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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3篇

时间:2022-11-29 11:00:11 来源:佳谦文档网

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3篇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  1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3篇

篇一: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

  1二主要任务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理念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在履行工作职责行使权力及作风方面的新情况新动向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使领导紧密联系群众廉洁从政真正为人民掌三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破解任务对一把手实行监督管理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件新鲜事物如何干这项工作让监督工作取得真正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

  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合,以减少某些人利用管钱、管物、管产销的权力而牟取暴利。(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落实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监督,制度是保证。当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依,而是有章不依。有章不依,既有制度的自身问题,更有力度问题。对此,要突出抓好两方面的:1、加大制度的梳理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对现有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分类分层适当调查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部分相互重复和矛盾的内容,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具体来讲,有以下几项制度:①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要着重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名的渠道、方式和程序,提名过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都要承担责任,切实克服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私下打招呼、无明确记录等不良现象。②建立

  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③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任用的不通过,防止和克服一些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追究制。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是要针对新形势下干部队伍特别是“一把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前瞻性,及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监督措施。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建立淘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要抓紧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运用对领导干部的年度、届中、届未考核的成果,加大组织调整的力度。比如,对那些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票较多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闹不团结、经组织谈话教育仍无改进的领导干部;对那些能力较弱,不能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都应及时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监督预警机制。要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执行有关制度情况、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制度,经常分析研究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和信息信访等渠道所反映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落实巡视制度,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把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2、严格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已有的制度。实践证明,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领导干部届中考察制度、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都是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落实中要紧密结合实际,既体现出其科学性、又保证不走样。(四)把好用人关口,强化惩诫机制。选好、用好“一把手”,实际上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有的“一把手”之所以犯错误,重要原因是素质不高,本来不具备担当“一把手”的品德、水平和能力。有的人在当“一把手”之前就有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由我们用人失察,让这样的人钻进了“一把手”队伍。因此,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非常重要,它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1、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要有新的突破。一是严格标准,把好入口。①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而且要把德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违法乱纪,尽管其原因是多方面,但在考察上对“德才兼备”原则把握不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政治素质不高,即使能力很强,也是决不能放在“一把手”的岗位上。②选拔“一把手”要坚持广大干部群众公

  认的原则,要把那些不图虚名、踏实、群众拥护、成绩显著、富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真正做到把好入口关,选准选好“一把手”。③要扩大干部选拔考察中的民主,选拔“一把手”不仅要到干部所在的单位考察,还要到他过去过的单位去了解情况;不仅要考察干部圈的情况,还要认真了解其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不仅要通过干部管理部门了解干部,而且要向执纪执法和信访部门了解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进行“一把手”任用方式的改革,加大公开选拔“一把手”的力度。目前,全国各地都采用了“双推双考”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但多数只限于选拔副手,公开选拔“一把手”的不多。有的同志对公开选拔“一把手”心存这样那样的疑虑,怕选出来的人选难以担当“一把手”的重任。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今后,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一把手”应该占一定比例。三是加大“一把手”的交流力度。这是保证“一把手”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措施。对不同级别岗位的“一把手”应确定不同的交流时限。原则上越重要,掌握的权力越大的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越要加快交流的速度。一般地说,一个“一把手”在一地一岗不宜超过5年,组织人事、纪检、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系统等重要部门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异地交流和异岗调整。2、强化惩诫机制,加大对“一把手”案件查处力度。从近几年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来看,“一把手”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一把手”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是非常恶劣的,执纪执法部门在查处“一把手”的案件遇到阻力、困难和压力也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强化惩诫机制:一是各级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决铲除可能造成“一把手”犯错误的条件和土壤,当前尤其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收支两条线”规定,整体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有形建设市场,逐步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二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审计等部门要把经济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要把审计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内审计为主。三是各级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对“一把手”案件,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不论案件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对“一把手”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四是各地要坚决克服部分“一把手”违法违纪后处理过轻和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第二篇:谈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调研报告针对当前“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建议,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对干部的健康成长十分有利。”当前,首先要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1、把增强“一把手”的自律意识、民主意识作为教育的中心内容,突出针对性。一要强化正确权力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使权力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要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整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三要强化法制教育。要教育“一把手”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克服有法不依、以权压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把对“一把手”的警示教育转为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尽可能使“一把手”少犯错误,不犯错误。2、加大“一把手”学习管理力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每年进修时间不得少于20天。二是要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健全考核制度。凡脱产到党校学习的“一把手”,除参加规定课目的考试外,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党性党风的自我剖析材料,由党校的组织部门备案,并使其制度化;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作为选拔使用“一把手”的一个重要依据。三是各级“一把手”每年必须写出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学习体会文章。四是每位“一把手”任职前必须经过一次较全面的党风党纪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二)健全防范机制,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核心是对“一把手”权力运作的监督,根本点是解决目前对“一把手”赋权过重、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1、提高“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其权力运作程序。没有一定范围、一定层次的公开度,就无法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此,必须严格实行“五公开”:一是决策要公开。凡是“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发展战略改革方案,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事务要公开。经“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并要公开工作承诺制。三是利害关系原则要公开。“一把手”所在单位的奖励惩罚、福利待遇、学习工作待遇等与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使“一把手”行为接受本单位群众的管理和监督,受到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四是个人情况要公开。在适当范围公开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的同时,逐步做到家庭、子女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公开。五是监督结果要公开。“一把手”每年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举报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2、疏通“一把手”权力运行渠道,保障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疏通权力运行渠道,必须着力调整领导干部的用权结构,加强对权力的管理,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

  一是要适度分解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当前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中合理分权,不能事事、件件工作都要“一把手”担任“总负责”或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权力应限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每个地方、单位特别是应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调配、审批的权力在区分责任、确定规范的前提下授权于班子其他成员。二是要建立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体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权力。调查中不少同志反映,现有的纪检监督机关的领导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党的监督机构所承担的使命,影响和制约了它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特别是在行使对同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职能时更显得软弱无力,难以有所作为。因此,要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垂直领导体制。即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业务工作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指挥,人事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决定,工作经费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安排,考核奖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负责,监督工作主要对上级机关负责。三是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削减政府行政权力,放权力于市场和基层,摈弃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办法。既要取消一部分权力,包括计划经济体制下残留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矛盾的权力、官僚机构造成的阻碍市场经济的权力;又要归还一部分权力,政府应把本来属于企业、基层单位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给企业和基层单位;再要让渡一部分权力,把那些本由市场调节发挥作用的政府权力返还市场,并通过市场来实现优化组第三篇: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文章标题:谈巡视制度监督一把手问题在现行体制下要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建立自上而下的巡视制度是必要的,但不能片面强调这种监督形式,因为这种监督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毋庸讳言,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管体制,还未能有效地解决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表现为近年来一把手违法违纪的案件居高不下,存在着对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能监督”的弊端。对此,中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以解决这个问题。去年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一把手杜世成等问题能暴露,也说明了巡视制度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种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是一种大权管小权的监督,一种临时性的事后监督,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对此,笔者结合完善巡视制度来谈谈如何加强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巡视者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巡视者(巡视组)与被巡视者关系的基本定位,就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且是大权管小权的监督。在这一点上二者不可倒置,否则巡视工作就无从谈起。当然,双方也有相同之处。如出发点是相同的,即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其最终目的都在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最终目的的一致性是巡视双方统一的基石,决定了巡视双方不存在根本性冲突,不应该出现对抗。同时权力授受关系是相同的,如中央巡视组是党中央委派的,负有监督的使命,而省里党政一把手也是党中央任命的,担负着发展当地经济和稳定社会的重任。因此,巡视双方都要对中央负责,处理好履行巡视职能与维护被巡视单位开展工作的关系。巡视者是监督者,但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要明确到一个地方进行巡

  视,不是为了来挑毛病、找岔子,更不是为了整人,而是了解情况、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巡视者一定要维护地方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权威,给其创造宽松的环境,维护工作大局的稳定,使他们能够放手开展工作。否则,可能事与愿违,使当地党政负责人缩手缩脚。被巡视单位的一把手是被监督者,但不要把巡视看作同自己过不去,把自己置于监督的对立面,排斥监督,而要看到开展巡视既是对领导干部的有力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既有利于发现和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又可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因此,要把巡视工作作为一项关系本地区党的建设的大事来对待,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积极投入,做好工作,协助巡视组完成好巡视工作任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多次吃过所谓“钦差大臣”的亏。因此,在巡视工作中无论是巡视者还是被巡视者,同时既要受到监督制约又要受到保护支持。实际上,对一方面的监督制约,就是对另一方面的保护支持。反之亦然。如在保护支持上,巡视者有“四可”的权限,即为了解被巡视方的情况,巡视者可列席有关会议,可与有关人员谈话,可召集有关座谈会,可查阅有关文件和材料。又如监督制约,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巡视者要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视地方或单位的日常工作,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这些规定表明,对一把手的巡视监督必须在制度框架内进行,而决不能另搞一套。处理好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的关系巡视工作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但总的说来巡视属于事后监督的范畴。因此,在监督一把手的巡视过程中,要搞好巡视前、巡视中和巡视后工作的衔接。如巡视中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可以通过对存在偏差的纠正有效地抑制事态的恶化,为巡视后工作的展开奠定良好的基础,这是巡视工作的关键所在。又如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整改问题,同时还要总结经验教训,注意把事后监督转化为事前、事中监督,使以后的各项工作少走弯路,这是巡视工作的目的所在。巡视中的根本任务是要了解和掌握巡视对象的真实情况,特别是深层次的问题。如果被巡视对象确有问题而发现不了,那就谈不上对一把手的监督了。当然,巡视中的工作不仅是发现问题,还包括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无非是两大类,一类是重大问题,包括重要案件的线索、涉及一把手个人的较大问题等。对此,巡视组要严守纪律,及时报上级有关方面,绝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另一类为一般问题,这时巡视组应与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如发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存在明显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又如对有明显违背原则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再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总之,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巡视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干部打招呼,这样,会收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巡视后的工作主要是如何运用其成果,抓整改落实的问题。否则,即使巡视前做的准备再充分,巡视中发现问题再准确,也都将前功尽弃。巡视工作结束后,在监督一把手问题上至少应注意三个环节:一是汇报工作时,将一把手作为重点汇报对象。对了解到的相关问题与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向有关部第四篇: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浅谈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

  所谓“一把手”,是指在一个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一把手”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一把手”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决地遏制腐败、惩治腐败,防止“一把手”腐败尤其重要。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促使他们正确使用权力,为富民强县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已成为我县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一把手”违纪违法基本情况近年来,纪检部门查案执纪实践表明,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件,其中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2件,占总数的52%。“一把手”腐败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二、“一把手”腐败现象多发的主要原因1、教育流于形式,难以触及灵魂。这些年,虽然廉政教育年年开展,但“一把手”常常是强调工作忙,该参加的活动由他人代替,该学习的材料他人代阅,该撰写的心得由他人代笔,静下心来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加之教育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教育形式单一,难以触及受教育者的灵魂,无法产生持久的效果,以致一1些“一把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防腐的思想防线筑得不牢,经受不住权、钱、色的考验,跌入了腐败的泥坑。2、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能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一旦到了“一把手”岗位上,权力大了,环境变了,追随的人多了,敢提不同意见的人少了。久而久之极易患上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一把手综合症”,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成了凌驾于一个地方或部门的组织之上,不受廉政法规制度约束的特殊干部。由于“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形成了“上级监督管不了、舆论监督看领导”的局面,从而使各种监督机制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一把手”个人品质不高或道德滑坡,很容易滋生腐败,甚至带坏一个班子。3、付出大于回报,心理严重失衡。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一把手”的权力相对集中,相应的责任也十分重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许多工作被上面列为“一把手”工程,都要“一把手”亲自抓,使得其工作压力很大,加班加点习以为常,透支健康现象普遍。而在现行的工资人事制度下,一个乡镇科级干部的收入微薄,面对一个能力没有自己强、水平没有自己高、付出没有自己多却腰缠万贯的企业老板,心理往往会严重失衡,进而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补偿。于是,一些人手中握有的公权便异化为私权,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从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二、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具体举措

  “一把手”腐败现象影响大,造成的危害大,而治理的难度也比较大,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中央通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科学判断反腐形势制订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认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应结合《实施纲要》,针对“一把手”产生腐败的具体原因,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和理论与己见的创新,建立起五种机制。1、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要针对“一把手”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和法纪观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使“一把手”明白监督是对干部的最大关爱,接受监督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从而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防范;要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牟取私利。要建立对“一把手”督学考学的制度,督促其定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解决“领导生病,群众吃药”的问题,以保证教育的实效。2、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实行选举民主,将“一把手”的选择权交给党员和群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只图领导满意不顾群众意愿的状况,使“一把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行“一把手”的直选制度,使下级和普通党员、群众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自己认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力强、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为带头人。3、形成分权制衡的制约机制。针对“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对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在各种权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要着力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用人权和审批权。用制度来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代之以“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一把手”独断专行,有效解决“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问题。4、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具体的制度。要着力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应由党委或党组会进行表决,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以个人意志代表集体决定。全面推行基层党代表常任制,发挥好党代表对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对“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查证及结果,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以健全机制为保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通过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评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从多方面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一把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5、建立合理可行的激励机制。一是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办法,实现干部考评管理的科学化。考核“一把手”政绩既看显性政绩,也看隐性政绩;既看各项数字,也看各种成本,以全面准确地评价“一把手”的实绩,确定其升降去留。二是改善“一把手”待遇,实行“中薪保廉”。逐步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等因素,职务与工资想结合的工资制度,使“一把手”的工资收入同他们的岗位责任、实际能力、工作业绩挂钩,与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相当。三是推行政务消费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职务消费制度。对“一把手”因履行职务需要所产生的消费开支进行科学测算,总量核定,货币化到人,超支不补,结余奖励,使职务消费与自身所获取利益相互联系,与绩效考核、审计监督、升迁激励等相互关联,(“一把手”乱支乱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石棉金华)以解决第五篇:关于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通知xx卫生院关于开展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医院各科室:根据市、县纪委文件精神要求,要在卫生系统开展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按照县卫生局党组发(2014)15号文件精神安排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通过实践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现作如下小结: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工作领导小组,由王选军任组长,陈彦文、杜辉为副组长,陈晓燕、方洁、黄瑛为成员,陈晓燕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任务和分工,对各个环节的工作如何进行、从哪入手,进行了部署,确保难题破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1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更新对“一把手”的监督理念,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在履行工作职责、行使权力及作风方面的新情况、新动向,经常提醒,警钟长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使领导紧密联系群众,廉洁从政,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三、从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破解任务对“一把手”实行监督管理,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件新鲜事物,如何干好这项工作,让监督工作取得真正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教育,经常反思,作到警钟长鸣,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信念,热爱集体,善于奉献。2、完善各项制度,把好人、财、物三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财务内审小组的作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财务民主,重大开支、环境建设,坚持讨论,实行民主决策。3、提倡廉政承诺制。单位“一把手”正式上任后,与县卫生局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全院职工会上宣(请你继续关注www.maidoc.com)读承诺书内容,同时向大家承诺,在整个任职期间如何以身作则,带领全院职工为医院发展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使医院的各项工作稳中有升。4、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定期将财务账目在院内公开。5、坚持财务公开“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勤廉双述”,防止权力集中,独断专行的行为,督促领导转变作风,廉洁高效。6、按照“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方针,前移监督关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变离任审计为任期审计,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和事中审计,做到防微杜渐。7、严格遵守干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不循私情,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真正把有用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8、在门诊大厅设立党风廉政监督箱和监督电话,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监督。9、重大建设实行民主,专人负责,分工管理,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完成任务。

  通过工作探索,加大对“一把手”的严格要求,我院领导更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善于理解人,经常深入科室与职工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与干群之间的密切联系,避免了权力集中和决策失误,使“一把手”的工作更加高效、廉洁,领导作风更加扎实,办事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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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

  在每年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县级党政领导分别召开由所属责任对象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所属责任单位直接分管的县直部门和联系乡镇区场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所属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手”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好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当前形势和背景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当前新形势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直接影响到党内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转,因此,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的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而言,则是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理论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好领导干部培训班、研讨班,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并对照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对“一把手”的党纪国法教育,要求他们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的广泛性。一是要加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功能,相关职能部门在干部考察、民主评议等方面及时沟通信息,避免用人失察、查用脱节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坚持多渠道监督。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畅通更多的监督渠道。尤其要重视发挥群众监督,高度重视人民信访和群众举报,凡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件,上级“一把手”要亲自批示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澄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能搞“一言堂”,决定问题应实行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对干部使用、调配,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要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一步强化财务监控等。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一把手”的权力限制在履行职责所允许的范围内。增加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让广大干部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使监督者行使监督做到有的放矢,被监督者能够依法行政,按规矩办事。三、加强制度建设,让“一把手”的监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我们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以制管人,以制律人,保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一是建立“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一把手”进行交流轮岗。这样既可以打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利益、集团利益,又可以净化可能滋长腐败的土壤。二是建立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实践中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从这种制度的实践来看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第一要明确审计工作的目的,加强任期审计对被审计者的

  监督、考察及对干部队伍教育作用的发挥。坚决落实先审计、后上岗的干部管理制度,把好“一把手”领导干部的入口关。第二要把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区分开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正确的评价,为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更好地把审计监督功能引入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要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形成共识。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去,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效果。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在这方面,我县于去年来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重大事项决策备案的范围有:单位5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设备购置、工程建设(装修工程)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人事推荐、任免、调整方案;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等。对不执行上级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的;隐瞒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的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作出的决定的;违背原则主观武断作出决定,造成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依时将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备案的;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在未公布执行前泄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四是建立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在每年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县级党政领导分别召开由所属责任对象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所属责任单位(直接分管的县直部门和联系乡镇区场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所属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五是建立党政“一把手”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分乡镇区场街道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渠道实行政务公开目的是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政务不公开,就无法衡量是否依法行政、不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内容也得不到落实。实行政务公开为依法行政提供了现实依据;要把握好政务公开与群众监督的关系。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质量直接决定着监督的效果和作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接受群众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既要重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要重视政务公开的最终结果。缺乏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忽视群众监督的直接性和广泛性,政务公开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要创新工作手段,切实强化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以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网络化、数字化等技术,加大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辅以电子政务等方式,通过网上公开,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权利运作的透明度。

  

  

篇三:监督一把手的实践与体会

  “三个到位”全面提升监督质效_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_党建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明确,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意见》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到制度、监督、素养“三个到位”,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制度到位,扎紧权力牢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些地方部门的“一把手”之所以会变成“一霸手”,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制度之上。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严密的制度,让制度更细化、更明晰,坚持紧抓不放、常抓不懈、真抓真管、真管真严,扎紧权力牢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用一条条红线、一道道硬杠杠绑住“任性的权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只有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才能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监督到位,常鸣警醒之钟。强化监督是作风建设的有效利器。各地区要把纪严于法作为第一原则,把监督执纪作为

  第一担当,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基础,形成“上级监督、同事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督合力。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地区内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查看下级单位“一把手”是否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落实“三重一大”项目上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坚决杜绝“一把手”一家独大、一言堂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单位同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对身边同事常鸣警醒之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制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也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一把手”在上级、同事、群众的共同监督下做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营造政治生态“艳阳天”。

  素养到位,牢固廉洁底线。羊群领路靠头羊,大雁无首难成行。“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一把手”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廉洁自律、是否担当作为关系着一个单位的工作作风和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火车头”,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单位其他同志的工作动力和工作干劲。因此,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既要政治过硬,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涵养“检身若不及”的政治自觉,培养廉洁的优良家风,常扫思想灰尘,做到洁身自好不“走火”、管住家人不“玩火”、约束身边人不“藏火”,做个清清爽爽的干净人、明白人;又要本领高强,不断在政治历练、实践锻炼、

  思想淬炼中提本领、长才干,为地区、单位的建设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