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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2篇

时间:2022-11-23 10:40:06 来源:佳谦文档网

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2篇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2篇

篇一: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

  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篇二: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能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资本效率、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时运营监控,切实分析反馈,降低费用能耗、增加资本累积、灵动筹资融资.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能第三条财务人员的职能: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并认真执行企业战略规划,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执行,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监督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三)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法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组织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各

  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总账业务的岗位职责:(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传递及时。(二)负责电算化工作,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协

  助管理层做好各项财务指标的财务分析。(三)管理会计凭证和报表,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好分管的会计

  印鉴和会计档案.(四)负责稽核工作,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对各项业务收支实行会计监督,

  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等工作。(五)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

  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加强资金管理的建议。(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税务业务的岗位职责:(一)负责公司各类发票领购、保管、开具、认证等工作,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

  领购簿。(二)规范地处理公司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上报

  解决,认真做好涉税事项的办理.(三)协助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类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执行

  公司税务筹划战略,依法纳税.(四)负责涉税凭证填制及明细账登记、核对,记账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

  关资料的装订存档.(五)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

  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内审人员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第七条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八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相关财务人员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行政后勤部专人定期进行财物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财务主管领导签名或盖章。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前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四条财务审计原则上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工作

  交接手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四)运输工具;(五)其他设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二)生产设备10年;(三)电子设备3年;(四)运输工具5年;(五)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第十七条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行政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第十八条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第四章现金及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

  记簿上注销.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外出时,可由上一级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并作附注说明.第二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第二十四条发票及报销单经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第二十五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二十八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二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三十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处罚办法

  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部

  二O一六年**月**日

  

  

篇三: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现状策略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

  首先,从主体上说,我国的中小企业一般是合伙企业、股份制的企业或合作制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拥有。一些小企业没有法人,是无限责任制的公司,这种企业在遭遇到经济问题和纠纷的时候往往将自身情况与企业结合在一起,暴露出了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的弊病。

  其次,在中小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方面,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缺乏一个制度和标准。机构设置简陋,职业范围划分不清楚,没有明确会计的管理制度。有的甚至没有会计机构,也没有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由非专业人员兼顾,或是企业主所包揽。

  第三,在会计管理上,中小企业几乎不会自己去制定会计制度,一般就是原搬大企业的会计制度,很少有人去认真规范要求自己,会计只是听企业主、老公的吩咐做事,会计制度形同虚设。企业主或者老板也没有认识到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

  第四,在会计科目和会计工作的报表,我国的中小企业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与合理性,科目设计简单。中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也是制作简单,种类不齐全,确实应有的会计项目,只是为了应付领导的检查而交的差事。会计的报表信息数据失真情况普遍。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影响因素

  (一)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市场状况与要素市场的全面建立尚有距离,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况,资本市场在交易规模和市场效率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还或多或少的存在并影响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还不长,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因此,就目前来看,由于各方面的条件尚不成熟,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中的问题还很多,主要是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行将产生不利影响。

  (二)知识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工业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二者并存的格局,使得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流动加快,金融手段不断创新促使各种新兴的交易和业务应运而生。企业的会计信息决策作用将日益重要,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开、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着更为强烈的要求,而且需要及时提供更多的新形式的会计信息,这些都要求不断改进会计准则。此外,在知识经济时代,会计信息的处理技术与方式也得到了改进。对现行以手工为前提设计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知识经济给会计带来的挑战,对知识经济环境下的会计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与反思,做出相应的回应,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点也尤为重要。

  (三)法律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法律环境得到了飞跃性的改善,单就经济方面而言,由《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各种税法和其他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组成的符合我国经济建设需要的经济法律体系己日臻完善。在建立企业会计制度时要在遵守法律制度的前提下体现法律的要求。尤其是要在《会计法》的要求下构建我国的企业会计制

  度。作为中小企业也应该适应国家法律环境,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设计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策略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重建与发展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任务则是恢复和完善过去财务会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逐步得以恢复和改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保证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和促进企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二)完善会计制度体系

  我国在恢复和重建企业会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改革,使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日益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探索会计改革新模式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形势的发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使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为了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探索新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思路,这也是我国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乃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制度模式探索。

  (四)中小企业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

  小企业在我们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并且成为最活跃、最具有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会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小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要求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去执行统一的标准,看来是有些不切实际。从小企业本身发展的要求来讲,也迫切需要针对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会计标准。鉴于这种情况,我国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对小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国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会计信息化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进一步完善。这对于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篇四: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52应收款类管理1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2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回款期限每月与销售凭证以及出纳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3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电话或上门走访回访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1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回收和结算

  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管理

  2016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水平,服务公司管理决策,依据《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1.1会计核算

  1、公司设置专职会计人员,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保

  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3、会计人员根据经济业务原始单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编制会计

  报表,反映公司经营状况。4、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

  料。5、公司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

  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6、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

  单位报送会计报告。1.2会计人员

  1、本公司会计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会计证》,会计人

  员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并严格监督经济业务,维

  护中国政府、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利用会计信息和

  会计方法,为公司管理服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3、财务经理有责考核会计人员,建议奖惩及变动。4、会计人员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提高专业技能。5、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直

  接上级人员负责监交。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未办清交接手续前,应继续做好本职工作。1.3岗位职责

  1、财务经理岗位职责:编制、执行财务预算,拟定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考核、督促本公司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2、会计岗位职责: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

  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晰,按期及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3、出纳岗位职责: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对帐,报帐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1.4内部管理

  1、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公司总经理审批领导、财务部门实施的管理模式。2、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加工处理会计数据,按照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反馈信息、编制内部管理报表。3、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期初制定预算,记录会计数据,期末进行决算考核,实施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以及其它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内部稽核制度,实行岗位监督运行机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2.1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以及货币资

  金的有效使用,依据国家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其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3、货币资金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状态的那部分资金。货币资金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资金按存放地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2.2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10000元。2、现金使用范围:

  (一)公司职工的工资、资金及各种补贴;(二)各种劳保、福利性支出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三)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四)其他零星支出。3、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做到有凭有据、手续齐全,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漏洞。4、严禁坐支,当天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解送银行。在银行当天下班后收入的现金,必须在第二天上午上班后及时送存银行。5、严禁以白条抵充现金。6、提取现金时,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填写现金的用途,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再交于总经理批准签字。负责印鉴保管岗位须见签字后方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7、送存或提取大额现金,公司应派专车并有两人同往,存取途中不得办理其它事情。8、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禁以各种名义为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9、出纳人员必须认真登记现金日记帐,每天结出帐面余额,并盘点库存现金,做到帐实相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10、职工因公出差、需要零星采购或需要支付费用时,可到财务部门借款,其它原因原则不予借款。11、借款程序(一)借款人按出差审批单批准的借款限额填写“借款单”提出申请;(二)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三)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四)财务部执行。

  2.2银行存款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开设账户,以办理银行存款的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2、银行存款账户分类(一)基本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公司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的现金支取必须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二)一般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公司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业务,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业务。(三)临时存款账户公司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公司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业务。(四)专用存款账户公司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3、银行存款的管理(一)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二)公司收入的款项,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送存到开户银行;支出的款项,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当按照银行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三)公司必须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支付结算,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2.3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包括外阜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2、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应合理选择结算工具。3、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4、严格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

  3.1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且使用

  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2、定期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检验,防止固定资产损毁、流失,

  以保证固定资产完整安全。3、固定资产折旧应当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形成的折旧

  费用,应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各期成本、费用。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4、固定资产根据按原值单独核算,折旧采用直线法。估计残值为原值的

  5%,折旧年限按照以下划分:(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3.2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时间一般应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通过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固定资产账面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查明不符原因。

  2、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应组织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深入现场逐项清查,做好盘点的原始记录,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由公司有关人员签署意见,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出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累计折旧后的净值,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减去累计折旧、过失人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和残值后的净值,计入营业外支出。

  4、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益,以及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净损失,计入开办费,按规定进行摊销。

  第四章低值易耗品管理

  4.1低值易耗品1、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劳动资

  料),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一)生产工具:指生产中使用的各种通用或专用工具,如刀具、磨具、

  电工及木工用具等。(二)设备:指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三)仪器仪表:指计量及工艺操作用的各种量具、仪表等。(四)管理用具:指在管理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家具、办公用具与设备,如

  办公桌、椅、电风扇、打字机、计算器等。(五)劳保用品:指发给员工的服装、鞋及其他个人专用、公用劳动安全

  保护用品等。(六)其他: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低值易耗品。2、摊销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财务部门应设专人管理、核算。

  第五章往来账款管理

  5.1总则1、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

  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账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将往来账按其基本性质分为两大类,应收款类和应付款类。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5.2应收款类管理

  1、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2、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要求的回款期限,每月与销售凭证以及出纳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

  回收和结算。根据客户资信状况,进行应收帐款的授信,并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当催收。

  3、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电话或上门走访),回访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权责主管,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4、做好应收往来款记录,定期对应收款进行帐龄分析,并针对应收账款的情况填写账龄分析表,每月应将往来帐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交予公司总经理。5.3应付款类管理

  1、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2、付款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并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

  3、凡来公司收取货款须凭发票、单位证明、收款收据(现金支付时),否则拒绝付款。

  4、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货款,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不得擅自付款。

  5、各类应付账款没有特殊要求的,应避免用现金支付5.4坏账管理制度

  1、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企业的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一)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二)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三)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六章存货管理制度

  6.1范围1、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6.2管理制度

  1、入库管理(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并通过集团内行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单)",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2、出库管理(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这样,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3、库存管理(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存货的清查,要通过实地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准确确定其实存数量,并与帐面进行核对,如发现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财产清查盘点发现帐实不符或财产物资毁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6.3盘点

  1、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即每月末对库房进行全面实地清查,盘点存货覆盖率达100%,做到不漏盘、不错盘。

  2、资料整理。将盘点表全部收回,并加以汇总。计算盘点结果。报表中应计算出盘盈、盘亏数量。根据盘点结果找出问题点并提出改善对策。财务部会计每年参与不少于两次的实地盘点并做好记录。对于盘盈的存货及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应分清责任及时向企业财务部作出书面请示,得到批复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仓库负责人根据批准处理的盘点报表进行调账,以实现账物一致。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

  7.1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的成本、费用核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小企业会计

  准则》,严格遵守成本法的核算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其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成本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3、公司进行成本核算,开展成本预测,编制成本预算,考核成本水平,分

  析盈亏原因,挖掘潜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7.2成本核算的对象及要求

  1、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得任意改变,更不能互相混淆、串户。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地点、用途、开发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2、各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计算口径必须一致。3、下列开支不得列入成本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二)对外投资支出。(三)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及企业赞助、捐赠等支出。(四)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五)应在期间费用开支的费用。(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支出,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7.3会计核算1、公司财务部对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建立成本账目,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办法归集分配成本费用,及时结转。2、成本的核算及会计科目的设置,参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7.4期间费用的核算1、期间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即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1)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是指公司本部的费用支出,包括公司本部管理人员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开发费)、社会保障性交款、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费、开办费摊销、矿产资源补偿费、坏帐损失、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印花税等税金、消防费、排污费、绿化费和法律、财务、资料处理及会计事务方面的成本(咨询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商标注册费等),以及其他管理费。2)相关费用(计提、列支)的标准:

  (1)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2)社会保障性缴款包括公司按规定向有关机构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分别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0%、10%、0.4%、0.8%、1.5%计提缴纳;

  (3)业务招待费据实列入管理费用的限额为: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

  (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公司筹资中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三)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开发产品销售前发生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等;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和其他经费等。

  第八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对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防止和杜绝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不道德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参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公司的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九章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而进行的控制。为了便于会计人员分工协作完成会计工作的任务,要求处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负责,并进行必要的稽核、检查,防止发生各种差错和舞弊,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1、明确会计人员职责,实行钱、账分管。分工明确,不相容岗位相对分离。2、出纳员专职承办现金和银行业务。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3、各类收款的发票、收据由专人负责办理印制、购买、登记、发放、注销手续。用后的存根交回注销,统一归档保管。4、出纳员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及签发。签发支票后,经负责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盖章。5、会计人员配备实行回避制度。6、主管会计或财务部经理不定期核对抽查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每月核对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做出抽查、检察记录;定期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0.1总则为保证公司的会计档案保存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0.2会计档案的概念及范围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2、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实行电算化核算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会计资料也应视为公司的会计档案一并管理。10.3会计档案的装订

  1、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按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资料进行分类。

  (一)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清单簿及其他辅助账。(三)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年度报表及报表说明、分析;中介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向上级主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报送的报表。(四)其他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支票登记本、财务部负责存档的合同(协议)、工资及人员费用资料、会计工作交接簿、会计档案借用登记簿等。2、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一)装订前将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检查凭证有无缺号,附件是否齐全。(二)摘除凭证上的金属物,将凭证及附件折叠成记账凭证的大小。

  (三)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加盖齐全。(四)装订凭证厚度在2厘米左右,装订规格一致,保证装订牢固、美观。(五)装订好的凭证在封面上注明年度、月份、本月册数、凭证起止号等信息。3、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结账后进行装订。(一)会计年度结账后,将财务软件中的账簿按统一的格式打印出来。(二)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成册,总分类账和明细账按会计科目的编号顺序排列。(三)装订好的账簿封面上注明年度、账簿名称。(四)固定资产按编号顺序打印出清单,要求清单中列明固定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原值、累计折旧金额、净值、剩余使用年限等信息,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年度。4、财务报告在年终决算及财务分析报告报出后进行装订。会计报表、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分别装订。(一)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按1-12月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二)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装订顺序为:报表封面、报表编制说明(分析)、内部报表,按1-12月排列装订。(三)年度预算及说明、年度决算及财务分析单独装订成册。(四)中介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按出具报告的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归档。(五)向上级主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报出的报表按报出的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六)其他会计资料按文书档案的要求进行归档、装订。10.4会计档案的保管1、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设专人保管,编制档案目录,随档保存。出纳员不得

  兼管会计档案。2、公司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须携带出公司,须经财务部经

  理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派员跟随不得少于二人,且其中有财务部人员。3、公司的会计档案向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提供查阅、复制等情况时须

  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4、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虫、防腐。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种。年度决算及财务分析、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为永久性保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帐保管25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其他各种会计资料保管5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会计资料所属的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10.5会计档案的销毁

  1、将保管期满可以进行销毁的会计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清册中列明会计档案的名称、所属年度,册数、应保管年限、已保管年限、销毁时间。

  2、总经理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之前,监销人按照销毁清册清点核对会计档案;销毁之后,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单,并将监销情况报总经理。4、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会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相关协议、合同等)不得销毁,应抽出单独装订成册,保管至未了事宜清结后为止。单独建册的会计档案在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上予以注明。5、公司对采用电脑进行会计核算的磁性介质,磁盘、光盘等必须妥善保管。盘面上要写明存储内容、年度、单位名称等。,由财务部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使用。6、公司因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投资方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五: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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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防范会计工作失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财税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会计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第四条公司设置财务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外派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不同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做到定岗位、定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第六条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包括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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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第七条财务经理全盘负责本公司的财务日常工作.具体如下: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主要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档案的保管.二、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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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五、会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票据等有关会计资料,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六、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九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二、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三、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四、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五、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六、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七、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八、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财务经理或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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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十、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十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一、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五、做好服务:会计人员必须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第十一条公司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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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职业道德的,公司按规定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财务经理必须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三条接替人员必须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会计事项.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须填制完毕;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会计人员(含会计、出纳)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第十六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具体如下:一、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最终不符合时,根据会计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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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并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五、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第十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交接日期、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十八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事前须上报公司同意。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必须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必须出具书面委托材料,并承担本规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责任。第十九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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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一节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二十一条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第二十三条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第二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薄,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二十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第二十七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节会计核算程序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会计核算:一、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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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账。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核对相符。四、现金日记账与实存现金款项核对相符。五、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六、有关明细账卡与实物保管部门账卡核对相符,并与实物核对相符.七、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与外部单位或内部单位有关账目核对相符。八、各种明细账与有关单证核对相符。九、总账、各明细账发生额与余额试算平衡.十、根据核对相符的明细账、总账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节填制会计凭证第二十九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记账的重要依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第三十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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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凭证必须有部门经理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在收付款证明(如收据等)上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用于财务结算的公章。严禁以白条充当原始凭证。

  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实物送到项目现场或公司库房,必须有收货人、负责人签字,以保证账实相符.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者盖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未经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的,会计人员不能据以入账.

  四、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除公司系统内部资金缴拨外,必须有内部领导的审批文件,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等代替。

  五、发生购买后退回的,退回方必须有符合公司规定的退定、退购正当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退验收证明,并经公司总经理、销售部门等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填制退回单据。退款时,必须收回对方的收款收据。

  六、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另开收据.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在会计账簿上分别反映,不得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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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必须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必须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应有大写和小写金额,并且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九、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或使用专用票据打印机套打),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各联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发票和收据须按照编号顺序,单独建立备查账簿.第三十二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三十三条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第三十四条记账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填写会计分录的凭证。第三十五条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财务经理签名或者盖章。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按照记账凭证分类进行连续编号。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记账凭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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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内容清晰、简明.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经济业务摘要按每一笔业务填写,摘要的文字描述应当简洁、完整;不得将不同经济业务的摘要混合编写。

  四、除结转损益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附有原始凭证,应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保存原始凭证的一方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给对方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即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冲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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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按照规范方法进行更正。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必须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七、记账凭证的内容涉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业务,没有直接收付款项,但需要通知对方单位入账的,应当向对方单位出具转账通知,并附原始凭证,说明该往来结算业务的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也可以直接以记账凭证的副联代作转账通知,但应当在递送的记账凭证上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副联”或“代作转账通知”字样并附原始凭证。前款所说的记账凭证的副联,是指采用双面复写纸套写的记账凭证的复写联;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后,按照公司打印存档记账凭证的相同格式和内容,打印出的书面记账凭证。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必须科学、合理,转入转出凭证要制定相应的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必须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二、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作为备查账簿,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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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必须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公司财务经理批准,可以复制,重大事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节登记会计账簿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把大量分散的会计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三十九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经理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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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第四十一条公司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存货、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四十二条公司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会计期末必须进行结账.第四十三条公司必须在新的会计年度及时建账,将年末余额过入新账.

  第五节编制财务报表第四十四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一个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表包括报表及其注释,分月度、年度编制。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第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表数字.第四十七条财务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报表.向公司总经理报送和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并在每张报表的上方填写单位名称、所属会计期间;表格下方依次具备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填表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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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如果发现报出的财务报表有错误,必须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公司留存的财务报表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表的单位更正。

  第四章支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四十九条支票的使用要求:一、支票金额起点为5000元。二、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三、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四、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第五十条企业人员领用支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第五十一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须设支票领购簿,由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第五十二条财务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须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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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五十三条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务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五十四条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十五条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为8000元,超出部分应当日存入银行。企业的现金结算上限原则上为3000元,特殊情况急需大额现金的,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申请。

  第五十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个人劳务报酬;四、企业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审批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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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条支付现金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不准坐支。

  第五十九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十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六十一条出纳须及时填写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六十二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六十三条公司由总经理、财务经理、会计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章资产清查

  第六十四条为了正确掌握资产的实际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挖掘资产的潜力,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通过账簿记录正确反映资产增减变动和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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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新世界果业集团财务基本制度

  情况.第六十五条日常工作中应根据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确

  定清查对象,定期进行重点抽查。第六十六条年度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即对公司全部

  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和核对。第六十七条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经理负责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牵头,

  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七章会计监督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保障财务部、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权.

  第六十九条财务部、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三、各级政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七十条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对会计账簿的监督;对实物、款项的监督;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对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第七十一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这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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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包括:一、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

  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的监督:即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二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第七十三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七十四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必须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五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必须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对违反规定财务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请求处理。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七十六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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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新世界果业集团财务基本制度

  活动,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七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规程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七十九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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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能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资本效率、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时运营监控,切实分析反馈,降低费用能耗、增加资本累积、灵动筹资融资.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能第三条财务人员的职能: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并认真执行企业战略规划,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执行,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监督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三)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法律。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组织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四条总账业务的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负责电算化工作,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协助管理层做好各项财务指标的财务分析。

  (三)管理会计凭证和报表,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好分管的会计印鉴和会计档案.

  (四)负责稽核工作,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对各项业务收支实行会计监督,监督检查各部门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等工作。

  (五)分析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加强资金管理的建议.(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条税务业务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各类发票领购、保管、开具、认证等工作,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领购簿。

  (二)规范地处理公司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上报解决,认真做好涉税事项的办理.

  (三)协助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类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执行公司税务筹划战略,依法纳税。

  (四)负责涉税凭证填制及明细账登记、核对,记账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关资料的装订存档。

  (五)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交书面报告。(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

  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内审人员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第七条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八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相关财务人员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行政后勤部专人定期进行财物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财务主管领导签名或盖章.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前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四条财务审计原则上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工作

  交接手续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四)运输工具;(五)其他设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二)生产设备10年;(三)电子设备3年;(四)运输工具5年;(五)其他设备5年。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第十七条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行政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第十八条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第四章现金及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

  记簿上注销。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外出时,可由上一级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并作附注说明。第二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第二十四条发票及报销单经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第二十五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第二十六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二十八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二十九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三十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处罚办法

  第三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公司

  财务部二O一六年**月**日

  

  

篇七: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篇一: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3.不准用“白条”入帐。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三.往来帐款的管理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

  

  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四。内部牵制: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上海__有限公司篇二: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p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p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p,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

  

  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

  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4.财产的清查、盘点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

  

  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篇三: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____。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

  

  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篇八: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广州市馨桂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其他相关工作.(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会计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出纳职责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三、现金管理制度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

  (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四、支票管理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五、印鉴的保管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二、适用原则(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三、审批程序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报销审核制度一、原则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三、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四、审核权限同审批权限.往来帐务管理制度一、应收帐款管理(一)收款方针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二)未回款考核办法1、未回款处罚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二、应付帐款管理(一)付款时间: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二)付款方式: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完整)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2、现金;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票据管理制度一、发票管理(一)申领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四)填写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五)监督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二、收据管理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三、支票管理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四、票据管理原则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篇九: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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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财务会计账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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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会计学学科教学实验指导

  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基础会计学》学科教学实验指导总说明一、编写实验指导的依据是成都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验指导体现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的精神。二、本实验指导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通过实验掌握原始凭证的审核,记帐凭证的填制,会计帐簿的设置和登记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三、本实验指导既可以用于配合型操作训练,也可用于独立操作训练。四、本实验指导由刘建华副教授、张虹副教授共同编写。2004年5月基础会计模拟实验指导第一部分模拟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类型及经营范围企业名称:青城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城天仙桥路五号法定代表人:李云辉注册资金:叁佰万元(人民币)整其中:新星公司投入资本1,500,000元,占50%。长城机器厂投入资本900,000元,占30%。

  峡江公司投入资本600,000元,占2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岷山牌系列产品,包括Y-Ⅰ型甲产品、Y-Ⅱ型乙产品、G-30型丙产品、G-40型丁产品。企业代码:510245433纳税登记号:510124178640135联系电话:87847546占地面积:5850m2开户银行及账号情况:基本存款户:市工商银行天仙路分理处账号:240-21864022一般存款户:市建行南阳路分理处账号:510-24385433证券资金账户:光大证券公司账号:028-0145211企业在职职工235人:离退休职工15人(已全部进入社保)。二、内部机构设置(一)厂部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技术开发及质检,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二)供应部门:负责原材料(包括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供应,负责审核供货方托收凭证及发货单所列品名、单价、数量是否与购货合同相符。材料等运达后,应填收料单交仓储部门组织验收入库。

  (三)仓储部门:负责各种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验收、保管、发出,设置原材料库和产成品库及保管数量卡。验收材料应在收料单上签字、产成品入库也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发出材料应见领料单等凭证,产成品发出也应凭销货发票(提货联)并负责办理发运事宜。坚持定期盘点制度。

  (四)销售部门:负责产成品的销售,应设置产成品数量账,以便控制可供销售产品的数量。负责开出销售发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销售费用应取得有关凭证并及时传递给财会部门。

  (五)生产车间:包括两个基本生产车间和一个辅助生产车间。基本生产加工车间负责Y-Ⅰ型甲产品、Y-Ⅱ型乙产品、G-30型丙产品、G40型丁产品的机械加工,加工完工半成品直接转入基本生产装配车间,由装配车间装配调试完工后,交成品库验收。另外辅助生产维修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提供修理服务。

  (六)财务会计科:负责组织全厂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的分工后面再详细介绍。

  三、生产工艺过程及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一)生产流程材料库加工车间装配车间产成品仓库完工产成品交库领用外购套件领用原材料

  完工半成品转入(二)产品成本计算方法该厂采用分步法计算产品成本。凡属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都直接按计入各步骤各产品成本明细账,共同费用分配后计入各产品成本明细账,月末按约当产量计算各步骤在产品成本,机械加工车间完工半成品采用综合结转法直接结转下一生产步骤。装配车间领用外购套件仍作为直接材料成本项目核算,完工产成品中的自制半成品成本应按当月完工半成品成本结构还原。四、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计算比例(一)存货核算1、该厂原材料按计划成本组织日常核算,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按实际成本组织日常核算,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2、低值易耗品中的一般工具采用一次摊销法,其余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3、材料成本差异按月末计算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4、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计价,月末按加收平均单价计算销售产成品成本。(二)固定资产核算1、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年折旧率为4.8%,机器设备年折旧率为18%。2、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按折旧率的一半计提。3、财产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价(扣除车辆原价)的3.7‰(年)计算,按季预付,分月摊销。机动车车辆单独保险,按年预付,分月摊销。

  (三)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年末坏账准备的计提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估计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调整坏账准备余额。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半年以内的,按1%计提。

  账龄半年以上至一年的,按3%计提。

  账龄一年以上至两年的,按20%计提。

  账龄两年以上至三年的,按50%计提。

  账龄三年以上的,按100%计提。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四)与工资有关的各项费用,基金的计提依据及比例

  (五)税金及附加的计提

  1、增值税税率

  17%

  (生产及销售Y-Ⅰ型甲产品、Y-Ⅱ型乙产品、G-30丙产品、G-40型丁产品17%)

  2、营业税率

  固定资产出租

  5%

  2、城乡维护建设税税率

  7%

  4、教育费附加率

  3%

  5、房产税

  该厂自己用房:房产账面原值×(1-扣除率20%)×1.2%(年税率)/12

  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12%(税率)

  房产税按月计提,每年分两次于5月、11月缴纳。

  6、土地使用税

  年税额5元/平方米按月计提,每年分两次于5月、11月缴纳。

  7、车船使用税

  轿车,年税额320元/辆,直接计入缴纳当月管理费用

  

篇十: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广州市馨桂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其他相关工作。(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会计职责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三、现金管理制度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四、支票管理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五、印鉴的保管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二、适用原则(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三、审批程序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报销审核制度一、原则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三、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四、审核权限同审批权限。往来帐务管理制度一、应收帐款管理(一)收款方针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二)未回款考核办法1、未回款处罚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篇十一: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办法是一个法规名词,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以下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6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根据财政部的财会〔2011〕17号文件,该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废止。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如何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本文书(表)已实行“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为记账本位*。

  业务收支以**以外的货*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作为记账本位*,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

  小企业发生外*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账户的外*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矗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

  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储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

  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根据财政部的财会〔2011〕17号文件,该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废止。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如何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本文书(表)已实行“免填单”服务:即纳税人可以不填写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打印出制式文书,再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结该涉税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填写记账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

  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单位和部门。

  (三)公司总经理授权会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

  根据公司实际,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确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的配备;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的其它有关政策规定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按规定签批报销有关费用开支;

  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政策;

  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

  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内部财务核算,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等。

  (四)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增收节支,降低消耗,增加盈利。

  (六)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应从属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

  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开展财务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不懈的努力。

  要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财务收支要注重日常控制与管理、分析和考核要做到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清晰,分析要有理有据,运用事前计划预测,事中核算控制,事后分析考核的方法,搞好全面财务管理,依法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并有效的使用各项财产,发挥优势,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七)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资产的毁损等,都应符合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及填制方法、签署、填制、汇集的要求,及时做好原始记录,确保各项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各项财产物资的供应计划、定货与采购标准、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标准,应根据公司内计量验收标准执行。规定各项计量控制手段的配置、管理、教正、维修以及物资的购进、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等各个环节,应符合计量的验收管理等工作要求,做到计量工具齐全,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财产物资如有盘盈、盘亏和毁损;

  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加强内部的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按预算办理财务事务。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一)资金筹集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筹集资本金外,一律不得擅自筹集资本金,在经营期间内,各项财产发生的溢余短缺和非常损失,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增减资本金。

  (二)筹集资金的要求:

  研究影响筹集投资的多种因素,讲求资金筹集的综合经济效益。

  1、合理确定资金的需要量控制资金的投放时间,这是节约资金使用的必要条件。

  2、周密研究投资的流向,大力提高投资效果,要以投资的流向研究投资的回收,借以把筹集效果和投资效果统一起来进行分析。

  3、认真选择筹资的来源,力求降低资金成本,要从各种筹集的渠道和方式的结合中,制定最佳的筹集方案,一便降低综合的资金成本。

  (三)合理运用负债经营1、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它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2、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种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3、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价值,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存款利息冲件利息支出。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内严格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流动资产进行管理。

  (一)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二)各项流动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的等的管理。

  ①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明确责任,积极清理“三角债”,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参与企业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限期交回,对限期交不回者,扣发每月的工资等个人收入抵顶借款。

  ①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按批准的范围,将有关已经支付而由本期或以后各项摊销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处理,应按受益期在一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②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准备金,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发偿付债务以及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不得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的管理制度:

  1、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①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不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②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③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⑤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⑥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3、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车间每月按生产计划开领料单,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超过计划和超过定额领用的物资在办手续的同时,必须有分管的领导签字。

  4、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每年终了前12月份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或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

  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5、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折旧的计提方法是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权限:为管好固定资产,公司对所有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五)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能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领用,需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表,领取固定资产编号及标签,领用人应对领取的固定资产负责。

  2、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3、固定资产管理。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4、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及其他存在的问题进行清查,以明确责任。清查的问题如属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并处以经济赔偿,其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六)在建工程的管理,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正在施工中或虽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分摊的工程管理费计价,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用计价。加强在建工程全过程管理,制定执行可行性分析,专项审批、工程材料物、机械设备采购及保管、工程验收等制度。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出的工程价款以及所支付的工程管理费计价。

  在建工程发生毁损或者报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结束应将其列入在建工程,节余物资及时清点入库,不得计入工程成本或形成账外材料造成流失。

  (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一)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①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

  额作价。

  ②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③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④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不留余额(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①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②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③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1、递延资产的计价与摊销:

  ①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并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记入开始生产当月的损益。

  ②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③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六、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一)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对于加强在建工程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三)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即产品生产成本)(四)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对生产费用进行审核和控制,确定计入产品成本项目。

  2、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3、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五)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分批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要有明细制度)(六)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七)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七、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一)销售收入的内容:

  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二)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在产品和工业性劳务等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他方式、商业汇票,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买方承兑的商业汇票是作为收入的实现。

  自产自制产品用于本企业工程建设、对外投资或作为固定资产时,不确认销售收入,但应

  比较同类产品的售价计算应交增值税及消费税。

  对销售退回的收入,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三)销售收入的日常管理加强销售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供货合同管理,产品的定货、提货合同,由财务管理货款的结算程序及销售退回手续等有关的销售收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其他收入的管理,按照编制收入计划,落实责任制,严格其他销售收入的各项手续制度,确保收入及时入帐。

  (四)利润及其分配1、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税前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应有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为负担的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利润的预测和分析要加强对利润的预测与分析,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济责任制方案及市场等情况,结合实际搞好年、季利润的预测,编制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并按月、季、年考核成绩,分析利润完成情况,通过与目标计划等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即使纠正,确保利润的实现。

  3、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①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毁坏是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固定资产报废是指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减去清理费用后与帐面净值的差额。

  ②非常损失:是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及残值),还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③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④赔偿金、违约金:是指企业因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向其他单位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等罚款性支出。

  要严格划分营业外支出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不得将由营业外支出的开支列作成本、费用,亦不得将成本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的范围严格按国家规定,不得扩大。

  4、利润分配及其管理(一)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

  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③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八、财务报告与经济效益的评价

  (一)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效益评价分析: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综合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特指定以下十项主要评价指标。

  1、销售利润率:反映企业销售收入的获得水平。计算公式: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净收入×100%其中产品销售净收入:指扣除销售折让,折扣和退回之后的销售净额。

  2、总资产报酬率:用于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计算公式: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其中:(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3、资本收益率:指企业运用投资者投放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计算公式: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100%4、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要反映投资者投放企业的资本完整性和保全性。计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其中:资本保值增值率=100%为保值,大于100%为资本增值5、资产负债表:用于衡量公司负债水平高低情况。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表=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6、①流动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时点偿付即将到期

  的债务能力,又称短期偿债能力比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②速动比率:指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衡量公司在某一时间运用随时可变现的资产偿短期债务的能力。计算公式: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其中: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7、应收帐款周转率:也称收帐比率,用于衡量公司应收帐款周转快慢。计算公式:

  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其中:赊销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平均应收帐款余额=(期初应收帐款余额+期末应收帐款余额)/28、存货周转率:用于衡量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存货资产的周转次数,反映产、供、销平衡效率的一种尺度,公式如下: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其中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9、社会贡献率:是衡量运用全部资产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的能力。公式如下:

  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即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含资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劳动退休统筹及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指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产品消费税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净利润等。

  10、社会积累率:衡量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中多少用于上交国家财政。计算公式:

  社会积累率=上交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100%上交国家财政总额: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及其他税收等。比较法、比较率是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通过与上年周期或同行业对比,以及成本降低率,效益增长等分析,考核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原因,指定措施。

  (四)编制要求1、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2、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4、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

  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0日前报出月季报表,并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分析或说明和公司经济效益分析指标。

  (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

  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本制度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年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八)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小企业的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

  (九)小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十)小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十一)小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5.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8.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9.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11.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2.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13.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小企业,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小企业,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十三)小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十四)本制度中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账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十五)小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1.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3.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十六)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本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本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十七)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十二: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防范会计工作失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财税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会计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第四条公司设置财务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外派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不同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做到定岗位、定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第六条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包括财务经理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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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财务经理全盘负责本公司的财务日常工作。具体如下: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主要负责公司会计凭证的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申报,会计档案的保管。二、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四、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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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五、会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

  票据等有关会计资料,向接办人移交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六、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九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二、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三、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四、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五、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六、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七、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八、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财务经理或总经理。九、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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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帐项。十、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

  一、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五、做好服务:会计人员必须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第十一条公司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公司按规定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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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财务经理必须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接替人员必须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会计事项。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办理完毕未了的会计事项,包括: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须填制完毕;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二、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会计人员(含会计、出纳)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第十六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具体如下:一、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最终不符合时,根据会计制度作出相应处理.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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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并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五、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第十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交接日期、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十八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事前须上报公司同意。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必须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必须出具书面委托材料,并承担本规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责任。第十九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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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第二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第二十一条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第二十三条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第二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薄,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第二十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第二十七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节会计核算程序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会计核算:一、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二、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账。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核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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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现金日记账与实存现金款项核对相符。五、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六、有关明细账卡与实物保管部门账卡核对相符,并与实物核对相符.七、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与外部单位或内部单位有关账目核对相符。八、各种明细账与有关单证核对相符。九、总账、各明细账发生额与余额试算平衡。十、根据核对相符的明细账、总账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节填制会计凭证

  第二十九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记账的重要依据.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办理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部门经理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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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在收付款证明(如收据等)上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用于财务结算的公章。严禁以白条充当原始凭证。

  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实物送到项目现场或公司库房,必须有收货人、负责人签字,以保证账实相符.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者盖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原始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未经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的,会计人员不能据以入账。

  四、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除公司系统内部资金缴拨外,必须有内部领导的审批文件,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等代替。

  五、发生购买后退回的,退回方必须有符合公司规定的退定、退购正当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退验收证明,并经公司总经理、销售部门等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填制退回单据.退款时,必须收回对方的收款收据。

  六、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另开收据。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在会计账簿上分别反映,不得冲抵。

  七、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必须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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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必须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应有大写和小写金额,并且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九、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或使用专用票据打印机套打),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各联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发票和收据须按照编号顺序,单独建立备查账簿.第三十二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第三十三条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第三十四条记账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填写会计分录的凭证。第三十五条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记账人员、财务经理签名或者盖章。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按照记账凭证分类进行连续编号。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三、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记账凭证反映的内容清晰、简明。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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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证上.经济业务摘要按每一笔业务填写,摘要的文字描述应当简洁、完整;不得将不同经济业务的摘要混合编写。

  四、除结转损益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附有原始凭证,应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保存原始凭证的一方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给对方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五、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即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冲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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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按照规范方法进行更正.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六、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必须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七、记账凭证的内容涉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业务,没有直接收付款项,但需要通知对方单位入账的,应当向对方单位出具转账通知,并附原始凭证,说明该往来结算业务的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也可以直接以记账凭证的副联代作转账通知,但应当在递送的记账凭证上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副联”或“代作转账通知”字样并附原始凭证。前款所说的记账凭证的副联,是指采用双面复写纸套写的记账凭证的复写联;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后,按照公司打印存档记账凭证的相同格式和内容,打印出的书面记账凭证。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必须科学、合理,转入转出凭证要制定相应的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必须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二、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作为备查账簿,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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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必须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公司财务经理批准,可以复制,重大事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经理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四节登记会计账簿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把大量分散的会计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第三十九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经理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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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第四十一条公司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存货、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四十二条公司按照规定定期结账。会计期末必须进行结账。第四十三条公司必须在新的会计年度及时建账,将年末余额过入新账。

  第五节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十四条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一个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表包括报表及其注释,分月度、年度编制.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表数字。

  第四十七条财务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公司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报表。向公司总经理报送和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并在每张报表的上方填写单位名称、所属会计期间;表格下方依次具备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填表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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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如果发现报出的财务报表有错误,必须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公司留存的财务报表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表的单位更正.

  第四章支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四十九条支票的使用要求:一、支票金额起点为5000元。二、支票有效期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三、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四、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第五十条企业人员领用支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或支付有关费用需借用支票时,要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领大、小写。第五十一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须设支票领购簿,由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随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第五十二条财务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须指定专人负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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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五十三条支票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一旦发现支票丢失被盗,应立即查找,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财务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五十四条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正确地记载账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十五条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为8000元,超出部分应当日存入银行。企业的现金结算上限原则上为3000元,特殊情况急需大额现金的,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申请.

  第五十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个人劳务报酬;四、企业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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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总经理审批的其他支出。第五十八条支付现金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不准坐支。第五十九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减少现金支付量。第六十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第六十一条出纳须及时填写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逐日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六十二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第六十三条公司由总经理、财务经理、会计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章资产清查

  第六十四条为了正确掌握资产的实际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挖掘资产的潜力,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通过账簿记录正确反映资产增减变动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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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情况。第六十五条日常工作中应根据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确

  定清查对象,定期进行重点抽查.第六十六条年度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即对公司全部

  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和核对。第六十七条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经理负责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牵头,

  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七章会计监督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保障财务部、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权。

  第六十九条财务部、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三、各级政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七十条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对会计账簿的监督;对实物、款项的监督;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对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第七十一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这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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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包括:一、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监督: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

  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的监督:即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二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第七十三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七十四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编造、篡改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必须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五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必须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对违反规定财务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并请求处理。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第七十六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违反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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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七条财务部、会计人员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规程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七十九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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