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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19篇

时间:2022-11-15 19:40:15 来源:佳谦文档网

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19篇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五五"普法中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现状  (一)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普法部门开展的“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19篇,供大家参考。

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19篇

篇一: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五五"普法中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现状

  (一)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普法部门开展的“法律五进”活动,其中“法进农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不少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的矛盾日益增多,广大农民迫切需要熟悉有关民事、经济等各种法律法规,这为普法宣传提供了良好的需求氛围。如涉农自诉案件逐年增加。有关资料表明,以农民为权利主体的自诉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40-50%左右,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占整个行政诉讼案件的20%左右。过去在农村普遍存在的“骂街”、群斗群殴事件大大减少,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化解,上访案件通过说服教育和行政、法律等手段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这些现象充分表明,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

  (二)农村普法教育呈现出新特点。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偏低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另外,现在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很多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在家的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务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

  (三)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等偏远地区,农民居住分散、消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给普法宣传带来了一定困难,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同时,一些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实用教育”,只想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却很少宣传。并且宣传手段滞后,教育针对性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此外,农民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务工合

  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然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困难和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普法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封建传统观念的负面影响。农村在推进民主法制实践中,遇到了旧势力的阻碍和所谓“民主、民意”的干扰。如在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少数村民凭借宗教势力,恶意贿选和找借口干扰选举的现象,充分说明了普法教育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其次,处于普法教育工作一线的同志普遍感到,现今的农村普法工作难做,“领导不重视,活动难开展,说了没人听,听了没人信,信了没有做,做了不情愿”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农村的基层领导借口经济工作,对普法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为普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再次,普法工作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普法宣传的需要。另外,执法不公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

  要做好新时期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我认为:

  (一)农村普法应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市场经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农民群众“有理赢不了官司”的问题;加强与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消费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击制假、售假的法律法规,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篇二: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农村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篇一】一、工作目标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本队法治化管理水平。二、主要内容(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职工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职工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二)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

  极倡导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职工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

  三、基本途径(一)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

  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调整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的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篇二】1、大力宣传和教育全体村民学习好宪法,努力提高村民对宪法的认识,从而人人树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振兴中华的总章程一是要试试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方式组织好村民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精神植根于民心,使之全村形成崇尚宪法,遵守维护宪法良好氛围。二是要针对全村的发展形势,着力于普法宣传教育村民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宪法规定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要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切实提高守法依法的自觉性,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奠定法制基础法制环境。

  2、加强国家重点内容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全年重视和加强村民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启发和提升村民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村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要着力于综治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让村民对综治三率的提升,二要着力于九法一例的宣传教育,让村民清醒法律的尊严,助力村民注重日常生产、生活与工作学习等方面保持重视和自觉守法,凡事不触及违法。三要着力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于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会和谐。3、深入开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工作是:①抓好加强村级组织班子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把村级班子队伍成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先学对象和骨干力量。②抓好加强村级普法工作络的辅导学习教育,增强其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促进其带头学、用、守、护法。③要着眼于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注重于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的心理着力于情、法、理、以及以法释案辅以的方式深化普法教育,努力构筑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体系。④要加强村内经济实体和个体经济经营户相关,文明经营、文明经商法律法规的传递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⑤要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直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社会管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法律常识。4、继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今年的普法工作要围绕着以下方面着力抓好:①要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文娱活动功能,积极应用和支持各种文娱性策划法制题材节目的传播活动,着力提升法制教育的感染力;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媒体阵地作用,依托村民法校为平台,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法制教育基地;③要拓展各自然村或文明片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配套设施作用积极开展乡风创五小及各类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④要着重于各个节庆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主力于以村民文明规则,村规民约,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5、着力于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洽全年要坚持以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定埠文明村相融洽,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努力吧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育贯穿于法制与法治实践中,引导村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在全村社会中形成公民知荣辱,守法规,树和谐形成文明风尚。

  

  

篇三: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浅析农村普法教育的新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效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律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广泛性。随着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广播电视全面普及,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自然增加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的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宽广起来。

  尤其是电视机的普及,农民每天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通过观看《法眼观察》、《法治现场》、《直播南京》、《今日说法》等等法治节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从而达到了面广量大、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

  2、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农村每年要举办多次各类形式的普法培训,根据培训的对象,结合普法,分类示教。

  一是领导干部参加学法培训、研究工作,安排法律教育的内容,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指定学法日等形式,坚持干部带头,学有标兵;二是每年利用党员冬训班活动日组织千余名党员学习法律,接受面大,普及性强;三是集中骨干培训,采取三天、五天不同等级骨干培训,较好地落实普法任务,更好地帮助农民学法、用法教育;四是抓好企业厂长、职工培训,促进依法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五是推进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六是在矛盾处理过程中,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矛盾,结合有关法律,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

  七是采取其他不同方式的培训等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3、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实施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根据不同季节,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一是开辟法制长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

  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展板巡回在各村和物资交流会等民间活动场所、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三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民学法需求,县镇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和讲师团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

  同时,根据地方习惯组织法制演出宣传队,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自编自演,将最贴近农民实际的法律运用小品,送给农民,深受农民欢迎。四是运用标语、横幅在大街小巷、村头村尾、主要路口、人来人往的地方进行张贴、横挂。

  4、采取以案释法宣传,实施普法教育的真实性。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例宣传的形式,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

  运用挂图、漫画在重要场所张贴、印制小册子,发放到单位、企业、学校、家庭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案例分析,使农民通俗易懂,体现了形象直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

  并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体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现场开庭、现场说法、更贴近广大群众。针对涉及面广、运用性强的法律、通过区域性开庭,农民易接受,尤其是对蛮不讲理,又不学法接受教育,由经常违法的个别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强制执行,更具有说明力。

  为推进农村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党校、政校、夜校、职校的作用,同时,成立普法学校,不定期安排干部、职工、农民等多方面人员进入普法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学法自觉性。

  5、采用刊物、书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普法教育的灵活性。刊物、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也是其精神之源。

  一是针对农村青年求知求法愿望强的特点,一方面在各图书室、阅览室、借有关法律书籍、刊物进行学习;另一方面根据各自需要购买自己所需、实用性强的法律书籍,作学法的补充。二是送法(书)下乡,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

  一方面集中发放普法教材《读本》送到家;另一方面结合本地农民实际编写常用法律100问,青少年案例教育100例等农村、农民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共学法、邻里之间相互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的全面发展。

  6、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实施普法教育的氛围性。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要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氛围,开展农民学法竞赛,农村学法考核、评比,实行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积极的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普法工作、法律学习的检阅,巩固学习成果。

  同时也应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评比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评比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

  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总之,农村普法教育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主体式的新格局。

  

  

篇四: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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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法制教育讲稿

  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作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三个方面的

  容:一是农村普法教育的根本形式;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容;三是

  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

  第一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根本形式

  农村普法教育应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资源,开展

  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村民学法用法,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

  素质。根据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可以采用的农村普法教育形式主要

  有:

  1、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以农村党员活动室

  为阵地,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

  村组干部进展法律知识培训和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

  民听取法律知识讲座。2、在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必经之地或平时人员集中之地建立农村普法

  宣传专栏或版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刊出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进展普法宣传。

  3、开展法制播送宣传,把法律知识录制成磁带,通过村里的播送定

  期向群众播放。

  4、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和村里的闭路电视开展专题性的普法

  宣传。

  5、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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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和当地的民族节日集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既能大造普法宣传的声势,又能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6、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可先编印一些简易的法制宣传单、学法小册子、农村普法百条等,开展送法到户活动,到达户均一册以上,使村民学法有教材。7、以村为单位开展村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荣耀户或星级文明户等的评比活动,村委会也可组织与农户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建立村民学法用法档案等以此来促进村民自觉学法用法。第二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去宣传党在农村的根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农村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容:〔一〕关于公民根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方案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人身自由权利为例,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根本权利之一,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均受法律保护。在一些农村非法拘禁、捆绑、关押他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处分,情节严重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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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刑法"制裁。这里还有一案例,讲的是*县县委派出工作组到*乡家村进展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村民*等4人出于个人目的,为阻挠工作组开展工作,于8月7日以发表演说等手段煽动不明真相的300余名群众到工作组驻地进展骚扰、漫骂、侮辱,冲击达数小时。8月31日,当得知工作组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村委会班子时,*等4人便带着少数群众冲进会场,对工作人员再次进展侮辱、漫骂、纠缠,致使选举工作无法进展。9月12日上午,*等人又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致使选举工作再次中断。此案中*等4人的行为违反什么法,应受什么处分呢?*等4人的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刑法"。县委派出的工作组,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4人暴力抗拒和阻扰,不仅阻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还触犯了"刑法",犯下了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8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熟练掌握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是对公民法律素质的根本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经常性课题,必须常抓不懈。〔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草源法、渔业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有偿地进展流转。*村村民汪*与周*商量,互换了一块耕地;后来汪*又要求再换回来,周*不同意,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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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退还互换过的那块耕地,这是为什么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4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更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互换等形式流转,但必须依法进展。农民朋友深入学习"种子法"等也非常重要。如果购置到劣种子,辛苦一年会徒劳无获,颗粒无收。学好"种子法"后,可以在购种时注意以下问题:〔1〕看证照,看是否有营业执照,看是否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书,流动销售商贩的种子千万不要买。〔2〕识别包装:合格种子应有正规的包装,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年月、净含量等都载明在包装上,不要购置散种子和拆包种子。〔3〕保存购种发票和保存种子包装物,保护好现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向农业、工商部门报告并申请鉴定,然后可凭种子发票,包装物和鉴定结论依法索赔。这些法律是对农民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有力保护,是农民朋友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村民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进展生产经营,民事经济往来,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常有的事。因此,学习掌握合同法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发生经济纠纷,难于依法保护。如*村村民*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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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亩苹果园承包合同,承包期20年,双方约定果树为集体所有,果园要常有人看管,制止牛羊进入果园,果树要进展修剪、追肥,保证无病虫害,收益归承包人,承包人每年交承包费2000元给村委会。过了几年后,*不再履行看管、修剪、给果树打药治虫等合同义务,而在果园大量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并擅自在果园开采石场,造成果树大量死亡。*不全面履行合同,还擅自进展破坏性和掠夺性生产经营,违反合同约定,应依法解除合同,赔偿集体的经济损失。又如商贩王*与村民江*协商购一万斤西瓜,单价每斤0.90元,正当双方要达成协议时,村民*以高于王*价格欲购江*的西瓜。江*于是终止了与王*的协议,容许买给*。第二天*并未来购置,江*只好以0.75元一斤的价格将一万斤西瓜卖出。后来得知*是受人指使成心来搅黄江*的生意,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展磋商,应承当赔偿责任。上述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意义十分重大。〔四〕关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分条例、信访条例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开展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根本保证,应继续下大力抓好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五〕关于要求法律救济,保护合法权益的程序法。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知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篇五: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一家兄弟俩因为弟弟要建房子一家兄弟俩因为弟弟要建房子一家兄弟俩因为弟弟要建房子于是就在哥哥家的房子下边买了一块于是就在哥哥家的房子下边买了一块于是就在哥哥家的房子下边买了一块地但是如果这块地要建成规格房屋后墙就还差但是如果这块地要建成规格房屋后墙就还差但是如果这块地要建成规格房屋后墙就还差202020厘米厘米厘米于是弟弟就想要他哥哥于是弟弟就想要他哥哥于是弟弟就想要他哥哥的院子给他的院子给他的院子给他202020厘米厘米厘米因为是兄弟他的哥哥就答应了因为是兄弟他的哥哥就答应了因为是兄弟他的哥哥就答应了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写下任何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写下任何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写下任何的单据的单据的单据结果他弟弟从他哥哥家院子里挖进了一米结果他弟弟从他哥哥家院子里挖进了一米结果他弟弟从他哥哥家院子里挖进了一米之前说好给之前说好给之前说好给202020厘米可是弟弟厘米可是弟弟厘米可是弟弟狠心一挖就是一米狠心一挖就是一米狠心一挖就是一米于是兄弟俩就吵架了于是兄弟俩就吵架了于是兄弟俩就吵架了吵着吵着弟弟最后说自己没有挖哥哥吵着吵着弟弟最后说自己没有挖哥哥吵着吵着弟弟最后说自己没有挖哥哥的院子的院子的院子让他哥拿出证据来让他哥拿出证据来让他哥拿出证据来这下哥哥火了就找了村委会的人来说理这下哥哥火了就找了村委会的人来说理这下哥哥火了就找了村委会的人来说理可是人来可是人来可是人来了没有任何的凭证也没办法了没有任何的凭证也没办法了没有任何的凭证也没办法哥哥后悔没有写下凭证哥哥后悔没有写下凭证哥哥后悔没有写下凭证最后兄弟俩反目最后兄弟俩反目最后兄弟俩反目甚至留甚至留甚至留下仇恨

  如何推进农村普法教育,如何推进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

  内容摘要农民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依内容摘要:摘要

  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本文针对我国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现状进行阐述,对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提高我国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出了方法。

  关键词:关键词:农民

  普法教育

  法律意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80%左右,这80%左右的农村人口是制约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因素,它与农村社会的持续和稳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要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就必须推进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一、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一)不主动学法主动学法

  不学法,这种心理和思想的农民主要是因为生产经上的小农心理导致的。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生产规模,生产技术差、劳动效率低。多数农民基本上每天都是为了生存而被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所困扰。他们一心想把田耕好,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就行,除此之外农民没有更多的追求和想法。这便形成了农民“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安于现状的传统观念。许多农民认为:学不学法与种田人无关,只要有田种有饭吃就行了。我来自农村,在我家乡我问过一些叔叔和阿姨,如果有学习法律的机会你们会不会去学习,他们的回答是“没有时间,不想,干农活太累了要休息,学不会”总的情况是不愿意去学,不主动去学,没有条件。

  (二)不依法,不懂法不依法,

  在经济活动十分频繁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时代,农村群众在经济交往中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借款不打借据,拉货不打收条,总认为是熟人、朋友、认

  识的同乡,走手续没有必要,不会出问题。不知这种经济交往所承受多大风险,一旦出问题,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保护,导致亲属反目,熟人为仇。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家兄弟俩因为弟弟要建房子,于是就在哥哥家的房子下边买了一块地,但是如果这块地要建成规格房屋后墙就还差20厘米,于是弟弟就想要他哥哥的院子给他20厘米,因为是兄弟他的哥哥就答应了,他们兄弟之间没有写下任何的单据,结果他弟弟从他哥哥家院子里挖进了一米,之前说好给20厘米可是弟弟狠心一挖就是一米,于是兄弟俩就吵架了,吵着吵着弟弟最后说自己没有挖哥哥的院子,让他哥拿出证据来,这下哥哥火了就找了村委会的人来说理,可是人来了没有任何的凭证也没办法,哥哥后悔没有写下凭证,最后兄弟俩反目,甚至留下仇恨。就因为没有写凭证没有依照法律才会导致兄弟变成仇人。在农村大部分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既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2009年我在我们县城派出所见习的时候就发现城里的人们法律意识非常的强,随便丢了什么都会来报案,而在农村即使是丢了耕牛也不会想到去报案,因为他们不懂法律,不会有这种意识,丢了就丢了。在县城派出所每年的接案数是乡下派出所的4-5倍,这不是因为县城的发案率高于乡村,是因为乡村的农民没有报案的意识,不懂法律,更不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外我国农村因经济落后,绝大多数农民只有小学文化在一些偏远贫穷落后的山区,还有一些农民是文盲和半文盲,这也决定了农民面对近年来国家颁布的众多繁杂的法律、法规难以掌握和理解,致使农民不懂法。

  (三)不信法

  当前我国农村的执法环境差,法制建设薄弱。长期以来大多是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甚至是强制手段管理农村和农民,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严重损害我国法律权威,在广大农民中造成恶劣的影响,引起农民对法律的抵触情绪,在农村常常会有这样事发生,两个村民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有一方被打伤,另外一方没有伤,而且不伤的一方没有道理,是仗势欺人,因为他家有人在政府里,其结果是被打伤的一方不敢去起诉对方,在他们的心理知道起诉了也没有用,因为他家有人在政府里面,不信法律信权力。再加上部分农民的思想观念长期被封建落后习俗和资产阶级思想的浸染,致使不少农民宁愿信鬼神而不信法。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历史原因。

  1、自然经济和落后的社会文化限制农民法律意识。自然经济和落后的社会文化限制农民法律意识。和落后的社会文化限制农民法律意识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来维持市场秩序,维护交易的自由平等,引导经济有序地发展,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必然促使人们对法治的追求。然而,在我国长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发展限制了农民法律意识的形成。从根本上说,自给自足是一种分散型经济,是抑制商品交换的,农民处于简单的经济关系之中,在农村的集市里人与人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交换关系,本身难以产生内在的法律需求。目前,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善,以户为单位的承包制生产经营方式,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但同时也促进了对传统观念和落后意识的继承,导致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缺乏。另外,落后的社会文化也是限制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一个历史原因。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是成正比。即文化程度越高,其法律意识水平就越高,而文化程度低则法律意识水平低。我国农民平均文化程度相对于城市居民,还存在一定差距。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这种落后的农村文化环境抵制了法制的建设,限制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2、农村传统礼俗对法律的抵制。农村传统礼俗对法律的抵制。传统礼俗对法律的抵制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统治中,封建意识、传统礼俗在许多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很多农村地区至今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甚至什么是民主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比如在农村的家族中出现了偷盗行为,他们不是依照法律法规把偷盗者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而是按礼俗由家族中的长者进行处理,在他们的心理家族的礼俗是第一位的。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习惯传统去解决,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不习惯也不会想到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许多地方,传统的人治思想对农民的影响比较深。农民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是忍受,其次是考虑以非对非,这些都是缺乏法治意识的体现,

  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有的就不懂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传统的礼俗去处理事务,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这样就使得法律知识得不到普及,以致不被农村群众所接受更谈不上用法律来维护农民自身的利益。

  (二)现实原因

  1、农民从观念上未接受法律。农民从观念上未接受法律。从观念上未接受法律以刑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例,通过这类法律对危害社会秩序的人的惩罚,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的正常发展和维系。但是这类惩罚,除了当事人外,其他人对其利益感受不是直接的,他们对这类法律的感情自然就是淡的。在有些情况下,由于现代法律的调整规则可能会与农民传统的道德观念正义观念相冲突,从而使人们基于道德的评价而对“不正义”的法律产生了厌恶、排拒的感受。比如,在传统观念里,已婚配偶的通奸行为是不道德的,作为受害的一方对与其配偶通奸的人进行惩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现代法律却不允许这种滥用私刑的行为,因为惩罚通奸者而构成违法犯罪的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就可能出现通奸者倒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受害者,而原通奸受害人反倒成了违法犯罪者。这种法律以及相应的执法司法活动,在农民看来是不能代表和实现他们的利益追求的。法律和道德在这里的冲突使人们以基于自然的感受而同样自然地排拒了国家硬“加”给他们的法律。面对这种情形,费孝通先生的评价是,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如果人民在观念上还没有接纳它们,法律和司法推行下乡的结果是“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地的弊病却已发生了”换一种情形,在有些案件中,即便是利益受损的当事人自己主动依法办事,希望运用法律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追求,可是当其通过法律所追求的目的和自己最终实际所得到的不一样时,他们也会产生对法律的困惑。如,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她起初坚持要通过法律途径对村长打人的行为给自己的丈夫也给自己讨一个“说法”,可是当最后法律给她的说法终于来了(村长被公安机关拘留了)的时候,她却没法认同这样的说法。以至于苏力先生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种正式法律干预究竟是对秋菊的权利保护还是对她的更大的伤害?在此后类似的纠纷中,秋菊还会再次诉求正式法律吗?”再比如现在存在的卖判决书的情况,虽然判决了可是无法执行,农民无法实现他们的所需利益,还不如

  私了。所以农民在观念上还没有接受法律。2、农民运用法律成本高。农民运用法律成本高。我身边发生过这样一个事例,家里的一个小叔和邻居们在宅基地道路通行问题上发生了纠纷,对方依着人多,强行拆除了他的一面院墙。事情发生后他十分气愤,向村里在外面当法官的一个老乡打听如何与邻居打官司。那位老乡详细地给他讲了诉讼的途径、方法及法院对该纠纷可能的裁判结果后,他却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最后说要再考虑考虑。过后在村组织人的调解下,对方给了他一些经济补偿,他也让出了几尺宅基地让邻居通行,纠纷就基本上解决了。他的结论是:虽然在这个事情上,他无论在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吃了亏,但是若为这件事打官司“,今年一年可能就耽搁了,还和村里人不和睦,划不来,不值得。”可见,具体使用什么样的规则,其直接的动力是规则所能代表和实现的利益。农民的不用法和不愿意用法使得法律离农民的生活越来越远,还有就是较高的法律运用成本,法律应用的较大风险(如败诉,或者长时间诉讼所带来的讼累)等是基本原因使得农村的普法困难。3、对地方政府缺失监管机制。对地方政府缺失监管机制。监管机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在使用时限制不够,对法治造成伤害。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律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落后、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常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农村群众不懂法,少数干部在私自使用权力时告诉老百姓他们所做之事是对的是合法的,老百姓也只有相信,这样农村群众的监督就这样不存在了。另外,上级机关没有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使得极少数基层干部为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存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以权压法的现象,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无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恶人恶事不闻不问,使广大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认识,认为学法无用,使得有的农民不相信政府,不相信法律,使法律在农村很难得以真正实施。4、农村的法制教育不到位。农村的法制教育不到位。经过十几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农民的整体法律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

  与法冶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一些地方普法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重形式、轻内容”只追求表面上的轰轰烈烈、热热闹闹,不注重实效,把功夫放在应付上级检查评比上。由于普法工作不力,使广大农民无法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教育。对于现在的农村来说,普法教育则是很少很少,农村群众所接受的普法教育方式单一,主要是通过某村的某人犯法被判了几年的刑这中方式来知道不可以违法,可是这样只会使老百姓更加的畏法而不会用法。我来自农村,在我的记忆中好像就没有见到过基层法律工作者到我们村去普法,看到最多的就是在农村村民的房子墙上写几句有关犯法带来的后果的话语。因此农村的法制教育是不到位的,是不够的,方式也很单一,没有使法律融入到农民群众的生活当中。

  三、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

  近年来,通过普法活动和对依法治国的宣传,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农民人多、路远地偏、居住分散、环境闭塞,造成农民法律普及难度大、普及效率低。所以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必须针对农民人多、地广、居住分散等特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为农村群众创造学法的条件和和环境。首先,在农村中小学定期开设法制课,使农村孩子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具备法律常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使法制宣传到每个山村、每个农民。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通过广播、电视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同时还可以组织放电影、文艺宣传队下乡深入农民中演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农民在闲余之时,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不知不觉接受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进而使用法律。再次,法制宣传与具体农村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在承包土地、分配宅基地时学习《土地管理法》;兴修水利时学习水资源法和水利法;植树种树、禁伐护林时学习《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在征税收税工作中学习税法;在订单农业工作中和处理乡村纠纷时组织学习《合同法》、《民法通则》;村干部换届选举时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把宣传法律知识渗透到农村各项工作中,这样干部和农民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有利于开展工作,同时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制观念。

  文化对人的改造作用是巨大的,人们的世界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都因人

  的文化素质、文化层次不同而不同。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普遍较低,是同农村文化建设没有跟上“依法治国”的步伐联系在一起的。文化水平不够学习法律知识是学不懂的,所以必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首先,要狠抓教育。扎扎实实开展扫盲工作,使广大农民从文盲和半文盲中解脱出来。抓好农村普通教育,让农村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上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后备农民的文化素质,杜绝产生新文盲。切实抓好农村成人教育,如:农民夜校、农村广播电视大学、农业科技推广学校等,使农民由传统型农民转变为现代型农民。举办不同的班次给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重点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教育农民如何科学种田和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使农民摒弃迷信和愚昧的心理,摆脱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的困扰和贫穷落后的现状。从而使农民不信鬼神,又有时间、有精力、有实力去学习、去了解,去追求更多更美好的东西。也使农民有时间、有能力去学习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再次,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组织农民自娱自乐、自编自演、自弹自唱。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农民身边发生的事溶于演唱之中,使农民在娱乐中学到了法律知识,了解了党的方针政策。开办农村图书馆、活动室,使农民在休闲时可以自己通过读书看报和相互交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法制观念。通过抓教育、学科学、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等方式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逐步洗涤两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烙在农民身上的依附和盲从心理,从而树立起普遍的公民权利平等、法律至上的意识,使农民从观念上接受法律。

  (三)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

  农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关键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如何宣传,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如何引导广大的农民群众去学法去懂法继而去使用法律。因此要大力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素质。农村基层的行政执法范围非常宽广,公安、工商、税务、土地、水利、民政、计生等等,这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农村全部都要涉及。而且执法频率极高,几乎每天都在。可以说这些行政执法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紧密联系。农民结婚要找民政部门,外出打工办理身份证明要找公安部门,建房批宅基地要找土地管理

  部门等等。假如基层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就会出现执法违法的现象,农民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就会使农民不信法,所以要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必须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教育。要严格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准入制度,努力建设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素质强,能吃苦耐劳,肯服务基层的法律工作者。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那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执法违法的现象;才能使农民相信法律;才能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另外要健全农村司法机构,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由于我国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极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迟缓。造成农民告状难、打官司难、维权难,严重影响我国农村基层法制的发展。所以,要健全农村司法机构,乡镇设立的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经常巡回于各村组,方便农民诉讼和调解,切实解决农民告状难、打官司难、维权难的问题。还要大力发展农村基层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务,努力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让农民学会用法律去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树立法律权威,从而切实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四)加强政府的执法监督。加强政府的执法监督。

  科学、民主的法律制定出台后,如果不能被正确适用,就是一纸空文,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而不公正的审判是毁坏法律。”因此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徇私枉法、违法执法、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农民树立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如果法律工作者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了监督,那么就会有徇私枉法、违法执法的情况出现,再加上农村群众不懂法律,就会有无法无天的现象出现,从而削弱了法律的威性,使农民不信法律,所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不能忽视。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上级机关要定期的到农村进行巡查走访,通过农民群众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让农民群众参与到执法监督的活动当中来,使他们更多的了解法律,也有助于农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

  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农村的执法权力监督力度,注重权力间的制约,增强执法司法的透明度。这样才有利于民众对法律公平、公正的感悟。使农民信法用法,最终有利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确立。

  (五)加快农村市场经济建设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对于农村的市场经济建设还很不完善,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不强,如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等还没有完全确立。因此,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是积聚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内在动力。因为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市场经济在农村社会化中深化的客观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农民被置身于市场之中,其流动性将增大,所面临的经济关系也将越来越复杂,业缘关系在农民人际关系中的地位也将上升,这一切将使农民在市场中切身感受到法律规则的重要性,增强对法律的需求,主动的去学法用法,从而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快的实现法治国家。

  结语:结语:如今我们已经步入了“依法治国”的时代,切不可忽视农民的法律

  意识。毛泽东曾说,中国革命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问题。邓小平也说,中国改革的首要问题依然是农民问题。事实上农民问题从来就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中国的任何革命和改革没有农民这个主体的参与和支持都不可能成功,“依法治国”也不例外,历史的经验和现实情况表明: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对法律的实现程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我国有十二亿人口,九亿在农村,也就是说80%的人口在农村。如果这80%的人的法律意识水平不高,甚至是法盲,那么加强法制、推进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必然成为空谈,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所以,要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就必须推进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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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观念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依法治理求长远社会效益的治本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教育工作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分量大人减少了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抓经济作是硬指标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來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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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地区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从“一五”普法到今年开始的“五五”普法,xx县经过十几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民主自治、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很大提高。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目前,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主要情况如下:一、农村普法的现状与难题1.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观念,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依法治理求长远社会效益的治本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教育工作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分量大大减少了,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个别乡镇、村的领导把普法和“减负”对立起来,认为组织农民学法就要求农民购买普法教材、参加考试,是增加农民负担,忽视了普法对依法治村、依法“减负”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2.普法教育原有“三无”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所谓“三无”是指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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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即使有的设有普法办也是虚设,其教育手段要根据实际条件来确定,宣传经费要临时筹集。从我县农村整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小,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突出。大多数乡镇、村还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教育手段和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3.普法教育还存在“四难”的问题。一是人员难集中。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xx常年有20万农民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普法对象比较难以集中。二是时间难安排。农民的时间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是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因而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因此,如何把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使之深入浅出进行宣传,显得十分必要。四是效果难体现。由于农村普法存在认识上不足,人员、时间难以集中安排,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加上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条文难以理解掌握等诸多原因,因此尽管各级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农村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4.普法工作基本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乡镇、村普法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乡镇的普法工作目前主要由乡镇司法所或综治办承担着。乡镇司法所只有一至二个司法助理员,而且司法所的人员一年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仅靠一两名司法助理员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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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间内开展普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普法经费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考核监督力度不够,也造成了农村开展普法工作的季节性、主动性不强。二、农村普法难的原因和症结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农村普法工作存在以上“难”的现象,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1、“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长期以来人治思想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知之甚少。许多农村干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阻碍了普法工作深入发展。2、学法用法脱节、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而是觉得学法没用,不是对学法没兴趣,而是对法律没信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有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些农民说:“法律虽好,但执行起来,就往往走样。法律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叫我们农民咋相信?学了法有什么用?”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损害它和国家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就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农村普法已取得成果也难以巩固。3、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方法,影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村的普法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没有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普法。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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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地方只满足与放广播,搞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另外,由于一些普法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普起法来难以作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等等,这些原因都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4.农村人口素质和环境条件较差,制约了农村普法效果的提高,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农民文化素质低,农村组织松散等,给农村普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文化水平较以前虽然有一定的提高,但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大比例,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成效的提高。三、在“五五”普法过程中解决农村普法难点的对策建议一是组织法律培训,主导普法。坚持面授为主,是开展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农村普法,也必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每年要集中进行一次3至5天的法律培训;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农户(居民)户主的培训,每季度要组织一次。通过法律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培训,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二是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普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这个前提下,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开展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党建、奔小康”、“创平安社区、平安村组”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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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普法的目的。三是抓住学校教育,辐射普法。开展农村普法,由于农民居住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低,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各级各类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数多,人员集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专业教师。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要把普法内容组织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四是开展多种活动,烘托普法。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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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农村的普法教育法律论文

  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

  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

  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

  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

  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

  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刘建发.“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法治教育[J].世纪桥,2007,(1).

  [2]陈万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至关重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马建新.论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07,(1).

  [4]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梁文平.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状况及对策建议[J].今日中国论坛,2007,(1).

  [6]恩施州依法治州办公室.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篇八: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摘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

  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

  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思想上认识不足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二)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三)时间上集中困难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

  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

  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

  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

  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篇九: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精选范文

  根据道德建设要求,在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利用农闲时段,组织村民参与集中学法,观看普法电影、电视法治节目。

  (三)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每个行政村选出2名

  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

  (四)加强对本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全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五)要加强本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具体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动员和吸引全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使“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及时宣传报道“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进展情况,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影响力。

  

  

篇十: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一、当前农村普法的难点1、农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是被动的。大多数村民反映,只有遇到问题时,才急着要了解法律知识,遇到困难有人依法出点子,发生纠纠纷有人帮助解决。从调查情况看,最容易接受的形式就是看看电视,听别人讲法,大多数农民感到学与不学对我来说影响不是太大,给普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2、普法对象难集中,普法时间难安排,给农村普法带来了很大不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经济意识的增强,有劳动能力的中青年男女大都外出务工,普法对象很难集中;留守在家的农民也都忙着自己的责任田,不愿将时间耽误在学法上。

  3、普法形式单调,普法内容难理解,影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开展。农村的普法教育依然沿用传统的办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但形式还是过于单一,内容不够形象生动,宣传时农民忙的时候就不去了,闲的时候也是极少数人,有的宁可打打牌、聊聊天,也不去听你苦口破心的法律知识。

  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通较低,难以理解抽象的法律、法规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5、农民法制观念淡薄,遇事找“官”、找政府,不愿甚至拒绝运用法制手段来解决;“携刀讨债”,擅自查扣债务人物品等事情时有发生。“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思想,使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现象大量存在。许多农村干部,只给农民讲义务,不讲权利,把权利与义务人为对立起来。农村出现了“农民怕官不怕法”的怪现象。从而动摇了人们学法的信心,削弱了普法工作的公信力。不仅不利于巩固已有成果,而且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二、普法难的症结农村普法的组织者和学法者都觉得难,其实质就在于落实责任,针对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其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1、观念上重视不够。农村普法这一块,点多、面广、线长,工作难度达,且效果不容易显现,因此,只求在面上应付过去就行了。从司法所来讲,重点对象这一块具体操作起来也容易的多,教材好发送、培训好组织,但村级就难多了。从村级看,上面不重视,村里当然就

  不会主动搞。部分村干部认为,目前村里的工作非常繁琐,设计的问题也非常复杂,村委会的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可能完全规范,村民学法多了,稍有不慎就面对责难,易造成工作被动,因而对普法工作被动应付。

  2、工作上责任不明。在乡镇上,组织机构、规划、方案等都非常齐全规范,但村上无人落实,普法工作基本处于“无专人、无计划、无考核”的状态,上面布置检查考核时,就临时抽人“应景”,上面“雷声达”,下面“雨点小”。可以说,无人管事,责任不明是农村普法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

  3、措施上力度不大。首先,缺乏对农村普法工作的系统分析研究,不能针对农村特点开展工作。其次,经费不能保证,乡镇的普法经费,基本上不能按标准拨付到位,而且有限地经费大部分都用在重点对象的培训学习上。

  三、今后的对策与建议1、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强化未成年人法律素质的培养,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普遍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动员在校学生向家长普法,推动农村普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2、利用农闲季节及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期间,灵活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为原则、从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从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入手,有的放矢地选择与农民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如《民法通则》、《土地法》、《农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水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要反复宣传,使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要适应农民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如采取法律咨询、举案说法、送法下乡、法制文艺演出,播放电影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群众性语言,从而使农民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

  4、要搞好普法硬件建设。要使普法工作产生良好的效果,不仅要有一支热心法制宣传、熟悉普法业务、作风扎实、乐于奉献的普法队伍,而且必须要有普法所必需的现代化设备,如普法宣传车、照相机、

  电脑等。每个村至少要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学法场所,一支法制宣讲员队伍。要把普法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推动农村法制建设,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普法过

  程中不仅要强调农民学好法、而且要引导农民在生产劳动、日常生活

  和人际交往中用好法,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

  己;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严格依法办事,营造

  一个良好的学法环境。

  6、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破除有法不依、学法无用的思想观念,增强农民学法、用法的信心。

  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当务之急,是进一步解放思想,

  提高认识,转变传统观念,使找律师、打官司不再是一件“难为情”

  的事。要通过宣传教育,在人们心中确立“法高于权”“法高于官”

  的信念;要通过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要通过法律援助等活动使弱势

  群体打的起官司。

  

  

篇十一: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篇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本队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职工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职工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整治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经济违法现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职工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

  三、基本途径

  (一)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有计划、有组织

  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调整充实法制宣传讲师团的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篇二】

  1、大力宣传和教育全体村民学习好宪法,努力提高村民对宪法的认识,从而人人树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振兴中华的总章程

  一是要试试各种有效的办法和方式组织好村民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精神植根于民心,使之全村形成崇尚宪法,遵守维护宪法良好氛围。二是要针对全村的发展形势,着力于普法宣传教育村民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宪法规定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要广泛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教育村民切实提高守法依法的自觉性,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奠定法制基础法制环境。

  2、加强国家重点内容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

  全年重视和加强村民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启发和提升村民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村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要着力于综治平安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让村民对综治三率的提升,二要着力于九法一例的宣传教育,让村民清醒法律的尊严,帮助村民注重日常生产、生活与工作学习等方面保持重视和自觉守法,凡事不触及违法。三要着力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于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3、深入开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全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工作是:①抓好加强村级组织班子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把村级班子队伍成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先学对象和骨干力量。②抓好加强村级普法工作网络的辅导学习教育,增强其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促进其带头学、用、守、护法。③要着眼于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注重于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的心理着力于情、法、理、以及以法释案辅以的方式深化普法教育,努力构筑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体系。④要

  加强村内经济实体和个体经济经营户相关,文明经营、文明经商法律法规的传递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⑤要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直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社会管理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法律常识。

  4、继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今年的普法工作要围绕着以下方面着力抓好:①要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文娱活动功能,积极应用和支持各种文娱性策划法制题材节目的传播活动,着力提升法制教育的感染力;②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媒体阵地作用,依托村民法校为平台,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法制教育基地;③要拓展各自然村或文明片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配套设施作用积极开展乡风创五小及各类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④要着重于各个节庆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主力于以村民文明规则,村规民约,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5、着力于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洽

  全年要坚持以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定埠文明村相融洽,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努力吧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育贯穿于法制与法治实践中,引导村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在全村社会中形成公民知荣辱,守法规,树和谐形成文明风尚。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1、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我村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五五普法及验收工作。...

  【篇一】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201x年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十x届x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

  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助于社区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升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带来关于社区20xx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社区20xx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一)20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开...

  【篇一】201x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比年。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各级检查验...

  【篇一】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全国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

  20xx年普法工作计划样本篇一20xx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七五”普法工...

  【篇一】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制(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局实际,注重将普法目标从启蒙式教育向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转变,加强对理论、方法、机制...

  【篇一】为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坚持普法...

  【篇一】201x年是开展“六五”普法深入之年,我单位按照县普法办的安排,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计划状况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

  篇一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村两委把“xx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干部重点抓,同时把综治中心作为参与和指导我村普法工作的重点...

  为了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教育局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引导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

  各级妇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妇联工作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把推广典型和推进工作相结合。...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普法工作计划,欢迎阅读。普法工作计划篇一一、工作目标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

  一、做好“xx”普法总结验收和“xx”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1、按照我村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做好“xx”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结合实际,做好“xx”普法及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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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浅论农村普法宣传的途径

  摘要:经过三十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国公民的法律素养显著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随着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了新的重点问题。如今,正处在建设法治乡村的关键时期,又值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需要对农村普法宣传问题不断思考,做出回答。

  关键词:法治乡村、普法宣传

  一、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

  普法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为了完成这一艰巨的使命,我国先后开展了七个阶段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开展,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明显加强、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初步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但是,由于城乡之间经济、教育、文化水平客观上存在差距,城乡居民主观上对法律的认识和接受能力的不相同,已经普法宣传的政策在城乡落实程度的差异,当前在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教育水平和总体水平仍有不足,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仍需加强。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以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农村中对普法宣传的程度仍有待提高。首先,从普法宣传主体上来看。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仍未健全,主要表现在有关机关、部门和法律工作者未进行细致合理化的工作分工,从而致使农村中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不到位,以致出现各阶层责任相互推诿的状况。其次,普法宣传方式也有一定疏漏。以创新形式进行的宣传少,现今阶段,乡村普法宣传大都采用传统的宣传形式,报纸期刊、板报宣传、广播诵读、标语条幅等,形式古旧,没有有效利用现代化科技与先进设备。宣传形式过于行政化,行政化的普法宣传作风,使普法更多停留在理论上,不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乡村人民对普法宣传的理解认识。最后,对普法宣传教育的观念和认识有待更新。在乡村的普法宣传未能贴近民生,农村人口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未解决与农民息息相关的问题,以致其对普法宣传出现了不积极的心理状态,这也是使普法宣传成效提升的重要部分。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合理化建议

  依据我国普法宣传的实践,结合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要求,针对目前乡村普法宣传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主体、形式和内容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谁宣传、如何宣传、宣传什么”的思路提出建议。

  第一,建立责任清单,积极承担主体的普法职责。首先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合理分配普法职责,各级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发挥自己的职责,对具体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执法机关要在普法教育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积极承担责任;其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也要积极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最终促进各普法主体间清晰明确的分工合作关系的逐步形成。此外,还要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坚决反对敷衍了事和形式主

  义的作风,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最终建立一个有分工、有责任、有考核的普法责任体系。

  第二,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的理念,针对受众心理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避免过度运用如办板报、喊口号、贴标语等形式主义做法,或集中开会讲座、分配学习任务等行政化作风。首先,要善于利用多媒体、互联网、智能设备的便捷性,利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来进行普法宣传,利用起电视和网络上的热点案例和浦发栏目。此外,还要积极寻求方式上创新,我们可以有讲座、口号、板报等,也可以有法治公园、法治竞赛、法治栏目剧等,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才更能吸引其主动接受学习法律知识。最后,还要积极促进普法者心理的转变,普法者不一定是宣讲者、组织者、主持人,也可以是听众、观众、参与者或服务者,切实落实“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寻求让老百姓也能成为普法主体的方式,以参与促学习。

  第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政策要求我们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我们要积极探索农民利益相关、最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促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为了做到这一点,要求普法工作者将实践与计划相结合,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取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就目前法制建设的环境而言,有利于宣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规民约、乡村管理、继承法和土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总而言之,普法宣传问题任重而道远,乡村的普法宣传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开新新局面的突破口,是这一阶段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真的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目标,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实现,加速法治乡村的建设的进程,最终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畅.农村普法宣传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区域治理,2019(49):101-103.

  [2]阚春丽.农村普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法制博览,2019(09):140.

  作者简介:李一轮,生于1998年3月,满族,河北承德人,河北农业大学,法学方向。

  董翔宇,生于2000年5月,满族,河北秦皇岛人,河北农业大学,法学方向。

  李美宣,生于2001年7月,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农业大学,法学方向。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20140

  

  

篇十三: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2022年农村普法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能力,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法律服务三农,共建法治乡村”农村普法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基层普法和农村法治建设新领域、新途径,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三农,共建法治乡村”农村普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的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活动内容

  “法律服务三农,共建法治乡村”农村普法专项活动,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民。

  (一)围绕服务“三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村级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等普法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与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适时更新普法板报、宣传标语、充实法律图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在农村集市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品、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逐步增强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大力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围绕基层农村管理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村“三委”干部是基层的管理者,是学法用法的带头人,也是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各司法所要不定期深入农村举办针对农民的法律讲座,要利用村“三委”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围绕村民自治、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篇十四: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当前农村普法现状及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我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四项原则、完成七大任务,要求各级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样才能把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区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呢?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开展了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但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相差更远。封建迷信思想、宗族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在部分农村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邻之间争夺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补偿纠纷还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不断发生,充分说明了我们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努力才能做好的地方.为此,我们对当前农村普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期解决我们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当前农村普法的现状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农村普法教育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少组织管理松散,普法对象集中难.由于农村组织化程度低,村落分散,导致普法教育工作面加大,人员难以集中,同时由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多数农民都忙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根本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去

  1

  学习他们自己认为用处不大或没有用处的法律法规,再加上外出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普法对象更是难以集中。

  2、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收到理想效果难。据调查统计:在农村,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群占了农业总人口的51.5%;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群占了农业总人口的41。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群只占农业总人口的7%。因而,多数农民群众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款难以理解,听不懂,学不会、记不住,难以收到理想的普法效果。

  3、方法不多形式单调,提高学法兴趣难。我们在农村的普法活动,大多数时候都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往往造成农民只知道法律名称而不知道法律内容。至于发放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都比较详细,但多数群众难以看懂,而且枯燥烦味,根本提不起农民群众的学法兴趣。

  4、经费待遇难以保障,普法工作开展难。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少村组没有集体收入,再加上上级很少有普法经费投入农村,导致农村普法经费匮乏、人员待遇没有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没人干、所需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等严重缺乏的局面,使农村普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今后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要做好新时期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只有紧扣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助推、护航新农村建设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人员待遇,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开展难。据调查,自“一五"普法开始以来,各级人民政府都已逐步将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这极大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但时间已经过去了20年,普法的成本有了很大提高,还有不少地方的普法经费预算仍然停留在“一五”普法时的人均0.1-0。3元的标准,同时在人口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并不根据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普法经费,这使得本就缺乏资金支持的农村普法活动更如雪上加霜。农村普法骨干的待遇没有保障,普法必须的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等严重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人均普法经费标准,落实普法经费预算,使得农村普法必须的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普法人员待遇等得到保障。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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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着力培育农村普法骨干,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村、组四级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农村普法人员的选拔使用,努力提高农村普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把他们培养成热心法制宣传、熟悉业务、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普法骨干,从而使农村普法工作做到有人干.

  2、创新普法方式,增强趣味实效,解决提高农村群众学法兴趣难.我们要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注意增强宣传活动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学法兴趣。我们可以利用村务公开栏开办普法宣传园地,将其中一定的版面常年用来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村民们都比较关注村务公开信息的特点,使广大村民在浏览村务公开信息的同时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普法作用。同时,还可以送法进村、送法上门,针对部分农民群众渴望学到实用法律知识,特别是发生纠纷、遇到需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多数农民群众都非常需要法律的帮助,我们要及时利用农民群众的这一实际需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送法下乡,送通俗易懂、农村实用的普法资料到农民手中.组织法律工作者建立法律宣传咨询点,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从而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可以以案讲法,把一些案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组织农村干部、村民学习,通过一个案例,使广大农民群众弄懂弄通部分法律内容。总之,我们要利用一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提高农村群众学法的兴趣和学法的积极性。

  3、改进普法内容,力求通俗易懂,解决农村普法收到理想效果难.我们要改进农村普法的内容,变单调枯燥、抽象泛味的法律条文说教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文艺、小品演出等形式,加大对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与解决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通过编演通俗易懂、广大农民群众都能接受领会的法制文艺节目、小品、电影、电视剧等及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切实解决我们在农村普法中收到理想效果难的问题。

  4、适应农村特点,拓宽宣传渠道,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对象集中难。在农村,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因而,我们的普法工作要避开农忙时节,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要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农民群众赶集集中的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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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做好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做好广泛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农村普法骨干、普法宣讲员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组织他们学好法律,并通过这些老党员、老干部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农村学校学生集中,有固定学习场所和教师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把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培养成“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向家长普法,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覆盖一个村的普法教育活动,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有效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对象集中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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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法律进农村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促进全县和谐农村建设,根据曹集镇《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在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农村建设,规范农村管理,保障农村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农村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农村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为构建开放、平安、和谐曹集,促进曹集经济稳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农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为农村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主要内容

  1、建立"五个一”.认真总结"法律进农村"的经验,积极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村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

  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2、成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深入农村,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

  3、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农村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农民、农民工、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4、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5、开展"民主法治农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以农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农村综合治理、农村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农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建设。四、工作对象

  "法律进农村"要以农村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青少年、农民、农民工、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学习内容1、学习宪法知识。把深入宣传《宪法》、《选举法》作为农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2、学习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禁毒法》和反邪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等.3、学习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4、学习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5、学习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6、学习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等。7、学习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主要宣传学习《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六、主要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组织农村居民和农村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宪法和与农村居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农民、农民工、经商人员、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

  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对青少年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组织”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开设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题法制讲座,保证青少年在农村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对外出(来)务工、经商人员通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放映法制录像,以及”一封家书”、”一封信”等活动,强化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对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充分利用居民学校、农村活动站和老年学校,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农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定期对居民开放;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制定一套农村居民学法用法制度,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农村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农村法制学校开辟农村法制课堂,每年保证2次法制课.

  3、全面构建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开设农村法律服务窗口,成立一支由多方面法律人才组成的农村法律服务队伍,努力实现五种服务,即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志愿者服务.建立固定的联系点和服务点,公示法律服务热线,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4、进一步健全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强化调解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农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深入了解农村内部矛盾的现状和特点,积极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做到小纠纷不出农村,大纠纷不出街道,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减少激化、减少信访和诉讼,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稳定农村的第一道防线。

  5、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公安警务进农村活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以确保农村安全为目标,以公安派出所为主,以农村治保、人民调解、社会帮教为基础,实行看楼护院与联防巡逻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组织相结合、以及居民的自我防范的群体群治体制。

  6、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除重点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外,还要对他们进行造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定期走访,掌握动态。关系他们的生活和出路,教育农村居民不能歧视他们,为他们创造自食其力、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的条件,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7、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农村"、"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活动,把普法教育、道德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主义道德素质,使农村成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

  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法律进农村”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

  2、明确目标,建立机制。各部门要将”法律进农村"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制定”法律进农村"近期目标、长远规划、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体系,使"法律进农村”工作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到位的良好局面.

  3、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注重学习宣传与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重点普法对象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注重健全农村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法治化、规范化。

  4、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努力营造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5、加强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工作。各部门对”法律进农村"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做好原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同时,培养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将活动进程和经验反馈到曹集镇普法办公室.

  

  

篇十六: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道德建设要求,在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利用农闲时段,组织村民参与集中学法,观看普法电影、电视法治节目。

  (三)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每个行政村选出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

  (四)加强对本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全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五)要加强本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具体要求

  (一)各村、各单位要动员和吸引全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使“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及时宣传报道“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进展情况,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影响力。

  

  

篇十七: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_乡村普法意

  义

  一、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普法认识搞好农村普法工作,首先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第一,深入农村普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需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在农村实行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极大成功,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等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还很低,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与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不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差更远。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一个基本要求是全体公民应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守法成为整个社会的时尚,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开展普法教育,就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把法律交给全体公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仍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从根本上说,没有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在提高干

  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农村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偏远山区,在一定意义上走了过场。这就要求我们在“四五”普法中,一定要把农村普法拿在手中,克服困难,做好工作。

  第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在社会大变革中,由于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由于新旧体制转换出现的摩擦,必然会产生矛盾和纠纷。就农村来说,近几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是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农村还存在许多问题: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侵占集体资财等等,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农民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有的无故拖欠甚至拒交数量不大的税费。有的邻里之间经常发生争田、争水、争山林、争宅基地等矛盾。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要靠教育,靠法治。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都依法办事,依法理顺农村各种关系,使干部在依法管理中为农民热情服务,使农民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农村社会进一步安定和稳定。

  第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加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特征。《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生活自由散漫,文化生活贫乏,思想观念僵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特别是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思想、宗族房头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建设,重在宣传,重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有助于其它教育内容和效果的增强。我们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一方面在学法的基础上,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完善村规民约,把村级财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村;

  另一方面依法打击取缔破坏、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的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条件。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优化普法方法

  农村普法应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农民尤其是山区农民居住分散,文化素质低,生产季节性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基于这种情况,现阶段开展农村普法应当坚持以下四种方法:

  (一)组织法律培训,主导普法。坚持面授为主,是开展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农村普法,也必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每年要集中进行一次3至5天的法律培训;

  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农户(居民)户主的培训,第季度要组织一次。通过法律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培训,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普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这个前提下,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开展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党建、奔小康”、“治安模范小区创建”、“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普法的目的。

  (三)抓住学校教育,辐射普法。开展农村普法,由于农民居住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低,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

  各级各类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数多,人员集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专业教师。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要把普法内容组织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

  (四)开展多种活动,烘托普法。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三、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效果农村普法必须办实事、重实效。农村最大的实效,就是要维

  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必须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的具体效果。目前,农村普法效果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一是增强权利义务观念。通过普法教育,全面宣传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使干部群众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明确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二是培养依法办事的习惯。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懂法、守法,遇事想问题要想到法,解决问题要依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三是规范依法治村行为。普法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村活动,是普法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来看,由于农村普法工作不深入,有些地方的依法治村工作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作用,使依法治村变成了一句口号。因此要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治村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学“大法”立“小规”,在全面学法的基础上,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依法治村的规定和制度,把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在内的村级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村,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十八: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坚持贴近边远乡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法制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二、工作任务1、调查摸底,因村施教。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特别要注重到边远村组实地调查,掌握民情、民愿、民意,结合前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情况和村情人员结构状况,主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村组(社区)。历年来的老信访村、大姓居众的宗姓村和社会治安乱点村以及有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组;二是重点人群。着重掌握近三年的“两劳”释放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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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外地社会闲散人员;三是重点年龄层次。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兼顾青少年,尤其是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通过具体研究分析,制订出结合各村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法制教育方案,务求实效,确保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2、突出重点,因人施教。要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抓好分类、分层教育。分类教育就是要抓好基层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特别要重点突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律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从根本上打牢农村法制建设主体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分层教育就是要抓住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和青少年三个层次的教育重点。一是村组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将“两委”班子、村治保、调解人员、村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干部培养成“法制教育辅导员”、“普法宣传员”,增强农村干部依法治村意识;二是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农民群众既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调动其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三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家庭为主,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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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选准内容,因法施教。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内容上有选择、有取舍,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要把那些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主要突出八个方面:

  一是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和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农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二是农村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农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三是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两次刑法修正案和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法》等相关内容,重点宣讲《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彰显人性的六大变化,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四是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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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等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五是基本国策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重点宣讲农民群众在这些基本国策的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法律会受到何种处罚。

  六是社会类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后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七是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农业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

  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镇安”创建有关内容: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省、市、县下发的创建“安全陕西”、“安全商洛”、“安全镇安”实施意见等有关内容。

  三、时间安排本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XX年12月10日开始至XX年3月20日结束,历时100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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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XX年12月10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律宣讲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出结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动员所有懂事人口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年元月1日至2月底)。各乡镇要按照各村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机,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重点对象,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做扎实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乡镇认真搞好自查,县级部门将深入重点乡村对重点对象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测评和实地检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加强“五五”普法在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这一薄弱环节上提供经验。

  四、活动要求1、冷静分析,提高认识。一要认识到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四五”普法的薄弱环节。我县大部分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农户居住分散、信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虽然在农村的普法教育已持续进行了20年,但由于农村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给普法教育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普法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针对边远乡村的普法更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二要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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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给普法教育带来的障碍。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在边远乡村的大规模实施,税费改革后农民群众的负担日益减轻,现在很多村组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只有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春节前后,大量农民工将陆续返乡,加之冬季农闲,正是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大好时机;三要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方面,现在在家的部分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打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劳务用工合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这些既是农民群众最需求的,更是各级在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应该加强的。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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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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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zd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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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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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九:在农村如何开展普法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摘要】我国经过长达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成效。但是随着普法的深入,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如何把我国的农民培养成“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需要我们不断思考,作出回答。【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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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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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思想上认识不足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二)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三)时间上集中困难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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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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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思考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