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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务工作制度14篇【完整版】

时间:2023-08-13 17:35:04 来源:佳谦文档网

财务工作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工作制度14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工作制度14篇

财务工作制度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 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制度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 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 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 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章 会计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第六十四条 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固定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六十五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条 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六十七条 出纳员工作变动,必须写书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项交接清楚,由监交人签字盖章。

会计工作交接是指同一单位内部、前后任会计人员的工作移交。为明确责任及保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与接办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在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应移交下列主要手续:

一、有关印鉴、现金、支票本。

二、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会计档案资料。

三、有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四、经办未了事项以及其他应移交的手续。

会计主管人员在办理交接时,由科长或局长监交,或同时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协助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交接时,应由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监交。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离职者外,必须全部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帐目的,必须登记完毕。记帐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主要帐册所记数字最后一笔处签章。年度内的会计移交,接替人员应使用移交帐簿,不得自立一套新帐。

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分清交接人员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前后衔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财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管人员,移交人员在交接手续没有办理清楚之前不得调离。

第三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之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会计凭证。

(二)会计凭证尚未登记账目的应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编制会计工作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会计电算化部分,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名称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等。

(五)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的未了事项、重大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交人介绍清楚。

第四条 交接的基本程序

(一)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接交人员认真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移交时要根据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点交,点交前需要进行总账试算平衡后点交。接管人员发现账款、账账不一致或者有“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额要与账簿的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记录数额交接。

3、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发现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及发生额核对相符。对重要的实物要进行实地盘点,对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须与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

5、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交接双方要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并将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表打印,双方在试算平衡表上签字确认。确保数字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接。

7、各项交接手续办完之后,在规定交接日,在计算机上变更会计人员(用户)权限。

(二)专人监交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必须有专人监督交接。以起到督促、公证作用,对监交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监督交接。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督交接。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1)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督交接,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督交接,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2)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尽快监督交接 ,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交接。

(3)不宜由单位领导监督交接,而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督交接。

第四条 上级主管单位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五条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一)会计工作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人和监督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二)接管人员要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目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资料前后衔接、完整。

(三)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六条 会计工作临时交接

(一)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二)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行政科主管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接管人员对接管后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移交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行政科负责解释本制度。

财务工作制度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硰,实行“村帐乡镇记”、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

(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

(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

(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

(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

(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

(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

(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

(5)回收债权收入;

(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

(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

(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贡秡的15%、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__X。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__)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

(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

(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

(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__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____,总人口在150____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__人以上的村限额__元;

(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__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__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审用A集体绡兡,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村级使用的攡据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村级使用的收昡统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七章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

(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

(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A期桱桱建议的落实情况;

(4)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

(5)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

(6)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

(7)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桰朡;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财务工作制度 第4篇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财务工作制度 第5篇

财务科长工作交接书移交人原任财会科长王××因另有任用,厂部决定将财会科的工作移交给新任科长尚XX接替。现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科内人员与分工

1、郭XX:分管综合财务;

2、马XX:分管成本核算;

3、郑XX: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4、徐XX:分管投资、债权、存货、负债核算;

5、苏XX:分管货币资金核算。

二、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

1、xx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36本;

2、xx年度“会计赁证”106册;

3、xx年1、2、4、5、7、8月份和1、2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三、印鉴

1、××精密仪表厂财会科印章壹枚;

2、调/精密仪表厂财务专用章壹枚;

3、调\精密仪表厂银行往来专用章壹枚;

4、调/精密仪表厂现金付讫印章壹枚;

5、××精密仪表厂现金收讫印章壹枚;

6、厂长杨调公用名章壹枚;

四、会计档案

1、1985年至1992年度各种会计帐簿XXX本;

2、1985年至1993年度会计凭证共计XXX册;

3、1985年至1993年度各月、季、年会计报表已分别按年度册,共计9册;

4、1985年至1993年各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9册。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现金支票XXX张(自XXX号至XXX号);
空白转帐支票xx-x张(自 X X X 号至×××号)。

2、全厂《八五》发展规划(财务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议、职代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再上报主管局。

3、本厂清理“三角债”实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讨论审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1993年X 月x 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帐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内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本交接书一式四份

财务工作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对我校财务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是指在计划财务部内,对财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德才要求的基本条件。

轮岗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 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⑴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⑵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⑶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⑷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⑸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⑹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⑺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财务工作制度 第7篇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财务工作制度 第8篇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
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人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制度 第9篇

1、实行有计划的会计岗位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财务人员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进学校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2、本制度所称的岗位轮岗制度,是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学校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会计人员有计划地、定期调换岗位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岗位轮岗制度,原则上定期(三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4、会计岗位轮岗的对象是所有的财务工作人员。

5、财务人员的轮岗以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为原则,实行交叉轮岗。

6、财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岗位的情况向接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且一直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

7、 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财会人员,不实行轮岗,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工作仍不合格的,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8、具体的轮岗计划,轮岗的时间,轮岗的目标和轮岗的人员,经教育局班子会同意,报局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

9、所有确定为轮岗的会计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会计人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

10、会计轮岗工作程序

(1)教育局班子会成员确定会计岗位轮换及对应人选计划,经局班子会议同意,报局人事部门备案后实施;

(2)进行轮岗前相关会计人员的沟通,包括对轮岗的目的、轮岗的计划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

(3)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几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学校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教育主管部门派员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原岗位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8)教育局财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定期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

财务工作制度 第10篇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娶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
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财务工作制度 第11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财务集约化管理工作。财务集约化管理是省公司推进“三集五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四化”工作、推进公司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__年省公司考核我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的主要指标之一。一年来,我本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层层落实,在集团公司领导和广大财务人员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本着到既要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更要遵循国网公司集约化管理原则的工作思路,从年初对我公司现行会计科目体系与国网公司财务管控会计科目体系进行差异分析,确定财务管控模块的核算科目体系,到9月末财务快报与中期报表一次在省公司管控平台并表成功。我们在省公司的要求的时间内,顺利、圆满的完成此项工作。目前该核算管理系统运行正常,财务管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依法治企年”工作。“依法治企年”活动是省公司今年安排的另一项重点工作。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依法治企年工作方案及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年”活动工作方案中的工作重点及各部门职责分工,我根据自己对集团公司核算业务的了解和工作经验,以在自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为工作重点查找问题。在此项工作中我们共计自查出合同风险、债务风险、债权风险,财务信息风险,多元化经营风险,资金内部管理风险,担保风险等七个风险点,并分析原因,逐一落实,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和意见。已形成“依法治企年”财务工作自查报告;资金安全管理清查报告;财务岗位责任风险管理报告等上报相关部门,并完成财务资产领域岗位廉洁从业风险辨识汇总表的填报。很好的完成了“依法治企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__”专项治理工作。此项工作是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在上级单位的指导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本人及时组织财务部及相关单位就“__”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__”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传达了公司党政机关“__”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清理检查“__”,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财务部三年规划工作。为准确把握财务工作在公司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我们以增强公司财务管控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为目的,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科学高效的财务集约化管理体系为目标,以财务资源的集约化运作为中心,以优化调整财务职责权限及组织结构为组织保障,根据集团公司三年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经营特点,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定了__年财务工作规划。并借此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法从严理财,打造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此项工作的完成为今后三年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定位。

资金管理工作。由于公司多年来缺乏必要的经营积累和经营额(合同额)严重不足,导致公司自今年年初开始经营性现金流严重不足。扩大对外融资规模和提高公司信用等级成为今年财务部日常工作的重点。为满足公司自身经营和配合公司对国外epc工程项目对保函额度的需求,从年初开始,在维持公司原有信用规模的基础上,我主动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联系,先后为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新增国内保函信用额度亿元和国外保函信用额度2200万美元;解决了武汉亚奇项目2824万元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办理的燃眉之急,也为国外项目的保函需求做好了储备。确保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

不断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公司机关和各经营单位以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为前提,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切实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日常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同时督促各单位加紧应收款项的回收和备用金的清理,对缓解资金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在财务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补充和修订了部分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工作有序进行;按照集团公司财务检查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了公司的财务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我亲自带队,已安排了多次财务检查工作,收到了不错的效果,也得到了被查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大力支持,在年终我们还将再安排一次财务专项检查,以确保集团公司年度财务考核指标的如实、全面完成;外围工作安排有序,与省公司、各金融机构、税务机关等单位在担保审批,资金回收,融资审批和税务稽查等方面都保持着有效和良好的沟通。

二、自身建设

在个人生活及修养方面:积极主动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组织生活。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读书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素质、修养;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踏实进取、认真谨慎,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纪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没有发生放任和纵容自己亲属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一岗双责”管理要求方面:在本部门积极宣传以“干事、干净”为核心理念的廉洁文化,加强本部门员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了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未发生因执行不力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不足之处及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存在问题:今年由于上级单位对财务管控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工作量成倍增长,为此年初在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安排上不尽合理,过多的依赖个别同志完成此项工作,而使其他同志不能尽快认同和熟悉此项工作;对财务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也抓的不紧,对上级单位安排的国网调考和财务人员知识竞赛工作重视不够;对部门工作人员交待任务多,而检查落实不到位;对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宣传不够等。

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__年是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深化应用年,必将对财务管控工作的质量和应用范围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今年财务集约化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对集团公司在管控平台上的核算体系进行优化,合理布置,统筹规划,程度的利用财务管控平台上的信息资源为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加强财务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为财务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建立财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的长态化机制;持续有效的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将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内控制度管理上更是要做到严谨、高效;利用集团公司网站上“财务管理”专栏,大力宣传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制度 第12篇

第一条、轮岗宗旨、轮岗对象

(1)岗位轮换主要针对具有培养潜质的中高层干部和管理骨干(包括正式储备干部在内);

(2)便于管理人员和相关单位、部门相互了解与沟通,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

(3)避免管理人员因长期任相同的职位失去工作激情而产生的懈怠;

(4)培养、造就一批对企业管理运营有较深入理解的忠诚度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条、 轮岗周期

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人力资源部会商确定。

第三条、年度轮岗比例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二)财务、技术、生产、品质、营销类人员不少于20%;

(三)储备干部80%;

(四)轮岗的前提条件:

1、经评估能够胜任将要轮值的岗位工作;

2、与培养的方向有密切关联的岗位;

3、沿专业技术渠道发展的人员可另行考虑。

第四条、轮岗与晋升的关系

储备干部原则上必须在轮过2个以上岗位才能晋升为正式干部(特聘人员或已经在公司2个以上岗位工作过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轮岗审批

(一)各部门内部轮岗:由各部门自行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财务系统人员轮岗:由部门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三)跨部门轮岗:由各部门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四)中高层干部和工程师等技术骨干轮岗: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五)集团人力资源部基于人才发展与人才规划的需求,有权提出特定人才跨部门轮岗;审批权力如上。

各职能部门与相关单位必须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站在人才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并践行轮岗机制;对于跨部门、跨单位的轮岗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六条、轮岗人员管理

(一)岗位轮换人员编制仍属于派出单位。

(二)岗位轮换人员须接受新单位的工作分配,有义务履行新的职务。(三)轮岗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新单位考核,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

单位,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轮岗结束后,由轮岗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绩效考核,并按[(轮岗时间/12)x100%]作为轮岗员工全年绩效考核得分的权重,与员工职位升降、工资级别调整、奖金分配挂钩。

(四)轮岗人员工资、奖金和保险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

(五)轮岗人员须在轮岗结束后一周内,向轮岗双方单位以及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或电子版)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应包括:

(1)对轮岗部门的相关工作的认识、对轮岗岗位工作的感悟;

(2)深度挖掘、分析自己在轮岗职位上的进步与不足;

(3)结合轮岗岗位工作对如何改善轮岗部门以及公司的相关领域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工艺等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至少要包含就某一个现状\问题为案例进行深层次剖析,并就一个具体的客体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改进方案。

(4)对轮岗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团队精神、工作激情以及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与践行进行评估。

财务工作制度 第13篇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资产和财务网络安全,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现金、银行票据安全管理

1、用于零星支付的现金、银行票据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保险柜放置于办公室安全位置,远离门窗。

2、保险柜钥匙只能由出纳人员掌握,并要严格保密,保险柜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放在办公室内。

3、出纳人员打开保险柜时要请其他无关的人员适当远离保险柜,以防保险柜密码泄漏。

4、放有保险柜的房间必须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并在保险柜的放置处安装报警器。报警器要接通本单位的值班室,上班时间要将报警器关闭,下班时间打开。

5、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收到大量现金时必须在下班前存入银行,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的,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加派看护力量。

6、取送巨额现金,必须使用专车、专用安全取送款箱,加派财务部人员和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共同负责安全,特殊情况联系银行协助。

7、空白银行票据现用现盖章,严禁将盖好图章的票据存放过夜,空白票据只能由出纳人员购买、填写、保存,领取票据必须在票据登记簿上登记并有经手人在票据上签字。

8、员工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不得存放在保险柜或办公室内。

9、每天下班之前要认真检查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是否锁好,出纳人员要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遇到“国庆”、“春节”等长假期要在保险柜、门窗上贴好封条。

二、发票、收据、印鉴安全管理

1、财务发票、收据安全管理

1)财务发票、收据由专人购买、填写,购买时在发票领购登记簿上作好记录,注明购买的数量及发票号码。

2)开具的发票、收据要有领用登记表,注明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金额、项目,领用时要有领用人签字。

3)使用完的发票、收据存根要由发票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作好记录,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2、印鉴安全管理

1)银行印鉴分人保管、使用。

2)银行印鉴应放置在铁皮柜中,不得随便放入办公室抽屉中,铁皮柜钥匙应随身携带。

3)使用银行印鉴时要由保管人员亲自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印鉴。

三、会计档案存放安全管理

1、收到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入帐,入帐后要及时贴入记帐凭证后,不得随意丟放原始凭证以及记帐凭证。

2、下班后会计人员要把收到的原始凭证、打印的记帐凭证等重要会计资料放入抽屉中锁好,不得随意摆放在桌面上。

3、每月的记帐凭证在结帐后应及时装订,年度结束后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合同、文件等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及时归档,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会计人员查阅后要及时放归原处。

4、存放在财务部的"会计档案要放置在铁皮柜中,由档案管理员保管钥匙,下班后将铁皮柜锁好,钥匙要随身携带。

四、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

1、会计电算化软件安全管理

1)用于操作的会计软件必须安装在计算机硬盘上,一般情况下不得重新安装。

2)程序修正和会计软件参数的调整一般由软件开发公司来实施,会计数据的更正与恢复一般由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得进行维护操作,维护人员实施数据更正与恢复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3)会计数据的修正与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维护人员或软件开发公司专业维护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不得进行维护操作。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实施数据恢复操作,只有当硬盘数据已被破坏,并无法修正或更换硬件设备时,才能实施数据恢复操作。

5)由于凭证填制或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数据的错误,只能通过凭证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得通过维护操作给予修正。

6)应根据软件提供的功能和工作需要设置操作人员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操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2、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

1)每个操作人员均要设有自己的专人密码,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日常输入的原始数据及时复制备份,数据要备份两份,并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2)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时,要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版本更新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由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3)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4)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每日打印,明细帐按季打印,年末应将总帐和全部帐簿打印输出。

3、电算化会计档案安全管理

1)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以及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和正确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负责。

2)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必须软盘(或光盘)备份,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每天操作的数据当天备份,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以及档案备份软盘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果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使用备份软盘的副本,不得删改硬盘和备份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3)会计数据备份软盘必须妥善保管。备份软盘上应写保护,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套中,分别存放在档案室和财务人员办公室,存入地点应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或用封条签封、由专人保管。硬盘和正式备份盘不得随便乱放和外借。

4)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备份复制软盘要定期进行重新复制,以防止数据自动丢失。

5)应每隔三年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

五、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

1、计算机和打印机应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定期进行清洗。

2、财务专用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盘、专用,避免感染病毒后带来严重危害。

3、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定期清理计算机内部文件。严禁在微机内安装、运行游戏盘。严禁使用盗版软件。

4、绝不允许使用软盘启动系统引导硬盘。确实需用软盘启动时必须用原始系统盘或检查过无病毒的系统盘方可使用。

5、要配置不间断电源,避免因突然断电造成的数据丢失。

6、严格保守开机密码,禁止非财务人员操作装有财务软件的计算机。

7、不准对外服务,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不准无关人员上机操作。

8、计算机的启用必须遵照以下顺序:总闸开关、UPS电源、打印机、主机、显示器;关闭时顺序相反。

六、防火防盗管理

1、门窗牢固,财务科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财务科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亲属单独留在财务科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报警器等装置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室内禁止吸烟,不准在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乱接电源、使用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财务工作制度 第14篇

一、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二、原则

社保基金视作救灾资金管理的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款专用原则、严格审批原则、依法依责办事原则、优化服务原则。

三、预算和决算

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制度、统一报表格式和口径,编制审批。预决算报表要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预算由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
财务部门综合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决算由财务部门依据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计划管理

根据基金预算,严格计划管理,确保经办业务运行顺畅有序,基金安全增值。

业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实施。

业务部门每月5日前提交本月基金的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综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上级财政部门。

五、基金筹集、支付管理

严格按政策规定确定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核定的缴费基数及人数,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养老保险费。任何人不得减免应缴保险费。不允许缓缴保险费,个别单位有特殊困难确需缓缴的,必须由单位提出缓缴申请和补缴计划书,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稽核部门审核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决定。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范围。凡统筹外的各项补贴费用,一律不得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一经查出,立即扣回多拨养老金,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严格基本养老金支付手续。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基本养老金用款计划,核对业务部门的结算单据和参保单位开具的收据,审核无误后支付养老金。

六、基金专户管理

按照湘财社[20xx]18号文要求,严格基金的存储管理和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按专户职能经办业务,严格遵守专户基金的划拨流程,严格遵守基金划拨时间。

基金专户的设立和撤消。财务部门拟定方案,经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
撤消基金专户也是同样程序。基金专户只能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
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设立一套,不得重复设立。

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项制度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基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取。

严格遵守对帐制度,每月与开户银行、同级财政部门对帐,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单相符。第一,每月会计事项结束前(一般为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各专户出纳员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余额调节表,相符后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每月会计帐务结帐前,各专户会计必须与专户出纳员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帐;
第三,每月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与财政专户会计对帐;
第四,每季度与财政社保部门核对一次财政专户的定期存款和国债余额;
第五,各专户会计、专户出纳员每季上柜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
第六,要求开户银行的对帐员必须一个季度应更换一次,对帐单必须加盖银行营业部公章和营业部负责人、经办人的个人印章。

严格遵守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关规定,以合法合规的增值方式和增值渠道,办理基金增值业务。基金利息并入基金,不得挤占挪用。不准将基金外借,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做他用,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财务监督

本着既确保基金安全、堵塞各环节漏洞、规范操作,又方便业务经办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督。

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金拨付过程中,不按审批程序进行的,或发现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支付手续。

加强财务印鉴管理。印鉴实行两人以上(科长、会计、出纳)分开管理,加盖印鉴后的支票、汇票等各种财务结算单据,必修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挂失,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稽核部门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的财务稽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