二是信访机构上传下转,转而不办,即便有了督办或信访考核权,信访部门责重权轻,功能定位模糊,常常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了,什么都不能不管,什么也都可以不管。三是信访立案及办结程序不科学,随意性较大,严肃性不足。四是信访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的多,看的多,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权力和法律知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五是信访制度构建的初衷本是作为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而具体实践中由于部分行政领导通过批示直接过问或解决问题的示范效应,民众对信访优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深信不疑。

  2.司法救济功能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几乎覆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在我国现实的司法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让利益受损的群众感到不平、不公,而且司法诉讼或救济由于时间漫长,费用高昂,再加上涉及当地政府的诉讼法院不愿立案等,都使民众不得不另觅门槛较低、程序简单的信访诉求渠道。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如若缺少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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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支持,常常被地方行政机关认为是“犯上作乱”,即便是有着十成胜诉把握的“民告官”,当事人也常常心有不安,行政诉讼的门槛过高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就必然使得涉法涉诉信访以及行政诉讼或复议等诉求纷纷转入信访渠道,造成信访机制不堪重负。

  3.政策纠错、监督乏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先例可以援引,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在一些事关全局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上不免出现感性认识多于理性认识、主观认知多于客观分析的情况,导致政策及执行连续性较差,这样就会损害一部分群众的实际利益。由于政策及执行的自查自纠机制较弱,等到发现问题时,已是群众大批地来信来访了。正如有学者研究和判断的那样:95%的上访是政策法律或政府的原因,很少是公民之间的侵害造成的。④然而,最令人担心的是,良好的政策在执行与落实环节中被扭曲走样。吴邦国在谈到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时指出:“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⑤在监督机制方面,目前最有力、最权威的监督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而自下而上的监督非常薄弱;权力结构内部监督较为严密,而外部监督相对缺乏;自我监督有余,而外在监督不足。在监督机制弱化、虚化的状态下,滥用权力的现象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这就必然引起群众持续不断的反映和诉求。

  4.行政机关存在不良风气

  一般来讲,群众一旦遇到不满意、不公平的事情,总希望进行表达与诉求并使受损利益得到救济。当群众满怀信任向党和政府部门求助时,机关内部不应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诿拖拉、相互扯皮等风气不但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还引发了信访衍生问题。但是由于“有的领导包案不办案,办案不结案;有的原办案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心不强,把问题推向上级、推向同级信访部门;有的对明显错案或重大失误案件责任人追究不力,少数地方和部门至今都没有追究过一起错案责任人的责任”⑥,这使群众倍感不解,认为少数部门、少数人的做法颠覆不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基层得不到解决,只好无奈上访、省访乃至京访。“有些群众上访,确实是由于个别政府部门或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有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差,三言两语想把群众打发走,能一天解决的拖上一个月,更有甚者办事不公,恶语相加,激起了群众不满,造成上访案件。”⑦

  5.地方政府片面追求“零信访”

  2005年,国务院颁布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后,各地先后制定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或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政绩,总是想方设法试图实现“零信访”的理想目标。下级部门作为对上级组织要求解决信访问题的回应,往往不是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本身,而是采用截访、压访、销号等手段消灭信访,变相地打击报复访民,跟踪和监控访民。⑧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发布的一项评估报告显示:560名进京上访者中有71.05%的人认为,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对上访人的打压力度更为严重了;63.9%的人表示曾因上访被关押或拘留;18.8%的人表示曾因上访被劳教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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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⑨由此不难看出,一些地方在信访方面采取的过激措施严重扭曲了信访考核的本意,践踏了党和政府建立信访制度的原则和宗旨,严重伤害了群众的身心健康。

  6.传统“直诉”文化的影响

  我国古代传说尧置“进善之旌”,舜置“敢谏之鼓”。此后历代统治者无不设置相应的制度平台以疏导民愤民怨,听取民情民意,这就是“直诉”制度,即民间所说的“告御状”,它与当代现行的信访制度类似。民国时期西方大陆法系模式的引入,导致了直诉制度的消解。然而,传统“直诉”意识和“青天”思想通过各种渠道在民间传播渗透,深深地影响着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普通大众。另外,由于基层政府法治观念淡薄,相当一部分基层官员认定权力来自上级而不是民众,有了诉求的群众只好向问题指向的上级进行反映和诉求,上访也就不可避免了。而且,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上级行政领导经常运用权力进行的批示与过问使得有些信访问题轻松解决,也直接加重了群众“信访而不信法”的观念。

  三、解决我国信访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1.进一步健全信访体制机制

  作为一种社会安全阀,信访要发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和润滑剂作用,必须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信访体制。推进信访体制的改革,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实行信访专员制度。可以根据我国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贴近百姓的中国式信访专员制度或者人大代表代理制度。公民利益受损或遇到不公时可以直接寻求信访专员或人大代表代为表达或陪同诉求,从而通过申诉专员或人大代表把公民个人诉求变成信访体系内的要求,这样有利于减少社会冲击,密切联系群众,从而提高政府威信。二是建立信访一体化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派驻的信访一体化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解决群众上访累断腿、磨破嘴的问题,缓解东奔西走的身体劳累和精神疲惫,降低群众的信访成本和信访机制的运营成本。三是开展网上信访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广泛建立网上政治接触、网上信访公示以及送访下乡等制度,缩短访民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空间和心理距离,创造信访回应和解决的公开环境与氛围。四是理顺信访机构关系。改革信访部门的隶属关系,将信访部门划归各级人大管理,实现信访的垂直管理,加大群众对行政、司法权力的监督。

  2.进一步树立法律制度的权威

  信访是群众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权力,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往往又回到原来的主管机关。同时,信访中还存在一些缠访、闹访和谋利访等极端行为,应该加强法治建设,树立法治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效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一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质量。要通过培训、进修和研讨等方式强化司法队伍的法律和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质量,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二要加快司法改革,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必须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司法机关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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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受同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干预,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实现司法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审判权。三要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要加强司法机关作风建设,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同时,扩大受理范围,降低诉讼费用,以法治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分解信访渠道的压力。

  3.进一步强化科学的信访治理理念

  针对我国信访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更新治理理念,加强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信访治理能力。一是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上访者大多是企业改制、房屋拆迁、耕地征用和环境污染等过程中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条件较差,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接访时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要尊重上访者的人格,保护他们的尊严,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处理问题时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强化“善治”理念。以信访为标志的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日益增强,愈发凸现出政府原有社会管理方式的不适应性,迫切要求政府提高治理和善治的能力,通过政府和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善治彰显政府为公民认同的合法性,政务的透明性、法治性,政府责任的有效担当以及对公民参与的积极回应,奉行廉洁、公正的作风以谋求社会的稳定。”⑩三是要强化“民主”理念。信访问题大都是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涉及到不同的利益主体,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强势的利益主体主导着问题的解决,处于弱势的群众很少甚至没有机会参与,更不用说发挥主导作用。所以,信访部门要采用民主的方法,召集各方利益主体公开商议和讨论,共同制定出利益均衡的解决方案,照顾到各方的关切。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消解引发和激变信访的诱因,消除与群众不应有的对立和冲突。

  4.进一步注重信访制衡与协作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上下级权力之间存在制约张力,而平行权力之间则制约松弛,这也是信访部门难以组织和调动其他部门协力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各级平行部门要相互制衡,相互合作,发挥合力,协力解决信访问题。一是要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制衡,防止推诿扯皮。信访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和相关职能部门互相推诿、不负责任有关,也和党政部门权重信访部门权轻而无法协调各部门发挥合力有关,这种权力制约失衡下解决问题就显得异常困难。要深入研究和调控平行权力部门之间的制衡,防治“利益部门化”带来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二是要注重协调沟通,合力化解纠纷。既然信访是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窗口和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各级行政和信访部门应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时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及时沟通,依法、合理、有效地解决群众的相关诉求,谨防问题升级。三是要加大信访部门权力,发挥监督功能。通过对信访部门的隶属改革、垂直管理和适度加权,加大信访部门对其他部门的信访监察、督促以及行政人员提拔或奖罚考核的强制力度。四是要开展广泛监督,约束政府权力。加强公民、社会特别是媒体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保持权力对人民的敬畏,消除权力对群众信访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现象。

  5.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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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充分发挥信访的社会安全阀功能,就应进一步完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解决信访问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增强宗旨意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信访部门要增强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切群众的实际需求,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损害、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进行批评、纠正,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内蒙古包头一位退休职工曾经花了3角2分钱去信就解决了子女的城市户口问题。可见,只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种信访问题就会一个又一个地被化解。二要严肃处理政府部门信访乱作为、不作为的问题,出现问题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要明确划分责任,加大追责力度,谁管理,谁负责,坚决追究制造信访事端、信访不作为、乱作为官员以及信访处理走过场、搞形式的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要严惩因访闹事者,维护社会秩序。在信访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少数因访闹事、因访获利以及经常组织、参与缠访、闹访和串访的不法分子,应严惩假借信访而故意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追究闹访闹事者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消灭引发、诱变、激变信访的不良因素,遏制假借信访之名的肆意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社会稳定的隐患,才能彻底扭转当前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形成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氛围,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注释

  ①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6页。②《北京警方:机场爆炸案尚在侦查冀中星被正式刑拘》,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7/22/c_116626556.htm,2013年7月22日。③《河南省信访局开辟绿色通道省内信访“零成本”》,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fwxx/sh/201309/18/content_2490652.htm,2013年9月18日。④陈晓莉:《信访维稳的现实困境与出路》,《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⑤吴邦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高潮》,《人民日报》2011年4月23日。⑥中央政法委:《关于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2006年9月14日。⑦佚名:《一名乡镇干部的自述:信访成本为何这么高》,《半月谈》2009年4月8日。⑧樊江涛:《河北一老上访户家门口被安装监控摄像头》,《中国青年报》2011年10月28日。⑨于建嵘:《谁在承受截访的成本?》,《凤凰周刊》2008年7月28日。⑩周荣、苏福梅:《越级上访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5期。孙丰:《花3毛2上访,你信吗》,《南方周末》2011年10月1日。

  

  

篇十二: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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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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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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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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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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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篇十三: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一)信访现状与特点。近几年全国信访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现状与特点:1、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仍呈上升趋势。信访量虽有上下波动,但仍维持在较高态势。信访内容以求决类为主。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诸如就业、就学、安置、补偿、养老、医保、低保等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问题。2、群体信访十分突出,规模扩大。群众集体上访有较大幅度上升,规模扩大。群众联名来信增多。3、无序上访问题突出,处理难度较大。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已成趋势,情绪激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4、信访老户缠访问题,牵涉大量人力物力。信访老户,虽人数不多,但工作难度大。部分信访老户是无理取闹者,他们以上访为业。这些信访老户牵涉有关领导、信访部门和机关单位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物力。5、群众择机信访,造成工作反复。择机信访防不胜防,造成的政治影响较大,虽然各部门十分重视,但仍发生一些意外事件。信访形式除传统的走访和书信外,电话、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快速递交的信访形式不断增多,串联群访、静坐、下跪、拦车等过激行为也时有发生。6、涉法信访问题,分流较难。人民群众遇到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求助于政府解决的机率仍较高,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比例还较低。

  (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信访乱象。近几年来,全国信访问题大致可归6类:一是改制方面信访问题;二是拆迁安置、征地补偿问题;三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四是居民生产生活问题;五是劳资纠纷问题;六是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的乱象。乱象一:信“访”不信“法”的缠闹访。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当下,很多老百姓都存在这种认识误区,认为有难事、伤心事、蒙冤事就要上访,很少想到有纠纷、有矛盾、有问题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们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理念,上访往往是有理理直气壮,无理胡搅蛮缠,不是拦车堵路、喊冤堵门,就是哭喊下跪、冲击机关、反复上访,以此要挟政府,逼政府就范,从而达到解决自己诉求抑或获取利益的目的。乱象二:信“上”不信“下”的越级访。自信访制度实施以来,老百姓膜拜上级,相信领导,喜欢越级上访的现象就没有断过。虽然上访群众都知道越级上访于己于政府都有不利的一面(从政府层面讲,越级上访既影响政府机关的工作秩序,又影响社会的稳定;从上访群众层面来看,他们付出的代价更大,要跑更多的路花费更多的钱),但是他们还是坚信上级比下级有权,清官、青天都在上面,跑上面能解决问题。尤其是那些想蒙混过关,浑水摸鱼的的上访户,更是青睐越级上访了。乱象三:信“多”不信“少”的群体访。平常人们所说的“人多力量大”一般都是说集体的力量。比方说“集体的力量如钢铁、众人的智慧如日月”,“星多天空亮、人多智慧广”,“一人不如两人好、众人捧柴火焰高”等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集体的力量比个人大。但在上访过程中,这种力量已被少数上访人曲解利用,他们抱着“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一方面认为人多势众,政府会让步,易达到“问题解决”的目的;另一方面认为参与人越多越安全,即便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围攻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出格违法,也不用担心受到惩罚,毕竟“法不责众”。现在,我们不难看到,在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在北京天安门、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敏感地带,上访人集体喊冤、下跪、绝食、静坐、示威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要么是为共同诉求而上访,要么是受人雇请而上访,要么是单个上访人造势“抱团上访”。

  (三)当前信访工作、信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新《信访条例》的实施,有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信访条例》中规范上访人行为、“六个不得”、党政信访部门的“三个不受理”和“三级终结”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较难,信访秩序不够规范。二是信访部门内外部环境有待改善。信访干部力量与信访总量严重失衡,信访干部长年处于疲惫状态。信访部门工作环境不优,“联合接访中心”亟需建立。信访干部的提拔、交流使用力度不大。三是工作不够规范。如: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上,基层没有统一模式可用,特别是与“中心”相配套的设施布局、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基层只能根据自身情况“摸着石头过河”,从而影响了整项工作的进展。四是“四项制度”落实上力度不够。体现在某些部门和领导身上,讲的多,落实的少;行动的多,富有成效的少,工作的衔接不够,信息沟通不够等。少数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认识和重视支持力度不够,接待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对工作的督办落实不够。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二、成因

  (一)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长期工作来对待。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没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责任不到位,没有很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下功夫研究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没有很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落实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和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和责任,没有真正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存在责任主体模糊,责任界限不清,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没有形成重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调处不彻底,没有严格按照处理信访问题标准和程序执行。一是处理信访问题缺少具体标准,没有按照“依据充分,事实清楚,处理准确,结论落实,材料齐备,手续完善”的基本标准执行;二是没有按信访问题“三级终结”程序执行,导致工作反复;三是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反映的问题虽得到了基本答复,但没有从信访人内心深处得到教育、疏导,思想转化不够;四是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五是无理闹访、缠访打击不够,措施不力,严重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

  

篇十四: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人事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伍双保

  近年来,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干部职工利益冲突和观念碰撞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不断显现,并大量通过信访渠道表现出来,使人事部门面临较大信访工作压力,人事信访工作形势严峻。

  一、人事信访工作存在问题

  1、信访总量大,任务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近年来,人事部门接收、接访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增加,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去处理,加重了人事部门的工作负担。而且信访所反映的内容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如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发的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早期国有集体企业离岗辞退人员的社保问题,有些问题往往既无现成的相关政策法规可以依据,也无解决的成功先例可以借鉴,处理稍有不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2、涉及经济利益的诉求问题突出,解决难度大。当前干部工资福利、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机构改革人员安置、干部身份确认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较突出,涉及特定群体最现实的、最直接的经济利益。由于这类信访事件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政策性强,人事部门难以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

  3、上访呈组织化、连锁化和择机化。大多数干部群众集体上访事先有预谋、有策划,有核心人物、统一的口径。不同地区的干部职工为谋求共同利益串联上访;而且他们惯于选择在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日、节假日和重要场所进行上访,以制造影响,向党政机关施压。如在两代会、国庆节、元旦期间,都是信访活动高发期。

  二、人事信访问题的原因分析

  1、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产生的矛盾和负面影响而引发上访。近几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医疗保险改革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冲击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产生了诸如人员安置、分流下岗、经济补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未能及时转变,心态失衡,产生逆反心理而上访。同时,一些改革政策可操作性不强,一些改革配套政策相对滞后,对改革产生的新问题缺乏预见性,致使一些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从而引发干部群众上访。

  2、政策法规的更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在现有政策下得以妥善解决。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人事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替代,新旧政策具体程序和做法上的差异,使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按当时政策可以解决,但按新政策却不能解决,一部分人企图钻政策空子,要求按新政策解决而不断上访诉求。此外,尽管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当时已按政策作出明确规定,但现在当事人在趋利心理作用下,又要求“翻案”,重新处理而上访。

  3、个别干部群众不懂政策法规,存在偏激心理,屡次上访反映和申诉。一些干部群众“信访”不“信法”,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将一些本应通过司法程序去解决的问题推到人事部门解决。更有甚者,一些信访人存在心理、精神方面的缺陷,产生偏激心理,为达个人目的,夸大事实反映问题,提出与政策法规相悖的要求,执意按自己意志去解决,从而出现了信访“顽固户、钉子户”。

  4、人事信访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人事干部特别是基层人事干部对国家人事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掌握政策有偏差,未能对上访者作出较合理的解释,或不按规定答复,造成越级上访。二是一些单位化解人事矛盾和纠纷的能力不强,思想不够重视,认为这是人事编制部门的事情,将问题上交,许多应在本单位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造成重访、缠访、集体访增多。三是人事信访机制不够完善,下级与上级、基层与机关、人事部门与非人事部门之间未能形成整体合力。

  三、做好当前人事信访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事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要强化守土有责、接访为民的意识。人事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面对复杂的信访形势,能不能做好信访工作,直接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事信访不正常,信访问题成堆,干部上访不断,势必影响和干扰改革发展。人事部门必须坚守阵线,增强执政为民、接访为民的意识,确保在干部管理上不出“乱子”。

  2、要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人事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正确处理干部群众的内部矛盾,协调平衡干部职工的利益关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作用。人事部门要克服信访工作繁杂、厌倦、影响正常工作的错误思想和认识,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把人事信访工作纳入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去做好信访工作。

  3、要从密切党群、干群的高度去认识信访工作。人事信访工作是党的干部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书记强调,不重视信访就是对干部群众没有感情。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好干部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要切实抓好信访各个环节工作,努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1、要在抓好解决首次来信来访问题上下功夫。要采取信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方法,对首次的来信来访,由接信或接访人专人专办到底,专人跟踪落实,办结汇报。对反映较简单的问题,能直接处理的,则采取电话联系、约谈信访人等形式及时处理。需协调才能处理的,要积极与其他部门如劳动、社保、财政沟通,联合处理。要严格执行首次来信来访程序,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去答复,力争首次来信来访告知率、交办率和办结率达到100%,防止相互扯皮、处理拖沓或不当而产生复访。

  2、要在抓好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人事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重点抓住信访老户、钉子户,抓好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如早年镇党政机构改革、事业站所的改革、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等问题。要健全和完善信访联查联办制度去应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信访、专项工作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督查督办的作用,提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可信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3、要在抓好防范信访源头上下功夫。政府每出台一项人事政策法规,每进行一次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改革,人事部门都必须超前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充分考虑干部职工的承受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分析干部职工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收集干部职工的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信访动态,积极预防,切实做到摸得准、抓得早、控得住,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1、以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契机,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信访条例》是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行政法规。人事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这一条例。要建立人事信访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要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把各有关职能部门纳入其中,形成合力,营造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抓紧制定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符合部门实际的规定、办法,切实把《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加大依法治访力度,规范信访秩序。要建立健全领导接访日、领导下访和领导阅批来信制度,逐步开通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和负责人专线电话,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要尽快建立人事部门上下级之间,与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逐步开通网上信访、网上信访事项查询、网上答复和网上政策解释宣传新业务,为信访人在当地信访提供方便。要深入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活动,让干部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表达合理诉求。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非正常信访活动,坚决依法处理,决不能让“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蔓延。

  3、加强对上访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诉求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以情以理感化结合起来,用人性化、法制化的思维处理信访问题。要认真做好上访者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要识大局、顾大体,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觉悟,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

  一是努力提高学习创新能力。人事部门要以打造学习型部门为目标,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掌握人事信访的各项规律。通过学习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对现有的信访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手段加以改进,如信访人员的电脑化管理、网上信访,逐步实现信访管理的科学化。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理念,认真学习掌握人事政策法规,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和《信访条例》,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人事编制事务,确保自身不因违反人事政策法规而成为投诉对象。三是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主动性,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提高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观察问题的能力,提高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提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成为做好信访工作的行家里手,全面提升人事信访工作水平。

  (作者为高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篇十五: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由于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信访走访化、至高化、群体化、极端化问题日益凸显。加上信访机构庞杂,重叠交错,权力有限而效能不足,各级信访依然量大势猛,公私成本居高不下。信访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调解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亟待改进和提高。只有不断深化信访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更新治理理念,提升信访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强化权力制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才能解决我国当前信访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以实现防范利益失衡、化信访于未然的目的。

  标签:信访诉求;信访问题;治理对策

  “社会中的敌对情绪并不是只能以冲突的手段发泄到冲突的对立面上,它还可以发泄到某个替代目标上或是通过某种替代的手段、方法来发泄。”①当司法诉讼、行政诉讼等公力救济渠道不畅或门槛过高时,民意诉求大量涌入门槛较低的信访渠道。然而,在强化信访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压力状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和信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打击报复上访群众,导致大量问题的产生。近年来,信访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界在这方面也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主要集中在信访制度和信访功能方面,且更多地指向治人而不是治理问题本身。本文试图在总结当前我国信访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其原因进行比较系统的归纳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当前我国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1.信访走访化,上访至高化

  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社会阶层和利益主体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极易导致部分群众利益受损。在信访制度设立之初,大部分群众通过书信访、电话访等形式来寻求自身利益的救济,结果往往是石沉大海,音信全无。此时,群众不得不牺牲大量的时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到相关机构上访,出现了信访走访化的趋势。但是,当地方政府和信访机构不能公正地解决相关问题时,上访者抱着“崇上”“尚清”的心理,相信总有主持公道说理的地方,便不辞劳苦地越级上访以维护自身权益。可见,复杂的信访生态使信访“当地发生、当地解决、当下解决”的原则常常被破坏,导致信函反映萎缩,走访来访激增,普通信访常常生成越级上访,衍变成高级的“省访”乃至最高的“京访”。对于普通群众而言,走法律途径成本太高,走行政诉讼途径门槛又太高,访民在初访再访数度无果后,必然继续向上反映诉求,不断推高信访级态。

  2.上访群体化,表达极端化

  目前,信访诉求中零散信访与群体信访并存,而且群体集体上访表达诉求渐成趋势,影响越来越大。在信访实践中,上访者认为人数越多,规模越大,影响越大;领导越重视,问题越好解决,产生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

  解决”的心理定势。当个体信访者无法实现其利益救济时,往往纠集更多的人进行群体上访,通过制造强大的声势和影响以引起社会、媒体和上级政府的关注。群体访在各类信访问题中占据多数,呈现出日益高发的严峻态势,上访群体化已成为信访的一个显著特征。实际上,信访大多是群众利益受损自救失败后的无奈行为,问题若能在当地解决,没有人愿意上访,“省访”能解决问题的话,决不会舍近求远去“京访”。显然,上访背后有太多不可言说的无奈。由于国家推行信访考核制和信访问责制,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在信访上积极作为而是胡乱作为,尤其是对访民的变相管制和起居监控,诱发了访民宣泄愤怒的极端行为,以至于开始通过自虐自残的方式表达诉求。如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残疾人冀中星多次向东莞市政府上访,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和相关赔偿。为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7月20日晚18时,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炸药,以极端方式表达其诉求。②

  3.信访量大势猛,公私成本递增

  每当群众利益受损时,一旦维护其正当权益的司法诉讼、行政诉讼等公力救济渠道不通畅,他们就会大规模地转向门槛较低的信访渠道,导致信访数量庞大,并呈逐年递增趋势。据统计,近年来河南省每年信访总量都在60多万件人次,仅河南省信访局就受理10万件人次左右。③尽管全国各省的信访数量不尽相同,差别较大,但以河南省为基础进行大致推算,全国每年的信访总量也相当惊人,信访状况不容乐观。随着信访数量的激增,信访诉求和信访治理的成本十分惊人且常年居高不下。上访者进行走访不但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耽误自身的学习和工作,而且要支付吃住行等费用,这都使得信访成本上升,无形中加重了上访者的负担。信访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主要由信访私人成本、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三部分组成,这些高昂的成本不仅会给上访者造成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4.信访形式重叠交错,复杂程度增大

  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冲突的加剧形成了不同利益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诉求和利益矛盾,导致了信访数量的激增,也造成信访内容和形式的多样交错。近几年来,信访的内容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书信访、走访、网上、热线和邮政等新形式信访日益普遍,一次性信访、重信重访、个人访和群体访频繁上演,求决访、涉法涉诉访、当地信访和异地信访时常发生,逐级访、越级访、缠访、闹访和串访屡次出现。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上访者并不只是采取单一的形式,而是尽可能地运用多种信访形式,这很容易导致信访的交织和重叠。同一信访事项可以同时采用书信访、网络访和上访,可能是个体访和群体访相互结合,也可能是逐级上访和越级上访同时进行。不同形式的信访重叠交错在一起,无疑增加了信访的复杂程度,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5.信访机构庞杂,权力弱效能低

  当前我国信访机构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信访机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

  机构、党委信访机构、人大信访机构、司法信访机构、政协信访机构、企事业单位信访机构等,形成了以行政信访机构为核心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网络。但是,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名称杂乱,规格不同,归口不一,职能混乱,职责交叉,人浮于事,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处理问题效能低下,容易诱导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同时,信访作为政府和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具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救济权益的重要功能,但是,法律并没有赋予信访机构相应的实际监督权、处置权和执行权,使其处于责重权轻乃至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6.信访疏解能力弱,疏导手段粗暴

  

篇十六: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对策

  自信访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信访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近两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体制创新,在全省16多个镇街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的力量和资源,构建大综治格局,共同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总量稳中有降。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信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老百姓当中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非制度化上访问题在某些地区仍很突出。另外,打击报复信访人、上访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信访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因此也成为当前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究。

  一、“信访不信法”普遍存在

  “信访不信法”主要是指那些应该依法通过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这些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老百姓不是诉诸于法定途径,而是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来解决,或者是对于法定途径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又继而转向信访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信访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居高不下。

  目前之所以会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跟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文化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人民的认识有关。在我国古代,司法权和行政权是高度一致的,没有专门的司法官,所有的权力都是一体的。千百年来,老百姓都是仰丈“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都相信“青天”,有什么事就找青天大老爷。所以这种思想沿袭到现在的表现就是当今社会仍有一些老百姓认为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法院也得归政府管,所以大家有什么事就直接找政府解决,这是人们认识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