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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制度13篇

时间:2022-11-22 18:40:04 来源:佳谦文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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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制度13篇

篇一: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支部议事规则村党支部议事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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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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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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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支部议事制度

  保安部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觃按照年度目标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火知识配备配齐各个楼层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确保各通道畅通严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党总支议事制度

  一、党总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二、会议时间和议题应于会前一至三天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三、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四、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社区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可参加会议或列席会议。五、议事范围:传达学习各级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舍,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意见和措施;安排部署社区党建、文化、卫生、治安、服务等重要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其他重要事项。六、党总支议事会决定的事项和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党总支、党员承诺制度

  一、党组织、党员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承诺,每年一次,年初提诺、年终述诺,并进行评比奖惩。二、党组织、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示,鉴定承诺书,党组织承诺报上级党组织登记备案,党员承诺报本级党组织登记备案。三、确定承诺内容要联系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坚持能做什么就承诺什么,能做多少就承诺多少,所承诺事项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四、党组织承诺事项由上级党组织考核,党员承诺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进行考评,通过召开评议会、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考评、群众参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对履诺不好的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对履诺不好的党员,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的做好各项工作。二、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照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党总支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四、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接。五、党员必须按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三个月。六、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七、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二、流动党员外出前,因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时间较长并有固定地点的就将组织关系转往流入地。三、党支部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四、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有关材料,发现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五、对流入本地的外地党员,要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根据动党员活动证》进行登记、建档,并组织此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返回时,应做好鉴定工作。

  

  

篇三: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

  支

  部

  议

  事

  规

  则

  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会员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符合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对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主体: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二、承诺内容:1、村党支部以创建“红旗单位”和“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三、承诺制定: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付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考核评议: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

  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销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创先争优制度

  一、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和进取精神,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般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活动开展评比表彰;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或根据上级党组织制订标准,推荐、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把评比表彰同加强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以精神鼓励为主,制订创先争优的规划和措施,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三、评选表彰的程序:1进行动员教育,讲清目的、意义、条件;2召开大会评选;3支委讨论,报上级审批;4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通过适当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接受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

  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引导,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员制度,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抗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村党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

  一、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政勤政,奋发有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高效。

  四、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五、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篇四:党支部议事制度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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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委会议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拟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议和重要指示的贯彻;2、依照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谈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3、谈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4、谈论经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分派、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6、其他必定经支委会议谈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检查研究,

  提出可行建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经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谈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方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详尽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谈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度中临时建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谈论。

  2、准备会议资料。会议要谈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资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别情况临时召集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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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资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分派方案等重要内容的资料,依照其奥秘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到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够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出席人员,依照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谈论。会议进度中,会议主持人应依照谈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范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履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分派、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依照不同样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特地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留记录本。会议谈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定策要完满正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够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定由支部委员集体谈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谈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正;对重要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办理,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履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弘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建议。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保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谈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公布个人建议,表示自己态度。在充分弘扬民主的基础上,依照表决的结果形成会议定策。3、党内同样的原则。支委会议谈论的问题,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拥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同样地谈论决定问题。个别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够出席会议的,其建议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知形成决议的情

  况。会议表决时,以赞同票高出应到会支部委员的多数为经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建议不能够记入票数。

  4、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定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谈论,尔后表决。对于少许人的不同样建议,应该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凑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定按多数人建议定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检查研究,交换建议,下次再表决;在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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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也可将分歧建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央求裁决。5、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谈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自己及规定范

  围的家眷,有关人员应该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谈论情况,必定严守机密,不得泄露。

  四、支委会议定定的履行1、会议作出决定后,依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推行,的确履行职责,并将推行的情况合时向支委会议报告。2、支部委员对会议定定如有不同样建议的,在坚决履行的前提下,能够保留,也能够向上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若是履行中发现新的问题,有新的建讲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定按原决议履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议相违犯的行为。支部委员在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能够公布建议,但个人建议必须吻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公布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谈论。3、党支部必定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履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履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定定的贯彻履行情况,综合部就组织监察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起诉况。五、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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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支部议事制度

  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决议如果讨论中对某项议题产生多种意见分歧暂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和作出集体决议时要待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提交下次支委会深入讨论研究直至完全形成集体决议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是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集体。党支部要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和职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必须健全和完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议事决策制度。

  二、在日常工作中,对单位的重大问题党支部具有义不容辞的讨论决定或决策职责,因此,各党支部辖属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调配合,这是坚持集体领导、搞好议事决策的关键。党支部书记要坚持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参与辖属部门的各项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并发挥直接组织指挥生产、经营、管理,在议事决策中具有主导地位的作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共同搞好议事决策。

  三、党支部议事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支部书记根据局党委和行政部署要求或在征求其他支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需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议题。

  2、党支部书记同所属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同确定需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议题。

  3、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各项议题。4、组织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对讨论的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决议,如果讨论中对某项议题产生多种意见分歧,暂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和作出集体决议时,要待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提交下次支委会深入讨论研究,直至完全形成集体决议。

  5、对党支部集体讨论形成决议的各项议题,要在领导班子内部落实责任,分头去办。

  四、党支部对上级部署的急需讨论的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也要及时通气,取得共识,然后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讨论决定。

  五、党支部在议事决策和实施决策过程中,应讲求效率和质量,要坚决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拖拉作风。凡经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个人不得自行变更,要按分工抓好落实,按期完成。

  

  

篇六: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一)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三)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二、会议的主要形式(一)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二)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三、会议议题的确定(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二)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

  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四、会议要求(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

  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或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二)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三)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四)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一)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二)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党支部(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三)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四)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篇七:党支部议事制度

  云台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二)个别酝酿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三)会议决策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四)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五)监督反馈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12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八: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的措施;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的分工和调整。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关系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长期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充分讨论。会议前,书记应当与有关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讨论决定干部问题。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应当出席会议的成员过半数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理,并在事后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1.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不能单独决定重大问题。

  2.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是: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措施;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讨论研究提交支部委员大会决定的事宜;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者党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只有在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前请假,并可以书面表达意见。会议结束后,会议召集人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将会议决定通知他们。根据研究事项和工作需要,会议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无权表决。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会人员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者由支部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5.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应该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表决时,应当出席会议的党支部委员过半数投赞成票。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项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奖惩,应当逐项讨论表决。党支部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在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我们不应该匆忙做出决定。我们可以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统一认识后作出决定。我们还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争议的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下处理的重大问题,应当事后向下一个支部委员会报告。

  6.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征求有关单位、有关方面的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决定事项如果需要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重新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当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会议形成的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和文件,由党支部委员会秘书或者党支部委员会秘书委托的其他成员签发。会后,做好会议决议的组织、执行和跟踪检查工作,落实党支部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管、人人有责。

  8.对于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书记和党组织成员提出。没有议题,会议将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举行。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篇九: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会议。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

  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篇十:党支部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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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

  华维党支字【2011】15号签发人:游玉敏

  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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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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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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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党支部议事制度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4、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5、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6、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篇十二:党支部议事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②对机关党的建立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状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取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与。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与会议时,可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托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争辩争辩,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心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

  ③争辩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立状况和机关党的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争辩打算干部奖惩。⑤需要会议打算的其它事宜。四、支部委员会必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争辩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进展。委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五、会议进展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打算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举升干部和打算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

  

  可依据争辩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实行口头、举手、持少数听从多数,避开个人或少数人打算重大问题。

  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强的领导核心。

  据。经会议争辩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

  二、成员分工原那么

  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托付副书记签发。

  党支部成员要依据集体的打算和分工,结合在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需实行民党员在党支委会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

  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争辩的根底上提出方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打算,承受

  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组织的检查监视。

  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会要充分争辩,进展表决。机关党支部民主议

  (一)对上级党委和支部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法

  事决策制度

  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一、集体领导原那么

  (二)对林场进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

  (三)审定党支部的党建方案,确定党建工作重

  由集体争辩打算,如遇紧急状况,必需由个人作出点和具体措施。

  打算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

  (四)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

  

  (五)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听取其

  一、议事原那么

  对分管工作的报告和总结,并对其提请审议的重大

  村级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必

  事项作出相应的决议,以及检查、指导和监视其实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

  施。

  题由村支两委提出,提交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争辩

  (六)审定本党支部的重要制度,帮助林场建立通过,一般问题由理事会争辩打算。

  各项治理制度。

  二、成立民主议事理事会:由村支两委班子、

  四、保密原那么

  党员、组长及群众代表(7-10人)组成。

  支部委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原那么,凡党内争

  三、村级民主议事范围、内容

  辩的问题,并明确必需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

  (一)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争辩范围、内容:

  问题,必需保守党的机密,不得任凭外传,否那么

  (1)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及年度方案,新农村

  视为违反党的纪律。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建立规划;

  制度

  (2)村级财务预算支配和决算状况;

  为进一步促进村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努力

  (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

  提高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视的水

  (4)村级建立工程的立项、资金支配及承包方案;

  平,现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

  

  出卖等处置方案;

  会会议由村支两委负责同志提出议事主题后,各参

  (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会者对议事内容提出评价、批判、建议、质询。

  的安排和使用方案;

  (3)民主议事表决以投票的方式进展,作出的打

  (7)本村兴办公益事业所进展的“一事一议”筹算以少数听从多数的原那么通过。

  资筹劳的具体事项;

  五、议事决策程序:

  (二)理事会争辩范围、事项:

  (一)、提出方案:村党支部、村委会,或者其

  (1)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的落实以及民政它组织及村民联名提出方案,通过村党支部和村委

  救灾救济事项;

  会联席会议争辩。

  (2)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治理制度等

  (二)、依法民主决策:村委会依据严格的会议

  规章的制订、修改;

  程序提交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承受公

  (3)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决表决的,表决前,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事前向

  四、会议召集

  村民公布要公决的事项或方案,然后进展公决。形

  (1)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和村级民主议事理事成决议后,准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会会议由村支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召集。

  (三)、公布决策结果:利用村务公开栏等形式

  (2)村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和村级民主议事理事向全体村民公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实施方案通过后,由村委会依法组织实施。涉及工程工程,如新农村建立、根底设施建立、荒坡地开发以及林地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六、资料治理(一)、以上各类会议都必需有会议记录,记录人和会议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记录簿应当妥当保管。(二)、议事过程中提出方案、民主决策、决策结果公示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等各类纸质及照片资料均应归档立卷,交由乡政府统一治理。

  

  

  

篇十三:党支部议事制度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议事决策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

  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