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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12篇

时间:2022-11-17 19:20:13 来源:佳谦文档网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12篇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12篇,供大家参考。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12篇

篇一: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我省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全省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1.2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

  由市、县(市、区)承担。四、实施程序(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省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施培训工作年报制度。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2月10日前将全市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进度情况和年度总结汇总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篇二: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2021年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将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二、目标任务全市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731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一)培训内容。鼓励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应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三)资金筹措。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约3500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按人均2400元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承担。

  四、实施程序(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二)合理设置专业。以就业为导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市财政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市以上就业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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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因素。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使用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资金。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同级财政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不超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具体拨付方式由各地自行规定。生活补助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按规定拨付。

  五、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退役军人的培训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完成任务。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制定好退役军人参训实施细则,做好参训人员统计和年度培训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的民生工程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等)和任务完成进度,年底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参训人员信息和年度总结。根据省市关于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情况进行政务公开。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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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主要亮点

  一、带着责任、筹划部署。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受党教育多年,我们更懂党的理论、党的要求这种政治性。在中国,党领导一切,企业不能仅赚钱,也要落实社会责任。正是有这种认识,我们思想高度重视、积极与局里请示报告,调动一切可用资源,过细筹划部署这次培训。

  二、带着感情、用心尽心。我从军中来,终身披迷彩。我们比其他人更懂他们,这种天然的感情,大大增加互信和配合度,是搞好这次培训,确保取得实效的催化剂。

  三、紧扣主题、突出实效。紧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这一主题,优化内容,丰富形式,尤其是突出退役军人现身说法和案例教学,大大增强了培训实效。

  四、突出首尾、狠抓全程。整个培训,我们不仅仅重视培训内容,对首尾的筹划也是高度重视,投入的精力不亚于在培训内容上的付出,力求眼前一亮、为之一震,出彩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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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保证受训人员培训通过率的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实施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总体协调、配合下,学校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工作小组,专门设立培训项目办公室和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场地。积极准备,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培训宣传,年退出现役的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包括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均可积极报名参加,培训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了大力宣传。根据本次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双方履行职责等相关事项。在“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学校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的要求,组织力量对全体受训退役军人进行了10%的抽查填写培训课程评估测试或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我们通过各种措施,方便退役军人参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使他们免去来回路程奔波的辛苦以及时间的耗费,能最大程度提供学员学习、生活、交通等服务,并在在规定的学习培训时间内掌握部分就业创业知识和技巧,较好地完成了此次培训任务。

  (三)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师资力量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程”培训对师资的要求,聘请了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创业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导师。

  (四)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硬件设施建设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对硬件的要求,购置了培训中需要使用的硬件设施设备,在培训中进行了现场实际操作教学演示。

  (五)积极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招生

  通过相关媒体、培训招生海报定制、挂置培训招生喜庆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来招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的的招生范围为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包括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等人员来参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这样即保证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也帮助退役军人快速了解地方工作情况特点,引导退役军人定位自己、合理规划退役后人生道路,树立正确择业观念,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身份、角色、情感、观念和职业转换,迅速融入社会,融入职场。高质量完成下达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的培训任务。

  (六)精心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具体实施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的要求,制定培训实施计划,安排好理论上课、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教学、网络实训、经老带新形式的经典案例分享教学模的培训场地。对退役军人进行思想引领、政策宣传、就业辅导,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关的政策法规解读、就业形式与政策、职业规划——人生理想自我定位、高情高沟通与影响力塑造、就业面试技巧(体验式教学)、经典案例分析(老兵分享)、就业单位岗位、待遇、薪资、文化介绍、企业招聘宣讲、学员自我择业调研等课程,采取半封闭管理,集中授课培训。理论基础、现场演练操作学得扎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法规及就业开式与政策等课程理解透彻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工作岗位,让学陨对培训有积极性。每阶段培训结束后,就对全体受训退役军人进行了10%的抽查填写培训课程评估测试或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反馈和修正。

  (七)“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的验收

  首先要对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向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加大培训项目的宣传表彰力度。通过监督检查手段外,还要通过各种形式营造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定位自己、合理规划退役后人生道路,树立正确择业观念,迅速融入社会,融入职场,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身份、角色、情感、观念和职业转换。培训完成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对此次退役军人适应性培

  训进行打分。本次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评分率达95%以上,学员综合评价满意度90%以上,经培训完成需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和就业意向调查表,并达到90%以上满度的工作标准,同时对培训材料(培训教学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档案、考试考核资料、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梳理、归档,最后装订成册。

  (八)“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的就业和效果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培训对就业的要求,我们开始培训时就考虑到就业的问题,使培训有目的性、操作性。由于我们的生源主要是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的的招生范围为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包括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培训结束后学员能快速了解地方工作情况特点,根据地方人才需求、使用情况、安置政策和程序办法,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培训学校推荐创业就业。

  2、在学员结业时,组织学员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做到持《健康证》上岗。并为其配备相关上岗证件。

  3、为方便了解从业人员培训和就业登记情况,我们将培训人员个人信息放在网上,方便市民查询。

  4、我们将和个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部门登记,切实保障受训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九)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内部管理

  规章制度是加强学培训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此,学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制定了各类岗位职责、工作服务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学校在培训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的进行调整,与同行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取长补短,弥补漏洞,制订培训学校的规章,使制度不断得以健全和完善。

  (十)严抓培训质量效果,坚持“思想引领、政策宣讲、就业辅导”的培训理念

  本培训学校设立了培训部,配备高级技术职务资格培训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培训导师、国家二级创业咨询培训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导师,通过培训提高退役军人的思想素质和技能水平,进而规范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我们采取半封闭式管理集中培训的模式,把面对面教学、课堂理论教学、专业授课、现场教学与体验式教学、情景模式教学、网络实训及以老带新式的经典安全分享式教模式有机结合。以培训求生存,以培训求质量,以培训求发展。

  

篇五: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汇总

  一、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一)离队前教育培训军转干部在离开部队前参加此类培训,一般由部队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形势政策、择业指导、组织纪律、安全保密等内容。(二)适应性培训为使广大军转干部熟悉了解地方情况,树立正确择业观念,提高适应能力。培训一般分层次组织实施,师职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由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团职以下军转干部主要由各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主要介绍地方党政机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形势和干部人事制度;介绍国家和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状况及发展趋势;介绍地方人才需求、使用情况、安置政策和程序办法及讲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

  (三)专业培训专业培训一般是在转业干部确定岗位后,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岗位专业编班组织,着力提高军转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时间上不少于3个月。以中央单位军转干部专业培训为例,分别委托清华大学承训,针对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央企的不同需求开展。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岗位不同,分为党政管理、社会事业、企业发展3个培训班。主要内容:①专业知识,介绍各行业系统的必备知识、主要特点、基本专业和有关要求等;②岗位知识和技能,进一步熟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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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的工作特点、业务内容、具体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范和基本操作技能等。

  (四)进高校专项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接收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将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送到高等学校,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解决军队人才向地方经济建设人才转型的问题。此项培训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的一项探索,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接收单位委托优质高校,对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进行为期1年的带薪脱产教育培训。军转干部在校表现、专业课程和实训成绩等综合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培训材料纳入档案,并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五)经费保障国转联〔2008〕5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起,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经费标准确定为每人3300元(300元用于适应性培训,3000元用于专业培训)。培训经费按原渠道划拨。地方财政也加大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支持力度。进高校培训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核拨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助。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一)离队前教育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离开部队前也要参加此类培训,一般由部队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形势政策、择业指导、组织纪律、安全保密等内容。(二)适应性培训主要包括国家和安置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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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法规及指导等,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三)个性化培训由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长各异,兴趣爱好广泛、就业意向多元、开

  展个性化培训十分必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到指定或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结业后取得相应证书。个性化教育培训主要围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的需求来安排,开展方式因地而异,有的地区提供培训清单,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选择,统一组织实施。

  (四)网络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根据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自主选择网络学习课程。凭学习卡参加,总计修满80学时,经考核合格获颁证书。自2009年在清华大学试点以来,自主择业网络培训至今已有11个年头,累计上线课程1000余学时,学习有效期由3年变为“终身有效”,报名参训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开卡日起可以一直在线学习。结业考核时限为1年,在第一学年考核合格的学员可申领结业证书;如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结业。(五)经费保障1、根据国转联〔2008〕5号文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经费标准确定为每人4800元(300元用于适应性培训,4500元用于专业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网络培训、个人选定的培训经费要分开使用,不得互相挪用。个性化教育培训经费不得支付给个人,不得拿发票报销。2、军转干部培训政策依据主要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全国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军队转业复员干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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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安置工作规定》;《关于探索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可咨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登录其官网官微获悉。

  三、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一)技能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二)高职院校扩招1、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广大群体于高考前组织一次报名,10月份面向退役军人再增加一次报名。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单列招生计划,可免除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按照规定进行学费减免。2、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高职院校,由省级教育部门指导有关高职院校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中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确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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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三)学历教育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

  ②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

  ③退役士兵学员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达到毕业要求的可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符合相关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取得学位证书。

  ④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此外,国家不断探索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新方法,包括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试行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和激励机制建设等,取得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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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成效。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会制定更详细的措施方案,详情请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五)退役士兵培训政策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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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情况汇报

  __区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__万人,其中近五年退役士兵__人。今年以来,我局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稳步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受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谋划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与__区__工业管委会对接,充分收集了解企业用工需求,计划充分利用__区__工业管委会的现有教育培训设施,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设技能培训班,邀请培训机构师资授课,组织退役军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既解决了企业招工用工问题,又解决退役军人就业问题。2.统筹挖掘培训资,为秋季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作好准备。主动对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梳理热门技能培训项目,提前谋划,做好培训前相关准备工作,以便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能及时得到培训,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水平和提高自身竞争力。3.加强与人社部门及用工单位对接,收集企业用工招工信息,及时向退役军人推送。对收集到的用工招工信息,通过短信、微信、、政务公开等平台向广大退役军人发布,使退役军人能够

  有真正落实到位,政策扶持、资金扶持力度不大,未能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典型。

  3.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种类不多,比较单一。受各种因素影响,可供退役军人选择的技能培训项目较少,与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平台,认真贯彻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影响带动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充分了解退役军人的就业方向,培训意愿,组织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使退役军人能够掌握多门技能。3.继续加大用工信息收集的力度,视疫情防控的变化,适时组织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增加就业机会。

  

  

  

篇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下面是和大家分享整理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

  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培训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能力是基础。《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全员适应性培训为基础,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具有xx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要求,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助。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

  针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一次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

  在“新生代产业工人培训”“xx技工”“粤菜师傅”等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工程中,安排一定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等。

  我省同步推出举措,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退役军人在退役2年内可免试

  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含技工教育),省财政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2年资金补助。此外,在退役1年内报考高等职业院校被录取,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学员给予3年资金补助。

  企业招用可享税收优惠

  退役军人是优质人力资源,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具有本科学历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退役军人创业可获万元资助

  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在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方面,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万元资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4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推出“军功贷”等金融产品扶持创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利率、免担保等服务。

  为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xx将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搭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登记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登记注册服务。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方案二

  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措施》,要求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对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利用《xx省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系统》,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通过“双走进”等活动,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探索建立送政策送教育“双送双进”机制,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和学历能力提升“双创双赢”目标。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性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对退役军人实行先上岗后培训,推广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

  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对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可免试入学。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专业。

  培育壮大教育培训主体。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目录,加强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将其与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参与,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培训中心培训退役军人,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退役军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开展xx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认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建立培训师资库和创业指导团队。

  促进退役军人有序就业。积极扶持就业,落实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做好失业人员帮扶和就业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

  定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的,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支持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加强就业预警监测,动态掌握就业情况。

  

篇八: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存在问题探索

  1、两年的服役生涯,部队教会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教会了军人坚忍不拔,但是除个别人外,很少人能学到一门技艺,加之文化水平有限,这成军人退伍后就业的一大短板。

  2、部队的管理相对的封闭,与外界基本隔离,这就造成军人的思维模式比较单纯。相对于部队的简单,社会显现出其纷繁复杂的一面。每年从部队步入社会的退伍军人都会经历一段从思维模式到待人接物改变的阵痛期。与社会的脱节成为退伍军人步入社会劣势。

  3、现役军人中的士兵级士官大都是初中,高中学历进行参军,在部队服役两年或更长时间,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选择了参军,保卫祖国,但是这几年时光,同龄人可以进行更高层次的学习深造以及工作经验的积累,可能退伍时别人都已经小有所成。退伍军人中还有一部分是军官,这部分大多能够拥有大学学历,但是军官退伍时年纪大多三十四十岁左右,年龄较大,

  在从事地方工作时需要适应等一系列情况,这也使得退伍军官就业较复杂,热血男儿在黄金年华里每日刻苦训练,忍受远离亲人的孤独寂寞,为祖国流血流汗,保卫着全国人民的平安和美,一退伍,社会地位也大大下降,军人的牺牲值得我们思考,在其退伍后,社会应该能够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使这一群体尽快融入社会。在失业率扩大的当下,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弱势群体就业等问题异常尖锐,在情况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就业困难程度更大。

  4、由于长期的部队生活,使部队官兵的专业技能与社会需求相脱节,导致退伍官兵的就业心理受挫折,退伍人员大多青睐政府事业单位,而这类单位就业岗位有限,而长期的部队生活使得官兵有一定的优越感,军人社会地位也较高,而退伍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可以提供的工作岗位与退伍军人的心理预期差距较大,目前退伍军人有许多去做保安,跑销售等工作,不仅辛苦,而且处于社会底层,使得相当一部分军人

  适应不了。5、各地安置政策支持力度不一。退役军人适应性

  培训工作成效的大小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重视程度密不可分。

  6、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地域因素的制约,退役军人居住较为分散,退役军人对外界新知识、新技术知之甚少。

  7、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资源缺乏整合。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地方工作、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部、共青团等诸多部门,这些部门自成体系,互相分割,基本上各自开展工作,相互之间缺少必要的交能沟通,容易造成培训内容不系统、重复。

  8、由于政治、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不能再用行政手段包揽一切。其次是企业要生存发展,生产从过去依靠劳动密集型向依靠科学技术密集型转化;加之

  城市、农村劳动力的不断增长、富余,已形成了社会劳动资源供大于求,社会就业竞争激烈。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多的用工制度上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不受国家指令性约束。

  9、是安置渠道窄。工业基础薄弱,大中型企业比较少,由于财政支付工资的安置岗位更少,安置渠道窄,安置资源匮管,政府指令性安置的容量小,难度大。

  10、是期望值过高。退役军人对安置的期望值偏高,与实际分配的工作单位有一定差距,个别退役军人不愿到企业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工作,即不报到也不办理有关手续。

  11、是政策法规滞后,缺乏可操作性。虽然国务院、中英军委明文规定: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都要保证完成县、市政府分配的退伍军人安置任务;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

  的安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现在一律不准进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无法安置人进去。

  12、协调难度逐步增大。拖延或拒绝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基本都是一些省垂直驻濮单位,他们本身没有人事权,安置部协调时,把责任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置部门协调起来非常艰难,由于缺失刚性政策和完善的执行主体,对于违反《退伍士兵安置条例》有关政策的,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必要的处罚。

  

  

篇九: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重点围绕退役军人职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建设以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为主导进行统筹管理整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开放性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以及其他专项培训协同推进均衡发展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3篇可参考

  【篇一】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扶贫开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退役军人是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生力军的作用,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多元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

  

  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以专门培训机构为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横向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省级典型示范培训、市级统筹专项培训、县级特色集中培训的纵向教育培训机制,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互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企业家、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人士等,结合实际,在军人退役前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等宏观指导,开展军人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生涯规划等适应性培训,提供就业创业行业分析、岗位研判、招录招聘解答等微观个性化服务,为军人退役后适应地方工作和生活打下良好基础。针对就业市场和人力需求,驻川部队可在军人退役前开展实用性、针对性技能培训,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培养的技能,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三)扎实开展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布局,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退役军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

  

  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范畴,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技能储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丰富、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方法科学的培训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退役军人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技能水平。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申领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总分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

  

  (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增加20分投档。鼓励各有关高校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总分增加10分投档;个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总分增加20分投档;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支持高校完善学分制,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的相关训练、教育项目可纳入高校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范围;支持高校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开展网上教学,鼓励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

  

  (六)开展创业培训。依托专业创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加强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开发退役军人创业特色培训教材。建立创业培训与创业成功率相结合的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创业培训过程监督,按有关规定对培训质量成效好的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七)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分级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类目录由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发布。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模式,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科学评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经相关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并报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支持承训单位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按有关规定探索开展示范创建,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健全以培训合格率、就业

  

  创业成功率为重点,涵盖师资能力、设施配备、教材质量等因素的综合性培训绩效评估体系。

  二、充分发挥各方力量,促进多种渠道就业(八)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有关单位在发布招录(聘)公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对退役军人的专业要求。

  (九)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以及其他深度贫困县要结合当地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及工作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十)支持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可按规定拿出一定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可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XX‟318号)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十一)鼓励企业招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国防义务,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依法落实国家有关对符合条件的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企业定额扣减税收优惠政策。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把扶持退役军人就业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开发路径,引导退役军人向国家重点工作领域集聚。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注重从退役军人中择优发展党员、培育村级后备力量,依法将表现优秀的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可由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市县党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按照有关要求,面向退役军人党员进行选聘。研究制定适

  

  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十三)实施重点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及时纳入再就业重点帮扶范围。用人单位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返还其相应比例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提供创业支持,优化创业环境(十四)加强创业项目引导。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目标,引导退役军人重点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和数字经济产业领域选择创业项目。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双创”活动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赛事,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退役军人创业品牌。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政

  

  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承接国防教育、安保服务、消防宣传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十五)优先提供创业场所。各级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等,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可按有关规定探索开展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十六)落实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的支持力度。依法落实国家有关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军队转业干部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十七)探索设立创业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引导基金。

  四、拓展服务方式,夯实就业创业基础(十八)搭建信息平台。按照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部署,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形成

  

  全省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集人员信息、就业状态、培训需求、政策扶持、服务援助等功能于一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供精准服务。

  (十九)建立指导队伍。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士,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二十)建立实训基地。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退役军人需求,发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职工培训机构等作用,为培养退役军人技能人才提供服务。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托现有专门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机构,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引导多元服务。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积极建设并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两站三中心”作用,在政策落实、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落实退役军人优先制度,通过线上线

  

  下相结合的方式,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专栏,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拓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需求,推进优质法律援助广覆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和服务协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军队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统筹协调,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选定承训单位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监督考评等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十三)明确任务分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考评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宣传部门负责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宣传

  

  工作。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十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地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继续保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四川改革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弘扬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篇二】各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人武部:

  

  为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和人力资源优势,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健全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围绕退役军人职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建设,以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为主导,进行统筹管理,整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开放性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以及其他专项培训协同推进,均衡发展。

  (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积极对接驻地部队,深入开展介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等系列“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根据驻蓉部队需求,积极配合开展军人退役前技能培训、提供“一对一”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行业分析等咨询服务,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培养的技能,转化为退役后就业创业优势。

  

  (三)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布局,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按培训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享受培训期生活补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所需资金由同级地方筹集的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统筹解决。结合退役军人特点和市场需求,探索建立分专业、分层次、分周期细化多种培训菜单,退役军人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菜单。采取校企合作、协同培养的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全过程全要素参与职业院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退役军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范畴,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双主体”的作用,通过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在职退役军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在同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

  

  定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对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约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对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终身享受一次,所需资金在同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按我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

  

  (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市、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依规对属地培训工作进行管理,每年发布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实行承训机构准入机制,承训机构目录中的职业技能承训机构分别由市、区(市)县确定。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模式,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科学评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逐步健全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涵盖师资能力、设施配备、教材质量等因素的综合性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并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毕业或培训合格后,凭相关证书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到安置地所在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报销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

  二、加大就业支持,促进多渠道就业(七)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有关单位在发布招录(聘)公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对退役军人的专业要求。

  (八)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

  

  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九)支持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可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XX‟318号)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十)鼓励企业招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国防义务,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在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吸纳退役军人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分别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为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可享受增

  

  值税优惠政策,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

  (十一)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引导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应急救灾救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依托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平台,对愿意扎根基层和服务群众的退役军人进行基层工作专项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选到党的基层组织、村(社区)自治组织任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可由派驻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注册地的市县党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按照有关要求,面向退役军人党员进行选聘。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十二)实施重点扶持。建立实名制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台账,动态掌握就业状况、就业意愿、服务需求等。对残疾、下岗失业尤其是零就业家庭,及时纳入就业重点帮扶范围,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等,帮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就业。用人单位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所需资金在同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

  

  费的50%,所需资金在同级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职业介绍,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创业扶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十三)开展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开展创业指导师培训,探索建立培训、实训、孵化一体化创业指导服务机制。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约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实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在同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四)优先提供创业场所。大力拓展我市退役军人示范孵化基地,有序推进区(市)县孵化基地的建设。各级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创业场所提供经营场地、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十五)加大创业支持。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在市域内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地方筹集的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统筹解决。退役残疾军人自主创业就业的,可同时享受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承接国防教育、安保服务、消防宣传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十六)落实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退役军人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5万元(合伙组织创业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在不超过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个百分点内给予贴息,所需资金在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中列支。依法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限额扣减优惠政策。

  (十七)探索设立创业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有条件的,政府要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引导基金。

  四、着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十八)搭建信息平台。按照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部署,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全市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集人员信息、就业状态、培训需求、政策扶持、服务援助等功能于一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供精准服务。

  (十九)建立创业指导师团队。通过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各界专家学者等人士,选聘专业的创业指导师,组建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师团队。采取举办创业培训班开展集中指导、针对性开展个性化指导的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项目评估、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

  (二十)建立实训基地。各级政府主导建立或社会共建的实训基地,应优先对退役军人开放,视情况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退役军人需求,发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职工培训机构等作用,加强校企合作,加快建立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引导多元服务。全力推进“两站两中心”建设,把就业创业基础工作纳入“两站两中心”职能范围,逐步形成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体系。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调动

  

  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专栏,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平台,市、区(市)县两级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专业人力资源网站合作,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岗位信息,并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向退役军人推送,实现全社会岗位、求职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共享,提高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匹配效率。拓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需求,推进优质法律援助广覆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二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策和服务协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军队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统筹协调,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选定承训单位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监督考评等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十三)明确任务分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考评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宣传部门负责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十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地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对在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深度挖掘和培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建立本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资源库。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拍摄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片、编制就业创业创新风采录等方式,鼓励退役军人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健全表彰激励

  

  机制,定期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篇三】为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XX﹞26号),切实做好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和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完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我省接收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重点依托全省教育资源,按照就业创业需求进行实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省级注重抓好典型示范培训,市(州)、县(市、区)两级抓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产业特点的培训。(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要积极与驻地部队对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主动

  

  介绍当地发展情况、就业形势及相关政策,为部队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提供帮助。组织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根据部队需求开展“培训进军营”活动,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三)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在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军人取得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补贴。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在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可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者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在成人高考总成绩

  

  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可增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研究生考试,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鼓励各有关高校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

  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

  (六)规范教育培训管理。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企业岗位需求以及我省培训院校(机构)现状,研究制定吉林省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组织编制吉林省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探索“需求、培训、就业”有机衔接的途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更新发布。

  二、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七)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在招录狙击、排爆、防化、破译

  

  等特殊工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具备相近技能的退役军人。

  (八)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全省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录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优先录用。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九)拓展就业渠道。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照选聘社区党建组织员的方式,选派退役军人到基层服务。切实抓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鼓励退役军人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社区)“两委”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担任党组织带头人。注重从退役军人中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把一批优秀退役军人纳入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对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全省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

  

  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时,应安排不低于录(聘)用计划5%的名额,用于招收同等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聘)用。

  (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按国家规定上浮上限执行(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十ー)强化就业服务。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者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十二)加强后续扶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对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难以实现市场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对年老体弱因病不能就业的,帮助其配偶或者子女就业。

  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十三)优先提供创业场所。政府投资或者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要优先吸纳退役军人入驻创业,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积极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投资贷款、事务代理、宣传推广、跟踪扶持等优惠服务。

  (十四)加强金融税收扶持。除国家限制行业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当年新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并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贴息。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每户每年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按国家规定上浮上限执行(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十五)鼓励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对返乡下乡创业退役军人在乡(镇)地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带动2人以上就业(不含2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按规定给予初创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十六)搭建信息平台。筹建吉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管理的全媒体信息平台,利用平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及时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十七)建立指导团队。退役军人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

  

  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十八)建设实训基地。根据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退役军人培训需求,发挥各类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作用,为培养退役军人技能人才提供支撑。依托现有服务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

  (十九)引导多元服务。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构建机制顺畅、便捷高效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职责,确保退役军人在政策落实、问题咨询、就业创业、帮扶解困等方面获得公共服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依法开展活动,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贴近市场的就业创业支持。积极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主动性,鼓励他们继续在就业创业实践中突破自我、勇于拼搏,互相扶持、团结共进。

  五、有关要求(二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单位、落实到岗位、量化到责任人,做到领导重视到位、职责明确到位、力量投入到位、资源保障到位、督促落实到位,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二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弘扬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简报

  1.退伍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都有什么要求和期限参加免费培训的人员由民政局退伍办组织。其他没有限制。具体为:1、自愿报名,免费培训。从培训制度建立起,凡按规定退出现役的市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都可自愿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政府统一安排。2、自主选择,技能为主。符合参加培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均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培训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填报志愿,申请参加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3、属地管理,就近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承训学校具体实施。退役士兵原则上在所在市及盐城市范围内的招生院校参加培训,一般不跨地级市范围报名培训。4、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劳动保障、教育、农林、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对于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职的,以及已稳定就业的退役士兵,不动员参加培训。6、对下列因犯严重错误或精神病患者不予批准参加培训: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

  1

  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报到的;被评定为1至6级伤残等级的精神病患者。参考资料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通知》.政府:政府,2008。2.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是培训什么你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国家才对退出现役的士兵自主就业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详细的内容请你查阅《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文件,网上有的你下载一个看看就知道了。3.退伍回家的报道流程义务兵退伍回家的报道流程:1、拿行政介绍信到民政局报到,报到前请拍些2寸照片,把退伍证,行政介绍信都复印而三份留用,领取落户证明,填写登记表准备参加技能培训,根据民政要求去办理相关银行卡留用。2、拿着党组织介绍信到县级政府党团组织科登记组织关系,开取转

  2

  移到下一级接受单位回执。3、拿着民政的落户证明带上家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等拿了户口单页在准备办理身份证。4、拿着县政府的党组织介绍信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党组织关系落户。5、接着就是等,等户口,等民政通知去学技术,等民政发补贴。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扩展资料:退役士兵离队前需办理的手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到兵员主管部门办理退役证,开具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是党员的还应到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2、到财务部门结算退役相关经费,办理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转移退役养老和医疗保险。3、配合组织整理完善档案材料,符合带病回乡条件的,复印病历装入档案并携带单位介绍信。4、上缴军人证件、军人保障卡和个人被装。5、不准携带涉密材料及违禁物品离队,核心涉密人员要签订退役保密协议书。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1、确定安置去向,易地安置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配合组织整理完善档案材料,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分项目,准备相关证明材料。3、接到《安置通知书》后,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部队办理的

  3

  离队手续”流程办理手续。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为退役军人安置出实招(权威发布)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政府-退役士兵报到须知。4.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你享受了吗有人说,退役后在民政局填了个表,选了两个培训项目,然后就没有消息了。有人说,免费技能培训只能报驾驶,已经有证用不上。有人说,完全不知道这个福利!兵创君今天划重点,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教育培训,是国家给咱退役军人的政策扶持,政府专项拨款,不得挪用!那个填表没消息的战友,搞不好被冒名吃空饷了。//培训方式//近日,兵创君查找了一些地区近年来退役士兵的培训情况。政府出资、城乡一体的免费教育培训(广东、江苏、浙江、云南等)民政部门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的助学教育(湖北为代表)民政部门与企业联合推的“普惠制培训、订单式就业”(辽宁为代表)还有一些是退役士兵自选培训机构、民政部门给予补助等。说实话,如果让我选,我肯定选择自选培训机构,然后民政部给补贴。政府标配的,真心不敢恭维。//相关政策//国务院联合中央军委,曾就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事项发布过一个通知,兵创军在此解读。重点一: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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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会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重点二:退出现役一年内皆可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重点三:优先推荐就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学员特点设置课程,大力开展“订单式”教育和培训。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帮助退役士兵学员实现就业。重点四:鼓励自主创业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各类用人单位承担录用(聘用)退役士兵学员的相关责任。地方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重点五:主管部门(该找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人数预测、经费测算、动员报名、资格审查、档案接转等事宜可咨询民政部门。推荐并寻找所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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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工作的可留意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可询问财政部门。重点六:经费补贴范围还要强调的是,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列入退役士兵安置科目,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根据兵创君统计,各地补贴不等,大致在3000-5000块钱范围。各位战友,有没有人想吃这笔给咱的专项补贴,对退役军人职业培训敷衍了事?恐怕是有的!我们能做的,一是得懂法,二是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力,切莫让某些人念坏了经。当然,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政府政策好,记得抓紧报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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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退役军人培训项目说明

  1、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是结合地方工作情况特点,全面提高退役军人的政治素质,引导退役军人定位自己、合理规划退役后人生道路,树立正确择业观念,提高适应能力,使他们顺利度过军地转化的过渡期,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帮助他们保持和发扬服役期间养成的优良品质,提高退役军人的择业能力,普及安置政策,增强军人在退役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加快思想、身份、角色转换,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适应退役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2、利用新《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加大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适应性培训,组织其自愿参加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

  3、采用全新方法进行可延移能力的研究、教学资源的开发、教学方式创新研究、结合国际先进理念、丰富的案例、辅助工具等多种可利的技术成果,提出了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以就体验教学与网络实训结合的教学方法,贯穿于培训全过程。

  4、为开发使用好退役军人这支宝贵人才资源队伍,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的多样性与稳定性,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适应性培训,使其在新的征程不忘初心,发扬优良传统,恪守军人本色,提高能力素质,尽快转化军人的核心竞争力。

  

篇十二: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适应性培训

 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的宁波实践

  作者:张逸龙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20年第09期

  8月23日,宁波“‘镇’情守候‘职’等你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准对接活动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大厦举办,参加招聘的37家企业推出了124个岗位,平均月薪在6500元以上。當天,有近690名退役军人参加对接活动,237人在现场达成初步就职意向。据悉,这是宁波今年以来举办的第5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线下精准对接会。

  针对退役军人就业质量不高、岗位缺乏成长性的难点,宁波市紧紧抓住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这根主线,树立退役军人是宝贵人才理念,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人力资源机构积极性,推动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可成长有梦想就业。2019年,宁波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914人,除去复学、复工等以外,有就业需求的共1140人,现已实现就业1086人,就业率达95.3%。

  凝聚合力拓宽就业渠道

  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宁波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人力资源公司优势,汇集社会各界力量开发适合退役军人的高质量、可成长岗位。同时,加强与有持续用人需求企业的合作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进行开发使用,为退役军人提供培养成长通道。目前,宁波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与轨道交通、镇海炼化、如意集团、国骅集团等200余家企业达成共识,每年至少为退役军人提供6000个高质量、可成长岗位。

  “退役军人有着优秀的品质,比如忠诚度高、纪律性强、执行力强、可塑性强,而且有着顽强拼搏的精神。”国骅集团董事长丁国年说。从1992年公司创立之初,国骅集团就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在人力市场设摊、到周边部队上门招聘等途径有计划地招录退役军人,目前已为近2000人次退役军人解决了就业安置问题。“这些退役军人分布在行政办公室、安保、项目管理、投资拓展、经营管理等各个岗位,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丁国年说。

  国骅众智劳务公司总经理夏国兵,在公司筹建、团队组建、项目拓展、运营管理、效益产出等方面身先士卒、大胆管理,推动公司实现了当年组建当年产生效益,为集团多元化发展做出了贡献;国骅集团驻江苏丹阳物业公司总经理贾令厂,从普通物业专员、物业主管做起,18年时间升至总经理岗位,见证了集团的发展,实现了个人成长。“他们都是优秀退役军人的代表。”丁国年说,“退役军人是‘人才宝库’,给他们提供一方施展才华的平台,他们就能舞出不一样的精彩。”

  在与企业加强合作的同时,宁波还积极发挥人力资源机构的专业优势,将退役军人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开发既符合退役军人职业优势又符合市场需求的岗位。

  “通信专业的士兵,能够胜任数字安防及通信行业的工程管理员、项目管理员、项目经理以及业务骨干等岗位;警卫勤务专业的士兵,能够胜任警卫、安保、总经理助理以及各类拓展培训的教官、教练等岗位;水兵专业的士兵,适合远洋、航运行业,能够胜任大型船舶制造及维修公司的技术骨干或管理岗位。”宁波斌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郑赛勇说。目前,斌霖科技已开发出188个适合退役军人的岗位,平均月薪在5000元以上,一年来已为上千名退役军人提供岗位,已落实工作的退役军人有300多人。

  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去年,宁波还构建了企业、人力资源机构、银行、创业园区、就业创业驿站、就业创业典型“六位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企业每年提供高质量、有梦想的岗位吸引退役军人,并针对军人特色、军队技术特长进行开发使用;人力资源专业机构为退役军人做好职业测评和生涯规划,针对市场需求开发符合退役军人特长的服务产品,推进订单、定岗、定向式技能培训供给侧改革创新;金融机构设计打造军人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助力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创业园区打造退役军人创业特色平台,开发退役军人创业园区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梦想高起点启航提供支撑;就业创业驿站致力于发动社会力量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建高效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平台。

  据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水良介绍,目前,宁波为退役军人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基本消除保安、司机等传统岗位,在企业中慢慢形成了退役军人人才理念,营造了“抢”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搭建平台实现精准对接

  1996年出生的徐文宇曾就读于浙江万里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15年大一结束后应征入伍,2017年退伍复学。今年毕业前,他参加了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专场对接会,与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就业意向,目前已成功入职。说起自己的工作,徐文宇很满意:“我现在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自己所学的专业相近,工资待遇也还可以,这要多亏政府部门提供的这个对接平台。”

  “精准对接会搭建了退役军人和用人单位精准对接的桥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促进处处长刘俊说。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最大的堵点在于就业需求与企业用人需求信息不对称。为打通这一堵点,宁波各地纷纷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动态掌握退役军人就业信息,主动了解企业用人需求,通过搭建平台实现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

  两年来,宁波加大精准对接会宣传力度,除当年退役军人外,还吸引了千余名有就业需求的往年退役军人参加。据统计,去年以来,宁波已举办线下精准对接会30场,提供岗位1000余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2800余人,正式签约2200余人。

  月月都有对接会,线下线上齐发力。为做好后疫情期间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帮助他们高质量充分就业,宁波还将精准对接会搬到了线上。5月15日晚上7点,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

  出的首场“支部书记云带岗”HR空中见面会在线开播。在环形聚光灯下,“主播”向在线收看直播的退役军人们一一介绍直播流程。瞬间,“这种方式666”“坐等优质岗位”等一条条“弹幕”从直播屏幕上飘过。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宁波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待业退役军人,通过短信群发的方式广发“英雄帖”,同时邀请国骅集团、浙天集团、爱杰体育3家企业的HR在线带岗直聘。直播过程中,招聘单位HR介绍了企业概况及招聘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发展前景等信息,求职者在线投递简历,与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在线互动。短短1个小时的直播,累计在线人数达2000余人次,后台收到求职简历近百份。

  在搭建就业对接平台的同时,宁波还积极为退役军人争取成长进步的机会和空间,为他们搭建成长成才平台。7月25日,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教育学院等4所在甬高校签订了联合培养退役军人高技能人才合作协议,围绕宁波加快“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与“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培养市场紧缺人才。

  根据退役军人学员年龄分布广、区域分布散、在岗在职等特点,此次合作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授课与实训相融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弹性学制”,解决工学矛盾,同时挖掘重点企业对退役军人人才的需求,探索校企合作订单班,加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合作交流,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可成长有梦想就业。

  精准施策强化服务保障

  今年25岁的虞宙2014年参军入伍,2019年退役。去年9月,他和其他退役军人一起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就业创业前的适应性培训,之后成功入职浙东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岗位。“这样的培训很有意义,收获也很大,让我们退役军人平稳实现了从部队到地方的角色转换。”虞宙说。

  退役军人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但在工作转轨、事业转型的关键阶段,需要完成从部队到地方的角色、情感、观念的转换。而适应性培训可以通过心理引导、职业能力测评、职业生涯规划、职场技能学习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是宁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体系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适应性培训帮退役军人解决了“该做什么”,而订单式培训则帮他们解决了“该怎么做”。针对精准对接会上达成就业意向的退役军人,宁波市坚持“培训订单式、就业一站式、服务保姆式”的就业服务思路,根据用人方岗位的需求设计培训方案,对退役军人进行订单式培训,培训结束后直接入职,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快、适应快”,实现“培训即就业”的目标。

  去年10月,宁波市出台了《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为验收标准,试行谁落实就业,谁承接培训的做法。培训工作由市场专业机构具体操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军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达到预期效果,打破以往集中于驾驶技术、烹饪技术等基本技能培训的困局。2019年,寧波市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1895人次,位居全省第一。

  在退役军人实现首次就业后,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还委托专业机构做好跟踪服务,持续评估职业发展走向和前景,及时掌握就业动态,提供就业指导,有效减少失业率,提高就业成长率。

  精准施策方能事半功倍。宁波在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过程中,创新实施“三分类”人才开发原则。针对新时代退役军人特点,宁波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退役军人进行人才开发、分类施策。针对第一类大学生退役士兵,加强政校企合作,进行重点培养,提升其综合能力,实现“学历+能力”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针对第二类服役5年及以上退役士兵,通过邀约配对等形式,实行“猎头式”管理与挖掘,实现高质量可成长的精准就业;针对第三类服役2年的退役兵,鼓励其重返校园,按“学历+技能”培养方向实现能力再重塑。

  “宁波具有良好的人才优势、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服务优势,这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造了条件。”陈水良说,“下一步,宁波将继续树立退役军人人才资源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力争用2—3年时间将宁波打造成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退役军人人才流动配置中心。”

  责任编辑: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