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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7篇)

时间:2023-06-29 09:55:05 来源:佳谦文档网

篇一: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保密守则十不准]保密守则

  保密守则篇1:保密守则大全

  军人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

  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

  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

  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

  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

  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

  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

  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

  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

  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

  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人民警察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

  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

  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

  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

  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保密守则篇2:2022公司员工保密守则范本(最新)

  2022公司员工保密守则范本

  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2022公司员工保密守则范本

  1.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移动硬盘为绝密级;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行政人事及财务人员移动硬盘为机密级;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

  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3.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22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守则篇3:安全保密守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守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4、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6、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7、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篇二: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规范办公制度十不准十规定

  第一篇:规范办公制度

  十不准十规定

  规范办公制度

  “十不准,十规定”

  为有效提高公司办公效率,营造和谐办公氛围,打造一支高效率、高素养的团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特制订“十不准,十规定”。

  规范办公十不准

  一、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办理私事。

  二、实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工,若需公差或请假,应提前向直属领导报批,将《请假条》或《调休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离开。

  三、强化值班制度。不准在值班时间酗酒、进行娱乐或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

  四、坚持文明办公。不准闲谈扯皮、大声喧哗、上网游戏。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勤奋工作。

  五、注意保持卫生。不准随意吐痰,乱扔垃圾,室内室外要常打扫,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干净。

  六、爱护集体财务。不准损坏物品、用具,各种用品要合理摆放,妥善保管。故意损坏将照价赔偿。

  七、加强安全防范。不准外人留宿,下班后,门窗桌柜要锁好,贵重物品要加强管护。

  八、厉行勤俭节约。不准随意浪费纸张、水电,禁止电话私用,下班后要切断电器电源。

  九、树立保密意识。不准泄露公司机密,文件传阅、签批要符合规范,重要资料不得外借。

  十、实行大事报告。不准隐瞒,包庇问题,如发生意外事件,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报告。

  文明办公十规定

  一、用语文明。坚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用语。提倡讲普通话,不讲脏话、粗话,不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

  二、行为文明。举止大方,端庄稳重。工作时间不串岗聊天,不带小孩

  进入办公区,不趴在办公桌上,不躺在沙发上。

  三、接待文明。热情迎送。来客要让座、沏茶,主动问话,耐心解答,送客时要起立送行。

  四、办公文明。办公室、会议室物品、文件摆放整齐,办公桌上除摆放电话机、台历、文件箱、茶杯等必要物品外,其余均应收放在橱、柜、抽屉内。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有序,无乱吐乱扔,无积尘和蜘蛛网,发现烟头纸屑,自觉清除。

  五、出车文明。若需用车,应提前向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领导递交申请签字,将申请单交行政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用车。司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乱停乱放。

  六、来电或来访人员向工作人员提出咨询或经办有关事宜时,被首问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来电或来访人员应“负责到底”。

  七、服务文明。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或其它服务要求,不论是职务内外,都应热情接待。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当场解决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即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并负责落实处理。

  八、对职责范围外的事,要主动了解或帮助对方联系到相关科室办理并落实。重要事情要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中主动沟通,互相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功效,提高办理效率。

  九、对超出职责范围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取得对方的谅解,必要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

  十、因公事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和其他办公室时,应先轻声敲门,待应允后方可入内。若领导正在开会、谈话、接待客人,应立即退出,不可打搅,改在另一适当时间再行请示报告。

  以上制度依照员工管理办法中的行政罚款制度进行处罚,每项每条罚款20—200,如累计三次违反,或违反三项以上,予以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XXXXXXXXXX行政部

  XXXXX年7月3日

  第二篇:办公室办公十不准

  办公室办公十不准

  一、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办理私事。

  二、实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工,一般请假不得超过两天,出县需主要领导同意。

  三、强化值班值宿。不准漏岗,值班时不能酗酒或搞娱乐活动。

  四、坚持文明办公。不准闲谈扯皮、大声喧哗、上网游戏。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勤奋工作。

  五、注意保持卫生。不准随意吐痰,乱扔拉圾,室内外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六、爱护集体财物。不准损坏物品、用具,各种用品要合理摆放,妥善保管。

  七、加强安全防范。不准外人留宿,下班后,门窗桌柜要锁好,贵重物品要加强管护。

  八、厉行勤俭节约。不准随意浪费纸张、水电,禁止电话私用,下班后要切断电器电源。

  九、树立保密意识。不准泄露机密,文件传阅、签批要符合规定,重要资料不得外借。

  十、实行大事报告。不准隐瞒、包庇问题,如发生意外事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报告。

  第三篇:便民服务十不准制度

  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二、不准工作日中餐饮酒;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金、礼品、礼卡、有价证券,参加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吃拿卡要,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五、不准以权谋私,越权办理、乱盖公章、乱发证照、乱收费、乱罚款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六、不准参与或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活动;

  七、不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礼貌,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回绝;

  八、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工作任务;

  九、不准对应该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它不作为的行为;

  十、不准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

  安全卫生制度

  一、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中心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办公设施电源,杜绝各种事故隐患。

  三、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四、加强对服务对象“文明办证”意识的宣传教育,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

  五、“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不乱倒茶叶渣,工作区内禁止吸烟。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楼上楼下、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六、坚持卫生值班制度,各“窗口”要根据各自的卫生责任区轮流值日,责任到人,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季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需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每季卫生大扫则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要大扫除。

  七、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值周人员每天对卫生情

  况进行检查考评。

  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服务承诺。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

  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编制《中心办事指南》以备管理(服务)相对人取阅,将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

  (四)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接待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第四篇:实训室十不准制度

  学生实训守则——“十要、十不准”

  十要:

  1、要穿符合安全要求的衣着,女生长辫要盘起来。

  2、要提前五分钟进场。

  3、要按教师分配的岗位工作。

  4、要认真听教师讲解,仔细观看教师操作。

  5、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集中注意力,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7、要爱护设备、工具和量具,节约材料和水电。

  8、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

  9、要保持实训室整齐美观。

  10、要按时下课,做好卫生,关好水、电等开关或阀门,关好门窗。十不准:

  1、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

  2、不准迟到、早退、请假要办手续。

  3、不准窜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4、不准顶撞教师和师傅。

  5、不准动与本次实习无关的设备。

  6、不准假公济私,干私活。

  7、不准私带仪器设备、零件及各种材料出实训室。

  8、不准叫别人或代别人做实训、考核。

  9、不准乱丢、乱放工具、乱拿别人工具、材料。

  10、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丢果皮、杂物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实训室是进行实训教学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搞好实训室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是保证实训教学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为了做好实训室安全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学生实训守则“十要、十不准”的规章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卫生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

  3.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身与财产安全。

  4.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

  5.实训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不遵守操作规程者,要及时劝告纠正。对不听劝告或制止者,应令其停止实训。不准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6.大型精密仪器、贵重药品和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妥

  善存放,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7.下课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清理场地。

  8.保持实训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训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实训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等。

  9.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10.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许隐瞒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持好事故现场。

  11.严格执行安全卫生制度,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更好为我院师生的教学、科研服务,保证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设备操作者必须首先熟悉该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擅自使用。

  2.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他人不得随便使用。3.使用电子仪器时,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仪器要求一致,检查电压是否稳定,在确定电压相符并在稳定的情况下方可接通电源。

  4.仪器操作时应先按规定要求进行校正,待稳定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使用。

  5.仪器设备应有固定放置位置,决不可随意乱放,更不准随意搬动,应按要求定期检查,防潮防尘。

  6.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操作者不得擅自拆卸,及时通知专门检修人员进行检修。由于特殊情况发生的故障,应向实训室管理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能经专门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7.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意

  安全使用,注意清洁卫生,保持美观,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8.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实训教学任务。

  2.负责对实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身作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教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实训。

  3.制定实训教学计划,按计划编制实训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编写实训指导书,填写好教学记录和实训室使用记录。

  4.遵守作息时间,不擅自更改上课时间表,如需更改,必须提前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

  5.教师上课前必须确保所用实训设备完好。指导学生实训之前,必须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必要时教师提前做一次实验。

  6.实训指导教师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检查实训仪器,发现问题及时向实训管理教师反映。在上实训课时,必须认真讲解、示范,随时巡回指导学生,讲课时要注意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教学,以保证实训课正常开出。

  7.实训中,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测记录;爱护仪器设备和实训设施,不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

  8.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室,不得在室内及走廊吸烟。仪器设备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发生事故,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灭火等),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9.实训课指导教师应加强实训室内的学生管理,维持好整个教学秩序;建立人员分组、设备分组管理档案;课后认真添好实训室使用记录及仪器设备运行档案。

  10.实训教师有责任预防学生故意损坏设备和学生因操作不当损害设备。有仪器设备损坏,指导教师要主动维修或联系修理;如因违反实验

  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对责任人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实训完毕,督促学生及时整理好仪器设备,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实训室的整洁。每次实验后经检查“水、电、门、窗、火”后离开实训室,做好防火、防腐、防锈、防潮、防光、防盗工作。

  第五篇:工作十不准制度

  “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要围绕基层中心开展工作,不得以机关干部身份对基层工作指手画脚和横加干涉,不得提出与师市团党委制定的发展方针相冲突的工作计划和建议。

  二、不准占用基层车辆。坚持轻车从简,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基层单位的车辆。

  三、不得擅自离岗。工作组成员离开驻地要向工作组组长请假,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外出行动,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

  四、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基层走访拉帮结派、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得侵害群众利益。严守工作纪律,不说伤害职工感情的话,不做影响民族团结的事。

  六、不得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做到生活自理、自律,不得接受基层单位任何形式的生活补贴。

  七、不提过分要求。要严格遵守兵师市团党委对工作组规定的生活标准,不得提出特殊的生活要求。

  八、不准公款娱乐。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管好用好工作经费,建立财务支出明细本。不得公款吃喝,工作期间不得涉足娱乐场所。

  九、不准吃请收礼。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吃请,不得接受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馈赠的土特产品。

  十、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

篇三: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第一篇: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二、不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或下基层时间打扑克、搓麻将;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者超越法定时限办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

  四、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冷、硬、顶,粗暴刁难;

  五、不准对服务对象咨询办事乱作答复,不予告知,人为的、有意的制造周折;

  六、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借款、借车长期使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参加保险、外出旅游等不正当要求;

  七、不准参加有碍公职正确履行的活动,严禁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

  八、不准借用行政管理权力,强买强卖、强揽业务、搭配销售、指定交易,从中牟利;

  九、不准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活动放弃监管职责,不作为;

  十、不准拒绝或者回避监督,对服务对象和举报人打击报复。

  第二篇: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机关工作“十不准”

  为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关党委特制订《机关工作“十不准”》,希望机关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1、不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离岗。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

  2、不准工作时间在电脑或手机上网购物、炒股、聊天、玩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不准发生大声喧哗、聚众聊天、吃零食等有失机关形象的行为;

  4、不准出现“慵懒散拖”现象,杜绝“吃、拿、卡、要”和“门

  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提高办事效率,注重办事质量,增强服务意识;

  5、不准衣冠不整、仪表不正,工作萎靡不振,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完成本职工作;

  6、不准传播小道消息,不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7、不准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公款吃喝,不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公务用车之机办私事;

  8、不准泄露工作机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9、不准以种种借口拒绝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

  10、不准损坏公物和办公室内附属设施,保持文明办公环境。

  第三篇:大竹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十不准

  大竹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十不准”

  一、不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二、不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或下基层时间打扑克、搓麻将;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或者超越法定时限办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

  四、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冷、硬、顶,粗暴刁难;

  五、不准对服务对象咨询办事乱作答复,不予告知,人为的、有意的制造周折;

  六、不准对服务对象提出借款、借车长期使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参加保险、外出旅游等不正当要求;

  七、不准参加有碍公职正确履行的活动,严禁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

  八、不准借用行政管理权力,强买强卖、强揽业务、搭配销售、指定交易,从中牟利;

  九、不准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活动放弃监管职责,不作为;

  十、不准拒绝或者回避监督,对服务对象和举报人打击报复。

  第四篇: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人员“十不准”

  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是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二是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管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

  三是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或收取中介机构提供的钱物;

  四是不准违反规定向监管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接受馈赠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五是不准到被监管监察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

  六是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或对监管监察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

  七是不准在被管理的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八是不准带配偶子女在办公室玩耍或在办公室从事非正常加班活动;

  九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安排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从事与直管行业有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十是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擅离职守。

  第五篇: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十不准”

  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工作便利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出让、产权交易及中介机构选取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准索要或者接受与交易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及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具、不动产、住房装修以及宴请、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三、不准违反规定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交易活动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

  四、不准到交易活动相关单位报销应当由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擅自受理登记、发布信息、抽取专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收取费用等;

  六、不准操纵或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交易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资格的确定、评标(评审)、交易结果,变更中标人(供应商)、竞得人;

  七、不准违反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搞暗箱操作;

  八、不准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露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报名情况、专家名单等应当保密的内容;

  九、不准脱岗空岗、拖延推诿、态度蛮横、效率低下或者刁难服务对象;

  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或者不相符合的各类活动,工作日禁止中午饮酒。

篇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保密学习资料:保密工作知识点

  保密学习资料:保密工作知识点

  保密是保哪些密?

  1.“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损害,因而,对该事项所实施的一种保护行为。简言之,“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旦泄露会直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的事项和信息。

  5.“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是又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

  6.“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如何做到不泄密?

  1.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1/5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3.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5.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6.绝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7.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9.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10.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

  泄密有哪些后果?

  典型案例1六十年代,当我国大庆油田开发刚刚甩掉贫油国的帽子的时候,日本情2/5报机关从《中国画报》上刊登的大庆油田照片上获得了大庆炼油能力、规模等情报。

  案例分析:新闻出版工作的失误,致使秘密公开化,也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等于拱手将秘密送给了需要的谍报组织,这种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秘密泄露说明我们的防范意识不够强,在宣传报导的时候缺少必要的技术环节,没有隐去关键的资料和技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典型案例22016年1月某日10时左右,某中央企业某部门秘书钱某将文件传阅盒送至该部门副总经理刘某某的办公室。11时左右,刘某某开始阅看盒内文件,看完后将该文件传阅盒放在办公桌上。随后,刘多次离开办公室,期间门未锁。16时左右,刘某某发现放在桌上的文件传阅盒丢失。经核实,丢失文件传阅盒中有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事件发生后,该企业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部门副总职务。

  案例分析:以上案例是涉密文件资料在使用环节发生丢失的典型案例。刘某某阅看完涉密文件后,非但未将涉密文件退回或放置在具有保密条件的环境中,还多次离开办公室且未锁门,致使涉密文件被置于不具有保密要求的场所之中从而造成丢失。可见,违反规定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是造成涉密文件资料丢失的重要原因。

  典型案例32015年3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省一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违规刊登1篇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文章。经查,案件直接责任人为该学院信息中心主任黎某。根据学院开展校园环境安全教育活动安排,黎某要求工作人3/5员王某组织编辑校园环境安全教育资料,上传至学院门户网站供全体师生学习。为此,王某上网搜索相关资料,并编辑成1篇文章,交黎某审查。黎某认为,文章内容均源自互联网,未进行保密审查,直接让王某上传至学院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黎某、王某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分析: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黎某、何某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都错以为从互联网上搜索到的内容即为可公开信息,不再进行第二次保密审查,殊不知网上发布的信息亦可能是未经保密审查的“漏网之鱼”。

  违反《保密法》泄密负什么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十不准要牢记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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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保密须知

  一、保密三字经

  国中事,多秘密,系大局,关安全。

  战争年,保生存,和平朝,保发展。

  保密法,国之策,有制度,须执行。

  不该说,口如瓶,不该知,不打听。秘密件,勿擅看,禁录印,禁传藏。非专本,不记密,载密体,勿外携。用完后,及时还,限范围,禁扩散。办密事,循规矩,遵制度,时牢记。发密件,把好关,定密准,审核严。收发文,登记清,一年整,归档案。旧文件,也是密,销毁时,严把关。写书信,慎言语,秘密项,不涉及。打电话,不谈密,内部事,忌吹嘘。上网络,打手机,防泄密,绷紧弦。新闻稿,严把关,秘密刊,妥保管。图表册,也有密,要重视,莫乱弃。高科技,国之宝,要保守,稳全局。商业密,新工艺,若泄露,损经济。涉外事,遵守则,分内外,区别待。供资料,要注意,涉密处,婉言拒。

  洽谈中,避秘密,做贸易,应注意。

  慎言行,严守密,警钟鸣,不麻痹。

  搞建设,要保密,兴中华,齐努力。

  二、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密十不准:不准在个人著述或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保密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保密十不准:不准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国家秘密

  四、如何依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确定密级需掌握以下五点:第一,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法律依据;第二,各机关、单位依照保密范围对号入座,由承办人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由部门领导审核把关,送主管领导签发;第三,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做出标志;第四,在确定密级工

  作中遇有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有争议的事项,按规定程序于10日内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部门批准,上级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批复;第五,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保密十不准: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私自与境外人员交往

  保密十不准:不准私自将国家秘密带出国境或参加涉外活动

  五、涉密人员的管理

  1.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着重抓好上岗、在岗及离岗三个重点环节的教育。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2.按要求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涉密人员及经常出入领导办公室的工勤人员都应当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接受离岗前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要求其离岗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继续承担保密责任和相关义务。

  4.对涉密人员应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并对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做出成绩的人员予以表彰。

  保密十不准: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

  六、涉外人员守则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保守国家秘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内部情况。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提高警惕,防奸、反谍、反策反。

  不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

  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保密十不准:不准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七、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的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或互联网相连;

  2.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要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设置开机密码,控制其接触范围;

  3.严禁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

  4.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软盘、光盘外出,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5.严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光盘出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6.维修涉密计算机应到保密部门指定单位。

  保密提醒: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保密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上论坛、博客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媒介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隐患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综合产物,具有通信系统所有泄密隐患和途径,例如有线、无线传输泄密等,同时还有一些其他泄密隐患;

  1.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信息设备所处理的信息会随发射电磁波发送出去,数百米外可以接收还原。

  2.系统后门、隐通道、漏洞。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系统程序量大,通信协议复杂,不可避免存在各种配置漏洞、操作系统漏洞、协议漏洞,如果是人为的预留后门、隐通道、漏洞,将更加危险。

  3.磁介质剩磁数据可复原。经过删除、格式化或分区硬盘后,一般用户再也看不到数据,但使用专用程序却能找到并恢复数据。

  4.在进行写操作时,在硬盘或软盘上自动建立某些临时文件,将某些信息暂时存在这里,使用者不会察觉,窃密者却有可能提取这些信息。

  5.主要软、硬件进口不可控,这是很大的隐患。

  保密提醒:上网信息的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九、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1.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声像设备、文字处理机等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设备。

  2.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前,对设备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3.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只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4.与普通电话线连接的传真严禁传递、发送涉密信息。

  5.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严禁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6.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中,有专人管理。处理涉密信息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7.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时,要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

  十、手机(含小灵通)的管理

  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

  2.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言、文字、图像等国家秘密。

  3.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4.涉密单位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5.各种涉密会议场所必须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十一、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1.涉密载体的制作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的定密程序,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统一编排序号。

  2.涉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1)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2)密件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人员拆封;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3.涉密载体的使用

  (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2)传达、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按照工作需要和规定的范围,限定在可以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内的人员;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阅读、处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符合保密条件的办公室进行。不允许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者带到公共场所阅办;

  (4)绝密级文件,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和秘密级的密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

  (5)参加涉密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4.涉密载体的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3)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按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

  (4)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磁盘、存储卡等存储介质,以及录音带、录像带等涉密磁介质。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按照“统一购买、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原则,应由使用单位统一购置,做出统一的密级标识,统一编号,登记后配发各部门使用。

  3.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4.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

  十三、涉密载体的回收与销毁

  1.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胶片等各类物品。

  2.销毁秘密载体,必须要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销毁;

  3.销毁时要确保秘密载体的内容无法还原。销毁磁介质、关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彻底销毁,也可采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进行;

  4.需集中销毁的密件应当送往文件销毁定点单位销毁。有关人员要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5.送往定点单位销毁的密件,应当装袋、封紧,专人专车押送,防止运送途中散失。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清理。

  6.天津市回收销毁中心是本市唯一合法的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涉密载体回收销毁活动;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废品回收站(店)、个体流动摊贩出售涉密载体,否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提醒: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销售。

  保密提醒: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险设备里。

  保密提醒: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保密提醒: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符合国家保密部门规定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彻底销毁。

  十四、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新闻出版单位和提供信息的单位,对拟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应当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自审;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应送交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个人拟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报道,出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经过本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向境外投寄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保密提醒:公开发行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用于公开交流的学术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十五、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十六、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根据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第二,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第三,经审查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其中能做技术处理且经技术处理后能够符合对外经济合作项目需要的,应做技术处理(包括文字、图表、数据等);第四,提供国家秘密资料,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单位批准;第五,经批准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应当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对外提供资料工作中需要送审、报批、审批或者协调确定的事项,项目主办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应及时办理。严禁个人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

  保密提醒:不得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探亲访友。

  保密提醒: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十七、什么叫泄密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1)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提醒: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十八、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怎么办

  1.国家机关、单位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保密局。

  2.对于重大泄密事件,在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直接向国家保密局报告。情况紧急,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3.案发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保密提醒: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3.14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一节

篇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_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1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2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

  (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

  (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

  (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

  (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做到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不错不乱。

  第八条本机关制发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控制印数,不发无关单位,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经认定的本机关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复制件用过后应如数交办公室销毁。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多余文件、资料、载有重要内容的废纸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销毁。大批销毁应送市保密委指定造纸厂销毁,必要时可由办公室和监察部门人员监销。

  第十条使用电话,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涉密事项,严防秘密扩散。

  第十一条使用传真机、计算机传输密级文件资料和信息,必须采用加密装置。无加密装置一律不得传输涉密内容。

  第十二条对外会谈或洽谈业务,必须执行保密规定,坚持内外有别。对外提供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经过批准。统计资料和尚未公开的内部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三条在外事活动中,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内部书刊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篇3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__、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篇七: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规定十不准:保密行为十不准

  

  企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

  1、不准___大政方针,散布有损党、国家、政府和企业声誉的错误言论。

  2、不准未经授权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新闻发布、披露或接受与工作相关的采访。

  3、不准使用非内网邮箱发送和接收工作资料,或将涉密资料、敏感信息发往外网邮箱和上传至互联网。

  4、不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央企平台违规经商办企业。

  6、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准在基层开展调研、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安排或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不准利用出差、培训、会议之便,安排非公务行程、公车私用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9、不准迟到、早退和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不准在工作场所穿背心、短裤、拖鞋,或着装过分暴露、随意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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