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佳谦文档网>心得体会 >

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16篇

时间:2022-11-22 17:35:09 来源:佳谦文档网

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16篇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2022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xxxx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16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16篇

篇一: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2022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xxxxx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xxxxx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

  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

  

  

篇二: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兵团政法委的部署根据兵团检察院组织安排开展了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自觉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最新范文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篇一:检察院、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检察院、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兵团政法委的部署,根据兵团检察院组织安排开展了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自觉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检察机关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要培育以“三个至上”为核心的忠诚精神,使广大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检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检察机关,必须忠诚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检察机关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忠诚于法律。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

  受人民监督,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法”的起源本身就蕴含着“平之如水”的内涵,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许多国家的语言文字中,“司法”与“公正”的表述也是相通的。可以说,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也是公正的守护者。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求。实践中,少数司法人员的不廉、不公问题对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和检察机关害是巨大的。弘扬政法

  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使广大干警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自身修养,培育良好人格,约束人性弱点,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廉洁底线。

  最后就是要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在工作中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作为检察一名干警要成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表率,最重要的任务是将其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在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要加强认知、认同,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己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核心价值观只有被认识、理解,才能成为思想上的自觉、行动中的追求。解决认知、认同问题,需要把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阐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实践特色,努力在自己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成为思想的指引、价值的坐标。

  二要加强贯穿、融入,切实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日常各项工作中。任何一种价值观的确立,必须同日常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在实践中感知、领悟。观念成为习惯、规范变为行动,是学用统一、知行合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三要加强践行、示范。作为一名老党员,新干警,自己要带头检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

  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他人,引领良好社会风尚。要大力学习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利用各种媒体介质宣传单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举措和成果,宣传新时期检察机关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自己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

  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篇二:政法干警学习心得体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心得体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其中“敢于担当”一词,对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现状可谓精准而又中肯,学之弥久,感触愈深。敢于担当是人民警察履行政治责任的内在根本。担当就是接受并负起责任。担当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品质和境界。不同的使命职责决定了不同群体人的

  不同担当。“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维护稳定,服务人民”就是人民警察的担当。国家安全,公安系于一半。警察是犯罪分子的克星,也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作为一名还在接受学习和的警员,我深感警察这个职业充满了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民警察必须顾大全,想大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博大情怀。

  在警校接受教育的一年半时间里,使我对政法干警这个职业的认识逐渐深刻,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立足之本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我们1

  政法文化的一部分,是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源泉。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更深的体会与领悟到什么是忠诚、什么是为民、什么是公正、什么是廉洁。更进一步明确,时代赋予我们的权利与任务。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忠于党,就是要求我们时时明白我们是一名共产党员,要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忠于国家,就是要求我们一切以国家利益为上,忠于人民,就是要求我们时时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忠于法律,就是要求我们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诚,要求

  我们在日常的司法实践中,树立起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的形象,做一个国家优秀的公民,做一个忠于法律的臣民,做一个甘于为人民服务的奴仆。

  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放在首要。为民,不仅仅要求我们政法干警在司法实践中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它更要求我们要以司法的人民关怀对待人民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只有把为民这一个价值观深入我们的司法实践,才能解决好我们当前日益出现的社会矛盾,才能真正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

  出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公正,这是要求我们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2法干警的神圣职责。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的权利,但是同时也

  是我们身上所肩负的一份重重的担子,我们就是要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依地对待当事人,就是要以科学的实证来判断事实,实现社会公正。

  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时时以廉洁为要求来约束自己。坚决抵制滥用权利,贪污受贿。廉洁,在我们司法中,就是要求我们干警以五个严禁严格要求自己,决不逾越。使公正廉洁内化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青年干部要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

  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3篇三:心得体会(听兵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讲会有感)心得体会——听兵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讲会有感近日,兵局举行了“兵团监狱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宣讲会”系列讲座,在听了宣讲团的演讲之后。作为我个人而言,尤其对一个新民警而言,我备受感动和鼓舞。虽然以前在警校培训的时候也听过此次讲座,但这次听了之后,使自己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有更深一步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感受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四个方面是一脉相承的统一整体,其构成了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和行动纲领。本次宣讲团结合我们监狱系统的历史,根据周**同志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了我们监狱历史的真人真事,用实实在在的东西讲了如何在本职工作中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正式的踏上工作岗位之前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下面我就谈谈个人的一些感想。人民警察如何实

  践忠诚?忠诚作为人民警察职业精神的核心,不仅仅是行为上对所在组织和上级领导的服从和尽责,更是精神情感上对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一种尊重、崇敬乃至信念。首先我们必须要做到忠于职守。忠于职守就是忠诚,忠诚是人民警察的灵魂,实践核心价值观之本。每名监狱民警要时刻牢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

  人民、忠于法律、忠于监狱事业的铮铮誓言,履行好人民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负责,对个人和家庭负责。

  《》

  

  

篇三: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2篇

  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2篇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1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邓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光昕口号喊得响,更要看行动见真章。践行两个坚持是具体的,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敢担当的铁肩膀,又要有能成事的真本领,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一要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考量、审视和解决问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看业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把握权力边界和政治边界,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加强纪法贯通和衔接。

  三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趋势性和阶段性的关系,把握好重点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把握好苗头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杈力行使观察哨、密切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发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贲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官僚,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贲,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2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全面加强全市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我院政治部下发《在全市法院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两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方案把两项教育工作与经常性理论学习、日常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推动“一体化”建设、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民法院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武装法院干警头脑、占领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阵地。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是全面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质、政治能力的有效手段,为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队伍指出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篇四: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必须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谈几点认识。

  第一,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更新工作思路

  这不仅是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而且有利于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法院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更新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工作。

  第二,法院要把统筹发展确立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调整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心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法院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这一变化,主动更新为大局服务的价值取向。在服务方向上,要强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者并重;在服务对象上,要做到对各类当事人依法平等保护;在服务手段上,要看是否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造了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做到“立足本职搞服务,服务到位不越位”。

  第三,法院要把以人为本确立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最终目的,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丰富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高度重视人权的司法保护;要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案件审理中,全面保护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为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和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四,法院要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的水平

  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最重要的是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整体推进,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领会,我认为法院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一、坚持正确的司法和-谐观,切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能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强化审判职能,践行和-谐司法。二是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评查机制。大力提倡以速裁、简化审、便捷立案和诉前调解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二、坚持正确的群众利益观,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积极推动诉讼和执行救助机制的落实,解决涉及特困群体案件诉讼和

  

  

篇五: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关于“法治”的涵义法治有以下五层涵义: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在西方,“法治”也首先被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来认识,即“法律的统治”。今天,我们使用“法治”的概念,是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专门对“依法治国”作了阐述: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其基本含义是:在法律制定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活动都要受到既定法律的约束和规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随意废法和立法,强调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认为在法律面前,只有首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性,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性。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模式。即“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制”。法律历来有多样性,通常有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制,而有法律不一定就有法治。真正意义上法治只能是以民主为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的法制模式。4、法治代表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即体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权力等问题的原则、观念和价值体系,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和需要,成为人们设计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对人类法治思想与实践的发展历史进行总结和提炼,我们认为当代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包括:法律至上、善法之治、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内容。5、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即“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在法律与国家、政府之间,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政府权力;在法律与人民之间,运用法律合理地分配利益;在法律与社会之间,运用法律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权力和权利的侵犯;在国家和政府权力受到有效约束之后,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一种社会状态。由此可见,法治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确定状态,而是一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运动过程。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此有精辟的论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个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故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

  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持久进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人民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当前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体现以人为本,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保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重要保障。5、如果把法治理解为“依法治国”,那么作为法律施行的最重要的载体,应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及相关的司法机关。故法治理念对司法机关而言,可以等同于司法理念。因此,在司法工作中,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就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这是现代法治理念在司法机关中的具体运用。三、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考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我国法治建设事业中相当重要的主体力量,是法律的忠实守望者和捍卫者。用西方法学家的一句名言: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人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在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而言,应当坚持和贯彻落实以下司法理念:1、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对这个问题,历年来都有很充分的论述,在下文也还有论述,在此不作赘述。2、要全面把握司法规律与特点,尊重司法规律,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法院公正履行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为了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很多国家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司法体制和诉讼机制,为法院和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提供体制保障、经济保障、法官资质保障和诉讼机制保障,切断各种不当干预法院公正审判的渠道,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空间严格限制在法庭范围内,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但是,从实践的情况看,一方面从外部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制约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从内部看,司法权的独立行使要依宪行使,即在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一府两院”体制下的独立审判,是审级独立、法官审判独立,而不是“三权分立”意义的“司法独立”。这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依法司法,首先是依宪司法。这就要求全体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政治大局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

  第二、司法的中立。司法中立,要求法院在审理和裁判案件,必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平等对待诉辩双方和各方当事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完善回避制度和各项诉讼制度,合理配置司法权力,明确界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的角色定位,强调法官居中裁判,强化诉辩双方和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将容易影响法官中立地位的立案、调查、监督、执行等职能从裁判职能中分离出来,形成相互制约关系。第三、司法的公开。司法要取得社会公信,不仅在于法官是公正的,而且还在于他们的公正要能够被人所觉察到。这正是西方谚语所说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如果一个没有偏见的人,合理怀疑法庭对某件案件已有结论,或者存有先入为主的可能性,那么他就不可能对判决的公正性树立信心。司法活动,只有严格依法公开进行,才能产生公信力。司法公开,一是公开司法依据,包括各种办案规则、案卷资料、司法解释;二是公开审判过程,做到一切审判活动都在法庭上公开进行;三是公开审判组织的组成;四是公开审判的时间、地点和场所,允许社会公众,以及作为公众代表的新闻媒体旁听审判过程;五是公开审判结果,允许公民查阅法庭的裁判文书。第四、司法的民主。司法民主要求审判活动必须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各种诉讼权利,司法过程必须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正当监督。审判组织的组成和决定过程必须符合民主化的要求,陪审制度应当发挥实际作用,使社会主流意识和价值观念有机会对司法决策产生影响。第五、司法的权威。司法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但是,其权威不是来源于强制,而是来源于理性,来源于主流社会对判决理由的尊崇和信仰。如果一项法律只有靠强制才能实施,那么它必然是不能长久的。司法判决也一样,它必须反映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依靠社会的力量来促使其执行。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求法院的判决必须讲道理。近年来,法院大力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裁判文书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文书的风格和技巧问题,更是一个执法的理念和指导思想问题。第六、司法的及时。司法的及时,要求司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投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的权利尽快得到实现。这个问题既涉及到审判,又涉及到裁判的执行,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法院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审限监督,确保案件迅速审判,及时结案。同时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从执行权的运行机制,执行方法和执行手段的完善、创新方面进行改进,强化执行工作。“执行难”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属于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有的属于法院工作不力,有的属于当事人选择交易对象不慎,忽视交易安全,发生了市场风险。对不同的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处理。3、要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切实更新司法理念,适应和谐稳定、科学发展的国家转型期的司法要求。六中全会的建议涉及审判工作的明文只有第九方面的第32条和第十方面的第40条,但通观全文,全都与法院工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为:①平安社会的构建,要求刑事审判工作要继续贯彻依法严打各类刑事犯罪,保卫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和公民个人、各种社会组织的政治、经济、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权益,依法保障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个人人权。使社会生产安全,生活安宁有序。②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我们创新司法手段,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大民商事审判调解和执行中和解工作的力度,纠正失范,示范规则,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③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以科学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公正的良性互动,要求刑事审判和民商事审判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创新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支持金融、财税、国有垄断企业的改革,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生产力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推进城市化进程,妥善处理“三农”案件,土地

  承包、租赁权案件,资源纠纷案件,以司法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④法治政府的建立,要求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透明行政,加快政府的改革和职能转变。⑤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对我们的管理方式,队伍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只有在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才能在体制、机制、队伍素质和管理创新上做出有效的应对转变,才不会辜负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公正廉洁司法要求与期望。4、要立足于依法治国、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社会构建的高度,构建适应新时期要求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司法理念要建立在符合国情民意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基础上,而不能东施效颦,盲目照搬西方“三权分立”的那一套做法。那么这一司法理念的内涵有哪些?个人认为应是党领导下的宪政宪治,民主人权,廉洁效率,司法公正的司法精神和司法观念,以及在其指导下建立的司法制度、司法程序和司法过程。中国的政治制度体系可以概括为我党执政、人民主政、政府行政、民主参政、司法公正的五位一体制度体系,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征。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民主法制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了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上,这是对市场经济现代法治内在规律的高度准确把握,反映了党的与时俱进和英明伟大。因为法的本质是治官治权而不是治山治水治电治民,故依法限制全能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前提,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行政方式。因此,现代司法理念是以法治权、治官,明晰公平竞争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则,明确市场经济的各类主体,依法打击犯罪保平安,制止制裁违规维秩序,把社会各种力量纳入有序;是依法支持监督依法行政,而不是使司法沦为工具。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老先生说:建立市场经济,或法治社会,本身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矛盾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找到化解矛盾所需要的制度安排。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要求,以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安排,让各种利益群体公开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党和政府、司法机关处于超然的裁判地位,使矛盾在立足于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依序、理性得到化解。这就需要防止政府部门有自己的利益从而成为某种利益的代表,使党和政府直至司法机关陷于利益的纠纷中。理解了这一点,党领导下的宪政体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审判,公正裁判司法的司法理念就成了常识而不是难懂的理论了。5、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第一,从司法角度讲,所谓“效果”是指法律功能的实现。正如我们讲审判效率指的是正效率一样,所谓效果通常也是指的正面效果。任何法律都具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双重功能,人民法院一方面通过公正司法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使法律的权利保障功能得以实现,也就是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得以体现;另一方面通过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则是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体现。一般来说,当社会关系比较稳定、社会主流价值观念趋于一致时,法律所具有的双重功能处于高度重合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也比较容易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如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姑且不论当时法制如何不健全,“文革”中又被砸烂,但因当时的政治,社会价值被强行统一,你怎么判,都不会出现两个效果的矛盾。相反,在社会转型期,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新旧并存”的特点,社会关系极不稳定,人们的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权利保障功能与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就经常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有的案件,从认定事实到适用法律并不存在明显的问题,但社会认可程度不高,有关方面意见较大。因此,要跳出法院来思考法院,跳出案件研究案件,自觉从整体上全面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第二、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不违背法治原则。法治的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而所谓公正,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解释,就是不偏不倚,使每个人“各得其所”。翻译成中文,其实就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所说的“中庸之道”。所谓“中庸”通俗讲就是“去其两头取其中”。对民事纠纷的调处,非得分清是非责任是调解不了的,只有

  促成妥协,才能和稀泥,达成利益上各自能接受的一致,当然要当事人自愿,注意方法,不能强迫、强制。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工作,在公民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平衡,这是最高意义上的“中庸之道”,是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体现法治精神。这也是法院庭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思维理论基础。第三、从更广阔的时空背景来看,法律所具有的双重功能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自从法律产生以来就已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在西方法律史上,曾出现过“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概念法学”与“现实法学”的争论,其实质就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争。前者强调法律效果,认为法官的职责是“执法”而不是“造法”,法律适用就是运用三段论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其目的是要限制法官的司法权,防止法官借口维护公共秩序而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强调社会效果,认为法官的职责是要维护社会正义,因此法律适用中应当把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公共政策与社会正义理念结合起来,通过能动司法,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1)衡量法律效果的标准是一个逻辑标准,具体是看法官作出的判决事实是否清楚,选用的法律是否正确,法律推理是否符合逻辑规则。而衡量社会效果的标准则是一个功利性的标准,主要是看法院判决作出后,当事双方的矛盾是否有效地得以消解,是否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法律秩序的裂痕是否恢复到正常状态,社会各方面是否认可法院的生效裁判。(2)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严格法条主义”与“自由裁量主义”的矛盾和冲突,法官如何运用好自由裁量权,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关键。换言之,严格法条主义根植于大陆法系的司法传统,为防止法官素质不高、自由裁量度太大,法律要严密。法官判案适用法律就如同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东西,把案子当硬币投入法条的售货机中,掉下来的就是一个完整的判决。自由裁量主义是英美法系的典型思维、寄望于法官的内心自省、法官的责任,学识智慧和法官的正直。假设好法官、资深法官判出好案子。在国民综合素质较高,法治氛围浓厚,司法权威较高的地方、两者的冲突不大,尽管一个案子判下来社会效果不好,但大家议论一阵子就过去了,如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刑事宣告无罪,民事又判赔2500万美元。这样的案子在其他国家是绝对不敢这样判的。在法治传统不深的地方,二者的冲突是不可避免,处理不好会直接否定法律权威,产生反社会、反法治的社会效果,故本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对民事司法审判是必要的。第四、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必须实现五个转变和一个加强。“五个转变”:一是在认定事实过程中,法官要善于实现从“职业人”向“理性人”转变。法院判决的对象不是法官自己,而是不精通法律的老百姓。判决只有被普通公众所接受,才能获得正当性。这就要求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不能仅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去获得内心确信,还要以一个理智正常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观察判断问题,才能得出贴近百姓生活的判决结论,才能被当事人所接受。二是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要善于实现从“审判者”向“被审判者”的转变。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张明楷教授指出,当法官运用文义解释和论理解释的方法获得一个结论后,如果从普通人的角度不会感到吃惊,就说明该解释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法官不能老是站在审判者的角度看问题,而应该经常作一些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检视自己的结论是否正当。三是要实现从“审理案件”到“解决纠纷”的转变。任何案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都是现实发生的利益纷争。对于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法官来说,审结一个案件并不难,但要有效消解当事双方的利益冲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却需要充分运用法官的智慧。法官面对一个案件时,不能把它仅仅看成一个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而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纠纷;不仅要看到眼前的当事人,还要看到每一个当事人的背后还站着无数个潜在的利益主体。只有这样,才能透过冰冷的卷宗看到其后的民生、民权、民主问题,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四是要实现从单纯的“法律思维”到“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相结合”的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纠纷都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政治事件,如国

  有企业破产案件就有不少属于经济体制转轨所形成的“结构性破产”,准确地说,是国家将体制转轨的代价转移给企业职工来承担。对这类案件,只有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才能妥善地予以解决。同时,社会转型期的法院也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法院除了具有运用审判手段解决案件的司法功能外,还肩负着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因此,无论是从案件性质还是从法院功能的角度出发,都要求法官必须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结合起来,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五是要实现从“重判轻调”到“调判结合”的转变。我们正处在一个变动不居的时代,利益主体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人们对法院判决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然的。基于这一严酷的现实,调解结案就是法院和法官的最佳选择。实践证明,诉讼调解在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中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所谓“一个加强”,就是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著名法学家华伦滋曾经指出:“判决理由是区分司法擅断与司法民主的分水岭;如果判决可以不给理由,所谓权利保障和上诉审查都将变得毫无意义。”判决说理是程序“吸收不满”功能的必然要求,也是程序具有“作茧自缚效应”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法官不在判决书中对当事双方的争议一一作出回应,那么,审判程序不仅不能吸收不满,反而会将不满集中到法官身上,使法官和法院成为诉讼双方攻击的对象。判决说理的实质在于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当事人服从法律,养成守法的习惯。因此,判决说理的关键,就是要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正如古人所说:“法乎于情。”真正的法理和情理是相通的,否则法律就会寸步难行。但要使两者有机结合,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非凡的洞察力。所以说,审判是一门艺术,判决说理是法官智慧的集中体现。在这方面,英国贵族法官丹宁勋爵写的《法律的训诫》和《法律的正当程序》,其中所引用的判词十分精彩,可以说是情理交融的典范。

  

  

篇六: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心得体会

  篇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引导司法警廉洁、严格、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一、一般规定第一条坚定政治信念(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二)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而奋斗;(三)坚持党的领导,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第二条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理念,严格执法;(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文明执法;(三)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

  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第三条保持司法廉洁(一)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二)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口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三)不准过问案件、为当事人说情,不准给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带口信、送钱物;(四)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代理人、辩护人的馈赠或者贿赂行为,应果断拒绝并给予批评。第四条加强职业修养(一)崇尚法治,维护正义;(二)公正廉洁,文明执勤;(三)秉公执法,办事公道;(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五)坚毅勇敢,不怕牺牲;(六)勤勉敬业,忠于职守。第五条注重警容仪表(一)严格遵守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二)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警。服。规范缀钉、佩戴警衔标志、警号、胸徽、领花等;(三)女司法警察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

  不得化浓妆,发辫不得过肩;(四)男司法警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第六条约束举止言行(一)谨言慎行,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警察形象的言行;(二)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三)不准对群众和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的态度,不准耍特权;(四)不得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二、押解第七条基本要求(一)遵守押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押解工作规则(二)提高警惕,确保押解工作安全;(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警灯、警报器,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第八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时:(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加强戒备,防止其他被告人伺机脱逃;(二)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三)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援助;

  (四)遇有威胁押解司法警察人身安全等法定使用武器的情节,可依法使用武器,但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执行。第九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收缴其携带的凶器和用于自杀、自伤及伤害他人的其它物品;(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以防止其相互伤害;(三)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四)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根据被告人受伤的程度采取利应的措施,防止伤情进一步加重。第十条押解途中被告人企图串供,或实施串供行为时:(一)对被告人进行警告,制止其实施串供行为;(二)将被告人分别押解及看管,防止相互串供;(三)必要时应对被告人进行检查、搜身,收缴可能用于串供的物品、字条;(四)处置完毕后,向法警队领导及法官报告情况。第十一条押解途中,执行押解任务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等情况时:(一)严密看管被告人,组织对车辆及现场的警戒,防止被告人脱逃及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将被告人转移到备用车辆,在转移被告人过程中,要加强对被告人的看管及现场周围的警戒;(三)在没有备用车辆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征用社会车辆,将被告人及时带离事故现场;(四)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及时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第十二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亲属或其他人员拦阻、哄闹:(一)将被告人与其他人员相隔离,防止其他人员借机劫夺被告人,加强对被告人的看管,防止被告人脱逃;(二)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告知其对自己的行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三)在警告、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要将有关人员或带头哄闹者强制带离现场或予以暂时看押,必要时可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四)向法警队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警。第十三条押解时遇有群众围观:(一)加强对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其借机脱逃、串供等;(二)将被告人与其他人员隔离,防止发生意外情况;(三)迅速将被告人带离现场或置于安全场所;

  (四)采取措施将围观的群众予以疏散,保证押解任务顺利进行。第十四条押解时遇有被告人打听案情或对于自身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咨询有关法律法规:(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二)告知被告人人民法院会公正审判,不得对被告人进行训斥,也不得向被告人表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三)告知被告人可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并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三、值庭第十五条基本要求(一)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举止端庄、行为文明、态度严肃;(二)提高警惕,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三)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警械和武器。第十六条被告人企图行凶、脱逃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必要时可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来行凶的其它物品;(三)加强对其他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其借机脱逃或行凶,密切监控旁听人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四)待险情消除后,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第十七条被告人实施自杀、自伤等行为时:(一)采取措施控制被告人,制止其实施自杀、自伤行为;此文章共有3页[1][2][3][]

  (二)收缴其持有的凶器或可能用来实施自杀、自伤的其它物品;(三)对已经发生伤害后果的,应首先控制被告人,然后再对其进行救治;(四)待险情消除后,立即向审判长或法警队长报告,按照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第十八条被告人突发疾病:(一)根据被告人发病的情况及其症状,采取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二)在审判长的指挥下,请医护人员对被告人进行检查和救治,如有必要,在经审判长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将被告人送往医院诊治;(三)在检查、救治被告人过程中,要加强看管及对现场的警戒,必要时可疏散旁听人员,防止被告人脱逃或其他

  人员借机哄闹;(四)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救治,不得对被告人放任不管。第十九条旁听人员有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时:(一)押解法警要严密监控被告人,防止其借机脱逃,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被告人,必要时可将被告人带离法庭;(二)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提出警告,予以劝阻、制止,临时收缴其持有的录音、录像、摄影器材;(三)对严重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经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应根据审判长的指令采,取强制措施;(四)在处置过程中,要使用规范用语,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文明执法。第二十条被告人情绪激动、失控,谩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时:(一)对其进行警告,采取措施将其束缚,防止其因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二)严密监控其他被告人及旁听人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三)按照审判长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四、看管

  第二十一条基本要求(一)严密监控被告人,按照规定进行巡查、检查;(二)依法告知被告人在看管期间的权利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三)不得从事与看管工作无关的事情;(四)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配备警械和武器。第二十二条被告人企图脱逃,或实施袭警等违法犯罪行时:(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二)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场所,禁止人员出人;(三)加强对其他被告人的看管,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四)待险情消除后,向法警队长及相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第二十三条被告人企图自杀、自伤和伤害其他被告人,或实施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时:(一)采取措施制服被告人,并单独关押;(二)收缴被告人持有的凶器和用于行凶的其它物品;(三)对于已经受伤的被告人,应首先将其控制,再进行救治。第二十四条被告人打听案情、可能的处理结果或咨询法律法规时:(一)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被告人透露案情;

  (二)告知被告人人民法院会公正审判,不得对其进行训斥或有其他表示;(三)告知被告人可向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五条被告人亲属要求会见、递送食品、钱物和传递口信:(一)告知被告人亲属,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不允许会见被告人、递送食品、钱物等;(二)告知被告人亲属可将有关物品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按照有关手续转交给被告人;(三)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不得对被告人亲属进行训斥。第二十六条被告人哄闹或谩骂看管人员、其他被告人时:(一)应对其进行警告和训诫,对于警告和训诫无效的被告人,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单独关押;(二)加强对看管场所的警戒,必要时可临时封闭看管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件;(三)严密监控被告人行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待增援警力到达后采取进一步措施。五、安全检查第二十七条基本要求(一)按照规定认真查验相关人员的证件并进行登记;(二)按照规定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

  物品的检查;(三)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使用规范的言词;(四)准确、迅速识别违禁物品和危险品,处置方式正确。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携带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时:(一)告知携带者按照规定,限制物品不得带入法庭;(二)对限制物品,应逐项进行登记,暂时寄存于物柜棍内,待庭审结束后,凭本人证件和号牌,在确认物品齐全、完好并签字后取回寄存物;(三)如其拒绝寄存,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携带枪支、刀具、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危险物品时:(一)对携带管制物品者,应首先将其控制,再对其进行检查和询问,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对管制物品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收缴,持有枪支者有持枪证及枪证的可不收缴,但是应阻止其进入法庭;(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应核查持有者身份情况,及时向法警队领导报告;(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第三十条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不接受安全检查,企图强

  行闯入审判区时:(一)进行劝阻和警告,加强警戒,防止未经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审判区;(二)对于劝阻和警告无效的,采取措施将其束缚,必要时可使用警械;(三)必要时可临时关闭安检场所,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四)向法警队及有关领导报告,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六、送达第三十一条基本要求(一)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将法律文书准确无误送至被送达人;(二)妥善保管卷宗、法律文书,不得毁损和丢失;(三)规范言行,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四)谨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第三十二条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一)向被送达人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对被送达人进行训斥;(二)告知被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三)依法进行留置送达。第三十三条被送达人情绪激动,有过激的言词和行为时:(一)对其进行警告,告

  知其对自己的言行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二)向法替队领导报告情况,根据指令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警;七、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基本要求(一)坚持文明执行,严格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二)讲究方式方法,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根据情况灵活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三)及时有效地制止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人员和相关财产的安全。第三十五条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时:(一)配合执行人员做说服教育工作,警告被执行人不得采用违法手段抗拒执行;(二)密切监视被执行人动态,将被执行人置于有效的控制范围内,防止发生意外事件;(三)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进一步措施。篇二:司法警察心得体会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

  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篇三:公正执法心得体会公正执法心得体会军分区杨生华政委《牢记责任,珍视信任,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质量》讲话学习以后,我深有感触,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公正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确保公正执法的重要条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

  因素。保卫国家政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靠的是行使这一职权的政法机关,靠的是履行这一职责的每一个政法干警。履行好这。学以致用”的原则,在抓好初任培训和专业培训、晋升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职后教育培训;培训中,注重培养干警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避免单纯追求高学历、学习与实际相脱节的做法。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保证审判干警人人都有参加培训的机会。三、要坚持多管齐下原则,抓好政法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制约,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时刻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加强监督必须多管齐下。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利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干部管理部门要做到心明眼亮,时刻关注所使用干部的德才表现;纪检监察部门要尽职尽责,抓苗头,抓倾向,及早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新闻单位要从关心爱护政法队伍的角度出发,关注政法队伍建设动向,及时宣传正面典型,报道英雄模范人物,曝光执法不公问题,揭露司法腐败现象。政法干警要端正执法观念,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为外部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多管齐下抓好监督的同时,

  还要抓好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要建立并坚决实行抓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案件跟踪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和考核评议制等,完善执法规程,堵塞执法漏洞,遏制执法中的随意性。要加强内部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及时查处执法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有法不依、依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言代法、以罚代法和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现象。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考核录用、资格考评、选拔任用、任职回避和辞职、辞退等项人事制度,坚决克服和制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查处司法腐败现象,确保政法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四、要坚持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检验队伍建设的成果严格的管理带出优秀的队伍,优秀的队伍干出优良的业绩。

  

  

篇七: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讲究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2019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一、关于法治的涵义自古希腊和中国先秦哲人提出法治并阐述其思想以来,历代思想家对法治这一命题作了不懈的探讨,不断丰富了法治内涵和认识。按照柏拉图在其名篇《法律篇》中的解释,法治就是服从法律的统治。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发展了他的思想,将法治概括为普遍服从良法,即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以后的思想家西赛罗、詹姆斯·哈林顿、孟德斯鸠、洛克、卢梭、康德等都对法治有过精辟的阐述。目前,我国学者公认,法治至少有以下五层涵义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在西方,法治也首先被作为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来认识,即法律的统治。今天,我们使用法治的概念,是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专门对依法治国作了阐述即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

  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其基本含义是在法律制定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活动都要受到既定法律的约束和规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随意废法和立法,强调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认为在法律面前,只有首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性,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性。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模式。即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制。法律历来有多样性,通常有专制的法制和民主的法制,而有法律不一定就有法治。真正意义上法治只能是以民主为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的法制模式。4、法治代表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即体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权力等问题的原则、观念和价值体系,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和需要,成为人们设计法律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对人类法治思想与实践的发展历史进行总结和提炼,我们认为当代法治所蕴含的法律精神包括法律至上、善法之治、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内容。5、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即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在法律与国家、政府之间,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政府权力;在法律与人民之间,运用法律合理地分配利益;在法律与社会之间,运用法律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权力和权利的侵犯;在国家和政府权力受到有效约束之后,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一种社会状态。由此可见,法治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确定状态,而是一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运动过程。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法治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此有精辟的论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个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故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而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实行法治。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对权利、平等、自由等法律价值有天然的依赖和促进作用。如果市场主体没有产品所有权,就不可能有交易行为,如果没有交易主体的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规则,交易行为就必然难以为继和持久进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和我党宗旨也要求我们实行法治。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要求我们的各项制度设计和安排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而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保障人权,充分体现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爱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宗旨,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为实现人类的完全解放,也需要用法治体现党的追求人民公平正义的终极价值。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当前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体现以人为本,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确保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重要保障。

  5、如果把法治理解为依法治国,那么作为法律施行的最重要的载体,应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及相关的司法机关。故法治理念对司法机关而言,可以等同于司法理念。因此,在司法工作中,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就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这是现代法治理念在司法机关中的具体运用。三、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考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我国法治建设事业中相当重要的主体力量,是法律的忠实守望者和捍卫者。用西方法学家的一句名言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人民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在全面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精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而言,应当坚持和贯彻落实以下司法理念1、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部署,坚持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有序的法治社会做出贡献。对这个问题,历年来都有很充分的论述,在下文也还有论述,在此不作赘述。2、要全面把握司法规律与特点,尊重司法规律,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法院公正履行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为了实现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很多国家都通过建立完善的司法体制和诉讼机制,为法院和法官依法独立审判提供体制保障、经济保障、法官资质保障和诉讼机制保障,切断各种不当干预法院公正审判的渠道,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空间严格限制在法庭范围内,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但是,从实践的情况看,一方面从外部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制约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

  

篇八: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学习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心得体会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法院干警学习《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心得体会

  在党和人民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恰逢其时,意义深远。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法院干警继续深入学习和领会《决议》精神,重温历史,观照现实,着眼未来。

  进一步强化坚守初心、一往无前的信念。风雨百年,沧桑巨变。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为更好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服务和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

  重大风险工作,健全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等制度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激发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气魄。回望人民法院奋斗历程,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了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要牢记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切入点、结合点。我们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我们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努力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我们要用好司法案件的晴雨表,把普遍性问题分析得更及时更透彻,把应对措施筹划得更细致更全面,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进一步清醒“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认识。人民法院被普遍认为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显示了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性,也反衬

  出源头上化解纠纷的多元主体力量始终没有充分发挥。实践中,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思维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全民法治信仰的树立仍需久久为功。为此,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思维,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分层治理的根本路径,进一步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主动发现法治体系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以改革思维、务实举措推动解决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法治实践的水平,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交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答卷。

  

  

篇九: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2021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2021年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

  我认真学习研读了xxxxx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光听口号喊得响,更要看行动见真章。践

  行”两个坚持”是具体的,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敢担当的铁肩膀,又要有能成事的真本领,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一要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考量、审视和解决问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看业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把握权力边界和政治边界,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加强纪法贯通和衔接。三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趋势性和阶段性的关系,把握好重点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把握好苗头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权力行使”观察哨”、密切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发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xxxxx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

  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

  

  

篇十: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

  体会

  ;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学习

  为了使最高院司法警察近期召开的全国法院于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指示和精神得到有效领会,xxx法院法警大队根据最高院、市中院关于在各法院进行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务工作自身警务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xxx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专题研究活动。

  通过这一活动,司法警察杨丽敏看到在司法警察的日常警务工作中,相继发生了被告人脱逃、违法执法、当事人伤害干警、枪支被窃等多起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的几起腐败案件,触目惊心,充分暴露了一些司法警察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一定要强化法律意识、职业意识和作风纪律意识,改进执法作风,全面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执法能力,为确保安稳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到:

  一、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双重考验面前,少数司法警察置最高院“五个严禁”于不顾,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步入歧途,最终导致身陷圄囹,除了制度建设和体制的原因外,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就是他们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因此,做为一名司法警察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深刻领会“八荣八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内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然做到权为民所用;一定要在金钱胁迫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抗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苦,管得住小节,永葆司法警察的清廉本色;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谨慎交友,

  择廉交友,让自己的生活圈远离庸俗虚无和世侩,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侧翼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二、规范执法,提高工作责任心。近年来,在北京、湖南、黑龙江等地的法院自此出现了在押被告人脱逃的事件,究其原因,有警力不足、安全防范设施缺乏等客观原因,但其中暴露出来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司法警察麻痹大意、玩忽职守,缺乏最基本的其他工作责任心。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具有武装性质的人民警察司法力量,担负着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审问的神圣职责,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更需要具备高度的事业心能保持和责任感。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最高法院通报的云南省澄江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洪某在庭审过程中错误口令法警对辩护人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中也反映了司法警察法律意识淡薄,盲目听从法官的错误数据包,执法能力不强的环境问题。虽然《人民法院事务官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军法下履行职责”,但司法警察不能执行法官的错误报文。因此,杨丽敏觉得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端正学习态度,改进老版学而不思、思而不深甚至流于形式的依法治理学习作风,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充份必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仅要学习法警的业务努力学习知识,更要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服务审判,保障安全管理尽心尽力。

  

  

篇十一: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学习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在我院转发市高院纪检组有关文件后,我参加了研究室组织的部门学习文件活动,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使我认识到,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还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蚀,下面我结合个人的学习谈几点体会。一、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廉政建设1.忽视理想、信念教育,放松世界观改造是冯恩国等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是周恩来同志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段革命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艰巨任务和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一刻也不能放松个人世界观的改造,要不断加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2.要有做人、做事的准则,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胡锦涛同志提出牢记“两个务必”的讲话非常重要。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否则就不能正确对待权力、金钱、美色,就会私欲膨胀,滑入犯罪泥潭。3.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源上治理腐败。一个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是一个腐败的权力,这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形成权力制衡的机制和用人上的民主、公正,以德用人,以绩用人,不能任人唯亲。

  二、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1.提高政治素质。一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要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二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面对复杂的环境,时刻以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三是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2.提高思想素质。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继续提升人格修养,要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3.提高作风素质。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成为人民的公仆;二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三是要不断开拓创新,与是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4.提高廉政意识。一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二是要树立廉政的楷模,以孔繁森、郑培民为榜样做勤廉兼优的公务员。三、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1.做到政治上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做一名符合要求的公务员。2.要做到思想上成熟,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3.要做到工作上更加敬业,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篇十二: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

  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篇1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庆市委发动、市高院

  和涪陵区委认真组织的“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意义重大,必将给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各行各业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发展活力。涪陵区法院对大讨论活动高度重视,作为推动新时期法院工作大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随着大讨论活动的深入进行,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成效已初步显现,而其中的体会尤深。

  一、解放思想的重点是认识到位,敢破敢立过去多年,在上级法院和区“四大班子”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客观地讲,法院工作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横向比较,特别是与京、津、沪的先进法院相比,我们在思想上、观念上、工作上和法院建设上都有很大差距。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小进即满”、“就案办案”等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了我们的思维,延缓了法院工作发展。如果我们老是停留在过去取得的一点成绩上自我陶醉,固步自封,不痛下决心解放思想,看不到思想观念比较落后这一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问题或不敢正视问题,法院工作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有倒退的危险。思想指导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没有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发展的突破;没有思想的领先,就不会有发展的率先。所以,结合实际,找准差距、正视问题,破除法院工作中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是法院工作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就区法院而言,要着力做到“七破七立”:一要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创一”的观念;二要破除不求上进的思想,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三要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四要破除厌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五要破除怕苦吃亏的思想,树立乐于奉献的观念;六要破除司法特权的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七要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的观念。通过“七破七立”,实现思想领先,为推动法院工作大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解放思想的目标是确立科学发展思路解放思想为了什么?就是要谋变求新,把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为法院当

  

  前最紧迫的任务,探索一条遵循审判规律、符合法院职能、切合我院我区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确保法院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运行,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这既是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此次大讨论活动的根本目标。为此,我们确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强管理、循规矩,带队伍、走正路,讲正气、树形象,严执法、保公正,顾大局、铸和谐,抓基层、夯基础”6句话36字工作思路,强调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齐抓并重,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提出了“突破、领先、创一”的总体目标,即根据我院实际和自身优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一些重点工作或工作的重要方面先行取得突破;力争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全市法院系统领先;以全市和全国先进基层法院为“标杆”,鼓足干劲,比学赶超,力争进入全市一流基层法院行列。为保障“突破、领先、创一”总体目标的实现,又提出了“四大具体目标”,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实现“六降六升一少一了”,即上诉率、申诉率、改判率、重审率、上访率、评查差错率比上年下降;分季度结案率、调解结案率、庭前调解结案率、一次开庭结案率、当庭宣判率、速裁率比上年上升;平均结案天数比上年减少;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在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实现“四不”,即案件不出差错、人员不出问题、单位不出事故、形象不遭败坏。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四无三提高”,即无严重违纪的事件、无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无受到媒体负面曝光的事件、无损害法院形象的事件;办案质量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提高、机关作风形象提高。四是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实现“两化三建成”,即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李渡、马武、龙潭三个法庭审判综合楼基本建成。今年以来,我院很抓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进展。1-4月结案1433件,同比上升13.5%,而上诉案件改判同比下降一倍,且未出现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9.9%,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无违法违纪事件,法院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得到良好体现,这是全院深入开展“大讨论”的初步成果,也坚定了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实现“突破、领先、创一”的信心。

  三、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事物永远是发展变化的,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昨天的经验、观念不适应今天的形势,今天的认识和思路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适应明天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看,解放思想必然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法院上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永不僵化,才能不断创新思路,持续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解放思想不仅是今年“大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深入开展,抓出实效,在今后的思想政治工作中特别是各项教育活动中,都要把解放思想当作一项重要内容和重点议题,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切实抓好,永葆思想领先,确保法院工作与时俱进,为保障涪陵科学发展、促进我区社会和谐不断作出新贡献。

  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篇2两会期间,前最高人民法院肖扬一幅仰天大笑的照片刊登于《南方日报》的头版,被广东省委书记视为新闻媒体解放思想的力作,个人学习解放思想的心得体会。这位当年被小平同志点为娃娃市长的省委书记在到广东后就刮起一股解放思想的改革旋风。解放思想这一旋风也迅速被高层认可,并引向各省。学术界也在争论不休,各有看法。在喊口号之时,不禁要问谁需解放思想,解放什么思想,如何解放思想。谁需解放思想?毫无疑问,全社会都要解放思想。在当前,行政力量占优势的情况下,党和政府部门肯定充当解放思想的主导者,推动者。看媒体的宣传,正是由于行政力量的推动。各地也都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学者们纷纷建言。在我国,有许多次思想的跨越都是在学者多次上书高层后获得认可才得以进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许多政策也是失灵,社会在呼唤思想变革,制度创新。政府的主导,学者的介入,社会的呼唤,推动着这轮思想解放向前进。解放什么思想?我们口喊要解放思想,如果连要解放什么都不知道的话,那么只能是徒劳。所以解放什么是核心,它决定了变革方向。有人提出,解放旧思想,这好似当年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气势,心得体会《个人学习解放思想的心得体会》。但世事不断变化,所谓的旧思想定不是以前的封建传统思想,而是一切阻碍社会发展的思想问题。所以我们要解放的思想是制度的束缚和落后,

  

  使之适应和促进社会发展。只有制度的变革,才能换得发展。近期大部制的改革和以南京公选正局级干部为代表的干部选拔制度改革都给了我们信心。

  如何解放思想?这是一个大问题,也最最关键的。凡是谈到做的问题,就是最难的。如何做,学者各抒己见,政府各施其政。谈得最多的还是要以人为本,只有围绕着人的需求来解放思想,进行变革那才是真正切题的。人的需求很多,按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在解决了温饱等问题后,迫切需要的是尊重问题,也就是个人平等的权利。这呼唤着政治改革,赋予人民更多的实际的权利。谈得大了,感觉空了,但是这是方向,是必须要走的路。解放思想,必将在2022这个改革纪念年掀起巨大的浪潮。

  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如今掀起的大讨论热潮,旨在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动上,用科学的发展理念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有为跨越式发展。《论语》上有:君子贵讷于言而敏于行。其意告诉人们,要谨慎的想问题,办事情,要善于把思想化为行动,切忌空想,说空话,说大话&&大江东去浪淘沙,沧海横流显英雄。正如古人说的那样,我们应该敏于行,勇于实践,积极实践,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迅速转化为加快全区改革发展的动力,干点事情、创点业绩出来。

  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篇3在执法过程中,如果不能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不仅损害政法机关的形象,而且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从而也损害和影响国家政权的巩固。建设和谐中国需要有一个良好法治环境,法治环境的好坏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作为人民法官更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扎扎实实地投入到这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人民法官,不注意规范自已的言行举止,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就会造成违法乱纪,损害人民利益等严重的后果,对此我感触很深,也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通过学习发现,如果我们工作作风散漫,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使人民法官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及自查纵观反映了我们平时规范意识不

  

  强,思想素质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反映出我们法官队伍自律意识不强,严重的以至于个别人产生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使人民法官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产生污点,从而丧失了人民法官的公信度,严重影响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最主要的就是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随着民事立法的逐步完善,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不断扩大,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件将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民事案件大多都较琐碎,但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在任务繁重,审判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怀百姓。要对每个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涉法信访案件,更要慎重积极,努力化解矛盾,树立“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诉讼理念。只有通过案件的公正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才能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传统道德,才能化干戈为玉帛,才能使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对于一个法官来讲,专业知识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道德品质,他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司法实践来考验。通过正反学习,我要努力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真正把信任、责任、奉献作为每个党员法官的座右铭。我将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管好自己,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

  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把案件办成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群众满意的铁案。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从根本上改变漠视群众疾苦、追求个人享乐、以权谋私等特权思想。

  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三: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通过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学习,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此谈谈心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确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权力机关之下设立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些人从西方三权分立的思维定势出发,认为国家的权力框架中只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没有法律监督权的容身之处。这种论调是非常有害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物,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肩负的重要使命。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探索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对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确保党和人民的意志真正得以实现,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克服盲目照搬照套西方司法理念的错误倾向,摆脱消极、中立、被动等所谓司法属性的观念束缚,以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姿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2月10日至12日,广东省委政法委举办了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和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研讨班安排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介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经验和成效,基层干警介绍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并邀请了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克勤讲授《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比较研究》、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广东省委对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有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直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党性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执法为民;强化创新意识,促进改革发展;强化廉政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努力实现广东省委提出的争当全国政法工作排头兵的目标。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3党的十七大所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是方向。政法机关必须从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上,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实践的先进性、理论的系统性,做好各项政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法治建设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又是捍卫者。作为政法干部,必须充分履行两大职能,充分实践“五个角色”:“以人为本”的践行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社会和谐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党的领导的捍卫者。

  时代飞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纷繁,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搞好当前政法工作,作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实现两个“有效”,关键是要从容淡定,沉得住气,追求长治久安,切忌急于求成。

  一、要虑及长远,把握时代新变化。当前,由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催生社会历史进程进入一个以公开、对称、透明为主要特征的透明时代。这种变化在推动社会文明大步前进的同时,也给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考验。

  二、要把握全局,树立法治新思维。在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必须及时树立新思维,而应对透明化趋势,最重要的是树立系统意识、底线意识、导向意识、可持续意识,摆正“人为本、和为贵、法为上、教为先、久为功”的关系。

  三、要科学治稳,创新维稳新方法。社会和谐状态与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人际关系密切相关,有很多行为科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的规律可循。政法工作必须十分重视用科学原理指导实践,使法治进程和维稳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对政法机关切实履行首要政治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

  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刑罚执行重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当前社会矛盾进入易发、多发期,许多矛盾源于利益调整,需要综合运用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多种手段加以解决。同时,做好刑罚执行工作,把服刑人员改造为守法公民。

  二是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主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律服务对于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抓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

  三是以强化司法行政基础职能作用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人民调解、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要坚持在服务中发挥法律宣传、预防矛盾、化解调处矛盾的功能,提升预防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是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当前,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突出普法重点对象。

  五是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

  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篇5“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全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方向。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事业作为党和国家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把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首要出发点,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

  “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符合我国国情,具有资本主义司法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坚持好、践行好“三个至上”,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决根除队伍中存在的错误、模糊思想认识;摒弃机械司法思想,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摒弃漠视群众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摒弃封建人治思想,增强依法治国意识;摒弃片面强调独立行使司法权思想,增强党的领导

  意识。

  人民法院工作践行“三个至上”,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相关文章:

  1.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3篇

  2.解放思想法院学习心得体会

  3.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心得体会3篇

  4.讨论落实活动学习心得3篇

  5.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法院学习心得体会

  6.2015法院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

  

篇十四: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第一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价值取向。

  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政法干警崇高的历史使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法院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年轻干警,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工作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最高评判标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努力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向广大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青年干警要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我是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对法院工作的信条是:要始终保持对党的无限忠诚,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无限忠诚,才能一心一意把法院工作做好,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的人手中。作为法院干警,我们必须自觉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领方向、凝聚力量、激发热情、推动实践,身先士卒,自觉把“忠诚”作为前进道路上的价值标尺和行动指针,时刻铭记“忠诚”二字,努力做到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

  当前,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的发展形势,如何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是时代赋予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课题。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浅谈在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一、践行忠诚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是勇于担当

  忠诚,是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本色;勇于担当,是践行忠诚的关键。当前,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干警都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行政核心价值观。要有大局观念、战略思维和创新眼光,当社会出现失范行为的时候,司法干警的社会责任不在于法律条文

  的简单应用,而是应当认真总结运用经验,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解决之道;应当大力弘扬社会公序良俗,为尽化社会风气贡献力量。

  二、践行为民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是富于爱心

  为民,是司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富于爱心,是践行为民的基石。司法干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富于爱心的司法干警要有求真务实的职业操守、心系百姓的博大胸怀、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行政服务,才能真正实现为民的核心价值。

  三、践行公正核心价值观的保障是精于业务

  公正,是司法干警的神圣职责;精于业务,是践行公正的保障。司法的价值在于正义与秩序,而其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司法干警的公正执法来实现。这必须依赖于我们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要有扎实系统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的原则、精神和立法的意图,与纠纷事实有机结合,进行冷静分析与缜密推理,使裁判合法性与合理性兼具。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善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充分释法,增进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使公平正义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使社会主义法治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价值。

  四、践行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准则是甘于淡泊

  廉洁,是司法干警的基本操守;甘于淡泊,是践行廉洁的准则。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种困难面前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文化资源,是熏陶风清气正、崇法尚德的司法境界的巨大精神力量。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保持平和心态,善于自我调整,正确对待得失,正确对待名利,时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做到谦虚谨慎,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虚心好学,诚恳待人。甘于淡泊的司法干警才能坚持高雅情趣,用健康向上的业外活动充实精神生活,抵御住各种诱惑和腐蚀。

  第二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近日,我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高检院机关党校第二期青年科级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青年干部要从国家发展和检察事业发展的大局看待自己的成长,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勇于肩负起时代的重任,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虽然我不是青年干部,只是一名普通的青年检察干警。但是,学习了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后,我感触颇深。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检察干警崇高的历史使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检察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

  做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年轻干警,做为一名公诉科的科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工作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最高评判标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视百姓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努力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向广大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愿望和期待越来越强烈,期待有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祥和、更加平安的工作生活环境。因此,在工作中我要紧紧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等治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严格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讲的,青年干部要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第三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近日,我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高检院机关党校第二期青年科级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曹建明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青年干部要从国家发展和检察事业发展的大局看待自己的成长,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勇于肩负起时代的重任,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虽然我不是青年干部,只是一名普通的青年检察干警。但是,学习了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后,我感触颇深。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检察干警崇高的历史使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

  宗旨。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检察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

  做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年轻干警,做为一名公诉科的科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工作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最高评判标准。

  因此,在工作中我要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视百姓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努力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向广大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愿望和期待越来越强烈,期待有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祥和、更加平安的工作生活环境。因此,在工作中我要紧紧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等治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严格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讲的,青年干部要真正把忠诚、为

  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第四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政法干警崇高的历史使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检察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

  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年轻干警,做为一名基层法庭的科员,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工作搞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最高评判标准。因此,在工作中我要树立强烈的百姓情怀,视百姓如父母、待百姓如亲人,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

  老师,努力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把执法为民各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向广大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

  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愿望和期待越

  来越强烈,期待有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祥和、更加平安的工作生活环境。因此,在工作中我要紧紧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等治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严格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青年干部要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我将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第五篇: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

  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心得体会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价值观是通过人们日常的习惯、技能和行为反映出来的人类的品行和美德。”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从哲学上说价值观作为一种意识能对人起导向作用。在很多古装剧里,牢狱往往都是黑暗的地方,一般都被收受贿赂所冠名,也许就是这样的剧集,再加上我们监狱工作的保密性,使得社会对我们工作不了解,产生很多误会,人民不了解我们监狱在近些年里面打造的一个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体系,所以要求每位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显得格外重要:

  (一)构建和培育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切实履行监狱职能的客观要求。监狱作为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党和政府对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维稳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民警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坚持首要标准,正确执行刑罚,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把罪犯改造成为合法公民。

  (二)构建和培育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加强民警队伍思想建设的殷切需要。当前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对于部分民警的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这种冲击下造成这部分民警消极怠工,给监狱工作带来了一丝隐患。

  (三)构建和培育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促进民警各项素质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培育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世界许多国家警察精神教育的流行趋势和做法。使监狱民警树立正确价值观,提升整体监狱民警的各方面素质,也能更好的提升监狱民警软实力。

  (四)构建和培育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加强民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只有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人、培养人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履行监狱职能,从而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也才会更加扎实。近年来,随着民警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的推进,随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推广,思想政治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监狱工作者,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各种职业技能,虚心向前辈和师兄求教之外,还必须积极进取,加强各方面的培养在思想上向党靠拢,保持监狱民警的先进性,树立为人处事的原则,建立核心价值观:

  在工作中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忠于职守。从入职的一刻起,要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要时刻以一个党员的身份来约束自己,思想上积极进去向党靠拢;始终坚持执法理念,秉公执法。公正是执法者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其应有之义是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基本原则,坚持对同样情况一视同仁,依法按照同

  样程序、作出同样处理,做规定以内的事;始终坚守道德底线,廉洁奉公。作为有一定权利的公职人员,在生活中往往会收到各方面的诱惑,要用一颗明亮的心去看待这一切,要在思想上切断腐败的念头,把政法干警清如明镜般展

  示在人民面前;始终坚决办公原则,为民利民。在工作中对待服刑人员要严肃,但是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人,要坚信再恶的人也会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面对服刑人员家人时要,不能妄作高姿态,要很好得解决他们所遇到是的难处。

  警察是一份神圣的职业,所以这就要求我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去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来维护警察这个职业的神圣感,同时这将成为我终身的使命。

  

  

篇十五: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1当前,“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按照院党组要求,我认真学习研读了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邓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站稳政治立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必然要求。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光昕口号喊得响,更要看行动见真章。践行“两个坚持”是具体的,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敢担当的铁肩膀,又要有能成事的真本领,不断提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一要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层面考量、审视和解决问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看业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把握权力边界和政治边界,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纪律和法律“两种语言”,加强纪法贯通和衔接。

  三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趋势性和阶段性的关系,把握好重点性和一般性的关系,把握好苗头性和普遍性的关系。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工作问题线索“主渠道”、政治生态“晴雨表”,杈力行使“观察哨”、密切联系群众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发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心指引方向,使命催人奋进,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和保证,也是衡量法官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尺。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贲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这是我们的任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然坚定向纵深推进,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坚持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规矩,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本色。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官僚,杜绝产生与法院工作相违背、与法院形象不符合的不良嗜好和行为,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统领,依法履职坚持中国特色

  社会法治道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贲”,反对司法腐败,推进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创造实绩。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2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全面加强全市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我院政治部下发《在全市法院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两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方案把两项教育工作与经常性理论学习、日常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推动“一体化”建设、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民法院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武装法院干警头脑、占领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阵地。

  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历史的方位来看,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最大的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从体系的维度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法治,二者缺一不可、不能偏废。从治理的需求来看,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根本所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是全面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质、政治能力的有效手段,为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队伍指出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篇十六:法院干警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心得体会

 最新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本次的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摆脱消极、中立、被动等所谓司法属性的观念束缚,以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姿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在此谈谈心得体会。下面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1党的xx大所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是方向。政法机关必须从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上,充分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实践的先进性、理论的系统性,做好各项政法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法治建设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政法机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又是保卫者。作为政法干部,必须充分履行两大职能,充分实践;五个角色;:;以人为本;的践行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社会和谐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党的领导的保卫者。

  时代飞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纷繁,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搞好当前政法工作,作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保卫者,实现两个;有效;,关键是要从容淡定,沉得住气,追求长治久安,切忌急于求成。

  一、要虑及长远,把握时代新变化。当前,由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催生社会历史进程进进一个以公然、对称、透明为主要特征的透明时代。这种变化在推动社会文明大步前进的同时,也给政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考验。

  二、要把握全局,树立法治新思维。在社会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必须及时树立新思维,而应对透明化趋势,最重要的是树立系统意识、底线意识、导向意识、可持续意识,摆正;人为本、和为贵、法为上、教为先、久为功;的关系。

  三、要科学治稳,创新维稳新方法。社会和谐状态与人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人际关系密切相关,有很多行为科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的规律可循。政法工作必须十分重视用科学原理指导实践,使法治进程和维稳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全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的历史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方向。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政治本色。人民法院事业作为党和国家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把维护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首要出发点,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

  宗旨。;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

  法律性的有机同一。坚持;三个至上;符合我国国情,具有资本主义司法制度不可相比的优越性,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坚持好、践行好;三个至上;,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果断根除队伍中存在的错误、模糊思想熟悉;摒弃机械司法思想,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摒弃漠视群众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摒弃封建人治思想,增强依法治国意识;摒弃片面强调独立行使司法权思想,增强党的领导意识。

  人民法院工作践行;三个至上;,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牢围绕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进步司法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协调发展。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确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权力机关之下设立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即通常所说的;一府两院;。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一些人从西方三权分立的思维定势出发,以为国家的权力框架中只有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没有法律监视权

  的容身之处。这种论调是非常有害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物,是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职员肩负的重要使命。我们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深进研究和探索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题目,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视机关,通过对法律的执行和适用情况进行监视,保证了国家法律的同一正确实施,确保党和人民的意志真正得以实现,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果断克服盲目照搬照套西方司法理念的错误倾向,摆脱消极、中立、被动等所谓司法属性的观念束缚,以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姿态,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4xx在党的xx大上,对政法机关切实履行首要政治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要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刑罚执行重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当前社会矛盾进进易发、多发期,很多矛盾源于利益调整,需要综合运用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多种手段加以解决。同时,做好刑罚执行工作,把服刑职员改造为遵法公民。

  二是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主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律服务对于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促进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捉住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契机,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

  三是以强化司法行政基础职能作用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生题目解决服务。人民调解、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要坚持在服务中发挥法律宣传、预防矛盾、化解调处矛盾的功能,提升预防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是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当前,法制宣传教育要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突出普法重点对象。

  五是以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院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篇57月10日至12日,

  广东省委政法委举办了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传达学习中心政法委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和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同一对新时期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题目的熟悉,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进开展。

  研讨班安排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先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经验和成效,基层干警先容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并邀请了中心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克勤讲授《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比较研究》、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广东省委对贯彻落实中心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有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直政法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政法部分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以及有关部分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中心政法委专题研讨班精神,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党性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执法为民;强化创新意识,促进改革发展;强化廉政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努力实现广东省委提出的争当全国政法工作排头兵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