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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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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4篇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4篇,供大家参考。

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4篇

篇一: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5•【字号】•【施行日期】200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组织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七月五日

  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2004年—2006年)

  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依照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奋斗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动员全市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塑造城市形象,提

  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达目标的总体安排,力争到2006年底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大体分3个阶段实施:

  2004年4月—2004年12月为准备阶段。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分解任务,落

  实责任。本阶段确保国家卫生城市5项必备条件达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城区除四害有3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城市环保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各项指标的落实工作全面铺开。2005年1月—12月为创建阶段。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项指标力争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程序,2005年6月由市爱卫会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书面申请。9月请省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调研,调研

  考核认可后,由省爱卫会正式向国家爱卫会推荐。2006年1月—12月为验收阶段。迎接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审核、调研、暗访和

  考核验收。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

  (详情点击见附表)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市民素质的迫切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必要条件,对“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部门一定要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紧抓好。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

  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和城市管理中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坚持“创建”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工作格局。市将“创建”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将其细化量化,制订实施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阶段专项考核。市政府各部门在抓好本系统创建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全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创卫办”要对各区进行反复的拉网式检查,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失误、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

  部门和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组织专门采访报道,开辟专栏专刊,及时报道我市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活动情况,宣传创建工作的好人好事,对脏乱单位给予曝光。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深入宣传发动,形成

  全民动员、人人参战的强大合力。(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综合

  性、社会性工程,是一个城市基础建设、城市管理、文明程度、环境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工作的集中体现。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多方筹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公共卫生设施,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现代化品位。要强化城市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创

  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篇二: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卫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5•【字号】津政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爱卫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天津市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天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体制,提高广大市民

  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和爱国卫生、卫生防病工作水平,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工作全局,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海河综合开发的历史性机遇,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问题,提高城市卫生整体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2015年把

  我市建设成为生态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总体目标。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直辖市的创卫活动应从创建卫生区开始,再过渡到全面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本着执行标准、实事求是、全面推进、分步达标的原则,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在各区县普遍开展创卫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使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到2007年底,13个区全部达到市级卫生区标准,其中有6个区实现国家卫生区的申报;到2008年底,全部实现国家卫生区申报;2009年底以

  前,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指标,认真解决重点问题。已命名的市级卫生区要持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提出国家卫生区申报的区要在具备国家卫生城市10个申报条件的同时,必须达到以下10个基本条件:(1)建成区内的成片危陋和老旧平房基本拆除;(2)建城区内基本无违法、违章建筑;(3)在道路拓宽改造的同时,完成架空线缆入地工程;(4)外环线内(含外环线)及其各

  区穿越建成区的公路清扫保洁达到市区道路标准要求;(5)占路停存车场规划设置符合本市规定的标准,达到环境清洁、无堆物;(6)主次干路两侧的居民住房无非法经营;(7)无非法设置和过期的户外广告;(8)无非法占路经营;(9)

  城区内无旱厕;(10)餐饮和“五小行业”管理规范,没有无证照经营。(一)着重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大卫生的热点、难点问题。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制定落实食品卫生中长期工作目标、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健全报告体系及制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健全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和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餐饮业要全面贯彻卫生部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已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覆盖率不低于95%;对餐馆、食品制售行业、单位和工地食堂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经营条件及经营行为;加强中小餐馆的规范化管理,关停无证照经营及使用民宅营业的小餐馆,对餐厅与厨房面积比例和设施设备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顿。食品生产企业应符合相应卫生规范的要求,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应停业整顿。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达到80%以上。坚决取缔马路餐桌、烧烤和露天制售早点、盒饭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摊点,建设一批便民、卫生、优质的早点、快餐和主食销售网点。杜绝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有效控制药物残留超标,实行生猪

  和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杜绝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2.认真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提高饮用水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对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以及洗头房、足疗屋等进行全面检查,凡无证照营业或不具备条件的要全部关闭,设施不齐全、管理不规范、存在卫生隐患的应停业整顿。进一步提高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体育场馆、交通客运站和各类客运车辆等公共场所

  的卫生管理水平。从业人员患“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到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水源防护和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使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确保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及水质符合卫生部印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产权单位要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单位和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强化卫

  生管理,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预防性卫生监督。3.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彻底解决非法占路经营问题。按照建管并重、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农副产品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的建设,对容量不足、设施简陋的要进行提升改造。对农副产品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销售活禽应设立相对独立区域,完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实行隔离屠宰;禁止违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采取疏导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撤销所有占路

  市场,全部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及居民区内的商贩。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等教育活动,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各类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医院要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街道和社区要围绕群众的健康需求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自觉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70%。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大张旗鼓地宣传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城市文化品位。认真落实《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积极开展控烟活动,禁止发布任

  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5.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各级医院包括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健全门诊日志,降低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加强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降低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控制,医院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严格控制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和医疗机构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安全注射率达到100%;对流动人口儿童的计划免疫依法实行管理,居住

  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率、建证率达到9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采供血管理,使临床用血

  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0%以上。6.大力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控制鼠传疾病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各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全责,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要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完成除四害任务。落实和完善各种环境治理措施,消除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治理各种水体,加强对市场、餐饮和食品制售、公共场所、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等行业或地区的管理,减少“四害”孳生地和栖息环境,完善防鼠和防蚊蝇设施,加大药物消杀力度,降低“四害”密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区县、街镇除“四害”消杀站,落实经费,更新设备,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引入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选用低毒高效药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坚持常年、持久、反复地开展除“四害”活动,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标

  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二)搞好城市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整体卫生水平。1.集中整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对城中村、村中城和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治理,清除卫生死角;对外环线周边地区现存的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整治外环线内的所有废品收购站点;对道路及小街巷

  全部实施硬化和绿化;依法治理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及违规饲养畜禽等现象。按照行政区划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善设施、建立

  长效管理机制。普及卫生知识,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大于70%。2.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加快老旧平房拆迁力度。各区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应继续加大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力度,对居民区、道路两侧、旅游景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铁路沿线等地区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彻底拆除;对单位内部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整。进一步加快老旧居民区的改造,到2007年底,基本拆除市

  内六区全部危陋和成片平房。3.整治道路和居民区环境,严格规范管理广告设置。健全清扫保洁制度,清扫保洁率达100%,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加强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各区穿越建成区公路的清扫保洁质量,应按照市区道路标准执行。治理道路两侧居民楼破开门窗进行经营的行为,已破开的要恢复原状;及时修复或拆除残垣断壁;占路停存车场的规划设置,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做到环境清洁、无堆物。积极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单位内部管线设施不得跨越道路上空架设。清理楼群院落及楼道内的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杜绝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对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严格规范清拆非法设置和过期的户外广告、标语、灯箱和牌匾,做到无破损、残缺,彻底清除道路和居

  民区内的涂鸦广告。4.加强水环境保护,治理超五类黑臭水体。加强对重污染工业企业的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严禁向河道、坑塘内倾倒垃圾污物;继续进行河道、坑塘等各类水体的改造,实施水域畅通工程,搞好河道两岸的绿化,保持水面清洁。彻底消除超五类黑臭水体。5.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制度。建筑工地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

  织和制度,施工场地、拆迁施工工地和待建工地应设置隔离户栏或实墙围档,其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内主要道路硬化,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场地驶出车辆要进行冲洗,各类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杜绝扬尘洒漏;生活区的宿舍、食堂、厕所和洗浴间等设置及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和积水。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设施。1.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已建成使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转运站和粪便处理等设施要规范管理;在建和计划改造的要加快施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各区的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

  处理率均达到85%以上。2.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建成使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应规范日常管理;在建和计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施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使各区

  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50%以上。3.加快公厕建设,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公厕布局,道路、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公厕均应达到三类以上标准;主次干路沿线、大型公共场所周围、公交汽车首末站、长途客运站、旅游景点等地区的公厕均应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各区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改进垃圾收运方式,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按标准配齐配足果皮箱,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清运率达100%;增添道路机扫和洒水等环卫专用车辆,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

  率达到20%以上,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4.继续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消除裸露地面。编制并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加强对拆违、停工工地、闲置空地、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绿化,消除裸露地面;提倡立体绿化,提高园艺水平、文化品位和养管质量,加强绿地绿篱的卫生保洁。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使各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

  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

  5.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控制工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认真筛选适合城市经济发展的工业项目,严格控制污染性强的建设项目。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力度;对无证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排放屡禁不止或无力整改的,应坚决转产或关闭;加快完成污染企业搬迁计划的实施。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尾气治理和禁鸣管理。使全年API指数<100天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杜绝特大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6.保障专项资金投入,加快创卫建设项目进程。各区要进一步加快道路、给排水、线缆入地、河道治理、公交首末站、停存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进程;搞好道路整修、夜景灯光建设和建筑立面治理,路灯亮化率在98%以上;

  加大对创卫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创卫建设项目的落实。(四)落实城市管理职能,强化日常卫生管理。

  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动态性强的系统工程,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履职尽责,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

  落到实处。1.坚持属地管理。各区县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在抓好创卫各项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各项制度,理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加大力度,加强检查,做好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卫组织领导的作用,组织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标准,在对各区县创卫工作积极帮助指导的同时,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全面完成自身承担的创卫指标。驻区单位和各行各

  业应自觉接受所在区的领导,做好创卫工作,落实创卫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文明执法。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推行社会卫生网络化管理模式,对创卫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随时向社会公布创卫进展情况和计划安排,争得群众参与和监督;对新闻媒体、热线电话、信访等反映的重点、

  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认真办理。4.落实基层责任。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各区爱卫办应配备专职主任,配齐人员和办公设备;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职爱国卫生干部,各基层单位和社区要健全爱国卫生组织,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加大投入,确保创卫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卫生达标和创建市容环境卫生先进街、卫生社区

  活动,为深入开展创卫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五)实行城乡联动,提高农村卫生水平。

  1.形成城乡联动的创卫格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标准,着重解决农民最急需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抓好农村的污水处理、坑塘治理、粪便处理和垃圾治理问题,使广大农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创卫的成果

  和实惠。2.积极开展创建卫生镇活动。有农业的区和各县应按照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卫生镇活动;健全组织、完善设施、改变卫生面貌,全面提高各建制镇的环境质量和卫生水平。到2007年底,有四分之一的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有10个镇实现国家卫生镇的申报;到2009年,再有四分之一的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有10个镇实现国家卫生镇的申报。3.广泛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深入开展创建卫生村活

  动,全面治理村容村貌,逐年提高区县和市级卫生村比例,以此带动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垃圾和污水坑塘治理等项工作,进一步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到2007年底,有400个村达到市级卫生村;到2009年,再有200个村进入市级卫生

  村行列。(六)完善创卫相关资料,提高基础工作水平。1.加强创卫工作的资料建设。各区县、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积累资料、规范工作,建立健全资料档案,对反映市、区县工作的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概况的文字和音像等资料要建档立卷,为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卫工作提供完整、详实、科学的依据。2.高水平地制作创卫申报材料。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卫申报的要求,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创卫规划、计划、总结、技术资料、统计报表、汇报材料、资料汇编及音像片等方面资料的制作,全面反映创卫成果。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4月底以前)。2006年3月底前,召开全市创卫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迅速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全市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分别制定各自的创卫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学习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国家卫生镇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广泛开展创卫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广

  泛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二)创建卫生区阶段(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创卫活动,按照标准,加快建设,全面整治薄弱环节,着重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市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区、县的创卫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帮助指导;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各区、县给予支

  持,加强协调和督导推动;已命名的市级卫生区、市级卫生镇,要继续开展创卫活动,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的申报。

  (三)创建卫生城市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制定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阶段计划,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和各部门的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抓好落实,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已命名为国家卫生区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区的要实现申报;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完成自身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市和各区、各责任部门完成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申报国家卫生城市资料的制作;按照创卫标准,对各区和各责任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逐一解决;2009年底前实现国家

  卫生城市的申报。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请市长戴相龙任组长,副市长陈质枫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只升华、张俊芳任副组长,各区区长和33个相关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质枫副市长兼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维基、市爱卫办主任王敬威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委(市爱卫办),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办公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

  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使创卫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全部创卫指标负总责,以创卫工作为载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脏乱问题;要加强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市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在对各区创卫工作帮助指导和督促推动的同时,全面落实各自承担的创卫指标。各驻区单位和各行各业要自觉接受所在区的管理,服从区创卫办指挥,完成各项创卫任务。各区、县要认真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各行

  政执法队伍的作用,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执法。(三)创新机制,抓好落实。创卫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落实。要把创卫的各项指标和任务逐项分解,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也要相应地将其细化量化,制订实施计划,形成专项目标责任制,分阶段进行专项考核。建立创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汇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对创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创卫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部门管理职责,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尽快颁XXX实施《天津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要把创卫工作列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责任到

  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扎实推进创卫活动的顺利进行。(四)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市和区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的需要,通过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和市场化配置资源等多种途径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创卫“硬件”建设,配齐各项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着力解决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项目、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五小”行业的治理和病媒生物防治等公益事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挖掘潜力、克服困难,重点搞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和卫生设施的建设。(五)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市、区两级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栏(节)目,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追踪报道创卫动态,表扬创卫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陋习和创

  卫突出问题,做到报纸上有文、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形成浓烈的创卫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与创卫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会议和宣传橱窗、板报、讲座、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卫宣传和发动工作,强化市民的创卫参与意识、文明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

  卫工作格局。

  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三十日

  

  

篇三: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

  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法制、文明、和谐”的机关单位,巩固“教育创强”成果,全面提升我校科学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府教发[2013]98号文件《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府谷县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清”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为重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二、创建目标从2013年开始,用两年时间,致力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为民服务的能力和勤政廉洁的形象,达到“廉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的模范单位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树立勤政廉政的学校形象。三、组织机构为切实把学我学区建成“勤政、廉洁、学习、法治、文明、和谐”的单位,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振娥同志负责。四、创建内容,一,严格学习制度——兴学习之风

  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每周各教研组都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记录,并注重学习实效,在干部教师中强化终身学习观念,全力打造学习型学校和学习型教师。

  ,二,落实“三进”制度——兴调查研究之风学校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领导要始终牢固树立“向教学要质量、向管理要质量、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质量意识’”和“工作环节求精细,工作过程要精心,工作结果出精品的‘精品意识’”,进一步完善“勤奋工作敬业岗”、“服务学生奉献岗”为主要形式的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针对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部分学科教学进行调研指导。全体教职工进一步落实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心灵、走进学生家庭的“三进”制度,使教育教学工作贴近教学、贴近学生,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工作的实效性。,三,推行“三评”制——兴民主管理之风学校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学校要求领导班子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学校领导干部包班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少开会、开短会。大力推行学生评老师、老师评校长、群众评学校的“三评”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民主科学管理水平。,四,加强校务公开制度——兴廉洁行政之风学校大力推行校务公开,阳光操作,落实“三个公开”制度。公开选拔干部与评优晋职,公开财务制度,公开招生制度,实行透明化办公。开设校长信箱及校长电子信箱,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学校及主要负责同志的联系方式也要向社会公开,以接受各方面监督。

  ,五,实行“三问”制,兴廉洁自律之风学校要求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和教育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慎重对待日常交际和人际交往,不断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六,实行黄牌制,兴重教爱校之风校风、教风、学风直接影响到教育形象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也正是要转变“三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把“三风”建设列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凡是学校“三风”建设方面社会不满意,不能达到要求的,对处室负责人和责任教师亮黄牌,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想事干事的良好氛围。,七,严禁铺张浪费——兴节约之风学校提倡节约用水、用电。根据需要,合理开、关微机、饮水机等电器,严禁长明灯,杜绝长流水,节约办公耗材,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八,用文化凝心聚力——兴团结协作之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学校行政班子生命力的最强音。在新的学年里,全体班子人员认清形势、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昂扬向上,用发展来统一思想,用文化凝聚人心,用团结形成合力,用质量提高声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团结的力量,提高决策力,加强执行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行政班子成员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行事讲艺术,新老教师结对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有民主、有集中,善于服从,勇负其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下级之间要民主协商,有效沟通,善于倾听,教师之间要讲协作,互相补台,互相提醒。五、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3-2014学年上学期,,

  1、健全创建模范学校组织机构,2、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安排,机关干部“八个模范”在档案室上墙,教师职业道德3、在会议室上墙,4、岗位职责明确,分别上到相应的岗位办公室,5、教职工人员花名表、学生花名表等常规表册齐全,6、设立园丁谱,并能充分展现教职工风采,7、领导班子、教职工岗位职责及分工表详细具体,8、办学习专栏,9、集体办公室有报刊夹,报纸杂志能及时更换,10、制订教职工培养培训计划,11、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并有相关支撑材料,12、绩效考核办法中能将学习考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占有一定分值。13、第二阶段,2013-2014学年下学期,,1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相关材料,15、安全职责明确,各项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过程性材料齐全,呈现方式多样化,16、有师德考核办法及师德考核档案、师德师风承诺制度,1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办法或制度,要有单位的预算及执行情况相关材料,18、设立校务、灶务公开专栏,灶务能做到一月一结,并有较完善的公示资料,19、教职工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并有一定的课题展示、教科研论文等成果,

  

篇四: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卫生城市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2•【字号】•【施行日期】2008.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

  正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卫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

  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中卫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努力提高城市公众生活环境质量。二、总体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将沙坡头区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三、指标分析及责任分工

  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中的32项考核指标,有1项指标需在验收时随机抽查,有2项参考指标需纳入创模工作的全过程。现将各项指标的任务要求、责任分工、时间进度明确如下:

  1、3项基本条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国家考核指标为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列。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2)近三年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经委、公安局、安监局配合。(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国家考核指标为≥1.7%。该项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市财政局、环保局配合。2、5项社会经济指标(1)经济持续增长率,国家考核指标为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人均gdp大于1.5万元。西部城市可选择市区人均gdp>1.5万元。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配合。(2)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国家考核指标为100%。该项工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3)单位gdp能耗,国家考核指标为<全国平均水平(1.22标准煤/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该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统计局配合。(4)单位gdp用水量,国家考核指标为<全国平均水平(357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该项工作由市经委、市统计局牵头,市水务局、建设局配合。

  (5)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每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排放量、cod、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量。国家考核指标为<全国平均水平(0.119吨/万元),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委、统计局配合。3、5项环境质量指标(1)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必须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家考核指标为≥96%。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水务局、建设局配合。(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国家考核指标为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水务局、经委配合。(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国家考核指标为≤60db(a)。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国家考核指标为≤70db(a)。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4、10项环境建设指标(1)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国家考核指标为≥10%。该项工作由市农牧林业局牵头,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国家考核指标为≥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国家考核指标为≥80%,且缺水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率≥20%。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4)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国家考

  核指标均为100%。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经委配合。(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国家考核指标为≥50%。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建设局、统计局配合。(6)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国家考核指标为≥65%。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国家考核指标为≥80%。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国家考核指标为≥85%。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国家考核指标为≥90%。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10)危险废物处置率,国家考核指标为100%。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卫生局、环保局配合。5、7项环境管理指标(有3项基本达标)(1)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

  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该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环保局负责配合落实。(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标准。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局配合。(3)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4)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及现场抽查设备等达标要求。该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配合。(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国家考核指标为≥85%。该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统计局、中卫日报社、中卫电视台、政府信息中心、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配合。(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国家考核指标为≥85%。该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市环保局配合。(7)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建设局、规划局、沙坡头区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6、2项参考指标,要纳入创模工作的全过程。(1)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0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落实。(2)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该项指标由市环保局负责。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环保重点工程

  针对中卫市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抓好节能减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沟渠整治、固体废物处置、清洁生产、环保专项整治、企业退城进园、绿色生态、能力建设九大环保工程的建设。

  (一)节能减排工程1、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合理利用能源,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使我市的gdp能耗、水耗低于同期国家平均水平。全面开展中卫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烟控区的建设,取缔在建成区范围内的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开展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增补措施,加大力度,通过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加强管理等途径千方百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在2009年以前全面完成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完善配套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建设,2008年底前要完成城市铁路系统生活污水并入城区集污管网,力争到2009年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三)沟渠整治工程1、加快沙坡头区第三、第四排水沟整治工程,加强对沿排水沟两岸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并对第四排水沟实施截污。禁止向沟内倾倒生活垃圾,同时开展清淤工作,使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2、采取工程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田灌溉退水进入第四排水沟的问题,有效发挥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市生活污水的作用,使第四排水沟下游水质达到ⅴ类水标准;(四)固体废物处置工程1、加快中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力争到2009年使全市医疗废物处置

  率达到100%;2、加强对中卫沙坡头区垃圾处理厂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全流

  程的建设与监管,使垃圾处理的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实现沙坡头区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工业危险废物流向、处置、利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五)清洁生产工程对生产、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六)环保专项整治工程1、强化机动车年检、路检和抽检,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2、继续开展环境噪声整治和交通噪声的整治,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3、不断巩固油烟治理成果,继续实施油烟整治工程;(七)企业退城进园工程加快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程的实施,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布局不合理、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企业在原址进一步发展的污染企业的搬迁,逐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八)绿色生态工程1、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快沙宁滨河路、城区路网绿化带、环城林带和北部绿色屏障为重点的生态园林建设,精心构建林水相依、品位高雅的园林绿化景观,努力实现“城在水中、园在城中、水景相融”的目标。深度开发利用黄河公园、香山湖、腾格里湖等湿地湖泊,贯通沙坡头大道景观水道,初步建成城市生态

  水系。到2009年使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8%以上。2、逐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3、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坚决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新

  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九)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程。1、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环保机构、能力、队伍建设。借助国家加强环保工作和环保总局升格的历史机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县区环保机构的单设;争取市环保局扩编,并增设监控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自动监测站、污染减排办公室等机构,落实职能;增加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编制,落实经费;2、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2008年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2009年力争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中卫市环境应急预警中心;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保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进一步理顺排污费征收管理体制,启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加大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0年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五、组织领导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部门和行业。要建立“政府领导、环保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精干、高效、权威的指挥协调、技术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督查的队伍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为实现全民参与、上下联动、倒排进度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中卫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办、市委

  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林业局、市旅游和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招商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中卫供电局、中卫日报社、中卫广播电视台、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沙坡头区各镇(乡)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

  六、工作计划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分为6个阶段进行。1、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7月-2008年10月)开展调研活动,组织相关部门汇总资料,摸清城市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差距,学习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经验,制定详实的创模实施方案,启动创模工作。2、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3月)召开全市创模大会,成立创模机构,明确创模任务,部署创模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创模方案及年度创模计划,并报送创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市属各媒体要加强对创模的报道和宣传,及时报道我市创模进展,并加强和国家、省级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树立城市良好环境形象。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创模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3、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7月-2009年2月)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科研单位技术支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共同编制创模规划。经国家环保部评审后实施。

  4、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2011年10月)各专业小组按照相关任务,全面实施环保八大工程,同时完成有关技术报告、档案的收集及工程进展的简报,报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创模领导小组将定期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并对创模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5、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5月)完成创模工作纪实片、创模总结报告、创模技术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以及全部台帐资料的整理工作。针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全套技术档案的汇编材料,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迎接国家环保部技术评审组的技术评估。6、申报验收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1月)做好迎接国检团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反馈意见总结创模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表彰创模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模成果。七、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清洁、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意义重大。各级组织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不断增强国策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本部门和本辖区的实际,将创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二)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分工严密的工作流程,领导小组将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时、定量、定性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流程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工协作、全面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在工作中消极应付,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部门要采取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治理污染。特别是重点污染企业要千方百计加快治理污染的进程,确保在国家验收之前达标。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用于综合性、公益性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创模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专栏、开办专题、开通热线,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的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环保的意识,营造“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