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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10篇)

时间:2023-06-28 18:55:02 来源:佳谦文档网

篇一: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报告

  XX单位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积极开展了深入研究贯彻《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活动。以下是相关活动的情况报告:

  一、扎实开展研究教育

  XX单位高度重视《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研究教育工作。在xx月xx日,单位召开了全员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各级文明办关于深入研究宣传贯彻《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原原本本研究《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深刻理解其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亮点和作用,全面掌握其内容,知晓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支部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研究、贯彻、落实《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表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教育引导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XX省文明行为促

  进条例》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塑形象,争做文明市民。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读

  XX单位广泛开展了《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走进辖区社区、企业、单位、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引导辖区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养成。二是大队民警、辅警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宣讲解读《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积极推动形成遵守《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三是大队通过在事故接待大厅、车驾管业务大厅、大队院内等显示屏循环播放《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内容,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和优秀道德规范,促进辖区广大群众对《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认知认同,引导和推动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的观念,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氛围。

  三、着力强化实践养成

  XX单位在研究贯彻《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过程中,注重实践养成,切实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文明巡逻、文明劝导、文明交通等活动,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文明行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市民的表率。同时,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批评教育,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观念,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单位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文明办的工作要求,开展多项文明活动,包括“禁烟控烟行动”、“文明言行举止行动”、“文明交通行动”、“爱护环境卫生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网络文明行动”、“文明家庭行动”以及“文明旅游行动”。这些活动要求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以《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行为准则,坚决不做《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积极践行《xx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的文明行为,让文明成为提升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

篇二: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3篇

  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X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三: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报告(全文)

  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总结的工作提示》有关要求,现将县审计局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呼应了市社会各界的立法共识,以市民文明阐释城市文明,以城市文明解读市民文明,实现城市和市民同进步、共成长,巩固和深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解决城市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意义。为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县审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条例》作出安排,提升审计干部职工的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学懂弄通、从我做起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书记讲法”为引领,组织开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首先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防“节日腐败”,倡导文明祭祖,少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摒弃陋习,抑制铺张浪费、抵制封建迷信,确保《条例》取得实效,并向周围群众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文明新风尚。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了精

  神文明创建及文明《条例》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以本次《条例》学习为契机,树立责任意识,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为提升我县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出积极贡献。

  三、以学促用、强化落实

  县审计局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严格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用、以用督学,将学习宣传融入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着力提升依法从审能力,将依法从审的核心要义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深耕细研审计业务,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篇四: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施行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位、高标准、下实功、求实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与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做到“三个全面”,扎实推进《条例》落细落小落扎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制定下发《西营门街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和《西营门街关于迎接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做好统一规划部署,理清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从新闻宣传、执法培训、强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一是强化社会宣传,迅速占领主阵地。在重点点位、农村社区及街边绿地等区域,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广场展板、建筑围挡、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使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招贴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播放视频资料。着力发挥各村、社区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发动各村居将宣传页张贴到小区每一栋楼内,做到街域内全覆盖,提升宣传力度。二是强化宣传覆盖,推动“六进”行动。开展《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六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等,着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程度,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强化宣传创新,增强宣传多样性、群众性。面向群众征集涵盖小品、双簧、评剧、三句半等多种形式的各类宣传《条例》文艺节目,即将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巡演。线上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制作h5《我践行,西营门街在行动》,发动全域居民积极参与,了解学习,践行承诺,累计转发500余次,线上签名4000人次。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四是强化志愿服务,引导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西营门”志愿服务品牌作用,广泛发动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类志愿队伍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为广大居民群众讲解《条例》相关知识。截至目前,西营门街共发放《条例》单行本7000余本;开展《条例》宣传活动42场;张贴宣传海报473张;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和宣传折页1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8套;建设《条例》宣传栏44处;村居led大屏幕播放《条例》宣传内容500余次,共发动近万名群众投入到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全面监督执法、推动习惯养成

  全街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街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巡查检查。深入农村、社区、道路等进行巡查,针对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喜丧搭棚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主次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加强监管,对路面散落垃圾、随手乱扔垃圾等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对商贸城内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商户经营里空外卖现象、摆摊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在全街所有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专门针对红白喜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信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排忧解难,将不文明行为的恶劣影响缩减到最小。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变单一部门执法为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实行信息共享,主动出击,及时互通消息,第一时间了解各小区内的动态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治理治理,取得良好成效。自《条例》实施至今,全街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车192辆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户次、治理劝导占路经营、乱堆乱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100余次,拆除违建私搭乱建36处、治理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9处、整治拆除面积996平方米、清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500余辆、志愿者劝导各类不文明现象百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深度、广度有待增强。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对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下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各单位、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有待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精细化管理程度有待加强。

  三是执法查处力度有待加大。执法部门的巡查、执法力度还不够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做得还不够到位,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西营门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三是严格执法、全速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办、司法所、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合力,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抗拒、阻碍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全力确保《条例》顺利有序实施。

篇五: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政府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一、履行法定职责主要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做好统一规划部署,理清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从广泛宣传、执法培训、强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户外广告、广场展板、建筑围挡、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使用板报、墙报、招贴画、标语等宣传方式;着力发挥各村、社区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发动各村居将宣传页张贴到小区每一栋楼内,做到镇域内全覆盖,提升宣传力度。二是在地铁站、菜市场设置固定宣传岗,对镇域内****余家商铺进行实地走访,着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程度,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结合各街居自发组织的消夏晚会,以文艺节目为载体,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把条例贯穿于各类媒介,体现在城市空间的每个角落,普及到全社会的不同群体。

  截至目前,*****镇共发放《条例》单行本****余本;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场;张贴宣传海报****张;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和宣传折页****余份;悬挂宣传条幅****套;建设《条例》宣传栏****处,共发动近万名群众投入到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全面监督执法、推动习惯养成

  治理“城市病”要敢于出“重拳”,法规制定得好,更要有“真”“严”“硬”的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全镇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条例》的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巡查检查。深入社区、道路等进行巡查,针对各类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主次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加强监管,对路面散落垃圾、随手乱扔垃圾等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对社区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商户经营里空外卖现象、摆摊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对商户售卖纸钱进行查处,劝阻寒衣节焚烧纸钱行为。二是完善不文明行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设立行政执法信访接待大厅,公开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不文明行为渠道,方便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反映问题。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执法队组织专员成立《条例》管理办公室,每日深入各社区进行巡控,实行信息共享,第一时间了解各小区内的动态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治理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自《条例》实施至今,我镇坚持将《条例》贯彻到“双创”治理工作中,确保环内“双创”区域道路不间断巡视管控,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没收散发,清理乱张贴违规宣传品****余张,处罚乱贴乱画行为****起,共处罚金****元;处罚占路经营、里空外卖、楼道堆物等涉及占用公共空间堆物行为****起,共处罚金****元;处罚乱扔垃圾、随处便溺、露天焚烧行为****起,共处罚金****元;乱贴对违反《条例》及《天津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处鸽棚进行整改拆除,建立宜兴南里、翠涛东里、翠金园等多个无鸽社区;清理拆迁片区接壤的民顺里、宏园里、翠涛东里消防通道违建、圈占****处,拆除各社区历史留存违建****处,面积****平米。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普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各部门按照条例所列职责,将下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写清写明)

  1、宣传覆盖不够全面、影响力渗透力不够强、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抓宣传推动还有一定差距(认识不到位、以案释法警示引导力度不足)。

  为解决《条例》宣传复盖不够、对群众渗透力不足的问题,首先强化队伍学习条例内容,落实执法、普法一体原则,对每天执法巡查不文明行为,对当事人讲解宣传教育,并进行行政处罚。定期组织居委会、各街委会组织宣传活动,公布信访电话,设置行政执法信访接待处。现阶段我镇文促条例网络宣传有待提高,继续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落实条例宣传工作。

  2、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的机制还不健全。

  在《条例》宣传推动工作中,我镇继续要求对社区、各街进行宣传推动工作,继续健全社区楼长、网格员、街委会人员长效宣传制度。加快条例宣传推动工作进一步深入群众家庭。

  3、协同执法、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

  健全协同及联合执法机制,我镇和各委局对出现不文明行为的重大案件,落实移送案件、协助调查、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执法阻碍行为等工作的协调、联合执法机制。

  4、部分执法部门履职不到位(执法力度和效果有差距)。

  我镇执法部门,已建立长效的巡查机制,通过每天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机制和发现即制止、即整改原则,落实执法部门权责。

  5、殡葬不文明祭扫问题仍有反复。

  通过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工作,我镇殡葬祭扫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但仍有少量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在巡查人员换班空窗期间,实施焚烧纸钱行为。我镇在加大社区各街宣传文明祭扫的同时,执法部门通过制度改进,进一步完善了巡查管理效果。

  6、社区不文明现象依然较多(毁绿占绿、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噪声扰民、社区环境问题整治)。

  对于社区文明行为管理,我镇健全社区楼长、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不文明行为立即制止,并报我镇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不文明经商问题仍然存在(客运经营和快递服务乱象丛生、沿街商铺站路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

  我镇在落实条例的同时,对商铺、游商等占路经营行为零容忍,并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先后对益发占路经营行为的道路进行统一范化管理,对商铺发放占路经营不文明行为告知书,违反即整改,未整改即处罚。发现游商后进行教育说服,并当场处罚,促使条例规范深入人心。

  三、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重点、难点问题

  1、流动人口基数大。

  2、城镇常驻人口老龄化严重。

  3、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4、执法管理存在难度。

  (二)原因分析

  1、我镇正处于城市化改造重要阶段,现有本市常驻人口因拆迁工作开展,多分流至镇域外。现有镇域住宅区域大多处于建设阶段,其余地域多为镇域企业用地,涉及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导致镇域流动人口激增,宣传推广《条例》多为短暂宣传,对市民的系统化推广存在薄弱环节。

  2、目前,镇域涉及社区****个,20年以上房龄的建筑多达****个,所住常驻居民多为老年人家庭,固化思维严重,仅通过媒体宣传很难起到作用,需要长期引导改正不文明行为,且通过刚性处罚很难起到效果,进一步加深执法矛盾。

  3、一方面由于我镇处于城乡结合部,城市化住宅面积仅占辖

  区面积四分之一左右,辖区存在大量工业用地及农业用地,《条例》涉及的管理项目无法在工农业用地中进行明确指向,管理标准不能统一;另一方面,现有建筑物、道路、公共设施建设时间较早,已无法适应现实使用需求,比如底商面积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需求,牌匾不能统一规范,停车位数量小于市民所有量,没有标准化公共娱乐场所等等。

  4、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漏,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四、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下一步将采取的工作措施

  1、进一步现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加大进企业、进公寓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负责人、公寓经营户进行《条例》培训活动,已公司、集体为单位进行宣传,建立《条例》宣传阵地。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退休职工党员活动、文娱活动、入户宣传活动,使《条例》深入人心。

  2、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

  3、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镇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单位名称(盖章)

篇六: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学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报告总结小结.docx

  研究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报告

  XXX以文明单位创立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研究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活动。以下是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一、扎实开展研究教育

  我们召开全员发动部署会,安排部署,要求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通过原原本本研究《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深刻理解并全面掌握。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研究、贯彻、落实的表率,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二、积极做好宣传解读

  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文明养成。一是单位组织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二是局党员干部职工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

  传宣讲解读以个人带动家庭。三是广泛宣传文明行为和优秀道德规范,引导和推动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的观念,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气氛。

  三、着力强化实践养成

  我们积极推进“六文明”活动,让文明成为提升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同时,XXX还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劝导身边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立活动中来,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七: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感谢你的欣赏

  关于执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情况报告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

  营造文明氛围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二、创新培训形式

  引导文明行为

  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感谢你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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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三、打响“楼道革命”保障条例落实

  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四、存在问题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五、下一步打算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感谢你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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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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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合江县关于贯彻实施《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合江县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承担《条例》职责情况

  根据《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合江县负责落实《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二、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一)第一章贯彻落实情况

  1.第四条贯彻落实情况: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县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文明办具体负责规划实施、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和评估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宣传、舆论监督和奖励表扬等工作。

  2.第五条贯彻落实情况:已将文明促进行为纳入《合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

  景目标纲要》第三十章。

  3.第六条贯彻落实情况: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江县贯彻〈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府办发〔2021〕18号),将相关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道,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动本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第二章贯彻落实情况

  1.第九条贯彻落实情况: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江县贯彻〈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府办发〔2021〕18号),县文明办印发《进一步贯彻实施〈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合文明办〔2022〕3号),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部门责任。

  2.第十条贯彻落实情况:县行政审批局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依托受理情况生成数据,精准分析民意脉动,做好数据台账和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将受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办理进度“一刻不缓”。实施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在线监督,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重点关注投诉、举报、求助类事项,及时督促提前办结。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一时未办结或反复投诉事项,建立督办台帐,联合县纪委监委、信访局、县政府督查督办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进行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第十一条贯彻落实情况: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与文明行为促进有关的设施,加强日常监管维护,以设施完善彰显社会文明进步。

  4.第十三条贯彻落实情况:县文明委印发《合江县“文明荔城志愿有我”志愿服务礼遇办法(试行)》(合文明委〔2021〕4号),建立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

  5.第十四条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将控烟工作纳入每年的爱国卫生创建中,如省级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的建设;二是结合每年4月的爱卫月、世界无烟日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吸烟的危害;三是严格执行《泸州市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在各公共场所张贴国标的禁烟标识。

  7.第十五条贯彻落实情况:一是推动流浪犬只收容场所建设。二是强化对未使用牵引绳携带犬只进入公园、公厕等人员进行劝导。三是印发《依法文明养犬倡仪书》、《犬类管理通知书》等,宣传文明养犬知识。四是全面摸排辖区养犬登记情况,办理养犬证,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五是收缴和捕捉流浪犬、狂犬、禁养犬等犬只,处理涉犬警情,处罚违规养犬人员。

  8.第十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互相通报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以及集中高发领域行为,协商问题的解决方案,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打击违反《条例》行为。二是强化案前会商。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公安机关会提前介入,集中分析研究案

  件性质,确定案件查办方向、立案标准及后续移送事宜。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对涉及多个部门、镇街的不文明行为、案件,组织涉及的部门、镇街开展联合执法,利用各自执法优势,快速高效完成案件的办理和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9.第十九条贯彻落实情况:制定了《合江县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工作方案》,通过扎实开展系列执法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印发《合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今年组织县级部门、镇街共573人报名参加考试,截至10月25日,完成学习考试362人,同时对未完成单位加大督促提醒力度,确保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圆满结束。二是印发《2022年合江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此外,县司法局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对各镇(街道)行政赋权后的行政执法监督需要,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的通知》,于2022年7月对33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21个镇(街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随机抽取45个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收集整理问题143个,通过党政网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交办通知,目前整改完成问题114个。三是印发《合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通知》,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提升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特邀监督员研究

  确定县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个,分别为合江县公安局夜间摩托车“炸街”扰民问题和合江县综执局招商城夜市专项整治问题,目前问题已整改完成。四是印发《合江县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1402人参加线上考试,全县通过率96.8%,平均分88分,学习成效明显,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五是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结合县政协委员提案,县司法局于3月31日至4月1日,深入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就深化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提供了相关建议。

  (三)第三章贯彻落实情况

  1.第二十条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将《条例》纳入会前学习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合江县〈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重点任务清单》,从学习、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推动《条例》学习落地落实。各部门(单位)、镇街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干部职工会、院坝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党员群众集中学习《条例》全文内容,各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师生大会等,引导教师职工、青少年熟悉《条例》内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重点执法部门在全文学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围绕自身职能职责,重点学习掌握《条例》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执法素养水平。

  利用县级媒体、电子显示屏、文化墙、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展示相关公益广告。通过“道德讲堂”、坝坝会、家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教育阵地,结合普法“六进”、爱国卫生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扩大宣传覆盖面。将《条例》宣传纳入志愿服务和文明城市包保工作,组织志愿者采取“敲门入户”、设点宣传等方式发放、讲解《条例》手册,引导市民告别陋习,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

  2.第二十四条贯彻落实情况:全县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失物招领室、饮水机、一次性水杯、针线包、老花镜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院区分布图、路标和指示牌等文明引导标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引导大型商场规划爱心座椅、母婴室、无障碍厕所、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明确要求超市设置“一米线”,目前合江县美荔城每层楼均设有无障碍厕所,城区内大型超市均设有“一米线”,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舒心的生活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城区53座公厕安排公厕管理人员,保持公厕环境整洁卫生,并劝导如厕市民遵守秩序。在公园、广场设置座椅,方便来往游玩市民休息。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损坏的座椅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座椅完好。对三家客运站进行提升改造,重新装修售票厅、候车厅、厕所,保障环境整洁卫生。客运站配备爱心座椅、母婴室、更换残疾人使用马桶、提供残疾人服务专线、开设军人农民工便民窗口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规范排队,文明乘车等引导表示,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引导公交企业更新

  车型,我县现共有公交车56辆,其中32辆为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24辆汽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覆盖率达100%。全部公交车统一粘贴行业规范、禁烟标识、公益广告,设置了老幼病残孕爱心专座,同时,车内语音播报提醒乘客为老幼病残孕让座。全部公交车安装了驾驶员隔离设施,防止群众干扰驾驶员安全行车。

  3.第二十五条贯彻落实情况:各校师生通过班会、国旗下演讲深入学习《条例》,并且把《条例》与《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相融合,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感恩文化、劳动观念、法治意识教育融入到课程建设、学科教学、文化育人中,促进青少年的文明行为习惯养。并且要求各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联系,做到家校共育,让家长明白自己的责任,做到以身作则。

  4.第二十六条贯彻实施情况:一是对标学习。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对标找差、提能增效活动方案》,提出对标找差“大体检”、开方抓药“大提升”、比学赶超“大发展”工作思路,依托系统党校,围绕疫情防控、医共(联)体建设、窗口服务、公卫服务、首问责任等技能和服务内容,上好“初心课堂”“警示课堂”“疫线课堂”“业务课堂”和“服务课堂”,以建立基本公卫实训基地,过集体政治生日、集体廉政谈话、党务干部培训、疫情防控讲座、专家指导等形式,重温医者初心使命,规范医院疫情防控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讨论找差。分别组织相关部门、镇街、相关专家和股室开展“两项改革”、区域和全员核酸检测大讨论2余次,组织相关科室、专家开展医共体建设讨论4次,到凤鸣镇组织召开中药材产业发展研讨会,各医疗卫生单位围绕疫情防控、院感等重难点工作,分科室、分领域开展交流讨论查找风险点和工作上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品牌创建。符阳街道等4个争创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省级)、真龙等6个卫生院争创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市级)。九支中心卫生院、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卫生健康系统党建示范阵地。县中医医院中医馆争创四川省中医药宣传教育基地。四是练兵比拼。比武赛绩促提升。组织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居、老、高、糖)项目服务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全县从事慢病的公卫人员、乡村医生共计500余人次参与活动,从理论培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三个环节,6名慢病管理人员、乡村医生被评为“公卫服务标兵”。五是表扬激励。召开合江县庆祝“5.12”护士节、七一建党节和“8.19”中国医师节表扬大会,评选10名微笑天使、10名护理天使,5个优秀护理团队,6个“最优窗口”,7个标杆党支部,16名旗帜党员,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仁心医者,6名公卫先锋,带动引领全系统守护健康、守护民心、德艺双馨行业形象。

  5.第二十七条贯彻实施情况:全县239个村(社区)按照“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全面重新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村(居)民委员会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尊师重教、弘扬孝道、破除迷信和反对邪教等与文明行为相关的内容纳入规约,引导村(居)民共同遵守。是

  各镇街“村村”建立红白理事会,以红白理事会为枢纽平台,镇街社事办、市场监管所双向指导,村级干部密切配合,通过平台调剂作用,推进红白理事两级联动监督,促进红白理事从严监管,有效解决农村红白理事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树立文明新风。

  6.第二十八条贯彻实施情况:我县印发《合江县“文明荔城·志愿有我”志愿服务礼遇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文明委〔2021〕4号)文件,进一步落实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物质保障、技术支持等机制。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225支,志愿者14.3万余人,志愿者骨干培训覆盖率平均为95%,有时间记录的志愿者占注册志愿者总数的70%,规范开展志愿活动,并在全国志愿服务网录入相关信息。全覆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印发《关于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建设的通知》(合委宣发〔2022〕8号)文件,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通宣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县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中心、县图书馆、县博物馆等17个点位设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持续拓展有标识、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群众“身边文明实践圈”。

  7.第三十条贯彻实施情况:一是扩大献血、捐献遗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以下简称“三献”)宣传面,利用宣传展板、商场大屏、电影院大屏等传播媒介,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扩大群众对“三献”工作的了解。二是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县红十字会在“三献”工作中的见证工作,积

  极参与协调见证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捐献工作程序,《条例》颁布至今已实现遗体捐献3例,造血干细胞捐献2例。

  8.第三十二条贯彻实施情况:在县内餐饮场所、带餐饮的酒店张贴“节约粮食”、“使用公筷公勺”等主题宣传海报,在各类工作群、公众号宣传分餐制,倡导使用公勺公筷。

  (四)第四章贯彻实施情况

  1.第三十四条贯彻实施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节点,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QQ、微信公众号深入宣传应急处置知识,引导市民遇突发事件时服从指挥,配合处置。组织承办了泸州市“护航·2022”综合应急演练森林防灭火和水上救援科目和泸州市2022防汛救灾演练中防汛减灾科目,指导全县镇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692场次,培训群众18287人次。二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建立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点40个,县级部门标准物资储备库和小型库房24个,规范性应急避难场所3个,临时避难场所61个,储备应急救援物资3.5万余件、套、台。

  2.第三十五条贯彻实施情况: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手册、警示标语、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宣传卫生科普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3.第三十六条贯彻实施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伤害、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非法买卖、使用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行为。退捕以后,我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全面禁捕上来,

  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管,由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整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合江派出所等部门执法力量,强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监管,推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自2017年以来,全县出动巡河人员6万余人次、车辆船舶12300余艘次,销毀“三无”船舶71艘,违法捕捞网具1200余张,鱼竿1300余根,放生渔获物500余公公斤,行政处罚案件51起51人,刑事案件46起70人。认真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2022年森林督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2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件,林业行政处罚完结11件,其余59案件正在查处中。大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全面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依法林木采伐、依法占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意识。全年共开展林业法制宣传3次,印发宣传资料8560余份。严格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把关,对项目建设涉及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等敏感区域时,严格执行用地政策,不触底线,不踩红线,确保依法规范用地,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公食药传发〔2022〕239号)要求,合江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行动,连续四年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022年,共侦办涉野生动物案件11件,采取强制措施12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62只、野生动物死体2只、猎枪3支、猎具捕兽夹23个、弹簧猎套10个,有力的打击了涉

  野生动物犯罪。

  4.第三十七条贯彻实施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网警巡查执法,引导网民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对我县论坛类网站、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18次,清理各类违法犯罪信息189条;清理网络黄赌毒、涉枪涉爆涉恐等违法犯罪信息60余条,督促存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二是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履行互联网管理职能。“净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网络安全职责,加大了对互联网使用单位和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检查20余次,查找问题12个,督促整改单位6家;同时开展网吧实名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网吧实名制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上网实名的网吧依法进行处罚,共检查网吧10家,处罚存在问题的网吧业主2家。三是落实“净网”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打击涉网犯罪,积极净化网络空间。截止目前办理涉网刑事案件15件,采取强制措施121人,移送案件8件,移送起诉10人。

  5.第三十八条贯彻实施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车巡+人巡”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种植蔬果和晾晒衣物的现象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出动86人次,清理32起。会同县住建局组织物业对小区居民占用共有楼梯间、楼道、巷道存放物品物品和堆放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宣传。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整治10次,劝导16次。

  6.第三十九条贯彻实施情况:我县印制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平台,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治措施。在城镇养犬集中的地方设立临时免疫点。在农村实行入户免疫,或结合实际设立临时免疫点,确保免疫密度。我县在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工作中,2020年秋季和2021年春季,共计采购狂犬病灭活疫苗5万头份,发放4.8万头份,组织免疫犬只4.3万头。

  7.第四十条贯彻实施情况:针对城区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随意横穿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强管理的同时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平安合江”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区各社会团体、单位、社区、学校、厂矿、企业一起加强所辖单位干部职工、市民、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管好自已的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从根源上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

  针以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加装太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管重点时间、重点路段。在群众参与交通的高峰时段,安排部署警力,在重点路段实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先期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增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遵章守纪意识,后期进行罚款处罚,增加违法成本,营造严管严罚的整治氛

  围。三是深入学校、社区、工地等非机动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群体所在单位和聚集地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针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向外车外抛洒物品、随意变道、加塞等行为,县公安局主要以车巡和主要路口站点相接合的方式开展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集中优势警力,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从而起到震慑作用,并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

  8.第四十一条贯彻实施情况:设置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岗,设立景区志愿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工作室,增加景区节假日高峰期文明劝导点位。设置残疾人通道等便民设施,粘贴禁烟标志,安保人员全天候巡逻,维护景区秩序、提醒游客遵守景区规范等。疫情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每日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坚持对景区、场馆、星级宾馆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保持密闭场所通风换气。

  三、特色经验做法

  (一)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

  县行政审批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民生直通车”作用,全天候24小时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快速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依托受理情况生成数据,精准分析民意脉动,做好数据台账和统计分析工作,每月将受理情况进行统计分

  析,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办理进度“一刻不缓”。实施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在线监督,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重点关注投诉、举报、求助类事项,及时督促提前办结。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一时未办结或反复投诉事项,建立督办台帐,联合县纪委监委、信访局、县政府督查督办室,适时召开联席会进行督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22年以来,全县收到不文明行为信件20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创新举措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

  县法院、住建、交运、文广旅、市场监管、融媒体中心、通讯运营商、影院等10余部门和单位联合推进失信彩铃、影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

  (三)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每年与贵州开展赤水河流于联合执法及案件审查,对保护赤水河,提升执法水平和发现生态不文明行为有促进意义。和重庆开展联合执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了信息互通互享,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贯彻落实《条例》需要相关制度支撑,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如《养犬管理办法》《〈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服务折抵处罚实施办法》等未出台,距离全面贯彻落实

  《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二)多方参与、联合处置的综合力量未完全形成。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目前部门间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还不成熟,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市民文明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公共场所吸烟、向江河水体倾倒排泄物、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占用消防通道、遛狗不栓绳、摩托车(含电动车)加装雨棚、宠物不注射疫苗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认识不足,对文明规范缺少内心认同,缺乏主动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行动自觉。

  五、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为职能部门开展不文明行为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统筹,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促进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持续开展公共文明知识普及教育,营造崇尚文明规范的浓厚氛围。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持续开展不文明现象曝光,以反面典型教育警示众人,线上线下齐发力,促进行为规范向市民自觉行动转化。

篇九: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总结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叫我们对文明的重视,为了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水平。对社会的未来,有美好的一天。

  条例内容提到了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乱吐口香糖,乱倒污水。这些不良行为。在公共场合里:

  1、不能大声喧哗

  2、不一吐痰

  3、不破坏公共财产

  4、不随意插队。

  还有一些关于权利的一些要求,在居民生活区饲养列入信仰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不可以养。携犬不能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一月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等。携犬出户时不输全练,携犬出户时不书束犬链。,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主动避让行人,不及时清除犬便的行为是不良行为。对人很大的不文明。还有对社会的不文明。

  还有,在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的爱心人士,会选择去献血,那些需要血的人,是多么想要学来把生命灌溉呀!在条例就出现了,就鼓励了一些话:“见义勇为,紧急求助。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都是对文明的鼓励和学习。我学到了,我们应该友善待人,为他人提供由利所能及的帮助。种上劳动,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种上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邪教!

  为了美丽的大莒南变成美丽的城市。我决定:遵守文明从我做起,做好自己,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叫我们的城市更文明,更美好。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总结)。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

  2022-2022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22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

  县委宣传部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

  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

  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22-2022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

  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22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

  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二、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

篇十:政策关于贯彻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内容摘要】

  一、贯彻落实情况,(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部署,(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三)全面监督执法、推动习惯养成,全街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教育深度、广度有待增强,二是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三是执法查处力度有待加大,三、下一步打算,下一步,西营门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施行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位、高标准、下实功、求实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与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做到“三个全面”,扎实推进《条例》落细落小落扎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制定下发《西营门街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和《西营门街关于迎接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做好统一规划部署,理清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从新闻宣传、执法培训、强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迅速占领主阵地。在重点点位、农村社区及街边绿地等区域,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广场展板、建筑围挡、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使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招贴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播放视频资料。着力发挥各村、社区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发动各村居将宣传页张贴到小区每一栋楼内,做到街域内全覆盖,提升宣传力度。

  二是强化宣传覆盖,推动“六进”行动。开展《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商铺“六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等,着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程度,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强化宣传创新,增强宣传多样性、群众性。面向群众征集涵盖小品、双簧、评剧、三句半等多种形式的各类宣传《条例》文艺节目,即将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巡演。线上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制作h5《我践行,西营门街在行动》,发动全域居民积极参与,了解学习,践行承诺,累计转发500余次,线上签名4000人次。举办《条例》知识竞赛。

  四是强化志愿服务,引导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西营门”志愿服务品牌作用,广泛发动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类志愿队伍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为广大居民群众讲解《条例》相关知识。截至目前,西营门街共发放《条例》单行本7000余本;开展《条例》宣传活动42场;张贴宣传海报473张;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和宣传折页1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8套;建设《条例》宣传栏44处;村居led大屏幕播放《条例》宣传内容500余次,共发动近万名群众投入到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全面监督执法、推动习惯养成

  全街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宣传并举,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街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巡查检查。深入农村、社区、道路等进行巡查,针对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喜丧搭棚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主次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加强监管,对路面散落垃圾、随手乱扔垃圾等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对商贸城内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商户经营里空外卖现象、摆摊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在全街所有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专门针对红白喜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信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排忧解难,将不文明行为的恶劣影响缩减到最小。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变单一部门执法为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实行信息共享,主动出击,及时互通消息,第一时间了解各小区内的动态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治理治理,取得良好成效。自《条例》实施至今,全街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车192辆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户次、治理劝导占路经营、乱堆乱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100余次,拆除违建私搭乱建36处、治理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9处、整治拆除面积996平方米、清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500余辆、志愿者劝导各类不文明现象百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深度、广度有待增强。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对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下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各单位、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有待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精细化管理程度有待加强。

  三是执法查处力度有待加大。执法部门的巡查、执法力度还不够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做得还不够到位,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西营门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

  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

  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

  三是严格执法、全速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办、司法所、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合力,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抗拒、阻碍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全力确保《条例》顺利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