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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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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13篇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如何大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专门队伍  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13篇,供大家参考。

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13篇

篇一: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如何大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专门队伍

  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这支队伍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重任,建设好这支队伍,特别是建设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至关重要。

  第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政治追求、政治品格、政治素质要求很高。政治上合格,是成为法治专门工作者第一位的条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法治专门工作者常补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终身追求,真正立牢“主心骨”,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带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法治专门队伍核心价值观涵养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思想、行动和良好形象树标杆、立标准、作榜样,并自觉贯彻和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第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决定》提出:“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法治专门队伍改善结构、增强活力、开阔视野、提高能力水平十分必要。要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交流。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干部和人才交流机制,打通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之间的干部交流通道,积极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系统干部上下交流,注重从基层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岗位选拔干部。要注重从其他党政部门选拔符合条件的干部和人才到法治部门工作。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其他党政部门任职、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帮助他们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选贤任能,积极推动干部跨部门跨条块交流。尤其要把那些政治上强、经历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人选拔到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认真执行新提拔担任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必须异地交流任职的规定。

  第三,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决定》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并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一是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法治专门队伍的素质关。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纳入考试范围。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对职前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着力提高法律职业人员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重点解决专业人才引进难、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边远艰苦地区招录门槛高等问题。二是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良性流动和开放的人才吸纳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特别是执法队伍的通道。三是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差别化管理模式。完善法治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特别是要重视解决基层法治人员流失的问题,切实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四,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这是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建立合理的法官、检察官培养阶梯和机制,推动法官、检察官眼睛朝下、精力下沉、主动接地气,增强司法能力,满足司法为民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根据《决定》精神,除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不再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在充分消化现有在编人员基础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检察院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今后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招录的法官助理符合转任法官、检察官条件的,应当经过法定选任程序,一律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除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学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外,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经过一定年限职业训练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篇二: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事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法治建设力量,是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理念、具有扎实法治理论功底、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坚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职能、恪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权威、弘扬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法治中国”声音、为党和人民所信赖、社会公众所认同的职业共同体。它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法治智识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法治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意义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教育创新与法治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在传承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所倡导的法治与德治互补,国家“硬法”与乡规民约、伦理规范、家教家训、社会章程等“软法”兼备兼治,仍然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有益补充,应当与时俱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家团队、专业教师队伍,加快培养法治后备人才都急迫地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只有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和理论队伍,才能占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思想文化阵地,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教育、科研两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引导全

  体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引领思想和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智识资源。

  全面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途径和举措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其要求包括:必须拥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用法律思维;法治工作队伍应符合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法官、检察官应逐级遴选。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并非纯粹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操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贯通法学教育的全局,这是培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后备力量的有力保障。因此,健全法律实践领域与学术领域之间的双向交流与互聘互动,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行之有效的道路。当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大的不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薄弱。现在中央强调,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来教书育人,并作为整个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这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决定》提出要着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其主要措施: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理论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治国理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需要出发,构建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包括科学定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人才培养

  模式;加强学术团队建设,服务法治队伍建设;打破体制和身份壁垒,健全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三是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四是积极推进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深化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六是切实抓好法学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

  

  

篇三: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作者:延永玲来源:《经济师》2015年第03期

  摘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学教育创新、法学理论建设的迫切需要。针对制约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决定》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和举措。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遴选制度

  中图分类号:F240,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3-103-0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1}

  法治工作队伍是指一支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唐太宗说“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最终必须通过人来实现,因此,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的素质核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深刻认识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大意义

  首先,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必然要求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的提出对于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

  法律体系是立法层面的法律规范体系,是静态的。法治体系不仅仅要求有一整套严密规范、结构合理、程序正当、有序运行的法律规则、良法体系,而且要求有一整套的治理机制、善治方法、良好路径,是动态的、完整的立法执法司法。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内容之一,而其中队伍保障又是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法治队伍,法治就无法实现。所以只有建设一支为国家立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立法工作者队伍,严格执法的执法工作者队伍,公正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恪守职业道德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理论

  功底深厚、品德高尚的法治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体系的构建,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升正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大成果。{2}

  第三,推进法治教育创新与法治理论建设迫切要求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国5000年的法制历史和法律文化,对世界许多国家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历史局限性,主要表现为:“重公权轻私权、重实体轻程序、重人治轻法治、重伦理轻是非”。{3}这些需要扬弃。但历史法律实践和文化所倡导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硬法”和乡规民约、伦理规范、社会章程等“软法”兼备兼治等仍是目前国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有益补充,值得在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中借鉴应用,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4}因此,加快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和理论队伍建设,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思想文化阵地,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具有针对性和急迫性。

  近年来,虽然我国全面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法治工作队伍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等方面的提升还有很大的空间。

  二、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制约条件

  首先,理想信念方面。有的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法治道路不够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载体与方式方法亟待改进;有的人对西方法学思想、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生吞活剥,不善于比较分析,存在盲从信奉的现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一知半解,亟待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

  其次,立法方面。有的人把握国情了解民意不深,不能够准确地把握法律创制规律,参与拟定或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拿来主义,照搬照套,或者掺杂地方部门行业利益,既背离立法根本目标,违背法律创制规律,损害宪法法律权威,又带来执法、司法的不良后果,成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第三,执法司法方面。有的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有的人选择性、趋利性执法;有的人司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人失职渎职导致冤假错案发生;有的人吃拿卡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另外,基层司法人员工作压力较大,待遇保障不力,致使部分人才流失。

  第四,法律服务方面。一方面,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背职业操守,缺乏职业信仰与职业责任;另一方面,法律服务保障体制机制不完善,公益律师经费保障等条件缺乏,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基层社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奇缺,涉外法律人才量少质弱;对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禁止和淘汰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第五,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方面。有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教材编写、教学实施、理论研究中只注重西方法学理论、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介绍引入与传播,但缺乏必要的比较借鉴、国情分析和客观评析与批判。

  三、如何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最终靠的是法治工作队伍,因此,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特别是建设好法治专门队伍至关重要。

  第一,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强调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注重加强理想信念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观教育,使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心骨”,增强政治定力;同时,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培育法治专门人才的高尚职业情操和职业神圣感,坚定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信念。

  第二,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正规化要求法治队伍的运行、录用、考核和辞退都要有严格的程序。专业化和职业化则要求检察官、法官不能是外行,应受过法律专业的训练,有专门的法律学习背景,有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还要有必要的法律实践积累。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法治专门工作队伍,才能担当起依法治国的重任。

  

篇四: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机关要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没有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是不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一支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履行政法机关职能的保障,必须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使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5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系统部署了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行动,取得了一

  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篇五: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心得体会

  政法机关要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没有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是不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一支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履行政法机关职能的保障,必须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使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5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系统部署了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实效。针对涉法涉诉信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质

  量考评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和完善。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工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如实记载干警执法状况,并以此作为对干警政绩评定、奖励处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强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建设。执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政法机关的重要体现,是政法机关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社会和谐。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抓好专业培训和集中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最核心的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因此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警群众观念的教育少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使干警在与群众联系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要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鼓励积极因素,及时转化消极因素。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篇六: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2020年4月19日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家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我们称之为六大任务。第一项任务是关于立法的,第二项任务是关于执法,第三项任务是司法,第四项任务是守法,第五项任务是法治队伍建设,第六项任务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今天我们就来讲它的第五项,关于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法治工作队伍要求

  我们对法治工作队伍,四中全会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四中全会里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是“法治工作队伍”,我们先来明确它。法治工作队伍都包括谁?第一,立法部门的干部和人才;第二,执法部门的;第三,司法部门的。各位注意了,我们过去讲队伍,一般关于法律的,过去一个经常见的词是司法队伍、政法队伍,公检法司这四个叫做司法队伍、司法干警,再是政法队伍。因此从来没有讲过法治工作队伍,法治队伍,这次四中全会第一次讲。四中全会讲法治工作队伍比过去讲的司法干警、司法队伍和政法队伍要大得多。因为政法也是讲的公检法司,然而司法也是讲的这些,一个刑事案件过来的一系列的部门和队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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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全会讲的法治工作队伍是一个大范围,如人大的立法,国务院或政府的法治办,这就叫立法的人,就把她放进去了。行政的执法人员也是,大多数行政执法,行政部门都是执法的,那它就算了。第三才是司法,因此立法、执法、司法,这是一个大范围的一支队伍。大范围的队伍是为了配合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里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总目标。既然是全面推进,那当然就不限于某一个领域、某几个方面了。因此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围绕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这是一个全方位的事情。那既然是这么一个全方位,那它的工作队伍也应该是全方位的,因此它比过去所有的政法队伍、司法干警、司法队伍都要宽泛得多,这是我们要抓住的一个很新的特点。

  第二,四中全会对于这支全面的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这是基本要求,我们这支队伍就要达到这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政治思想,第二个是业务能力,第三个是道德修养(职业道德),共三个。就政法、法治工作队伍来讲三项素质缺一不可,作为一个公务员,作为一个执法者,作为一个立法者,作为一个司法者,在政治上靠不住,那当然是不合格的。

  因此是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要有理想信念,有追求,不能浑浑噩噩,成天在装神弄鬼,烧香拜佛,那是是信共产党的理想信念还是信那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那你怎么能够代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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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司法机关来执法,代表人大去立法,代表司法去司法,代表政府去执法?光有政治素质也不行,还要有业务工作能力,因为这是一个专业,这是一个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不能说搬一个法律来谁都能够用,什么叫法人你得懂,什么叫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在哪儿,法人是因为有什么样的权力,法律行为和权利义务是什么,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才是你从事这项工作的一个基本功。第三,要坚守职业道德。再有业务能力,有的人水平很高,但没有道德,这就是问题了。因此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你不能希望一个法官在家里从来都不尽孝,又到法庭上去判伦理道德的案子,去判别人的赡养案、抚养案,这就很滑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另外一个要求,要求法治工作队伍有“四个忠于”,第一,忠于党,第二忠于国家,第三忠于人民,第四忠于法律。这四个忠于如何来理解?作为一个组织,党是领导者,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本质特征。在理想信念上,在政治路线上当然要忠与这个组织,这是主体,国家是由制度和权力来构成的,你得服从这个制度和权力,这是忠于国家。人民是当家作主的,我们执行任何法律也好,从事任何法治工作也好,最终是为了人民谋利益,最终是干什么的,价值取向是什么,还是为了大多数人,因此这一点是必须的,忠于人民主要是解决这个问题。那在规则上,要忠于法律。我们执行的就是法律,党也好,人民也好,老百姓也好,企业也好,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活动的,那当然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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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于,要不然去作为一个法律的实践者、执行者、守护者和捍卫者呢,这是我们今天讲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对于法治工作队伍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第二,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这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我们把法治作为一个专门队伍来看,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靠人来推,还是要靠人来推,那就得要有素质的人。

  第一,把思想素质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个思想政治教育,是解决一个理想信念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一个无德之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守法之人,那更谈不上是一个司法的人,一个执法的人,中国古语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首先要解决修身问题,修身作为今天的法治队伍来讲是理想信念,中国传统的美德加上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这就是修身之本,你连这个都做不到,你还出去搞什么,还谈什么治国平天下,因此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确实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了道德和理想信念,那这个工作会成为你手里的工具,攫取利益,贪污受贿,你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你就会拿法律的工具去玩弄别人,你不会真正地遵守法律,甚至是信仰法治。这是第一个。

  第二,抓住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建设专门的法治队伍,四中全会认为关键还在于领导班子,有没有一群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决定了未来带领这支法治工作队伍能否搞好,这是一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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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建设问题,因此需要配备比较有高素质的人来构成领导班子,如公安局、人大,不要让快退休的人去,要让一些年富力强的、思想素质好的、业务能力强的又有道德修养的人去这些岗位,她干出的法治才是卓有成效。因此对于干部的配备,包括领导班子“一把手”,书记在谋划的时候,四中全会的要求已经很明确了,你要抓住法治队伍的班子建设的这个关键,因此在力量配备上应有所支持,有所倾斜。这个问题说起来似乎经常不成为一个问题,其实不然,一个暮气沉沉的班子怎么可能去做出一个有声有色的工作。你让一个行将退休的人不会去搞工作规划和加强法治建设,她连心气儿都没了。因此,这是在具体工作当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组织环节。

  

篇七: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

  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

  3、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

  三、强化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践证明,只有转变作风,才能有效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只有转变作风,才能确保各类市场管理沿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健康发展;只有转变作风,才是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1、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变管理为服务于各类市场;把原来由经营业主到各部门咨询有关业务等方式转变为专门的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所有的服务内容和范围,做到阳光操作,热情服务。2、由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在构建社会和谐,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今天,政府的行政管理也要走上依法管理轨道。首先要依法行政。各类市场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来依法管理各类市场;其次要文明执法。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如何使这对矛盾不扩

  大化而得到解决,使管理和经营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各类市场这个大局中更加和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所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一定要文明执法,说话要和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处罚。第三要廉洁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廉洁,切忌以情代法、以罚代法,时刻树立执法形象。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

  3、由处罚型转变为教育型。各类市场中的经营业主常有违法违规现象,以往行政执法部门多以处罚了事,没有更多地进行思想教育,久而久之,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了对抗的局面,有的经营者甚至一犯再犯,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该处罚的处罚,又要注意思想教育,多给经营者讲清道理,使他们真正懂得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主动自觉地服从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此外,还要定期对经营者进行培训,通过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加强联系与沟通,使管理者与经营者形成共识,协调动作,共同促进各类市场发展。

  四、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执法权力进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1、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堵塞工作中产生的或者可能产生的漏洞,防止权力失控、

  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不断完善用制度管理、让群众监督、靠自我约束的有效监管机制。要从案到人、从人到案,大力实行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前毖后,警钟常鸣。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督办整改机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要定期召开行政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了解和掌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行政执法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提高。

  五、强化活动载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是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径。1、从增强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出发,开展争做执法模范、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之

  间、执法人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学、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促进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

  2、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树立队伍的团队精神,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使执法人员树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开展爱民日、扶危助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密切执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队伍的公仆意识和良好形象。

  4、从增强队伍业务能力出发,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使广大队员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执法工作不断发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全面建设小康,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旨在使广大执法队员进一步树牢执法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改进纪律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保障,必须常抓不懈。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执法队伍,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直是摆在各级行政执法机构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国务院今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这一问题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近日,我办对市盐政稽查支队开展“一教两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认为他们的做法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和推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做法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采取定期集中封闭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一教两训”(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一)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为重点,抓实政治思想教育市盐政稽查支队成立于2003年年底,其机构新,人员

  也新。支队组建伊始,许多执法人员错误地认为执法就是处罚,野蛮执法现象经常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支队针对这一问题,首先是确立了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盐政执法关乎国计、民生,因为盐既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业原料。支队认为,必须把维护好百姓食用盐安全和稳定盐业市场秩序作为执法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持杜绝为处罚而执法的恶习,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切实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几年来,支队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组织了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十七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二是将执法理念有关内容制度化。支队制定了《盐政执法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坚持文明办案,对当事人不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处理的,不得强行拦截和追车,应跟车随行;盐政执法人员上岗时不准挽裤腿、披衣、敞怀,不准将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装备转借给他人使用,酒后不准执行公务,不准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准着装进入娱乐场所,等。对在办案中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当事人的,将根据《盐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按造成损失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处分,直至解除聘任职务。三是坚持将执法理念教育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支队每年都制定、下发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抓好落实。各大队在执行支队培训计划的同时,也结合本大队的实际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如,各大队每月都召开大队办公例会,在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讲解具体业务问题的同时,将政治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内容,对执法人员近期的思想状况进行点评,及时纠正一些不良倾向,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文明执法的理念。在年度考核中,支队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作为考核

  内容之一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及职务聘任等挂钩。

  (二)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活动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定性都很强,稍有不当,可能就会失之公正,偏离法律的准绳。由于支队大部分人员都属非法律专业毕业人员,还有小部分是新任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支队组建之初,执法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在案件处罚事实、证据、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支队围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业务素质这一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第一,夯实基础,坚持抓好执法依据方面内容培训。支队在组建之初,就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了国家盐业管理、食盐加碘、食盐专营等盐业法规规定,以及支队内部制定的《盐政执法没收盐产品管理暂行规定》、《盐政执法罚没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执法制度。今年,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过程中,他们按照合法、合理、过罚相当的原则,总结、归纳不同盐业违法情形,并与相应的处罚裁量阶次对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盐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为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奠定了基础。第二,规范行为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抓好执法程序方面内容培训。针对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队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相关知识、行政执法相关程序等执法程序方面内容的培训,并制定了《盐业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定》、《盐业违法案件

  处理权限设定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案卷的通知》等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程序中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对当事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提出的意见要进行再审查,在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其合理的意见,采纳其中能够成立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注重提高执法技能,加强行政执法证据方面内容培训。几年来,支队坚持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组织案件讨论、以检代训、各大队互相学习、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的同时,通过外聘有关专业人员授课、领导率先垂范并言传身教等方式,先后就现场勘验笔录的制作、执法过程中如何去伪存真发现问题的实质、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案件现场问题处理技巧等内容,组织了专题培训。根据目前执法中取证难、询问笔录往往作为案件主要证据的情况,支队在全市率先组织了行政执法案件询问笔录询问技巧培训,专门邀请市公安系统刑侦专家讲授有关内容,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技巧。(三)以军事化的训练方式,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盐政执法有其特点。制、贩私盐活动往往集中在适于制盐的春、冬季节;为避开执法人员的监管,当事人贩运私盐活动常常在夜间或节假日等八小时之外的时间进行;贩运私盐所获取的高额利润也经常使当事人铤而走险,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些特点使加班加点、熬夜和在寒冬、烈日下蹲点守候等成为盐政执法人员的常事,对盐政执法人员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打不垮、拖不烂等执法作风提出了要求。

  同时,贩运私盐流动性强、经常出现跨区域违法案件等情况也考验着他们能否在需要时协调一致、发挥合力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工作上的这些特点和需要,支队开展了两个方面的训练。一是开展准军事化作风训练。自2004年以来,在已举办的五期盐政稽查集中培训班中,有三期安排了军训内容,有一期与预备役官兵训练相结合。军训中,严格作息时间,严格内务管理,严格训练,执法人员克服了天气炎热、体能不支等困难,锻炼、培养了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不畏艰难、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品质和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命令步调一致等优秀的作风。二是开展团队精神训练。为增强执法人员的团队意识,在2008年的集训中,支队特别组织了拓展训练。团体对抗训练中,为达到团队的共同目标,在拓展教官的引导下,大家逐步克服自身弱点,激发自身潜能,团结、协作、信任、鼓励、奋斗,体现了良好的团队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团队精神。

  二、取得的成效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的“一教两训”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及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市作为辽宁乃至东北地区的海盐主产区和销售区,盐田总面积240平方公里,分布在黄渤海800多公里海岸线上,年均盐产量120万吨左右,其中食盐10万吨;除满足本地年均工业用盐约62万吨、食盐5万吨、渔业用盐13万吨外,其余按计划调拨外地。市盐政稽查支队现有的88名执法人员,分属七个执法大队,分别负责市内及

  各县市区的盐政执法工作,覆盖全市12,500余平方公里地域,各区市县不再设立盐政执法机构。要保证全市盐产品供、销平稳,维护稳定的盐业市场秩序,尤其要及时查处违法加工、销售、经营、购进食盐行为,保证百姓食用碘盐的安全健康,监督检查的执法任务相当繁重。支队执法人员遵循执法为民、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与执法相对人冲突或不文明事件。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一些曾贩运私盐的违法人员停止了违法活动,有的还主动与当地盐业公司联系,建立了食盐代销点,成为今日合法的食盐经营者。

  执法办案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在查处贩运私盐违法活动中蹲守到半夜、凌晨,行程逾百公里,就连被查获的私盐贩运违法人员都不得不叹服执法人员顽强的执法作风。支队查获的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并能够区别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不同情形,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四年来,支队共查处各种盐业违法案件748起,没收违法盐产品5014吨,罚没款120余万元,端掉假冒小包装碘盐加工窝点30个。市盐业公司各种盐产品的年销售量由支队组建前的17万吨增加到2007年的22万吨,碘盐覆盖率也由95%增加到98%,食盐专营工作得到了稳定发展。全市盐制品供给稳定,盐业市场秩序良好。可喜的是,支队没有因为执法出现一例投诉,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几年来,市盐政稽查支队连年被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辽

  宁省经委、辽宁省盐务管理局等评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辽宁省盐务管理局还在我市召开了全省盐务系统执法工作现场会,推广市盐政稽查支队的经验。

  三、几点启示从市盐政稽查支队抓执法队伍建设的做法中,我们可以得到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几点启示:(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一灵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必须抓实抓好,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自觉遵守职业纪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执法能力建设这一重点。要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合理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技术培训,增强执法证据意识,提高执法的技能、技巧。(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这一环节。一支具有严明组织纪律性和顽强执法作风的执法队伍,才能够在执法中真正做到尽职尽责、严格执法,既不会不作为,也不会滥作为。(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最终目的是要取得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效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通过提高执法人员办理个案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来提升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最终实现维护社会和谐、减少执法争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争取行政执法最大的社会效果。

  

  

篇八: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3篇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依照规行政,全面落实“四个最细”建议,纳溪区甲壳类药监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宗旨,多措并举,抓好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营造氛围,提高学法积极性。

  通过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法治讲堂、网络课培训等方式展开全局全面学法,融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自学与食药监管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将自学实效,比如学法笔记、网络考试合格证书等做为职工个人考核凭证,以达至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新认识,由“必须我学”变为“我必须学”的目的。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实现对行政审核、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展开检查考核,辨认出存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展开自查。严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上岗、暗证稽查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稽查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接受监督,深化依法履职意识。

  严苛按照《政府信息官方条例》等建议,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信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等展开依法申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上半年,我局在纳溪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板块共官方行政许可信息21条,牵涉175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期,牵涉具体内容案件138件,监督抽查信息3条,牵涉样品数210基准。不仅努力做到了官方及时、内容详尽、格式规范,且二要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食药监管权力官方、阳光、规范运转。

  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及考核办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有效举措,我局的法治队伍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添砖加瓦。

  全文:“遣法者强则国强,遣法者弱则国弱”。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就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标准。机关队伍做为立法、稽查、司法、守法的关键践行者,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就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其素质多寡轻易事关国家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情况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质量和效率。机关队伍法治化建设就是人员法治化建设的关键,就是机关法治建设的重点,也就是全面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掌权、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队伍法治化外界力量保障体系监督追责

  前言: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机关单位尤其就是基層单位存有干部职工学历和专业化水平不低、拒绝接受专业的法制教育较太少,依法依照规办事观念不弱、能力较弱等问题,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偶存有出现。某东部城市基层单位半数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且对颁授的法规政策认知不浅、掌控不皱,存有凭经验办事的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都相同程度地影响了国家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转,一定程度上松懈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目前机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议越来越低,对机关干部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议适当提升。随着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崭新旧矛盾错综复杂,新旧问题层出不穷,引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大量存有且无法化解,轻微制约了机关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这就须要进一步强化机关法治队伍建设,培育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从而有效地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化解难题。

  一、创新学习机制,完善人才招录体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必须健全学法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建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法制度,构成从上而之下学法知法的风气,同时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队伍积极主动出席法律专业稳步教育,人人争做学法标兵等。健全学法计划,明晰自学内容,将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及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专门法律制度分散列出,编辑书稿,定期非政府自学,并著重强化法理的传输;创建系统的自学规划,在领导干部中心组自学和干部组织生活可以、讨论会中减少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自学的针对性;实行形式多样的自学模式,通过研讨式教学、情景演示、法制app自学、法治考试、参观警告教育基地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能力,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要注重外来人才引进和招录,将机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系统本地区人才发展总规划中,有选择地招录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改变队伍原有的人员结构,建立一支法治意识强,政策水平高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增强队伍政治素养,培育法治理念构成

  “治党纪为首,治国法为先”。党纪国法是机关党员干部必须遵从的准则。要着眼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全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建设,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性,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使全方位法治思维形成。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理念,树立工作规范化的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科学地谋划推进工作;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机关上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勇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法治人员队伍正面应对,特殊情况下果断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行政诉讼中应坚决出庭应诉,直面问题根源,通过法律手段思考和解决问题。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搞好法治宣传工作

  要建立健全人员队伍法治化保障体系,把队伍法治化建设列入本级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中,纳入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队伍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与考核相联系,把人员法治化程度作为部门考评,政府考评的依据,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等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把法治能力纳入干部任免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要加强人员法治化建设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充分挖掘身边突出的法治化案例,开展“身边的法治典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机关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目标、工作及先进工作经验、成果,为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导入外界力量,肇家浜依法办事能力

  健全机关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决策水平;健全专家论证工作,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论证;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实效,依法科学作出决策;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基层反馈确保决策规范合理。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依法办事辅助工作,通过律所等平台引入法律职业者,为机关法治化开辟新途径,对机关队伍进行“法治传帮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由机关工作人员、政府法制人员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提高干部队伍的参与度和依法履责能力;建立法治人才库,为本系统或本地方人员的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

  五、加强监督成效,健全终身追责体系

  “设而不犯,犯而必诛。”加强工作的监督和规范,督促工作者依法办事,自觉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法治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金宏网、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司法、监察、审计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并配合好巡查制度;规范人民代表的法治结构和比例,积极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加强机关内部定期巡查。进一步完善追责体系,严格制订责任清单和权力事项清单,界定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完善纠错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害发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事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法治建设力量,是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理念、具有扎实法治理论功底、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坚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职能、恪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权威、弘扬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法治中国”声音、为党和人民

  所信赖、社会公众所认同的职业共同体。它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法治智识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法治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关键意义

  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专门队伍。只有建设好善于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协调协商、凝聚各方共识、担当为国家立规矩和为社会定方圆的立法工作者队伍,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和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坚守法律、端稳天平、铁面无私和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治方向坚定、理论素养深厚、诲人品德高尚和育人眼光开拓的法治人才培养专家、师资工作者及法学理论工作者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就是大力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须要。构筑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体系,就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高正是国家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建议。只有大力推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法治专门工作队伍,就可以并使书面的法律转变为现实的法治,更好地充分发挥法治的助推和规范促进作用;只有大力推进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秉持职业道德、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就可以充份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互动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红利。只有建设不好充分发挥不好法治工作者队伍的促进作用,就可以统筹规划不好社会力量,均衡不好社会利益,调节不好社会关系,规范不好社会犯罪行为,同时实现经济、政治冬至、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较好的目标建议,并使社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生动局面。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教育创新与法治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在传承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所倡导的法治与德治互补,国家“硬法”与乡规民约、伦理规范、家教家训、社会章程等“软法”兼备兼治,仍然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有益补充,应当与时俱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健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家团队、专业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培育法治后备人才都急迫地提及了关键议事日程。只有大力推进建设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和理论队伍,就可以攻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思想文化阵地,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筑法治教育、科研两支高素质人才队伍。鼓励全体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助推思想和行动,为同时实现中华民族了不起振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多法治智识资源。

  全面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途径和举措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其建议包含:必须具有始终如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法律思维;法治工作队伍应当合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议;法官、检察官应当逐级甄选。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要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深化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应努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并非单纯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操作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全线贯通法学教育的全局,这就是培育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后备力量的有力确保。因此,完善法律课堂教学领域与学术领域之间的双向交流与互聘互动,就是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行之有效的道路。当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小的严重不足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脆弱。现在中央特别强调,秉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去教书育人,并做为整个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这就是非常关键的。为此,《同意》明确提出必须着力“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催生熟识和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其主要措施: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理论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治国理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需要出发,构建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包括科学定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术团队建设,服务法治队伍建设;打破体制和身份壁垒,健全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三是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四是积极推进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深化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六是切实抓好法学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

  

  

篇九: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怎样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

  《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四中全会《决定》设专章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行部署,本身就表明其在法治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第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重要成果,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标志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突出特点是国家治理队伍普遍具有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能力。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社会法律服务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就不可能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效率,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更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各项任务的需要。新的时代条件下,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全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做好立法工作,为国家立规矩、为社会定方圆,需要建设一支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能力的立法工作者队伍。正如马克思所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做好执法工作,履行好政府职能,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需要建设一支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保证公正司法,为人们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需要建设一支信仰法律、坚守法律,端稳天平、握准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搞好普法和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需要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群众的社会法律服务者队伍。总之,只有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不符合问题的需要。当前,法治工作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与依靠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西方法学思想的影响,信奉西方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的把握国情不准、了解民意不深、大局观念不强,制定的法律不能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甚至在立法立规中掺杂一己利益;有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搞选择

  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吃拿卡要、寻租牟利、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的司法不公,办案不廉,“吃了原告吃被告”,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的违背职业操守,缺乏社会责任感,借帮助群众维权之名鼓动当事人闹事,与党和政府作对,唯恐天下不乱,等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严重影响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因此,我们要把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研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一套有别于党政领导人才、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法治人才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篇十: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事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法治建设力量,是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理念、具有扎实法治理论功底、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坚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职能、恪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权威、弘扬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法治中国”声音、为党和人民所信赖、社会公众所认同的职业共同体。它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强有力的法治智识资、人力资以及法治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意义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专门队伍。只有建设好善于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协调协商、凝聚各方共识、担当为国家立规矩和为社会定方圆的立法工作者队伍,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和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坚守法律、端稳天平、铁面无私和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治方向坚定、理论素养深厚、诲人品德高尚和育人眼光开拓的法治人才培养专家、师资工作者及法学理论工作者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构建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升正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快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法治专门工作队伍,才能使书面的法律转化为现实的法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只有加快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才能充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红利。只有建设好发挥好法治工作者队伍的作用,才能统筹好社会力量,平衡好社会利益,调节好社会关系,规范好社会行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目标要求,使社会呈现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生动局面。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教育创新与法治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在传承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所倡导的法治与德治互补,国家“硬法”与乡规民约、伦理规范、家教家训、社会章程等“软法”兼备兼治,仍然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有益补充,应当与时俱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社会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家团队、专业教师队伍,加快培养法治后备人才都急迫地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只有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和理论队伍,才能占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思想文化阵地,更好地弘扬社会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教育、科研两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引导全体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引领思想和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智识资。

  全面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途径和举措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其要求包括:必须拥有坚定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善用法律思维;法治工作队伍应符合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法官、检察官应逐级遴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要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深化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应努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资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并非纯粹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操作,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必须贯通法学教育的全局,这是培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后备力量的有力保障。因此,健全法律实践领域与学术领域之间的双向交流与互聘互动,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行之有效的道路。当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大的不足是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教育薄弱。现在中央强调,坚持用马克思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来教书育人,并作为整个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这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决定》提出要着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其主要措施: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坚持用马克思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培养社会法治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理论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从培养社会法治人才、治国理政、建设社会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需要出发,构建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包括科学定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术团队建设,服务法治队伍建设;打破体制和身份壁垒,健全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三是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四是积极推进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是深化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六是切实抓好法学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

  

篇十一: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怎样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

  《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四中全会《决定》设专章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行部署,本身就表明其在法治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第一,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重要成果,不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标志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突出特点是国家治理队伍普遍具有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能力。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社会法律服务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就不可能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效率,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更好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各项任务的需要。新的时代条件下,法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全面落实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做好立法工作,为国家立规矩、为社会定方圆,需要建设一支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能力的立法工作者队伍。正如马克思所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人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做好执法工作,履行好政府职能,管理好经济社会事务,需要建设一支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保证公正司法,为人们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需要建设一支信仰法律、坚守法律,端稳天平、握准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搞好普法和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需要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热心服务群众的社会法律服务者队伍。总之,只有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法治工作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不符合问题的需要。当前,法治工作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与依靠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西方法学思想的影响,信奉西方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的把握国情不准、了解民意不深、大局观念不强,制定的法律不能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甚至在立法立规中掺杂一己利益;有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搞选择

  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吃拿卡要、寻租牟利、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的司法不公,办案不廉,“吃了原告吃被告”,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的违背职业操守,缺乏社会责任感,借帮助群众维权之名鼓动当事人闹事,与党和政府作对,唯恐天下不乱,等等。这些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严重影响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因此,我们要把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深入研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一套有别于党政领导人才、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法治人才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篇十二: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要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没有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是不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一支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机关要当好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没有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是不行的,这就要求我们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一支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履行政法机关职能的保障,必须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理念,使政法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政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05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系统部署了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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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效。针对涉法涉诉信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和完善。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工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如实记载干警执法状况,并以此作为对干警政绩评定、奖励处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强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建设。执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政法机关的重要体现,是政法机关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社会和谐。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抓好专业培训和集中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最核心的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因此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警群众观念的教育少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使干警在与群众联系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要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鼓励积极因素,及时转化消极因素。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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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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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试论述如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作者:暂无

  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机构法治队伍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以基层为基本载体。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量存在于基层,基层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在增加。特别是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制度结构和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市基层治理日益复杂和任务加大。对此,《决定》提出: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这就明确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前进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

  第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法治机构工作能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大法治网络,整合县一级公检法司力量,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在边远乡村设立便民诉讼站、诉讼联系点并选聘诉讼联络员,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巡回审判点,大力推行巡回收案、办案,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在县乡村建立综治工作机构,实行干部联村维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村干部议事制度。加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组织建设,加大城市街道——居委会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整合社区内部治理资源,完善社区单位参与基层治理的协商合作机制,加快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型社区组织结构。

  第二,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治标管理为治本管理,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各种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强化人民调解中心,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发挥和强化人民调解中心组织听证对话、社会舆情研判、稳定风险评估、指导重大纠纷排查调处等综合功能。要以法治为依据健全完善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构建民意吸纳和利益制度化表达机制,探索建立听证、评议、监督、举报、行政效能考核等多种形式的表达诉求渠道,保障城市居民的知情权、咨询权和监督权。结合农村社会建设,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三,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好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为他们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扎实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有效利用“信访接待日”等形式,做好干部带案下访、专题接访、重点约访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主题活动,建立便民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展馆、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场所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等专项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治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交流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激发法治干部下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