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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12篇

时间:2022-11-25 15:25:08 来源:佳谦文档网

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12篇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按照邵店镇人民政府要求,牵涉去年15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必须在7月14日前,发放给贫困户。  村集体经济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12篇,供大家参考。

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12篇

篇一: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按照邵店镇人民政府要求,牵涉去年15个村的集体经济收益,必须在7月14日前,发放给贫困户。

  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如下:发放对象范围:1、取消户不得享受;2、没走程序纳入系统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得享受;

  下一步拟删除的户:共户人不得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红。

  3、要着重考虑家有患大病的、大学生的、重度残疾人等特别困难的贫困户。

  发放原则:1、按照县攻坚办要求,不得将集体经济收益平均分配。

  2、村委召开“四议”决定分配等次,原则上设A、B、C三个等次,各等次之间相差额度要在100-200元内。A、B、C三个等次贫困户所占比例原则上分别是10%、20%、70%,也可根据各村贫困户的贫困状况适当调整比例。

  村委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设定。等次涉及贫困户:

  个等次,分别是:

  等次涉及贫困户:

  等次涉及贫困户:

  3、

  村委必须按照镇下发的表格格式填写,并要求填

  写户主及其身份办理的农村信用社卡号,用其他人卡号的,

  必须经贫困户户主同意,钱打到卡上后,必须让贫困户户主

  或其家庭成员签字认可并存档。

  4、村委要将会议研究结果及实施结果进行张贴公示并

  拍远近照各一份存档。

  2017年6月25日

  

  

篇二: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表六)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个第1页

  项目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加:发包及一、经营收入

  上交收入

  1168.09

  2199.363.46

  41.2781.53.4

  155.0913

  94.7347

  投资收益3

  减:经营支出

  423.150.3

  16.856

  管理费用

  其中:干部报酬

  5373.0724.5164.4884.911533.2420.92132.1344.51121.4

  6190.152351.486.31733.24

  21

  191118.12

  二、经

  -28.77-21.35-64.48-43.64-7-31.74-17.5-21200.849.5-11-21.4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表六)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个第2页

  项目单位

  三、本年收益

  加:年初未分配收益

  其他转入

  四、可分配收益

  五、各项分配

  1、提取公积公益金

  2、提取应

  3、

  付福利费资

  代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合计

  811.1

  612.96

  3566.16

  4990.22

  3884.47

  43.84

  114.25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10.429.08166.95311.4523.53155389.999.712

  146.9634.2123.415.594-12264.81194

  216505.29450335.71526.9129.5176923.5522715161.2

  373.36568.58640.35354.3542.3652.033331578.34355.731161.2

  238.8535.79450339.71533.2420.1330.721019.9122728161.2

  23.3

  46.335.1-5.8911

  10102.25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表六)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个第3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七、附报指标

  1、汇入本(1)、当年无(2)当年有

  表村数

  收益的村

  收益的村

  其中:有集体经营

  收益的村

  22857137591178576

  23121

  41

  6

  2473613755107857

  256961375567857

  ①集体收益5万元以

  下的村

  其中:集体收益1万元以下的村

  ②集体5-10万村

  26

  27

  48

  15

  5

  5

  5

  1

  11

  2

  1

  1

  5

  5

  5

  5

  6

  1

  3

  5

  7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统计表(表七)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第1页

  项目

  单位

  一、流动资1、货币资2、短期投3、应收款

  产合计

  金

  资

  项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11526.4134.56145.79221.3961.591537.4388.28690.66128.73

  21105.05134.5632.79190.3514.599.1231.932.28558.431283

  3

  4

  420.65

  11331.04475.885.586132.23

  资4、存货

  5

  产

  二、农业资1、牲畜2、产合计(禽)资产

  630

  730

  30

  30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统计表(表七)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第2页

  项目单位

  (1)固定资产原价

  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

  (2)减:累计

  折旧

  资产

  (3)

  (4)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净值

  清理

  (5)在建工程

  3、其他资产

  四、

  资产

  流

  总计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125034.433551024149.89106932696259502.5475098162

  N162

  162

  1352028176

  10752821

  802

  144514.43327848149.8996857668238502.5467096162

  15

  16

  17

  18

  1076.26142.127297.93

  5

  461.56

  993.79

  2

  331.03139.02850.05

  2

  157.59

  1

  316

  1188

  3.1

  738.53

  326.28

  4

  429.23

  1622.43

  7

  698.7

  1

  99

  162

  3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统计表(表七)

  填报单位:勐海县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站

  单位:万元第3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4、应付福利费

  二、长期负债合计

  1、长期借款及应付

  款

  2、一事一三、所有者议资金权益合计

  1、资本

  2、公积公3、益金

  23

  24

  25

  26

  27

  28

  29

  487.15

  300.17

  186.98

  6238.07

  2800.7

  2332.62

  110

  461.56

  327

  134

  733.79

  544

  157

  32.

  111.75

  37.17

  74.58

  715.51

  195.42

  329.74

  190

  142.29

  124.7

  4

  13.

  166.4

  53

  112.4

  1022.6

  875.48

  138

  9.1

  737.53

  688.1

  17.4

  31.

  277.28

  247

  28

  2.2

  210

  210

  1334.61

  778.18

  587.9

  459.2

  128

  99

  96

  3

  126

  126

  单位负责人:陈祖明统计负责人:皮海华填表人:李愈春5日

  报出日期:2009年2月

  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户、亩、件第1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一、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

  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

  积

  1、耕地归村(原生产大队)所有的面

  积

  2、耕地归组(原生产队)所有的面积

  3、其他权属的耕地

  面积

  三、家庭承包合同

  份数

  四、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份数

  五、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合同份数

  六、农家庭承耕地流总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55131711763

  711763

  53685526012005

  28756

  4232

  91758

  91758

  4232

  4410

  10414123215

  123215

  1010010100

  6297

  53499

  53499

  6014

  6014

  3331

  81138

  81138

  3331

  3331

  4624

  49863

  49863

  4498

  3935

  483

  9855

  4669

  76016

  76016

  4742

  4043

  68

  7775

  4561

  48062

  48062

  4052

  4052

  385

  1295

  6140

  45306

  45306

  6213

  6213

  498

  3062

  3830

  25617

  25613

  3645

  3645

  508

  6219

  3986

  73567

  73597

  3986

  3986

  63

  550

  3047

  43692

  43692

  2872

  2872

  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统计表(表八)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户、亩、份

  第2页

  项目5、入股6、其他七、实行八、

  九、

  十、十一、十二、其中:涉十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146777

  6777

  形式

  152227

  129584191

  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

  面积

  16314314

  机动地面积

  1736

  其他承包方式发包的“四荒”等其它农

  用地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数

  N1

  18

  1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人

  员数

  N23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数

  202

  及妇女权调

  益引发的村

  土地承包承

  纠纷数

  纷

  211611

  3

  36

  1

  3

  2

  2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统计表(表九)

  填报单位:

  项目

  单位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

  一、已审单位数(个)

  其中:违纪单位数

  二、已审单位资金

  总额(万元)

  其中:违纪金额

  三、贪污案件数(件)

  其中:万元以上贪污案件数

  四、贪污金额总数(万元)

  其中:已退赔金额

  总数

  五、受分人数(人)

  1

  2

  3

  4

  5

  6

  7

  8

  9

  950

  4135.92

  83

  113

  169

  993.79

  81

  850.05

  75

  96

  113

  1188

  89

  103.5

  71

  238

  93

  558.43

  打洛

  56

  布朗山52

  勐往

  57

  县站

  11

  7991216299.15

  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表十)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万元、人、人次

  第1页

  项目

  单位代号

  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县站

  (一)、其中:地级行政

  1

  2

  一、农经机构设置情况

  (二)、其中:县级行政

  (三)、

  乡(镇)1、单独

  级

  设置

  3

  4

  5

  1

  1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综合设置

  1111111111111

  其中:与农技推广综合设置

  (四)、

  未建机构已有人员

  二、农经人员

  总数

  的乡(镇)

  6

  7

  56

  2

  8

  9

  2

  3

  4

  3

  7

  5

  2

  2

  9

  (一国家部编人

  853286234375229

  平衡关系:7=8+16

  农经机构队伍情况(表十)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万元、人、人次第2页

  项目

  单位代号

  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其中:(1)、高级农经师及相

  (2)、农经师及相应职称

  (3)、助理农经师及相应

  应职称

  职称

  (二)、非国家编制

  人数

  13

  14

  15

  16

  4

  23

  3

  1

  6

  1

  1

  3

  2

  1

  1

  2

  1

  4

  5

  其中:1、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人

  数172

  2

  2、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三、农经训人次

  18

  19

  1

  2121

  72

  266

  1

  268

  158

  163

  100

  248

  310

  60

  340

  100

  平衡关系:7=8+16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

  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

  合计

  (一)专业合作社其中:

  合计已按《登记条例登记》

  1

  2

  3

  9

  8

  (二)专业协会

  41

  (三)专业

  联合社

  5

  3

  3

  2

  2

  1

  1

  1

  1

  (四)专业

  联合会

  6

  合计

  722081214263

  110347

  (一)专业合作社1、

  合计农民成员

  81861

  91861

  1214

  263

  263

  110

  110

  打洛

  1

  1

  布朗山

  1

  1

  勐往

  136

  136

  136

  138

  138

  138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三、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合计

  (一)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

  (二)专业协会带动非成员

  农户

  14

  15

  16

  870

  795

  75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

  (一)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专业合作组织数

  合计

  其中:农业部

  扶持

  财政部省(区、地、市、合计扶持市)扶持县扶持

  17

  18

  19

  20

  21

  22

  6

  1

  5

  80.5

  120

  120

  2

  2

  49

  535

  535

  2

  2

  17

  30

  30

  1

  75

  75

  50

  50

  1

  60

  60

  1

  9

  1

  5.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五、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单位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其中:1、种植业粮食产业2、林业

  26

  27

  28

  2

  1

  1

  11

  (一)按行业划分3、畜牧业

  合计生猪产业奶业

  29

  30

  31

  2

  1

  1

  4、渔业5、服务业

  32

  33

  2

  1

  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二)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

  (三

  单位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

  3、仓储服4、运销服5、加工服6、农机服7、技术信务为主务为主务为主务为主息为主

  38

  39

  40

  41

  42

  2

  1

  1

  8、其他

  4322

  1、农民

  2、企业代

  其中:基层供

  表

  社代表

  44

  45

  46

  7

  1

  3

  2

  11

  布朗山

  1

  勐往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一)统一组织销售

  农产品

  51120

  其中:出口产品总值

  52

  统一销售成员产品80%以民专业合作

  社数

  53

  (二)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口总值

  54

  统一购买比例达80%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数

  55

  六、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情况(三)(四)(五)

  培训执行农产建立农产成员和农品生产质口质量安

  民数量标准的全追溯制专业合作度的专业社数合作社数

  56

  57

  58

  565

  (六拥有注商标的业合

  社数

  59

  120

  500

  65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七、专业合作社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一)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净值

  (二)负债总额

  65113

  66100

  6718

  47

  35

  1

  12

  12

  2

  22

  21

  3

  12

  12

  7

  20

  20

  5

  其中:银行贷款

  余额

  (三)所有者权益

  其中:出资总额

  其中:农民成出资额

  68

  69

  70

  71

  95

  27.5

  17

  46

  4

  4

  10

  5.5

  4

  19

  7

  7

  5

  3

  2

  15

  8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表十一)

  项目

  单位

  合计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

  75741525

  18

  八、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情况

  九、

  (三)盈余

  其中:1、弥补亏损

  总额

  76

  2、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总额

  776.5

  3、盈余返还总额

  7827

  4、红利总额

  1、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专

  业合作社

  2、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的专业合

  作社数

  79

  80

  81

  4

  3

  2.5

  6

  1

  1

  10

  2

  2

  1

  8

  1

  打洛

  9

  1

  3

  1

  布朗山

  7

  1

  勐往

  省表一:云南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第1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一、已实行财务公开单位

  合计

  1、村民委2、村民小

  员会数

  组数

  二、已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并开展活动的单位

  合计

  1、村民委员会数

  2、村民小组数

  其中:1、按月公布的

  (1)村民(2)村民委员会数小组数

  1101890182888012210078101615957

  285713759117

  8576

  3933831698175113897193565251

  483090

  888012210078101565857

  5677

  7591178

  76

  676383

  8175113897193565151

  71

  1

  86

  6

  省表一:云南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情况统计

  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第2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四、公布方式

  其中:1、张榜公布的

  2、口头(广播、公议)公布的

  3、张榜并且口头公布的

  1、

  (1)村民委(2)村民小(1)村民委(2)村民小(1)村民委(2)村民小(1)村

  员会数

  组数

  员会数

  组数

  员会数

  组数

  员会数

  1314

  5171

  14100

  3113515

  15223

  595

  1629729

  7511356

  24

  17482137

  1775

  6

  185223516981

  2718033

  51

  19857137591178576

  省表二:云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第1页

  项目

  一、基本情况

  二、财务管理模式情况(一)委托代理制

  1、乡镇数2、村委会数1、村、组账目、资金委托乡镇管理

  2、村、组账目委托乡镇管理

  3、村级镇管理,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11111111111111

  2857137591178576

  (1)涉及的乡镇34

  (2)涉及的村4

  424

  (1)涉及的乡镇5

  1

  (2)涉及的村

  6

  (1)涉的乡

  7

  1

  182

  7

  1

  3

  1

  89

  1

  7

  93

  37

  1

  6

  省表二:云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个第2页

  项目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

  二、财务管理模式情况

  (二)村级(三)其他财务自行管理的村数

  三、村集体资金总额

  其中:代管资金总额

  四、实行财务管理电算化情况

  (一)在乡镇级实行财务管

  理电算化

  (1)涉及(2)涉及

  的乡镇

  的村

  (二)村开展电算管理的村

  11

  12

  13

  14

  15

  16

  17

  117

  1136.03

  880.81

  1

  7

  7

  134.56

  32.79

  32.79

  190.35

  190.35

  1

  7

  75

  1

  5

  61.07

  60.24

  15.83

  1

  558.43

  558.43

  打洛

  布朗山

  23

  勐往

  7

  129

  39

  12

  情况统计表

  省表三:云南省一事一议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万元、万个、吨、个

  项目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一)一事一议筹资

  第1页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合计

  11007.565655.1374.7223.731655.89

  164.3187

  1163.82

  1、道路筹资

  2、水利筹资

  3、植树造林筹资

  4、人畜饮水筹资

  5、环卫设施筹资

  6、文体筹资

  2881.865053.2172.6423.7296.8739.97134.7160

  371.661.922.08

  15.611.9216.6

  4

  5

  6

  7

  32

  3

  4

  3

  9

  4

  23

  1139.77

  17.48

  省表三:云南省一事一议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万元、万个、吨、个第2页

  项目单位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二)一事一议筹劳

  2、水利3、植树

  筹劳

  造林

  筹劳

  4、人畜饮5、环卫设水筹劳施筹劳

  6、文体设施筹劳

  7、其他筹劳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

  其中:以

  合计

  物形式进奖补的项

  代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2.2851

  0.4

  0.12

  0.03

  0.25

  76

  勐满001

  0.7

  0.2

  0.1

  0.1

  勐遮

  勐混

  0.11

  15

  格朗和

  勐宋

  0.09

  0.08

  0.02

  0.03

  0.03

  5

  西定

  0.37551

  0.03

  0.03

  勐阿

  15

  勐海镇

  41

  打洛

  布朗山

  0.8995

  勐往

  0.11

  0.09

  0.09

  省表三:云南省一事一议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万元、万个、吨、个第3页

  项目

  单位代号合计

  勐满001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1、道路建设项目

  2、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2230

  233

  3、植树造林项目

  24

  4、人畜饮水项目

  255

  5、环卫设施项26

  勐遮

  勐混

  7

  2

  格朗和

  勐宋

  5

  西定

  勐阿

  7

  1

  5

  勐海镇

  11

  打洛

  布朗山

  勐往

  省表三:云南省一事一议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单位:万元、万个、吨、个第4页

  项目

  单位

  代号合计勐满001勐遮勐混格朗和勐宋西定勐阿勐海镇打洛布朗山勐往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金额

  合计

  1、道路建设

  2、小型农田水利

  29139.87

  30113.36

  3113.99

  66.5

  46.99

  11.99

  12.9

  12.9

  12

  12

  29.39

  22.38

  2

  19.09

  19.09

  3、植树造林

  32

  4、人畜饮水33

  5

  5

  5、环卫设施

  34

  6、文体设施

  351.68

  1.68

  7、其36

  5.84

  5.84

  平衡关系: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17≥18注:1、省表中有关指标应与部表(二)农民负担情况相应指标一致。2、代号(1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指各级政府通过现金或实物形进奖补的一事一议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物指水泥、钢材、炸药等。3、省表中附报指标指的是自然村,而部表(二)农民负担情况统

  计表中涉及村数是指行政村的数量,注意两表的区别4、代号(37)指标是指既筹资同时又筹劳的自然村。

  

  

篇三: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标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确实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标准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标准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标准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标准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四: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需要保证集体自身可以进行有效的调和基于此应加强其自身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例如严格遵循现阶段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的监督保证在分配过程中避免出现分配矛盾从根本上保证其分配的合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分析

  作者:郑佳飞

  来源:《农家科技》2018年第03期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民的基本权益,并主导农村社会发展的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分配的主体,将现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资料,通过合理的经营与生产,将产生的经济收益进行分配。基于此,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完善,并且受现阶段的社会转型影响,其收益的分配制度发生巨大的变化,以满足当前时代的需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收益分配制度中的分配接受主体,其主要是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对集体收益进行支配与占有,按照合理的收益分配规则,进行收益划分,实现基本利益。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概念分析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念。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组织形式,对于广大农民的生活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由此可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依据现有的法律,由一定范围的成员组成,并以现阶段的集体所有土地与资源为基础,进行有效的农业生产与经营,并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分配,满足个体的需求。与此同时,利用当前的民主管理程序,可以促使现阶段的集体成员可以正当的行驶自身的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收益分配制度概念。相对来说,分配制度自身具有较为丰富的内涵,其基本构成要素较为固定,主要包括分配主体、分配对象以及分配关系。在三者中,其各部分存在各自的权利,并且存在明显的相互制约关系,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通过现有的法律对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权利以及义务进行配置,从根本上实现了分配关系的调整。从广泛的角度进行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收益分配制度主要包含两种,一种是外部制度,另一种是内部制度。例如,外部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宪法等相关的规定性文件,而内部制度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自身的自治基础分配原则,例如,自身的组织章程、分配方案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明确。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界定过程中,受差传统理念与方式的影响,其界定不够明确,存在资格认定主体不适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不统一情况,直接影响其组织发展。例如,在该认定标准中,仅仅包括单一标准、复合标准以及权利义务标准三种,存在不全面情况,直接影响其实际界定的合理性。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外部监督缺失。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合理进行的基础,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进而保证其有效的发展。但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外部的监督缺失,导致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出现成员收益分配不公情况,难以达到平衡。

  3.组织自身的产权制度与政策不完善。产权制度与政策的不完善是制约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政策的缺位导致在收益分配过程中逐渐现大量的新问题,直接影响组织发展。

  4.现阶段的法律救济不健全。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性质影响,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出现纠纷是必然情况,也是当前较为普遍的情况,需要司法进行合理的介入。而现阶段的法律救济体系不健全,侵犯人们合法权益。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的完善分析

  1.建立完善的组织分配正义理念。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的发展,应建立完善的分配理念,保证分配的公平与合理的,对现有的分配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促使利益关系和谐。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首先,建立完善的平等原则,尤其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在进行利益分配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循平等的原则制度,促使分配权处于平等状态,才能保证人们满足自身的需求,不会产生主体上的实质差异。基于此,应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保证集体成员自身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遵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章程与法律,不会出现不平等的待遇。

  其次,严格遵循效率原则,在当前的经济改革背景下,收入分配体系主要强调进行“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原则,同时对相关的资源进行优化与配置,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主要是对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与配置,满足当前的需求。

  最后,完善秩序原则,良好的秩序是保证经济收益合理分配的基础,也是促使分配正义的外在保障。例如,良好的秩序原则是保证其关系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同时保证其实际行为规则性良好,将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控制在的范围之内,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

  2.完善组织经济分配的外部监督。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需要保证集体自身可以进行有效的调和,基于此,应加强其自身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监督职能,例如,严格遵循现阶段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合理的监督,保证在分配过程中,避免出现分配矛盾,从根本上保证其分配的合理。与此同时,积极进行外部矛盾处理,尤其是针对内部排斥与外部干预矛盾,通过发挥出外部监督的作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理的经济协调,转变传统的观念,积极进行合理的创新,促使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进行合理的兼容与促进,形成良性的循环,促使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3.积极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与政策完善。现阶段,对于农村进行合理的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促使市场经济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归属清晰,产权具有良好的明确性,从根本上促使组织经济发展。同时,产权制度的合理可以保证分配关系中主体与分配对象明确,进而促使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发展。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方面,进行明确的法律保护,明确经济组织产权,清楚责任,保证集体的资产不受侵害,进而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属性进行合理的界定,确定产权自身的主体,降低社会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4.健全现有的司法救济体系。健全现有的司法救济体系,应首先建立完善的救济原则,以现阶段的司法手段为基础,解决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存在的纠纷问题,促使其处于稳定状态。具体来说,应首先对民事诉讼为主,化解其纠纷,达到止争作用,其后,利用明确的司法审查进行规定,完善现有司法救济体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应首先建立完善的公平正义分配原则,并对现有的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明确与完善,建立健全的司法救济体系,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合理对外部进行监督,满足当前时代发展的需求,促使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明荣,窦晓勇,张国亮.新时期背景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法律制度的研究[J].暨南大学学报(上旬刊),2017,28(10):163-164+168.

  [2]孙燕华,章高亮,孙璐璐.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电子版),2017,30(07):266-267+269.

  [3]周喆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的原因分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6,(10):292-293.

  

篇五: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范文范例学习参考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行为,建立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收益分配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把握收益分配原则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的经营收益情况,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要依据经营成果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防止跨空分配,严禁举债分配。坚持发展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分配与积累、扩大再生产与发展公益事业、保护村民权益的关系,提取的公积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经济发展,确保分配的可持续。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成员(或股东)会议或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报镇街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二、建立健全集体积累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积累制度。要从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收益中提取一定的公共积累,提取比例不得

  精品资料整理

  范文范例学习参考

  低于30%,其中公积金不低于20%。零星征地土地征用补偿费应全部转作公积金,不允许私自分配。村组建制撤销,确需分配的,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各镇街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做好收益分配前的核实工作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核实可供分配收益总额和参加分配人员;要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款项加大清收力度;搞好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对合同、租赁协议等所规定的承包上缴款等收益,要按时、足额收缴。四、关于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指土地收益以外的集体经营收入、发包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一)分配时间:原则上是一个会计年度,即从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二)分配人员1、上年末就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承包权、分配权的在册农业人口;2、本年内正常迁入和出生并已入户的人口;3、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劳改劳教等其他享有分配权的人口。(三)需要区别情况分别处理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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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范例学习参考

  1、新增及当年迁出或死亡人口的分配问题。原则上按照当年在籍时间比例(按月计算)计算分配金额。新增人口与集体经济组织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临时迁出人员的分配问题。在校大中专生(含中、高职)、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等临时迁出人员均应参加分配。

  3、“农转城”人员的分配。2010年8月1日之后,农村居民转户后,未退出农村承包土地的,继续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4、其他人员的分配问题。有协议不参加分配的临时户口挂靠人员;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人员;户籍仍在村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轮换退休人员均不参加分配。

  五、关于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包括土地征用、占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含用于农转非安置费)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不含承包人应得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一)核算单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核算到户。(二)参加分配的截止时间:征、占地封户日。(三)分配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部分被征收的,征地补偿费留归集体部分,由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和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被征

  精品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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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征地补偿费留归集体经济组织部分,依照在册的农业人口以及承包地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分配对象,待处理好遗留问题,所有在册人口、有地无户人员及其他有分配资格的特殊人员无异议后,再行分配。原则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有户有地”的,全额参与分配,“有户无地”或“有地无户(2010年8月1日以后转户的除外)”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会讨论按一定比例分配。

  (四)特殊人员分配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全部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征地补偿费用于内部全体成员分配的,以政府征地公告之日为时点的在籍农业户口为分配对象,同时综合考虑承包土地以及履行义务等因素,结合当前农村实际,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有关人员分配问题。1、政策外生育人员。政策外生育人员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婚生育和违法生育(或违法捡养)的子女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区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的子女,可以参加分配。分配资金首先用于依法接受计划生育处理,完清社会抚养费(以区人口计生部门结案报告为准)。在政府征地公告之日前本组已出生未上户的小孩,视同已上户的小孩对待参加分配。2、临时迁出人员。在校大中专生(含中、高职)、现役义务兵和一二级士官、正在服刑劳改人员等户籍临时迁出本村组的应参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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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空挂户”人员。为上学、进城经商等方便以及政策外生育对象,将户口登记在亲属或其他户籍上的人员,包括临时户口挂靠人员。不应在户口登记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资格。但之前有协议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按协议执行。原已与集体签订了脱钩协议的,不参加分配。

  4、公职人员。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户籍仍在村组的不参加分配。国有企业的轮换退休人员,户籍仍在村组且有承包地的,可按比例参加分配。无承包地的不参加分配。

  5、已转非人员。原农转非(包括煤矿工人家属、劳模照顾、参战立功、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干部家属农转非、购买户口等)人员,有承包地且承担相应同等义务的,可按一定比例分配。

  原本集体经济组织社员及其子女因国家依法征地而就地农转非,且土地征用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平均分配的,应参加分配。

  6、“农转城”人员。按现行土地征收及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2010年8月1日之后,农村居民按户籍制度改革规定转户后未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退出时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权利或土地征收时按规定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但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农村居民自愿转为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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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后保留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或承包地的,在保留土地期间生育的子女,可享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7、婚迁人员。女儿出嫁(男方到女方落户)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户口未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离婚后户口迁回本集体经济组织(含子女)的,以及有承包地且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同等义务的,可参加全额分配;没有承包地的,可按一定比例分配。因结婚到国外的人员如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应参加分配。

  8、已故人员。在政府征地公告日之后分配之前死亡的,有承包地的,其继承人可享受全额分配,无承包地的按一定比例分配;在政府征地公告日之前死亡的,有承包地的,其继承人可享受一定比例分配,无承包地的,不分配。

  六、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分配政策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遵照章程规定向全体成员(股东)按份额(股份)进行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可纳入当年分配的各项经营收入扣除各项经营成本、弥补亏损后,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剩余部分再确定合理的比例对成员(股东)进行分配。可以纳入当年度分配的收入范围主要有: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机动地流转收入,以及按规定可以纳入当年度分配的收入等。不得纳入当年度分配的收入范围主要有:征收土地补偿费、集体生产生活设施及固定资产动拆迁补偿款、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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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卖收入、上级专项补助,以及按规定不得纳入年度分配的收入。

  预收的以后年度租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一次性收入等预收收入要充分考虑以后年度收入的持续稳定,不得全额在当年度进行分配。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时,应先预留一定比例的后续发展资金,根据分配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来确定收益分配比例,并建立还贷和以丰补歉机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对分配水平要设立上限,分配比例不得高于净收益的70%(净收益=当年度的总收入-总支出-相关税费)。

  七、严格分配程序(一)成立组织机构。村民小组应当成立由村民小组长、会计、社员代表等5-9人组成的收益分配小组,负责年度财务的公布和拟定收益分配方案。(二)公示收支情况。村民小组应当采取上墙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向村民公布当年财务收支情况、分配项目和金额。(三)制定分配方案。分配小组应当根据分配政策拟定本组的分配方案。要严格界定参加分配人员,按照在册的户籍关系和所尽义务的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和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其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享受对象。凡要求享有收益分配待遇的,须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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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后方可享受。分配方案先通过村民代表充分讨论,再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街审批。

  (四)公布分配方案。分配小组依据镇街审核批准的方案,按照相关的分配政策,拟定分配明细,分户计算分配金额,再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分配。

  八、加强监督管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是村民自治组织,具体的分配形式和分配数额,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各镇街必须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监督作用,分配单位或镇街管理部门在分配兑现结束后要及时将年度经营收益基本情况、分配情况等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全体村民(成员、股东)的监督。区农业主管部门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落实措施,强化指导。纪检监察、民政、林业、审计、国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分配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把农村收益分配纳入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范畴,确保政策落实、农民满意、社会和谐。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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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劢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劢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劢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丌断发展壮大的劢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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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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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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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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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八: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4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男性成员在女方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该女方家庭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体资格如何取得与丧失的?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二)因婚姻或收养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但常住户口非自身原因未迁入的;

  (三)婚姻关系发生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之间,持农业户口的;

  (四)因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的;

  (五)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迁出户口的;

  (六)因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以下士官兵役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七)因服刑、劳教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

  (八)其他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其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死亡的;

  (二)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三)取得城镇非农业户口,并且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或者城镇企业职工、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

  (四)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五)其他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

  2.收益分配方案是什么?

  答:凡当事人双方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另有约定,但未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收益分配协议书”及有关“保证书”,其效力不能对抗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分配方案。首先,分配方案的内容不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部分抵触的,抵触部分无效,其他部分有效;其次,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产生,符合民主议定程序。

  3.如何界定分配时间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发生争议时,一般应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日,土地租赁、发包或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签订之日作为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分配的时间界限。

  4.如何分配几种主体的收益

  答:(1)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户籍仍在原村、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女性成员,要求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应予支持;其所生未成年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且户口登记在该村、组,至少应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额的一半。

  (2)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女性成员,婚后确属非自身原因未迁转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且未享受男方所在村组收益分配权的,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3)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所生子女仍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的或者虽未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但其未享受新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享有原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

  (4)已婚(或再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男性成员,在女方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该女方家庭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婚后确属非自身原因未迁转户口、且未享受女方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享有原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

  (5)夫妻双方均为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的子女,办理了户籍登记并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的,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子女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若其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实际生产生活,也未享受原户籍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应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子女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对于被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其是否享有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6)大中专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要求享受与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毕业后回到原籍生产生活的,享有收益分配权;毕业后未回原籍生产生活的,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7)服现役的初级士官、义务兵,享有与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若国家对其待遇及安置另有规定,其

  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篇九: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会计实务

  李晓东【期刊名称】《农村财务会计》【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4页(P4-7)【作者】李晓东【作者单位】吉林省公主岭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正文语种】中文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会计实务

  □李晓东

  一、收益分配的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检定的收益总额连同上年度的未分配收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收益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农户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收益分配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编制当年的收益分配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

  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方案中要明确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分配比例,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结清有关账目,确保收益分配及时兑现,确保收益分配工作顺利进行。二、收益分配的顺序《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公益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还可以用于弥补福利费的不足。以上可以体现提取公积公益金的目的主要有四个:一是进行资本积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发展生产,这主要是通过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来实现;二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包括兴建学校、医疗站、福利院、幼儿园等;三是以丰补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亏损的年度,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批准后,可以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四是弥补福利费的超支,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福利费的超支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用公积公益金进行弥补。公积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的数额以及弥补亏损的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确定,但必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向群众公布。2.提取福利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以及支出计划生育费用和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福利费提取的比例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福利费的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一般不得超支。3.向投资者分利。除上述分配项目外,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向各投资者进行分利,

  以体现互惠互利的原则。分配的比例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结合经营情况确定。4.农户分配。农户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上述分配之后,还应对农户进行分配,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其数额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目前,由于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较弱,对农户分配数额较小或基本上不分配,但不是说不应该对农户进行分配。5.其他分配。如以农补工等。三、收益分配的核算为了反映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总体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收益分配”账户,该账户属于权益类账户,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和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分配(或弥补亏损)后的结存余额,同时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收益”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时,借记“公积公益金”账户,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按规定计算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支付外来投资分利、进行农户分配等时,借记“收益分配——各项分配”账户,贷记“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应付款”、“内部往来”等账户。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全年实现的收益总额,自“本年收益”账户转入本账户,借记“本年收益”账户,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收益分配”账户下的“各项分配”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收益分配”账户下的“未分配收益”明细账户。年度终了,“收益分配”账户的“各项分配”明细账户应无余额,“未分配收益”明细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年终结账后,如发现以前年度收益计算不准确,或有未反映的会计业务,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本年收益的,也在“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核算。调整增加本年收益时,借记有关账户,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调整减少

  本年收益时,借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贷记有关账户。“收益分配”账户的余额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收益(或未弥补亏损)。【例1】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上年亏损5900元。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上年亏损,会减少公积公益金数额,增加可分配的收益数额,因此应借记“公积公益金”账户,贷记“收益分配”账户。会计分录为:借:公积公益金5900贷: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5900【例2】本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收益90000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经成员大会批准,按以下分配方案分配收益:按50%提取公积公益金,按15%提取应付福利费,按10%进行投资分利,按10%进行农户分配。(1)结转本年收益时,把收益从“本年收益”账户的借方转入“收益分配”账户的贷方。会计分录为:借:本年收益90000贷: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90000(2)进行各项分配时,增加收益分配的借方金额,同时按照提取的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以及应分配给外单位、农户的金额,分别贷记“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应付款”、“内部往来”账户。会计分录为:借:收益分配—各项分配—提取公积公益金45000—提取福利费13500—投资分利9000—农户分配9000贷:公积公益金45000

  应付福利费13500应付款—有关单位9000内部往来—各农户9000(3)结转各项分配时,将已经分配的收益转入“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明细账户。

  借: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76500贷:收益分配—各项分配76500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余额为13500元(9000076500),即为年终未分配收益。【例3】年终结账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集体果园承包人张三欠承包费3000元,未入账。年终结账后,发现上年度张三承包费未入账,属收入漏记,需增加收益,借记“内部往来”账户,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会计分录为:借:内部往来—张三3000贷: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3000【例4】年终结账后,发现上年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欠邮电费200元。欠邮电费导致负债增加,需借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贷记“应付款”账户。会计分录为:借: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200贷:应付款—邮电局200

  (作者单位:吉林省公主岭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篇十: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的能力,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店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彦明副组长:刘飞组员:段云亮毛士江段荣明杨亮明

  苏来存段云爱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

  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染指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

  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壮大,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根据《店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确定分配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贫困户或村民,

  由村委会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受益分配,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四支队伍及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通过执行。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监委会审批、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集体产业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贫困户优先列支。二是补充村级基础设施管护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村委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监督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管理工作。第十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

  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店坊村委会

  2020年4月

  

  

篇十一: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完整word版)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完整word版)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完整word版)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五章附则

  

  

篇十二:可分配收益村集体经济

 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村名单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

  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由村党组织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倾斜,有效治理“六乱”,着力改善民生,在做好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扶贫帮困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以向全体农户分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必须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基础,严格落实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收益分配科学合理,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审核制度,妥善解决收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关键作用,要充分履行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全面提高。各地要充分结合本地生产发展、农民增收、公益建设等各方面实际,严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做到“六严禁"一是严禁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进行收益分配。二是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赢利能力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三是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益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搞偏亲向友。四是严禁擅自用收益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当支出.五是严禁违规使用收益资金抵押担保。六是严禁使用收益资金进行应酬招待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对违反“六严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每年一季度,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贺州市八步区村级财务专项公示单》,逐级上报组织部门和农牧局,组织部门、农牧局将适时对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或暗访。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