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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6篇)

时间:2023-06-23 14:30:06 来源:佳谦文档网

篇一: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2023年村干部考勤制度_村干部考勤制度规定

  村干部考勤制度篇11、会议考勤。村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县、镇、村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2、工作考勤。凡镇村中心工作或县管重要工作期间,相关村干部必须到岗。

  3、请假制度。村干部有重要事情不能按时参加镇村组织召开的会议时,必须在接通知后2小时内请假报批;村支部书记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报批;其他村干部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向村支部书记请假报批,外出一周以上的必须向镇长请假报批。

  村干部考勤制度篇2为加强我村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乡党委、政府《关于在全乡村级组织中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内实行村两委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村主干带班),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主要负责上级来人和到村办事的群众,及时办理群众需求,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村干部因事、因病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请假。

  三、村干部出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四、村主干有事外出或不能正常参加各种会议及其它活动,要向乡党委书记、乡长请假,并告知包村乡领导;其他村两委成员有事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向乡包村村领导请假。

  五、村干部缺勤不请假,每次扣发相应的日工资,两次不请假上报乡党政办。

  六、村干部因病请长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

  七、村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参观和参加各种会议等,必须凭有关文件,经包村领导同意,并由乡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

  八、本制度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从研究、制定之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村干部考勤制度篇31、镇机关干部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2、镇干部正常工作日和值班日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午10时前签到。周一十点以前必须到岗,周五下午四点以后方可离岗。

  3、值班日按照当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为一工作日。

  4、镇干部正常工作日因公差需要外出或因个人私事不在岗,普通干部必须向镇长报批或请假,班子成员必须向书记报批或请假,请假必须履行书面手续。

  5、村支书、主任在中心工作期间必须在岗,有急事必须向书记镇长请假。平常的.在岗状态必须与片长保持密切联系,有事外出必须事前向书记、镇长请假。

  6、缺岗情况参照开会不到进行处理。

篇二: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乡镇机关全套管理制度

  集体学习制度1?、每周一上午8:50为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时间。乡机关各部门、农口各站所、广播站、司机等全体机关人员要准时参与点名。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2、除参与上级安排旳会议或因公出发等特殊状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状况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分管机关旳副书记阐明状况。

  3、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同步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旳学习气氛。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状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每六个月就学习状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端不参与学习或无端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持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部门、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旳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

  上级安排旳会议或其他确需参与旳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发,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旳,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副书记阐明状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设兼职考勤员,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下月5日前由部门重要负责人签字后将考勤表报党政办公室存档。工作时间由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旳,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在机关会上做检查。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机关旳副书记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状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旳,应先通过

  阐明状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同意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组员请假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半天须经分管领导同意,请假1天须经分管副书记同意,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长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同意,予以丧假三天;产假九十天,年满二十五周岁者产假六个月。

  7、整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合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

  持续旷勤或无合法理由逾期不归持续超过15天或合计超过30天者予以解雇。?、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旳路线、方针、政策,遵纪遵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下基层一律不准吃喝拿要,违者严厉处理。?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络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旳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长村里承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区外重要客人旳除外)。违反者,按照党政办公室《有关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旳告知》旳有关规定严厉处理;有陪餐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运用职务或其他不合法手段为自己和亲友寻求特殊照顾,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旳良好形象。

  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积极地完毕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旳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工作失误旳,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旳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

  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旳,有旳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容许乱串办公室、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旳娱乐活动。包村人员下村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状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积极地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示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有事出发必须向分管领导阐明出发时间、地点、事由,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5、上级部门下发旳告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重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负责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与上级部门组织旳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旳原则,逐层向分管领导和重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旳工作拿出可行性参照意见。?

  6、凡波及全乡性旳有关状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旳,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重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波及部门性旳有关数据状况、资料需上报区有关部门旳,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重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旳部门所作旳行政惩罚,必须由主管部门调查核算无误,整顿好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惩罚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经乡长办公会研究,报请重要领导同意后执行。?

  8、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

  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状况进行监督,对一再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重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贯彻所包村准时完毕乡党委、政府分派旳任务及村里旳年度目旳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旳一切事务。

  卫生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旳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清晨要提前20分钟上班,自觉打扫划分旳卫生区和所在办公室卫生;每天下班后旳10分钟,要再次进行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洁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集中扫除时间,每月旳第一周星期五下午开展一次机关卫生集体大扫除,所有机关人员都要自觉参与,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党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卫生区进行评比打分,及时通报检查成果。对持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旳卫生区,扣发每名负责人当月工资10元。

  4、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洁。?

  5、书刊等物品要摆放整洁,不随意乱丢乱放,保持整洁有序。

  6、检查卫生采用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成果列入部门和个人考核。

  机关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值班时间:双休日为自星期五下午下班至星期一上班;星期一至星期四为当日下午下班至次日上班。值班人员要准时值班,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状况一律不准请假。无端不值班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坚持党政组员带班制度、值班汇报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准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旳地点值班和休息,不得私自脱离值班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端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日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打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失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部门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

篇三: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2023年乡镇干部管理制度_乡镇干部管理制度条例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镇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适应税费改革后农村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政机关及县财政、农牧、民政、林业、司法、扶贫、人口与计划生育、广电、农机、农技部门设在乡镇的站所或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基层站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

  管

  理

  第三条

  乡镇党委全面负责本乡镇所有在编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制定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协助管理。农技、林业、广电等单位设在基层的区域中心站所由所在地乡镇党委管理。

  第五条

  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

  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对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管理范围包括干部职工人事关系、调动、交流、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对站所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

  规范干部调动及交流工作。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工作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由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本人提出调动申请,乡镇党委同意并加注意见后,主管部门方可发文调动,同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因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干部交流时,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审批后,在一周内办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相关调动手续。

  第八条

  县直单位党组(支部)在任免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解决。科级建制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2天以内的,由站所负责人审批;3至7天的,由站所负责人加注意见后报乡镇党委审批;7天以上的乡镇党委加注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干部职工违反请销假制度的,由乡镇党委进行谈话诫勉,凡在诫勉期内仍然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干部职工无故不在岗超过六个月的、调整调动后不按时转接行政、工资关系的,由乡镇党委上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停发工资。

  第十条

  加强干部外出管理工作。组团(含县内组团和县外组团)外出的,由组团单位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参团人员、出国批件等事项,并按有关审批程序报批。乡镇、基层站所领导及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洽谈项目等时,要由乡镇党委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在相关文件、邀请函上加注意见后,县财政局方可核拨经费。组团外出的,组团单位在返回后一周内向县委、县政府

  写出书面报告;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在返回后一周内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个人书面总结或者述学报告。

  第十一条

  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党政正职必须同时离开乡镇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日常工作。节假日期间,必须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二条

  乡镇党委要根据干部岗位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办法。县直单位党组(支部)提出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乡镇党委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乡镇党委对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的考核采取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考绩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对乡镇机关及站所干部职工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职工由乡镇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考核,以乡镇党委考核意见为主。年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劳动局及相关单位党组(支部)与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年度考核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结果要评出等次,排出名次。对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干部由乡镇党委谈话诫勉,限期改正;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干部实行待岗。

  第十五条

  坚持干部考核与工资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干部考核工作。乡镇机关及基层站所干部职工工资全额的70%由县财政直接拨至个人账户,其余的30%作为绩效工资统一核拨至乡镇。乡镇党委根据考核办法,将干部考勤考绩结果与30%绩效工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要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各乡镇学校、卫生院、工商所、国土资源所、法庭、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会同乡镇党委进行。乡镇党委要根据其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及改进建议,县直单位党组(党委)应充分考虑并认真调查核实,干部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干部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不严格,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乡镇党委,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纪检、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落实。

  第十九条

  各乡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乡镇干部管理制度篇2为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轮流值班制度。全乡共分七个班,七班轮流值班,实行主要领导总值班,其他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每班从周一至周日。值班人员主要职责:带班领导做好考勤;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确保公共财产安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星期六、日、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对值班工

  作的具体要求: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以请假条为准。经带班领导批准,但须找人替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一律视为旷工,按日工资进行扣除。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扣除当日工资外,追究相关责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值班期间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追究值班人员责任。交接班制度。在第二个周一,下一班值班人员到位后,实行交接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每周一到岗,周二早上召开机关会议,交谈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周五中午方可离开单位进行正常礼拜休假。

  2、请销假制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乡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

  3、实行百分制考勤制度。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每周一例会实行全体乡干部集中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4、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凡旷工者,扣除日工资,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学习制度

  1、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2、学习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五下午在乡集中学习,平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3、集中学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由财政所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纪律

  1、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2、严禁干部利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3、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上网打游戏等,违犯一次扣工资2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不准在建房、拆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四、机关管理制度

  1、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时间为早8点至晚6点,夜班时间为晚6点至次日早8点。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电话接转,上通下达、确保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擅自离岗,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2、认真做好交接班,下一班人员未接班之前,上班人员不能离岗,交接时要对电话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交接清楚,防止工作脱节。

  3、每天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在机关大院内停放,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由具体责任人按原价赔偿,找不出具体责任人的,全体当班人员按原价2倍标准进行集体赔偿

  五、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全体乡、办、村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自觉加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全体工作人员中午严禁饮酒,更不准酗酒滋事或在机关院内吵闹打骂;否则,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严肃处理。

  3、乡村干部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假、娶,需首先报告党政办公室,不准私自乱发请贴,乱打招呼。

  4、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篇四: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2023年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1(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所内团结,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县局党委、行政决定决议,保证政令畅通,工作不打折扣。

  (三)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坚决不准玩电脑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更不得参与赌博等其它违法违纪活动,凡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所负责人知情不制止各罚50%,制止不了而又不报告各罚50元。

  (五)认真履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对日常性、阶段性工作和突出困难问题,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局领导请款汇报,同时,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六)建立工作督查责任追纠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效,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经县政府和县局督查发现工作失职,一律追纠负责人责任。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扣补贴100元,局里通报扣50元,对影响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经常到单位、村户结合本职进行调研活动,为管理体制改革出谋献策,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2(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协作密切。

  (三)认真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按照“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审批。

  (五)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必须拒付。

  (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溆财乡财[]22号规定备用金限额,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公款。出现差错或短款应如实反映,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八)账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月结。管好财务会计档案。

  (九)严格控制举债,确需临时借款的",须报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或县长审批,否则,谁举债,谁负责偿还。

篇五: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制度

  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制度篇1一、具体要求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2、机关干部离开机关必须填写去向板,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包括到区里开会或下乡等。

  3、机关开会、学习时不准接听电话、接待客人,不准处理业务(接待上级领导除外);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会、学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4、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5、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干私活,除工会活动外,不准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在办公室从事赌博活动;中午不准喝酒(接待客人需提前请示)。

  6、机关干部请病、事假需填写假条。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部门负责人请病、事假一至二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和镇长审批;副职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的,由书记和镇长审批。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7、机关党政干部休假由镇里统一安排时间集中休假。

  8、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

  9、纪检委员和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二、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达到3次,扣除当月下乡费50,请假除外;

  2、旷工两天的;

  3、工作时间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响工作的;

  4、工作时间办私事、干私活、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

  5、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打扑克的;

  6、未经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机关开会、学习、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义务劳动月累计达到二次的;

  7、值班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扣除当月下乡费和岗位补贴。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请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他人向镇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上访的。

  4、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的;

  5、因违纪被处分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

  中共镇委员会。

  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制度篇2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一、每月第二周周五全体党员学习,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全体机关干部学习。

  二、每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学

  习期间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许看报纸、杂志等。

  三、集中学习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党委定期检查。

  四、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本人向副书记请假,获得批准后,事后要自觉整理好学习笔记。

  五、凡是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中途退场者,依照党委、政府考核办法按旷工处理。

  六、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每次点名名单由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以备年底考核。

  2023年乡镇干部考勤制度篇3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10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10年以上20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篇六: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xx镇2023年度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律,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市、县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整风肃纪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干部工作归口负责,各司其职,灵活高效完成县、镇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各项工作尽量在工作日高效完成,完不成顺延到休息日开展。

  (二)在开展工作中,常规工作要服从镇当前主要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安排。

  (三)镇主要领导临时安排部署的任务,由具体分管领导担任工作协调组长,干部服从临时工作调配。

  (四)分管领导和干部不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的,经主要领导谈话后,仍不服从安排的,按照《五原县不胜任现职位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报上级机关予以停职、停薪。

  二、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管理。全体领导干部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1、日常考勤。干部每日考勤机签到一次,由党政办负责汇总并报镇纪委。如遇停电、考勤机故障等情况,由党政办及时组织纸质签到、签退。每月1号公布上月考勤情况,按照当月应出勤天数,每少签到1次罚款50元。

  2、不定期查岗。除日常考勤和会议考勤外,由镇纪委负责不定期查岗,每发现一次无故脱岗罚款100元。

  3、罚款收缴。考勤情况每月由党政办汇总,报镇纪委。经纪委公示后,交财会室备案。财会室视情况,按季度或年度进行扣款。

  (二)请假程序及对旷工的处理

  1、病假、事假、婚假、丧葬假、生育假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镇干部请假要履行请假条手续,须填写《xx镇干部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无请假条视为旷工。如因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书面请假或经批准请假后办理补假手续。干部请假申请表交党政综合办备案。

  3、镇干部请假三天内(含三天)需经分管领导和站办长同意签字后,由政府镇长或书记审批,三天以上的,需经分管领导和站办长同意签字后,由党委书记审批;副科及副科以上领导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村“三委”主要负责人离开天吉泰镇1天以上,需经包村领导同意,并告知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其他村干部请假需经支部书记同意后,告知包村领导。

  4、请病假一周以上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如住院,出院后需提供病例首页复印件。

  5、干部外出开会、办事、培训、学习、参观必须提前和所在站办所负责人、分管领导各打招呼,说明理由,并在微信群内报备。到

  县、市、自治区外出差需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外出。

  6、请事假连续20天以上,病假连续30天以上的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7、除罚款外,无故旷工1天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无故旷工天次2天及2天以上取消年底评优资格,无故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依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8、干部考勤情况及请销假情况每月在干部会议或微信群进行一次通报。

  三、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工作例会定于周二上午召开,临时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并作好会议通知记录。镇村两级或三级干部会议会前由各村支部书记清点所在村参会人数并报办公室。

  (二)会议要求。会议前一天,各分管领导要将会上需安排的工作报党政办主任处,并打印会议议程,交会议主持人进行安排。

  (三)会议考勤。参会人员按要求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会场,会前5分钟点名或签到清点人数。例会、两干会、三干会请假均由政府镇长批准方可,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镇干部会议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村干部迟到早退比照镇干部进行罚款并扣除考勤分值,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依据。各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干部、各站办所责任人负责督促归口干部按时

  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镇干部、村干部会议迟到、缺席所罚款数全部交于党政办管理,镇干部所罚款数做为镇工会活动经费,村干部所罚款数做为年底卫生长效机制奖励资金。

  (四)会议落实。对各类会议安排的工作,各相关人员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党政综合办负责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对因个人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不实,相应给予直接责任人、各站办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

  四、激励制度

  有以下表现的干部在推先选优、发展党员发面给与优先考虑,并以工会活动经费予以资金奖励:

  (一)创新性开展工作,分管或所从事工作在县级以上排名前两位的,或在全县作为典型进行经验交流及推广的;

  (二)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请销假制度且工作成绩优秀的;

  (三)因工作需要,休息日、节假日累计加班次数多,成绩突出的。(以上第一、第三项由分管领导报备,党政办汇总后报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第二项由镇纪委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