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佳谦文档网>心得体会 >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2-11-21 15:20:07 来源:佳谦文档网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5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工作几天来,对纪检监察的认识还很浅薄,以下所写还请各位领导指正。  对于工作,有句话说的好,“在人之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5篇

篇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工作几天来,对纪检监察的认识还很浅薄,以下所写还请各位领导指正。

  对于工作,有句话说的好,“在人之上,要视别人为人;在人之下,要视自己为人。尊重别人,等于尊重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准则,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坚守的一个信条,时刻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前段时间的培训和几天来的工作,现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纪委监察工作的认识

  纪委担负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做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神圣使命,它承担着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监察部门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担负着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的神圣使命。

  二、对做好纪委监察工作的体会

  1、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努力做到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做到“三个代表”,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赢得人心、就有力量。人民群众之所以拥护、支持、爱戴共产党,说到底,是因为只有共产党才能忠实地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群众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

  否实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某某目标具有决定意义。人民群众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根本上取决于他们的利益能不能得到实现。只有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2、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妥善处理好全局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妥善处理好全局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因为纪检监察组织是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担负着重要的监督任务,特别是要把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否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监督重点。无论是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还是对一个地方而言,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无疑都是至关重要的,提倡“舍小家顾大家”也是非常必要的。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我们的干部打着“全局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旗号,利用行政手段与民争利,有意无意地将发展经济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立起来,那么,这不仅违背发展经济的初衷,更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只有心系群众利益才能真正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真正将个人的荣辱进退抛诸脑后,做到“看门前花开花落,任天外云卷云舒”,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真正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树立我们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提高我们的执政的某某。

  3、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做到“六要,六戒”

  此要求是在培训时听领导讲的,感觉很有道理,应该提倡。“六要”就是:一“要政治坚定,旗帜鲜明。”,因为唯有这样方能立足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地致力于纪检监察事业。二“要严于律己,刚直不阿。”要严格工作纪律,自觉贯彻执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有关禁令,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三要具有“四不怕”精神:“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怕遭打击,不怕被诬告”。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做到一身正气,刚直不阿。四“要艰苦奋斗,乐于奉献。”要有“一尘不染、两袖清风”的从政意识,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俭节约;五要有“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在现有条件下把工作做得更好。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聪明才智,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六“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纪律性,要求自己要有讲真话的勇气,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有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要反对那些任职不干事,养尊处优,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反映问题麻木不仁,或者以不负责的态度,走形式,敷衍塞责,以及办事拖拉、推诿,不讲效率,不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六戒”就是:“思想要戒腐”。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不给腐败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作风要戒飘”。反腐倡廉工作是实打实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浮飘。如果作风浮飘,不但完成不了工作任务,而且还会延误我们的工作,使我们落后于形势发展,陷入被动。“办案要戒情”。人都有七情六欲,有亲情、友情、人情,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也不例外,也是食人间烟火的俗人。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盛情难却”的时候,要坚决回避,秉公执纪;面对

  老领导、老同事、老同学以及亲朋好友带来的说情风,要做到不为情所动,不为情所累,不为情所困。如果抵制不住说情风,就可能办成人情案、关系案,还有可能会葬送自己。“交友要戒滥”。人生在世,谁无朋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和“交际圈”中交友,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个人的人格魅力,增强鉴别是非的洞察力。“业务要戒平”。反腐败斗争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特别是在反腐败斗争涉及领域越来越宽、腐败行为越来越隐蔽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吸收新知识,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纪律要戒松”。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与众不同,严以律己。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出了问题,对党和政府造成的影响将更为恶劣。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促使自己少犯错误、不犯错误,避免更大的损失。

  

篇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3篇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1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我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

  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随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形势更加严峻,这就要求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必须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掲施,加强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审查调查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们作为执纪审查人员要讲政治、

  讲大局,牢牢记住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观念,増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安全工作稍有差池,不仅影响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更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我们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这项工作,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同时,要正确对待审查工作,审查是为了救人,谈话要开启心灵,不能为了撬开嘴。只有有了正确的出发点,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总之,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心理,要抱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心态,时刻细紧安全的弦。

  其次,行动上要落细落小,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规定。例如关于走读式谈话有很多规范性文件,我们要认真执行。要建立健全说话前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谈话全程可控。对没有制定走读式谈话预案的,一律不得开展谈话;对安全风险系数大的对象,要慎用走读式谈话。进行谈话前要施压,谈话结束后,要释压,并严格履行好手递手的交接程序,跟踪做好回访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还要切实保障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强化留置过程医疗救治保障,针对其身体状况,制定相应预案,配齐配强医护力量和急救设备和药品等。

  再次,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严格监督检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即使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履行了,但是还是有一些疏漏之处,因此内在自觉之外,还要接受外在的监督。还要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文件要求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反腐敗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是对审查调查人员提出的要求。

  我兼职分管福能股份纪检工作以来,能认真参加集团纪委监委组织的各

  项学习活动,特别是认真学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文件、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审查调查安全相关内容,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认识。《党章》和《宪法》分别对纪委和监委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纪委依据《党章》开展执纪审查,监委依据法定权限开展案件调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安全工作,关乎具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效,关乎审查调查程序正义实施,关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权保障,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审查调查安全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业基本规范要求。审查调查安全目的既要保障监管对象安全,也要保障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安全,实现双安全。作为福能股份分管纪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特别是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和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加强制度规则的学习演练,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查调查人员要加强医疗急救知识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学习,注意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并善于自我保护。

  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依靠集团纪委监委专业力量,监督检查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件和软件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

  面,公司纪检工作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对权属企业相关案件的联合审查调查,要严格执行审查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依法依规办案、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保护相关人员权利等相关要求。

  

  

篇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需要办案人员一丝不苟地加以贯彻落实。接到通知后,我院纪检组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通知。在学习中,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能力和水平。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要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理念,坚持查实问题、澄清是非,要把查办案件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同时加强学习查案相关法规文件,掌握党纪政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新要求,注重平时学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防止能力不足导致乱干、蛮干,出现违纪违法查案现象致使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的相关制度,细化办案环节的程序规定,明确办案人员有关安全文明办案的职责规定等。通过

  建章立制,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依规依纪,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有序推进。

  三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尽好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不断完善安全办案措施,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我院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担负起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倒逼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四是牢牢守住审查安全这条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调查审查”理念,认真研究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消除问题隐患,把依规依纪的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全过程、各环节。

  五是要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研判、预防和管控工作,切实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问题的底线。各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案管部门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立即牵头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篇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

  随着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本人在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方面,总结了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办案思想防线。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调查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运行。

  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及预案等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审查调查每个环节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

  四、聚焦关键环节,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管理。

  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走读式”谈话,更加注重隐患风险全面排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实质性的进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确需“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按照“六必知”风险评估制度、谈话报批制度、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谈话体检制度、谈话不过夜制度、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制度、谈话后跟踪回访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程序完备,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抓好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调查安全水平。

  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区、谈话室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案管室对办案区、谈话室的基础设施做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备安装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安全技能,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处置能力,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方面的实操培训,学习谈话对象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并现场模拟实操等技能,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

  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二)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情况

  201X年3月22日镇纪委书记XX组织镇纪委干部开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及时准确上报“走读式”谈话开展情况月度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镇纪委干部对照文件加强落实,要明白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意义。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

  201X年3月22日我委收到XX纪委案管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委重点对谈话室设备设施、应急电源设备、电源线路、卫生间、座椅等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发现:

  1、谈话室电源线路存在老化、不规范。

  2、谈话室在居民楼一年存在通风条件差、潮湿等情况。

  (二)对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谈话室线路不规范、潮湿等情况,我委已在计生办重新选址,按照标准重新对谈话室进行装修,现正在整改中。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用《工作规则》带好队伍。认真对照《工作规则》的新理念新要求,在思想偏差、制度执行、能力素质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实践历练和素养提升,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突破、善执纪的过硬队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入践行《工作规则》,要特别重视讲政治、讲初核、讲安全、讲规范、讲自律,全方位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员,定期由镇纪委书记对安全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及陪护工作等知识进行培训,提升了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持续自查自纠,确保执纪安全无隐患。镇纪委将对照安全文明纪律审查的相关规定进行反复排查,自查,对谈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

  我兼职分管福能股份纪检工作以来,能认真参加集团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别是认真学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文件、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审查调查安全相关内容,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认识。《党章》和《宪法》分别对纪委和监委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纪委依据《党章》开展执纪审查,监委依据法定权限开展案件调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安全工作,关乎具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效,关乎审查调查程序正义实施,关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权保障,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审查调查安全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业基本规范要求。审查调查安全目的既要保障监管对象安全,也要保障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安全,实现双安全。作为福能股份分管纪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特别是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和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加强制度规则的学习演练,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查调查人员要加强医疗急救知识

  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学习,注意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并善于自我保护。

  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依靠集团纪委监委专业力量,监督检查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件和软件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纪检工作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对权属企业相关案件的联合审查调查,要严格执行审查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依法依规办案、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保护相关人员权利等相关要求。

  

  

篇五: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纪检办案感悟

  篇一:近期办案感悟近期办案感悟调入检查室工作已一月有余了,忙碌却受益良多。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

  不仅了解不少办案知识,拓宽了视野,还体会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时刻把安全文明办案原则放在心上,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近期的一些感悟。

  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通过学习精通业务,不但可以提高办案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对调查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预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要防微杜渐,注重办案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双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

  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虽然办案工作很辛苦,经常下乡,值班时间很长,有时候还要值夜班,但在工作中也不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不能有一丝松懈,时刻要将安全文明办案牢记在心。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和对以前工作的反思,我认识到安全文明办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在办案工作中,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以人为本,坚持心理疏导,文明规范办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除了要加强

  1

  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的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篇二:纪检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2月22日至28日,作为省纪委选调干部中的一员,本人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得到委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纪委常委亲临现场做开班动员,并传达了省纪委书记“关心年轻干部成长,重视年轻干部培训”的重要指示,使我们备受鼓舞;干部室的同志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使我们安心学习;委厅相关处室领导认真准备、全心授课,不仅帮我们厘清了业务工作的要点,还同我们分享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收获和体验,使我们受益匪浅;警示教育片的播放和学员间的讨论交流,更具体地展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内涵,使我们收获良多。整个培训,内容丰富翔实,方式实用多样,是对我们新进纪检监察系统人员一次及时而高效的充电,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我们更快适应岗位要求、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大裨益。作为选调干部,本人虽然工作将近9年,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但对纪检监察工作尚未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缺乏系统培训与指导。通过这次培训,我得到了较好的学习与提升,主要收获如下:

  2

  (一)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与责

  任感在这次培训中,我们认真聆听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各位领导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所作的辅导报告,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等老一代中央领导同志就提出组建和恢复纪检监察机关,并赋予其惩治腐败和促进廉政的重要职能,其后的各届国家领导人均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并不断提高其决策地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在得到极大丰富满足的同时,资本主义精神层面腐朽堕落的糟粕也趁虚而入,社会主义精神道德家园受到冲击,部分领导干部被“糖衣炮弹”击中落马,而正是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惩处腐败力度、推进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加强监察监督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们队伍整体的廉洁高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成为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强防线和重要工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纪检监察机关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因此,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的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3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承担着惩治腐败、

  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的神圣使命,要与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斗智斗勇;随着形势的发展,腐

  败现象的存在形式、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作案动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智

  能化、复杂化的态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这次的培训

  中,亲临授课的领导大都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他们不仅帮助我们系统和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流程、掌

  握相关工作技巧,而且与我们分享了各自的人生经历和工作感悟,使我们认识到自身的欠缺

  与不足,尤其难得的是他们虚怀若谷的处世风度和谦逊乐学的求知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们,

  让我们认识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进一步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

  约束性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指出了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廉洁、公道正派。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正处于多发易发时期,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谋取不正当利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拉拢腐蚀无所不用其极,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两个务必”,不仅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

  4

  作则,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

  廉洁本色。在这次培训中,授课的领导介绍了在办案过程中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

  认真履行职责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这些新进学员听得津津有味,深受教育。事非经过不知难,

  要顶得住干扰,经得住考验,除了信念坚定和严于律己外,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体系也是不

  可或缺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之规范自身言行,

  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铁面无私

  的良好形象。随着反腐倡廉的逐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新岗位带来新挑战,身为一名选调干部,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习领会了纪检监察业务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政策和法规,更加坚定了投身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工作中做好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珍惜机会,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爱岗敬业,尽责尽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二是找准定位,明确自身所处岗位,牢记纪检监察队伍“准纪律部队”的性质,守纪律,听指挥,发扬集体协作精神,诚实待人,务实干事,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谦虚谨慎,真诚对待同事,保持良好心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加强修养,树立良好的作风,注意维护机关良好形象,善于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升履职能

  5

  力;四是严于律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保持清正廉洁;五是加强沟通,主动及时地向组织和主管领导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自觉

  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多与所派驻单位业务部门交流,深入实际、注重调研,兢兢业业,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篇二:纪检监察培训心得体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我于2月19日至22日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綦江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是对

  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一次很好的充电,通过听取区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市纪委监

  察局有关专家的授课,使我认识到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了纪检监察干

  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使命,尤其是市纪委各部门领导、专家的授课,采取理论联

  系实际,针对性很强,对我们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来说深受启发,不仅学习掌握了一些

  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新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而且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

  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学员深感受益良多。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一、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次培训班上,各位讲师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授课,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授课讲师全面系统地讲解了执法工作、案件检查、信访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工作方法等,对于提

  6

  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

  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增强。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如信

  访举报、案件检查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

  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

  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二、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认识。通过对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始终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领会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增强了我们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三、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案件有高发的态势,而且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专业和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

  7

  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

  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

  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

  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

  追求。虽然培训时间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四、努力成为合格的敬业爱岗的纪检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

  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服务上,用在

  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总之,我将

  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

  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

  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篇三: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心得体会20xx

  年10月,我在县纪委的安排下参加了贺州市纪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纪

  委(纪工委)书记及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培训班”学习,此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我市基层纪

  8

  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

  思想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4天的学习时间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领导以及市

  委党校的专家学者,结合案例为学员讲解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纪检监察概论、纠风执法工作、

  信访举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准则》解读、纪检监察新闻信息写作等专业课,我

  受益匪浅、感悟颇深,主要体会有如下几点:一、通过学习,提升了工作能力。培训的课题对工作实践有着较强的指导作用,授课老师精彩的讲座,令我耳目一新、大开眼界,从这次培训的目的内容看,不仅明确清楚了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了解了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明确了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向,提高了本人的管理能力和创新工作的能力。这次研修班,专家教授专门为我们讲述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信访举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课题,进一步提高了的理论水平和驾驭能力,明析了当前工作的责任和方向,提升了管理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二、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虽然这次培训的时间是短暂的,但是这次培训内容有很强的主题性和结构性,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且都是我知识结构上的薄弱环节。一是通过学习了《纪检监察概论》、《纠风执法工作》开拓了我干工作的视野。二是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的综合素养。三、更新了观念,提升文化素质。一是树立了全新的学习观念。在清华的

  9

  学习,不再是过去灌输式的学习,而更多地是启发式、互动式的案例教学,是深层次的现代学习方式。这种学习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高自身学

  习发展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个人的素养。在新形势下,进

  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学习培训,了

  解了社会发展形势,增强了更新知识,提高学习能力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了自身的工作

  素质和业务能力。四、做好当前,把握将来。作为一名单位的纪检组长,通过这次学习,使我

  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单位纪检组长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重要组成

  部分,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组长的各项工作,关系到我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败斗

  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这项工作领域十分广阔,每个纪检组长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

  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发挥重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坚持双重领导的原则,向上级党组

  织多请示、多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正确处理好与驻在单位职能部门的关系。既要加强与驻

  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又要从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干部

  职工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优政;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

  作的关系。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

  中,突出各部门

  10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

  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发扬求真务

  实的作风,大力弘扬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勇于负责、团结合作的精

  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部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

  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

  自觉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认认真真地学,扎扎实实地

  学,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的干部。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把集中培

  训转化为经常化学习,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

  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里手,顺利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是培训学习的最终目的。

  为此,今后我仍做到:一是继续学习,把自己塑造成学习型干部。学习有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

  11

  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努力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

  学习化”,率先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二是爱岗敬业,成为服务型、责任型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纳

  税人服务上,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

  作中去。篇四: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心得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心得受单位推派,本人参加了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在10

  天紧张、有序的学习中,本人系统地听取了纪检监察相关方面专家的辅导课,实地参观考察

  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范,与各地各行业的纪检监察同行同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

  交流,作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干部,总的感受是不虚此行,获益良多,业务素质与业务

  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一、主要收获作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最突出的特点是半路出家,入行即忙于具体的事务之中,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全凭个人在工作中的学习与摸索,缺乏系统培训与指导。这次培训,给了本人一次较好的学习与提升的机会。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本人对所从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收获表现在如下三方面:(一)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与光

  12

  荣感在这次学习中,我们认真聆听了教授所作的辅导报告,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极其重要。尤其是反腐败斗争,关系到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事关重大,老百姓高度关注。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陈云等老一代中央领导同志就提出组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30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惩处和预防腐败、反腐倡廉教育等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们队伍整体的廉洁高效,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当前我们提出要科学发展,发展就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没有公平正义作保障,就会影响士气,影响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可以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直接促进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机关,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党群干群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和谐,监督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等重要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是党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当前,反腐败的斗争仍然有着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由此,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与光荣感。(二)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的理论业务知识,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承担着同腐败分子斗争、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的

  13

  神圣使命,工作的性质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

  利其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腐败现

  象存在的方式、作案的手段、作案的动机也发生很大变化,不断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复

  杂化发展趋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政策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必须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在这次的培训学习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许多业

  务课,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知道办案、询问等的技巧与工作程序,明

  白过去工作中的一些欠缺与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三)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增强自我约束性及当好表率的自觉性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做反腐倡廉教育。所谓正人必先正已,严人必先律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做到公正、公道。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在办案过程中,要能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真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顶得住“情”的干扰,经得住“钱”的考验,做到在亲情、友情、人情面前不困惑,在金钱财物面前不犹豫,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铁面无私的良好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

  14

  二、主要启示及工作思考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

  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越来越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要求更高。我们

  要善于运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符合时代和实践发

  展要求的执纪监督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调整和完善相应的规定和措

  施,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这次培训学习,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

  (一)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有一个正确清晰的工作思路篇三:纪检机关人员办案程序及注意事项党纪政纪的一般理论、查办案件及收集证据的程序、要求、注意事项——20xx年4月在县党校的授课提纲一、党纪政纪的一般理论(一)党纪、政纪及纪检、监察对象等的概念或含义1、什么是党的纪律:广义的党的纪律,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狭义的党的纪律,则是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政纪,即行政纪律,则是国家公务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应遵守的纪律,则主要应遵守的就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xx年6月1日施行)所禁止的行为。监察对象是指《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的组织和个人。纪检对象是指(略)2、哪些人属于纪检对象:党组织、党员3、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决定》修正)中,监察机关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

  15

  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监察,适用本法。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小知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略);(二)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或参考的主要党内规定及国家法律有哪些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有《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保修期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新纪发[2003]2号《关于保证党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暂行办法》、人事部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两高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纪委20xx年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等。法律与党纪政纪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应该说法律是党纪政纪等党内规定或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刑法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理应成为执纪的参考依据。因为党纪条规与刑事犯罪理论在许多方面(如犯罪构成、证据的认定收集等方面和违纪的构成、证据的认定收集等)是相通的,其理论及原则完全可以在我们处理党纪政纪案件时予以参考和借鉴。如刑法对如实交待的认定,共同犯罪的犯罪金额的认定,又如立法法对溯及力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如无特别规定,均没有溯及力)、“罪刑法定”原则等。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就注意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甚至是条文的规定,保持了衔接的或一致,这维护了国家法治精神的统一。*小知识溯及力是指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

  16

  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三)纪检监察中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最主要的几项原则,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民主集中制。

  实事求是及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则要求我们要秉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法律原则。即使被调查人拒不交待问题,只要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事实证明清楚,仍可定案。只有被调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

  大家都知道的震惊全国的“杀妻”冤案的当事人佘祥林洗刷了十几年的冤案(还有河北版的“佘祥林”案)。最终无罪释放。不禁要问,是什么促成了这样的冤案的发生?是“先定后审”、是“有罪推定”、“刑讯逼供”、自证其罪等潜规则铸就了这样的冤案。这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有律师代理辩护制度,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等。但是从两次“杀妻”冤案的整个过程来看:在论据不充分,事实不明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就强拉硬拽的定案,先下结论后审判,程序倒着走;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司法机关采用引诱,刑讯逼供,造假材料等方式,让这起案件办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谢佑平教授认为有了以下几个“如果”,就可能避免冤案的发生:如果严格执行了侦察控制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沉默的权利;如果认真履行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如果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再慎重些??但可惜。孟德斯鸠有言,“每个有权利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到极限,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有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在许多情况下,那些掌控生杀予夺大权的司法机关,正是由于司法人员司法理念的缺乏与法律人品的降格,而导致了许多冤假错案的发生。*小知识沉默权来自于英美法律制度中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作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裁决,这一裁决已成为美国本世纪内最重要的刑事裁决之一。1963年,

  17

  一个23岁的无业青年恩纳斯托?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在亚利桑那州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问。在审讯前,警官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文化不高,这辈子也从没听说过世界上还有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这么个玩艺儿。经过连续两小时的审讯,米兰达承认了罪行,并在供词上签了字。后来在法庭上,检察官向陪审团出示了米兰达的供词,作为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供词是无效的。最后,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20年徒刑。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警官在审讯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力。

  二、案件调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及基本调查办法及注意事项1、案件调查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程序合法要求的是在案件调查中每个阶段的任务、顺序、时限、手续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它规范着权力应如何行使的问题,对权力有限制功能,起到了保护公务员或党员权利的作用。可以说,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公正,就没有法律公正。举例,美国杀妻案的违反程序案。只有正义的程序才能导致正义的结果。程序错了,因此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司法公正。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2、案件调查的程序及基本调查办法及注意事项(1)受理,要求是及时办理,不推诿、不扣压和保守秘密。(2)初步核实,是获取重要证据,为立案提供依据的阶段或者说活动。要求是迅速及时、保守秘密、突出重点,抓住时机,及时查处收集违纪人主要违纪问题,选择好突破口,就是可以将他绳之以纪、可以立案调查他的违纪行为。如果说举报线索有五六条,就挑好查的、比较明显的、易突破的、好收集到证据的又能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分的先行初核,集中力量查实一两件能够定性处理的问题,以求尽快正式立案,然后才有可能调动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案件向纵深发展,扩大战果。一般是先外围调查,低调、隐蔽、稳妥、审慎地调查取证,不易直接找被调查人谈话等。核实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的经批准可再适当延长。初核结束后,

  18

  应写出初核报告和建议,对失实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或自行给予通报批评或批评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对有违纪事实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予立案。对有犯罪嫌疑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即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办理完初核手续后,应成立核查组,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的、工作量大的案件,人数可多一些,也可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要注意保护检举、控告人和知情人。谈话应个别进行,不能采取当面对质或开座谈会的形式。在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时,应注意策略技巧,讲话要有分寸,不得泄露案情。

  (3)立案,是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工作或活动或阶段。意义是为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提供合法依据,如暂停被调查人职务,扣留违纪财物,提请法院冻结违纪人银行帐号,对被调查人实行“两规”“两指”等,写出立案报告,填写立案呈批表,由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立案。时限为一个月。

  (4)调查,是收集证据的阶段,是深入细致充分收集违纪问题确凿证据的过程或活动。时限是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的经批准可再适当延长。政纪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结案,需延长的,至迟不能超过一年。应注意调查人员回避的问题,即调查人员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不参加案件调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先入为主,要重证据,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既要防止姑息放纵违纪者,又要避免使无辜者受到追究,对于能够证实被调查人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无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都应当收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

  合法权利。与被调查人谈话时,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进行询问。要重视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要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坚持文明办案。不得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对被调查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非法进入被调查人的住宅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要及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调查要抓住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事实。对违纪问题较多、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只要主要

  19

  违纪事实已清楚无误,证据确凿充分,就可以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对于次要的枝节问题,一时拿不准或证据不足,可不作为处分依据。有些被调查人的某些行为看起来是不正确、不合适的,但只要不构成违纪,就不能认定。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不能辨别是非、不能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5)移送审理,审理,时限是一个月,经延长,也不可超过两个月。(六)在调查取证中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一是文明办案,树立办案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进行询问;三是收集书证时,对可作为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材料,应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其保密;四是需要对证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录像时,要经本人同意方可进行,对被调查人经告知本人对谈话情况也可以录像、录音,并经审阅后签字;五是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其他证据不足,只有被调查人陈述承认错误事实的,不能认定。书证、物证作为直接证据,必须经过鉴定或知情人、被调查人辨认属实,才能使用;六是收集书证应注明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七是鉴别证人证言,不得采用对质的方法;八是不能光收集对违纪人不利或无错的证据,对违纪人有利的证据也应该一并收集;九是不能将违纪人的申辩当作认错态度恶劣的情节;十是对谈话中要用到的材料,必须细读和背熟,要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再拿出群众的反映信和以前收集的材料来阅读。等等。三、怎样根据违纪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定性。违纪构成,即违纪错误(或行为)的构成,是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危害性及其程度的构成违纪错误所必需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所谓有机整体,是指这些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如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诈骗错误必须具备如下要件:行为人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违纪错误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诈骗的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违纪错误客体)。以上四个要件共同组成诈骗错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构成诈骗错误。党纪处分

  20

  条分则规定的每一种违纪错误都有自己的违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查办违纪案件要从违纪构成要件的诸方面收集证据。对案件的审理,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给违纪案件定性,定性的标准是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构成。违纪构成的要件包括违纪错误主体、违纪错误客体、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违纪构成是违纪错误的规格和标准,不仅表明违纪错误是怎样形成的,而且规定构成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要件,这在党纪处分条例和政纪处分法规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具有法定性。下面重点就党纪谈一谈以违纪构成要件为标准怎样对案件定性?

  (一)违纪错误主体与定性违纪错误主体,这是用以说明实施违纪行为的党员和党的组织及监察对象的基本特征的要件。它不仅包括党员的责任能力,实施违纪行为,而且包括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负党纪责任的共产党员和党的组织。比如,有的违纪错误如盗窃错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党员;而有的违纪错误如失职错误的主体,不仅必须具有责任能力,而且必须具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党员。这就说明违纪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是决定其违纪事实构成什么性质错误的一个要件,同一违纪错误事实发生在不同的主体上其性质也是不同的。如企业(公司)的国有和集体财物,被他人非法占为已有的事实,其主体不同定性就不同,其处分的依据也不同。如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应定为职务侵占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分;如果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应定为非法占有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分。党纪处分条例中还涉及有违纪错误的特殊主体,作了明文规定,它们或者是构成某一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要件,或者是某些违纪错误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条件,要认真学习研究,正确掌握。(二)违纪错误客体与定性违纪错误客体,是用以说明违纪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要件。任何违纪错误都侵犯一定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如,在党内组织秘密集

  21

  团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的团结和统一;贪污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如果侵

  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就构成挪用公款错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错误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婚姻自由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不侵犯任何客体的行为,是不构成违纪错误的。如,1996年6月,某镇土管所刘某经手办理镇粮油公司与三户居民的土地转让,刘某收取土地出让金22174.1元和管理费200元。此笔收入应上交县土地管理局,但刘某请示局领导同意,将此笔资金留给该所使用,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1996年6月11日,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将此款存入银行储蓄所。1996年7月至1997年5月,刘某陆续将此款取出用于个人医疗及其他消费。1997年6月,刘某将此笔资金报告该镇财政所,因无钱入库,财政所在预算外作空收空支处理后将此款核拨土管所使用。刘某以后一直未将此款交土管所。刘某的违纪事实是定贪污还是定挪用,关键看该违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是公款的所有权还是公款的使用权,从事实上分析,该所长请示局领导,报告镇财政所,镇财政所作帐务处理等证据证明该所长还是维护了公款的所有权。但刘某具有非法使用公款的目的和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应定构成挪用公款错误。一种行为之所以被定为这种违纪错误或那种违纪错误,主要是由违纪错误的直接客体决定的。比如,同样是非法占有非自己所有的财物,有的定为贪污,有的定为盗窃,原因就在于各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此,党纪处分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对违纪错误客体作出了规定,以便决定违纪错误的性质。

  (三)违纪错误主观方面与定性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是用以说明违纪者在怎样的心理支配下实施危害行为的要件。它包括过错(故意和过失)以及违纪动机、违纪目的。其中违纪故意或者违纪过失是一切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违纪目的是某些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而违纪动机不是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它一般不影响定性,只影响量纪。违纪故意和违纪过失在党纪处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如,贪污、盗窃、走私、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错误,只能由违纪故意构成;如失职类的大多数违纪错误只能由违纪过失构成。为了使定性量

  22

  纪处理恰当,党纪处分条例特别标明“故意”两字的有5条,有的无需标明“故意”。而过失与故意相比,由过失构成的违纪错误的危害性明显小于由故意构成的违纪错误。只有故意或过失地实施违纪行为,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