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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7篇)

时间:2023-06-28 20:35:03 来源:佳谦文档网

篇一: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信访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

  《信访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

  《信访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对法院工作的影响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条例对政府信访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现在工作机制和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从法规和制度的层面保证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问题,指明了方向。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信访条例》因为直接规范的不是法院的涉诉信访,与法院的联系不很大,但是仔细研读新出台的条例,我们还是很快发现,其中部分条款也直接约束法院的涉诉上访人员和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因此,有必要加强学习,明确《信访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新的变化,以及对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及其他工作带来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信访工作,并为因《信访条例》出台可能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作好准备。

  一、出台《信访条例》的背景和环境《信访条例》的出台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从而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信访条例》实施9年来,对于规范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市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从外部环境看,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表明,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4000美元之间,往往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关口”。这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在此期间,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分配格局重新调整,新老矛盾相互交织,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增加。跨越这一阶段,美国用了100年,日本用了70年,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目标,我国将只用20年时间。这意味着我国在这一阶段将发生巨大变化。在这一阶段,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这些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从自身实际看,当前我市面临的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信访总量呈高位运行态势。二是越级上访大幅上升,赴京上访成倍增加。三是重复信访比例大。四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以利益性诉求为主。反映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移民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等六个方面的信访问题突出。同时,反映劳动社保、农村农业、党纪政纪等方面的问题所占比例较大。五是一些问题处理难度大。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引起的上访量比较多,且处理难度大。再就是对少数长期无理上访老户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对些,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面对新的信访形势,无论国家法规的制定完善,还是我们的实际工作,都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来分析,主要在以下几点:

  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着信访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推诿塞责或者截访堵访,使矛盾激化,群众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持续上升;二是处理信访事项层层转办,效率低下,造成矛盾堆积;三是信访工作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对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及其人员的工作监督不够;四是对新出现的破坏信访的行为,缺乏必要的防范和制止措施等。面临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国务院组织专门力量,在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信访条例》进行修订,就是为了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通过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效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把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引导到法制化、载誉化的轨道上来。

  二、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主要精神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总结1995年《信访条例》实施9年来的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指导思想上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持社会稳定。

  (一)《信访条例》体现的“四个思路”。具休体现了如下思路。

  1、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新条例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拓宽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渠道,保障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参与权、救济权、知情权等合法权利,将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贯穿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和避免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2、page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新的格局。新《信访条例》按照“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的要求,创新处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方式,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运转灵活、透明高效、便于监督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3、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针对当前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明确规定信访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维护信访秩序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在维护信访秩序方面的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坚决依法打击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推动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4、强化工作责任,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妥善协调各方面和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的问题,坚决纠正对信访事项层层照转、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的现象,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应遵守的“五项原则”

  1、“公开、便民”的原则。条例第9条明确,要向人民群众公开有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出建议、意见、诉求,查询处理情况和结果提供便利条件。在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实行双向沟通,按规定予以告知和答复。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责任,处理好“条”“块”之间的关系,强调各级政府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强化各级政府工作职能部门的责任,处理好属于本部门管理的信访问题。

  3、“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条例第4条强调信访工作既是依法、高效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又是对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宣传教育疏导情绪的过程,达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做好疏导教育和稳定工作的目的。

  4、“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条例第5条强调信访工作的整体性和主动性,既积极主动解决信访问题,又调查研究,纠正偏差,还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切实将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前,将矛盾化解在萌牙状态。

  5、“双向规范和责任”原则。在信访活动的双向互动过程中,既强调依法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更强调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信访活动的双方如果没有履行责任,或违反规定,将承担责任。条例从第40条到46条用了很大的篇幅,对各级政府、各级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如不按条例规定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不维护信访人合法权利,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信访工作机制包含的“四个层面”信访工作机制是处理信访问题、开展信访工作管理一系列制度规定有机组合,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从《信访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来看,包括如下四个层面的内容。

  1、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这“六句话、24个字”,就是要求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信访工作机构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科学决策,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及时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人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信访问题的综合机制。主要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督办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处理信访问题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五种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化解矛盾,减少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冲突。

  3、建立信访工作机构系统协调有序、相互衔接、操作性强、有权威性的运转机制。通过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制度、报送转送交办制度、督办查办制度、听证终结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等,着力实现工作方式和工作着力点的“五个转变”:

  即由封闭半封闭向公开透明转变;由被动受理向主动预测防范、及时化解矛盾转变;由依靠领导授权处理向依照法规、履行法定职能转变;由一般程序性的转办向实质性的督办督查、促进问题解决转变;由简单反映情况向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建议转变。

  4、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奖惩分明、便于监督、便于追究的责任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强化和落实“四项责任”:

  一是强化和落实各级常委、政府统一领导、全面协调信访工作的责任;二是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各负其责、及时就地处理问题、做好疏导稳定工作的责任;三是强化和落实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督查督办、综合协调的责任(条例第6条规定的6项职责);四是强化和落实信访人依法履行权利义务,依法实施信访行为的责任。以上四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信访工作大格局是前提、是根本、是总体要求;社会综合机制是导向、是基础;系统的运转机制是主体、是关键;责任机制是手段、是保证。上述方法和机制对法院的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是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的。

  三、《信访条例》对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的规范《信访条例》第15条规定:

  信访人对人民法院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这就是说,对涉诉上访人来说,也应当遵守《信访条例》的上述规定,对于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来说也时有法律效力的。第16条规定了分级受理原则: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17条规定了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方式:

  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人民法院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第18条规定了当事人信访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于超过5人的怎么办没有明确,这对目前大量的集体访来说约束不大。第19条明确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条例》中为维护信访秩序,在第2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有“六种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同时对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在《信访条例》的第47条作了交代:

  违反本上述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第48条也规定了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法律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在法院出现上述现象,我们的司法警察有没有权利处置的问题。几大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7条至第10条规定看,人民法院是有权利进行处理的,只不过如果当事人严重违法构成犯罪时的侦查权应该由公安机关行使。

  四、《信访条例》可能对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对行政审判的影响。这次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突出了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的基本要求,以此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政府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水平;促使政府部门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遍执政水平;促使政府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通过写信走访,提出投诉请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应该说既是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又是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对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信访条例》作为一项行政法规,对人民信访工作从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比如15日内受理、一般应当在60日最多不超过90日办结、三级终结等。如果,信访部门没有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去作为或滥作为,引起行政诉讼是必然的。而且,从过去的经验看,信访工作存在大量的社会问题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一些问题要一两个政府部门来做是有难度的。加上,一些长期上访老户由于问题没有解决,对政府的积怨颇深,要求强烈,在条例出台后如果不能得到救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在所难免,尤其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件将大量增加。针对上述情况,我只想问一句,我们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部门准备好了吗?尤其是对政府部门也不能处理的矛盾,在目前法院权威并不高的现状下,通过行政诉讼能够对中国社会中这种“特色”的信访有什么作为的确很难说。

  (二)对法院信访接待量的挑战。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201X年5月1日施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现在担心的是规范的信访秩序,可能引起人民法院信访接待量的大量攀升,对法院接待信访能力提出挑战。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咨询性的信访。引发信访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方面的原因,又有社会方面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其中,不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有密切关系。出现这种问题大多都有法律的救济渠道,即通过行政复议、诉讼解决。在现在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不很高的情况下,到法院进行咨询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二是从政府信访部门分流来的。因为《信访条例》第15条规定: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当事人并不清楚哪些问题该向哪个机关提出,以前出现问题后均向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做法,肯定会按此规定向法院分流,这一类将是法院接待信访量中增长最快的。三是一些当事人本来就是法院案件的当事人,以前因为缺乏对法院的信任,不向法院申诉信访,在清官情结的支配下向政府信访部门提出信访,根据《信访条例》第15条规定,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也将回流。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必将对法院的信访接待量提出挑战,我们应该有所准备。

  (三)信访处理中三级终结对涉法信访案件处理的借鉴作用。《信访条例》第33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接着在34条对信访人不服的,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35条又说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信访也是有止境的,这就是“三级终结”,不能无休止的申诉。这有点类似法院的“三级终审制”的审判制度。其实我们现在的两级终审制在涉法上访面前早就是终审不终,也引起了学界的反思,提出要建立三级终审制,最后一级审为法律审,类似《信访条例》中的“复核”,由于我们的诉讼法正在修改,因此信访处理中的“三级终结”制对诉讼制度是有借鉴作用的。对于我们具体工作中的贯彻和落实,还需要我们借鉴该规定来制定出我们的具体操作办法,以达到规范信访工作的目的。综上,我认为法院的工作人员学习《信访条例》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应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我们的工作,落实好司法为民的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院的法官特别是信访干部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要把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同眼下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用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效来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质量。通过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团结。

篇二: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2022年最新版《信访?作条例》与《信访条例》新旧条?对照解读ppt课件本课件主要内容为2022年最新版信访?作条例新旧条例对照解读ppt课件,共62页,配套条例解读讲稿字数为10902字。2022年1?24?,新修订的《信访?作条例》发布,将于当年5?1?开始施?,旧版的《信访条例》在新版《信访?作条例》施?起开始废?,《信访?作条例》与《信访条例》有哪些变化呢,本课件详细整理了?者条?变化,总则部分,新规的内容和范围变化较旧规有增加,如条例使?范围,旧的规定包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新规详细列举了使?机构范围,增加了“各级党的机关、??机关、?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作“,新条例还规定信访?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领导,践?党的群众路线。信访?作的领导也由?政机关升级到党组织:党中央统?领导全国信访?作,地?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作,进?步明确了信访?作是由党的领导,贯彻执?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领导战略……主要分了六个部分讲述。第?章

  总则第?章

  信访?作体制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第五章

  监督和追责第六章

  附则

篇三: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第一篇: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为确保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顺利实施,某区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培训方案,从4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周活动,迅速掀起了形式多样、大张旗鼓搞宣传的热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带头,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

  5月10日召开了《条例》培训会,某区各行政机构、驻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计300余人参加。会上,为每位领导发放了一本

  新《条例》,并由某区党委书记、信访办主任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解释,宣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党委书记重点强调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规范信访问办理程序,要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联动,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努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的要求。信访办主任就各单位如何依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群众信访过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会后,广大领导干部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对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己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带领大家,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形成联动,将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好。

  二、骨干先行,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区4月28日举办了全区信访干部、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进一步

  认清《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群众依法信访方面要加深认识,要求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提高信访干部依法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和正确处置异常上访

  的能力,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切实维护各某区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重点突出,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从4月25日开始,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周活动。在某区信访办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和宣传板,由信访办主任和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进行信访知识讲解,并在宣传栏中张贴“上访人须知”、新《条例》全文等宣传材料,供上访人随时学习。同时,向各人民群众赠送《条例》宣传提纲n余份,悬挂宣传标语n幅,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了新《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四、层层普及,落实《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区整个宣讲活动从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始,从行政机构到基层,从干部到群众,从党内到党外普遍展开。整个宣传活动不仅轰轰烈烈,而且又扎扎实实,不仅学在一时,而且将贯彻下去,与其他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我区信访工作今后一个时间的宣传重点。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广泛教育,不仅使新《条例》逐渐在我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且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第二篇:关于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为确保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顺利实施,某区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培训方案,从4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周活动,迅速掀起了形式多样、大张旗鼓搞宣传的热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带头,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

  5月10日召开了《条例》培训会,某区各行政机构、驻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计300余人参加。会上,为每位领导发放了一本新《条例》,并由某区党委书记、信访办主任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解释,宣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党委书记重点强调

  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规范信访问办理程序,要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联动,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努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的要求。信访办主任就各单位如何依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群众信访过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后,广大领导干部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对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己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带领大家,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形成联动,将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好。

  二、骨干先行,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区4月28日举办了全区信访干部、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进一步认清《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群众依法信访方面要加深认识,要求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提高信访干部依法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和正确处置异常上访的能力,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切实维护各某区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重点突出,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从4月25日开始,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周活动。在某区信访办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和宣传板,由信访办主任和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进行信访知识讲解,并在宣传栏中张贴“上访人须知”、新《条例》全文等宣传材料,供上访人随时学习。同时,向各人民群众赠送《条例》宣传提纲N余份,悬挂宣传标语N幅,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群众初步了解了新《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四、层层普及,落实《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区整个宣讲活动从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始,从行政机构到基层,从干部到群众,从党内到党外普遍展开。整个宣传活动不仅轰轰烈烈,而且又扎扎实实,不仅学在一时,而且将贯彻下去,与其他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我

  区信访工作今后一个时间的宣传重点。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广泛教育,不仅使新《条例》逐渐在我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且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某区信访办

  2005年5月11日

  第三篇:信访工作汇报

  信访工作汇报

  6月28日全省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及时对各类特殊利益群体人员进行摸排,全部登记在册,及时录入信息数据库。对特殊利益群体的组织人、重点人建立了管理档案和台账。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排查我乡共有四类特殊利益群体人员,分别是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士兵、援巴退伍战士、青海支边人员和原民办教师。其中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士兵xx人,涉及x个行政村;援巴退伍战士xx人,涉及xx个行政村;青海支边人员xx人,涉及xx个行政村;原民办教师xx人,涉及xx个行政村。

  二、稳控措施

  为做好稳控工作,我们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成立稳控工作组。稳控工作组由主管副职为组长,包区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加强思想教育。从正面做其思想工作,劝其不再上访,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如何改善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上。三是从生活上对其帮助照顾,及时兑现上级有关政策,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严格落实“四个一”化解措施

  我乡特殊利益群体中的重点人员有两名,分别是青海支边人员xxx和援巴退伍战士xxx。我们严格落实“一人一案、一人一档、一人一组、一人一策”的管控措施,把每一名重点人员的化解稳控工作都作为一

  起重点案件来对待,并逐人建立了管理档案和台账,动态掌握其活动轨迹。针对两名重点人员,成立了以常务副乡长xxx为组长、包区领导xxx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稳控工作组,具体负责对该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并针对两名重点人员,制定应对策略,做到因人施策、因时制宜,务求工作实效。

  第四篇:信访工作汇报

  信访工作汇报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今年第一委度以来,我乡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并通过强化领导力量,精心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使一些影响全乡社会稳定的纠纷和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和处理,维护了全乡社会大局稳定,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领导,靠实责任,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乡党委、乡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两位党委委员具体负责,乡主要领导每周一都安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包村干部每周五定期汇报,并且逢会必讲稳定工作,从而在全乡形成了保持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浓厚氛围。具体工作中:一是主要领导带头抓。重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出面组织调解。二是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三是站所、村社联动抓。乡上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了站所、包村干部和村社干部的考核范围,形成了乡村社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乡上出问题,由乡党委书记承担责任;村一级出问题,追究包村领导、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创新方式,细化措施,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活动

  为了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抓实、抓细,乡上坚持抓住矛盾纠纷的预防、处理、巩固三个关键环节,做到“四定”、“三包”,在不断健全了首问责任制等12项制度的基础上,充实完善了我乡业-1-已形成的“民情报告单”制度,把“民情报告单”做为联系党群

  关系的桥梁、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反映人民心声的“信息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过程中,“民情报告单”规范了办事程序、明确了责任目标,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的广泛性和调处的及时性,在一些重大民情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全乡社会稳定与和谐。同时,为了实现从“群众要我办事”向“我为群众办事”的转变,从根本上纠正少数干部得过且过、高高在上,缺乏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的现象,把我乡便民服务工作引向深入,为群众办事搭建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乡党委、政府从今年9月份开始筹建乡便民服务中心,投资1万多元制作了便民服务台及各职能办公室台签和标示牌,购置了凳子、暖瓶等设施,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筹措资金7000多元,为全乡2700多户农户印制了附有2009年年历的《致全乡父老乡亲的一封信》,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并于2008年11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乡“便民服务中心”,从目前看,群众反响很好。

  三、突破难点,化解矛盾,扎实开展排查调处

  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生产发展、社会转型和政策变更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和召开会议等方式,逐村逐社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针对摸排出的矛盾,建立了三级管理机制。即村民之间发生的纠纷,由村民小组

  调解,村民小组无法调解的,交村调委会调解,村委会无法调解的,交乡矛盾纠纷排查小组进行调处。同时,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分别采用“冷却待机调解”、求同存异调解、亲情感化调解、案例参照调解、现场听证调解、相关单位联动调解的方法进行灵活调处化解。今年第一季度,全乡共搜集群众反映生产生活的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32起,乡上确定立案和办理19起,现已办结14起,答复2起,继续办理的3起。发生赴市上访1起,赴县上访8起,属于我乡处理的6起,其中粮补的3起,正在处理的3起。

  四、德育为先,优化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乡党委、政府把群众教育贯穿于维护稳定工作的始终。近年来,乡党委、政府把群众思想道德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各种节日,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表彰奖励,极大的丰富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生活,弘扬了正气。不断在全乡干部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规范了乡机关干部工作行为,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具体落实了七项便民措施。一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二是推行了“全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三是充分发挥乡政务大厅作用,营造了便民服务环境。四是开展了“民情恳谈”活动。五是深入实施了以“查民情、顺民气、解民忧、帮民富、保民安”为主要内容的“民心工程”。六是充实完善了“民情报告单”制

  度。七是实行了“党群联心卡”制度。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畅通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渠道,及时帮助解决了一些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形成了重视发展环境、注重服务形象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信访工作汇报

  汇源办事处信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办事处根据上级指示征用土地300余亩,协调南水北调、新兴路、振兴路等重点项目12个,由此引发大量信访事项,社会稳定面临严峻挑战。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迎难而上、克难攻坚,举全办事处之力,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元-----八月份,我们共接待来访群众138起,675人次,成功化解130起,化解率94.2%;发生县访3起,办结1起,发生市访3起,省访1起。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包抓制度。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抓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及所包村的信访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

  任体系”。今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党政联席会议、8次信访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有力推动了全街道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信访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我们把解决信访问题当做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每天明确一名领导轮流到信访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来访(节假日照常),所有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均通过告示牌进行

  公示;接访领导对在接访日所接待的案件要做到“四包”,即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直至案结事了。

  三是选派优秀干部轮流接访。信访部门是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窗口,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平台。今年,办事处采取组织安排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各中心(办)中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化解矛盾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派到信访服务大厅培养锻炼,锻炼结束后,由信访办组织对选派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呈送党政办,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增强了被选派干部的群众观念,提高了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更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是构筑平台,畅通信访渠道。我们积极构建街、村、组三级信访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利益诉求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使群众有苦可诉、有愤可泄、有难可帮。在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集中办公”的原则,整合全办事处力量,做实做强信访服务大厅,各中心(办)每天明确一名同志到信访服务大厅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实行信访问题“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各村(居)成立群众工作室,与办事处信访服务大厅相结合,由党组织书记兼任负责人,聘请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工作人员,同时在各村民组设立信息员、调解员、陪访员,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中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

  五是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信访工作不只是信访部门的事,而是各部门的共同工作,必须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共同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办事处建立了由纪

  检监察、国土、城建、农业、民政、社保、经管、计生、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处理、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经过全街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汇源办事处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由于人力不足,兼职现象普遍,工作顾此失彼,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在村组织班子中,村干部职数只有4-6人,由于村干部人数的减少,村干部交叉任职,村级信访调解班子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出现了农村基层纠纷事项或遇到突发事项,无人敢管、无人接访、无人调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或集体越级上访。二是村信访调解存在“盲区”和“死角”,耳目不灵,因而发生的信访突发性事项的苗头没有及时得到发现和制止,致使事态扩大恶化,导致大规模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一些村组干部素质不高,对村民上访进行纵容甚至教唆,给问题的妥善解决设置障碍。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善信访工作:一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

  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重新组建村级信访组织和队伍,并明确一名专职村信访调解员具体负责。二是抓好村级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要通过培训,使广大村级信访调解人员了解到信访工作的性质、任务、信访工作条件、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程序与方法、工作制度与纪律、工作地位等作用,如何做一名组织信任、群众满意的农村信访调解员。要通过培训提高信访调解人员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思想认识,调动他们主动做好信访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合格坚强的战斗集体。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工作,努力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为维护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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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落实贯彻《信访条例》全面做好信访工作[经验材料]

  落实贯彻《信访条例》全面做好信访工作[经验材料]

  当前,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各类矛盾的频发、冲突的加剧。群众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我们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到我们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因此,学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做好新时期的城建信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以来,我委以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为契机,狠抓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信访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上半年共收到群众来信67件,至今办结率达到97;接待群众来访126批次,XXX人次,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了及时的解决,至今尚无群体性越级上访现象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各项工作,我委也连续多年被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我委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领导重视是搞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具体从三个方面加以落实:一是定期举行信访工作专题会议。除经常性地把解决信访疑难问题作为委主任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

  外,还不定期地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如今年6月20日委里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信访部门的工作汇报,排查分析疑难信访事项,集中解决了一批信访难点问题。二是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委领导轮流接待群众的投诉和上访。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对信访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三是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委领导通过下访接待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现场解决了一些旧城改造、危房改造、私人建房、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版权所有

  二、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做好信访工作,我委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一是建立了信访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在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建立了城建系统信访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将信访工作列入对处室及下属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委里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了3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承担信访接待工作。此外,还配合市信访局聘请了一批信访专家咨询员、兼职接访员和兼职信息员,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二是出台了规范化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我委出台了《信访工作考核细则》、《信访接待人员守则》和《来访群众须知》等制度,为应对各种信访突发情况,还制定了《舟山市城建委处置信访突发情况工作预案》。三是实行重大信访件报结制度。为规范信访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提高办事效率,我委从今年5月1日新《条例》实施起,实行《来

  信来访受理告知》及《重大信访事项“三见面”》制度,对来信来访均做到1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60日内办结。重大信访件报结时,由承办单位领导、经办人及信访人签署意见,从而强化了信访工作的责任追究,推进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实行信访事件终结核查制度。我委于今年7月成立了委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推行信访事项终结制工作,对城建系统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督查,明确责任,提高了信访办结率。版权所有

  三、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信访工作牵涉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络绎不绝的来信来访和来电,我们从党的事业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本着为民排忧解难的宗旨,不畏艰难,承受各种压力,认真负责地接待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和来电。在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努力做到事无大小,同样重视对待,积极协调,迅速办理,及时回复。依靠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委系统信访工作组织机构网络的配合,不断提高信访件的办结率。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经常分析研究各类信访矛盾和问题,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对摸排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尤其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搞清来龙去脉,了解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一一加以解决。切实抓好了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对群众的初信初访,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及时接待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新《信访条例》实施后,我委还对一些老访户进行了梳理和排查,重新进行了核查处理,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有三户老访户息访。

  四、坚持做好信访通报工作

  为使各级领导和部门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争取主动,沉着应对突发性信仿事件,我们在日常的信访工作中,坚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定期编发《信访通报》、《重点信访排查表》、《群众上访信息排查表》,及时上报《全省建设系统信访情况统计报表》。建立了委系统信访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和反馈各种信访信息。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尽最大可能地把工作做在群众来访之前。

  在具体的信访接待处理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信访条例》重点规范的是行政机关的信访办理行为,对于如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还缺乏一个好的约束机制。又如建设行政部门取消对商品房的综合验收项目后,由业主全面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关系,难以保证房屋质量。还有一些国家标准与地方要求不相适应(如我市一些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商品房塑钢窗却难以抵御海岛强台风的侵袭);又如一些建筑质量检测缺乏统一标准(如房屋墙面粉刷质量仅凭检测人员手感测定),以至有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

  尽管做好信访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有信访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的信访工作一定能够不断顺应新形势的要求,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篇五: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今年1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43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从5月1日起施行。做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开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局面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为什么群众信访不断,有的反复访,甚至越级访,究其根源,一方面它表明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有的地方还缺乏民主、法治,对一些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民权问题的调解处理,还没有体现出公平、正义,引起群众上访;滤布同时,也不应否认,个别人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违法上访,影响到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因此,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这次修改《信访条例》的核心内容,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对信访工作是非常重视的。1999年6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对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信访工作要坚持的原则、信访工作受理范围、信访工作内部职责程序、主任会议研究重点信访案件的制度、人代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联系通报等作了明确规定,逐步形成了人大办公厅信访科统一接神和主要内容,真正把《信访条例》的精神宣传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通过宣传,送条例进街道、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贯彻实施《信访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培训学习。特别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带头搞好学习,深刻理解《信访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讲求实效,边培训学习,边提高认识,边研究问题,边制定措施,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适用法规和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在实践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是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要对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对涉及信访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凡是不符合《信访条例》规定,或与《信访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都要认真予以纠正;凡是没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建立相应制度的,都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相关制度的,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督查、回告、答复、通报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制定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努力建立

  畅通、有序、务实、高效

  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四是全力搞好信访工作。人大信访工作者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真心诚意为民解难,尽心竭力为党分忧,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细心办理每一件来信,精心督促每一信访件,如实答复办结结果,把信访案件的督办同人大的监督结合起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人大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送: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几点思考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几点思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为白山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白山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必须要对其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研究,以便更能全面地理解、掌握并能运用好《干部任用条例》。第一,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干部任用条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贯彻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程序。我们要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

  一是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程序。滤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得票不集中的,也不能列为考察对象。要充分发扬民主,拓宽民主渠道,扩大推荐范围,使民主推荐环节真正建立在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之上;

  二是要切实把好考察关。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废除形成主义。要建立健全考察工作责任制,有效地提高考察质量;要积极探索具体操作办法的新途径,把考察范围扩展到干部八小时以外,在改进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的同时,客观真实地评价考察对象的情况;

  三是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制度。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真正通过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达到选准人、本文来自.gongwen123.用好人。第二,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一是要坚持标准,科学用人。《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标准,全面、客观地衡量干部各个方面的素质,真正把那些群众满意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要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当前,重点要在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上下功夫,要拓展民主渠道,运用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等方法,让群众在更宽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上参与干部工作。

  三是要加强监督,压滤机滤布严肃纪律。《干部任用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体系,充实了“十不准”要求的内容。因此,认真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必须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第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的表率作用。作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对做好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所起的表率作用非常重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一是要在学习宣传上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精神和鲜明特点。同时,要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是要在严格执行上当好表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freekan.标准、条件选拔任用干部,保证干部工作的政治方向。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有关干部工作规章制度的梳理工作,看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该完善的要完善,该废止的要废止,使之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做好建章建制工作,把《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要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讨论决定的基本制度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定;

  三是要在加强监督上当好表率。既要带头抓好干部选任过程的监督,又要重视对干部任用后的监督,尤其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查找和解决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工作中哪些方面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

  四是要在支持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上当好表率。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为其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办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第四,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要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民主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用的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的尺度交给干部群众,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遏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滋生和蔓延。

  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要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使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要努力形成健全的监督体系,做到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程序是实现民主和监督的必要手段,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必要形式。《干部任用条例》的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中必须坚持照章办事,履行程序,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几点思考》

篇六: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新信访条例的十个亮点

  佚

  名

  【期刊名称】《半月谈》

  【年(卷),期】2005(000)00【摘

  要】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了解到。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其中有10个方面跟老百姓以及各级干部的关系特别密切。

  【总页数】3页(P27-29)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2.16【相关文献】

  1.新信访条例十大亮点2.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新《信访条例》化解信访工作新难题3.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4.新《信访条例》四大亮点5.变"人治"信访为法治信访--兼论新《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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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新信访条例亮点解读《信访工作条例》解读

  

  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积极探索信访工作创新

  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信访条例》后,地委、行署十分重视,积极开展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在遵循新条例确立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规范“两个行为”的要求下,针对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新路子、新途径、新方法,不断采取新举措,信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第一。

  创新观念。

  通过学习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牢固确立“抓信访,就是抓稳定”的理念,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区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

  这样的情况给当前经济社会生活和思想领域带来了新情况并引发大量深层次矛盾,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掩盖着不平衡状态,同时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突出矛盾。

  在信访工作中我区坚持在改革发展中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坚持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中坚持政治文明的价值取向原则、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中坚持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对引发矛盾和不作为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原则。

  据此思想,地委、行署以铜党发号文件出台了《中共地委地区行署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文件对加强和改进地区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工作的意见。

  第二,创新制度。

  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在建立健全来信处理制度,促进来信反映问题的解决方面。

  我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访事项登记制度,信访事项告知制度和不予受理告知制度、来信重要信息综合分析和报告制度、来信反映问题交办制度、信访事项

  转送制度和转送情况通报报告制度、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和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通报制度、群众来信回复制度、揭发控告来信办理制度、省长信箱处理回复制度、专员信箱处理回复制度。

  尤其是在强化信息反映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方面。

  我区建立健全了重要来信报告制度,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制度,以及完善政策建议制度使信访工作强化了措施,加大了力度,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在畅通信访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方面。

  我区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切实做好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尤其是地委、行署领导率先垂范,将原先每月接访两次改为每月三次,并在各种新闻媒体对社会公布信访接待日期和具体接待日的领导姓名、职务,并坚持首问责任制。

  同时对上访群众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上访者利益”的原则,切实解决了“拦截式”“打压式”“无畏式”等不负责任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出现,从而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加剧信访冲突,最终导致问题层层上推,纠纷日益复杂,解决信访问题成本逐步提高的问题。,在建立矛盾调处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方面。

  我区坚持“谁经办、谁交办、谁督查”,实事求是、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注重督办时效、督办与帮助、协助相结合坚持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的督办原则。

  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电话督查、发函督查、会议督查、调研督查、联合督查、派人督查等方式,及时对交办信访事项进行督办督查。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查事项我区则同时采取多种督办督查方式。,在建立矛盾和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方面。

  人民内部矛盾必须通过超前排查并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的行政成本才低,同时也不损伤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否则小事可能拖成大事,甚至拖成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我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人民内部矛盾的超前联动排查调处机制。

  着重抓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主动出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准确排查。

  深入基层,与人民群众交心谈心,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

  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死面。

  二是认真抓好信访、公安、检察、法院“四长”下基层开门大接访活动。

  力求将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三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针对不同的特点,认真研究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在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方面。

  人民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

  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必须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

  首先,我区建立了矛盾发生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

  一旦发生了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立即做到属地领导、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时共同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

  其次,要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

  从具体实践工作看,依靠人民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和资源化解一些矛盾纠纷成本低、效果好,而且避免了政府与群众的直接冲突。

  依靠群众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

  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制定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合治理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在建立预防和处置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方面。

  预防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要抓好信访工作的源头。

  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特别在出台政策方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与此同时,还要坚决克服政出多门、朝令夕改的现象。

  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充分考虑涉及群体的利益,在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中充分考虑涉及群众发展经济的配套项目,加强涉及群众的就业和后期扶持;对项目涉及的无生产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弱势个体,要积极探索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总的原则是在发展中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第三,创新方法。

  一是修改信访工作流程,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办理程序。

  明确了信访工作机构和能部门的职责,信访工作机构受理信访事项后,负责登记、转送、交办、督办;职能部门受理信访事项后,负责登记、办理和答复。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积极协调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对“五大群体”、“八大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取得一定成绩。

  重点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快速处置机制、信访督查专员制、乡镇街道矛盾调处中心机制、联合接访机制、依法引导机制以及信访老户听证制等七项工作机制。

  对于一些群众合情合理的要求,热情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而对一些无理纠缠的现象,一定要敢抓敢管、敢于面对,敢于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置。

  三是积极加大对群体性上访问题的妥善处理,针对群体性上访比重大、增幅猛,发生频率高、规模大,情绪激动,处理难度大,极易突变的特点,落实好‘四个抓’即:抓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抓防预,建立预警机制;抓稳控,防止矛盾转化和突变;抓处置,依法、理性、得当。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把信访工作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对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年年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成绩平淡甚至下降的单位和个人,则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切实做到奖惩分明。

  进一步落实了信访责任制,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五要抓好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要高度重视信访队伍建设,切实关心和爱护信访队伍成长。

  积极引进和培养优秀信访人才,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

  地委、行署对于信访部门是给予看重和优先照顾的。

  如在编制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装备保障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培养和提高信访队伍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已是破冰之举,给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我们将根据新形势的发展及时找出适合形式的新思路,改进信访工作机制,积累新经验。

  但信访工作要取得进一步的成效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积累经验和调整,尚需多方探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