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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爱国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3篇)

时间:2023-06-24 11:30:10 来源:佳谦文档网

篇一:爱国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解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1.25?

  【分

  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并强调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贯彻执行和推广。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根据《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编制了《“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是指导今后五年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除前言外,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领域、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概括性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情况,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坚持需求引领、坚持质量优先、坚持以用为本、坚持包容开放”四个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全周期管理、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鼓励发展团体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全面推广标准化理念等6个方面内容。6项主要任务严格落实《标准化法》和国家关于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统筹考虑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现实问题。

  第四部分重点领域:结合新时期新形势的需求,提出以标准化助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引领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促进重点人群健康、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安全发展6个方面内容。6个方面的内容基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当前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注重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支撑、保障、联通作用。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针对问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4项措施。

  《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指导方针,为做好未来五年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篇二:爱国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

  号】宜府办发〔2022〕21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宜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一)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彰显宜昌特色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三)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五)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二)着力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三)着力推进智慧健康医疗建设

  (四)着力加强健康产业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五)加强卫生健康依法治理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八)加强老龄健康工作

  五、实施保障

  (一)突出规划引领

  (二)加强组织建设

  (三)完善评价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

  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健康宜昌建设,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宜昌2030”行动计划》《推进健康宜昌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健康宜昌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国健康城市创建彰显宜昌特色。

  1.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7.72岁提高到2020年的80.60岁;婴儿死亡率从2015年的3.85‰下降到2020年的2.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5年的5.47‰下降到2020年的3.46‰。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4\/10万。宜昌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四连冠”,入选全国健康城市试点。

  2.医养结合成效凸显。承担全省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等试点任务,着力构建“养中办医”“医中办养”“医养融合”“医养签约”模式,基本实现100%养老机构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阵地达到100%。全市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9家,近50万老年人可就近就地享受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护等基本养老服务。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员达到43.7万人。

  3.健康管理“宜昌模式”正在形成。以“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改善健康服务质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拓展延伸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健康县市区、健康街道(乡镇)、健康社区(村)、健康小区、健康单位”创建活动,统筹推进无疫创建、卫生创建、文明创建。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行动,深化薄弱环节“五大整治”,补齐短板弱项,打造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升级版”。全面推进“健康宜昌”全民行动,以“健康联合服务体”为载体,推进“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加速转变,健康管理“宜昌模式”正在形成,国家卫健委“巡礼十三五·迈向全民健康这五年”新闻发布会湖北专场在宜举办。。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2020年“湖北保卫战”期间,新冠肺炎病例收治率100%、治愈率96.03%、病死率3.97%,成为全省首个全域低风险市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2022年2月,已连续23个月无新增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报告。

  2.大培训大督查大演练开展扎实。调整充实市、县两级流调队伍,成立综合流调队270支1367人,提升流调、院感防控、全员核酸检测等专业能力;制定《宜昌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级定点医院腾空实战演练4次,不同层级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3轮20余

  场次,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指引。

  3.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推进有力。全市争取公共卫生“补短板”抗疫特别国债26.26亿元,申报和管理项目91个,其中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4.1亿元(含中央预算资金1亿元)、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2.3亿元、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1.75亿元,目前项目竣工58个。

  (三)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1.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增长。卫生资源结构更加优化,分工协作更加明确,卫生服务可及性持续改善,服务模式有效转变,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5年的6.33张增加到7.51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53人增加到3.0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3.31人增加到3.86人。拥有三级医院14所(含中医、妇幼及专科医院)。

  2.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点和优势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中医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个、重点建设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9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96个。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第二届省医学领军人才暨湖北名医工作室负责人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及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省医学青年拔尖人才3人,省中医名师3人、省知名中医4人、省中青年知名中医7人,第九届市管专家23人;博士147人,硕士1633人;全科医生达到1.6人\/万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共创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31个、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已招收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1277人,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村医后继无人难题基本破解。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造具有宜昌特色的“互联网+网格员”

  精准签约服务模式。全市统一制定“16免11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防协同机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有效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巩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得到提升,健康指标保持优秀水平。截到2020年,全市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2.8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3.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99%;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3.59%,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6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14%、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87.36%和85.88%;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3.59%、规范管理率达90.35%;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99.60%;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达100%,无偿献血率和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10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100%;结核病“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模式有效推行。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了麻疹,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持续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4.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政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在市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开展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在市中医医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市中医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受到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积极引导社会办医,“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增二级及以上社

  会办医疗机构16所,社会办医机构数量达到全市医院总数的52.88%。

  2.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着力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搭建分级诊疗转诊平台和远程医学服务平台,强化分级诊疗信息支撑。我市推行的“互联网+分级诊疗”荣获国务院大督查通报表彰。

  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顺利。不断完善差异化医保报销制度,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努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县域内就诊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全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全面实施“按病种点数法”结算,全市45家医院加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顺利实现并巩固发展。

  (五)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1.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初步建立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卫生健康扶贫政策,全面实施大病救助,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全市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2.84%,大病、慢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8.31%,年度个人负担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2.预防救治齐头并进。实施大病专项救治,救治病种扩大至35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健康体检应检尽检,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3.短板弱项精准提质。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体系整合、技术下沉、机制创新、“互联网+”等措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可及性及效果。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基本解决。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依然存在一些

  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辐射能力不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水平不高,专科疾病诊疗能力不够,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仍未实现“零突破”;二是“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有待加强,将大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推进不够;三是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不够,发展方向不突出,重规模轻内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服务能力及综合水平有待提档升级;五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理念转变不到位,体系建设不完整,监管责任落实不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追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以思想破冰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破题开篇,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区域健康大数据中心、国家级区域康养中心、区域医学人才中心,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健康宜昌建设为目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以人为本发展、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智慧创新发展。以公共卫生体系改革为重点,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争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示范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

  (三)主要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80.77岁。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内。

  --每千人拥有床位数控制在8.67张以内,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3.61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不低于4.52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大于4.5个。

  --全市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5个(不含县级医院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三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85个,二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75个。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全科医生达到5人。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稳定在15%以下。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

  --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

  --持续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32%以上,15岁以上成人烟草使用流行率<23%。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建立起预防为主、医防结合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框架。加强个人自我健康管理,全面落实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推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医疗机

  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健康教育专业化信息系统。依托签约制服务模式,为市民提供群体化与个体化健康服务,实施主动、连续、系统、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健康科普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健康文化传播,打造健康科普平台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品牌,不断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五连冠”“六连冠”。以健康宜昌15个重大专项行动为基础,以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为重点,全面打造健康宜昌行动新模式、新品牌。

  (二)着力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以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宜昌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为重点,以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为目标,完善卫生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继续推进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增强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在鄂西南和“宜荆荆恩”城市群中发挥核心和区域辐射作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按不低于全省人口万分之1.75的标准配齐配足疾控人员,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建设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打造鄂西南区域卫生检验中心,加快补齐疾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短板。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设区域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促进全市卫生信息化数据互联互通、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高效的医疗与公共卫生协同机制,提升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

  (三)着力推进智慧健康医疗建设。深入推进“筑牢一条卫生专网、推行一张电子健康卡(码)、搭建一个信息平台、用活一份健康档案、实施一个小程序、探索一套智能模式、打造一个医共体、健全一套保障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精准服

  务。持续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形成数据治理闭环。有效整合各级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推进数据监测分析应用、探索实现人工智能症状监测和健康行为监测。打破行业信息壁垒,建立全民健康管理信息体系,利用跨行业、跨部门健康大数据评估人群健康状况,自动编制疾病负担报告及健康白皮书。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链接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的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智慧健康城市发展评估系统,监测健康城市建设指标,评估建设成效。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四)着力加强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彰显“山、水、绿、城”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努力构建“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基地,推进医疗服务、生物医药、健康养生协同发展。大力支持以人福医药、东阳光、恒安芙林等为基础的生物医疗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发展。加大对仿制药产业支持,促进全市仿制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打造全国知名的康养城市和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区。支持发展智慧健康服务产业,推进穿戴设备、健康管理和自我管理智慧健康系统建设。鼓励网约护理、家庭医生和家庭药师等服务业发展。

  四、推进措施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

  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

  2.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建立与县域医共体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稳步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加强乡村医生和全科医生培养,推动落实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政策。

  3.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实施合理用药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服务模式。

  4.加快建设区域健康大数据中心。推动公安、民政、人社、医保、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完善卫生健康服务管理新机制。建强卫生健康“部门小脑”,统筹市县一体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对传染病重大疫情、可疑病例监测和风险提示,打造区域疾控联防和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宜昌采供血可视化集成管理平台,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医疗业务应用,提升疑似病例和新发传染病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数据应用。加强“互联网+医疗”与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整合各级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区域性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互联互认。

  (二)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为基础,推进能力建设。按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要求,适当增加优质卫生资源总量。在人才、学科、资金、政策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重点医院的支持,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整体医疗

  救治水平的快速提升。确保创建呼吸、心血管、妇产、精神、重症、骨科、传染病7个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力争创建儿科、肾病、老年病、肿瘤、神经、内分泌等6个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围绕严重危害人民群众“323”健康突出问题,打造区域内呼吸、传染病、重症、心血管病、肿瘤等“重点专科集群”。按照“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区域内定点救治机构的传染病区实现100%达标。按照“适当超前、平战结合”总体原则,规划在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建设层流负压病房和可转换负压病区,建成后负压病房达1141间(层流负压病房132间、可转换负压病区1009间)。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

  2.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提档升级。巩固“四化”乡镇卫生院、“五化”村卫生室建设成果。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标准化建设,西陵区新建、迁建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军区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高新区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范的“三区两通道”、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发热门诊或诊室。加强城区社区医务室建设,积极打造农村30分钟、城市(镇)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创建一批湖北省基层卫生特色县(市、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入全省前列。充分发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转诊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特色科室”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医卫融合”试点。

  3.以提升医疗质量为目标,促进融合发展。加强规范化诊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加强处方监管,推进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安全性、有效性。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医疗

  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提升区域内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在主城区构建“三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务室”三级诊疗服务体系。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市优抚医院发挥专科特长,以新生儿疾病、心理和精神类疾病筛查救治为重点,促进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大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完善胸痛中心管理模式,大力推动三级及二级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学科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支持夷陵医院、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枝江市人民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

  4.以“医研企”协同创新为支撑,提升技术水平。鼓励多机构联合和跨学科融合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科研机构、生物医药企业联合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医疗健康供给侧改革。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科技专项和卫生健康领域重大科研专项的申报立项;支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应急、恶性肿瘤临床研究、职业病等防治研究、神经精神疾病防治与心理健康研究、老年性疾病研究及适宜技术的临床推广。鼓励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评价体系及合理的科技创新收益分配制度。支持三峡大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鄂西南转化医学中心建设,建立本科、研究生、博士生“三位一体”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全市医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能力。

  5.以建设国家级区域康养中心为统领,壮大健康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养生服务,整合各类健康养老、休闲养生、健康医疗、文化体育等资源,全面推广“医中办养、养中办医、医养融合、医养签约”等“宜昌模式”,依托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打造区域性医养结合中心。利用亚行贷款项目,市二医院建设市老年病医院、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市老年病护理

  医院。依托东阳光、人福药业、安琪酵母、奥美医疗、恒安芙林等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药品、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等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三)着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在城区各区设立疾控机构,科学界定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职能。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内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建设。强化社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功能,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规范设置卫生室并配备“校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企业卫生室并配备“厂医”。

  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公共场所监测哨点建设,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巩固联防联控,建立完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应急社会动员、区域联动及人员物资调集制度和流程。夯实群防群控,建立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做实重点人群精准排查、精准管控。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宣教,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分类分级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加快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建设P3实验室,打造鄂西南区域卫生检验中心;县级疾控机构要具备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市传染病医院、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加强型P2实验室,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独立P2实验室。各县(市)检测能力能满足2天内完成辖区人口核酸检测的总体目标。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建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物资管理库、应急案例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

  化平台,与全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无缝对接。

  巩固扩大血吸虫病防治成果,保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有效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上升势头,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全市肺结核发病率年递降率不低于2.9%,发病率高于100\/10万的县(市、区)年递降率不低于4.4%;肺结核死亡率不高于3\/10万。

  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允许疾控机构突破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事业发展和人员奖励。

  2.巩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创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品牌,促进妇幼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提升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积极创建爱婴医院,促进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坚持三级预防策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产前筛查与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实现数据共享。

  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惠民项目,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加强儿童近视防控,建立

  完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积极推进产后、人流后避孕服务工作,促进妇女生殖健康,加强更年期女性关爱和服务。

  3.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到2025年,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监测评估、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为主干,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进一步提升现场采样及检测、实验室分析的规范性、科学性,具备区域内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承担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市中医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县市二级医疗机构设立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负责全市尘肺病救治技术支撑,具体承担复杂疑难尘肺病患者、城区尘肺病患者的救治和康复任务;各地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负责辖区尘肺病患者救治和康复,对康复站(点)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评估考核和定期巡诊。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常住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尘肺病康复站,开展尘肺病康复、并发症预防及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尘肺病患者建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托村卫生室,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以上的村(居)设立尘肺病康复点,做好尘肺病患者的登记、随访、信息报告工作。

  提升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水平。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

  等信息“一网通”。各技术支撑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增强信息数据汇总、分析、评估能力。

  到2025年,全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0%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逐年明显下降。

  4.优化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完成市急救中心整体迁建。市急救中心事业编制不少于20人,县(市、区)急救中心事业编制不少于10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急救站,配备1台以上标准救护车(车载急救设备齐全),值班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城市地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农村地区30分钟急救圈。提高负压救护车总量,全市负压救护车数量占全部救护车数量20%以上。距离城区较远的农村地区,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优化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流程,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ICU—手术室救治”无缝衔接。建立水、陆、空院前急救协作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应急、卫生健康、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交互机制,提高应急医疗救援信息共享、综合分析、协同处理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

  5.全面提升供血保障能力。实现县市区献血点全覆盖,全市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13.5‰。大力开展血液检测、血液科研和血液紧急调度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市临床用血数据交换平台和血液组织动员招募管理系统,全面建成智慧血

  站。科学核定采供血机构人员编制,建立编制和采血量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模范引领”的无偿献血宜昌模式,持续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6.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应急职能。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肠道门诊哨点功能。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规范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疑似患者隔离和轻症患者救治工作,积极做好传染病出院患者的追踪、随访、健康管理和康复等服务。

  7.加强应急救治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治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物资储备的投入力度,确保防疫物资储备经费需求。坚持分级分类储备,压实“两级三方责任”。探索建立企业代储代管、物资周转轮换机制,落实督查约谈、定期抽检机制,健全物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物资调拨审批等相关制度。确保防疫储备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管理规范。

  (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宜昌市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支持市二医院建设全省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实施中医临床优势病种培育工程,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打造鄂西中医诊疗中心。加强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培养中医药卫生应急队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中医药康复和综合服务能力。

  2.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中医医院应急救治和参与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加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能力建设。支持社会力

  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进中医健康管理。探索融合医疗、养生、保健、康复、预防保健服务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服务有机融合。

  3.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切实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加强中医药核心价值的宣传,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应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加强中医药知识及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工作,继续开展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五)加强卫生健康依法治理。

  1.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科学、高效、职责明晰的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同考核。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坚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以宪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2.持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深入推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督察有力的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市、县、乡三级监督执法网络,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完善区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质量安全、行风建设和机构运行等方面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专家支持机制。

  3.着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全过程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社会办医审批。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

  全监管,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公立医院预算及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加强健康产业监管,着力强化医养结合、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行业信用机制、信息协同运用机制、信息化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端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着力做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争引进100名博士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造就10名以上国家、省管专家级人才,大力提高卫生人才整体素质。加强宜昌名医培养,着力推进医学领军人才和医学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医工作室造就工程,落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名医工作室团队周期性培养。建立人才政策激励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快“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复合型、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健康管理、检验检测、现场流调等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储备与培养。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全科医师特岗培训、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和大学生村医“乡管村用”等政策,夯实基层卫生人才网底。推行“县管乡用”、总量控制,继续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工程,依托三峡大学等高校,用5-8年时间培养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专业学生500名左右。放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继续落实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

  审政策,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定期按需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修培训,优先安排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医名师”评选表彰活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对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不断创新中医药诊疗方法和防治手段,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开展提升中青年医师的综合素质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鼓励有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层老中医与老药工带徒传技。加强对基层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加大家庭托育服务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大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规范实施托育服务中央投资项目,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完善人口监测制度,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力度。以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重点,大力实施暖心家园项目,全力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加强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

  (八)加强老龄健康工作。

  1.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构建综合连续、科学完善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建立完善全覆盖、可持续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按照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划适宜、功能齐全的要求,确保“十四五”期末医养结合机构床位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支持各类养老机构自办医疗机构,深化医养签约合作;鼓励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为慢病重症、失能失智、癌症终末期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和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积累城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经验。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为目标,为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五、实施保障

  (一)突出规划引领。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完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持续优化、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和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探索改革,不断总结经验,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具有“宜昌方案”或“宜昌经验”。

  (二)加强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以创建

  “党建+”特色品牌为目标,大力推进“三在”工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抓好医院党建工作为重点,推进“十进十建”建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保持违纪必惩高压态势。

  (三)完善评价体系。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健全评价体系和监测网络,及时公开相关医疗服务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对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大力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优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制度,不断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宣传推介抗疫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卫生健康人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加强卫生健康科普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大力营造人人重视健康、全民主动参与、全社会尊医重卫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附件:相关指标测算

  附件

  相关指标测算

  一、千人床位、千人医生、千人护士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按415万人推算(近年常住人口变化:2016年末413万人,2017年末413.56万人,2018年末413.59万人,2019年末413.79万人)。

  (二)床位。全市项目新增床位6458张,2019年末床位29122张,合计35580张+社会办医420张,考虑到公立医院的项目不能完全到位,推算“十四五”末全市病床达36000张,千人床位:36000张\/415万人\/10=8.67张。

  (三)医生。2019年末的医师数11507人(近年医师数变化:2016年末

  10459人,2017年10919人,2018年11308人),每年新增约350人左右,考虑人才引进、新建医院等其他因素,每年按580人计算新增,推算到“十四五”末全市医生数:11507+580*6年=14987人,千人医生:14987人\/415万人\/10=3.61人。

  (四)护士。2019年末的护士数15100人(近年护士数变化:2016年末13965人,2017年14483人,2018年14815人),每年新增380人左右,考虑人才引进、新建医院等其他因素,每年按610人计算新增,推算“十四五”末全市注册护士数:15100+610*6年=18760人,千人护士:18760人\/415万人\/10=4.52人。

  二、平均期望寿命

  平均期望寿命80.77岁。(2019年末79.75岁+0.17岁*6年)

篇三:爱国卫生“十四五”发展规划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4.01?

  【字

  号】津卫规后〔2021〕182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全市居民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天津市“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推动,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居民期望寿命连年超过81岁,从2015年的81.33岁提高到2020年的81.91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控制在10/10万和6‰以下,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指挥部坚强领导下,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状态,2.5万名医护人员统一编入医疗预备队,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并完善防控救治体系,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实现本地确诊病例清零,打赢“一船”、“两机”、“三楼”、武清人民医院、宝坻百货大楼、境外输入阻击6场重点“战役”,做到外部输入“零扩散”,本地疫情无反弹。坚持“全国一盘棋”,组织13批医疗队、1307名医疗队员及支援抗疫物资几十万件驰援湖北。天津“一药一方”在抗疫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张伯礼院士获授“人民英雄”荣誉称号;另有4个集体和10名一线医务人员荣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2.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效果显著。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和健康中国行动部署;启动19项专项行动,制定了包括40项考核指标和152项监测指标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成立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5年的17.42%提升到2020年的28.5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市获命名国家卫生区11个,创建比例达到81.25%,较“十二五”末提高了56.25%;41个镇获得国家卫生镇命名,创建比例达到40.21%,比“十二五”末提高了35.81%。市级卫生村1624个,创建比例达到45.9%,比“十二五”末提高了37.28%。整体而言,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等专项行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取得显著成效。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在直辖市中率先取消药品和一次性耗材加成,建立价格、财政等综合补偿机制,出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并推动实施。2018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我市排名全国第四。开展药品耗材供应改革,首轮“4+7”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建立以京津冀为基础、东北华北地区加盟的区域化耗材招采联盟。基层卫生改革实现突破,全部村卫生室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有效签约居民400余万人,签约重点人群260余万人,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60%。医联体建设不断深化,2个城区、5个涉农区被确定为国家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区,组建11个专科医联体,有效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诊疗占比从2015年的37.87%提升至2020年的41.68%。

  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增加优质资源总量、重点调整三级医院布局结构、整体提升区级机构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基层服务功能的基本思路,“十三五”期间,天津医院改扩建、环湖医院新址扩建、朱宪彝纪念医院、儿童医院马场院区等13个项目竣工,12个项目投入使用,在建项目14个。不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共布设26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市各涉农区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全市基本形成以5个医学中心为龙头,9个区域医疗中心、9个专科诊疗中心和远郊外围区属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较为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相比“十三五”初期,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从每千人口2.32人增长到3.14人,同比增长35.3%;注册护士数从每千人口2.19人增长到2.72人,同比增长24.2%。“三三五人才工程”(三项高端人才选拔工程、三项基层人才促进工程、五项专门人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人才选拔培养、引进补充、分类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选拔首批10名海河医学学者、50名津门医学英才和100名青年医学新锐,遴选首届180名天津名医,5年间

  全市卫生健康机构在岗职工增加2.5万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3万余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队伍短板弱项加快补齐,实施“儿科双十条”政策,千名儿童儿科医师比例达0.81人;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量达到3名,均提前超额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6.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就医感受进一步提升。聚焦“一老一小一急一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点痛点问题。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开展“百日行动”和“老年人就医服务月”,并固化为常态化制度实施。智慧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有效缓解门诊“三长一短”问题,三级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率超过50%。院前急救居于国内领先,全市急救站点由69个增加到204个,院前医疗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达100%,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保持在10分钟以内。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建成28个国家级胸痛中心,急性心肌梗死院内死亡率在全国率先出现拐点并连续6年下降,累计减少死亡2.43万人;22个卒中中心获得国家级认证,累计减少因缺血性脑卒中偏瘫致残1.46万人。服务缺陷闭环管理模式基本形成,患者投诉回复率和办结率达100%,办理满意率达92.31%。

  7.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进一步增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更加均等,我市基本公卫考核成绩连续几年位列全国前三,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99元,免费向全市人民提供2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持续巩固,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及3种重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均居全国最低行列,肺结核报告发病率连续6年全国最低。甲型肝炎连续16年、急性乙型肝炎连续5年、戊型肝炎连续8年发病率低于1/10万。麻疹发病较“十三五”初期下降了83.77%,未出现本市籍白喉病例。慢性病防治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行动,健康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达2334个。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西青区等9个区建成国家级示范区,市级示范区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大肠癌筛查、妇女两癌筛查、常见恶性肿瘤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儿童口腔

  疾病综合干预等慢性病防治项目,完成筛查700余万人次。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10.37%。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完成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建设,率先将水痘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圆满收官,5年累计惠及1927万人次,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控制在12‰以下,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精神卫生诊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共有70家机构提供精神障碍诊疗服务,精神科医生数达到5.20名/10万人,较2015年提高5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强力推动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长效扶助关怀机制,一次性救助金制度落地。

  8.中医药传承创新迈上新台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功召开天津市中医药大会,并印发《天津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建立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以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龙头,以市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医学中心,以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以基层国医堂为网底的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充实,我市现有中医药专业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4人,岐黄学者4人,天津市名中医71人。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获批全国仅2家的“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中医药大学组分中药实验室获批全国第一个中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

  9.国家战略在卫生健康领域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共建共管+资源共享”模式,在津成立首个“国家医学考试协作中心”。全力推进资源共建共享,43项医学检验结果和20项医学影像资料实现京津冀互认共享。高质量完成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任务。打造“组团式”医疗帮扶、县级医院结对全覆盖、“村村好”健

  康服务工程、远程医疗合作四个健康扶贫天津模式,实现从村级卫生室到区域重点医院对口帮扶全链条,有效助力受援地区整体医疗水平稳步提升,健康扶贫“天津模式”被原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充分肯定。2名个人、3个集体分别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同志荣获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开创新时代卫生援外新局面,推动援外体制机制持续创新,5年累计组派援外医疗队8批236人次,多次获得受援国政府荣誉勋章。承派我国政府首批赴非抗疫医疗专家组,代表我国政府率先驰援西非国家布基纳法索和科特迪瓦,积极助力全球抗疫,共筑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10.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建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党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在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优秀,获得市委通报表扬。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彰显,出台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打造横向联动、上下贯通机制。全市卫生健康战线2066个党支部投入疫情防控,成立一线临时党支部167个,2万余名党员主动申请进一线,火线发展党员309名,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大健康”治理格局,强化全生命周期、全行业管理,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进入加快建设“一基地三区”和“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关键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社会引领和支撑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十四五”期间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面临新挑战。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

  发和持续流行,我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短板和弱项更加凸显。全市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进程加速,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波动下降;同时,不同区域发展进程的差异,对人口数量和分布影响较大,对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和资源优化配置要求更高。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迅速,要求卫生健康领域加快做好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更加注重提升健康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更加优化服务体验。

  “十四五”时期,伴随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当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尚存在不足,基层和中医医疗机构的千人口床位指标尚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千人口卫生人力资源指标大多落后于其他直辖市。区域间资源要素配置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床位和人力资源仍然集中在市内六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学历及专业分布不均衡;重点及优势学科建设领军人才不足,紧缺专业学科建设相对滞后。二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尚不健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管理机制建立存在不足,市、区两级疾控机构事权归属、管理不同,缺少上下联动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不稳定,面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同时,基层网底队伍与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相对老化滞后,各区级疾控机构病原体快速检测水平参差不齐,且与先进省市有一定差距。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尚不彻底。当前,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协调推进机制仍不健全,各种职责管理权限过于分散,降低了社会治理效率。重医轻防现象仍然存在,大多数医院仍是经验型和粗放型管理,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内部管理还需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相对滞后,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较弱,分级诊疗成效不够显著。四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与人工智能应用、互联网医院建设运行、线上医疗服务等方面尚未形成体系,需加快探索完善;我市已经建成全市数据中心并建设有公卫、家医、妇幼、传染病报病、免疫规划、中医馆、爱卫、后勤管理等

  业务系统,但各业务系统功能较为单一,系统之间相对独立,没有缜密的联系和承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缺少信息互通互联,机构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尚未形成,导致众多“信息烟囱”、“信息孤岛”,需建立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市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能力提升为主线,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天津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促进健康。把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保障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预防为主,中西并重。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落实疾病三级预防策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根据城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需要,以基层和资源短缺地区为重点,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与时俱进,将改革创新贯穿其中,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集中研究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卫生健康发展全局的重点

  难点问题,找准改革突破口和体制创新着力点,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模式转变。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关注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更要紧紧围绕长期性、战略性、深层次的重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明确战略举措,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指导性;加强规划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的前后衔接,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三)天津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建立物资保障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全面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优质资源配置的均等化,合理调控总量,优化配置结构。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医疗服务。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内涵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创新和中医药文化传承交流,坚持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康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健康服务更加注重质量和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针对本市居民,结合人群疾病特征和就医特点,优化医疗救治和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我市医疗专科特色优势,服务京津冀及全国各地人民,打造医学新高地。

  ----健康服务模式持续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下发挥多方共治,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机构间的分工与协作,事业和产业相互促进,加强智慧健康服

  务,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供给。

  主要指标:

  领域指标2020年

  指标值2025年

  指标值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人均期望寿命(岁)81.9182.38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6‰5‰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10/10万8.5/10万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8.52%31%预期性

  健康服务资源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4.365.5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143.5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2.724.0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34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人)1.75≥1.75预期性

  医护比1:0.91:1.15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29%左右29%左右预期性

  健康服务过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90%约束性

  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90%90%约束性

  城乡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80%预期性

  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80%预期性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90%90%约束性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40预期性

  健康服务结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95%约束性

  重大慢性病早死率较2015年下降10.37%较2015年降低20%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减少15%预期性

  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81.25%100%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社会健康管理

  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健全各级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组织体系和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办事机构及人员配置,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平台建设,优化模块设计,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深入推进各类卫生创建。紧紧围绕卫生创建重点任务,严格督促落实各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提高人民满意度。完善卫生创建市级专家库,不断创新手段,强化评审指导,实行抽查评审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加快国家卫生区镇、市级卫生村创建进度,逐步实现国家卫生区镇全覆盖,市级卫生村比例达到85%以上。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估。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提升环境健康监测能力,全面提升水质监测和突发饮水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全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点位街镇覆盖率达到100%。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大项目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聚焦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监测不同区域空气污染对居民产生的健康影响及变化趋势,定期评估健康风险。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继续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2.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区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三级健康教育体系。优化健康教育机构

  及人员配置,强化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升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水平。构建健康信息发布、传播及审核机制;倡导媒体开设健康科普栏目。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开展涵盖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内容的专项行动,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大力普及中医健康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以及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不断提高运动健康嵌入医疗服务的深度。

  建立健全健康天津行动全民参与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公共卫生科学素养,增强全民公共卫生防疫意识,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辨别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及公众全面参与机制。加强典型宣传,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健康促进良好社会氛围。

  (二)构建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1.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优化完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完善分工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落实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措施。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分级分类组建疾控应急队伍。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疾控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长效机制,稳定疾控队伍。建立疾控机构编制数动态管理机制,合理确定疾控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医防协同的基层基础。逐步建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医防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完善慢性病发病、死亡病例信息登记和监测体系,掌握我市居民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相关危险因素水平,评估慢性病疾病负担及其影响因素,为慢性病预防控制提供循证的数据信息。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新发展。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兼顾平时和突发重大疫情时的双重需要,科学布局,加强传染病防治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现有传染病医院防治能力。打造天津市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预检中心、教学培训(实训)中心和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四个平台,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应对以及传染病的归口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新冠、霍乱、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监测防控。多举措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肺结核病发病率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减轻因病毒性肝炎导致的疾病危害。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我市艾滋病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和心理健康促进。完善精神卫生三级机构体系建设,加强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功能,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推动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开展全科门诊精神科特色诊疗服务,健全全市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网络;加强机构间相互衔接,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精神病院医联体。强化对合并躯体疾病的精神病患者的会诊和救治能力。鼓励并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动员全社会参与,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常

  见精神障碍患者识别管理,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免疫规划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加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建设,根据服务人口合理增设接种门诊,调整服务区域,增加接种服务时间,所有示范接种门诊实现智慧化管理,确保接种安全,提高疫苗接种率和工作效率。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完善面向群众的在线服务。

  加强地方病监测。扩大地方病监测范围,从重点人群向全人群延伸,更加全面反映我市群众健康状态,监测范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评估我市科学补碘和改水降氟等地方病防治措施落实效果。结合国家精细化补碘策略,探索适宜我市特色的地方病防治宣教模式,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地方病防治健康素养。

  2.加强卫生应急管理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行政管理职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专职队伍,培养卫生应急管理人才,建设我市各级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应急规范化管理,构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以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控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完善涵盖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平急结合”的全市重大传染病等疾控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建立功能完备、整体联动、数据共享、即

  时响应的传染病监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对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水平。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实现发热门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行动轨迹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基层“哨点”建设,夯实基层防控网底。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完成卫生健康系统生物安全防护三级(P3)实验室建设。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部具备独立开展核酸检测的能力,鼓励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建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组成的病原检测体系和联动机制,大幅提高检测能力。加强区级疾控中心病原体快速检测平台建设,提升区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和基因溯源技术,提高化学性中毒非靶向筛查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能力。

  完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要按照“储备法定、规模适度、分级多元、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立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信息储备等管理机制,提升储备效能。

  (三)健全系统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实施委市共建,打造区域医疗服务高地。推动落实委市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优势资源的横向和纵向整合。推动委市共建12个医院分别建设综合类、呼吸、心血管、神经、肿瘤、妇产、儿童、传染病8个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努力创建血液病国家医学中心。合理设置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含综合和专科),充分发挥市级医学中心和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国家级专项工程项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工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市级医学中心、市级区域

  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整合驻津和天津市区域内高等学校与医院资源,推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助力“津滨双城”发展,推动优质资源均衡布局。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突出疾病诊疗专业特色。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市第五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医学中心。推动天津中医药大学与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向滨城倾斜助力,支持合作共建大港医院,推动中心妇产科医院滨海院区建设,推进市肿瘤医院滨海医院(滨海新区肿瘤医院)建设等。推动滨城相关医疗机构与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国家级优势资源对接,推进临床科研工作,支持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工作,推进“细胞谷”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双轮驱动,提升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发展社区医院,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加强门诊和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检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高质量、高水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质量,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发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控中心作用,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全力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继续做好“1+6”急救体系建设。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资源共享、装备互济的立体“120”院前急救联动

  机制。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意见,根据服务半径和急救需求布局急救站点和救护车辆。继续落实院前医疗急救“三统一两明确”要求,加强急救中心及分部、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建设,优化人员、车辆配置,保持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100%、接报至到达现场平均时间10分钟内。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以及中毒检测和救治中心建设,织密网络布局、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急救服务水平。依据《天津市医院急诊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逐步建立完善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急诊急救体系。推动我市急诊急救体系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健全护理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改革政策的杠杆和指引作用,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注重专业能力培养,完善护理管理人员及专科护士分层级培训体系,促进学科发展;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向纵深发展,夯实基础护理质量,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提高科学化质量管理水平,以指标体系为切入点、以专业标准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临床问题为导向,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改进临床护理实践,促进护理高质量发展。

  加强感染疾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平急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相统一的原则,以定点医院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定点医院提升改造、中心医院标准化建设、骨干医院能力提升、基层哨点医疗机构功能强化,形成覆盖全市的感染疾病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控和管理,既满足平时感染疾病医疗救治需求,又做好应急感染疾病医疗救治储备,全面提升我市感染疾病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康复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逐渐完善规范化、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市级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加强器官康复和重症康复能力建设。逐

  渐形成以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龙头,市级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为技术核心,区级康复指导和培训基地为基础,精神病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为补充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开展照护康复和重症早期康复为基础的康复学科体系建设,引领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四)保障人民生命全周期健康

  1.强化人口监测与研判

  加强人口监测。落实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加强生育、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情况监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家庭规模变动、类型、结构以及生育养育服务需求等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丰富和完善人口监测重点指标。落实国家人口监测点工作安排,科学研判人口与家庭发展状况及变动态势。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家庭业务系统建设,整合育龄、出生、死亡、婚姻等数据,改革完善信息采集、变更机制,增强数据汇总查询、监测分析、层级监管、决策支持、共享开放等功能,强化对人口与家庭发展的决策服务支撑。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服务管理,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建立健全政策配套、服务保障、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和留守人群,促进社会融合。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增强政策配套衔接及生育政策实施情况监测,准确研判生育水平变动态势。

  落实计划生育扶助关怀机制。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持续做好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健全“医、养、扶、慰”四位一体的扶助体系,进一步落实经济扶助、医疗扶助、养老保障和社会关怀。

  2.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强化危急重症救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深入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推进妇女疾病防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实施25项政府惠民项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本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规范,推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合理规划发展托育服务事业,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做好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3.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制定符合天津市职业健康特色的地方标准。推动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制,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和辐射岗位的防范管理为重点,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健全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主的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完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市、区和乡(街镇)三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推进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改革,创新职业病诊断鉴

  定机制。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4.促进健康老龄化

  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优化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不断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

  优化老年人全周期健康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持续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五)全面推进中医药能力传承创新发展

  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重大疫情中的作用。推进天津市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天津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治未病中心,实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全覆盖。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推广治未病服务至医院临床科室,融入疾病诊

  疗全过程。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治未病服务包”,推广5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到2025年,100%的家庭医生团队可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在新冠肺炎、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组建中医疫病防治队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做好应对重大疫情防控的人才队伍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中医应急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抗疫有效经验挖掘等关键技术研究。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做优做强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以及中医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骨伤、中西医结合外科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以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为依托,辐射带动本市中医药特色专科协同发展,提升中医专科诊疗服务能力。选取试点医院,探索建立优势病种中医会诊制度。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成果转化和推广。

  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加强天津市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支持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大力推广中医康复方案和中医非药物康复疗法。到2025年,推广不少于5种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推广《新时代“国医堂”高质量发展天津共识》,深入推进基层“国医堂”标准化建设。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适宜技术。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开展执业活动。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与科技创新。系统布局市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天津市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培育基地。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聚焦优势病种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重点领域开展的临床和基础研究。发挥天津市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作用,建立中医药循证

  体系数据库,支持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

  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建设。支持建设天津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中医药文化主题展馆。推进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支持创作一批优秀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

  (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

  提升全市医疗管理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评估管理模式,通过强化对医疗机构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追踪评价,建立动态管理模式。实行各质控中心、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以及综合监督“三驾马车”并行的管理模式,全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功能,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数据分析,提供卫生管理决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提升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水平。构建市、区、院、科四级质控体系,按需扩大学科和专业覆盖面,发挥质量控制作用。持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持续推行日间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效率。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推动药品与医用耗材合理使用。完善采供血机构与献血点布局,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临床用血的基本平衡。配合市医保局做好按病种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评审评价。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改进医院评审评价方法和模式,推动医院评审评价由主观定性、集中突击为主向客观定量、日常监测为主转变。建设集医疗服务能力指标、医疗服务效率指标、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医疗安全管理指标等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精细化、科学化发展。

  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诊治能力。以内涵和质量建设为重点,坚持学科、人才、项

  目和成果技术综合发展,全面带动先进卫生技术的传承发展和成果转化。以服务本市重大公共卫生需求为导向,提升本市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加强感染疾病、重症医学、呼吸、麻醉、院内感染防控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和临床救治专家库,加强危重症病人救治和护理骨干队伍建设,建立ECMO市级技术团队和重症护理培训基地。充分发挥临床营养和护理、心理治疗等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的作用。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鼓励药学、护理等团队参与多学科联合诊疗,推进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居家护理服务,推动医、药、护、技四支队伍的协同发展。探索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法,建立以能力、质量、安全、效率为核心的评估体系。

  深化推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巩固我市“百日行动”、“老年人就医服务月”活动、“微笑服务行动”等成果,升级加力改善医疗服务措施,开展“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老年人智能就医和健康管理的障碍,做好老年人入户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总结固化成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巩固并健全投诉管理制度,完善投诉管理体系,规范投诉管理流程,建立投诉管理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

  (七)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有效承接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有效吸纳河北等地赴京就医需求,做大做强全市医学中心,建成与北京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科医学中心和专科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明显的面向京津冀区域提供疑难危重症及专科诊疗服务优势,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得到巩固加强。巩固完善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机制,使京津冀三地在医疗服务、学科共建、人才交流与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健康

  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合作持续深化,有效推动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人员有序流动,充分发挥天津在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中的骨干作用。落实我市对北京和河北医师、护士单向认可制度,执行并推进京津冀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在健康体检、营养、康复、高压氧等方面扩大质控中心合作项目。

  (八)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加快推进多元办医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儿科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扩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参与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职称评定和医疗机构评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着力发展健康产业。以静海区为示范区,聚焦健康产业,强化创新要素集聚、高端生产制造、健康生活示范,引进培育优质企业,创新国际化医疗康养机构合作模式,带动京津冀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体检、疾病治疗为主的实体型高端医疗园区,开发和推介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

  (九)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和医院的关系,推动实现管办分开和政事分离。各级政府承担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完善政府办医体制,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实现公立医院“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公立医院制定落实各

  项管理章程制度,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行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管理,根据公立医院的规模和医疗特色、床位数、门诊量等因素,合理核定各医院人员控制数额。支持滨海新区等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管理。实施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收入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强度、高层次人才、临床一线倾斜,体现技术劳动服务价值,调动人员积极性。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考核方式方法,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主导地位,全力推动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坚持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坚持三医联动,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坚持目标引导,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坚持多措并举,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作用,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联体建设。以行政区为单位,网格化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学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专科优势,继续扩大专科联盟建设,并逐步向薄弱和短缺学科倾斜。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

  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二三级医院、民营机构和退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多种形式适合签约者需求的签约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重点人群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合理确定和收取签约服务费。健全以签约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为重点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与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在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增加中医治未病服务内容。

  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工作,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水平。以医疗服务监督为重点,依法监督医疗服务执业行为和公共卫生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各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加强基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规范化培训。提升信息化监督执法水平,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监督执法的应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诚信档案、随机抽检、分级分类等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十)完善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保障

  1.加强卫生人才发展建设

  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启动实施天津市中医药杰出人才培养方案,发展中医特色技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西学中”人员规模,提升中医、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大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力度。实施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紧抓引才窗口机遇期,充分释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才聚才活力,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实施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和天津名医遴选计划,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科技创新发展和临床技术传承,逐步形成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结构分布合理、素质能力优良的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

  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本市公共卫生和急需紧缺专业需求为导向,结合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点,鼓励支持用人单位用好用足相应倾斜政策,加强对全科、精神科等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充,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进卫生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以能力、业绩、社会认可等方面为主导的评价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市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导向。优化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一步拓宽疾控人才发展空间,更好地支持疾病控制和疫情防控工作。

  2.完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医学学科建设。推动打造“高峰”学科。以内涵建设为重点,通过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和发展肿瘤学、血液病学、器官移植、神经外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心血管病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和领域,稳定支持重点平台、重点科研创新团队的发展,着力提升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夯实薄弱紧缺学科。逐步强化康复医学、全科医学、急诊和重症医学、儿科学、精神卫生学等重要薄弱学科的建设,坚持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以学科建设带动人才培养,以项目研究完善学科体系,大力促进薄弱学科成长。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学科。以我市疾控管理体制优化完善为契机,以服务本市重大公共卫生需求为导向,推进预防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快传染病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学、妇幼卫生与儿童保健学、卫生检验学、输血医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循证医学、卫生经济学等学科发展,提升本市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打造科研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加强国家(包括共建中心)、分中心和市级中心

  的建设,坚持临床需求导向,以规范化诊治为目标,加快推进中心自身能力建设和协同创新网络的发展,加强与国家平台对接。积极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挥区域共建机制的作用。发挥区域优势,利用委市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契机,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能力建设,提高区域卫生与健康协同创新能力。鼓励先行先试,推动我市重点区域的卫生与健康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型升级。

  打造资源协同发展平台。整合转化医学科技研发资源,以医疗机构为主体,打破学科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开放协同的多部门多学科研究力量和技术平台,统筹推进基础研究、研发应用、临床实践、卫生政策等领域的转化型研究,提高成果转化效率。以技术市场、资本市场和人才市场为纽带,以资源开放共享为手段,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促进医产学研紧密结合,建设一批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医研企”协同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团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加大科技创新发展保障力度。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创新、学科和人才建设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有利于创新资源向卫生健康科技汇聚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学术权威的专家库和专家评审机制。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院、疾控、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与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科研人员倾斜,充分体现其创新与转化的价值。强化目标绩效监督管理,严格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

  3.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以落实智能科技和数字化战略各项要求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通过广泛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聚焦“互联

  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卫生健康领域新技术融合,努力建成完善完备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三大体系,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

  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和规范“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打造高质量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资源和支撑体系。持续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智能化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推进业务协同。构建电子病例、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优势,规范全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形成线上咨询、诊疗、预约检查、送药上门全链条的服务模式。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居民健康信息服务。

  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加快建成安全、可用的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共享和创新应用,重点支撑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卫生服务监测分析、智慧化预警监测服务、临床专病科研创新等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

  促进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完善“政、产、学、研、用”协调机制,遴选支持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项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智慧服务、智能化管理、智慧健康、数字健共体、医养结合、5G智能医疗、医疗人工智能等方面开展创新应用,打造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促进智能技术与卫生健康事业融合发展。

  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基础支撑,形成智能健康与医疗、智能科技创新、智能产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多方协调共洽的生态系统。

  (十一)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推进卫生健康依法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完善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完善地方公共卫生法规体系,推进传染病防治、院前医疗急救、中医药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有关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各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细化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规划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规划的约束力。贯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方针,加强部门之间合作,合力推进健康天津建设。

  (二)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完善卫生健康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强化卫生健康投入,调整和完善财政投入结构,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各区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政府卫生健康投入的各项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实际的政府投入实施办法,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基层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公立医院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卫生合作。推动建立全方位、高层次的国际平台与合作机制,促进卫生专业人才交流与发展,培育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有关活动,提升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高质量推进健康帮扶工作,坚持“四不摘”原则,持续提升结对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其他省市卫生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监测与评估

  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充分发挥评价评估和专家智库作用,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确定任务部分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进行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执行力。对各地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