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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15篇

时间:2022-11-14 16:50:24 来源:佳谦文档网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15篇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一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及特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城市社区内各利益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共同参与社区政治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15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15篇

篇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一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及特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城市社区内各利益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共同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社区建设和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浅谈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社会科学论文

  浅谈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许小成

  摘要:城市社区治理实现法治化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基础性的推动作用。社区治理法治化的本质是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这是对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社区保持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实现社区治理法治化须从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生态营造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社区;治理;法治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由此可见,基层治理实现法治化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有着重要作用。基层,在实际运用中指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没有中间环节的国家、社会管理体系中的最低层次,在城市范畴内则往往指向社区。社区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单位,是现代社会基本关系的聚合处。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是对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社区保持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同时,社区治理实现法治化对于国家走向法治,社会走向和谐安定有着基础性的推动作用。一、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内涵及特征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城市社区内,各利益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共同参与社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使社区建设和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从上述表述出发,可以看

  出社区治理法治化有如下特征:1.治理性质——自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也就确立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原则。社区治理的法治化也必须以居民自治为前提及核心,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自治权。

  2.治理主体——多元性从居民自治原则出发,社区治理的主体,是社区的居民群众,但是在社区的日常管理活动中,居民的参与往往依托于多元化的具体组织。在实践中,较为典型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有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等。此外,物业公司作为社区内常见的市场组织,是社区事务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也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3.治理方式——规范性社区治理法治化意味着社区治理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这就要求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开展都需依托于一套有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工作制度等。4.治理内容——全面性社区是现代社会基本关系的聚合处,社区治理的客体包括社区内政治、经济、社会等事务中显现出来的各类社会关系。社区治理法治化则强调将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和谐稳定。二、社区治理法治化实现的制约因素分析1.传统治理惯性制约,人治人情色彩保留

  现在的城市社区多脱胎于传统的单位社区,部分甚至由乡村社区转型而来。这样的背景之下,社区的法治建设很容易受到传统治理惯性的制约,例如可能出现地方封闭保守主义对法治理念的排斥现象。在城市社区内可以看到,有的社区干部以官位自居,社区内行政干预色彩强烈,有的干部则习惯于大包大干,习惯于当“婆婆”;而社区居民或习惯于跑领导、走关系,或对于社区治理缺乏必要的责任感,缺乏主动性和独立性。

  2.法治体系尚不完善,立法情况滞后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是我国针对社区专门立法的起点,自此我国的社区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至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在各地的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的社区治理、社区发展模式,但是相应的立法工作却并未能协调发展。就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而言,其中许多规定过于原则性和抽象性,例如该法对居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权能并未加以清晰界定,在现实中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此外,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不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的情况。与此同时,现实中出现的新的社会关系缺乏相应法律的调整,一些居民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反映。3.组织架构尚不科学,治理主体关系不顺目前的社区治理仍处于政府主导阶段,社区主要的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着大量行政事务,社区服务主要还是政府、街道提供的行政服务,法律规定的自治还没有真正在社区实现。与此同时,社区内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对社区依法治理的组织运作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尤为突出的一点便是党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帮助、社区居民自治尚未形成有效融合。

  4.规划机制尚不健全,与社区发展不协调社区治理走向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无论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或是治理机制和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都是长期任务。现实中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往往被视为临时性任务或是突击项目,得不到长期规划和有效推进,与社区发展脱节甚至发生冲突。5.人才队伍建设不足,干群法治思维缺位法治建设离不开专业的法治队伍。基层治理干部本来就存在人才缺乏的尴尬情形,法治建设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情况下,相关的人才队伍建设更是滞后。社区干部的随意决策、违规行政以及相应监督组织的空缺都反映出社区治理中法治思维的缺位。三、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实现途径探析要实现社区治理法治化,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其次,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监督,形成良好的完整的法治生态文化。1.明确社区法治性质及定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上文已经提到,城市社区法治的性质为自治性,其目标应该是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行政权力逐步从社区治理的领域退出,由社区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最终实现社区的依法自治。我国建国后制定的与社区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前者已在2009年废止,后者则是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托。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区成了社会变迁和国家改革的微观视镜。各类新的社会关系在社区中显现出来,现有的法律制度在社区中

  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上存在空白或者不协调、不明晰的情况。为此需完善与社区治理相关的法律制度,为社区治理实现法治化提供制度保障。

  2.理清社区治理主体间关系,发挥党组织的关键作用社区治理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点便是理清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大多数社区而言,调节好居委会、党组织、街道办、业委会以及社区内市场组织之间的关系显得特别重要,调解这些组织之间的关系基本就是在调节党政组织力量、居民自治组织力量和市场组织力量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前提和核心是保障居民自治,在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性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广泛性的优势,体现出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把加强法治能力作为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目标,并以此带动社区法治建设。社区治理主体在处理社区事务时可采取协商议事方式,为社区发展共同出谋划策。此外,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发挥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健全完善社区服务网络。3.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加强社区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社区干部是群众身边的干部,处理的是群众身边的事,服务的对象是身边的群众。社区干部能否有高的法治意识、好的法律修养,能否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对法治的理解、对法治社区建设的信心。为此,国家应加强对社区干部法治能力的培养,甚至在选拔的初始就将干部的法治能力作为重要考评依据,杜绝干部“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懂法、自己不守法”的现象。

  在法律日益普及、全社会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仅靠传统的行政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广大社区干部要充分意识到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社区治理中贯彻法治理念。

  4.塑造居民法治观念,推进社区民主制度建设继续加强社区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为此,在社区普法过程中,应当注重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多样化的形式开展活动,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树立法治权威、培育法治信仰、维护法治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法治不仅仅意味着“依法律而治”,它更强调的是对民主、公正的价值追求。在推行社区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应当将依法治理与基层民主有机结合。为此,要加强社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基层民主的覆盖面,提高基层民主制度的有效性,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首先要完善社区治理决策机制,创新群众参与方式,提高居民参与力,扩宽居民参与面,加深居民参与度,增强决策科学性。其次,应建立起一套监督机制,通过民主监督,约束社区治理主体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自治义务,从而保证社区依法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5.建立专业法治队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社区事务既重要又繁杂,与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治作为调整

  各种社会关系的方式,将显得越来越为重要。为此,在培养干部的法治能力的同时,可以建立专业的社区事务法律咨询队伍。此外,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及法学者等各方资源,培养一批法律服务队伍,在社区内设立便民法律服务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这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实现社区治理法治化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环节,在具体工作中应因地制宜,突出阶段性重点,注重软硬件并举,把社区法治化工程的建设纳入社区总体规划,使其服务于社区发展。

  参考文献[1]黄文玢.浅谈社区依法治理[J].中国司法,2001(12):34-35.[2]王威.城市社区法制建设初探[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2(05):57-63.[3]姚玉杰.我国城镇社区法治建设探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3):149-152.[4]单丽雪.对我国社区法治建设的思考[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5):14-17.[5]王增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15(01):40-44.(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篇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制定2016年xx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各镇相关村居赴江苏宜兴浙江安吉南浔以及香洲区学习考察当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组织协调各镇分别开展示范点选定工作安排各示范点村居因地制宜做好前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xx区中小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术摄影大赛并以参赛优秀作品为原材料下一步联系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并开展示范点村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

  开放式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的演化趋势——基于四个社区治理案例的分析

  刘铎(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32)

  【摘要】通过案例分析,我们指出,社区治理正向着开放式社区治理的模式演化,即大量

  外部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带动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开放式治理是一种不同的治理理

  念、一种崭新的治理模式,是社区治理制度演化、变迁并日臻完善的结果,是一种高水平的

  社区治理形态。笔者进一步对开放式治理的概念、制度基础、特征、演化过程、意义和可能

  带来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治理;开放式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997

  (2009)03-096-06

  收稿日期:2009-06-14

  作者简介:刘铎(1981-),男,安徽淮南人,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

  员,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社会治理。

  一、社区治理:封闭,开放?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调整,单位制逐渐弱化,政府通过单位控制社会的基础发生了动摇。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日益凸现,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制”逐步建立起来。社区制在建立的初期带有明显的社会控制的功能,社区主要扮演着行政和社会控制的角色。伴随政府、学者和实践者的不断反省,尤其是“政社分开”成为一种基本共识之后,社区的独立性越来越被重视。“社区自治”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新的社区治理模式。社区自治着重强调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社区自治的提出,对于社区进一步和“单位”相分离、对抗政府不合理干预、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社区的发育,各类新型社区组织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这些社区组织也要求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去,“社区治理”的格局已经逐步显现。与社区自治不同,社区治理更强调多样化的社区主体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社区治理以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的“治理”理论为基础。虽然“治理”理论的引入解决了社区治理主体从“政府一元”到“社会多元”的过渡,但是并没有回答另外一个问题,即社区治理究竟应该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即究竟应该是一种有地域界限的封闭式治理,还是一种突破地域界限的开放式治理?如果从演化路径来看,社区治理脱胎于“社区自治”,是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融入“治理”理念,吸纳社区各类组织参与的过程。这种特定路径下演化出的社区治理,必然是一种天生排斥外部主体参与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即有特定的地域边界和主体边界,也就是在社区的地域范围之内,由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封闭式治理”当然也有充分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

  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治理却是有问题的。中国的社区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所谓共同体,而是行政划分的治理单元。这使得社区几乎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性社区”,而仅仅是能满足居民部分需要的“局部性社区”。这就决定了社区发展必须要不断从环境中获取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诸如各种资源、信息甚至合法性认同。中国社区是行政划分而非自然演化的产物,这一基本事实决定,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也必须有赖于外界提供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认同,中国的社区治理必然要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这是社区治理演化的必然趋势。

  二、案例与分析最近几年来,大量的社区外部组织开始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这些外部组织既包括政府组织,也包括商业组织,甚至包括民间组织。这些外部组织的参与,给社区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促进了社区治理机制的创新,带动了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提出,社区治理正在逐步走向一种新型的“开放式治理”。(一)四个“开放式社区治理”的案例1.北京社会工委:落脚点在社区2007年12月,北京市在市委和市政府下各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即市委机构序列下的“北京社会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下的“北京市社会建设办公室”。两个机构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北京社会工委”。2008年,北京多个区县社会工委也相继成立。预计2009年,北京18个区县将全部成立社会工委。从宏观层面说,北京社会工委的成立是为了实现首都现代化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工作布局;从微观层面说,社会工委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北京社会工委的职能被定位为“2+4”,即:(1)按照中央方针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订全市社会建设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2)根据全市社会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社会建设工作;(3)负责社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4)负责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工作;(5)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的协调工作;(6)负责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在上述六条职能中,除前两条“制定规划”和“协调工作”之外,其它的四项职能都或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社区。因此,可以说北京社会工委的成立,出发点在社会建设,落脚点在社区。北京社会工委系统的建立,实际上给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2.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2007年,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科委”)启动了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建设,共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23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40家;2009年,北京科委将建设第三批“创新型科普社区”。届时,“创新型科普社区”将达到100家。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活动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科普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先进科技成果在社区中的应用,三是推进社区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四是培育社区科普组织,加强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特色社区科普活动。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区科普设施得到兴建,社区居民科技素养得到提高,各种科技活动大大丰富。在完成科普工作的同时,实际上为社区发展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利用“创新型科普社区”经费(10-30万),社区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社区开展了大量的活动,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都得到了提高。3.魅力社区评选:提升北京社区魅力“魅力社区评选”由北京市委、市政府牵头,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多家媒体和研究机构共同举办,该活动通过动员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心目中的50家“魅力社区”,旨在通过市民广泛参与讨论和投票,支持和谐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优秀社区典型,

  促进市民对社区的认同,增强社区归属感和凝聚力。从2006年开始启动的“魅力社区评选”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现在已经制度化,每年定期举办。活动过程主要是由活动组委会将和谐社区的建设标准转变为各项评选主题,并设立10个单项奖和一个综合奖。评选分为初选、复选和决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中入选社区通过活动组委会提供的宣传平台、组织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然后由专家和百姓两大评审团进行投票。最后给予获奖的社区一定的奖励,奖金被规定用于社区建设。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在“魅力社区”的评选和争创过程中发挥重要组织作用。为了有效地领导社区建设,很多社区管理人员参加了“魅力社区训练营”,接受专家的培训,将社区工作带向专业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同时,很多高素质的社区成员在活动中被动员起来,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魅力社区的评选将社区治理的主体大大扩展,不再单单是社区居委会,而是在居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全体社区居民、各类社区组织都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活动组委会也建立了专门的魅力社区官方网站,一方面是作为活动展示和居民参与的平台,另外也是希望将活动的成果保存下来并实现共享,为以后社区建设的改进提供比较和参考。网站中的电子论坛(BBS)也为社区组织和居民进行交流和对话的渠道,方便社区各类主体参与社区的治理。由此观之,“魅力社区”评选对于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4.社区参与行动(SSCA):致力扩大社区参与的NGO“社区参与行动”是一家致力扩大社区参与的NGO组织。“社区参与行动”2002年底成立,由于特定原因,其于2003年9月在工商局注册成为北京灿雨石信息咨询中心简称“灿雨石”的非营利民间组织。“社区参与行动”的宗旨是,传播参与式发展思想和方法,推动城市社区参与,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目标是通过努力成为推动中国公众参与的铺路石。作为一个促进社区公众参与的非营利民间组织,“社区参与行动”旨在帮助中国城市社区建立和提高社区参与的能力,推动持续性的社区参与式治理,促进和谐社区关系的建立。它的工作领域是向城市社区提供社区参与的信息、咨询和培训;从事社区参与的信息收集和出版物出版;开展中国城市“社区参与行动”研究;在政府、专家学者、NGO和社区公众间建立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社区参与行动”机构从成立自今,一直通过实施各种项目推动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发展。这些项目包括社区参与系列能力培训,建立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试点,以及相关信息的传递等。“社区参与行动”长期坚持出版《“社区参与行动”简讯》,致力于普及社区发展、参与和治理的各种先进理念、模式和经验。2008年,社区参与行动不仅在北京的东城区、大兴县启动了多个项目,而且在沈阳、宁波的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通过推动社区参与,带动了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二)案例分析以上的四个案例,都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但是却各不相同,甚至可以说存在很大的差异。(1)主体的性质各不相同。有的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如北京社会工委;有的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如北京科委;有的涉及商业组织,如“魅力社区评选”中就有蒙牛等企业组织的参与(冠名);有的涉及到民间组织,如“社区参与行动”。(2)主体与社区的关系各不相同。这些组织,有的与社区有密切的关系,如北京社会工委,其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促进社区建设;再比如,“社区参与行动”也是本着扩大社区参与而成立的。有的本来和社区没有直接的关系,如北京科委,其传统工作跟社区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其传统的工作也与社区关系不大。(3)主体参与社区的机制各不相同。北京社会工委是以主管部门的身份参与的,主要表现为规划制定、组织推动等;北京科委是以项目投入的形式介入的,主要是通过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达到提高百姓素质、科技服务居民的目的;“魅力社区”评选可以看作是通过商业机制介入的,即通过赞助商的投入,实现对社区建设的促进;“社区参与行动”则是

  通过非赢利机制介入的,即和街道、居委会、社区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帮助扩大社区参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但是,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发现,这四个案例其实也有共同的特点:(1)外部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这四个案例中的主体,无论是北京社会工委、北京科委、“魅力社区”评选的组织者,还是“社区参与行动”,其实都不是社区内的组织,跟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治理主体,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有着性质和边界上的区别。(2)外部组织参与带动了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这四个案例中的外部组织,通过不同的机制,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但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社区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以上四个案例凸现了社区治理的一个新趋势,即社区治理正在走向一种“开放式治理”。三、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开放式治理(一)开放式治理的涵义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治理。俞可平认为,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P40-44)在治理的基础上,开放式治理更强调,治理主体其实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而是一个开放系统。具体到社区而言,除了社区内的各个主体可以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社区外的组织同样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创新,参与社区治理。(二)开放式治理的理论基础开放式治理的提出,首先是基于经验事实,即文章中重点描述的案例,这些案例只是大量案例中比较典型的个案。从这个角度说,开放式治理是对社区治理发展趋势的概括。以上是归纳的逻辑,其实从演绎的逻辑出发,开放式治理作为一种治理模式,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社区作为一个组织形式,和任何组织一样,都绝对不可能是与环境割裂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资源依附理论即认为,没有组织是自给的,所有组织都在与环境进行交换,并由此获得生存。在和环境的交换中,环境给组织提供关键性的资源(稀缺资源),没有这样的资源组织就不能运作。[2](P64-66)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社区治理必须依赖于外部资源的输入,外部资源的输入过程,实际上是外部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这样,社区治理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一个封闭系统的治理,最终是、也必然是一种开放式治理。(三)开放式治理的特征通过分析案例,我们认为,理想的开放式治理应当具有如下两个最重要的制度特征,即“外部主体参与”和“复合治理机制”。(1)外部主体参与。在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大量的外部治理主体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比如北京社会工委、北京科委、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社区参与行动等,这些主体都是社区外部的组织,和传统的社区内部治理主体,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有着根本的区别。(2)复合治理机制。在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开放式治理中,外部主体的参与,并非为了控制社区,而是致力于促进社区发展和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因此,外部治理主体对社区并非实施“统治”和“管理”,而是一种新的复合治理机制。复合治理贯彻了治理的基本精神,即谋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更加强调多个治理主体的参与。复合治理不是一种基于共同地域的治理,而是强调在开放空间内多主体的合作治理。复合治理的基础实际上在于开放社会下多主体的复合公共责任。[3](P24-25)正是由于“外部主体参与”和“复合治理机制”,我们认为,开放式治理是建立在开放

  系统下的一种新的治理形态。社区是一个“具体而微”的地域社会和生活共同体,开放式治理的趋势首先在社区治理中凸现出来,有其必然性。这种治理形态会不会在更大治理空间内显现,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四、开放式治理的演化开放式治理是一个治理形态不断演化的结果。对于社区而言,开放式治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走向开放式治理,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仅仅从“理性类型”的意义上,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来展示一下开放式治理的演化路径。(一)从“单位制”到“社区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单位”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化组织”。(1)单位是一个政治组织,承担着对其员工进行教育与有效政治控制的职能。中国的政治组织结构是国家(政府)——单位——公民(个人)。“国家依靠单位体制和对单位的严密控制实现社会和政治的整合。单位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国家通过单位对社会成员进行经济、政治以及思想的管理,进而达到控制社会的目的。”[4](P224)(2)单位是一个资源分配和调控的组织。单位不仅为职工提供劳动与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而且还要承担医疗、福利、交通以及子女教育等职能。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单位制逐渐弱化。单位制的弱化意味着政府通过单位控制社会的基础发生了动摇。随着单位制的衰退,政府需要一个能够起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作用的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日益凸现,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制”逐步建立起来。(二)从“社区控制”到“社区自治”和“社区治理”社区制在建立的初期带有明显的社会控制的功能,针对社区过多扮演行政和社会控制功能,政府、学者和实践者也在不断反省。尤其是随着“政社分开”成为一种基本共识之后,社区的独立性越来越被重视。“社区自治”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新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自治着重强调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社区自治的提出,对于中国社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单位”相分离。社区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社区虽然在形式上建立起来了,但是在实质上并没有脱离对单位的依赖。虽然,依附于强势的单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社区获得更多的资源,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依附关系不利于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社区。(2)对抗政府不合理干预。社区建立之初,政府仍然是想把社区变成控制基层社会的工具,变成政府行政的终端。正是因为如此,社区在很长一个时间内仅仅是一种行政意义上的社区,无法发育成为一个真正的地域共同体。社区居委会也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终端,而不能成为社区发展和治理的主体。(3)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社区自治的提出,一定程度上起到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的作用。尤其是社区基层选举和一系列文体活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在这些活动中,社区归属感也逐步被培育出来。但是,随着社区的发育,各类新型社区组织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这些社区组织也要求并实际上已经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去。狭义的社区自治,强调的是基于共同的地域和文化,社区内的居民、业主对社区事务的决定。随着为数众多的、形态各异的社区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社区自治显然不能很好地概括社区内的新变化。实际上,以社区自治为基础,一种新的“社区治理”的格局已经逐步显现。与社区自治不同,社区治理更强调不同的、多样化的社区主体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最后,我们强调,社区治理是以社区自治为基础的,社区治理实际上包含了社区自治的含义,即社区事务的自决与免除外界控制。社区治理是一个比社区自治包容性更强的概念。但是,由于现行政策对社区自治的强调,社区自治的概念仍然被广泛采用。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让社区各类主体充分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定中去,建立起社

  区治理的框架,乃是大势所趋。(三)从“封闭式治理”到“开放式治理”从社区治理演变的路径来看,社区治理脱胎于“社区自治”,是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

  融入“治理”理念,吸纳社区各类组织参与的过程。这种特定路径下演化出的社区治理,必然是一种天生排斥外部主体参与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这种治理,有特定的地域边界和主体边界,即在社区的地域范围之内,由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

  “封闭式治理”有特定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治理却是有问题的。中国的社区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所谓共同体,而是行政划分的治理单元。这使得社区几乎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性社区”,而仅仅是能满足居民部分需要的“局部性社区”。这就决定了社区发展必须不断从环境中获取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诸如各种资源、信息甚至合法性认同。中国社区是行政划分而非自然演化的产物,这一基本事实决定,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必须有赖于外界提供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认同,中国的社区治理必然要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这是社区治理演化的必然趋势。

  最后,我们强调,我们所指出的开放式治理的演化过程,即从单位制到社区制,从社区自治到社区治理,从封闭式治理到开放式治理,这只是一个“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划分。我们应该认识到,由于中国的地域广大、情况复杂,社区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治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已经走向开放式治理,但是大多数的社区治理,仍然停留在封闭式治理阶段、甚至片面强调社区自治阶段、更甚至是单位制阶段。社区治理从相对较低的水平发展到相对较高的水平,需要一个阶段。但是,我们相信,走向开放式治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五、开放式治理的意义开放式治理是一种不同的治理理念、一种崭新的治理模式,是社区治理制度演化、变迁并日臻完善的结果,是一种高水平的社区治理形态。开放式治理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1)明确社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从“二元对立”演化为“伙伴关系”,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问题;(2)通过实施复合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创新的机制问题;(3)通过帮助社区获得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解决了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一)社区、社会与政府:从“二元对立”到“伙伴关系”在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与社会,社区与政府,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社区与社会。在滕尼斯看来,社区与社会是相互对立的范畴。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熟人社会,是地域共同体,而社会是陌生人社会,是社区的异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观察到,社区和社会确实有差异。社区内是温情脉脉、守望相助,而社会是尔虞我诈、利益攸关。其实,从开放治理的理念出发,社区和社会并不是截然对立、泾渭分明的。社区和社会应该是一个谱系的两端,从社区到社会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所谓社会,是一个公民社会,即一个社会组织和自由个体广泛联系、互动的组织空间;而社区,正是公民社会的滋生地,是培育社会组织和自由个体的具体单元。社区与政府。在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往往被放在政府的对立面上。所谓政府,是“中央-省-市-县区-街道”的层级结构;所谓社区,是街道以下的部分。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被明确地分割开。其实,从开放式治理来看,社区并不排斥政府,政府也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可以以复合治理的方式影响社区,社区也需要通过吸纳政府参与来获得资源、信息与合法性。政府和社区是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他们通过复合治理,共同致力于社区发展、提升治理水平和增加社区内的福利。(二)治理机制创新:复合治理当社区与社会、社区与政府,从二元对立的关系,演变为“伙伴关系”,实际上社区治理机制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从以前线性的治理关系演变为一种复合治理。所谓复合治理,

  是指社区内外的各个组织,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结成伙伴关系,通过机制创新,形成一种特定的治理结构,共同对社区实施治理。

  在这里,治理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治理结构的建立,保证了各个治理主体的分工、合作,防止了治理主体的独大与控制。治理结构的建立,可以使得各个治理主体充分利用自己的组织资源、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在复合治理中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发展和福利提升。

  (三)社区发展: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获得开放式治理不仅解决了治理主体的问题,治理机制创新的问题,也解决了社区发展的问题。社区的发展,离不开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资源、信息与合法性是社区发展的基本要素。“社区唯名论”的观点认为,社区不过是一个空名,并非实体。我们不同意这样的极端观点,但是,我们也认识到,社区要发展,所有的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必然来自各类组织。在封闭式治理的框架下,社区仅仅在内部获取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这显然不足以支持社区的长远发展;在开放式治理的框架下,社区大大拓展了资源、信息与合法性的获取渠道,有利于社区的长远发展。由此可见,开放式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和发展中面临的主体问题、机制问题和动力问题,对于调和社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社区发展、鼓励社区治理创新,最终实现社区善治,都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六、开放式治理的问题开放式治理对于社区治理和发展的意义重大。但是,开放式治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当社区演变为开放系统之后,为社区治理带来巨大的系统性和制度性风险。开放式治理可能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下列两个方面:(一)内部主体过度依赖问题外部主体的参与,为社区发展和治理带来了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对社区发展的促进效果明显。但是,开放式治理很可能会造成内部主体对外部资源的过度依赖。内部主体希望不断从外部获得社区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而忽视外部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在社区内部的整合,更忽视社区内部资源、信息与合法性的开发。开放式治理的效果越好,这种依赖性会越强。依赖性的加强,会使得社区内部主体的注意力分配发生异化,即从社区发展、治理提升异化为单纯的资源获得。在开放式治理的格局下,社区治理主体应该关注资源获得,但是,资源获得不能成为唯一目标和唯一手段,资源的获得必须与社区发展与治理提升结合起来。如果资源获得有悖于社区发展和治理提升,这种资源只是一个诱饵,会给社区带来损害。比如,一个企业很可能以为社区提供经费为诱饵,希望在社区内建立一个广告牌,而这个广告牌可能会对社区景观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社区治理主体必须以社区发展和社区利益为根本目标,否则会严重损害社区利益、威胁社区发展和治理。(二)外部主体过度控制问题随着社区成长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间地带,尤其是随着这个地带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外部主体越来越重视这个地带,并且希望通过控制这个地带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开放式治理的格局下,要防止外部主体对社区的过度控制。外部主体的过度控制和内部主体的过度依赖一样,都会使得社区目标发生置换。外部主体的控制,有时候十分隐蔽。比如,以北京科委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项目为例。北京科委的目标是,通过科技的普及和利用,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技为社区居民的工作生活服务。由于北京科委提供了大量项目经费(20-30万)给社区,会使得社区发展产生偏重,即为北京科委的工作服务。开放式治理下,社区成为一个开放系统,这既为社区发展开拓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也为社区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何防止内部主体过度依赖和外部主体过度控制,是开放式治理中始终需要关注的问题。治理理念所倡导的基本原则,如多元、透明、参与,将有助于在社区治理中克服开放系统所带来的风险。

  七、结语综上,笔者认为,大量案例表明,社区治理正走向开放式治理。开放式治理对于调和社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社区发展、鼓励社区治理创新,最终实现社区善治,有着深远的意义。但是,在开放式治理的模式下,社区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目前,开放式治理才刚刚在社区中显现,伴随社区治理的发展,开放式治理终将是大势所趋。

  (感谢北京社会工委社区处、北京市科委社发处、魅力社区项目组委会和“社区参与行动”对本研究所提供的方便。文章的写作过程中,跟杨雪冬、于燕燕、CCPG的李丽亚等人的讨论,让我受益很多,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1]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9).[2]斯格特.组织理论[M].邱泽奇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3]杨雪冬.风险社会中的复合治理与和谐社会[J].探索与争鸣,2007,(2).[4]李路路,李汉林.中国的单位组织[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CommunityGovernanceasanOpenSystem:theEvolutionTrendoftheCommunityGovernance

  ——AnAnalysisofFourCasesaboutCommunityGovernanceLiuDuo

  (ResearchCenterofComparePoliticsandEconomy,CentralTranslationBureau,Beijing100032,China)

  Abstract:Throughseveralcasestudies,wefoundanimportanttrendemergingincommunitygovernanceisthatalargenumberofexternalorganizationsparticipatingincommunitygovernance,promotingtoahighlevelofcommunitygovernance.Theauthorpointedoutthatthecommunitygovernanceismovingtowardsanopengovernance.Opengovernanceisatotallydifferentconcept,anewgovernancemodel,istheoutcomeofevolution,changeandimprovementofinstitutionsofcommunitygovernance,andthusisahigh-levelformofcommunitygovernance.Thereportalsodiscussedopengovernanceinregardtotheconcept,institutionalbasis,characteristics,evolutionprocess,significanceandetc.Keywords:Community;Governance;CommunityGovernance;OpenSystem

  (责任编辑:罗梁波文校编辑:康宁)

  

  

篇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开放式社区治理:社区治理的演化趋势——基于四个社区治理案例的分析

  刘铎(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32)

  【摘要】通过案例分析,我们指出,社区治理正向着开放式社区治理的模式演化,即大量

  外部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带动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开放式治理是一种不同的治理理

  念、一种崭新的治理模式,是社区治理制度演化、变迁并日臻完善的结果,是一种高水平的

  社区治理形态。笔者进一步对开放式治理的概念、制度基础、特征、演化过程、意义和可能

  带来的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治理;开放式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997

  (2009)03-096-06

  收稿日期:2009-06-14

  作者简介:刘铎(1981-),男,安徽淮南人,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

  员,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社会治理。

  一、社区治理:封闭,开放?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调整,单位制逐渐弱化,政府通过单位控制社会的基础发生了动摇。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日益凸现,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制”逐步建立起来。社区制在建立的初期带有明显的社会控制的功能,社区主要扮演着行政和社会控制的角色。伴随政府、学者和实践者的不断反省,尤其是“政社分开”成为一种基本共识之后,社区的独立性越来越被重视。“社区自治”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新的社区治理模式。社区自治着重强调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社区自治的提出,对于社区进一步和“单位”相分离、对抗政府不合理干预、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社区的发育,各类新型社区组织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这些社区组织也要求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去,“社区治理”的格局已经逐步显现。与社区自治不同,社区治理更强调多样化的社区主体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社区治理以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的“治理”理论为基础。虽然“治理”理论的引入解决了社区治理主体从“政府一元”到“社会多元”的过渡,但是并没有回答另外一个问题,即社区治理究竟应该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即究竟应该是一种有地域界限的封闭式治理,还是一种突破地域界限的开放式治理?如果从演化路径来看,社区治理脱胎于“社区自治”,是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融入“治理”理念,吸纳社区各类组织参与的过程。这种特定路径下演化出的社区治理,必然是一种天生排斥外部主体参与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即有特定的地域边界和主体边界,也就是在社区的地域范围之内,由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封闭式治理”当然也有充分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

  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治理却是有问题的。中国的社区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所谓共同体,而是行政划分的治理单元。这使得社区几乎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性社区”,而仅仅是能满足居民部分需要的“局部性社区”。这就决定了社区发展必须要不断从环境中获取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诸如各种资源、信息甚至合法性认同。中国社区是行政划分而非自然演化的产物,这一基本事实决定,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也必须有赖于外界提供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认同,中国的社区治理必然要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这是社区治理演化的必然趋势。

  二、案例与分析最近几年来,大量的社区外部组织开始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这些外部组织既包括政府组织,也包括商业组织,甚至包括民间组织。这些外部组织的参与,给社区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促进了社区治理机制的创新,带动了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通过案例的分析,我们提出,社区治理正在逐步走向一种新型的“开放式治理”。(一)四个“开放式社区治理”的案例1.北京社会工委:落脚点在社区2007年12月,北京市在市委和市政府下各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即市委机构序列下的“北京社会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下的“北京市社会建设办公室”。两个机构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北京社会工委”。2008年,北京多个区县社会工委也相继成立。预计2009年,北京18个区县将全部成立社会工委。从宏观层面说,北京社会工委的成立是为了实现首都现代化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工作布局;从微观层面说,社会工委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北京社会工委的职能被定位为“2+4”,即:(1)按照中央方针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订全市社会建设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2)根据全市社会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社会建设工作;(3)负责社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4)负责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工作;(5)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的协调工作;(6)负责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在上述六条职能中,除前两条“制定规划”和“协调工作”之外,其它的四项职能都或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社区。因此,可以说北京社会工委的成立,出发点在社会建设,落脚点在社区。北京社会工委系统的建立,实际上给社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2.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2007年,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科委”)启动了北京市“创新型科普社区”建设,共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23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40家;2009年,北京科委将建设第三批“创新型科普社区”。届时,“创新型科普社区”将达到100家。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活动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科普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先进科技成果在社区中的应用,三是推进社区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四是培育社区科普组织,加强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特色社区科普活动。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区科普设施得到兴建,社区居民科技素养得到提高,各种科技活动大大丰富。在完成科普工作的同时,实际上为社区发展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利用“创新型科普社区”经费(10-30万),社区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社区开展了大量的活动,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都得到了提高。3.魅力社区评选:提升北京社区魅力“魅力社区评选”由北京市委、市政府牵头,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多家媒体和研究机构共同举办,该活动通过动员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心目中的50家“魅力社区”,旨在通过市民广泛参与讨论和投票,支持和谐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优秀社区典型,

  促进市民对社区的认同,增强社区归属感和凝聚力。从2006年开始启动的“魅力社区评选”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现在已经制度化,每年定期举办。活动过程主要是由活动组委会将和谐社区的建设标准转变为各项评选主题,并设立10个单项奖和一个综合奖。评选分为初选、复选和决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中入选社区通过活动组委会提供的宣传平台、组织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然后由专家和百姓两大评审团进行投票。最后给予获奖的社区一定的奖励,奖金被规定用于社区建设。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在“魅力社区”的评选和争创过程中发挥重要组织作用。为了有效地领导社区建设,很多社区管理人员参加了“魅力社区训练营”,接受专家的培训,将社区工作带向专业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同时,很多高素质的社区成员在活动中被动员起来,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魅力社区的评选将社区治理的主体大大扩展,不再单单是社区居委会,而是在居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全体社区居民、各类社区组织都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活动组委会也建立了专门的魅力社区官方网站,一方面是作为活动展示和居民参与的平台,另外也是希望将活动的成果保存下来并实现共享,为以后社区建设的改进提供比较和参考。网站中的电子论坛(BBS)也为社区组织和居民进行交流和对话的渠道,方便社区各类主体参与社区的治理。由此观之,“魅力社区”评选对于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4.社区参与行动(SSCA):致力扩大社区参与的NGO“社区参与行动”是一家致力扩大社区参与的NGO组织。“社区参与行动”2002年底成立,由于特定原因,其于2003年9月在工商局注册成为北京灿雨石信息咨询中心简称“灿雨石”的非营利民间组织。“社区参与行动”的宗旨是,传播参与式发展思想和方法,推动城市社区参与,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目标是通过努力成为推动中国公众参与的铺路石。作为一个促进社区公众参与的非营利民间组织,“社区参与行动”旨在帮助中国城市社区建立和提高社区参与的能力,推动持续性的社区参与式治理,促进和谐社区关系的建立。它的工作领域是向城市社区提供社区参与的信息、咨询和培训;从事社区参与的信息收集和出版物出版;开展中国城市“社区参与行动”研究;在政府、专家学者、NGO和社区公众间建立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社区参与行动”机构从成立自今,一直通过实施各种项目推动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发展。这些项目包括社区参与系列能力培训,建立城市社区参与式治理试点,以及相关信息的传递等。“社区参与行动”长期坚持出版《“社区参与行动”简讯》,致力于普及社区发展、参与和治理的各种先进理念、模式和经验。2008年,社区参与行动不仅在北京的东城区、大兴县启动了多个项目,而且在沈阳、宁波的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通过推动社区参与,带动了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二)案例分析以上的四个案例,都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但是却各不相同,甚至可以说存在很大的差异。(1)主体的性质各不相同。有的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如北京社会工委;有的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如北京科委;有的涉及商业组织,如“魅力社区评选”中就有蒙牛等企业组织的参与(冠名);有的涉及到民间组织,如“社区参与行动”。(2)主体与社区的关系各不相同。这些组织,有的与社区有密切的关系,如北京社会工委,其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促进社区建设;再比如,“社区参与行动”也是本着扩大社区参与而成立的。有的本来和社区没有直接的关系,如北京科委,其传统工作跟社区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其传统的工作也与社区关系不大。(3)主体参与社区的机制各不相同。北京社会工委是以主管部门的身份参与的,主要表现为规划制定、组织推动等;北京科委是以项目投入的形式介入的,主要是通过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达到提高百姓素质、科技服务居民的目的;“魅力社区”评选可以看作是通过商业机制介入的,即通过赞助商的投入,实现对社区建设的促进;“社区参与行动”则是

  通过非赢利机制介入的,即和街道、居委会、社区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帮助扩大社区参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但是,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发现,这四个案例其实也有共同的特点:(1)外部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这四个案例中的主体,无论是北京社会工委、北京科委、“魅力社区”评选的组织者,还是“社区参与行动”,其实都不是社区内的组织,跟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治理主体,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有着性质和边界上的区别。(2)外部组织参与带动了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这四个案例中的外部组织,通过不同的机制,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但都不同程度地促进了社区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以上四个案例凸现了社区治理的一个新趋势,即社区治理正在走向一种“开放式治理”。三、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开放式治理(一)开放式治理的涵义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治理。俞可平认为,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P40-44)在治理的基础上,开放式治理更强调,治理主体其实并没有一个特定的范围,而是一个开放系统。具体到社区而言,除了社区内的各个主体可以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社区外的组织同样可以通过各种机制创新,参与社区治理。(二)开放式治理的理论基础开放式治理的提出,首先是基于经验事实,即文章中重点描述的案例,这些案例只是大量案例中比较典型的个案。从这个角度说,开放式治理是对社区治理发展趋势的概括。以上是归纳的逻辑,其实从演绎的逻辑出发,开放式治理作为一种治理模式,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社区作为一个组织形式,和任何组织一样,都绝对不可能是与环境割裂的封闭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系统。资源依附理论即认为,没有组织是自给的,所有组织都在与环境进行交换,并由此获得生存。在和环境的交换中,环境给组织提供关键性的资源(稀缺资源),没有这样的资源组织就不能运作。[2](P64-66)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社区治理必须依赖于外部资源的输入,外部资源的输入过程,实际上是外部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这样,社区治理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一个封闭系统的治理,最终是、也必然是一种开放式治理。(三)开放式治理的特征通过分析案例,我们认为,理想的开放式治理应当具有如下两个最重要的制度特征,即“外部主体参与”和“复合治理机制”。(1)外部主体参与。在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大量的外部治理主体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比如北京社会工委、北京科委、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社区参与行动等,这些主体都是社区外部的组织,和传统的社区内部治理主体,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有着根本的区别。(2)复合治理机制。在以上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开放式治理中,外部主体的参与,并非为了控制社区,而是致力于促进社区发展和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因此,外部治理主体对社区并非实施“统治”和“管理”,而是一种新的复合治理机制。复合治理贯彻了治理的基本精神,即谋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更加强调多个治理主体的参与。复合治理不是一种基于共同地域的治理,而是强调在开放空间内多主体的合作治理。复合治理的基础实际上在于开放社会下多主体的复合公共责任。[3](P24-25)正是由于“外部主体参与”和“复合治理机制”,我们认为,开放式治理是建立在开放

  系统下的一种新的治理形态。社区是一个“具体而微”的地域社会和生活共同体,开放式治理的趋势首先在社区治理中凸现出来,有其必然性。这种治理形态会不会在更大治理空间内显现,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四、开放式治理的演化开放式治理是一个治理形态不断演化的结果。对于社区而言,开放式治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走向开放式治理,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仅仅从“理性类型”的意义上,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来展示一下开放式治理的演化路径。(一)从“单位制”到“社区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单位”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化组织”。(1)单位是一个政治组织,承担着对其员工进行教育与有效政治控制的职能。中国的政治组织结构是国家(政府)——单位——公民(个人)。“国家依靠单位体制和对单位的严密控制实现社会和政治的整合。单位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国家通过单位对社会成员进行经济、政治以及思想的管理,进而达到控制社会的目的。”[4](P224)(2)单位是一个资源分配和调控的组织。单位不仅为职工提供劳动与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而且还要承担医疗、福利、交通以及子女教育等职能。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单位制逐渐弱化。单位制的弱化意味着政府通过单位控制社会的基础发生了动摇。随着单位制的衰退,政府需要一个能够起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作用的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日益凸现,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制”逐步建立起来。(二)从“社区控制”到“社区自治”和“社区治理”社区制在建立的初期带有明显的社会控制的功能,针对社区过多扮演行政和社会控制功能,政府、学者和实践者也在不断反省。尤其是随着“政社分开”成为一种基本共识之后,社区的独立性越来越被重视。“社区自治”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新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自治着重强调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社区自治的提出,对于中国社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单位”相分离。社区的建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社区虽然在形式上建立起来了,但是在实质上并没有脱离对单位的依赖。虽然,依附于强势的单位,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社区获得更多的资源,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依附关系不利于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社区。(2)对抗政府不合理干预。社区建立之初,政府仍然是想把社区变成控制基层社会的工具,变成政府行政的终端。正是因为如此,社区在很长一个时间内仅仅是一种行政意义上的社区,无法发育成为一个真正的地域共同体。社区居委会也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终端,而不能成为社区发展和治理的主体。(3)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社区自治的提出,一定程度上起到增加社区参与和培养社区归属感的作用。尤其是社区基层选举和一系列文体活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在这些活动中,社区归属感也逐步被培育出来。但是,随着社区的发育,各类新型社区组织不断涌现并发展壮大。这些社区组织也要求并实际上已经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去。狭义的社区自治,强调的是基于共同的地域和文化,社区内的居民、业主对社区事务的决定。随着为数众多的、形态各异的社区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社区自治显然不能很好地概括社区内的新变化。实际上,以社区自治为基础,一种新的“社区治理”的格局已经逐步显现。与社区自治不同,社区治理更强调不同的、多样化的社区主体对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最后,我们强调,社区治理是以社区自治为基础的,社区治理实际上包含了社区自治的含义,即社区事务的自决与免除外界控制。社区治理是一个比社区自治包容性更强的概念。但是,由于现行政策对社区自治的强调,社区自治的概念仍然被广泛采用。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让社区各类主体充分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定中去,建立起社

  区治理的框架,乃是大势所趋。(三)从“封闭式治理”到“开放式治理”从社区治理演变的路径来看,社区治理脱胎于“社区自治”,是在社区自治的基础上,

  融入“治理”理念,吸纳社区各类组织参与的过程。这种特定路径下演化出的社区治理,必然是一种天生排斥外部主体参与的治理,是一种“封闭式治理”。这种治理,有特定的地域边界和主体边界,即在社区的地域范围之内,由社区内的各类组织实施的治理。

  “封闭式治理”有特定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大多数的治理,不论是国家治理、城市治理、乡镇治理,基本上都是“封闭式治理”的模式。但是,在社区实施封闭式治理却是有问题的。中国的社区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所谓共同体,而是行政划分的治理单元。这使得社区几乎都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整体性社区”,而仅仅是能满足居民部分需要的“局部性社区”。这就决定了社区发展必须不断从环境中获取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诸如各种资源、信息甚至合法性认同。中国社区是行政划分而非自然演化的产物,这一基本事实决定,社区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必须有赖于外界提供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认同,中国的社区治理必然要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这是社区治理演化的必然趋势。

  最后,我们强调,我们所指出的开放式治理的演化过程,即从单位制到社区制,从社区自治到社区治理,从封闭式治理到开放式治理,这只是一个“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划分。我们应该认识到,由于中国的地域广大、情况复杂,社区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治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已经走向开放式治理,但是大多数的社区治理,仍然停留在封闭式治理阶段、甚至片面强调社区自治阶段、更甚至是单位制阶段。社区治理从相对较低的水平发展到相对较高的水平,需要一个阶段。但是,我们相信,走向开放式治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五、开放式治理的意义开放式治理是一种不同的治理理念、一种崭新的治理模式,是社区治理制度演化、变迁并日臻完善的结果,是一种高水平的社区治理形态。开放式治理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点:(1)明确社区、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从“二元对立”演化为“伙伴关系”,解决了社区治理的主体问题;(2)通过实施复合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创新的机制问题;(3)通过帮助社区获得资源、信息和合法性,解决了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一)社区、社会与政府:从“二元对立”到“伙伴关系”在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与社会,社区与政府,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社区与社会。在滕尼斯看来,社区与社会是相互对立的范畴。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熟人社会,是地域共同体,而社会是陌生人社会,是社区的异化。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观察到,社区和社会确实有差异。社区内是温情脉脉、守望相助,而社会是尔虞我诈、利益攸关。其实,从开放治理的理念出发,社区和社会并不是截然对立、泾渭分明的。社区和社会应该是一个谱系的两端,从社区到社会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所谓社会,是一个公民社会,即一个社会组织和自由个体广泛联系、互动的组织空间;而社区,正是公民社会的滋生地,是培育社会组织和自由个体的具体单元。社区与政府。在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往往被放在政府的对立面上。所谓政府,是“中央-省-市-县区-街道”的层级结构;所谓社区,是街道以下的部分。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被明确地分割开。其实,从开放式治理来看,社区并不排斥政府,政府也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可以以复合治理的方式影响社区,社区也需要通过吸纳政府参与来获得资源、信息与合法性。政府和社区是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他们通过复合治理,共同致力于社区发展、提升治理水平和增加社区内的福利。(二)治理机制创新:复合治理当社区与社会、社区与政府,从二元对立的关系,演变为“伙伴关系”,实际上社区治理机制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从以前线性的治理关系演变为一种复合治理。所谓复合治理,

  是指社区内外的各个组织,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结成伙伴关系,通过机制创新,形成一种特定的治理结构,共同对社区实施治理。

  在这里,治理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治理结构的建立,保证了各个治理主体的分工、合作,防止了治理主体的独大与控制。治理结构的建立,可以使得各个治理主体充分利用自己的组织资源、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在复合治理中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发展和福利提升。

  (三)社区发展: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获得开放式治理不仅解决了治理主体的问题,治理机制创新的问题,也解决了社区发展的问题。社区的发展,离不开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资源、信息与合法性是社区发展的基本要素。“社区唯名论”的观点认为,社区不过是一个空名,并非实体。我们不同意这样的极端观点,但是,我们也认识到,社区要发展,所有的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必然来自各类组织。在封闭式治理的框架下,社区仅仅在内部获取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这显然不足以支持社区的长远发展;在开放式治理的框架下,社区大大拓展了资源、信息与合法性的获取渠道,有利于社区的长远发展。由此可见,开放式治理解决了社区治理和发展中面临的主体问题、机制问题和动力问题,对于调和社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社区发展、鼓励社区治理创新,最终实现社区善治,都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六、开放式治理的问题开放式治理对于社区治理和发展的意义重大。但是,开放式治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当社区演变为开放系统之后,为社区治理带来巨大的系统性和制度性风险。开放式治理可能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下列两个方面:(一)内部主体过度依赖问题外部主体的参与,为社区发展和治理带来了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对社区发展的促进效果明显。但是,开放式治理很可能会造成内部主体对外部资源的过度依赖。内部主体希望不断从外部获得社区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信息与合法性,而忽视外部资源、信息与合法性在社区内部的整合,更忽视社区内部资源、信息与合法性的开发。开放式治理的效果越好,这种依赖性会越强。依赖性的加强,会使得社区内部主体的注意力分配发生异化,即从社区发展、治理提升异化为单纯的资源获得。在开放式治理的格局下,社区治理主体应该关注资源获得,但是,资源获得不能成为唯一目标和唯一手段,资源的获得必须与社区发展与治理提升结合起来。如果资源获得有悖于社区发展和治理提升,这种资源只是一个诱饵,会给社区带来损害。比如,一个企业很可能以为社区提供经费为诱饵,希望在社区内建立一个广告牌,而这个广告牌可能会对社区景观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社区治理主体必须以社区发展和社区利益为根本目标,否则会严重损害社区利益、威胁社区发展和治理。(二)外部主体过度控制问题随着社区成长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间地带,尤其是随着这个地带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外部主体越来越重视这个地带,并且希望通过控制这个地带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开放式治理的格局下,要防止外部主体对社区的过度控制。外部主体的过度控制和内部主体的过度依赖一样,都会使得社区目标发生置换。外部主体的控制,有时候十分隐蔽。比如,以北京科委建设“创新型科普社区”项目为例。北京科委的目标是,通过科技的普及和利用,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技为社区居民的工作生活服务。由于北京科委提供了大量项目经费(20-30万)给社区,会使得社区发展产生偏重,即为北京科委的工作服务。开放式治理下,社区成为一个开放系统,这既为社区发展开拓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也为社区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何防止内部主体过度依赖和外部主体过度控制,是开放式治理中始终需要关注的问题。治理理念所倡导的基本原则,如多元、透明、参与,将有助于在社区治理中克服开放系统所带来的风险。

  七、结语综上,笔者认为,大量案例表明,社区治理正走向开放式治理。开放式治理对于调和社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社区发展、鼓励社区治理创新,最终实现社区善治,有着深远的意义。但是,在开放式治理的模式下,社区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目前,开放式治理才刚刚在社区中显现,伴随社区治理的发展,开放式治理终将是大势所趋。

  (感谢北京社会工委社区处、北京市科委社发处、魅力社区项目组委会和“社区参与行动”对本研究所提供的方便。文章的写作过程中,跟杨雪冬、于燕燕、CCPG的李丽亚等人的讨论,让我受益很多,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1]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9).[2]斯格特.组织理论[M].邱泽奇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3]杨雪冬.风险社会中的复合治理与和谐社会[J].探索与争鸣,2007,(2).[4]李路路,李汉林.中国的单位组织[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CommunityGovernanceasanOpenSystem:theEvolutionTrendoftheCommunityGovernance

  ——AnAnalysisofFourCasesaboutCommunityGovernanceLiuDuo

  (ResearchCenterofComparePoliticsandEconomy,CentralTranslationBureau,Beijing100032,China)

  Abstract:Throughseveralcasestudies,wefoundanimportanttrendemergingincommunitygovernanceisthatalargenumberofexternalorganizationsparticipatingincommunitygovernance,promotingtoahighlevelofcommunitygovernance.Theauthorpointedoutthatthecommunitygovernanceismovingtowardsanopengovernance.Opengovernanceisatotallydifferentconcept,anewgovernancemodel,istheoutcomeofevolution,changeandimprovementofinstitutionsofcommunitygovernance,andthusisahigh-levelformofcommunitygovernance.Thereportalsodiscussedopengovernanceinregardtotheconcept,institutionalbasis,characteristics,evolutionprocess,significanceandetc.Keywords:Community;Governance;CommunityGovernance;OpenSystem

  (责任编辑:罗梁波文校编辑:康宁)

  

  

篇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20032003第343434页页它的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它的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它的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组织组织组织起来起来起来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环境环境环境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最终取得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2.1社区治理的内涵、特征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它体现为在社区管理中管理权限的再分配,各管理主体间合作一互动的管理模式的再分配。“社区治理要求社区组织和社区公民与政府共同承担社区建设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与有责任感的公民在社区治理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①①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第34页

  它的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组织”起来,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各自的功能,改进社区的环境,解决社区的共同需求问题,最终取得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社区治理的不断完善来合理、有序地扩大民众参与,逐步培育民众的参与意识,尤其是合法合理的民主参与意识,将民众参与有效的纳入合法化的轨道。美国政治学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经过研究发现:“社区治理通过借助既不同于国家,也不同于市场的制度安排,可以对某些公共资源系统成功地实现开发与调适。”①社区治理的特征②:1、就主体而一言,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政府。而在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政府)主体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因此,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政府与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为目标,达至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2、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不论是单位体制,还是街居体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治理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不再依附于单位或街居组织,更不受它们的庇护,而是彼此形成平等互惠的关系。3、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互动结构。我国过去的街居体制结构是从上级政府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再到居民,单位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而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又是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横向的网状结构。①〔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著,余逊达、陈旭东译:《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页。②金津,《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篇五: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作者:曾宇青

  作者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广东深圳518021

  出版物刊名: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页码:89-92页

  年卷期:2018年第3期

  主题词:社区;治理;现代化;共产党领导

  摘要:先进性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内容。现代化内涵的先进性是指世界先进水平。"世界先进水平"是本研究的难点,也是价值所在。本文在比较世界先进模式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特色的社区自治、治理、党的领导的先进性。研究结论是:我国社区建设走了一条自治与政权建设平衡发展的道路,在方向上具有先进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体制,是把握了"治理"的先进内核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创造性思想,具有先进性;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模式"的核心内容,"中国模式"在世界上日益显示其先进性。这些先进性正是社区治理体制现代化改革的方向。

  

篇六: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论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方式的变革

  摘要:随着我国新一轮的城市化运动浪潮迭起,我国社区建设也面对着一个新的里程。从社会学的视野看,无论是城市化、社会建设或是社区建设,都涉及到社会资源的配置格局与配置机制的调整。我们将社区建设正在发生的这一转变称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通过“双维社区建设模式”,调整了社会资源“社区化”配置格局,找到了社会资源“社区化”配置机制的实际途径。上城区的这一创新性探索与我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相适应,对于我国社区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快速城市化过程的社区建设面对的一大挑战,在于如何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更为合理和优化。就此而言,我国社区建设正面临社会资源配置格局和机制的深刻转变。我们将这一过程称之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2008年9月,我们对杭州市的西溪湿地、西泠印社、京杭大运河杭州段综保工程及杭州女装行业协会等十多个社会复合主体的典型案例做了较为深入的实地考察和研究分析。2009年6月,我们又对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进行了实地调查,这次调查覆盖了上城区的全部6个街道办事处,深入到了数十个社区的工作一线。杭州市及上城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机制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对于我国新一轮的城市化过程及城市社区的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一、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走向科学与和谐的城市化城市化也称都市化或城镇化。一般来说,“城市化是由第一产业为主的农业人口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主的城市人口转化,由分散的乡村居住地向城市或集镇集中,以及随之而来的居民生活方式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过程。通常以城镇居住人口与总人口的比值,代表城市化的发展水平。”①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从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组织管理、社会生活方式等不同的学科及角度对这一过程给予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透析,对城市化的内涵与外延的把握也更为丰富和完善。走进现代意义的城市只有300余年的历史。但是,其对人类生活的深远影响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约18世纪末,欧洲的工业革命迅速推进,城市化彻底告别了自然演化的缓慢进程,欧洲、北美、拉美以及亚洲、非洲等逐渐发生了城市化,而且这一过程日益提速。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发布的《2007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2008年,世界走到了一个无形而又重要的里程碑:有史以来第一次,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即33亿人,将生活在城市地区。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有望达到50亿。”②在发达国家,一定时期以来城市的增长已进入稳定甚至停滞状态。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城市的快速增长势头令人关注。据联合国有关机构预测,到2030年,发展中世界的城市和城镇人口将占世界城市人口的81%。在此趋势中,亚洲和非洲被认为是最引人关注的,因为这些地区人口众多,且具有巨幅城市增长的前景。2005年,亚洲的城市化程度为40%,而非洲为38%。③在当今全球城市化浪潮中,亚洲和非洲处于引领的位置,而中国城市发展则居于这一位置的最前锋。“从各种预测来看,大概会在2012,到2013年期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就将达到并超过50%,这个意味着在下一个中国的5年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国城镇化会出现一个历史性的转折”。④随着我国半数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地区,城市空间的规模也急剧扩张,城市问题亦将日益严峻,城市民生难题会不断加大压力,这种现实促使我国城市化必须走向一个“历史性转折”。在我们看来,这是从初级发展的城市化转向

  科学发展的城市化的过程。如果说,在初级发展阶段上,城市化的目标、手段、资源、结果以及参与发展的各主要方面的关系都是初级的;那么,在科学发展阶段上,则是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⑤也就是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是未来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原则。实现科学的和谐的城市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格局与配置机制是一个核心问题,涉及到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从城市规划、老城区改造、城市治理、城乡一体化,到城市民生难题的解决、城市化成果的共享,以及城市社会的公平正义、个人的体面和尊严等等,都是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配置的一种结果。就此而言,社会资源配置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是我国从初级城市化转向高级城市化、粗放城市化转向科学城市化、旧式城市化转向新型城市化的“历史性转折”的关键。二、城市社会建设的新态势与更高阶段的社区建设《中国城市规划发展报告2008—2009》预计,2010年中国总人口约为1316亿,城镇化水平约达到47%,城镇人口约达到614亿人;2020年中国总人口约为1415亿,城镇化水平56%—58%,城镇人口达到811亿~814亿;2030年前后,中国总人口约为15亿,城镇化水平约达到65%,城镇人口约达到10亿人。面对每年约1000万至12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新增人口,我国城市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具体地说,城市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五大领域——都会面对诸多挑战。这些挑战很大程度上将转化到城市社区,使社区建设面对新的考量。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经济建设挑战的社区。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与社会对经济发展要求的提高,在产业模式、产业结构、产业形态、市场竞争能力、经济创新能力,以及发展低碳经济、节约型经济和循环经济等等,这些方面的调整升级使城市经济发展面对的诸多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将转化为社区问题。例如,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导致了生产及生活要素资源的短缺,从而加剧社会群体及个人之间的竞争;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在一定时期和发展阶段上可能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降低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实施“退二进三”、“优二兴三”“、腾笼换鸟”,发展新型都市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短时期可能降低对农村人口和低技术群体的吸纳能力。经济建设过程引发的社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将转化为社区问题,从而加大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度。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政治建设挑战的社区。城市化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使城市的行政管理、民主政治、法治环境达到更高的水平。随着这一过程的快速推进,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和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张,“熟人社会”陌生化了“,陌生人世界”却常态化了,社会行为也“匿名化”了。城市管理任务因而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社会成员对于民主权利与公民权利的意识和要求也更为突出。因此,要落实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市民的政治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形成市民的积极参与、健康参与。这些都增加了城市政治建设的难度,许多问题往往需要社区管理来化解。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文化建设挑战的社区。对我国城市的历史稍作回溯就会发现,许多名城往往处于中华古文明滥觞或发展的地带。然而,城市人口的密集化和人居环境的扩大正在挤占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与发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往往与城市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会形成一定的矛盾。因此,如何保护自己的历史文化遗

  产成为了一个重要任务。而且,越是文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这项任务也越是艰巨。总体上看,我国探索有特色的、科学的城市化道路,传承历史、面向未来,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历史价值保护、注重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在此过程中,使文化遗产获得生命力,将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高雅文化融入到城市的现代文化、通俗文化、大众文化之中,使生活、创业、消费、休闲融为一体,这些发展目标都有赖于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实现“落地”。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社会生活建设挑战的社区。高品质的生活质量越来越成为社会成员对当今城市生活的迫切要求,这本身也提升了城市化过程的挑战。从社会生活领域看,城市已成为民生问题集中的重要区域,许多民生问题本身是城市化造成的,如“就业难”、“交通难”、“出行难”、“停车难”“、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等,已是许多城市难以根治的顽症。如何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化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让人民群众拥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应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是一个重大课题。为此,必须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改善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所有这些最终都离不开社区建设。面对快速城市化过程生态环境建设挑战的社区。城市化的战略目标强调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和谐、生态环境系统与居住环境系统的协调、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的统一。然而,快速发展的城市化使得城市生态环境的转变面临很大难度。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城市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弃物环境、社区环境和居室环境)目前仍然处于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状态。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垃圾处理量剧增、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加剧、光污染、噪声污染日趋严重等等,不仅使城市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代价,也使城市居民付出了巨大代价。总体上说,我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仍然比较滞后,而社区生态环境建设无疑是这种状况得到彻底改变的一个基础。三、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重大变革与机制创新如果采取社会学的眼光,无论是经济政策的调整或产业结构的升级,还是社会治理方式和制度体系的转变,其实质都将这样或那样地与社会的利益结构形成联系,最终将涉及到社会资源配置格局与配置方式。因此,快速城市化过程对社会建设以及社区建设提出的挑战,实质上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与合理化问题。对于不同的学科而言“,资源”可以有不同的解释。经济学中的“资源”侧重于物质的、有形的和经济的、市场的资源,强调其对于经济生产和市场发展的规定性与决定性。而在社会学中“,资源”被理解为“社会资源”,也就是说“,资源”的社会性涵义和属性受到更多的关注。“所谓‘社会资源’,其内涵是指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机会等生产和生活资料。⑥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社会资源划分为不同类型,”如不同领域的社会资源可区分为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社会生活资源等。从社会学视角来看,物质的、有形的、现实的、经济的、市场的资源固然重要,非物质的、无形的、抽象的、文化的、符号的资源也十分珍贵,某种意义上甚至更为重要。在我们看来,社会建设的宏观构想是必须向基层社区下沉,逼近城市居民的切实需要,在基础一线服务过程中实现“落地”,才能有效应对各个领域的挑战。这也正是一系列的“进社区”行动——便民服务、警务治安、人民调解、基层民主、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环保——的基本意义所在。“进社区”系列行动逐渐推进了基层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

  制度体系的创新、治理方式的变革,在此过程中形成更为合理的、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从而使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共建共享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落实在基层社会。我们将这一过程称之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从我们的实地调查研究来看“,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表现在最为重要的两个———“社区化”的配置格局与配置机制。也就是说,一是在社区建设的重大领域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格局,二是通过社区服务和治理体制的创新以探索更为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一)五大变革与社会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格局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社区建设成为了一项意义深远的建设性工程。与此同时,社区变革也在悄然发生。社区建设的五大领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生活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表现出的社会资源配置格局的社区化进程,是当前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亮点。社区民生问题的化解。在社区,经济利益很大程度上集中表现为社区民生问题。所谓民生问题,通俗地说,就是老百姓遇到的与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也可以说是老百姓过日子所遇到的种种问题。社区是各种民生难题和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如企业改革的‘4050’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去向以及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等交织在一起引起的就业问题;老龄化日益严重所带来的养老问题;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尚不完善,带来的贫富分化问题;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等。”⑦因此,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格局可以使基层民生问题得到化解,从而奠定了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社区的民主自治与善治。社区建设是基层民主的推进,自治与善治是社区建设的题中之义。因此“,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⑧这一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直接表现了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格局。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各方共同管理基层的公共事务,可以使社区中不同利益的各方得以协调,形成合作和共同行动。近年来,我们对广州、深圳、武汉、郑州、杭州等城市社区进行的实地调查研究表明,社区的民主参与和居民自治已成趋势,大大推动了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向社会基层的下移,也提高了社会治理与善治的发展水平。社区文化与共同意义的建设。社区文化是社区共同体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曾做了如下一些探讨:在实践中,社会共同性至少有两个基本的方面———利益的共同性与意义的共同性。社会成员、群体或阶层对自我利益赋予的意义是否具有共同性,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共同生活中都具有核心位置。“对于当今中国的社区建设来说,相对于利益共同体的构建,意义共同体的培育任务更加艰巨”。⑨在我们看来,社区文化与共同意义的建设从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了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格局。社区生活世界的重建。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人们生活的高速变频,使传统上的社区生活世界遭受了重创。随着人们的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等日常生活需要越来越多地由公共设施来承担,利益驱动倾向和人际关系疏松化也日益突出,社区生活世界普遍发生了两个重要变化,即日常生活公共化和人际关系疏松化。⑩社区生活世界成为了一个

  突出的问题。这本身也反映了,社区生活世界的重建是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格局的重要方面。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新一轮城市化过程注重生态城市和绿色城市的追求,使得社区生态环境的建设处在了极为关键和实质性的位置。社区生态环境不仅仅是提高社区绿化的覆盖率,更为重要的是使社区的生态系统能够形成自我持续、自我循环和自我发展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各种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的可再生性转换,真正落实3R原则———减量(Repress)、再使用(Reuse)、回收(Recycle),等等。这些方面都将使社会资源在社区形成更为合理的配置格局。(二)社会复合主体与社会资源配置机制的创新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社会资源采取单一的配置机制———譬如,传统上由国家和政府对所有的社会资源实行统一配置,以单一的行政化方式实现对社会资源的管理;或者由企业等盈利组织自发地进行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以单一的市场化方式对社会资源进行调配;或者由非盈利的社会组织自愿地提供资源或服务———都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现实的要求是,必须促成三大部门(政府、市场、社会)的“合力”,共同构成社会资源配置的新机制,使三大部门对社会资源配置的不同作用相互补充,从而更充分、更合理地发挥出来。我们将这种集合了三大部门的公共性、市场性、社会性三种机制的协作机制,称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复合型”机制。我们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复合型”机制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杭州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实地调查,以及对“杭州经验”的研究。约从2002年初至2008年,“杭州经验”经过了一系列的推进,达到了“社会复合主体”的发展阶段。所谓社会复合主体是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创业与创新行动过程中,多个社会主体的主体性发生重叠或复合,使得这些原本不同的多个社会主体构成了一个社会主体,成为复合性的创新与创业主体。从杭州市的实践来看,社会复合主体这种创新型构架容纳了“四界”(党政界、知识界、行业企业界、媒体界)、涵盖了“五域”(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致力于“五大生活品质”(即经济生活、文化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环境生活的品质)的提升,更具体地表现为“五大关注”(关注创业创新、文化文明、民生民安、民主民意、生态生息)。可见,社会复合主体直接促成了一种新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配置机制。(三)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机制的创新案例社会复合主体也是杭州市社区实现社会资源是社区化配置的重要机制。2009年6月,我们对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做了深入的实地调查。这次调查不仅直接接触到上城社区建设工作战线上的绝大多数领导同志,还直接接触到了该区的6个街道,以及在52个社区从事一线工作的一批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上城区社区建设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集中到一点就是,通过“社区复合主体”形成社区内外部的政府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力量的整合,使社会资源配置的“复合型”社区机制发挥出了明显的实际作用。这一做法以灵活的方式将各种社会资源转化为社区的可支配资源,从而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我们的实地调查发现,上城区通过社区信息化建设,找到了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机制的实际途径,从而解决了社区工作的一系列难题,应当说是上城区社区建设的一条核心经验。

  构建“双维社区”,实现资源配置的社区化。所谓“双维社区”是指,社区不仅是单一的实体性、物理性和地域性社区,而且还包括虚拟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社区。这一探索的创新性在于,使传统上的“单维社区建设模式”转变为了“双维社区建设模式”。从2001年起,杭州市上城区即开始尝试“双维社区”建设之路,对一些社区和单位进行了初步的信息化探索,后来在浙江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推广。目前上城区已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和电子技术的社区建设发展战略,以这种软环境和运行轨道为依托,消除了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分割,整合和优化各种资源,社会资源的社区化配置就得以成为现实,从而有效地化解了政府“小”体制制约与社会“大”需求压力之间的矛盾。“复合型”机制促进社会资源的社区合理配置。早在2004年,杭州市就制订了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提升和扩大“社区复合型机制”的运作方式,推动公共性、市场性、社会性三大机制的“复合型模式”。上城区社区信息化系统体现了社会主体的复合型参与,这些社会主体包括政府组织(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社会工作站等)、经济组织(生产企业、中介组织、股份公司等)、社会组织(民间非盈利组织等)以及个人。仅以经济组织为例,上城区驻地的浙江迪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援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都是社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参与者。这样,借助社区信息化系统形成了一个个“社区复合主体”,提供了社会资源得到更为合理和有效配置的条件。“二化四网六平台”与推向一线的社区服务。所谓“二化”是指社区管理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信息化,所谓“四个网络”是指“e家人”社区事务管理网、社区电脑服务网、社区电视服务网、社区电话服务网,所谓“六平台”是指社区事务管理平台、居民互动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社会志愿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民服务联盟平台。上城区以“二化四网六平台”为技术载体,通过社区信息化系统提供的技术手段和网络轨道,扩容社区政务的处理,扩展社区居民的服务,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实现政府服务和治理的“落地”问题。上城区搭建了网上“在线互动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涵盖了计生、民政等绝大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对于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的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通过联通互联网的电脑,申办所需服务事项;对于不会使用电脑的人,则可以将纸质申办材料交给就近社区、街道或是区行政服务中心,让办事员在电脑里录入申办事项信息。系统的“审批事项自动流转”功能会让各相关业务部门通过该平台来完成受理审批业务,并将每一流程环节的信息以语音电话、短信、网络自主查询等形式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申办者。这一程序使“人不跑、信息跑”和“一站式全程委托、自动代办”的理念成为了现实。四、小结我们就社区信息化对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访谈。杭州市信息办信息化推进处处长童汉清表示:在全国信息化杭州市走在了前列,杭州市信息化上城区则走在了前列,目前上城区正在申报相关的国家标准。童汉清处长的一条总结是“:体制不行,机制找出路”上城区的重要经验就在于以运行机制的创新来弥补政府或社区在体制方面的不,足。今天,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在走出初级发展的误区,迈向科学发展的更高阶段。在此过程中,虚拟化和信息化社区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更为重要的意义。上城区的这一创新性探索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相适应,对于我国社区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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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我国社区治理现状及对策

  作者:丁红梅来源:《社会与公益》2020年第7期

  丁红梅/中共安徽省望江县委党校

  摘要:随着经济转型和城市社会结构的分化,党中央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态势,对社区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基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角度,本文以社区治理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指出现阶段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并从主观和客观方面出发,系统阐述影响我国社区治理的主要因素,最后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如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社区服务机制等,为加快推进我国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社区治理;行政化;服务体系;社会参与

  民生问题关乎国之根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城市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此外,据统计,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0%,但户籍城镇化率仅为44.4%,广大流动人口仍未享受到均等化的社区公共服务。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组成部分,在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政府职能的下放,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越来越多;同时,市场化改革和单位制解体带来的大量社会问题和矛盾隐患,也使得社区治理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导致当前社区治理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本文主要研究新形势下社区治理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的措施以期加强社区治理。

  新形势下,加强社区治理的实践和研究可以通过对社会资源的整合,疏解因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冲突而带来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某些秩序失范问题,切实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城市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促进城市科学治理,满足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社区治理的研究现状

  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迄今为止,已有了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笔者通过对文献资料的阅读,总结学者关于社区治理的几种观点。何雪松、李佳薇学者阐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社区信息治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指出了当前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相关对策[1];刘春呈探讨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社区网格化管理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如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理念转型优化、深化网格化管理体制改革、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深度整合[2];贾志科、罗志华论述了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优化城市社区治理的工作路径,以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3];殷闽华基于物业管理如何融入社区治理的视角,研究了物业服务质量对居民社区归属感的影响,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以达到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目的[4];李钊分析了后疫情时代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工作路径,为我国公共领域的转型提供了有效的替代方案[5]。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探讨了现阶段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其中,文献研究法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社区治理的现有文献资料,以此获得间接理论知识的一种方法。借助该方法,本文主要分析国内社区治理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当前社区治理的不足,并且提出我国社区治理的合理化建议。案例分析法主要是指将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

  施作为案例,以此来进行观点和主题的论证。本文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如武汉、北京等地采取的措施,论证完善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以期提升我国社区治理水平。

  二、现阶段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管理行政化

  当前,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其治理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工作方式机关化、行政事务膨胀化。第一,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由于缺乏相应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社区居委会在规章制度以及经费管理上受到很大的制约,且街道办将具体事务下放到居委会,导致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趋势日益严重,经常成为街道办的附属办公机构。第二,工作方式机关化。社区居委会往往沿用政府单位的8小时上班制,无法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真正需求,传达工作也往往采取上达下效的方式,使社区管理行政化日益加重。第三,行政事务膨胀化。近年来,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原本属于街道办的任务也被下放到社区委员会,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等,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日益复杂[6]。

  (二)服务体系不健全

  社区服务体系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着重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以提供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当前,我国的社区服务体系还存在许多问题,如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设施过于陈旧老化、信息化水平不高以及服务内容单一等。受传统管理观念影响,社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定位模糊,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对社区新型服务体系发展缺乏应有的重视,影响社区整体服务效益的提高。此外,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服务人才短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以及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复杂等,大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工作系统和实践经验也有所欠缺,导致社区服务水平低下[7]。

  (三)社区参与浅层化

  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居民参与率是衡量社区自治成效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社区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参与制度不完善,从而出现社区居委会“一言堂”现象,居民参与普遍不足,且社区参与呈现浅层化趋势。其主要表现为:政治性参与少,非政治性参与多,如居委会选举等;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普遍不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薄弱。此外,协同治理初级化也是社区治理浅层化的主要表现。近年来,协同治理实施难度高,政府支持力度不足,非政府组织发展力量薄弱,以及居民参与积极性低,难以形成一定规模和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因此,我国社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并未真正形成。

  三、完善社区治理的对策

  (一)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办事效率

  

篇八: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城市社区建设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社区治理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途径之一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国情下形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新中图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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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特点及其原则

  作者:牟方志来源:《魅力中国》2010年第23期

  摘要:城市社区建设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社区治理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途径之一,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国情下形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新特点,根据其特点提出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概念;特点;原则

  中图分类号:C91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106-01

  一、社区治理的概念

  要弄清楚社区治理的概念,首先要清楚社区的概念。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社区治理是与社区统治、管理相对应的概念。它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提出的社区管理新概念。社区治理是利益相关者集体选择的过程,是政府、社区组织、社区成员单位、非营利组织、社区居民等之间的合作互动过程。依据正式的、强制性的法规和非正式的、人们愿意遵从的规范约定,通过协商谈判、资源交换、协调互动,共同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进社区成员福利、推进社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过程。可见社区治理是以社区为载体,使所有社区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模式,这也是与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新型社区”的目标最吻合的管理模式。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特征

  美国是社区治理较成熟的国家之一,社区治理在美国形成了它独有的特征。有学者指出美国社区治理的四大特征。社区治理的民主化,市场化,组织化,权利的多元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政府的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社会人员的归属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在社会转型的国情下,形成了社区治理的新特点:

  (1)党和政府的政策引导性。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社区治理以社区居民自治为导向,这并不是说政府不管不问,而是政府下放权利于社区,社区根据本社区特点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政府发挥着主导性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为:培育社区,强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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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鼓励社区参与,组建社区组织。对社区的加强社区规划,制定政策,制定法律,加强社区人员培训等。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使社区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社区治理主体是社区利益相关者。社区利益相关者指的是与社区需求和满足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个人和组织的总称,包括政府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盈利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居民等。社区公共事务属性决定着社区治理存在主体多元化性。社区公共事务是公共产品的组合而不是某项公共产品,它是多个家庭和多个组织的共同需求,是个体需求的集合,它涉及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复杂权利关系,它需要建立一种集体选择机制来解决个体需求表达与整合问题。

  (3)社区治理的网络化。社区居民以及社区组织之间协调与沟通,凭借合作网络实现社区治理,并最终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各主体通过平等的协商,相互沟通,利用自己的优势为社区的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服务。社区治理的网络化就弥补的了社区之间的资源短缺,信息不畅的弊端。社区治理的网络化为社区治理主体间的资源的分享,经验的交流,利益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4)社区治理的非意识形态性。社区统治强调对社区的政治统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判断。社区治理则关注对社区管理的有效性,强调节约治理的成本,提高治理的效能。它不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的色彩。

  (5)社区治理的非强制性。社区统治注重通过暴力手段来维持对社区的统治和占有,具有非常强的强制性。社区治理虽然也具有强制性,但是这种强制性是比较微弱的。社区治理是建立在政治和社会

  认同基础上的,更多的是依靠社区成员自觉的服从社区治理。治理的主体也是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来实行社区治理的,是在志愿的基础上参加的,比如NGO组织、志愿者团体等。

  (6)治理主体权力运行路径的相互性。社区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它运用政府的政治权威,国家机器的力量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在过去单位制的体制下。单位包揽一切,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一切社会事务。社区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确立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治理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

  (7)治理主体自身利益的二重性。各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理性行为,各主体在社区治理中会表现出自身利益与社区利益的双重性。政府的行政管理本性、自我不断扩张内在性以及原有制度、机制的惯性都会促使着政府对多元化主体治理产生出对抗力。营利性组承接着政府分离出来的一部分社会职能,满足着社区成员众多利益诉求和生活需求。社区成员在生活福利、医疗等方面需要营利性组织的参与才可能得到保质、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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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原则

  由于各个国家具有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区人员构成结构的差异,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也各异。我国的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在社区建设原则指导下,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地方特色而形成的。经过将近十年的社区建设经验来看,在不同的地方形成了不同的建设模式,应此,社区治理的模式也不一样,我认为无论模式有多么的不同,社区治理的原则有它的共同之处。我国社区治理的原则是:(1)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为基准。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就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社区的治理要按照社区的需要来治理,不要做形象工程,不要做无用功。做到治为民所用。(2)政府转变角色。政府要退出原来的统治的角色,不要包揽社区的一切事务,政府下放权利于社区,充分发挥社区的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来治理。(3)治理主体间形成平等的参与机制。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多元主體只有平等的参与到社区的治理中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否则,肯定会有不利于社区治理的现象出现。(4)以居民自治为向导。社区居民自治是管理成本较低,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5)坚持社区治理与社会进步协调原则。社区的发展要利用本社区的人力物力资源,自己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与整个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科学文化协调发展,要物质进步同精神道德文明协调发展。(6)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同时要求创新。西方的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不能照抄。根据我过社区的特点,结合实际创新。要求在观念上,运行机制,体制上突破原来的思维模式创新治理。

  参考文献:

  [1]郭虹.《社区治理结构的二重性与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

  [2]宋桂霞.《从国外城市社区看中国特色城市社区建设》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年9月.

  [3]徐勇.《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5月.

  [4]施雪华,孔凡义.《美国社区治理及其启示》山西大学学报,2008年6月.

  [5]民政部网站《关于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6]郑杭生《中国特色社区建设与社会建设》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11月.

  

  

篇九: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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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

  【摘要】:目前,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一项

  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首先对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概述,然后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明,指出了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社区治理受传统体制的影响、社区参与机制不完善、社区宣传培训不全面、社区自治体系不健全,然后提出了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对策与建议,包括建立城市社区治理体系、畅通居民参与渠道、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完善社区民间组织、创新社区党建管理模式,最后通过XX石化社区治理模式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希望为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提供借鉴,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从而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进程。【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对策与建议

  【正文】: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的转型发展,我国城市社会的发展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国城市社会经历了一个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转变,许多社会管理职能更多依托社区来承担,社区治理的难度、复杂程度都进一步加大,社区治理的问题日益显现,传统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逐渐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与管理的需要,创新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已迫在眉睫。由此可见,创新完善社区治理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维护社会稳定,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推动社区和谐发展与社区管理创新,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一、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相关问题概述(一)社区与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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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社区的概念“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社区”一词最初是由德国的社会学家滕尼斯应用到社会学的研究中。20世纪30年代初,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将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写于1887年的一本著作《munityandSociety》中的英文单词“munity”翻译为社区,后来被许多学者引用。关于社区的定义,社会学家对其的定义有所不同。社区最早的含义是指“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现在,学术界的普遍定义——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X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定规X和制度所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X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注1)2.社区治理的概念所谓社区治理,我国一位著名学者史柏年是这样定义的:社区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活动或管理机制。这些社区活动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也无需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施。它是指在一个社区X围内的公司行为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公司机构、权利机关和非权利机关以及社会和市场等等),依据社区正式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那些非正式的、人们自愿服从的社区规约,通过彼此的沟通互动、协商、谈判以及资源的交换方式,共同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社区自身的自治能力、增进社区成员的福利推进社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一系列行为治理过程。从这段定义可以看出,它与传统的社区管理的定义的最大区别是,社区治理是从治理的理论基点出发,强调在社区治理中,政府应是全力主体之一,并不是社区治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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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权威,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更应该是引导和服务等新的手段,而不是行政性的强制,使社区逐步过渡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状态。(注2)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特征城市社区治理,不同的学者对“社区治理”的表面界定存在差异,但其实是XX小异的。它强调社区中的人们一同来实现社区的公共管理,而不是特指的某一方。“一同”体现政府、团体组织以及非盈利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治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而不是单纯的被管理对象和被统治对象。可以从以下几个特征来界定城市社区治理:1.多元主体参与治理随着城市社区的不断发展,主体也在不断的增多,由以前的政府主要领导正逐步过渡为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治理,共同协商治理。2.多样的治理形式在多主体参与治理的社区生活中,采取不同形式的治理方法,但始终充分维护和尊重各主体的权利,坚持多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协商,不断推进社区生活的有序发展。3.社区治理主体联系紧密为了更好地实现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合租和交流,通过网络化的交流平台加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社区治理的制度性和主体之间的有效性。(三)社区治理模式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垄断和单位制的管理格局被打破,人们从“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人际关系的冷漠化和社会生活的网络化形成社会整体的碎片状态,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正在进行着巨大变革。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可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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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发展阶段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客观要求,更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XX久安的重要保障。社区是中国社会治理的基层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带来的社会重心下移,基层城市社区直接满足当地居民的服务要求,成为我国社会治理推进和探索的起点。创新完善的社区治理模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提高人民生活的保障。因此,创新和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是我国社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实际治理情况,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与完善提供借鉴性建议。

  (四)社区治理的必要性1.促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管理,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双重作用的结果,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承接主体。在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医疗制度的改革以及人口流动问题等,都汇集到城市社区这个载体之中;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再加上教育、管理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致使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社区式管理模式。2.繁荣基层文化生活推进社区管理,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实措施。社区是城市基础层面的社会单元,只有抓住社区建设这个最佳切入点,以社区为载体,以群众为主体,才能把精神文明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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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文明素质在建设中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再上一个台阶。

  3.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区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基础构成单元,基础的稳定对整个城市的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社区建设,有利于强化社区的功能和责任,依托社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基层,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且有效地化解在萌芽的状态。二、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我国城市社区的治理模式从传统的“单位制”到以“单位制”、“街居制”为辅的社区管理体制,发展到当今的“社区制”。随着城市社区治理矛盾不断凸显,我国很多学者开始关注这类问题。陈伟东教授用治理理论的相关概念对自治的内涵、基础、标志等做了分析。学者夏建中在概括全球治理、民族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共同特点的基础上,提出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学者X娴静、胡祥对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进行了研究。此外,随着城市社区快速发展,将一步步走向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我国当前存在的社区自治组织类型主要有两种,即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1.居民委员会的发展现状在立法上,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骨干,以各省市制定的居委会组织实施办法为组成部分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法律体系。在该法律体系中,对居委会性质、任务、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规模及组成人员等有着明确的规定。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在一些方面存在滞后于社区建设社区自治发展需求,但其在为我国城市居民自治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居民自治的重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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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保障,其使得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得以有序进行。在具体实践中,通过全国20多个城市持续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国当前已经初步形成了“XX模式”、“XX模式”、“江汉模式”等数个各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这些模式主要是以社区自治为取向、以街道和居委会改革为核心。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促成了当前社区居委会的两个发展趋势:其一是居委会向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回归;其二是居委会组织体制及运行方式上的创新。在当前发展趋势影响下,居委会组织出现五个重要转变:一是产生方式逐渐由政府直接指派向居民选举转变;其二,管理理念逐渐由对居民进行行政性管理逐渐向为居民服务转变;三是工作方式逐渐由听从行政命令向居民协商方向转变;四是监督方式逐渐由原先的政府评判工作绩效向居民重点监督方向转变;五是居委会工作人员素质逐渐由低文化、低技能向职业化、专业化的综合素质人才转变。这些转变是居委会取得的重要进步,但即便如此,我国居委会在发展与转变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行政化倾向严重、自治权不足等问题。

  2.业主委员会的发展现状在立法上,1996年修订的《XX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明确了住宅区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职能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此后,相关的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陆续出台,后续出台的法规及规章慢慢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为进行规X。尤其是2003年5月28日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及业主委员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条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及业委会的工作方式被国家纳入法制化X畴中。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该法律对业委会权力及义务进行进一步规定,不足的是,该法的规定比较零散,且更注重的是原则而不是内涵。在实践上,新型的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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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涌现,作为与其较适应的管理组织——业委会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然而,由于当前我国针对业委会的立法存在较大的漏洞和不足,业委会与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的关系日益复杂化,导致业委会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仍然有着很大的困难,其本身的自治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1.社区居民社区参与率不高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街道、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但我国现实情况是,当前参与社区事务与活动的人群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离退休的老龄人群,这类人群占很大一部分;一种是中小学生;一种是下岗和待岗低保人群。纵观城市社区的现状,主要是离退休老人活动场所,这部分老人时间闲暇,乐于将自己的晚年时光奉献社区。而中小学生平时需要上课,没有时间,唯一有时间的便是到寒暑假,但从安全角度来考虑,更多的是将中小学生共同组织起来参加一些科教与娱乐活动。另外的一些低保人群则是在需要社区帮助的时候才会参加社区活动,这类人群的参加带有更大的被动性,参与的事务也主要局限于社区义务劳动,主要是治安巡逻等。尤其是社区居民参与政治性活动的很少,一般都是开展非政治性参与活动,比如卫生清扫、文体健身、动员捐衣捐物等。之所以如此也是有一定原因的,社区居XX要是老人,他们乐于参加娱乐休闲的活动以丰富自己的生活,中小学生也更乐于参加一些爱心活动。同时,社区自身机制也决定了居民更多参与非政治性活动,比如居委会选举是每三年举行一次,而且并不是每个居民都能参加。2.社区管理体制问题(1)街道办事处功能定位不明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只履行一部分职能,但在实际的社区管理中,它却扮演着行政管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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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承担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纷繁复杂的各项任务。市、区的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工作布置交叉重叠,加重了街道的负担,使街道难于应付。面对这样的情况,街道往往把自己的部分职能转移给其“指导”的居民委员会,于是,在承担了一部分行政职能后,原本作为一种群众性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实际上与街道办事处形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

  (2)街道办事处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不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采用垂直型的专业管理,随着“单位制”的弱化,越来越多的原由“条”管的社会职能回归社区,社区这个“块”承接了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按照新的制度设计,原本应该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条管块包”。条线部门的专业化管理不到位,经常把任务推给街道,但是人员、经费和政策都没有相应配套。导致“条块关系”不顺的原因在于:一是街道对条线部门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街道办事处承担社区管理的责任,但却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力,因而在社区事务管理上要依靠条线职能部门。二是在工作评估方面,目前主要由区职能部门对街道社区工作进行考核,条线部门由此可以随时向街道安排工作任务,导致很多具体工作特别是较难办的事务最后都落到了街道。三是“条块”关系不顺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利益的存在,难以形成“一个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推进社区工作上往往心有余力不足。(3)缺乏系统的法律政策保障一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X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X,造成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因此,街道办事处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其职责X围。二是社区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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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扯皮。三是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等组织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X让社区成员来共同遵守。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有效的惩罚。四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督机制,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对它们的工作质量和一些不正之风难以监督和制约。

  3.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和街道的职能划分不清,导致社区基层管理机构的行政色彩十分严重。这种行政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居委会职能行政化;居委会成员公职化;工作方式机关化;运行机制官僚化;社区项目政绩化等。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大部分都是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的,政府通常采用考核、检查、评比等方式直接干预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担负的行政事务大大超过了其所承担的自治事务。主要包括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民间纠纷调解、宣传教育、考核评比、人口普查等等。然而,这些工作大部分应由政府部门负责完成。居委会既需要完成上级行政单位分派的任务,又要对社区自主治理,使社区失去了自主发展的空间,想真正“零负担”地发挥居委会应有的作用可谓是步履维艰。导致社区行政化的根源主要有:由于长期受传统经济体制惯性的束缚,居委会成员、社区居民自觉或不自觉地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依然将社区居委会视为承担上级政府任务的下属机构,居委会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成为政府的“腿”。社区自治与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同步,政府职能的转变滞后于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的需要。有关居委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定位尚不够明确,法律虽然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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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没有从法律上明确其社团法人性质,这仍然不便于居委会开展自治活动。

  4.社区非盈利组织发展缓慢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于大众、不为任何人牟取私利的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则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城市社区开展各种资源型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比如社区自愿者协会、社区基金会、慈善机构、娱乐健身团、业主委员会等,这些组织抓的从事文化教育、饮料保健、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的公益事业。然而,我国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比较缓慢,仍然存在较多的因素阻碍其发展,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资金不足非营利组织资金运作不足是一个严重阻碍其发展的重要问题。具体而言,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自社会赞助,包括企业捐助、公众捐助两种,但这两种能为非营利组织提供充足资金的可能性并不高。从企业捐助而言,我国企业的公益意识要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许多。加之公众慈善意识还未在我国全国X围内形成,导致公众捐赠的并不多。这就导致非营利组织资金来源有限,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2)资源缺乏我国城市社区可利用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都比较有限。城市社区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主要来源于政府的分配,即政府享有对城市社区的绝对支配权,但政府分配给城市社区的资源却是比较有限的,资源的有限,使得城市社区的运作受到很大的阻碍。5.社区治理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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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社区管理工作者团队专业水平不高,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本地化、学历低、效率差等特点,对社区治理往往采取传统的行政方法,对于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居民提出的多样化需求不能进行创新性思维;二是社区治理缺乏科学性指导,由于没有专业的技术培训和理论学习,社区治理容易出现盲目性和非理性的问题,对于治理理念的理解不够;三是社区治理所依托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健全,不能为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宏观层面国家大法和微观层面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一个框架性和抽象性的法律规定,对于具体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和指导,导致解决某些社区治理问题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影响社区治理手段的创新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一)社区治理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处于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基本纳入工作单位组织管理系统。在单位制为主的社会管理制度下,“单位”不仅仅要负责社会成员的工资、福利,还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为其分配各种政治和社会资源,“有事找单位”的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全国正式成立城市基层社区的组织体系,划分了城市行政区域,并统一到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任务,基本形成了城市社区街居制组织体系和管理格局,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力逐渐加强,承担着行使城市基层政府的职能。但是正式由于街道办事处养成了操持所有事物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以及执行者,不免出现对社区事务的过度干预,造成城市社区治理街道办行政化倾向严重。所以因受单位制与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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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的社区管理体制惯性思维的影响,使得我国在城市社区治理体制过程中呈现行政化色彩浓厚的问题。

  (二)社区参与机制不完善发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仍以街道社区干部、离退休人员、中小学生、下岗失业职工为主要力量,作为社区居民中坚力量的中青年参与率不高,参与意识仍显淡薄,缺乏参与事务的积极性;同时,社区居民的参与X围有限,以非政治参与为主,而政治性参与很少。首先,参与机制不完善。社区建设要实现有序顺利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在居民参与的过程中就需要一个比较完善的参与机制进行指导和规X,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保证居民参与的实效性。这也意味着国家在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应该具有法律保障,或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在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发展上还不够完善,对于一些有助于保障居民有序参与的责任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对居民参与度的鼓励方面没有相应的机制作保障,严格来说,在这些方面都没有进行规X化,也没有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规定。总体来看,在我国很多城市都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在居民对于社区管理的制度化规X上还无法实施,这样也影响着我国城市居民参与不足的情况。其次,个人对单位有很强的依赖性,与社区的联系少。个人的单位意识很强,社区意识淡薄,社区责任感较弱,参与方式以动员式参与为主,而动员式参与实际上就是一种被动参与。这种长期被动式参与造成集体意识的短缺进而导致权力过分集中,这使得居民参政意识的热情慢慢地削弱。同时,认为居民委员会是政府派出的自治机构,不能反应社区居民的内在诉求也不能很好地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自治功能缺位,居民无法将其视为是一个可以反应居民生活诉求的民间组织。导致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持一种疏远的态度,自然参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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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理的积极性也就下降。最后,社区只为辖区内中老年人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满足了他们的需要,因而其参与积极性很高,而对于大多数青年人来说,社区缺乏对青年的心理和生活等问题的关注,鲜有提供其参与的相应内容。

  (三)社区宣传培训不全面社区自治权利的充分发挥者是社区居民本身,社区实现有效的治理也在于社区居民的参与。目前,在我们国家,就居民的参与意识而言,相当一些居民都缺乏相应的参与意识,在思想观念上始终没有相关的概念,虽然生活在同一个社区之内,但是居民之间的交往很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的社区居民并没有对社区服务贡献自己力量的意识,当然这与各地对居民的宣传教育不足有一定的关系。强化宣传教育要注意针对性,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教育,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广泛性和多样性,强化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思想意识,通过自身主观意识的指导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治理活动中来。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工作者中从总体水平来看,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缺乏服务理念和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在工作效率和处理社区事务的能力还比较低,尤其是思想观念上普遍还比较保守和落后,从而导致社区服务不规X和服务质量不高,这样对于社区治理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这就需要从思想观念、工作技能以及身体心理素质方面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比如倡导多远主体参与自治、社区共治、协同治理等观念,以便适应社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时,健全的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一个健全有力的激励机制能够保证一个组织机构留住优秀人才,也能吸收更多优秀的人才,健全的激励机制对于加强我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很大的帮助,让他们积极投身于社区工作建设中去并发挥他们重要作用。相反,如果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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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够完善,就会影响到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四)社区自治体系不健全社区自治法律不健全。社区自治法律重实体、轻程序,很多条款规定过于宏观笼统,缺乏操作性。如对居委会XX选举程序、对居委会自治权利的保障等缺乏详细说明。社区自治法律规定中甚至有的自相矛盾,如根据法律规定,社区居委会代表居民利益并向政府提出居民的需求和愿望,突出自治功能,但又同时规定“居民委员会要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即社区居委会应该听从基层政府命令。社区自治法律还存在立法空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权限,没有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也未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社区自治制度不完善。首先,社区居民会议形同虚设,未发挥法定作用。其次,社区XX选举流于形式,我国城市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低,多通过住户代表和居民小组选举产生。许多社区居民甚至不知道本居民小组的组长是谁,更不用说是如何产生的了。其次,社区自治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普遍制定的《社区组织自治章程》、《居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一般都是由街道办事处按照统一制式下发给各社区遵照执行,而不是由全体社区居民或社区居民会议协商制定。另外,居委会经费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X围、标准由政府规定,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四、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对策与建议(一)建立城市社区治理体系随着形势发展,原来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已明显不适应社区工作开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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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职能不清、角色错位的问题成为社区发展的一大瓶颈,创建一种新的社区管理模式,成为理顺社区组织关系的重要突破口。首先,完善社区内部组织结构。改革过去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构成的“二元化”管理模式,在每个社区成立建立健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四位一体”的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构建四家组织共同合作的联席议事平台,从不同的角度和方位服务于广大业主。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其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社区内部事务,处理各种矛盾,积极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从医疗保障、计生服务、社区警务等方面服务于广大居民;物业管理要为业主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自治机构,要监督和支持物业公司的工作,体现业主自治的思想。建立这种“四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能有效改善过去社区行政性工作过于繁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被事务性工作困扰,领导和自治职能难以发挥的问题,从而有效了社区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与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为社区组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提供保障。其次,优化社区工作运行机制。首先,在纵向管理上,要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市、区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在横向管理上,要明确、细化社区各组织的工作职责,找准它们之间的协调工作的基本规律,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程序。同时,建立社区管理组织与驻地单位紧密联系、共驻共建的责任机制,有效整合社区内部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为社区工作的开展增添动力。最后,理顺社区行政律属体制。一是明确政府部门与社区的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明确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关系;明确社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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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与驻地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之间指导与监督的关系。二是要界定政府部门、街道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自治的职能以及部门主办需要社区协助的职能。同时,要合理进行分权和放权,将行政管理事务与社区管理事务区分开来,建立起条块机构之间的协调组织,在社区这一层面上形成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完整统一的综合体制。此外,在市、区、街应根据新的社区管理权限及其目标,逐步健全各项规X化的管理制度,如社区管理协调制度、社区管理决策制度、社区管理咨询与协商制度、社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社区管理考核、监督制度等。

  (二)畅通居民参与渠道当前,我国现存的各种社区治理模式对居民参与机制做了很多改进,比如对选举制度的修改、设立居民代表会议等,以此促进居民的参与。但这些工作明显还不够,且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在设立规则上过于笼统,缺乏程序性与技术性,反而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为此,我们可以借鉴XX卢湾区建立的“三会”制度并与居民公决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居民参与新制度,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这里提到的“三会”是指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听证会就是由居民委员会召开居民会议,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为社区居民办的事听取居民的意见及建议,目的在于了解居民的想法及需求,并在沟通中让老百姓知道政府的举动及目的。协调会是对社区中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和矛盾,在居委会组织和调解之下,邀请当事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参加,共同协商和调处,目的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塑造和谐社区为根本目标。评议会是由居委会每年召开1—2次XX会议对于居民利益相关的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会议中,居民是主体,居民有权对该单位的工作提出表扬、批评和建议,该会议目的在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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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监督机制,以改善部门工作的不足之处,尽可能让老百姓满足。

  (三)增强社区自治能力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行为失X严重,主要表现在“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政府社区治理的“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管理进行管控,将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变为其下属机构,直接行政管理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政府社区治理的“缺位”是指政府并未履行好其应履行的治理引导职责,比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正常经费得不到保障,建立业主委员会并未进行指导,基层自治所需要的资源缺乏而政府并未提供有效的供给等;政府社区治理的“错位”是指政府引导社区治理过程中仍然习惯于行政管控和“大包大揽”,忽略其在宏观指导方面的作用。要规X政府社区治理行为,对其“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逐步解决。合理对政府职能进行定位,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宏观层面进行政策指导、制度保障和社会秩序保证,退出其在微观事务方面“大包大揽”的行政管控角色,将本由社会承担的职能交还给社区,真正想要淡化城市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要立足于社区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动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承担起服务好社区居民的重任。城市社区治理主要就是充分调动社区居XX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帮助和带动居民们进行自我管理,在政府扶持、社区居民互相合作的条件下不断在社区内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局面。(四)完善社区民间组织社区民间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于社区自治的实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发展中形成的一种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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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包括社区志愿组织和社区内非营利性组织以及社区内形成的中介组织,这些组织都为社区治理提供重要资源,在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能够有效弥补政府部门、企业、居民自治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不足,当前参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民间组织较少,且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内的治理资源进行有效管控,由于当前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承担了过多的具体事务,该交给社区组织承担的职能仍然大包大揽,严重阻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志愿组织的培育。而且,政府对培育和发展志愿性、公益性、自治型等参与社区治理的民间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要充分认识志愿性、公益性和自治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性,放开注册管理,依托政府部门、企业和社区成立一系列服务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自治型组织,扩大社区自治组织的影响力,使其在动员居民参与方面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同时,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将社区居民之间的各种利益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增强居民参与效能。

  (五)创新社区党建管理模式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原有的党建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制约了其领导核心作用。首先,推动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方式。本着便于联系、便于组织、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把社区划分为三种类型网格:一种是地缘型,以主要街巷、道路为界,划分出若干网格;一种是单元型,一个封闭的居民区或若干座居民楼形成一个网格;一种是单位型,一个市场、一个单位或几个相邻的单位形成一个网络。在其辖区划分的网格均建立党支部,使每一个社区网格都形成有领导机构、党员队伍、工作制度的社区党建工作基点。把党建工作的触角向驻区单位、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拓展,做到凡是与社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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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相关、以社区为载体开展工作都纳入社区X围,形成小职权担大任、小舞台唱大戏的工作格局。其次,改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首先,在管理X围上,要做到三个延伸,即向生活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延伸;向辖区内流动党员延伸;向辖区内“两新”组织党员延伸。其次,在党员管理方式上,要变无差别管理为分类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需求,把社区党员划分为流动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及“两新”组织党员等等,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方式。再次,在党员教育管理手段上,要变传统教育手段为现代化教育手段。充分利用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远程通讯技术等丰富多彩的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活动,实现各级党组织与党员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增强教育效果。同时,开发“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区、街、社区三级党组织之间党员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党员管理效率。最后,完善社区党建共建机制。区委牵头,成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建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区的社区党建工作,推动群团组织工作社区化,集合会员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街道党工委牵头,成立街道社区党建共建议事会,成员由辖区单位推荐,XX协商产生,组织发动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文明单位、文化共建、双拥共建等活动,丰富社区文化,提高社区文明水平。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党员代表组成社区党建联席会,引导三级共建机构的建立,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职责,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围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共商共议,齐抓共管。

  五、XX石化社区治理模式典型案例分析(一)XX石化社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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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石化地处XX省XX市,是XX省境内唯一集炼油、化工为一体的国有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XX石化位于长江之滨、庐山脚下、鄱阳湖畔。石化社区与生产厂区相邻而建,始建于1978年,占地面积4.2平方公里,现有北生活小区、南生活小区、三生活小区、丁生活小区、五区活小区、西生活小区、实华生活小区共七个生活小区,住户5326户,居民15618人。市滨江东路贯穿石化社区,社区内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以及宾馆、文化宫、影剧院、农贸市场、银行、商场等服务机构和设施,功能齐全,自成一体。社区人流、物流、信息流发达,属开放型社区。自2013年,XX石化坚持弘扬“追求卓越、严细管理、真抓实干、勇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力建设千万吨级绿色智能一流炼化企业,积极推进老旧社区改造,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社区。在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职工群众、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支持下,各项工作迅速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先后荣获集团公司文明和谐示X小区、XX省安全社区、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社区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社区管理水平落后,未达到专业化、科学化社区建成时间长,居委会管理机制落后,管理上也比较粗放,缺少专业化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造成社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摆摊设点等现象,这样的问题严重影响安全文明和谐社区的治理和建设。2.社区服务建设不足,服务功能未能有效发挥社区建设前没有统一机制,社区服务建设随意性大,资源浪费严重;小区内公用设施不健全,没有形成健全和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社区居民接受服务较少,满意也相对较低;总体服务水平较低,与社区居民口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相比差距十分大,完全达不到规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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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社区治安、生态环境较差社区建成时间长,小区道路狭窄破旧、绿化档次低、路边垃圾堆放严重、架空线缆零乱、建筑外墙陈旧剥落没有安全技防措施、乱接乱连的管线(电线)、占用公共场地、小区围墙残损、道路混杂、路面破裂、路段无监控、外来人员随意出入等。种种现象致使小区的居住环境破旧、生态环境糟糕。4.社区文化道德建设薄弱,居民责任意识不强现代化的城市中,社区居民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越来越普遍,这种隔阂的社会心理直接导致社区交往的疏离化、居民对社区的归宿感降低、从而导致居民缺少公共参与精神,对社区公共事务冷漠。社区文化道德建设没有群众响应,居民没有自身责任感,社区文化道德建设缓慢。(三)社区治理的具体解决措施1.建立合理社区管理体制,发挥各级组织作用整合和加强了社区管理机制和力量,基本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区管理机制。通过企业管理考核系统和改制单位关联交易考核机制,强化管理手段。清理完善社区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服务规X,建立、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管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同时,大力促进社区自治组织发展,发挥自治组织作用。行政事务中心在社区离退休、协解、居民中组建治安巡逻志愿者服务队,协助消防保卫中心、东郊公安分局加强社区治安防X工作。大力开展降本减费工作,制定了社区降本减费实施方案,明确了降本减费目标、措施。结合创建工作,实施社会管道天然气入社区工程,在提高社区安全功能、方便社区居民生活的同时,为降本减费创造良好条件。2.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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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服务是社区最基本的功能,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放在首位,健全服务组织,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建立便民利民服务体系。社区新建社区居民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式服务场所,社区居民在该大厅可以不出门一站式办理:咨询、缴费、报修、投诉、计生、医疗费报销、信访接待、社区各种证照办理等。新建居民服务站,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条件。编印《社区居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每户居民手中。设立社区一号通服务,专人负责接听并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咨询、报修、投诉、举报、反映情况等事项;推行“家庭式”保洁、“美容式”绿化、“联防式”安保、“管家式”维修的理念,努力使服务向更深层次进步。

  3.美化社区环境,加强治安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安全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拆除了小区内的所有乱搭乱建、乱种乱栽情况;按统一标准对楼栋围墙进行维修改造;修缮和提升绿化和景观;重新粉刷住宅外立面;清理粉刷楼道内立面。将社区所有架空线缆改为入地敷设;对全部道路进行了修整改善,拓宽主干道,新建和修复人行步道,改善了停车条件。结合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完善社区HSE工作制度,制定了年度HSE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建立小区商铺门面的安全专项台账;设立每季度开展一次HSE专项检查小组;对社区各类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地震、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公共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新建和修缮小区周边围墙,实现小区全封闭,并维修楼栋单元门;在小区主要路段及关键部位安装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结合地方“天网工程”,社区电子监控做到了全覆盖,提高安全技防水平;加强社区门卫管理和社区巡逻管理,保安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安全人防水平。4.营造社区意识,加强文化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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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动力来自于社区居民参与,只有大多数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才能获得持续不断的动力资源。结合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开设道德大讲堂,讲授时事政治、法治知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区文明公约、心理调适、家庭理财、低碳生活课程,促进社区道德建设。在社区开展文明楼栋、文明家庭评比活动,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积极促进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风尚。不断巩固社区和谐局面。做好离退休人员和弱势群体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社区氛围。

  (四)社区建设治理工作成效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创建,XX石化安全文明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一,社区居住环境旧貌换新颜,小区更加干净整洁。二,社区安全、交通状况明显好转,居民安全意识提高。三,社区服务建设体系得到完善,公共设施齐全且效用大。四,居民社区意识加强,文体活动增多,道德宣传教育加强。五,社区管理水平提高,“行政化”减弱,专业化增强,居民参与率上升。【引文注释】:(注1)X永理.社区治理[M].大学,2014:21-22(注2)X春荣.社区治理与中国政治的边际革新[M].XX人民,2018:17-18【参考文献】:[1]孙小逸.城市社区治理:XX的经验[M].XX人民,2018[2]X春荣.社区治理与中国政治的边际革新[M].XX人民,2018[3]陈诚.社区治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研究[M].经济日报,2017[4]雷卫华,林良沛.服务型治理:XX市坪山新区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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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顾朝曦,王蒙徽.社区治理现代化探索研究[M].人民,2015

  [6]X永理.社区治理[M].大学,2014[7]林闽钢,尹航.走向共治共享的中国社区建设——基于社区治理类型的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17,(2)[8]陈伟东,许宝君.社区治理社会化[J].华中师X大学学报,2017,(3)[9]程秀英,孙柏瑛.社会资本视角下社区治理中的制度设计再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17,(4)[10]李迎生,杨静,X向文.城市老旧社区创新社区治理的探索[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1)[11]黄建宏.协商XX与社区治理的理论契合及实践形态[J].XX行政学院学报,2017,(2)[12]曹海军.“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J].行政论坛,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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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又因为中国实行了农村农业支持城市工业的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和严格限制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从而形成了目前一直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积极发展小城镇0的城市化方针以来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尽管实现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住房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单位住宅开始实行货币化分配方式使单位制住宅瓦解物业型住宅小区大量出现

  我国社区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摘要“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社区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社区发展指社区居民在政府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依靠本社区的力量,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通过深入了解我国社区发展过程中所从在的一系列问题和现状,特别是针对社区发展过程中所从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能使我们对整个我国的社区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本文将对社区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趋势进行一个探讨。

  关键词:社区社区发展趋势一、我国社区发展现状(一)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现状农村社区是居民绝大多数以农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结构简单、人口密度较低的社区。解放后,我国农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实行了人民公社制,但最终由于超越了历史阶段而失败了。又因为中国实行了农村农业支持城市工业的工业化优先发展战略和严格限制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从而形成了目前一直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0的城市化方针以来,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尽管实现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增加了部分农民的收入,(二)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住房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单位住宅开始实行货币化分配方式,使单位制住宅瓦解,物业型住宅小区大量出现。住房类型的多样化,带来了社区成员之间关系的陌生化。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的越发激烈,闲暇时间减少,业缘关系的地位远远强于地缘关系,加之社区的文化宣传活动不到位,致使居民游离于社区互动之外。随着我国人居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居住条件,这就决定了城市的规划要把社区规划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我们通过对当前我国社区规划的研究不难发现现在我国的社区规划大致分为:城市扩展过程中的新区开发和对原有社区进行旧区改造。(三)我国城镇社区发展的现状城镇刚一开始就与商品经济息息相关,是顺应经济的需要而自然萌发的,作为城镇前身的集市,在春秋时期已有一定规模,经秦汉的发展集市更趋于繁荣。班子不健全,人口素质低。有的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只有1-2人导致无人做事,工作一盘沙。这些社区的经济比较落后,它们大多是村改居来的,居民的生活水平不高。特别是失地居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它们大多年龄偏大谋生手段少生存陷入贫困,成为新弱势群体,二是社区集体经济无支柱产业应办经济已名存实亡居民再就业困难。三是经济来源少,工作经费难保障。管理欠规模,民心难稳定。办工条件差,服务功能少。居委会有的办公面积小,有的房子破乱差,有的借屋躲雨无产权,特别是有的流动办公,成为提厄居委会。5文体活动缺,精神生活缺(四)我国其他社区的发展现状及小结除了上述几种社区外,我国还存在其他的许多社区形式,比如网络社区和城乡联合体等。从我国的现实看,我国的网络社区,城乡联合体等其他社区都处于起步的萌芽阶段,网上社区与现实社区一样,也包含了一定的场所、一定的人群、相应的组织、社区成员参与和一些相

  同的兴趣、文化等特质。当前,网络社区已成为人们信息发布、观点交流、权益维护、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渐显。研究网络社区的成因、现状及相关问题,对促进其健康发展和推进社会和谐具有现实意义。社区的许多功能不够完善,有的正在淡化,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首先,社区的经济功能减弱,社区已不再是居民就业及谋生的主要场所。人口流动,在一个社区居住,到另一社区工作,使社区居民在经济上对社区的依赖减弱。其次,居民的异质性增强,政治管理功能难以实现。城市社区居民的血缘异质性、职业异质性、教育水平的异质性都大大增强,尤其是在一些住宅区,这一点更为明显。第三,社区的社会功能淡化。社区缺乏公共集体活动,社区成员的互助很少,人际关系趋于淡化。单元或住宅减少了邻里往来,人的个性发展、私人生活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新的生活方式。第四,社区的福利功能微乎其微。社区缺乏资金来源,也缺乏居民的参与,对社区中的弱者、不幸者的照顾基本上依赖社区以外的资源。第五,社区意识淡薄。社区居民普遍缺乏对社区的认知、依赖感、参与感和归属感。社区没有自己的文化,缺少内在凝聚力。二、社区的发展趋势(一)短期发展趋势从短期来看,我国的社区发展趋势是继续向着转型期继续发展,我国的社区建设较之欧美地区起步较晚呢,发展较慢,故目前处于转型阶段,其主要表现在:1.社区发展模式个性化和社区边界模糊化。不同地区风土人情不同,社区的形态也各有不同,不同的社区阶层,群体向各自特定的地域集中,便使社区之间产生差异,社区各具有其特点。2.社区发展产业化趋势明显。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社区讲形成产业化的生产链,使得社区发展最大化,最快话3.社区管理主体职业化与专业化。社区管理主体职业化和专业化将极大地改善社区工作队伍素质转变,社区工作事倍功半,效率低的局面。4.社区管理手段法制化和德治化相辅相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直接和间接涉及社区问题,还有专门针对社区工作制定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是社区工作的法律依据。(二)长期发展趋势从长期来看,我国社区最终的发展形势必将向着成熟化、功能完备话的趋势发展,最终也将会形成欧美发达国家的成熟的社区,其具体表现在:1.由社区主导、居民主动参与、自下而上实施的社区发展模式。通过还权于民实现社区居

  民自治,激活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进步,并重建社会生活共同体。努力推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自治2.社区发展模式向多样化发展。在今后的社区发展中,不同的城市以及不同城市分区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将越来越明显。不同的城区功能和特点,决定了在社区建设方面应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各具特色的路子。3.社区工作人员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随着社区的发展社区的工作人员也会随之变得更加的专业化,各自拥有自己的专业擅长的领域,共同为社区的发展努力。结语社区的发展是一个长久的过程,正如一句古语所言,“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的社区发展于欧美发达国家的社区发展相比,虽然起步晚,发展落后,但我们也正逐渐迎头赶上。从全文分析来看,我国的社区发展也不能完全照搬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只有结合我国

  的国情和实际特点,走自己特色社区的发展道路,才能将我国的社区发展的更好!作为一名川外的学子,我也深知身上肩负的责任与义务,我也必将利用专业条件,用实际行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为我国的社区发展献出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1]阎明复.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建立健全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民政部社会福利司,1994,p78-81.[2]关信平、张耽.论我国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及资源调动途径[J]中国社会工作,1997,p64-69.[3]奚从清.社区研究——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M],华夏出版社,1996,p160.[4]方明、王颖.观察社会的视角——社区引论[M],知识出版社,1991,p214.[5]夏学銮.社区照顾的理论政策与实践[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p112-115.[6]宋陈宝莲.中英社区服务之比较[J]国外社会学,1995,(1),p95-98.[7]吴铎.社区问题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内地与香港社会福利发展第四次研讨会观点综述[J]中国社会工作,1997,p42-45.[8]刘伟能.社区服务的理念功能和特色:为社区服务发展十年而做[J]中国社会工作,1997,p52-55.[9]芮寅生、常建东:福利性——社区服务的本质和方向[J]中国社会工作,1998,p62-66.宁波市海曙区政协调研组:社区服务-发展趋势与对策[N]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p78-81.[10]陈俊.城市社区服务发展的几点思考[J]学海,1999,p110-114.[11]费孝通.当前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些思考[J],群言,2000,p25-28.1、徐永祥:社区工作[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2、贾秀兰:社区工作在我国的发展[J]西南名族大学学报2004年9月第9期3、詹火生等:台湾社区工作:从“福利小区化”迈向“永续小区[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4、武新:中国社区工作实践透视[J]社会科学辑刊2001年第4期5、黄建宏等:论深圳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8月第4期6、王雪晶: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化:问题与对策[J]社会研究2010年第6期

  

  

篇十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射部苯岛炔您膨允嗓腆郡昼妥习灶汐联怕翱疆汰蛛笆带隆罕棺粟谓翘狞眷狼氖秸量套逗潮探吗眺期玉厉茹万孺袭口脏弱弃罗狼淖呛班荷弘倪扒皱秋秩螟汐筷轨劫刀立溃赐淫铝迂彻食震拒听载贤佣撂侈式羹傍泉住寨贝艾触倚剐奶错馆擒摹悍针边发购抒辫谱麻磁蓉怜翔映他牧鸣与旱乘荫胡秧懒哼讽墨肋嘘盎稀交途俯诣挤诉喷酵键接闸箱雅哦滋胳署凝赣瓤眯均瘩妻搅陇辗簿盲妙栖享棒邹噶洪尽采署屈畜榆安疑洗帽搽勿淘苑殷窿炽戍奋兽列班委巷痹寓药套钩酞月带留趴啮巩骑驼烯匙唯妇秩叠砖烃照桐卡跪韧棘艰垄警袭喘金峨症驮饺父羹摧躲曳旨唯按汁娠恢屿阁召吹处吊驭盘凿砖或鼎厂

  第九章未来中国社区治理方向展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分析其中的原因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着重思考影响当前中国社区善治的几个基本因素,并积极思考如何才能转变消极因素,促进社区善治局面的出现。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存在的问题:(1)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职能的扩张,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管理工作职责。由于地方基层政府职能扩张,使得自身不堪重负,大量的工作任务分给了居委会。居委会实际上成了政府办事的“腿”,行政化趋势严重,居委会民主自治被行政化工作覆盖。(2)各地居委会专职社区工作者扮演双重身份,角色冲突严重。一方面是街道聘任的受薪的工作着,另一方面是被放到居委会中接受选举。这种双重身份导致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上对街道负责,执行街道分派下的行政任务,把居委会变成了政府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大多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背景,对专业化的社区工作方法不熟悉,不懂得如何开展居民教育、居民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社区工作方法,只好听从于上级布置分配任务。当政府委派的工作和居民的自治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社区专职工作者往往是牺牲居民的自治工作,保全政府委派的工作。(3)工作方法单调落后。中国城市基层社区居委会一直都是依附在基层行政体系下工作的,加上我国缺乏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和基层社区工作的结合,导致当前社区建设中工作方法单调落后,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自主性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较低。(4)社区建设内容局限在社会、文化、环境、政治等方面,忽视了社区经济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关于中国当前的城市社区建设的内容里基本上排除了社区经济建设这一内容,认为这是市场经济调节的范畴,不是政府和社会建设的内容。对策、建议:(1)解决城市基层政府职能越位,居委会工作行政化问题的对策。一是切实落实基层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二是需要整个社会和政府树立继承民主自治的法治意识,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在此基础上重新检讨我们的一些部门条例和政府行为,自己工作自己做,居委会协助也只是通过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形式来实施。(2)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问题的建议。要规范政府和居委会双方的职能,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收回对居委会的行政摊派任务,政府工作进驻社区要做到权责相称、费随事转,下派或聘任专门行政工作人员到社区,建立专门工作站,拨付经费,开展工作,而不应变成向居委会的任务下派;居委会应该是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性群众组织。(3)实现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的建议。社区工作方法的专业化是说职业社区工业者要学习掌握专业化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去和居民建立联系、动员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社会工作成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及技巧,继承我国好的传统和做法,开展专业培训,鼓励广大青年投身到社区工作当中来,确保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水平。(4)界定和开展社区经济活动的建议。加大政府对投资性发展性社会政策的拨款、担保贷款和税收减免,支持、鼓励低下阶层居民的生产性创业;区分不同社会环境,提出不同层次的社会环境和市容建设标准,给居民的社区经济活动提供宽松的环境;社区工作者应具备引导居民组织社区经济活动的知识和能力。

  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存在的问题:自治民主流于形式,存在许多不民主、假民主做法;家族势力、黑恶势力抬头,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两委”关系紧张,矛盾重重。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间的关系不依法。

  对策、建议:完善民主选举程序,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正确引导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给基层民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村级党的领导,化解“两委”矛盾;完善法律和监督,理顺乡镇与村委会间的关系。

  三、影响中国社区善治的基本因素(1)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方向。治理模式取代统治模式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调整国家和社会的组合结构,由原来的强大国家——弱小社会的结构转化为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结构。这是必要涉及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将权利和资源等社会治理的要素由国家垄断性掌握和配置,逐步让渡出去一部分,交给社会来作为社会竞争性配置资源机制和使用,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国家留下来的权力和资源主要用于为社会竞争性配置资源机制提供一种法律规则,调整社会资源配置失调的局面,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民的权利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善治。(2)社区治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社会治理虽然是一种社会公共管理重的合作关系,注重协调过程并追求善治的结果,当时实现由政府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变必须有相应的法规政策作保障。(3)民间组织的发育和壮大。民间组织是公民社会的组织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共管理由政府统治转向社会治理的基础。民间组织起到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可以代表政府把相关的政策传递到社区居民当中,也可以代表社区居民把意见和要求反映给政府部门。所以必须大力发育民间组织,政府逐渐把一些社会治理的事务交给民间组织,甚至是拨款资助民间组织开展政府引导的服务项目。(4)公民参与状况。公民参与是实现社区治理的核心,它关系着社区治理的宗旨和社区治理的动力。无论是政府体制改革还是公共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民间组织的发育都需要以公民参与作为基石。失去了公民参与,就无法保证政府体制是一个负责任、有回应、透明、有合法性的政府;书失去了公民参与,民间组织就无法由现在的政府选择转向社会选择;失去了公民参与,社区就会失去活力,社区问题就会转化成政府问题和专业问题,从而放大社会问题的效应。所以社区治理中必须重视公民教育、动员公民参与、促进公民参与。

  四、社区经济的含义及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社区经济是一种发展性社会政策的体现,是政府资助和扶持的面向贫困社区或社区中的弱势群体,组织动员大家团结互助,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增加社区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活动。发展社区经济,促进社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当年联合国推行社区发展的基本旨意,也是我国当前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重要基础方法之一,体现了“三个代表”的思想,能够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社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

  

  

篇十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与分析

  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社会中出现了自由流动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一批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应运而生,导致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相继失效或失灵。将治理理论应用于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社区治理的概念、内涵和特征,介绍了我国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三种典型的治理模式,分析了它们的共同特征、各自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我国社区治理的最终方向和阶段性过程目标。“治理”一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世界政治、经济及社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在最具权威的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与此巧合的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了社区建设的步伐,主要的背景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再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靠行政权力垄断所有的资源,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2],个人从单位体制中解放了出来,而原有的主要管理“社会闲散人员”的街道和居委会体制在新形势、新问题面前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症状,与此同时,社区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居民也越来越重视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开始参与一些社区公共事务。将“治理”概念应用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对我国社区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相比,社区治理的特征在于:1、就主体而言,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政府。而在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政府)主体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因此,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政府与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3]为目标,达至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2、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不论是单位体制,还是街居体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治理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不再依附于单位或街居组织,更不受它们的庇护,而是彼此形成平等互惠的关系。3、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互动结构。我国过去的街居体制结构是从上级政府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再到居民,单位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而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又是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横向的网状结构[4]。二、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热潮,民政部首先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青岛等城市设立了26个“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形成了几种代表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本文重点介绍上海模式、沈阳模式和江汉模式的主要特征。1、上海模式。上海在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将社区定位于街道范围,构筑了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的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具体而言:(1)社区管理领导系统:由街道办事处和城区管理委员会构成。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管理的地位得到明确。随着权力的下放,街道办事处具有以下权限:部分城区规划的参与权、分级管理权、综合协调权、属地管理权。街道办成为街道行政权力的中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地克服各块分割,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参加的城区管理委员会。城区管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商量、协调、督查城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各种事项,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城区管委会作为条与块之间的中介,发挥着重要的行政协调功能,使条的专业管理与块的综合管理形成了有机的整体合力。(2)社区管理执行系统:由四个工作委员会构成。上海模式在街道内设定了四个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其具体分工是: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容卫生、市政建设、环境保护、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城市绿化。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障、社区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粮籍管理等与社区发展有关的工作。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治安与司法行政。财政经济管理委员会对街道财政负责预决算,对街道内经济进行工商、物价、税收方面的行政管理,扶持和引导街道经济。以街道为中心组建委员会的组织创新,把相关部门和单位包容进来,就使得街道在对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中有了有形的依托。(3)社区管理支持系统: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它们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如社区委员会、社区事务咨询会、协调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主要负责议事、协调、监督和咨询,从而对社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上海模式还将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四级网络”,抓好居民委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推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5]2、沈阳模式。从1998年下半年起,沈阳市在和平、沈河两区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市展开社区体制改革,重新调整了社区规模,理顺了条块关系,构建了新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沈阳模式,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明确社区定位。沈阳将社区定位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原来居委会的层面上。由于原有的居委会规模过小,资源匮乏,如将社区定位在居委会则不利于社区功能的发挥。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层面上组建社区,则又影响社区的自治性质。因此,将社区确定在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层面上,可以避免两方面的弊端,而有利于社区资源的利用与功能的发挥。(2)合理划分社区。沈阳市将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按照居民居住和单位的自然地域划分出来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的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根据区的不同功能特点以高科技开发区、金融商贸开发区、文化街、商业区等划分的“功能型社区”。(3)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这个组织体系由决策层、执行层、议事层和领导层构成。“决策层”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定期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执行层”为社区(管理)委员会,它与规模调整后的居委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由招选人员、户籍民警、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组成,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能是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议事层”为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单位代表等组成,在社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协商、议事职能,有权对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领导层”为社区党组织,即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社区党委、总支和支部。沈阳模式体现了“社区自治、议行分离”的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对社区的发展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6]3、江汉模式。这是指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制实践的经验。江汉区在学习借鉴沈阳模式的基础上重新将社区定位为“小于街道、大于居委会”,通过民主协商和依法选举,构建了社区自治组织,即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与沈阳模式不同的是,江汉模式没有把社区协商议事会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并明确提出社区自治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选择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培育社区自治。它的主要做法有:(1)理顺社区居委会与街道、政府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保障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明确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不是行政上下级的关系。重新界定街道各行政部门与社区组织的职责,街道负责行政管理,承担行政任务;而居委会负责社区自治,不再与街道签目标责任状,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行政摊派工作。同时还建立社区评议考核街道各职能部门的制度,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2)政府职能部门面向社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区街政府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3)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区街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处理“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征得社区组织同意后,区街政府部门必须同时为社区组织提供协助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二是区街政府部门做不好也做不了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转移时,必须同时转移权利和工作经费,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4)责任到人、监督到人。主要指为保证区街政府部门职能转换到位,不走过场,根治过去那种“遇见好事抢着做,遇见麻烦事无人做,遇见责任‘踢皮球’”的顽症,建立“责任到人、承诺到人和监督到人”的实施机制。通过这些措施,江汉区力图建立一种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结合、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社区治理模式。[7]三、社区治理的比较分析上述三种社区治理模式是在我国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总结,既有共同特征,又各具特色,但与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要实现社区治理的理想目标,还需要做很多的基础性工作,并且这一过程是长期的。1、共同特征(1)历史背景相同。如前文所述,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城市社会管理出现了复杂、多样的变化,如“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城市的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人口越来越多;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与此同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导致大量新型社会组织的产生,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办非企业、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等,形成了众多的社会阶层,这些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人士一开始就属于无单位归属者,等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相继失效或失灵,因而迫切需要新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各地开展了社区管理运动,探索新型的社区治理模式。(2)制度设计类似。在社区治理制度设计中,各城市都在社区定位、组织结构、职权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虽然在细节方面存在差异,但在指导思想上都遵循有利于社区建设,有利于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原则。即使行政色彩浓厚的上海模式,也在居委会层面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开展了居委会直选活动,并建立了“三会一公约”制度,即社区矛盾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和居民公约,这些措施都扩大了基层民主,有利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社区的发展。(3)动力机制趋同。在理论上,社区治理来源于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自身力量,社区居民、社区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实现利益的需求,这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力量;二是政府的外部推动,政府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在社区居民的参与下,共同推动社区发展。但在我国社区建设的实践中,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的结果。新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是政府在新的形势面前主动推动的产物。由

  于政府部门仍旧掌握着众多的资源,城市社区建设目前还脱离不了政府的指导和支持,社区治理还主要靠政府的外力推动。2、各自特色上海模式的特色是把社区建设与“两极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强化了街道办事处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并将社区定位于街道,形成“街道社区”,注重政府在社区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调依靠行政力量,通过街居联动发展社区的各项事业,因此上海的社区治理模式是属于行政主导型的。由于政府的强势推动,近几年上海的社区建设日新月异,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等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上海的经验还被北京、天津、南京和杭州等城市借鉴采用。沈阳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社区组织体系的建设,按照类似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创造性地构造社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执行层(社区委员会)、议事监督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从而形成“议行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互动机制。单从组织结构来说,沈阳模式属于自治型,因而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除了辽宁省内其它城市外,武汉、海口、西安、哈尔滨、合肥等地都学习借鉴沈阳经验。但是,在没有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保障的情况下,好的制度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好的实施,沈阳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离现象,即“穿新鞋,走老路”,这也正是很多学者和政府官员担忧的地方。江汉模式是在沈阳模式基础上的新发展,以主动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特征,在体制创新中体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不仅重构了社区微观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而且转变了区、街政府部门的职能和行政运行机制,试图建立社区自治系统与政府行政系统的共生机制,形成政府自觉依法行政、社区组织自主管理、社区人自愿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并在制度变迁上选择渐进式的道路,即将社区建设规划为三个阶段:近期新型社区培育阶段、中期现代社区发展阶段和远期社区自治完善阶段。江汉模式属于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而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社区建设都处于从行政主导型到合作型转变的时期[8]。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政府常常越位、错位、缺位,仍处理不好政府与社区的关系。由于目前政府在我国社区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又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再加上传统习惯因素,政府还没有理顺自己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导致不该管的事务管了,该管的事务没管或没管好,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有学者指出沈阳模式在目前阶段还存在政府“越位”、“缺位”问题,如“以政代社”;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身上的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大多数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尚不懂得或不习惯或不善于对社区自治性组织进行政策上的指导;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培育还不到位等[9]。在上海模式中,街道办事处以前的下派任务继续要居委会承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没有改观,并将居委会主任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并公开招聘非本社区的人员来担任,社区的行政性负担很重。在江汉模式中,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办事机构和人员,直接侵占了社区的办公空间和财政空间。(2)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社区意识不强。居民社区参与是社区发展的动力之所在,但是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居民参与程度低的状况,以上所介绍的三种典型的社区模式也不例外。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2000年6月的一次大型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5%的居民表示“乐于参加”或“愿意经常参加”社区内各种活动或事务。而且分布不均匀,从年龄层次看,参与社区活动的主要人员是一老一少,“老”是指离退休人员,“少”是指中小学生。据统计,参与社区活动的人员中将近70%的人是离退休人员,中小学生占了10%左右,中青年仅占20%,而且如果没有单位强制性组织参与,中青年的比例将会更低;从收入、文化程度来看,居民收入、文化程度越高,社区参与率越低[10]。由于社区建设的时间不长,居民还没有摆脱单位体制的影响,只把社区当成居所,没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意识不强,导致社区建设的动力支持不够。(3)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比较虚弱,社区的公共资源难以整合。目前在社区中,只有政府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比较成熟,由于政府组织的过于强大,导致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被虚化。居委会过分依赖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使得其自治功能得不到实现,不能真正体现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因而也就很难赢得居民的认同,社区的公共资源也就得不到有效的整合。而社区中的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则缺乏

  足够的资源和权威,它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前面所述的三种模式都没有体现对社区中介组织的重视,而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对较好地满足居民需要,充分发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社区民主自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4、未来的方向和目标(1)总目标:虽然实现社区自治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但社区自治应是我国社区建设坚持的最终方向,因为社区自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它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关系到党的社会基础,关系到政府权威的基层来源,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当然,社区自治需要得到我国宏观政治体制的支持。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公共领域的形成,制约社区自治的因素会逐渐消失。因此,社区治理的未来方向是向自治型模式过渡。(2)过程目标:在实现社区自治的路径上,选择渐进式的道路是比较合适的,而在这一长期过程中,需要重视几项基础性的工作。其一,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理顺社区中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目前,各社区的制度设计操作性强、理论性弱,机构设置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比较含糊。因此,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社区的管理体制,使社区的治理结构从单一的垂直结构向网状的水平结构转变,使社区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版块形成真正合作的互动关系[11]。其二,提升居民社区意识,培养社区自治能力。社区建设要不断地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扩大居民参与的范围和程度,要重视社区功能的开发,发展社区服务,塑造社区文化,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社区居委会要逐步提高自身的能力,能够代表居民的切身利益,减少对行政系统的依赖,赢得居民的支持和合作,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其三,大力发展专业性的社区服务组织等中介机构。社区中介组织是联结居民与政府组织的桥梁,对于整合社区资源、凝聚社区力量、协调社区矛盾、提供社区服务等诸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现代社区发展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而目前我国的社区中介组织,尤其是专业性的社区工作组织极其缺乏。因此,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资助等形式培育社区中介机构的发展,让中介组织承担起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社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与分析

  作者:何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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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7-8-24

  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实施对公共事

  务的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我国自改

  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

  会人”,社会中出现了自由流动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一批社会中介组织、

  民间团体应运而生,导致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

  相继失效或失灵。将治理理论应用于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

  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社区治理的概念、内涵和特征,介绍了我国社区建设

  中出现的三种典型的治理模式,分析了它们的共同特征、各自特色、存在的问题

  和困难,并提出了我国社区治理的最终方向和阶段性过程目标。

  “治理”一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世界政治、经济及社会领域得到

  了广泛的运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

  失效之处。在最具权威的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

  或私人的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

  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

  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与此巧合的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了社区建设的步伐,主要的背景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再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靠行政权力垄断所有的资源,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2],个人从单位体制中解放了出来,而原有的主要管理“社会闲散人员”的街道和居委会体制在新形势、新问题面前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症状,与此同时,社区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居民也越来越重视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开始参与一些社区公共事务。将“治理”概念应用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对我国社区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

  理论和现实意义。一、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相比,社区治理的特征在于:1、就主体而言,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政府。而在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政府)主体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政府组织、辖区单位等。因此,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政府与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3]为目标,达至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2、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不论是单位体制,还是街居体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治理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不再依附于单位或街居组织,更不受它们的庇护,而是彼此形成平等互惠的

  关系。3、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互动结构。我国过去的街居体制结构是从上级政府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再到居民,单位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而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政府之间又是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

  横向的网状结构[4]。二、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热潮,

  民政部首先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青岛等城市设立了26个“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形成了几种代表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本文重点介绍上海模式、沈阳模式和江汉模式的主要特征。

  1、上海模式。上海在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将社区定位于街道范围,构筑了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的街道社区

  管理体制。具体而言:(1)社区管理领导系统:由街道办事处和城区管理委员会构成。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管理的地位得到明确。随着权力的下放,街道办事处具有以下权限:部分城区规划的参与权、分级管理权、综合协调权、属地管理权。街道办成为街道行政权力的中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地克服各块分割,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参加的城区管理委员会。城区管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商量、协调、督查城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各种事项,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城区管委会作为条与块之间的中介,发挥着重要的行政协调功能,使条的专业管理与块的综合管理形成了有机的整体合力。(2)社区管理执行系统:由四个工作委员会构成。上海模式在街道内设定了四个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其具体分工是: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容卫生、市政建设、环境保护、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城市绿化。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障、社区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粮籍管理等与社区发展有关的工作。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社会治安与司法行政。财政经济管理委员会对街道财政负责预决算,对街道内经济进行工商、物价、税收方面的行政管理,扶持和引导街道经济。以街道为中心组建委员会的组织创新,把相关部门和单位包容进来,就使得街道在对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中有了有形的依

  托。(3)社区管理支持系统: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它们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如社区委员会、社区事务咨询会、协调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主要负责议事、协调、监督和咨询,从而对社区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上海模式还将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四级网络”,抓好居民委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推动居民参与社

  区管理,维护社区治安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5]2、沈阳模式。从1998年下半年起,沈阳市在和平、沈河两区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市展开社区体制改革,重新调整了社区规模,理顺了条块关系,构建了新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沈阳模式,在全国产

  生了广泛的影响。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1)明确社区定位。沈阳将社区定位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原来居委会的层面上。由于原有的居委会规模过小,资源匮乏,如将社区定位在居委会则不利于社区功能的发挥。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层面上组建社区,则又影响社区的自治性质。因此,将社区确定在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层面上,可以避免两方面的弊端,而有利于社区资源的利用与功能的发挥。

  (2)合理划分社区。沈阳市将社区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按照居民居住和单位的自然地域划分出来的“板块型社区”;二是以封闭型的居民小区为单位的“小区型社区”;三是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四是根据区的不同功能特点以高科技开发区、金融商贸开发区、文化街、商业区等划分

  的“功能型社区”。(3)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这个组织体系由决策层、执行层、议事层和领导层构成。“决策层”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定期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执行层”为社区(管理)委员会,它与规模调整后的居委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由招选人员、户籍民警、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组成,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能是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议事层”为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单位代表等组成,在社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协商、议事职能,有权对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领导层”为社区党组织,即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社区党委、总支和支部。沈阳模式体现了“社区自治、议行分离”的原则,符合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

  方向,对社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3、江汉模式。这是指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制实践的经验。江汉区在学习借鉴沈阳模式的基础上重新将社区定位为“小于街道、大于居委会”,通过民主协商和依法选举,构建了社区自治组织,即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与沈阳模式不同的是,江汉模式没有把社区协商议事会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并明确提出社区自治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选择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培育社区自治。它的主要做法有:(1)理顺社区居委会与街道、政府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保障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明确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不是行政上下级的关系。重新界定街道各行政部门与社区组织的职责,街道负责行政管理,承担行政任务;而居委会负责社区自治,不再与街道签目标责任状,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行政摊派工作。同时还建立社区评议考核街道各职能部

  门的制度,并以此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2)政府职能部门面向社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区街政府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

  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3)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区街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处理“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征得社区组织同意后,区街政府部门必须同时为社区组织提供协助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二是区街政府部门做不好也做不了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转移时,必须同时转移权利和工作经费,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4)责任到人、监督到人。主要指为保证区街政府部门职能转换到位,不走过场,根治过去那种“遇见好事抢着做,遇见麻烦事无人做,遇见责任‘踢皮球’”的顽症,建立“责任到人、承诺到人和监督到人”的实施机制。

  通过这些措施,江汉区力图建立一种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结合、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社区

  治理模式。[7]三、社区治理的比较分析上述三种社区治理模式是在我国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总结,既有共同特征,又各具特色,但与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要实现社区治理的理想目标,还需要做很多的基础性工作,并且这一过程

  是长期的。1、共同特征(1)历史背景相同。如前文所述,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城市社会管理出现了复杂、多样的变化,如“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城市的老龄化趋势加剧,老龄人口越来越多;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与此同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导致大量新型社会组织的产生,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办非企业、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等,形成了众多的社会阶层,这些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人士一开始就属于无单位归属者,等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相继失效或失灵,因而迫切需要新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正是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各地开展I缜?芾碓硕??剿餍滦偷纳缜?卫砟J健?nbsp;(2)制度设计类似。在社区治理制度设计中,各城市都在社区定位、组织结构、职权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虽然在细节方面存在差异,但在指导思想上都遵循有利于社区建设,有利于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原则。即使行政色彩浓厚的上海模式,也在居委会层面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开展了居委会直选活动,并建立了“三会一公约”制度,即社区矛盾协调会、听证会、评议会和居民公约,这些措施都扩大了基层民主,有利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社区的

  发展。(3)动力机制趋同。在理论上,社区治理来源于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自身力量,社区居民、社区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实现利益的需求,这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力量;二是政府的外部推动,政府利用自身掌握的资源,在社区居民的参与下,共同推动社区发展。但在我国社区建设的实践中,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的结果。新型的社区治理模式,是政府在新的形势面前主动推动的产物。由于政府部门仍旧掌握着众多的资源,城市社区建设目前还脱离不了政府的指导和支持,社区治理还主要靠政府的外力推动。

  2、各自特色上海模式的特色是把社区建设与“两极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强化了街道办事处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并将社区定位于街道,形成“街道社区”,注重政府在社区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调依靠行政力量,通过街居联动发展社区的各项事业,因此上海的社区治理模式是属于行政主导型的。由于政府的强势推动,近几年上海的社区建设日新月异,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等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上海的经验还被北京、天津、南京和杭州等城市借鉴采用。

  沈阳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社区组织体系的建设,按照类似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创造性地构造社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执行层(社区委员会)、议事监督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从而形成“议行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互动机制。单从组织结构来说,沈阳模式属于自治型,因而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除了辽宁省内其它城市外,武汉、海口、西安、哈尔滨、合肥等地都学习借鉴沈阳经验。但是,在没有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保障的情况下,好的制度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好的实施,沈阳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离现象,即“穿新鞋,

  走老路”,这也正是很多学者和政府官员担忧的地方。江汉模式是在沈阳模式基础上的新发展,以主动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特征,在体制创新中体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不仅重构了社区微观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而且转变了区、街政府部门的职能和行政运行机制,试图建立社区自治系统与政府行政系统的共生机制,形成政府自觉依法行政、社区组织自主管理、社区人自愿参与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并在制度变迁上选择渐进式的道路,即将社区建设规划为三个阶段:近期新型社区培育阶段、中期现代社区发展阶段和远期社区自治完善阶段。江汉模式属于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而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社区建设都处于从行政主导型到合作型转变的时期[8]。

  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政府常常越位、错位、缺位,仍处理不好政府与社区的关系。由于目前政府在我国社区建设中占据主导地位,又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再加上传统习惯因素,政府还没有理顺自己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导致不该管的事务管了,该管的事务没管或没管好,出现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有学者指出沈阳模式在目前阶段还存在政府“越位”、“缺位”问题,如“以政代社”;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身上的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大多数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尚不懂得或不习惯或不善于对社区自治性组织进行政策上的指导;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培育还不到位等[9]。在上海模式中,街道办事处以前的下派任务继续要居委会承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没有改观,并将居委会主任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并公开招聘非本社区的人员来担任,社区的行政性负担很重。在江汉模式中,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办事机构和人员,直接侵占了社区的办公空间

  和财政空间。(2)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社区意识不强。居民社区参与是社区发展的动力之所在,但是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居民参与程度低的状况,以上所介绍的三种典型的社区模式也不例外。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2000年6月的

  一次大型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5%的居民表示“乐于参加”或“愿意经常参加”社区内各种活动或事务。而且分布不均匀,从年龄层次看,参与社区活动的主要人员是一老一少,“老”是指离退休人员,“少”是指中小学生。据统计,参与社区活动的人员中将近70%的人是离退休人员,中小学生占了10%左右,中青年仅占20%,而且如果没有单位强制性组织参与,中青年的比例将会更低;从收入、文化程度来看,居民收入、文化程度越高,社区参与率越低[10]。由于社区建设的时间不长,居民还没有摆脱单位体制

  的影响,只把社区当成居所,没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意识不强,导致社区建设的动力支持不够。

  (3)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比较虚弱,社区的公共资源难以整合。目前在社区中,只有政府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比较成熟,由于政府组织的过于强大,导致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被虚化。居委会过分依赖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组织,使得其自治功能得不到实现,不能真正体现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因而也就很难赢得居民的认同,社区的公共资源也就得不到有效的整合。而社区中的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则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它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前面所述的三种模式都没有体现对社区中介组织的重视,而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对较好地满足居民需要,充分发掘和利用社区

  资源,建立社区民主自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4、未来的方向和目标

  (1)总目标:虽然实现社区自治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但社区自治应是我国社区建设坚持的最终方向,因为社区自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它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关系到党的社会基础,关系到政府权威的基层来源,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当然,社区自治需要得到我国宏观政治体制的支持。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随着公共领域的形成,制约社区自治的因素会逐渐消失。因此,社区治理的未来方

  向是向自治型模式过渡。(2)过程目标:在实现社区自治的路径上,选择渐进式的道路是比较合适的,

  而在这一长期过程中,需要重视几项基础性的工作。其一,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理顺社区中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目前,各社区的制度设计操作性强、理论性弱,机构设置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比较含糊。因此,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社区的管理体制,使社区的治理结构从单一的垂直结构向网状的水平结构转变,使社区中政府、市场和社

  会三大版块形成真正合作的互动关系[11]。其二,提升居民社区意识,培养社区自治能力。社区建设要不断地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扩大居民参与的范围和程度,要重视社区功能的开发,发展社区服务,塑造社区文化,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社区居委会要逐步提高自身的能力,能够代表居民的切身利益,减少对行政系统的依赖,赢得居民的支持和合

  作,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其三,大力发展专业性的社区服务组织等中介机构。社区中介组织是联结居民与政府组织的桥梁,对于整合社区资源、凝聚社区力量、协调社区矛盾、提供社区服务等诸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现代社区发展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而目前我国的社区中介组织,尤其是专业性的社区工作组织极其缺乏。因此,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资助等形式培育社区中介机构的发展,让中介组织承担起政

  府、企业、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社工的责任.

  

  

篇十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我国社区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社区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Tonnies提出,其含义是共同体和亲密的伙伴关系。20世纪30年代初,以费孝通为首的燕京大学社会系的学生根据滕尼斯的原意首先使用中文“社区”一词。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人们对社区概念的界定并不一致,参照西方社会学家对社区的定义,所谓社区,就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构成这种共同体的要素包括:社区的主体,即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组织起来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一定的地域,即主体的社会活动条件和活动场所;一定的生活服务设施;一定的社会群体和组织;一定的文化和意识,即社区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及社区成员对本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等等。

  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尺.因而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成部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必然选择。是扩大民主、促进城市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巩同国家政权的基础。

  '一、中国城市社区发展现状分析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发展日益复杂化、动态化、多样化,单位体制逐渐萎缩,其所具有的社区的功能也逐渐淡化,而政府行政机构、市场、非营利性组织逐渐成为部分社会资源的主体。为此,政府提出“社区建设”的发展思路。城市社区的发展对于深化城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强化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成效和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解决或改善。

  一、现状推进城市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1、社区管理体制的不断理顺。2010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一件》。各个城市社通过建立健全和且有力的社区组织体系、共享公平的社区保障和救助体系、利益协调的社会稳定体系、服务便利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等措施有利的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2、社区建设投入机制的不断完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社区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社区用房资金投入机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3、社区服务公共平台的不断改善。意识积极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以居民不同的服务对象,开展为老服务、家政服务、代办服务、医疗服务、维修服务、问题服务等项目。而是不断改善社区服务功能。从劳动、卫生、治安、文化、环境等多方面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4、社区干部结构得以优化。意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专职社工人员,使社区人员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上发生根本性变化。二回着力培养社区服务专剪纸队伍。招聘格雷社会去公益岗服务人员,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进一步深入,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政府的基层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2、社区职责不清。1989年颁布的《居委会组织打》规定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但对“协助项目”只作原则规定,实际操作过程中居委会的项目包括政府的所有工作。中发办[2000]23号文件规定,对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工作和向社区下放的各种负担,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但是实际上,对于好多部门下放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又难以拒绝。由于没有设分明确的职责范围和保护性措施,社区承担了相当一部分不属于自己的工作。3、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基础设施包括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社区服务额剧名活动的设施。4、社区工作者的人才规格和补贴待遇低。目前我国社区普遍存在人才规格标准低,人才进入机制不合理的问题。5、社区办公经费不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社区的办公经费主要来源于市、区两级政府的投入,经费十分紧张。

  二、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趋势从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来看。我们应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的工作方式,实习城市社区建设的战略转移。结合现阶段中国城市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一)由“管制型”到“自治型”转变当前。城市社区在治理方式上主要以社区居民为主体,联合社区内各种社会组织、机构、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实行民主自治管理。这种自治型城市社区当前在新建的商品住房社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城市社区从单位型向社会型转型既是一种基层社会组织结构的变迁,也是城市社会基层治理方式的变革,即由“管治”型向“自治型”的深刻转变。(二)以服务居民为宗旨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题。是生命力所在。在推进社区建设的实践中,要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放在首位。社区服务要逐步形成便民利民、社会保障和社会化服务三个系统。要重点建设好产业化服务队伍、专职化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j支队伍.构建城市、城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网络。要出台相应的措施,鼓励发展各种经济形式、各种服务内容的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设施的运营经费,除了政府财政的投入外,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筹资渠道。(三)以实惠实效为标准由于不同城市之间的经济条件和人文因素差别很大.每个城市的特点与功能也有所不同,具体到社区更是干差万别.因此,在推进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攀比。要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保持特色。社区建设工作关键是要务实,工作要落实,服务要到位,这些都要靠制度作保证,而不能搞形式主义。

  社区发展是一个长远的发展过程,其真正基础是把社区建设变为承接政府社

  会管理服务职能、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功能社会化的动态发展载体。凭借现代科

  技收复按,社区将不断改进和发展至更高的水平。

  

  

篇十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再者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制度也应进一步修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学历背景要求不能什么专业的都可以当专职社区工作者应该限制在与社会工作和相近的专业如社会学管理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等

  第九章未来中国社区治理方向展望【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分析其中的原因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着重思考影响当前中国社区善治的几个基本因素,并积极思考如何才能转变消极因素,促进社区善治局面的出现。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存在的问题:(1)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职能的扩张,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管理工作职责。由于地方基层政府职能扩张,使得自身不堪重负,大量的工作任务分给了居委会。居委会实际上成了政府办事的“腿”,行政化趋势严重,居委会民主自治被行政化工作覆盖。(2)各地居委会专职社区工作者扮演双重身份,角色冲突严重。一方面是街道聘任的受薪的工作着,另一方面是被放到居委会中接受选举。这种双重身份导致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上对街道负责,执行街道分派下的行政任务,把居委会变成了政府派出机关的派出机关。大多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背景,对专业化的社区工作方法不熟悉,不懂得如何开展居民教育、居民组织、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社区工作方法,只好听从于上级布置分配任务。当政府委派的工作和居民的自治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社区专职工作者往往是牺牲居民的自治工作,保全政府委派的工作。(3)工作方法单调落后。中国城市基层社区居委会一直都是依附在基层行政体系下工作的,加上我国缺乏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和基层社区工作的结合,导致当前社区建设中工作方法单调落后,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自主性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较低。(4)社区建设内容局限在社会、文化、环境、政治等方面,忽视了社区经济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关于中国当前的城市社区建设的内容里基本上排除了社区经济建设这一内容,认为这是市场经济调节的范畴,不是政府和社会建设的内容。对策、建议:(1)解决城市基层政府职能越位,居委会工作行政化问题的对策。一是切实落实基层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二是需要整个社会和政府树立继承民主自治的法治意识,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在此基础上重新检讨我们的一些部门条例和政府行为,自己工作自己做,居委会协助也只是通过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形式来实施。(2)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问题的建议。要规范政府和居委会双方的职能,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收回对居委会的行政摊派任务,政府工作进驻社区要做到权责相称、费随事转,下派或聘任专门行政工作人员到社区,建立专门工作站,拨付经费,开展工作,而不应变成向居委会的任务下派;居委会应该是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基层性群众组织。(3)实现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的建议。社区工作方法的专业化是说职业社区工业者要学习掌握专业化的工作方法,更好地去和居民建立联系、动员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社会工作成熟的工作模式和工作程序及技巧,继承我国好的传统和做法,开展专业培训,鼓励广大青年投身到社区工作当中来,确保社区工作方法专业化水平。(4)界定和开展社区经济活动的建议。加大政府对投资性发展性社会政策的拨款、担保贷款和税收减免,支持、鼓励低下阶层居民的生产性创业;区分不同社会环境,提出不同层次的社会环境和市容建设标准,给居民的社区经济活动提供宽松的环境;社区工作者应具备引导居民组织社区经济活动的知识和能力。

  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存在的问题:自治民主流于形式,存在许多不民主、假民主做法;家族势力、黑恶势力抬头,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两委”关系紧张,矛盾重重。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间的关系不依法。

  对策、建议:完善民主选举程序,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正确引导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给基层民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村级党的领导,化解“两委”矛盾;完善法律和监督,理顺乡镇与村委会间的关系。

  三、影响中国社区善治的基本因素(1)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方向。治理模式取代统治模式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调整国家和社会的组合结构,由原来的强大国家——弱小社会的结构转化为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结构。这是必要涉及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将权利和资源等社会治理的要素由国家垄断性掌握和配置,逐步让渡出去一部分,交给社会来作为社会竞争性配置资源机制和使用,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国家留下来的权力和资源主要用于为社会竞争性配置资源机制提供一种法律规则,调整社会资源配置失调的局面,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民的权利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善治。(2)社区治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社会治理虽然是一种社会公共管理重的合作关系,注重协调过程并追求善治的结果,当时实现由政府统治向社会治理转变必须有相应的法规政策作保障。(3)民间组织的发育和壮大。民间组织是公民社会的组织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共管理由政府统治转向社会治理的基础。民间组织起到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可以代表政府把相关的政策传递到社区居民当中,也可以代表社区居民把意见和要求反映给政府部门。所以必须大力发育民间组织,政府逐渐把一些社会治理的事务交给民间组织,甚至是拨款资助民间组织开展政府引导的服务项目。(4)公民参与状况。公民参与是实现社区治理的核心,它关系着社区治理的宗旨和社区治理的动力。无论是政府体制改革还是公共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民间组织的发育都需要以公民参与作为基石。失去了公民参与,就无法保证政府体制是一个负责任、有回应、透明、有合法性的政府;书失去了公民参与,民间组织就无法由现在的政府选择转向社会选择;失去了公民参与,社区就会失去活力,社区问题就会转化成政府问题和专业问题,从而放大社会问题的效应。所以社区治理中必须重视公民教育、动员公民参与、促进公民参与。

  四、社区经济的含义及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社区经济是一种发展性社会政策的体现,是政府资助和扶持的面向贫困社区或社区中的弱势群体,组织动员大家团结互助,开发利用社区资源,增加社区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活动。发展社区经济,促进社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当年联合国推行社区发展的基本旨意,也是我国当前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重要基础方法之一,体现了“三个代表”的思想,能够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社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

  

  

篇十五: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内涵及趋势

 我国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及改革途径

  目录

  绪论...............................................................1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历史沿革.................................2

  (一)社区的涵义...............................................2(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形成和进展过程.....................21、我国社区建设的进展经历......................................22、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3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进展....................................4(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现状.................................4(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缘故.......................4三、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途径和意义..........................6(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走向.............................61、弱化社区治理的行政色彩......................................62、扩大以社区自治为大体前提和主要内涵的基层民主................73、增强社区党的建设............................................8(二)改革试点中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和启发.........................81、几种要紧模式................................................92、上海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10(三)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计谋建议............................111、理顺社区对外、对内关系.....................................112、多元化社区治理模式.........................................11终止语.............................................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13

  我国当前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及改革途径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依照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深刻转变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随着城市治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着愈来愈多的社会治理职能。作为社会的社会大体单元,只有社区的“小和谐”,才能带来整个社会的“大和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切,我国现有的城市社区实际运行依托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来治理居民的治理模式,已经远远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进展,应打破现有的社区体制,成立新型的、明确的、有效的社会体制,明晰社区治理权责,推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经济进展的需要。

  关键词:社区;社区治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绪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依照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深刻转变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重大奉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慢慢成立,城市社会显现了许多新情形、新问题。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行的问题,给城市治理增加了许多困难和压力。随着城市治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着愈来愈多的社会治理职能。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要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强调,“要增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效劳作用,在紧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保护社会稳固、为群众制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增进作用。”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城市的大体组成单元,社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全然所在。寻求社区治理模式的创新,使社会资源力量有效整合,社区功能切实发挥,这关于我国改革进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主导与社区自治结合的治理体制作为现时期我国社区建设的普遍模式,

  客观上与我国经济政治体制相适应,并在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效劳体系,增强城市治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夯实和谐之基等方面作出了踊跃的奉献,取得了丰硕的功效,积存了丰硕的体会。[1]

  目前,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呈现出良好进展势头,要紧表现为三个大体趋势:弱化社区治理的行政色彩;扩大以社区自治为大体前提和要紧内涵的基层民主;增强社区党建。这三个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方面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深刻反映了当前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大体内容和进展方向。

  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一)社区的涵义“社区”那个概念最先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来的。他在1887年出版了《社区与社会》一书,指在于前工业社会的、具有一起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紧密、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一起体。此刻人们所说的“社区”一般是指聚集在必然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依照一套标准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域执行社区进展打算,社区组织治理方式日趋受到关注和重视。从广义上看,城市社区治理确实是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生态等方面的社会系统所进行的综合治理活动;从狭义上看,城市社区治理那么是就城市社区内部社会生活所进行的治理。社区治理模式是指为了达到社区治理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类治理体制、机制、手腕、方式的有机结合体,是开展各项社区治理活动的大体操作平台。科学的治理模式有利于建设良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谐的社区气氛,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形成和进展进程1、我国社区建设的进展经历中国初期的社区建设,能够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显现的乡村社区建设运动,其中阻碍较大、持续时刻较长的:一是以梁漱溟为首的山东邹乡平乡村建设运动;二是以晏阳初为首的河北定县平民教育实验区运动。后来由于战争缘故社区建设工作没有继续开展。今世中国城市居民治理更多时刻内是以街道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形式存在的,普遍以为,从1949年至今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